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JD-20240802090811- 3421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
(试行)
项目名称:绥化学院教育事业数据统计调查基础建设项目(台式计算机)场内外比价
合同编号:JD-20240802090811- 3421
甲 方:绥化学院
乙 方:绥化市北林区正大购物广场博华电子科技经销部
签订时间:2024年08月19日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绥化学院(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全称):绥化市北林区正大购物广场博华电子科技经销部(供应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绥化学院教育事业数据统计调查基础建设项目(台式计算机)场内外比价采购项目编号:DZJJ24073010526520
(2)采购计划编号:黑财购备字[2024]10727号
(3)项目内容: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台式计算机-xx-xx(DELL)成铭3901 | xx | xx(DELL)成铭3901 | 2 | ¥4400.0000 | ¥8800 | |
合计 | (大写):捌仟捌佰元整(小写):¥8800元 |
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
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
是,标的名称:
关键部件: 品牌: 型号:
关键部件: 品牌: 型号:
否
(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
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 数量:
金额:
否
(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 政府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分散采购 不涉及
(5)政府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询价 单一来源采购 竞争性磋商 框架协议 其他:电子卖场场内外竞价
(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
(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 是 否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是 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 是 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是 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 是 否
(7)合同是否分包: 是 否分包主要内容: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监狱企业 其他
(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 是 否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 金额:国别: 品牌: 规格型号:
否
(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
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台式计算机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
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是 否 不涉及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8800大写:捌仟捌佰元整
分包金额(如有)小写:
大写:
(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固定费率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其他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
付款期数: 一期
期数 | 支付条件 | 计划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支付金额 |
1 | 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 | 2024-10-15 | 100% | 8800元 |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8月07日,完成日期:2024年08月15日
(2)履约地点:绥化学院
(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 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880.00
履约担保期限: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4)分期履行要求:无
(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无
四、合同验收
(1)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绥化学院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 是 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 是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 是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 是 否
是否进行抽查检测: 是, 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 是,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
(2)履约验收时间:2024年08月30日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本部门自行验收
(5)履约验收的内容:按照招标文件
(6)履约验收标准:按照招标文件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 是 否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年08月07日生效。
六、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份,甲方执二份份,乙方执一份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8月19日
合同订立地点:绥化学院
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 乙方(供应商) | ||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 绥化学院 |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 绥化市北林区正大购物广场博华电子科技经销部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 xxx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 xxx |
拥有者性别 | 男 | ||
住 所 | xxxxxxxxxxx00x | 住 所 | 绥化市北林区正大购物广场负一层 |
联 系 人 | xxx | 联 系 人 | xxx |
联系电话 | 00000000000 | 联系电话 | 00000000000 |
通信地址 | xxxxxxxxxxx00x | 通信地址 | 绥化市北林区正大购物广场负一层 |
邮政编码 | 152000 | 邮政编码 | 152000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
开户名称 | 绥化市北林区正大购物广场博华电子科技经销部 | ||
开户银行 | 绥化市北林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北信用社 | ||
银行账号 | 570480122000031449 | ||
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 |
七、合同标的及金额
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八、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 、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
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
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十一、合同履行
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十二、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
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
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十三、质量标准和保证
1、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
2、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十四、售后服务
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十五、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2、合同的中止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 3、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十七、合同未尽事项
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节第4.4款
第二节第13.2款
第二节
第15.2(2)项
第二节第15.4款第二节第19.2款
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迟延交货赔偿费
其他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15天内
因乙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甲方,按规定程序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同时承担违约给甲方带来的
全部经济损失责任。
每逾期一天乙方需要向甲方缴纳合同价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超过30天为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其它违约行为按合同价20%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八、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