(GXGL2022S-C125-Z)
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2-C3-000981-GXGL
采购项目名称:2022-2023 年“秀甲天下 壮美广西”南宁xx国际机场媒体宣传推广项目
(GXGL2022S-C125-Z)
采 购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2023 年“秀甲天下 壮美广西”南宁xx国际机场媒体宣传推广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2-C3-000981-GXGL
项目名称:2022-2023 年“秀甲天下 壮美广西”南宁xx国际机场媒体宣传推广项目预算总金额(元):11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2-2023 年“秀甲天下 壮美广西”南宁xx国际机场媒体宣传推广项目数量:1 项
预算金额(元):1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2-2023 年“秀甲天下 壮美广西”南宁xx国际机场媒体宣传推广服务 1 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1100000.00 元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招标项目,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做好参与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的充分准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 年 4 月 29 日至 2022 年 5 月 10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
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请登录“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进行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支付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至下述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后,在“附件”处上传支付凭证。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 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电话:
0000-0000000、4915200);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行报名。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000-000-0000 。提示:供应商只有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白沙支行(网银支付可选广西北部湾银行江南支行)银行账号:000000000000000
银行行号:313611002051
售价(元):300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 年 5 月 16 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本项目不要求竞标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
五、开启
开启时间:2022 年 5 月 16 日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 53 号松宇时代 13 楼)。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20,000.00 元。(必须足额交纳)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金形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磋商供应商应当向我公司财务室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财务室电话:0000-0000000、4915200)
开户名称: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xx支行(网银支付可选广西北部湾银行江南支行)银行账号:8001 0905 7455 558
银行行号:313611002043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0.xxxxxx
(0)本项目实行电子竞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竞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参与竞标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000-000-0000。
(2)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见政采云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XxXxXXxxXxxXxxX0x。
(3)供应商应及时完成 CA 申领和绑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政采云 CA 证书办理操作xx);
(0)供应商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制作竞标响应文件,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请供应商自行前往下载并安装(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
(5)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CA 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竞标响应文件网上提交截止后,政采云(电子标系统)自动提取所有竞标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须在开标开始后 30 分钟内对上传政采云的竞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结束后,本公司开启竞标响应文件;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 00 x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771-56261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 00 xxxxx 00 x项目联系人:xx
项目联系方式:0771-4915688
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采购项目名称:2022-2023 年“秀甲天下 壮美广西”南宁xx国际机场媒体宣传推广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2-C3-000981-GXGL |
2 | 3.1 供应商资格:按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条规定。 |
3 | 磋商报价:供应商必须就所竞项目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漏项报价的或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 |
4 | 成交服务费:本项目的成交服务费按本须知 19.1 款规定的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5 | 响应文件的上传和提交: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实行在线竞标响应(电子标),竞标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提交至“政采云平台”。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 a.磋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提交至“政采云平台”,否则磋商无效。 b.“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
6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详见磋商公告 |
7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六十日。 |
8 |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详见磋商公告 |
9 | 磋商时间:详见磋商公告 磋商地点:详见磋商公告 |
10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细见第六章) |
11 | 响应文件形式:磋商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
12 | 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
13 | 响应文件的盖章:响应文件中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 CA 电子签章。 |
14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涉及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如果磋商供应商没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其 |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磋商供应商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 | |
15 | 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提交一份。 |
16 |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后,本公司将向各参与磋商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磋商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 30 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 在线解密。 |
磋商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x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2.3“磋商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 磋商供应商的基本条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4. 磋商费用、代理服务费
