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440001-2024-20723 采购项目编号: GPCGD244314FG025F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采购计划编号: 440001-2024-20723 采购项目编号: GPCGD244314FG025F
项目名称: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和航空应急项目监理服务项目采购人: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第一章投标邀请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省应急管理厅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和航空应急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和航空应急项目监理服务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4-20723
采购项目编号:GPCGD244314FG025F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665,8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和航空应急项目监理服务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7,665,800.00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 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 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 产品 |
1-1 |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 综合应用和支撑保障子项目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1-2 |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 重点区域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子项目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1-3 |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 林火监测子项目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1-4 |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 应急指挥视频调度子项目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1-5 |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 指挥中心子项目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1-6 |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 航空应急项目(含各子项目)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监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监理的项目与监理服务均通过最终验收、完成移交之日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如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满足)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如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满足)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➁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如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满足)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如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满足)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如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满足)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和航空应急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无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和航空应急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满足)。
2)未成为本项目除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中标商(或成交商)。(可参照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承诺函格式)。(如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满足)。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可参照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得存在上述情 形)。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如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满足)。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最多不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联合体的各方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再参加本项目投标,并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
0.xxxxx
名称: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地址: xxxxxxxxxxxxxx00x联系方式: 020-831354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xxxxxxxxxxxx000xxxxxxx0x联系方式: 020-83186865/83187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工
电话: 000-00000000/83187316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类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全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 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进一步提出要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完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含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广东省航空应急能力提升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提升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助力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格局。
为保障项目建设成效,需要采用更加科学有效的信息化建设理念、方法和技术,进行项目建设期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具有较高管理水平的监理单位,为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和航空应急项目建设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按照“四控制、三管理、一协调”的工作方法,在进度、质量、投资、变更、安全、文档、沟通协调等方面对建设项目采取必要和完善的监督、控制和管理,保证建设项目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 、 项 目 采 购 内 容
(一)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万元) | 主要内容 |
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和航空应急项 目监理服务项目 | 766.58 | 详见“监理服务范围” |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 、 监 理 服 务 范 围
本项目为纳入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和航空应急项目的以下项目/子项目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服务覆盖项目启动阶段、设备/主要材料采购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初步验收阶段、试运行阶段、最终验收阶段、移交阶段 等。具体建设子项目和监理费预算分别如下:
序号 | 子项目名称 | 分项采购预算(万 元) |
1 | 综合应用和支撑保障子项目 | 82.09 |
2 | 重点区域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子项目 | 22.42 |
3 | 林火监测子项目 | 271.66 |
4 | 应急指挥视频调度子项目 | 176.20 |
5 | 指挥中心子项目 | 91.85 |
6 | 航空应急项目(含各子项目) | 122.36 |
合计 | 766.58 |
各子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综合应用和支撑保障子项目
一是综合应用建设,包括综合应用平台统一门户升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个性化改造、应急叫应系统、省市视频监控资源汇聚系统、数据汇聚管理系统、三维数据处理系统建设等;二是建设网络安全监测预警系统、跨网安全接入与数据安全交换系统、网络违规外联检测与终端准入管控系统各1套,加强安全运维区建设,满足等保三级要求,并建设1套灾害现场快速三维态势感知装备、3套灾害现场边坡安全监测雷达系统、9套手持式长波红外成像气体检漏仪。
(二)重点区域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子项目
建设54套多灾易灾区域热成像双光谱重载云台(10KM)、重点区域三维分析应用等,提升重点区域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
力。
(三)林火监测子项目
重点围绕林火监测,在全省范围内围绕森林防火重点区等多灾易灾地区,加密建设森林火险多因子综合监测站627个、监控范围为5KM的热成像双光谱中载云台1026套,并开发森林火险监测预警模块,大幅提升火险预警、火情监测、调度指挥等能力,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四)应急指挥视频调度子项目
基于指挥信息网,为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建设视频指挥调度终端232套,为21个地市各建设1台移动便携式视频会商终端,为省、市、县三级指挥中心值班室建设232套协同调度终端;基于电子政务外网,为省内基层应急管理部门建设 1234套视频会议终端,为全省21个地市各建设1台用于接入基层单位视频会议终端的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器MCU、1台视频会议终端,全面提升全省视频指挥调度能力和值班会商效果。
(五)指挥中心子项目
对省市县三级有升级改造需求的指挥中心,开展显示设备、视音频设备、不间断电源等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
造。
(六)航空应急项目(含各子项目)
采购1套大型固定翼无人机救援平台、15套平原型中型复合翼无人机救援平台,以及相关载荷、地面装备和运营服务等;无人机资源管理、应急指挥调度、状态与数据管理等功能开发。
四 、 监 理 服 务 期 限
自监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监理的项目与监理服务均通过最终验收、完成移交之日止。五 、 监 理 服 务 要 求
(一)监理工作目标
供应商需依照有关标准和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的需求,本着科学、公正、严格、守信、守纪、守法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
心、丰富的项目管理和专业技术经验,对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和航空应急项目开展全面的、有重点的、精线条的监督管理。工作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质量目标:通过质量控制,促使项目建设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满足建设项目合同要求,满足采购人实际建设需求,同时,监理过程严谨规范,具有有效的项目质量控制机制、项目三方沟通协调机制、错误纠正处理机制、资源调配机制
等。
2.进度目标:促使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按期完成项目验收。
3.合同和项目文档管理目标:对项目的合同、各种文档以及项目的管理提供可靠的审核和质量保证。
4.信息和协调管理目标:建立与采购人的信息沟通协调机制,提供各类法律法规、政策指导等信息咨询和意见建议,指导
采购人编制信息化项目文档,妥善保管和严格保密各阶段的项目资料(文档、视频、数据、图表等)。
(二)监理工作要求
1.监理基本准则
遵照信息工程监理规范以及行业规定,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建设方与承建方的合法权益。监理单位应做到:
(1)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2)不得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3)不得泄漏所监理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4)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5)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独立地处理有关项目各方的争议;
(6)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2.监理工作依据
以下工作依据中,对于有版本区别的,如未注明均指发布的最新版本。
( 1)国家、省相关规章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23〕2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监理服务项目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
( 2)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规范
GB/T 19668.1-2014《信息技术服务监理 第1部分:总则》
GB/T 19668.2-2017《信息技术服务监理 第2部分: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规范》 GB/T 19668.3-2017《信息技术服务监理 第3部分:运行维护监理规范》 GB/T 19668.4-2017《信息技术服务监理 第4部分:信息安全监理规范》 GB/T 19668.5-2018《信息技术服务监理 第5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
GB/T 19668.6-2019《信息技术服务监理 第6部分:应用系统:数据中心工程监理规范》
T/EGAG 010-2022《政务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规范》
( 3)项目建设相关材料
主要包括所监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等立项申报材料;项目招(投)标文件、合同书以及项目实施、验收标准等相关文档材料。
(三)监理服务内容
1.通用要求
本采购需求涉及的各子项目(包括综合应用和支撑保障子项目、重点区域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子项目、林火监测子项目、应急指挥视频调度子项目、指挥中心子项目、航空应急项目(含各子项目))的监理服务,均需满足以下监理工作要求:
监理单位根据“四控、三管、一协调”的职责,开展项目监理服务工作,具体内容有:
序号 | 职 责 | 具体内容 |
1 | 质量控制 | 监理独立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对项目建设质量负责,其职责包括: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审核项目的和采购文件和审核设计方案(根据实际协助工作需要);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项目招投标文件、合同书和以及采购人其他的规章制度、规划文件等,监督项目各方的履约情况; 3.采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监理方式,结合制定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实施项目质量管控; 4.根据各项目的特点,组织对项目关键节点的测试、检验、验收等; 5.组织对项目质量事故的原因调查、问题分析、问题评估、事故处理; 6.督促承建单位对项目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7.跟踪项目在质保期内的运行状况,督促施工方做好售后服务; 8.定期提出质量报告、协调质量问题的解决。 |
2 | 进度控制 | 1.审查项目的实施计划,并监督计划的执行; 2.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工具,如:WBS,甘特图等,确定各项目施工工序,确定项目里程碑节点; 3.实时跟进项目建设,发现项目未能按如期进行时,及时要求承建单位调整或修改计划,采取必要措施加快进度,使实际施工进度符合合同要求; 4.当项目进度滞后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及时作出详 细报告分析原因并提出对策,供采购人决策参考。 |
3 | 投资控制 | 1.根据有关法规及技术规范,为合理、合规、有效利用建设资金,协助采购人管理项目资金使用; 2.协助管理项目经费的使用过程; 3.审核承建单位支付申请的合理性,确认项目是否达到可支付节点; 4.严格控制和审查项目变更导致的成本变化; 5.审核项目量清单和项目竣工结算。 |
4 | 变更控制 | 1.制定项目变更流程; 2.严格控制和审查项目变更申请,判断变更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合法、不合理的变更请求应予以否决; 3.对变更内容的可行性以及变更影响进行详细评估,包括变更引起项目成本变化和工程量变化; 4.组织召开项目变更评审会议,协调三方对变更处理意见确认; 对获得批准的变更请求,监督变更执行过程。 |
5 | 合同管理 | 1.协助草拟、审核项目合同草案,检查各项采购要求是否已在合同中规定,跟踪项目合同签订工作; 2.监督项目各方履行合同,检查是否按合同人员要求实际投入到项目等; 3.审核合同分包情况,协助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违约、 索赔、延期、纠纷调解及仲裁等问题。 |
6 | 信息管理 | 1.及时向采购人提交反映项目动态和监理工作情况的相关报告; 2.督促、检查承建单位及时提交项目进展报告,以及项目各阶段对应产出的成果文档; 3.建立全面、准确反映项目各阶段建设情况的项目档案,收集、管理项目各类文档和资料,定期公布项目质量、进度、成本数据; 4.协助做好项目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 |
7 | 安全管理 | 1.审核项目自身建设的安全性,包括系统安全防护、保密性、完整性等; 2.做好对项目各方信息安全教育,尤其是对连接政务网的计算机、移动存储等设备的使用安全; 3.跟进承建单位与采购人《保密安全协议》的签订,并监督执行情况; 4.做好施工安全、人身安全的监督管理。 |
8 | 组织协调 | 1.确定项目各方的工作范围和职责,积极协调各方的工作关系; 2.建立有效的项目沟通制度,确定沟通工具、渠道等,确保项目信息在各方之间保持顺畅流通; 3.适时组织召开各类项目会议,及时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 问题的解决。 |
9 | 验收管理 | 1.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初步验收申请及相关资料,对承建单位在试运行阶段出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和复查,确认项目是否达到终验要求; 2.协助建设单位组织项目最终验收; 3.协助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筹备和审查验收文档; 4.对承建单位建设成果进行监督和复查,确认项目是否达到终验要求。 |
项目监理服务在项目整个生命周期的具体工作内容有:
序号 | 项目阶段 | 具体工作内容 |
