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采用传真方式,通过乙方指定传真设备(传真号码:0755- 82789493、邮箱:zx@cryuantafund.com,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更改传真、邮箱号码,具体以乙方公告为准)为甲方提供传真委托及其他相关业务 达成如下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