4.1 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由成交供应商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必须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5.2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5.3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
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4 磋商供应商接电话通知后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以上澄清答复(或补充通知、更改通知等),或在网上查询,如在电话通知后 24 小时内不上门领取的,则视为已在网上查询收到。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供应商在每一次收到澄清答复或补充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答复或补充通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负责。
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6.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6.1 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准确设置评审关联点。未设置或设置错误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6.2 响应文件须由磋商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磋商供应商应写全称。
6.3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扫描不清晰或乱码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负责。
6.4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分为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个部分组成
(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以下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文件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6.4.1 第一部分:价格文件
1)报价表;(附件一)[必须提供]
6.4.2 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
1)磋商书及磋商声明书;(附件二)[必须提供]
2)商务、服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三)[必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件四) [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5)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①磋商供应商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必须提供]
②对于有经营资质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经营资质证书副本内页复印件,同时要加盖单
位公章;[如有要求,则必须提供]
6)财务状况报告;[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磋商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 印件;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磋商供应商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
(必须提供,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磋商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磋商供应商所在地社保等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
件;(必须提供,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起止时间: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x.xxx.xx)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1)磋商保证金的提交凭证;[必须提供]
12)本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交的材料;[如有规定,则必须提供]
1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规定,则必须提供];
14)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最新相关政策执行,格式见第四章,如有请提供)
15)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1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17)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三、报价要求
7.1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
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7.2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提供、实施、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7.3 磋商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除上述原因以外,如果因磋商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并在磋商时被接受,其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7.4 磋商报价:供应商必须就所竞项目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漏项报价的或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
7.5 磋商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各方面因素、各种风险和自己的承受能力。经磋商小组审核存在严重不合理、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其报价将不予接受。
7.6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竞标处理。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上传、提交、修改、撤回和解密
8.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的份数、上传、提交、解密见须知前附表。
9. 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供应商应当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并可以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
五、磋商保证金
10.1 保证金应用人民币,具体金额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2 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0.3 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相关票据(非现金)或凭证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项目编号、分标号(如有),以免耽误竞争性磋商。
10.4 保证金相关事宜:财务室电话:0000-0000000、4915200
10.5 未成交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合同签订后送达至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不计利息。
10.6 对未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会在评审中按照无效竞争性
磋商响应文件处理。(说明:评审时,磋商小组将以本公司财务室编制的《项目保证金到帐信息表》作为评审依据)
10.7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0.8 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磋商供应商在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
2)磋商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磋商供应商已经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后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或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八、磋商程序及评标方法
(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
1.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参与磋商活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活动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关联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
(2)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又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多个代理商参加磋商活动。
4. 其他竞标无效的情形: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或 CA 电子签章的;
(2)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3)磋商供应商在线制作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填写的报价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中
《报价文件》填写的金额不一致并拒绝按采购文件要求接受调整的;
(4)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
5. 被拒绝的响应文件为无效。
磋商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效的,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二)磋商