1 | 准备阶段(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协 助) | 项目准备阶段是指项目合同签订前的阶段。 协助审核项目合同,确保项目合同与建设方案、招标文件的一致性,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并提出监理审查意见。 |
2 | 启动阶段 | 项目启动阶段是指完成项目合同签订后,项目正式施工前的准备阶段。 1.组织项目交底,如果有前期规划或者设计,则应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2.审核项目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 3.审核项目实施计划,对承建单位的开发进度计划进行评估和审查; 4.审核项目团队组织机构方案,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团队名单与投标文件的符合性、一致性,如有变更,则要求叙述其原因并履行审批手续; 5.审批开工申请,确定开工日期; 6.掌握项目实施条件准备情况; 7.编制项目监理工作规划和细则; 8.签发开工令; 9.协助需求调研、点位调研并提供合理化建议等。 |
3 | 设备/主要材料采购阶段 | 设备、材料采购阶段,是指项目签订合同,项目承建单位按照合同要求采购设备和材料阶段,该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如下: 1.审核承建单位的设备采购计划和设备采购清单; 2.订货进货验证; 3.组织到货检查验收; 4.鉴定、设备移交等。 |
4 | 实施阶段 | 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如下: 1.参与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组织的需求调研; 2.审核需求阶段和设计阶段的成果,包括需求说明书、深化设计方案; 3.协助建设单位组织需求评审和设计评审; 4.项目材料、系统软件的进场和检验; 5.组织系统联调测试; 6.监督项目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承建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7.不定期对工程施工各个阶段的安装工艺进行抽查; 8.组织隐蔽工程验收; 9.审核项目各个阶段进度计划; 10.督促、检查承建单位进度执行情况; 11.督促、检查承建单位项目培训情况与成效; 12.审查项目变更,提出监理意见; 13.涉及投资变化的,提供专业的造价咨询意见; 14.审查承建单位阶段项目款支付申请,提出监理意见; 15.按周(月、季)定期向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监理报告》,报告项目情况; 16.组织召开项目例会和项目专项会议。对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组织召开会议解决。 17.通过对建设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投入使用。 |
5 | 初步验收阶段 | 1.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初步验收申请及相关资料,提出监理审核意见; 2.组织、主持初步验收评审会议; 3.做好初步验收会议记录,记录遗留问题,并跟踪解决。 |
6 | 试运行阶段 | 1.初步验收之后,确认项目进入试运行; 2.监查系统的调试和试运行情况,记录系统试运行数据; 3.对试运行期间系统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并责成有关单位解决。问题解决后,进行二次监测; 4.进行试运行时间核算; 5.协助建设单位确认试运行通过。 |
7 | 最终验收阶段 | 1.对承建单位在试运行阶段出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和复查,确认项目是否达到终验要求; 2.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监理工作总结以及相关监理文档; 3.协助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筹备和审查验收文档; 4.协助建设单位审查项目提交的终验文档; 5.协助建设单位组织项目最终验收; 6.签署项目验收报告; 7.协助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办理项目结算,编报项目结算书,审核结算金额; 8.审查承建单位阶段项目款支付申请,提出监理意见。 9.协助建设单位对本项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进行验收,并根据测评报告督促承建单位完成整改。 |
8 | 移交阶段 | 1.确认项目通过最终验收,进入保修阶段,签发移交证书; 2.审核承建单位编报项目移交清单,核实移交的设备、材料、软件、文档等; 3.监督承建单位向建设单位进行项目移交,包括设备、材料、软件、文档等; 4.运行维护咨询:对项目运行维护提供相应咨询。 |
2.专项要求
针对林火监测部分的监理服务工作,除了监理服务通用要求,还需按要求完成专项工作或满足相关工作要求,详见附件1
。
3.其他监理要求
专家费支付要 求 | 监理机构在履行监理自身职责过程中,因自身人员或能力不足而需聘请外部专家时,相关费用由监理机构 承担(不含由业主方主导的专家评审会、验收会等费用) |
监理成果管理要求 | 监理机构应有监理工作成果的管理制度,应有监理工作成果清单; 监理机构应有明确的签字制度,确保监理工作成果的真实性;监理机构应有监理工作成果的责任保管制度,应符合文档管理的基本原则要求; 监理机构应制定明确的资料分发制度,控制资料的分发范围,确保资料送达的及时性。 |
知识产权要求 | 1.本项目采购不会引起任何已申请、登记的知识产权所有权的转移。 2.供应商为履行本项目义务所形成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3.对于购买第三方软件产品,供应商可以只交付版本授权,不要求交付产品源代码。 4.本项目所涉及的数据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只能用于履行本合同之义务。 5.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软件应是自行开发的产品或具备合法、合规授权,满足知识产权、安全等保三级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6.供应商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成果是其独立实施完成,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如因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导致该第三方追究采购人责任 的,供应商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
1.供应商应签订保密协议,对其知悉的采购人、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等信息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2.本项目中的保密信息是指所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采购人、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未公开的政府信息、通信或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如数据、用户名、口令、产品、文件、规划、方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他信息及文档等,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采购人、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项目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 (2)采购人、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在项目实施中为供应商及供应商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和资料等; (3)在对采购人、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提供服务工作中涉及的业务及技术文档,包括合同、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等; (4)为采购人、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成果; (5)其他采购人、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未对外公开的信息。 3.供应商在从事项目时,不得擅自监听、拍摄、录制、记录、复制、摘抄、传播、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保密信息。 4.供应商未经采购人、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以及可以接触上述 |
保密要求 | 保密信息的手段,包括在公开场合展览,公开对外宣传,作为文章、讯息、参考数据发表等;供应商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而擅自保存、披露、使用保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采购人、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采购人、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泄露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科技研究、发明、装备器材及其技术资料和政府工作信息等。 5.对于工作期间知悉采购人、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或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供应商同样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政府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 料。 6.供应商应只向项目相关人员(包括各自的领导﹑同事和雇员等)为商讨合作项目而有需要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士披露保密信息,并保证上述各相关人员的行为将会符合本保密条款的规定。在商讨合作项目的过程中,若需向第三方披露采购人、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的保密信息,应取得采购人及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的书面许可,并要求该第三方不得向任何其他人士泄露保密信息。 7.供应商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做好保密管理,采取措施防范第三方获取保密信息。 8.供应商参加项目的有关人员均需签订保密协议。 9.保密条款不因本项目合同无效或解除或终止而无效或终止,保密期限至采购人或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对外正式公开有关保密信息时为止。 10.供应商违反本合同保密条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给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供应商应赔偿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及承担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因此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差旅费等);如果因供应商恶意泄露信息资料,给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应赔偿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及承担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因此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外,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供应商责任。直接经济损失难以认定 的,供应商应付违约金不应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0%。 |
纪律要求 | 监理机构需具有完善的监理人员廉政监督和职业道德、处罚措施,确保监理人员在项目中保持xx自律,不以任何形式(不限于礼品、礼金等)接收他人的好处,不得从事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技术和业务活动,不会对数据进行任何的篡改、删除、过滤,也不会收受他人好处对数据进行篡改、删除、过滤,而且自身还要监督施工人员,防止出现上述违法违纪行为。如果发生上述行为,不仅要追究施工人员、监理人员责 任,还存在被起诉的可能性。 |
监理类管理工 具软件要求 | 供应商需能提供监理类管理工具软件,可应用于监理项目日常现场管理。 |
(四)监理成果要求
监理服务过程中应为采购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监理规划: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公司技术部门审核后送采购人;
2.监理实施细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送采购人;
3.监理周报、月报:每周、每月一份,项目监理机构定期向采购人报送监理周报、月报,报告项目动态和监理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
4.监理通知:每次一份,监理工程师向承建单位下达的监理指令,每次送一份给采购人;
5.会议纪要:每次一份,由监理主持并负责记录的会议纪要,发给所有参加单位一份;
6.专项监理报告:需要时,向采购人递交本项目的专门报告或建议;
7.需要采购人审批的资料(由监理先出具意见):工程变更、实施方案、总进度计划、月季进度计划及其它采购人要求申报的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款、质量事故处理意见、工期延期报等;
8.需要采购人审批的承建单位申报的其它资料;
9.项目验收资料;
10.需多方共同审查签认的资料;
11.其它单位要求提供的资料。
阶段 | 成果 | 提交时间 | 形式 | 地点 |
监理项目启动阶段 | 监理合同 | 领取中标通知书后2周内 | 正式纸版文件+电子文件 | 采购人要求的地点 |
监理规划 | 合同签署后1周内,或项 目启动前1周内 | 正式纸版文件+电子文件 | 采购人要求的地点 | |
监理实施细则 | 单项启动前1周内 | 正式纸版文件+电子文件 | 采购人要求的地点 | |
项目计划(时间进度计 划) | 项目启动前1周内 | 正式纸版文件+电子文件 | 采购人要求的地点 | |
承建单位招投标阶段 (根据实际协助工作需要) | 招标需求(根据实际协 助工作需要) | 根据采购人要求时间 | 正式纸版文件+电子文件 | 采购人要求的地点 |
评分细则(根据实际协 助工作需要) | 根据采购人要求时间 | 正式纸版文件+电子文件 | 采购人要求的地点 | |
商务要求(根据实际协 助工作需要) | 根据采购人要求时间 | 正式纸版文件+电子文件 | 采购人要求的地点 | |
承建单位合同监理审核 意见表 | 承建方提交合同后3周内 | 正式纸版文件+电子文件 | 采购人要求的地点 | |
深化设计阶 段 | 深化设计方案 监理审核意见 | 承建方提交成果后1周内 | 正式纸版文件+电子文件 | 项目实施现场 |
实施阶段 | 开工令 | 承建方提交开工申请后3 天内 | 正式纸版文件+电子文件 | 项目实施现场 |
阶段性成果监 理意见 | 承建方提交成果后3周内 | 正式纸版文件+电子文件 | 项目实施现场 | |
验收阶段 | 验收方案审核 意见 | 验收前1周内 | 正式纸版文件+电子文件 | 项目实施现场 |
试运行方案审 核意见 | 验收前2周内 | 正式纸版文件+电子文件 | 项目实施现场 | |
监理总结、 监理验收文档 | 验收前3周内 | 正式纸版文件+电子文件 | 项目实施现场 | |
移交阶段 | 项目移交清单 记录表 | 项目移交后1周内 | 正式纸版文件+电子文件 | 项目实施现场 |
监理周报 | 每周五17:00之前 | 正式纸版文件+电子文件 | 项目实施现场 | |
监理月报 | 每月30号下班前 | 正式纸版文件+电子文件 | 项目实施现场 |
日常文档 | 会议纪要 | 现场会议后24小时内 | 正式纸版文件+电子文件 | 项目实施现场 |
监理通知单 | 发生需要整改的项目时 | 正式纸版文件+电子文件 | 项目实施现场 | |
专项监理报告 | 根据需要时递交专门报告或建议 | 正式纸版文件+电子文件 | 项目实施现场 | |
工程变更材料 | 委托方签字后1天内 | 正式纸版文件+电子文件 | 项目实施现场 | |
工程备忘录 | 发生争议后1天内 | 正式纸版文件+电子文件 | 项目实施现场 | |
付款申请、工程支付证 书 | 承建方提交申请后1周内 | 正式纸版文件+电子文件 | 项目实施现场 |
(五)监理服务验收
1.验收依据
验收依据包括本项目招投标文件、签订的项目合同,以及服务过程中经合同双方同意、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增加的约定文件(如补充协议)等。
2.验收方式
验收按照采购人单位的验收规定执行。所监理的子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完成移交即视为该子项目监理服务完成验收,本采购需求书监理服务范围内所有子项目均最终验收、完成移交,且通过采购人组织的监理服务整体验收后即视为监理服务项目验收。
(六)监理团队要求
本项目采用现场监理和二线支持相结合的服务方式,供应商根据项目工作需求提供现场服务。供应商需组成不少于91人的监理工作团队,设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工程师等项目角色,具体如下:
人员类别 | 数量 | 具体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名 | 总体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实施工作,对监理服务质量负责,对项目重大技术问题进行决策。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等证书,具有丰富 的同类信息工程监理经验,良好的项目管理和团队领导能力。 |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 6名 | 每个子项目一名总监代表,负责子项目的信息安全和日常技术指导和监理团队统筹管理,包括沟通汇报、进度管理、人员管理等。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 书、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等证书,具有丰富的同类信息工程监理经验,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 和沟通汇报能力。 |
监理工程师 | 不少于 84名 | 要求监理工程师团队配备不得少于84人(要求派驻各地市的监理人员不少于70人,省本级9人,项目统筹和综合管理人员5人),并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随时调配人力,负责保证监理的信息系统项目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实施和竣工。其中,高级人员不少于6人,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及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网络规划设计师证书、系统分析师证书、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等证书;中级人员不少于40人,具有以下证书之一:1.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证书;2.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3.软件评测师证书;4.网络工程师证书;5.网络规划设计师证书;6.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7.信息安全工程师证 书。 |
根据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建设需求,初步测算省厅和各地市监理工程师(不含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人员
要求如下表所示,具体以实际需求为准。
序号 | 区域 | 林火监控、重点区域自然灾害监 测预警 | 航空 | 指挥中心 | 应急指挥视频调度、视频联网、数 据总线、安全等 | 综合应用 | 项目统筹和综合管理 | 小计 |
1 | 省厅 | 2.0 | 1.0 | 1.0 | 5.0 | 5.0 | 14.0 | |
2 | 广州 | 1.0 | 0.5 | 1.0 | 2.5 | |||
3 | 深圳 | 1.0 | 0.5 | 1.0 | 2.5 | |||
4 | 珠海 | 1.0 | 0.5 | 0.5 | 2.0 | |||
5 | 汕头 | 1.0 | 0.5 | 0.5 | 1.0 | 3.0 | ||
6 | 佛山 | 1.0 | 0.5 | 1.5 | ||||
7 | 韶关 | 2.0 | 1.5 | 1.0 | 4.5 | |||
8 | 河源 | 2.0 | 0.5 | 1.0 | 1.0 | 4.5 | ||
9 | 梅州 | 2.0 | 0.5 | 0.5 | 1.0 | 4.0 | ||
10 | 惠州 | 2.0 | 0.5 | 1.0 | 3.5 | |||
11 | 汕尾 | 1.0 | 0.5 | 1.5 | 1.0 | 4.0 | ||
12 | 东莞 | 1.0 | 1.0 | 2.0 | ||||
13 | 中山 | 1.0 | 0.5 | 1.5 | 1.0 | 4.0 | ||
14 | 江门 | 1.0 | 0.5 | 1.0 | 0.5 | 3.0 | ||
15 | 阳江 | 1.0 | 0.5 | 0.5 | 1.0 | 3.0 | ||
16 | 湛江 | 1.0 | 0.5 | 1.5 | 1.0 | 4.0 | ||
17 | 茂名 | 1.0 | 0.5 | 0.5 | 1.0 | 3.0 | ||
18 | 肇庆 | 2.0 | 0.5 | 1.5 | 1.0 | 5.0 | ||
19 | 清远 | 2.0 | 0.5 | 1.0 | 3.5 | |||
