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ZGK22D045C0112Z)
合同编号: (合)SBK-202208
广医五院医疗设备维保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一)包组 1 合同
(项目编号:GZGK22D045C0112Z)
甲 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电 话:020-36250234 地 址:xxxxxxxxx 000 x联 系 人:申路
乙 方:广州志恒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电 话:020-22191289 地 址:xxxxxxxxxx 0000 x萝岗万达联 系 人:xx 广场写字楼 B1 栋 1703-1704 室
序号 | 维保设备名称 | 型号 | 序列号 | 合同期限 |
1 | 1.5T 磁共振成像设备(MRI) | 西门子 MAGNETOM Avanto | 57307 | 三年 |
含: | MRI 整机一台 | |||
精密空调一台 | ||||
水冷系统一套 | ||||
高压注射器一台 | ||||
工作站一套 | ||||
3 年合计(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肆万叁仟捌佰元整(¥1,643,800.00) |
根据广医五院医疗设备维保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一)(二次)的招标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订购以下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一、需要乙方维保的设备情况、合同期限及合同金额:
乙方的服务仅涉及以上列明的设备(以下简称“设备”)。
二、服务类别:
乙方提供的合同服务类别为:
a)响应时间:接到甲方服务电话后 5 分钟内响应提供解决方案,若电话解决不了设备故障,
则收到甲方服务请求起 4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排除故障(含法定节假日)。 b) 服务时间:3 年
三、付款条件:
1、服务费用采取含税总价包干的形式:包括人工费(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零配件费、税金等全部所有一切费用,合同期内维保价格不变。
2、付款方式:按年支付,每年支付两次,每半年一次。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正式发票后 5 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之后每半年支付一次。
四、合同服务期内
1.合同包括部分:
(1)安全检查:按照厂家设备标准及当地规定执行。
•制定检查计划
•机械安全检查
•电气安全检查
•记录检查结果
(2)预防性保养:按照保养计划提供,以保证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提供每年 4 次定期维护、保养、校正服务(每季度一次),包括设备安全检查,设备除尘保,运行状态检查,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提供定期维护保养报告;上门维修服务不限次数。
•按照保养计划更换损耗部件
•检测
•按照厂家标准进行调校
•确认各项技术指标及性能
•记录设备状况
(3)预防性保养损耗品:预防性保养中需更换的损耗品由乙方免费提供。
(4)开机率:在合同期内保证 99.5%的开机率,按一年 365 日计算。若开机率低于 99.5%
(即停机超过 2 天)时,每超过一天则保修期往后顺延七天。
(5)热线服务:提供每周 7*24 小时免费维修服务热线,在线技术咨询和维修诊断。
(6)备件:
•提供保修所需的备件(其他厂家的产品除外),备件供应要及时、充足,备件必须是原厂提供的全新备件。
•在合同期xx故障而需要更换的配件,不受数量限制,全部更换 100%免费。
(7)维保服务期内免费提供设备的系统软件备份或者升级及硬件的技术支持,并保证所有系统软件(非功能软件)为最新版本。
2.合同未包括部分
心电监护、稳压电源、第三方工作站;UPS、照明、激光相机、外配打印机、录像机、视频外设等非原厂第三方设备。
五、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的承担的项目工作进行监督。
2、乙方在服务工作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甲方可以解除委托,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某一具体服务行为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时,甲方有权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单方通知宣布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时即合同解除之时。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本项目信息。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合作。
3、负责监督和检查本项目工作的进度、质量及纪律的遵守情况。发现乙方在本项目工作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4、解决项目开展中出现的问题。
5、按本合同书的规定支付本项目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约定及时支付本项目费用。
(四)乙方的义务
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项目服务。
2、出具甲方要求的相关报告。
3、对于在本项目过程中一时不能明确的问题应当及时汇报告甲方。
4、对受委托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严加保密,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企业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5、不得将本合同书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者。
6、必须严格按规定开展本项目工作,不得有违法违规的行为。
六、验收要求
1、乙方每次完成维保维修服务后,甲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
2、验收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依照有关标准、项目及合同要求进行。
3、验收完毕由甲方及乙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名或盖章确认。
七、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除非双方的授权代表以书面的方式确认。
八、信息保密:
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他敏感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前述信息向除本单位法律顾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或社会公众披露。如最终用户或政府部门要求甲方或乙方提供保密信息,该方应依要求提供,并及时将此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即使本合同履行完毕,双方的保密义务依然存在。
九、违约责任
1、由于公认的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坏(如自然灾害、爆炸、房屋倒塌、暴乱、坠机及蓄意破坏、罢工、战争等),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并及时通知对方。
2、除不可抗力或乙方不可能控制的因素导致的情形外,如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原因而不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除不可抗力或甲方不可能控制的因素导致的情形外,如甲方由于非乙方的原因而不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除付清至合同解除日期前应付的款项外,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一方因本合同而承担的责任不超过本合同签署时双方约定的设备当期服务合同价款,且不承担间接损失(如利润或收益损失)。
3、如果甲方在本合同付款条款规定期限内还未支付相关款项,乙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所有中止或解除日前已到期的应付款及违约金(违约金按每 7 天以未支付金额的 0.3%算)。在中止或解除合同之前,乙方将书面通知甲方。
4、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服务所对应的当期服务价款按每 7 天 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其余部分。
十一、其他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招标公司一份。
甲方(盖章):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乙方(盖章):广州志恒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授权代表: 法人/授权代表: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黄埔支行 开户行: 开户账号:3602 0013 0920 020 4110 开户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12440100455417101D 纳税人识别号:9144011656229950XX
签约地点:广州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