11.1 第一轮磋商
1.磋商会由本中心主持,主持人宣布磋商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磋商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磋商会议纪律及评审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磋商及评审程序
(1)在磋商开始时间截止后 30 分钟内由各供应商自行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2)由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束后,在线通知无效磋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无效理由,有效磋商供应商进入磋商程序。
(3)系统对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进行汇总;
(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在线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当磋商小组一致确定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需再磋商的,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设定的 11.4、11.6 程序和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第一轮磋商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或仍需磋商的,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变动或提出磋商意见后进行第二轮磋商。
11.2 竞争性磋商文件变动
第一轮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结合第一轮磋商整体情况,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已事先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统一变动,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在询标规定时间内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做出响应(需盖 CA 电子签章)。
11.3 第二轮磋商
磋商小组集中就重新递交的响应材料或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意见与单一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在线磋
商。
磋商后,在询标规定时间内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统一整理的磋商记录要求做出承诺(需盖 CA 电子签章)。
当磋商小组一致确定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需再磋商的,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设定的 11.4、11.6 程序和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第二轮磋商后竞争性磋商文件仍有实质性变动的或仍需磋商的,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变动或提出磋商意见后进行第三轮磋商。以此类推。
特别说明:
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磋商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电子磋商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在线确认的所有内容,供应商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超过规定时间未确认的,将被视为放弃确认或者无异议。
澄清问题的形式: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应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需盖 CA 电子签章),并不得超出采购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1.4 最后报价及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后报价。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作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CA 电子签章后提交。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
报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最后报价是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明确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提出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11.5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
11.6 本采购项目的评审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11.7 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本公司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本公司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1.8.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本公司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除外;符合财库〔2015〕124 号文件规定情形的除外。)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本公司将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5.根据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综合评分法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成交结果公告
16.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确认后,成交结果公告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6.2 磋商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6.3 质疑磋商供应商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联系部门及电话为: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0771-4915558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 53 号松宇时代 13 楼十一、签订合同
17.1 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7.2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根据磋商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17.3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17.4 履约保证金
1.成交人须于签订合同前按本项目规定的金额直接缴入指定账户。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人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人提供《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及《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报告》(详见附件),履约保证金在收到合格材料后 5 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帐方式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4.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机构,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人自负。
十二、适用法律
18.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最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磋商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十三、其他事项
19.1 成交服务费
(1)采购代理机构按(桂价费 〔2011〕55 号)的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成交服务费。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成交人须向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一次付清成交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 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 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万元 | 0.5% | 0.25% | 0.35% |
5000 万元~1 亿元 | 0.25% | 0.1% | 0.2% |
1~5 亿元 | 0.05% | 0.05% | 0.05% |
5~10 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10~50 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50~100 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100 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服务费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白沙支行(网银支付可选广西北部湾银行江南支行)银行账号:0000 0000 0000 000
银行行号:313611002051
19.2 解释权
x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
19.3 有关事宜
所有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30000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 53 号松宇时代 13 楼电 话:0771—4915199