20 | 潮州 | 1.0 | 0.5 | 1.0 | 1.0 | 3.5 | ||
21 | 揭阳 | 1.0 | 1.5 | 1.0 | 3.5 | |||
22 | 云浮 | 1.0 | 1.5 | 1.0 | 3.5 | |||
合计 | 27.0 | 9.5 | 17.0 | 20.5 | 5.0 | 5.0 | 84.0 |
备注:上表监理工程师人员需求中如果人数为非整数,表示可以跨区域人员复用。
★投标人需结合省应急管理厅和各地市应急管理部门的建设内容、建设计划等,合理编制人员投入计划,确保建设高峰期有足够的监理人员履行好各项监理职责,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人员投入承诺。(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六 、 报 价 要 求
本项目为固定价格报价(含税),投标人需要对监理服务总价以及每个子项目监理服务分项报价(含税),一是总报价不能高于该采购包采购预算,二是各子项目监理服务报价不能高于该子项目的监理服务预算限价。报价(含税)应包含完成本项目监理服务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项目实施人工费、差旅费、资料费、管理费、税费等。
七 、 付 款 方 式
本项目按照监理服务范围内单个子项目的工程进度和相应监理费用进行分期支付。具体如下:
(一)第一笔款:在监理服务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提供有效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监理服务合同
总金额的40%。
(二)第二笔款:在所监理的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后,供应商提供有效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监理服务合同总金额的40%。
(三)第三笔款:在所监理的项目和监理服务均通过最终验收后,供应商提供有效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监理服务合同总金额的20%。
每次申请付款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递交等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合法有效发票。附 件 1
林火监测部分监理服务专项要求
针对林火监测部分的监理服务工作,除了监理服务通用要求,还需完成以下专项工作或满足相关工作要求:一、森林火险因子综合监测站监理
1.核查承建单位选址及深化设计全套资料
(1)站点布设在森林火险高风险县(区、市),选址应综合重点县东西南北方位、地形地貌、植被覆盖、可燃物类型,选择风险最高的区域。
(2)传感器周边避免有异物或者金属良导体。选择阳坡、林内或林缘地区相对平整区域,保证高风险点不漏报,便于日常巡护。站点南向无高大树木遮挡,确保太阳能板正常工作。站点选址区域优选有公网信号覆盖区域。
(3)分析过去十年(2013-2023)的火灾记录,找出火灾高发频发区域,确保这些区域有足够的监测。
(4)调研当地社区和居民,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担忧,确保监测站不会对他们产生负面影响,并得到他们的支持。选址时应优先考虑在国有林场林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区、集体林地等不存在林权争议的区域进行建设。
(5)监测站应位于较大的开阔区域内,监测站高度约10米,周边最小10米×10米范围内应该是空旷的,同时确保主杆单一方向平放无障碍物阻挡。同时避免靠近高大的障碍物、灰尘烟雾来源、地表水汽的来源、大型反光表面和铺装路面。
1)高大障碍物指建筑物、构筑物、高大茂密树林、大型岩体等,如果无法避免,监测站与障碍物间距离应大于障碍物高度的10倍距离;(监测站光照日峰值时间不低于3.1小时)
2)灰尘来源如停车场、施工场地、交通干道,如无法避免,应置于灰尘来源的上风向,且距离大于50米;
3)地表水汽的来源如鱼塘、湖泊、高尔夫球场、花园等,如无法避免,应置于水汽来源的上风向,且距离大于100米;
4)大型反光面如白色建筑物、湖泊、大型彩钢房顶、大型岩石表面,如无法避免,应置于北侧,且距离大于30米;
5)铺装路面指沥青路面、宽度大于3m的其他铺装道路等,如无法避免,应置于上风向,且距离大于30米。 (6)避免地形起伏较大的区域,如沟壑、山脊、山峰、陡坡(≥30°)、狭窄山谷地区。
(7)选点时需综合考虑全省415个地质灾害点、76个“雨窝点”的监控监测需求,特别是近五年内未记录、备案为地质灾害点、“雨窝点”但在近期确实发生过应急突发事件的相关场地的监测监控需求,同时结合江、河、湖等三防领域和其他村镇、水库、重要基础设施等方面的监测监控需要,优化森林火险因子综合监测站的站点选址,形成更全面、更广泛的监测监控能力,全面增强提前预警能力,推动防灾减灾工作顺利开展。
(8)根据承建单位提供的全套深化设计材料包括并不限于深化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现场勘察确认记录表、现场照片等进行核查。
2.设备安装监理要求
(1)安装场地应平坦,周围50m以内不应有高大建筑物和高大树木。建在院落以外的森林火险监测站,站点四周应建 4m×4m×1.5m的金属或木制透视围栏。
(2)森林火险监测站的风杆高度一般为10m,应架设在提前制作的基座上,并拉设镀锌钢缆固定线。
(3)风杆基础及拉线基础地基,应根据实际地理情况确定深度,确保不因土地上冻、解冻导致地基变形或损坏。 (4)森林火险监测站的具体安装要求如下:
1)风向、风速传感器:风杆顶部风向传感器指北标识朝正北 ;
2)温度、度传感器:距地面1.5m,安装在防射罩内;
3)雨量传感器:口缘距地面1.0m,雨量筒和风杆的距离为0.6m。其中的水平仪应调为水平;
4)数据采集器:距地面1.2m;
5)太阳能电池板:距地面1.5m,朝正南方向,仰角为15°~-50°可调整;
6)出线孔距地面1.1m;
7)拉线距地面:9m:6m;
8)可燃物物候监测、可燃物多因子监测部分按照最佳监测效果执行安装。 (5)防雷设备的性能和安装应符合QX30的相关要求
(6)电力及网络的接入。支持太阳能供电,支持GPRS/3G/4G/5G/北斗等多种的通讯方式。各类监测数据采集优先使用 GPRS/3G/4G/5G传输,对不能实现公网通信的地方,采用北斗融合网关实现网络的传输通信回传。
(7)安装建设完成后完成周边环境卫生清洁并做好运维保障工作,保障森林火险因子综合监测站各类设备正常工作,服务时间为交付使用后3年。
3.验收监理要求
设备到货后,承建单位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并通过自验和运行测试,满足项目建设需求,符合设计要求后,承建单位提出初步验收申请,由建设单位牵头,监理单位组织初步验收。
项目通过初验、试运行、第三方测评后方可申请项目终验。最终验收按照投标文件、合同、深化设计文件及用户需求规格书等规定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建设单位(或最终用户)牵头,监理单位组织最终验收小组审查相关服务期技术文档。最终验收合格后,需要建设单位(或最终用户)和承建单位双方在最终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签字盖章日期视为最终验收通过日期。验收不合格的,承建单位应当根据验收意见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1)所获取的有效监测预警数据应满足《森林火险监测站技术规范》(LY/T 2579—2016)中规定的数据最低要求。
(2)监测站正常运行率达到98%及以上;
(3)监测站数据有效率达到95%及以上;
(4)仪器定期质控抽检准确率达到95%及以上;
(5)异常情况处理率达到100%;
(6)保证满足火险预警对监测站故障的响应时间要求,当监测站每日6时~23时出现故障,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解决
(通信线路、电力线路故障除外,但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解决)。若仪器故障无法排除,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备机并安装调试到位,确保监测数据的正常上报。
二、森林火灾视频AI识别及报警监理
1.核查承建单位选址及深化设计全套资料
(1)视频监控前端建设采取租用铁塔的模式,挂载在离地20米以上铁塔,视频数据传输采用租用运营商线路。视频监控前端主要部署在森林防火重点区域(林区人员流动复杂、火源管理困难、生产生活用火频繁、林区可燃物堆积多等);同时要保证摄像机视野范围较大、通视距离较远;与已有监控范围尽量不重叠。
(2)结合林区地形地貌,选址在半山腰视野开阔或山顶制高点位置,站点摄像机监控范围以平视为主、俯仰为辅的原则。 (3)监控站点应达到安全、抗风、稳固、观测平台少遮挡的条件,观测平台应高于监控区域内最高的树冠或遮挡物5米以
上。需满足边坡安全距离、避免地质灾害易发区域。
(4)选点时需综合考虑全省415个地质灾害点、76个“雨窝点”的监控监测需求,特别是近五年内未记录、备案为地质灾害点、“雨窝点”但在近期确实发生过应急突发事件的相关场地的监测监控需求,同时结合江、河、湖等三防领域和其他村镇、水库、重要基础设施等方面的监测监控需要,优化视频监控摄像机的站点选址,形成更全面、更广泛的监测监控能力,全面增强提前预警能力,推动防灾减灾工作顺利开展。
(5)根据承建单位提供的全套深化设计材料包括并不限于深化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现场勘察确认记录表、现场照片等进
行核查。
2.设备安装监理要求
前端监控设备安装位置选择原则:
(1)可采用多角度方式对重点区域监控;
(2)不宜选择在居民区和磁场干扰较大的区域,以减少干扰因素; (3)尽可能减少监控范围内盲区,单站的监控盲区不宜大于20%; (4)监控塔观测平台应高于监控区域内最高的树冠或遮挡物5m以上。监控塔:
(1)监控塔塔身中心垂直倾斜应不大于全塔高度的1/1500;
(2)监控结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控制条件应符合:在以风荷载为主的荷载标准组合作用下,塔桅结构任意点的水平位移不大于全塔高度的1/75。
前端监控设备:
(1)应采用集成化、模块化设计,在全天24h连续工作情况下,寿命不小于五年。前端监控设备软件系统应具有远程升级及参数更新等功能。
(2)设备安装说明:
1)安装顺序:横杆、立杆、摄像头、理线;
2)横杆安装:根据现场情况(角钢、圆钢、槽钢、方钢)、安装方向固定横杆,M12*120m螺杆初拧50%;
3)竖杆安装:调整竖杆安装高度,紧固U型螺栓,初拧50%;
4)角度、位置调整后,横杆螺栓、U型螺栓终拧100%;
5)摄像头安装(摄像头顶部严禁超过避雷针高度);
6)所有M12均为双螺母紧固;
7)角钢、方钢、槽钢、圆钢尺寸不大于80*80mm。供电系统:
(1)前端系统供电功率不小于200W;
(2)为前端摄像机提供完备的电力供应,形式包括市电/蓄电池/UPS的备电,支持交流和直流两种供电方式,充分保障设备供电连续、安全、稳定。
(3)配备稳压设备,控制输出电压波动范围;
(4)供电系统应配备浪涌保护及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浪涌保护器的安装方法与选型应按照GB 50057和GB 50343规定实施;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选型与安装应按照GB 6829和GB 13955的规定实施。
防雷和接地:
防雷和接地系统建设除应符合GB 50343和GB 50057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地阻值按照电子设备对工作接地电阻值的要求建设应不大于10Ω;
(2)防雷接地验收标准应符合QX/T 105的规定。网络传输:
应符合GB/T 28181的规定。指挥控制中心(若有):
指挥控制中心设计应符合GB 50348的规定。 3.验收监理要求
设备到货后,承建单位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并通过自验和运行测试,满足项目建设需求,符合设计要求后,承建单位提出初步验收申请,由建设单位牵头,监理单位组织初步验收。
项目通过初验、试运行、第三方测评后方可申请项目终验。最终验收按照投标文件、合同、深化设计文件及用户需求规
格书等规定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建设单位(或最终用户)牵头,监理单位组织最终验收小组审查相关服务期技术文档。最终验收合格后,需要建设单位(或最终用户)和承建单位双方在最终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签字盖章日期视为最终验收通过日期。验收不合格的,承建单位应当根据验收意见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验收标准:按照《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图像联网技术规范LY/T2582-2016》行业标准、《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等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1)视频监控前端具有可见光烟火自动识别能力,通过配套部署的可见光烟火自动识别算法进行24h自动巡航,有效过滤雾、霾、雪、云、阴影、光线、树枝晃动等因素引起的环境变化干扰,实现烟火识别及监控中心自动告警。
(2)前端监控设备在监控范围内应无漏点巡航,水平旋转范围不小于360°,全监控区域巡航周期不大于10min。 (3)漏报率不大于0.3%;万公顷日误报次数不大于1。
(4)前端监控视频总像素不低于400万像素;分辨率2688(H)×1520(v);最小识别烟烟雾、火面积不大于10×10像素,最小识别烟烟雾、火面积不大于25平方米;具有报警火点的定位功能。
(5)全网在线率目标:按全省月均在线率(1-离线设备/设备总数)*100%。在线率目标98%以上。 (6)单站故障时长目标:单站故障处理时长最长不超7天。
(7)故障响应及时率:故障响应在120分钟内完成响应,响应及时率100%。
(8)故障处理及时率:在故障响应后240分钟内到达故障现场处理。处理及时率100%。采购包1(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和航空应急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监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监理的项目与监理服务均通过最终验收、完 成移交之日止。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东(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一)第一笔款:在监理服务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提供有效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监理服务合同总金额的40 %。 (二)第二笔款:在所监理的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后,供应商提供有效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监理服务合同总金额的40%。 (三)第三笔款:在所监理的项目和监理服务均通过最终验收后,供应商提供有效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监理服务合同总金额的20% 。 每次申请付款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递交等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 合法有效发票。 |
验收要求 | 1期:1.验收依据 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监理服务合同书以及监理服务相关标准规范。 2.验收方式 验收按照采购人单位的验收规定执行。所监理的子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完成移交即视为该子项目监理服务完成验收,本采购需求书监理服务范围内所有子项目均最终验收、完成移交,且通过采购人组织的 监理服务整体验收后即视为监理服务项目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 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 位 | 数 量 | 分项预算单价 (元) | 分项预算总价 (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 求 |
1 |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 综合应用和支撑保障子项目 | 项 | 1. 00 | 820,900.00 | 820,9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2 |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 重点区域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子项目 | 项 | 1. 00 | 224,200.00 | 224,2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详见附表二 |
3 |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 林火监测子项目 | 项 | 1. 00 | 2,716,600.00 | 2,716,6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详见附表三 |
4 |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 应急指挥视频调度子项目 | 项 | 1. 00 | 1,762,000.00 | 1,762,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详见附表四 |
5 |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 指挥中心子项目 | 项 | 1. 00 | 918,500.00 | 918,500.00 | 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 | 详见附表五 |
6 |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 航空应急项目(含各子项目) | 项 | 1. 00 | 1,223,600.00 | 1,223,6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详见附表六 |
附表一:综合应用和支撑保障子项目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附表二:重点区域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子项目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附表三:林火监测子项目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附表四:应急指挥视频调度子项目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附表五:指挥中心子项目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附表六:航空应急项目(含各子项目)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
(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
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采购包情况 |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
2 | 开标方式 | 远程电子开标 |
3 | 评标方式 | 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 承担不利后果) |
4 | 评标办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
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1:总价 |
6 | 报价要求 |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
7 | 现场踏勘 | 否 |
8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9 | 投标保证金 | 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 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 支票提交方式: 无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 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
10 | 投标文件要求 | 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 0 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 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 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 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 效。 |
11 | 中标候选供应商 推荐家数 | 采购包1: 2家 |
12 | 中标供应商 数量 | 采购包1: 1家 |
13 | 有效供应商 家数 | 采购包1:3家 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 |
14 |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 则 | 无:- |
15 | 中标供应商确定 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16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投标人投标总报价须包含此费用。本项目以中标总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务费,0-100万:1.5%;100-500万,0.8%;500-1000万,0. 45%。 |
17 | 代理服务费收取 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18 | 其他 | |
19 | 开标解密时长 | 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
