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东洲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富阳三江汇亚运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村庄环境整治工程 EPC 工程 总承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暂定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壹亿捌仟叁佰零叁万壹 仟肆佰柒拾陆元整(小写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