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委托合同书 合同编号:第 号
甲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乙方(受托方): 北京汉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帐。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范围
1、为了甲方帐务的衔接和完整性,合同最短委托期为一年,未到期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须交清一年服务费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
2、时间: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 年 月至 年 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帐。每月结账日:25 日,年底为:31 日
3、服务方式:送票
4、业务范围:
A.代理记帐(含整理原始凭证/装订会计凭证/帐簿/报表) B.国税地税纳税申报
C.个人所得税网上申报 D.其他项目另行商定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平时每月 30 日前(年底:次年 5 日前)必须为乙方提供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收入、成本、费用等各类票据及银行相关原始单据。如果甲方提供资料不全,票据失真或所留联系方式无效而导致工商税务处罚或引起其它纠纷,由甲方负责。
2、在抄、报税期间如需甲方提供印鉴及相关资料,甲方应给予配合。
3、及时准确地将收到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传交或传达乙方。
4、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代理记帐费用。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各项税收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帐业务。
2、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3、按有关财务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用电脑财务软件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4、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原则。
5、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会计相关资料,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料损失,乙方承担责任。
6、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向外透漏、出示和传递。
7、如乙方丢失或损毁甲方的单据,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
8、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乙方参加汇报。
9、乙方每月清点甲方单据时,如票据不完整要及时通知甲方。四、结算方式
1、代理记帐服务费:小规模户/一般纳税人户(xx户/外资户/驻京代表户)每月付人民币 壹仟元整 (大写)。一个季度付款一次,即每个季度初前三天付下个季度代理记账费 3,000.00 元。备注: 先付款,后服务。
2、因甲方工作需要审计、税务查帐终止合同等特殊原因,甲方额外要求打印电脑帐薄,甲方每次支付帐本费 200.00 元。
3、当甲方的经营地点、开户银行、报税地点、经营范围业务量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乙方工作量显著增加时,乙方可与甲方协商,变更合同收费标准。
五、合同有效、变更、续订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xx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其他事宜
1、到付费期限,甲方没有支付乙方服务费,乙方可提前终止本合同,不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2、甲方需持法人或被委托人的有效证件、公章到乙方办公地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3、终止合同前,若甲方曾使用乙方会计人员的证件,甲方需及时到税务所变更办税人员、购票人员、一般纳税人主管会计人员进行证件变更,并将变更复印件交乙方备案。
4、甲方需结清乙方的代理服务费后,方可签署终止合同,交接会计资料。
5、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帐务交接工作。
6、合同终止三个月,甲方不到乙方进行财务资料、财务档案交接,乙方有权将甲方电脑帐予以删除。
7、合同终止六个月,甲方未到乙方进行财务资料、财务档案交接,乙方不再负责保管甲方财务档案义务,由此引起相关后果由甲方负责。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