20 | 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 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三、说明
1.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
用。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 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 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 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见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
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 现场踏勘(如有)
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
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
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五、投标要求
1.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文件的制作
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
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 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1 开标程序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3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定标
3.1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http://gpcgd.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http://gpcgd.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人:陈小姐/龚小姐
电话:020-83187086/83196816传真:020-83187086/83196816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质管科邮编:51003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北裙楼313室
电 话:020-83188580、83188500、83188511、83188586
邮 编:510030
传 真:020-83357559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
息。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协议。
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四章 评标
一、评标要求
1.评标方法
采购包1(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和航空应急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
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7.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和航空应急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 | |||
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 | ||||
1 | 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 | 10% | 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 价=投标报价×(1-C1);监 | |
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 ||||
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 | ||||
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 | ||||
,不重复价格扣除。 |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 | |||
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 | ||||
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 | ||||
投标(响应)供应商为大中型 | 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 | |||
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 | 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 | |||
2 | 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 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 | 4% | 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C 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 (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 | |
金额30%以上 | 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 |||
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 | ||||
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 | ||||
除。 |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
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和航空应急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如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满足)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如联合体投标的, 各方均须满足)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➁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如联合体 投标的,各方均须满足)明) 。 |
4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 技术能力情况。( 如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满足)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如 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满足)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 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 须满足)。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未成为本项目除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中标商(或成交商)。(可参照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承诺函格式)。 (如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满足)。 |
8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可参照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与其他投标 人不得存在上述情形)。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可参照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得存在上述情形)。 |
9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如联合体 投标的,各方均须满足)。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如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满足)。 |
10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最多不超过3家 (含牵头单位),联合体的各方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再参加本项目投标,并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 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最多不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联合体的各方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再参加本项目投标,并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11 | 无 | 无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和航空应急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投标总金额固定唯一,未超预算 | 投标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 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2 | 报价无漏项 | 对标的内容没有报价漏项。 |
3 | 提交投标函,投标内容无重 大错漏 | 提交投标函。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
4 | 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 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
5 | “★”号条款满足采购文件要 求 | “★”号条款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6 | 投标有效期至少90天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至少90天。 |
7 | 报价如出现修正,投标人按规 定书面确认 | 如出现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按规定书面确认。 |
8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 接受的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 |
9 | 未出现视为投标人串标投标 所列的情形 | 未出现视为投标人串标投标所列的情形。 |
2.投标文件澄清
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详细评审
采购包1(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和航空应急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40.0分 技术部分50.0分报价得分10.0分 | |
供应商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对本项目监理工作目标、监理服务对象和服 | ||
监理工作目标、监理服务对象和 | 务范围、监理服务要求等进行分析并编制响应方案,要求对项目分析透彻 | |
服务范围、监理服务要求分析 ( 5.0分) | ,认识清晰,评标委员会对方案进行评审: 1.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5 分。 2.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 3.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4.无或其他得0分。 | |
技术部分 | 针对项目重点、难点制定的相应监理策略与措施 (11.0分) | 供应商对本项目监理服务范围内的“综合应用和支撑保障子项目”、“重点区域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子项目”、“林火监测子项目”、“应急指挥视频调度子项目”、“指挥中心子项目”、“航空应急项目”等内容,分别分析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并提出对应的监理策略与措施,要求分析准确、深入,可行并符合项目实际,评标委员会对方案进行评审: 1.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 11分。 2.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 3.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 。 4.无或其他得0分。 |
项目质量控制的方法及措施(对项目建设质量有先进、可行、有效的控制措施和管理办法) (5. 0分) | 供应商提出项目质量控制的方法及措施,要求对项目建设质量有先进、可行、有效的控制措施和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对方案进行评审: 1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 2.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 3.不能完全满足 采购需求,得1分。 4.无或其他得0分。 | |
项目进度控制的方法和措施(对项目建设进度控制具有科学的手段和管理办法) (5.0分) | 供应商提出项目进度控制的方法和措施,要求对项目建设进度控制具有科学的手段和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对方案进行评审: 1.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 2.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 3.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 得1分。 4.无或其他得0分。 | |
项目成本控制的方法和措施(对项目建设的资金使用把握以及资金的支付,有较好的控制手段和 管理方法) (5.0分) | 供应商提出项目成本控制的方法和措施,要求对项目建设的资金使用把握以及资金的支付,有较好的控制手段和管理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方案进行评审: 1.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 2.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 3.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4.无或其他得0分。 | |
项目建设合同管理、文档以及信息安全、知识产权管理的方法和措施 (5.0分) | 供应商提出项目建设合同管理、文档以及信息安全、知识产权管理的方法和措施,要求方案具体、合理和到位,评标委员会对方案进行评审: 1.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 2.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 3.不能完全 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4.无或其他得0分。 | |
项目风险管理、安全管理方法与措施、项目组织协调方法 (5.0分) | 供应商提出项目风险管理、安全管理方法与措施、项目组织协调方法,要求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亮点多、针对性强,评标委员会对方案进行评审 : 1.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 2.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 3.不 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4.无或其他得0分。 | |
对本项目建设的合理化建议 (9. 0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监理服务范围内的“综合应用和支撑保障”“重点区域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林火监测”“应急指挥视频调度”“指挥中心”“航空应急”,提出项目建设的合理建议,要求建议具体、合理和到位,评标委员会对方案进行评审: 1.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9分。 2.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 6分。 3.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 4.无或其他得0分。 | |
信息化管理体系(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要求) ( 2.0分) |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提供证书扫描件并须同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 a.cn/)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证书已暂停、 失效或撤销的不得分。投标人因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可对应得分。 | |
商务部分
总监理工程师(仅限1人)须具有通过中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 | |
格(水平)考试(原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获得的信 | |
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否则该项不得分: 1.具有通过中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 | |
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原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 | |
)获得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2分; 提供证书扫描件。 2.具有通 | |
过中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原中国计算机软件 | |
总监理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满足计分条件 )1 (5.0分) | 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获得的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得1分; 提供证书扫描件。 3.2021年以来,具有“软件开发”或“视频”或“指挥中心”或“无人机”类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经验,每提供一类业绩得0.5 分,最高不超过2分。 同一类项目只计取一次分值;同一项目提供多份合 |
同的只计取一次分值。 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双方盖章页、服务内容、封 | |
面;如不能体现人员任职情况,则提供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供 | |
应商须按“软件开发”“视频”“指挥中心”“无人机”,对任职经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分类提供并标记类别。 1-3项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供2024年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无提供 证明材料和社保对应项得0分。 | |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仅限6人,且与总监理工程师不能重复)须具有通过 | |
中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原中国计算机软件专 | |
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获得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否则该项不得分: | |
1.具有通过中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原中国计 | |
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获得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每 | |