传 真:0771—4915558、4915100
第三章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2-C3-000981-GXGL
二、采购项目类别: 服务类
三、采购需求一览表说明:
1、本项目需求表中打‘★’及表述为“须”或“必须”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或条件,供应商必须作出满足或者优于该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次采购标的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媒体位置 | 媒体数量 | 媒体规格 | 发布时长 (周) | 频次 |
T2 三层国内出发安检口正上方 | 1 台LED 大屏 | 5m×70m | 16 | 10 秒 /120 次 |
T2 航站楼到达停车场通道 | 3 台LED 大屏 | 4m×33m/2 块 5.91m×3.03m/1 块 | 16 | 10 秒 /120 次 |
x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 110.00 万元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内容和要求 |
1 | 2022-2023 年“秀甲天下壮美广西”南宁xx国际机场媒体宣传推广服务 | 1 | 项 | 南宁xx机场是国内重要的省会干线机场,也是面向东盟的门户枢纽机场。为进一步提升“秀甲天下 壮美广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快建设世界级旅游城市和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拟利用南宁xx国际机场主要通道媒体,开展广西文旅形象和旅游产品宣传广告活动。 一、宣传内容和方式 LED 广告投放:南宁xx国际机场 T2 航站楼三层国内出发安检正上方和 T2 航站楼到达停车场通道共 4 块 LED 屏,播放广西文旅形象+旅游产品宣传广告,宣传周期为 16 周。每支广告时长 10 秒,每天播出的频 次为 120 次。具体播放时间以采购单位具体通知为准。 二、投放时间 拟在端午节、暑期、中秋和国庆节等节庆日和重要时段进行投放,全天安排在早上 8 点至晚上 21 点之间(具体按机场统一规定为准)。根 据情况调整各节点发布时长,累计发布时间 16 周。 |
商务要求表 |
规范标准 |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服务时间及地点 | 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累计发布 16 周,具体广告发布时间以采购单位具体通知为准。 2、服务地点:南宁xx机场。 |
付款条件 | 1、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15 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作为预付款; 2、宣传推广进度正常开展,至 2023 年项目完成阶段性服务工作内容后,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付款申请和阶段性报告及广告投放点相关单位(机构)租赁、排播等证明后,采购人支付 40%的合同款。 3、成交人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服务工作,提供总结报告及广告投放点相关单位(机构)租赁、排播等证明,以及提供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第三方项目审核意见,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通过后,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 30%的合同款。 4、采购人每次向成交人付款前,成交人开具正式等额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 |
商务及其他要求 | 1、磋商供应商可按照以上内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科学、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 2、磋商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服务实施投入充足的服务人员,并确保响应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全面负责内容策划、工作进度安排、宣传推广服务等工作,确保宣传推广按期顺利执行。 3、成交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人赔偿相应损失。 4、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使用或者以其它方式给任何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或数据。短片等素材出版或发布前要与采购人对接,对发布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广告成片及素材的版权归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所有。 5、成交人必须承诺在项目进行期间,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及时的服务。项目实施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如需修改调整,均无条件根据要求完善。如重大调整,双方沟通协商。 6、报价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其他[如交通、组织协调、修改、调试、技术支持、媒体宣传推广、售后服务、更新升级等]费用。 7、验收要求及标准:根据采购需求的要求进行验收。 8、磋商供应商如有可自行按照以上采购内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保障方案、拟投入服务团队、设备、信誉业绩等内容。 |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未标识‘★’及未表述为“须”或“必须”的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分标号(如有):
磋商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二、附 件
附件一
报 价 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 服务项目名称 | 单位及数量 | 报价(元) | 备注 |
1 | 2022-2023 年“秀甲天下 壮美广西”南宁xx国际机场媒体宣传推广服务 | 1 项 | ||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元) |
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报价指服务费、管理费、验收费、利润、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二
磋 商 书
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邀请,我方(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本单位(磋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1. 报价表;
2. 商务、服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3. 资格证明文件;
4.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供应商须知和采购需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补遗文件)(如果有的话);
3.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开户银行: 账号/行号:
电话/传真: 电子函件: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磋商声明书
致: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磋商活动,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产品(服务)名称为: ;我方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方诚意提请贵方关注:近期有关该型号产品(服务)的生产、供货、售后服务以及性能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事项有:
5.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
□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
□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 ;
7.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规定的供应商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商务、服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具体响应 | 响应/偏离 | 备注 |
商务部分(商务要求表) | ||||
1 | 规范标准 | |||
2 | 服务时间及地点 | |||
3 | 付款条件 | |||
4 | 商务及其他要求 | |||
… | ||||
服务部分(内容和要求) | ||||
1 | ||||
2 | ||||
3 | ||||
… |
说明:1、应写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对商务与服务要求的响应和偏离情况;
2、应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服务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xx商务、技术条文的响应或偏离。特别对有具体商务、服务参数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供对应的详细应答。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磋商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正面及反面复印件
附件五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采购计划号 供 应 商(乙方) 项目名称编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合同金额
x项目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 (¥ 元 )(详见报价表)。第三条 服务时间及地点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与采购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且符合相应的服务规范及标准。第四条 售后服务、质保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