人得0.25分,最多得1.5分; 提供证书扫描件。 2.具有通过中国计算机技 | |
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原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 | |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要求) (6.0分) | 水平考试)获得的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每人得0.25分,最多得1.5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3.2021年以来,具有“软件开发”或“视频”或“指挥中心 ”或“无人机”类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任职 经验的,每提供一类业绩得0.75分,最高不超过3分。同一类项目只计取 |
一次分值;同一项目提供多份合同的只计取一次分值。 提供合同关键页( | |
合同双方盖章页、服务内容、封面;如不能体现人员任职情况,则提供甲 | |
方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供应商须按“软件开发”“视频”“指挥中心”“无人机”,对任职经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分类提供并标记类别。 1-3项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供2024年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 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无提供证明材料和社保对应项得0分。 | |
项目团队高级人员(不少于6人)具有通过中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 | ||
术资格(水平)考试(原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获得 | ||
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否则该项不得分: 1.具有通过中国计算机技术与 | ||
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原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 | ||
考试)获得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每人得0.25分,最多得1.5分。 2.具有通过中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原中国计 | ||
监理团队人员1(联合体投标的 | 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获得的网络规划设计师证书,每人得 | |
,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要求)( | 0.25分,最多得1.5分。 3.具有通过中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 |
不包含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 | (水平)考试(原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获得的系统 | |
程师代表)人员均不重复 (7.5 分) | 分析师证书,每人得0.25分,最多得1.5分。 4.具有通过中国计算机技术 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原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 | |
平考试)获得的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每人得0.25分,最多得1.5分。 5.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每人得0.25分,最多得1.5分。 注:1-5项,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列表,并按照清单列表顺序,附人 员证书扫描件,以及2024年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 | ||
证明材料。为方便评委会评审,请投标人将同一人员的证明材料连续叠放 | ||
,即叠放完A人员的资质证明及社保证明后,再叠放B人员的证明材料。 | ||
项目团队中级人员(不少于40名)具有通过中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 | ||
术资格(水平)考试(原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获得 | ||
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否则该项不得分: 具有通过中国计算机技术与软 | ||
监理团队人员2(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要求)(不包含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人员均不重复 (10.0分) | 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原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获得的以下证书之一的:1.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证书;2.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3.软件评测师证书;4.网络工程师证书;5.网络规划设计师证书;6.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7.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每人得0.25分 ,最多得10分。 同一人持多证不重复计分。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列 表,并按照清单列表顺序,附人员证书扫描件,以及2024年2月以来任意 | |
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为方便评委会评审,请投标人将 | ||
同一人员的证明材料连续叠放,即叠放完A人员的资质证明及社保证明后 ,再叠放B人员的证明材料。 | ||
项目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要求 (6.0分) | 2021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软件开发”或“视频”或“指挥中心”或“无人机”类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业绩(合同名称或服务内容须包含 “软件开发”或“视频”或“指挥中心”或“无人机”相关内容),每个得1.5分, 最高6分。 提供合同扫描件,同一类项目只计取一次分值,同一项目提供 | |
多份合同的只计取一次分值。 | ||
能提供监理类管理工具软件,可应用于项目日常现场管理,并提供监理类 | ||
投标人管理工具情况(联合体投 | ||
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要求 | 管理工具软件著作权证明或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作为证明,得3.5分,不提 | |
供不得分。 注: 提供证书扫描件,监理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须为国家 | ||
) (3.5分) | 版权局颁发。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 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4.汇总、排序
采购包1:
本项目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5.中标价的确定
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
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 合同文本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 同 书
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甲方: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鉴于: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和航空应急项目监理服务项目采购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目服务指为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和航空应急项目提供监理服务。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纳入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和航空应急项目的各子项目(包括综合应用和支撑保障子项目、重点区域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子项目、林火监测子项目、应急指挥视频调度子项目、指挥中心子项目、航空应急项目(含各子项目))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服务覆盖项目启动阶段、设备/主要材料采购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初步验收阶段、试运行阶段、最终验收阶段、移交阶段等。各子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综合应用和支撑保障子项目
包括综合应用平台统一门户升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个性化改造、应急叫应系统、省市视频监控资源汇聚系统、数据汇聚管理系统、三维数据处理系统建设等。建设网络安全监测预警系统、跨网安全接入与数据安全交换系统、网络违规外联检测与终端准入管控系统各1套,加强安全运维区建设,满足等保三级要求;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配备1套灾害现场快速三维态势感知装备、3套灾害现场边坡安全监测雷达系统、9套手持式长波红外成像气体检漏仪。
(2)重点区域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子项目
建设54套多灾易灾区域热成像双光谱重载云台(10KM)、重点区域三维分析应用等,提升重点区域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3)林火监测子项目
重点围绕林火监测,在全省范围内围绕森林防火重点区等多灾易灾地区,加密建设森林火险多因子综合监测站627个、监控范围为5KM的热成像双光谱中载云台1026套,并开发森林火险监测预警模块,提升林火监测数据采集和灾害识别预警能
力。
(4)应急指挥视频调度子项目
基于指挥信息网,为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建设视频指挥调度终端232套,为21个地市各建设1台移动便携式视频会商终端,为省、市、县三级指挥中心值班室建设232套协同调度终端;基于电子政务外网,为省内基层应急管理部门建设 1234套视频会议终端,为全省21个地市各建设1台用于接入基层单位视频会议终端的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器MCU、1台视频会议终端,全面提升全省视频指挥调度能力和值班会商效果。
(5)指挥中心子项目
对省市县三级有升级改造需求的指挥中心,开展显示设备、视音频设备、不间断电源等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
造。
(6)航空应急项目(含各子项目)
采购1套大型固定翼无人机救援平台、15套平原型中型复合翼无人机救援平台,以及相关载荷、地面装备和运营服务等;无人机资源管理、应急指挥调度、状态与数据管理等功能开发。
第二条 服务期间、服务地点
1.完成时间:自监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监理的项目与监理服务均通过最终验收、完成移交之日止。
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服务地点。第三条 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 元整(¥ 元)。该服务费用是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实施本项目服务内容所需的设备、技术、人员、耗材、交通、通讯、差旅等所有费用,该服务费用为固定金额,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第四条 支付方式
1.分期付款:
(1)第一笔款:在监理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有效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监理服务合同总金额的
40%。
(2)第二笔款:在所监理的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后,乙方提供有效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监理服务合同总金额的40%。
(3)第三笔款:在所监理的项目和监理服务均通过最终验收后,乙方提供有效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监理服务合同总金额的20%。
2.每次申请付款时,乙方应向甲方递交等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合法有效发票。
3.因甲方使用财政资金,甲方应在前款规定付款时间内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具体到账时间以政府财政支付部门为准。如因政府财政支付管理流程导致的支付延期,甲方不承担责 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迟延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
4.乙方收款信息如下: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时限、程序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2)乙方因履行合同,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背景材料和协助时,甲方应当提供及给予合理协助。
(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付款申请,款项批准后及时向乙方支付。
(4)甲方有权监督本项目的履行进度,就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提出意见和建议,或就项目相关问题要求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形式(包括会议面谈、书面函件、邮件或电话等形式)作出解释、说明及答复。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会议面谈、书面函件、电话等甲方指定的方式如实陈述及说明项目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说明函件及其阶段性的工作进展材料。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应保证与被监理项目相关单位(包括但不限于被监理项目的施工单位、原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为被监理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等)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优质服务,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应当符合行业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3)乙方应当就委托事项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和分析,提出先进、科学、可行的对策和建议。并根据甲方对其服务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订或完善服务成果,就甲方提出的疑问及时作出解释、说明和答复。
(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之后,乙方均有义务按甲方的要求,就本项目服务成果向甲方以及其他机关(包括政府及政府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作出解释、说明及答复。
(5)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获取服务报酬。
(6)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7)乙方保证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及其所提交的技术服务成果不会损害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否则乙方应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甲方因此支付的赔偿金、补偿金、罚金,甲方因维权、制止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调查取证费等费用)。
(8)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负责人),项目联系人(负责人)应满足采购文件及本项目相应的资质要求并能胜任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负责人)工作,其负责内容包括:跟进项目内容的进度,协调各项服务内容的执行落实,解决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进行联络和沟通,确保各项服务内容及成果按时按质按量提交;向甲方及时沟通反馈项目进展,就甲方提出的疑问及时进行沟通,负责作出解释、说明和答复等工作。乙方需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征得甲方同意。甲方认为乙方指定的项目联系人(负责人)不能胜任工作的,可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必须更换。
第六条 交付和验收
1.服务期满,乙方准备相关文档、资料,并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
2.验收程序:
(1)甲方应在乙方提交服务成果后 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在组织验收后 个工作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服务成果后 个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 个工作日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验收合
格。
第七条 知识产权条款
1.本项目采购不会引起任何已申请、登记的知识产权所有权的转移。
2.乙方为履行本项目义务所形成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3.对于购买第三方软件产品,乙方可以只交付版本授权,不要求交付产品源代码。
4.本项目所涉及的数据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能用于履行本合同之义务。
5.乙方提供的相关软件应是自行开发的产品或具备合法、合规授权,满足知识产权、安全等保三级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
求。
6.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是其独立实施完成,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如因
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导致该第三方追究采购人责任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或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成果的,从逾期之日起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欠款总额的3‰作为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2.乙方逾期完成服务内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的 3 %作为违约金;如乙方逾期完成服
务内容达3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将已收取的款项全额退还,同时乙方应另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 2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3.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服务成果,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符合约定的服务成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所收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金额2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4.乙方隐瞒其与被监理项目的相关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全部所收取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金额2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九条 保密义务
1.乙方应签订保密协议,对其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等信息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2.本项目中的保密信息是指所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甲方未公开的政府信息、通信或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如数据、用户名、口令、产品、文件、规划、方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他信息及文档等,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项目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 (2)甲方在项目实施中为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和资料等;
(3)在对甲方提供服务工作中涉及的业务及技术文档,包括合同、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等;
(4)为甲方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成果; (5)其他甲方未对外公开的信息。
3.乙方在从事项目时,不得擅自监听、拍摄、录制、记录、复制、摘抄、传播、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保密信息。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以及可以接触上述保密信息的手段,包括在公开场合展览,公开对外宣传,作为文章、讯息、参考数据发表等;乙方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而擅自保存、披露、使用保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甲方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泄露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科技研究、发明、装备器材及其技术资料和政府工作信息等。
5.对于工作期间知悉甲方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或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文件
(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乙方同样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政府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
6.乙方应只向项目相关人员(包括各自的领导﹑同事和雇员等)为商讨合作项目而有需要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士披露保密信息,并保证上述各相关人员的行为将会符合本保密条款的规定。在商讨合作项目的过程中,若需向第三方披露甲方的保密信 息,应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并要求该第三方不得向任何其他人士泄露保密信息。
7.乙方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做好保密管理,采取措施防范第三方获取保密信
息。
8.供应商参加项目的有关人员均需签订保密协议。
9.保密条款不因本项目合同无效或解除或终止而无效或终止,保密期限至甲方对外正式公开有关保密信息时为止。
10.乙方违反本合同保密条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及承担甲
方因此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差旅费等);如果因乙方恶意泄露信息资料,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应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及承担甲方因此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外,甲方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乙方责任。直接经济损失难以认定的,乙方应付违约金不应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0%。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使对方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的,则该方应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该方应当立即
将该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或损害的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协商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解除本合同。
2.如果一方迟延履行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不能免除责任。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通知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确定的项目联系人为本项目的负责人,全程跟进项目、协调项目进展、组织双方沟通交流和协调双方关系。
2.本合同约定的项目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方式为甲乙双方唯一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需发给对方的任何通知应以书面方式发出。该通知可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特快专递或挂号方式送达的方式发 出。所有的通知应送达本合同项下对方当事人的地址或该方事先通知的其他地址或传真号码。该联系人、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动的,应至少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发生争议后,甚至进入诉讼程序,该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方式仍为有效。
3.上述通知、要求或信息,以专人送达的,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的签收时间为送达日期;以传真方式送达的,以发送之日为送达日期;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以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以特快专递或挂号方式送达的,以受送达人在相应邮寄凭证上签收之日为送达日期。上述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动且未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的,另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响应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方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详细服务内容
2.验收要求
3.乙方团队人员清单
4.联合体协议(若有)
5.服务价格明细(若有)
6.保密协议
7.反商业贿赂协议
(以下无正文,为双方签署页。)甲方(盖章):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授权代表:
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送达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送达地址:
附件1.详细服务内容
1.通用要求
本采购需求涉及的各子项目(包括综合应用和支撑保障子项目、重点区域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子项目、林火监测子项目、应急指挥视频调度子项目、指挥中心子项目、航空应急项目(含各子项目))的监理服务,均需满足以下监理工作要求:
监理单位根据“四控、三管、一协调”的职责,开展项目监理服务工作,具体内容有:
序号 | 职 责 | 具体内容 |
1 | 质量控制 | 监理独立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对项目建设质量负责,其职责包括: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审核项目的和采购文件和审核设计方案(根据实际协助工作需要);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项目招投标文件、合同书和以及采购人其他的规章制度、规划文件等,监督项目各方的履约情况; 3.采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监理方式,结合制定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实施项目质量管控; 4.根据各项目的特点,组织对项目关键节点的测试、检验、验收等; 5.组织对项目质量事故的原因调查、问题分析、问题评估、事故处理; 6.督促承建单位对项目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7.跟踪项目在质保期内的运行状况,督促施工方做好售后服务; 8.定期提出质量报告、协调质量问题的解决。 |
2 | 进度控制 | 1.审查项目的实施计划,并监督计划的执行; 2.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工具,如:WBS,甘特图等,确定各项目施工工序,确定项目里程碑节点; 3.实时跟进项目建设,发现项目未能按如期进行时,及时要求承建单位调整或修改计划,采取必要措施加快进度,使实际施工进度符合合同要求; 4.当项目进度滞后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及时作出详细报告分析原因并提出对策,供采购人决策参考。 |
3 | 投资控制 | 1.根据有关法规及技术规范,为合理、合规、有效利用建设资金,协助采购人管理项目资金使用 ; 2.协助管理项目经费的使用过程; 3.审核承建单位支付申请的合理性,确认项目是否达到可支付节点; 4.严格控制和审查项目变更导致的成本变化; 5.审核项目量清单和项目竣工结算。 |
4 | 变更控制 | 1.制定项目变更流程; 2.严格控制和审查项目变更申请,判断变更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合法、不合理的变更请求应予以否决; 3.对变更内容的可行性以及变更影响进行详细评估,包括变更引起项目成本变化和工程量变化; 4.组织召开项目变更评审会议,协调三方对变更处理意见确认;对获得批准的变更请求,监督变更执行过程。 |
5 | 合同管理 | 1.协助草拟、审核项目合同草案,检查各项采购要求是否已在合同中规定,跟踪项目合同签订工作; 2.监督项目各方履行合同,检查是否按合同人员要求实际投入到项目等; 3.审核合同分包情况,协助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违约、索赔、延期、纠纷调解及仲裁等问题。 |
6 | 信息管理 | 1.及时向采购人提交反映项目动态和监理工作情况的相关报告; 2.督促、检查承建单位及时提交项目进展报告,以及项目各阶段对应产出的成果文档; 3.建立全面、准确反映项目各阶段建设情况的项目档案,收集、管理项目各类文档和资料,定期公布项目质量、进度、成本数据; 4.协助做好项目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 |
7 | 安全管理 | 1.审核项目自身建设的安全性,包括系统安全防护、保密性、完整性等; 2.做好对项目各方信息安全教育,尤其是对连接政务网的计算机、移动存储等设备的使用安全; 3.跟进承建单位与采购人《保密安全协议》的签订,并监督执行情况; 4.做好施工安全、人身安全的监督管理。 |
8 | 组织协调 | 1.确定项目各方的工作范围和职责,积极协调各方的工作关系; 2.建立有效的项目沟通制度,确定沟通工具、渠道等,确保项目信息在各方之间保持顺畅流通; 3.适时组织召开各类项目会议,及时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问题的解决。 |
9 | 验收管理 | 1.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初步验收申请及相关资料,对承建单位在试运行阶段出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和复查,确认项目是否达到终验要求; 2.协助建设单位组织项目最终验收; 3.协助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筹备和审查验收文档; 4.对承建单位建设成果进行监督和复查,确认项目是否达到终验要求。 |
项目监理服务在项目整个生命周期的具体工作内容有:
序号 | 项目阶段 | 具体工作内容 |
1 | 准备阶段(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协 助) | 项目准备阶段是指项目合同签订前的阶段。 协助审核项目合同,确保项目合同与建设方案、招标文件的一致性,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并提出监理审查意见。 |
2 | 启动阶段 | 项目启动阶段是指完成项目合同签订后,项目正式施工前的准备阶段。 1.组织项目交底,如果有前期规划或者设计,则应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2.审核项目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 3.审核项目实施计划,对承建单位的开发进度计划进行评估和审查; 4.审核项目团队组织机构方案,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团队名单与投标文件的符合性、一致性,如有变更,则要求叙述其原因并履行审批手续; 5.审批开工申请,确定开工日期; 6.掌握项目实施条件准备情况; 7.编制项目监理工作规划和细则; 8.签发开工令; 9.协助需求调研、点位调研并提供合理化建议等。 |
3 | 设备/主要材料采购阶段 | 设备、材料采购阶段,是指项目签订合同,项目承建单位按照合同要求采购设备和材料阶段,该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如下: 1.审核承建单位的设备采购计划和设备采购清单; 2.订货进货验证; 3.组织到货检查验收; 4.鉴定、设备移交等。 |
4 | 实施阶段 | 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如下: 1.参与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组织的需求调研; 2.审核需求阶段和设计阶段的成果,包括需求说明书、深化设计方案; 3.协助建设单位组织需求评审和设计评审; 4.项目材料、系统软件的进场和检验; 5.组织系统联调测试; 6.监督项目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承建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7.不定期对工程施工各个阶段的安装工艺进行抽查; 8.组织隐蔽工程验收; 9.审核项目各个阶段进度计划; 10.督促、检查承建单位进度执行情况; 11.督促、检查承建单位项目培训情况与成效; 12.审查项目变更,提出监理意见; 13.涉及投资变化的,提供专业的造价咨询意见; 14.审查承建单位阶段项目款支付申请,提出监理意见; 15.按周(月、季)定期向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监理报告》,报告项目情况; 16.组织召开项目例会和项目专项会议。对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组织召开会议解决。 17.通过对建设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投入使用。 |
5 | 初步验收阶段 | 1.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初步验收申请及相关资料,提出监理审核意见; 2.组织、主持初步验收评审会议; 3.做好初步验收会议记录,记录遗留问题,并跟踪解决。 |
6 | 试运行阶段 | 1.初步验收之后,确认项目进入试运行; 2.监查系统的调试和试运行情况,记录系统试运行数据; 3.对试运行期间系统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并责成有关单位解决。问题解决后,进行二次监测; 4.进行试运行时间核算; 5.协助建设单位确认试运行通过。 |
7 | 最终验收阶段 | 1.对承建单位在试运行阶段出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和复查,确认项目是否达到终验要求; 2.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监理工作总结以及相关监理文档; 3.协助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筹备和审查验收文档; 4.协助建设单位审查项目提交的终验文档; 5.协助建设单位组织项目最终验收; 6.签署项目验收报告; 7.协助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办理项目结算,编报项目结算书,审核结算金额; 8.审查承建单位阶段项目款支付申请,提出监理意见。 9.协助建设单位对本项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进行验收,并根据测评报告督促承建单位完成整改。 |
8 | 移交阶段 | 1.确认项目通过最终验收,进入保修阶段,签发移交证书; 2.审核承建单位编报项目移交清单,核实移交的设备、材料、软件、文档等; 3.监督承建单位向建设单位进行项目移交,包括设备、材料、软件、文档等; 4.运行维护咨询:对项目运行维护提供相应咨询。 |
2.专项要求
针对林火监测部分的监理服务工作,除了监理服务通用要求,还需按要求完成专项工作或满足相关工作要求:
( 1)森林火险因子综合监测站监理
1)核查承建单位选址及深化设计全套资料
A.站点布设在森林火险高风险县(区、市),选址应综合重点县东西南北方位、地形地貌、植被覆盖、可燃物类型,选择风险最高的区域。
B.传感器周边避免有异物或者金属良导体。选择阳坡、林内或林缘地区相对平整区域,保证高风险点不漏报,便于日常巡护。站点南向无高大树木遮挡,确保太阳能板正常工作。站点选址区域优选有公网信号覆盖区域。
C.分析过去十年(2013-2023)的火灾记录,找出火灾高发频发区域,确保这些区域有足够的监测。
D.调研当地社区和居民,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担忧,确保监测站不会对他们产生负面影响,并得到他们的支持。选址时应优先考虑在国有林场林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区、集体林地等不存在林权争议的区域进行建设。
E.监测站应位于较大的开阔区域内,监测站高度约10米,周边最小10米×10米范围内应该是空旷的,同时确保主杆单一方向平放无障碍物阻挡。同时避免靠近高大的障碍物、灰尘烟雾来源、地表水汽的来源、大型反光表面和铺装路面。
a.高大障碍物指建筑物、构筑物、高大茂密树林、大型岩体等,如果无法避免,监测站与障碍物间距离应大于障碍物高度的10倍距离;(监测站光照日峰值时间不低于3.1小时)
b.灰尘来源如停车场、施工场地、交通干道,如无法避免,应置于灰尘来源的上风向,且距离大于50米;
c.地表水汽的来源如鱼塘、湖泊、高尔夫球场、花园等,如无法避免,应置于水汽来源的上风向,且距离大于100米; d.大型反光面如白色建筑物、湖泊、大型彩钢房顶、大型岩石表面,如无法避免,应置于北侧,且距离大于30米;
e.铺装路面指沥青路面、宽度大于3m的其他铺装道路等,如无法避免,应置于上风向,且距离大于30米。 F.避免地形起伏较大的区域,如沟壑、山脊、山峰、陡坡(≥30°)、狭窄山谷地区。
G.选点时需综合考虑全省415个地质灾害点、76个“雨窝点”的监控监测需求,特别是近五年内未记录、备案为地质灾害点、“雨窝点”但在近期确实发生过应急突发事件的相关场地的监测监控需求,同时结合江、河、湖等三防领域和其他村镇、水库、重要基础设施等方面的监测监控需要,优化森林火险因子综合监测站的站点选址,形成更全面、更广泛的监测监控能力,全面增强提前预警能力,推动防灾减灾工作顺利开展。
H.根据承建单位提供的全套深化设计材料包括并不限于深化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现场勘察确认记录表、现场照片等进
行核查。
2)设备安装监理要求
A.安装场地应平坦,周围50m以内不应有高大建筑物和高大树木。建在院落以外的森林火险监测站,站点四周应建 4m×4m×1.5m的金属或木制透视围栏。
B.森林火险监测站的风杆高度一般为10m,应架设在提前制作的基座上,并拉设镀锌钢缆固定线。
C.风杆基础及拉线基础地基,应根据实际地理情况确定深度,确保不因土地上冻、解冻导致地基变形或损坏。 D.森林火险监测站的具体安装要求如下:
a.风向、风速传感器:风杆顶部风向传感器指北标识朝正北 ;
b.温度、度传感器:距地面1.5m,安装在防射罩内;
c.雨量传感器:口缘距地面1.0m,雨量筒和风杆的距离为0.6m。其中的水平仪应调为水平; d.数据采集器:距地面1.2m;
e.太阳能电池板:距地面1.5m,朝正南方向,仰角为15°~-50°可调整; f.出线孔距地面1.1m;
g.拉线距地面:9m:6m;
h.可燃物物候监测、可燃物多因子监测部分按照最佳监测效果执行安装。 E.防雷设备的性能和安装应符合QX30的相关要求
F.电力及网络的接入。支持太阳能供电,支持GPRS/3G/4G/5G/北斗等多种的通讯方式。各类监测数据采集优先使用 GPRS/3G/4G/5G传输,对不能实现公网通信的地方,采用北斗融合网关实现网络的传输通信回传。