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质保期及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五条 付款方式
详见采购需求。
第七条 税费 x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八条 验收
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服务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甲方应当在到成交人的服务成果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 乙方提交服务成果前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3. 对技术复杂的服务,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4.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成果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提交服务成果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服务成果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甲方无故延期接收服务成果、乙方逾期提交服务成果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服务成果款额 3‰违约金,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逾期付服务成果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逾期服务成果款额 3‰ 滞纳金。
3、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因投标人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5、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服务成果款额 5%收取违约金。
6、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
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服务成果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成果质量进行鉴定。服务成果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成果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文件;
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
3、磋商声明书;
4、成交通知书。
第十五条 x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采购代理机构各壹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应当自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合 同 附 件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 |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 |
3、保修期责任: | |
4、其他具体事项: | |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附件 I: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编号: )的约定,我单位对(采购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公司名称) 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序号 | 名 | 称 |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 (或服务内容、标准) | 数量 | 金额 | 与合同约定 是否一致 | |||
合 | 计 | ||||||||
合 计 大 写 金 额 :人民币 | 元 | ||||||||
实际供货日期 |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 ||||||||
验收具体内容 | (应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 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 | ||||||||
验收小组意见 | 验收结论性意见: | ||||||||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 |||||||||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 |||||||||
参与验收其他或监督人员签字: | |||||||||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月 日 | 年 | 采购人的意见(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备注:本报告单一式三份(采购人 1 份、中标人 1 份、采购代理机构 1 份)。
第六章 评标标准
评标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磋商小组成员组成:本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评标依据,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二、评标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 10 分
(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情形且按该办法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对其最后报价给予 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最后报价×(1-10%);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磋商,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最后报价给予 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最后报价×(1-2%);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最后报价。
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条件,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结果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2)以进入评审的最低的评标价为 10 分。
(3)某供应商价格分 = 供应商最低评标报价(金额)/某供应商评标报价(金额)× 10 分
2、项目实施方案分 45 分
一档(9 分):服务方案表述不清晰或部分不具体,没对本项目有正确理解与认识,对本项目未提供明确的分析材料,且广告播出时段有偏差,宣传推广服务进度不合理;
二档(18 分):服务方案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对本项目有一定理解与认识,对本项目要求分析无针对性、对需求理解较差,广告播出时段基本符合项目要求,宣传推广服务进度基本可行;
三档(27 分):服务方案符合本项目需求,对本项目有较好理解与认识,对本项目要求分析针对性简单、对需求理解一般,广告播出时段符合项目要求,宣传推广服务进度有一定可行性;
四档(36 分):服务方案符合本项目需求,表述清晰,对本项目有正确理解与认识,对本项目要求分析有针对性、对需求理解深入,广告播出时段符合项目要求,宣传推广服务进度合理,具有可行性,展现效果良好;
五档(45 分):服务方案充分符合本项目需求,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对本项目有深刻理解与认识,
对本项目要求分析有针对性、对需求理解深入,并针对于项目背景及相关政策、项目重难点等提出方案,广告投放符合项目要求,时段优秀,宣传推广服务进度合理,可行性强,展现效果优秀,具有吸引力。
注: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3、服务质量保障分 16 分
一档(4 分):服务承诺内容、质量保证措施简单、各服务环节不明确,出现问题能在 24 小时内响应处理;
二档(8 分):服务承诺内容(出现问题响应时间 24 小时内)、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整,有基本的服务流程说明,出现问题能在 18 小时内响应处理;
三档(12 分):服务承诺内容(出现问题响应时间 24 小时内)、质量保证措施较完整、出现问题能在 18 小时内响应处理,有一定针对性,有基本的服务流程说明、应急预案,方案良好;
四档(16 分):服务承诺内容、质量保证措施全面、合理,出现问题能在 18 小时内响应处理,出具详细完整的服务流程表、应急预案,安排详细具体,针对性强,方案优秀。
注: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4、拟投入人员分 21 分
一档(5 分):投标人拟针对本项目配备有服务团队(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2 人),基本能完成项目;
二档(10 分):投标人拟针对本项目配备较专业的服务团队(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4 人),团队人员有简单的分工,配置基本完善,能较好完成项目;
三档(15 分):投标人拟针对本项目配备专业的服务团队(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4 人),且团队服务架构清晰,人员有较明确的分工,配置全面,能保障项目完成。
四档(21 分):投标人拟针对本项目配备专业、优秀的服务团队(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4 人),且团队人员专业性强,团队服务架构清晰,人员分工合理、安排科学,有丰富的服务经验,配置先进、全面,充分保障高效率完成项目。
注: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5、信誉业绩分 8 分
磋商供应商自 2019 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成功案例(以有效的合同、协议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为
准)。每有一份得 2 分,满分 8 分。
(三)总得分=1 + 2 + 3 + 4 + 5。三、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
(一)磋商小组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采购人也可以决定重新采购。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后取消成交资格,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竞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