G.安装建设完成后完成周边环境卫生清洁并做好运维保障工作,保障森林火险因子综合监测站各类设备正常工作,服务时间为交付使用后3年。
3)验收监理要求
设备到货后,承建单位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并通过自验和运行测试,满足项目建设需求,符合设计要求后,承建单位提出初步验收申请,由建设单位牵头,监理单位组织初步验收。
项目通过初验、试运行、第三方测评后方可申请项目终验。最终验收按照投标文件、合同、深化设计文件及用户需求规格书等规定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建设单位(或最终用户)牵头,监理单位组织最终验收小组审查相关服务期技术文档。最终验收合格后,需要建设单位(或最终用户)和承建单位双方在最终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签字盖章日期视为最终验收通过日期。验收不合格的,承建单位应当根据验收意见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A.所获取的有效监测预警数据应满足《森林火险监测站技术规范》(LY/T 2579—2016)中规定的数据最低要求。 B.监测站正常运行率达到98%及以上;
C.监测站数据有效率达到95%及以上;
D.仪器定期质控抽检准确率达到95%及以上; E.异常情况处理率达到100%;
F.保证满足火险预警对监测站故障的响应时间要求,当监测站每日6时~23时出现故障,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解决(通信线路、电力线路故障除外,但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解决)。若仪器故障无法排除,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备机并安装调试到位,确保监测数据的正常上报。
( 2)森林火灾视频AI识别及报警监理
1)核查承建单位选址及深化设计全套资料
A.视频监控前端建设采取租用铁塔的模式,挂载在离地20米以上铁塔,视频数据传输采用租用运营商线路。视频监控前端主要部署在森林防火重点区域(林区人员流动复杂、火源管理困难、生产生活用火频繁、林区可燃物堆积多等);同时要保证摄像机视野范围较大、通视距离较远;与已有监控范围尽量不重叠。
B.结合林区地形地貌,选址在半山腰视野开阔或山顶制高点位置,站点摄像机监控范围以平视为主、俯仰为辅的原则。
C.监控站点应达到安全、抗风、稳固、观测平台少遮挡的条件,观测平台应高于监控区域内最高的树冠或遮挡物5米以上。需满足边坡安全距离、避免地质灾害易发区域。
D.选点时需综合考虑全省415个地质灾害点、76个“雨窝点”的监控监测需求,特别是近五年内未记录、备案为地质灾害点、“雨窝点”但在近期确实发生过应急突发事件的相关场地的监测监控需求,同时结合江、河、湖等三防领域和其他村镇、水库、重要基础设施等方面的监测监控需要,优化视频监控摄像机的站点选址,形成更全面、更广泛的监测监控能力,全面增强提前预警能力,推动防灾减灾工作顺利开展。
E.根据承建单位提供的全套深化设计材料包括并不限于深化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现场勘察确认记录表、现场照片等进行核查。
2)设备安装监理要求
前端监控设备安装位置选择原则:可采用多角度方式对重点区域监控;
不宜选择在居民区和磁场干扰较大的区域,以减少干扰因素;尽可能减少监控范围内盲区,单站的监控盲区不宜大于20%;
监控塔观测平台应高于监控区域内最高的树冠或遮挡物5m以上。监控塔:
监控塔塔身中心垂直倾斜应不大于全塔高度的1/1500;
监控结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控制条件应符合:在以风荷载为主的荷载标准组合作用下,塔桅结构任意点的水平位移不大于全塔高度的1/75。
前端监控设备:
应采用集成化、模块化设计,在全天24h连续工作情况下,寿命不小于五年。前端监控设备软件系统应具有远程升级及参数更新等功能。
设备安装说明:
安装顺序:横杆、立杆、摄像头、理线;
横杆安装:根据现场情况(角钢、圆钢、槽钢、方钢)、安装方向固定横杆,M12*120m螺杆初拧50%;竖杆安装:调整竖杆安装高度,紧固U型螺栓,初拧50%;
角度、位置调整后,横杆螺栓、U型螺栓终拧100%;摄像头安装(摄像头顶部严禁超过避雷针高度);
所有M12均为双螺母紧固;
角钢、方钢、槽钢、圆钢尺寸不大于80*80mm。供电系统:
前端系统供电功率不小于200W;
为前端摄像机提供完备的电力供应,形式包括市电/蓄电池/UPS的备电,支持交流和直流两种供电方式,充分保障设备供电连续、安全、稳定。
配备稳压设备,控制输出电压波动范围;
供电系统应配备浪涌保护及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浪涌保护器的安装方法与选型应按照GB 50057和GB 50343规定实施;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选型与安装应按照GB 6829和GB 13955的规定实施。
防雷和接地:
防雷和接地系统建设除应符合GB 50343和GB 50057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接地阻值按照电子设备对工作接地电阻值的要求建设应不大于10Ω;
防雷接地验收标准应符合QX/T 105的规定。网络传输:
应符合GB/T 28181的规定。指挥控制中心(若有):
指挥控制中心设计应符合GB 50348的规定。 3)验收监理要求
设备到货后,承建单位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并通过自验和运行测试,满足项目建设需求,符合设计要求后,承建单位提出初步验收申请,由建设单位牵头,监理单位组织初步验收。
项目通过初验、试运行、第三方测评后方可申请项目终验。最终验收按照投标文件、合同、深化设计文件及用户需求规格书等规定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建设单位(或最终用户)牵头,监理单位组织最终验收小组审查相关服务期技术文档。最终验收合格后,需要建设单位(或最终用户)和承建单位双方在最终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签字盖章日期视为最终验收通过日期。验收不合格的,承建单位应当根据验收意见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验收标准:按照《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图像联网技术规范LY/T2582-2016》行业标准、《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等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视频监控前端具有可见光烟火自动识别能力,通过配套部署的可见光烟火自动识别算法进行24h自动巡航,有效过滤雾、霾、雪、云、阴影、光线、树枝晃动等因素引起的环境变化干扰,实现烟火识别及监控中心自动告警。
前端监控设备在监控范围内应无漏点巡航,水平旋转范围不小于360°,全监控区域巡航周期不大于10min。漏报率不大于0.3%;万公顷日误报次数不大于1。
前端监控视频总像素不低于400万像素;分辨率2688(H)×1520(v);最小识别烟烟雾、火面积不大于10×10像素,最小识别烟烟雾、火面积不大于25平方米;具有报警火点的定位功能。
全网在线率目标:按全省月均在线率(1-离线设备/设备总数)*100%。在线率目标98%以上。单站故障时长目标:单站故障处理时长最长不超7天。
故障响应及时率:故障响应在120分钟内完成响应,响应及时率100%。
故障处理及时率:在故障响应后240分钟内到达故障现场处理。处理及时率100%。
3.其他监理要求
专家费支付要 求 | 监理机构在履行监理自身职责过程中,因自身人员或能力不足而需聘请外部专家时,相关费用由监理机构 承担(不含由业主方主导的专家评审会、验收会等费用) |
监理成果管理要求 | 监理机构应有监理工作成果的管理制度,应有监理工作成果清单; 监理机构应有明确的签字制度,确保监理工作成果的真实性;监理机构应有监理工作成果的责任保管制度 ,应符合文档管理的基本原则要求; 监理机构应制定明确的资料分发制度,控制资料的分发范围,确保资料送达的及时性。 |
知识产权要求 | 1.本项目采购不会引起任何已申请、登记的知识产权所有权的转移。 2.供应商为履行本项目义务所形成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3.对于购买第三方软件产品,供应商可以只交付版本授权,不要求交付产品源代码。 4.本项目所涉及的数据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只能用于履行本合同之义务。 5.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软件应是自行开发的产品或具备合法、合规授权,满足知识产权、安全等保三级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6.供应商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成果是其独立实施完成,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如因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导致该第三方追究采购人责任的 ,供应商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
1.供应商应签订保密协议,对其知悉的采购人、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等信息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
保密要求 | 2.本项目中的保密信息是指所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采购人、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未公开的政府信息、通信或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如数据、用户名、口令、产品、文件、规划、方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他信息及文档等,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采购人、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项目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 (2)采购人、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在项目实施中为供应商及供应商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和资料等; (3)在对采购人、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提供服务工作中涉及的业务及技术文档,包括合同、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等; (4)为采购人、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成果; (5)其他采购人、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未对外公开的信息。 3.供应商在从事项目时,不得擅自监听、拍摄、录制、记录、复制、摘抄、传播、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保密信息。 4.供应商未经采购人、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以及可以接触上述保密信息的手段,包括在公开场合展览,公开对外宣传,作为文章、讯息、参考数据发表等;供应商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而擅自保存、披露、使用保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采购人、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采购人、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泄露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科技研究、发明、装备器材及其技术资料和政府工作信息等。 5.对于工作期间知悉采购人、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或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供应商同样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政府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 。 6.供应商应只向项目相关人员(包括各自的领导﹑同事和雇员等)为商讨合作项目而有需要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士披露保密信息,并保证上述各相关人员的行为将会符合本保密条款的规定。在商讨合作项目的过程中,若需向第三方披露采购人、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的保密信息,应取得采购人及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的书面许可,并要求该第三方不得向任何其他人士泄露保密信息。 7.供应商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做好保密管理,采取措施防范第三方获取保密信息。 8.供应商参加项目的有关人员均需签订保密协议。 9.保密条款不因本项目合同无效或解除或终止而无效或终止,保密期限至采购人或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对外正式公开有关保密信息时为止。 10.供应商违反本合同保密条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给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供应商应赔偿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及承担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因此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差旅费等);如果因供应商恶意泄露信息资料,给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应赔偿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及承担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因此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外,统采分签的合同甲方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供应商责任。直接经济损失难以认定的 ,供应商应付违约金不应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0%。 |
纪律要求 | 监理机构需具有完善的监理人员廉政监督和职业道德、处罚措施,确保监理人员在项目中保持廉洁自律,不以任何形式(不限于礼品、礼金等)接收他人的好处,不得从事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技术和业务活动,不会对数据进行任何的篡改、删除、过滤,也不会收受他人好处对数据进行篡改、删除、过滤,而且自身还要监督施工人员,防止出现上述违法违纪行为。如果发生上述行为,不仅要追究施工人员、监理人员责 任,还存在被起诉的可能性。 |
监理类管理工 具软件要求 | 供应商需能提供监理类管理工具软件,可应用于监理项目日常现场管理。 |
附件2.验收要求
1.验收依据
验收依据包括本项目招投标文件、签订的项目合同,以及服务过程中经合同双方同意、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增加的约定文件(如补充协议)等。
2.验收方式
验收按照甲方的验收规定执行。所监理的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完成移交即视为该子项目监理服务完成验收,本采购需求书监理服务范围内所有子项目均最终验收、完成移交,且监理服务通过验收即视为监理服务项目完成整体验收。
附件3.乙方团队人员清单
提出乙方拟投入的团队人员名单,及各角色职责与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同类工 作年限 | 职务 | 项目角色 | 承担工作 |
项目主要人员简历(毕业院校、曾任职、专长、承担同类项目历史情况) |
附件4.联合体协议(若有) 附件5.服务价格明细(若有)
提出乙方服务价格构成及分项明细表。
附件6.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保护甲乙 双方的合法利益,保证合同项目顺利开展,避免因一方信息泄露而给国家、社会以及个人造成不良后果,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以及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承诺遵守本保密协议内容。
一、保密信息定义
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信息”是指在讨论、签订、执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所有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技术信息、政府信息、公司计划、运营信息、财务信息、通信或与该项目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用户名、口令、产品、文件、规划、方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及文档等,上述信息在本项目以如下形式确定:
1.甲方在项目实施中为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和资料等;
2.乙方在对甲方提供服务工作中涉及的业务及技术文档,包括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等;
3.乙方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成果为保密的内容;
4.其他甲乙一方合理认为并申明属于保密信息的内容。二、保密要求
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所规定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全力限制“保密信息”的使用范围以利保密防范,并仅用于为甲方提供服
务。在未经保密信息的原提供方书面形式授权下,另一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保密资料的利益或目的性的任何专有信息,亦不得把任何专有信息披露给他人。甲乙双方所有经手人员均有义务受本协议的约束,并负有保密的义务。
1.双方始终对保密资料保密,不在项目之外使用提供方的保密信息及因履行本项目而掌握的保密信息。
2.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以及可以接触上述保密信息的手段,包括在公开场合展览,公开对外宣传,作为文章、讯息、参考数据发表等。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甲乙双方只向项目相关人员(包括各自的领导、项目参与人和雇员等)为商讨合作项目而有需要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士披露保密信息;并保证上述各相关人员的行为将会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4.在商讨合作项目的过程中,若需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保密信息,应事先取得对方书面许可,并要求该第三方遵守本协议的规定,不得向任何其它人士泄露保密信息。
5.有关保密的内容和义务,未经任一方对外正式公开有关保密信息则长期有效。
6.保密期限自保密信息接收方接收保密信息起始,至全部保密信息的秘密性全部丧失时终止。
三、本协议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协议是 合同的重要附件,但本协议效力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影响。甲方: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反商业贿赂协议
反商业贿赂协议
根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9号)以及有关项目服务、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项目服务中的反商业贿赂工作,建立起责任机制、督查机制和保障机制,保证项目服务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本项目甲方与乙方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反商业贿赂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本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反商业贿赂和廉政制度,开展相关教育,设立反商业贿赂和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商业贿赂和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7.双方或双方与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设备材料供应等相关单位不得串通、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或降低服务质量等损害国家利益。
8.乙方遵守《反商业贿赂协议》情况纳入甲方对乙方的绩效考评范围。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等。
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
供方便等。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服务承包、劳务活动等。
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插手项目活动谋求不正当利益,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项目建设相关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介绍服务团队。三、乙方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服务单位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四、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合同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经济赔偿。
五、双方约定,双方有义务对合同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六、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服务期满止。
七、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上述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
委托方(甲方): (盖章) | 受托方(乙方): (盖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章): |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章): |
日 期: | 日 期: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
询;
(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
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6.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 标 文 件 封 面
( 项 目 名 称 )投 标 文 件 封 面
( 正 本 / 副 本 )
采购计划编号: 440001-2024-20723 采购项目编号: GPCGD244314FG025F
所投采购包:第 包
(投标人名称)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投标保证金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承诺函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十五、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八、履约进度计划表十九、各类证明材料
二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十一、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二、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三、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四、附件
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
格式一:
投标函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你方组织的“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和航空应急项目监理服务项目”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GPCGD244314FG025F],我方愿参与投标。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和航空应急项目监理服务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
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十三)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十四)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五)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六)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代表姓名: 职 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或服务期 | 交货或服务地点 |
1 |
投标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采购包: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品目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投标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四: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 号 |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 、注册商标) | 制造商(开 发商) | 制造商企 业类型 | 节能 产品 | 环境标志 产品 | 认证证书 编号 |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 占比(%)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五:
(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投标人名称(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 职务,有效证件号 码: 。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和航空应急项目监理服务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GPCGD244314FG025F]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七:
投标保证金
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格式八: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格式九:
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格式十:
(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
承诺函
致: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对于 项目(项目编号: ),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
(一)星号条款
1.
2.
3.
.........
(二)三角号条款
1.
2.
3.
.........
(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
1.
2.
3.
.........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格式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十三: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格式十四: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 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采购包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采购包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投标文件装订 份,送采购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 (盖章) ,乙公司全称: (盖章) ,……公司全称: (盖章)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格式十五: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签订合同时间 | 竣工验收报告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 |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及评审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
格式十六: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 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性质 | 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 和服务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的具体内容 | 型号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 位置 | 备 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说明:
1.“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 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2.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3.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七:
《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 参数性质 |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 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说明:
1.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2. 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4.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八: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订合同并生效 | |
2 | 月 日— 月 日 | ||
3 | 月 日— 月 日 | ||
4 | 月 日— 月 日 | 质保期 |
格式十九: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各类证明材料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格式二十: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如果我方在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和航空应急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招标中获中标
(采购项目编号:GPCGD244314FG025F),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单位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款中代为扣付;以投标担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投标担保函开立银行或担保机构、保险保函开立的保险机构应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地址: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承诺日期:
格式二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序号 | 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
1 | |
2 | |
3 |
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格式二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询问函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和航空应急项目监理服务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PCGD244314FG025F )的投标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诉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投诉书制作说明: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
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格式二十三: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格式二十四: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
编号:【 】号
(采购人):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保险凭证的形式交纳投标
(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险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一、保险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险责任:
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险凭证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
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
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格式二十五: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编号:
(采购人):
鉴于贵方在 项目(项目编号为 以下简称“项目”)的采购中,确定 为中标人/供应商,拟签订/已签订项目相关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依据主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向贵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金额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大写),币种为人民币(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我方保证的期间为: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文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 30 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
(一)索赔通知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同时附有:
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
2.证明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 (三)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
。
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被保证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方按你方索赔通知文件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
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
七、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被保证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方均有权主张。
八、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 (一)种方式解决:
(一)向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此栏空白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此栏空白)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其他条款:
1.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自动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
2.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方工作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十一、本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盖章)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立日期: 年 月 日
致被保险人 :
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
鉴于你方 (招标方/被保险人)接受投保人 (投标方)参加 (采购)项目的投
标,向投保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投保人在我公司投保《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我公司接受投保人的请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愿意就投保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采购合同,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保险:
一、我公司对上述采购项目出具的《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单号:二、上述保单项下我公司的保险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 (¥: 元)
上述全部保险单的保险金额随投保人逐步履行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我公司的赔付而递减。 三、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共计 天。
四、本保险合同仅承担履约保证责任:在本保险期限内,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因下列情形给你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条件的书面文件,我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有关约定并与你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后 30 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险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
(一)投保人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采购标的;
(二)投保人供应采购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五、索赔文件
(一)经被保险人有权人签字、加盖被保险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本保险凭证对应的保单号并申明如下事实:
(1)投保人未履行采购合同相关义务;
(2)投保人的违约事实。
(二)保险单正本;
(三)《采购合同》副本及与采购项目进展、质量、缺陷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录、会议纪要、其他合同文件等);
(四)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五)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适用于仲裁或诉讼确认损失的方式);
六、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不得转让、质押,否则保险人在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自动解除。
七、本保证保险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向保险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保证保险适用的保险条款为《 》。
九、保险责任免除及其他本保险凭证未载明事宜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十、本保险凭证自保险人加盖保单专用章起生效。
保证人: (盖章)地址: 电话: 开立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