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HXM-00-20220614-1098-001
项目编号:SHXM-00-20220614-1098-001
奉贤校区2号教学楼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SHXM-00-20220614-1098-001
(招标代理编号:SYZB20220069)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单位: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2022年06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对奉贤校区 2 号教学楼维修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20220614-1098-00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编号:SYZB20220069)项目名称:奉贤校区 2 号教学楼维修工程
预算编号:00-22-W1073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253700 元(国库资金:0 元;自筹资金:2253700 元)最高限价(元):2253700 元
采购需求:奉贤校区 2 号教学楼维修工程,建设地点:xxxxxxxxxx 0000
号,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质保期 2 年(其中涉及防水层 5 年),其余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50 日历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等的政策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维护机构及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
(2)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响应单位与招标单位或潜在响应单位等本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益关系。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7)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响应单位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 认证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6-16 至 2022-06-23,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下午
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方式:网上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6-27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xxxxxxxxxx 000 x 0 xx 000 x。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06-27 13:30(北京时间)
地点:xxxxxxxxxx 000 x 0 xx 000 x。
届时请响应单位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请各响应单位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备用笔记本电脑、无线 4G或 5G 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 CA 证书出席开标仪式。并携带网上投标回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被委托人在响应单位近 6 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否则响应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xxxxxxxxxx 0000 x
联系方式:x老师 联系方式:021-57131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 000 x 0 xx 000 x
联系方式:xx/xxx 18818252438/183017049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
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奉贤校区 2 号教学楼维修工程 |
2 | 编 号 | 项目编号:SHXM-00-20220614-1098-00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编号:SYZB20220069) |
3 | 预算金额 | 预算编号:00-22-W10734 采购预算:人民币 225.37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 225.37 万元,报 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不予接受。 |
4 | 采购概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法进行采购。 |
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6 | 采购人 | 单位名称: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xxxxxxxxxx 0000 x 联 系 人:x老师 联系方式:021-57131859 |
7 | 招标招标代理机构 | 单位名称: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 000 x 0 xx 000 x 邮 编: 200233 联 系 人:xx/xxx 电 话: 18301704930、18818252438 |
8 | 项目概况 | 奉贤校区 2 号教学楼维修工程(主要方案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服务需求) |
9 | 工期及质量要求 | 工期:5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书面通知为准;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质量违约处罚:全部工程审定结算价的 2%赔付违约金; 质保期:2 年(其中涉及防水层 5 年)。 |
10 | 报价货币 | 响应文件的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
11 | 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等的政策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 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 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维护机构及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 (2)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响应单位与招标单位或潜在响应单位等本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益关系。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7)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响应单位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 证书(CA 认证证书)。 | ||
12 | 是否接受联合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3 | 公告发布媒体 | |
14 | 报名时间 | 时间:2022-06-16 至 2022-06-23,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 12:00:00-23:5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15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自行踏勘 |
16 | 招标答疑会时间、地点 | 时间:如有,另行书面通知 地点:xxxxxxxxxx 000 x 0 xx 000 x |
17 | 领取 补充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地点 | 时间:另行安排(如有) 地点:xxxxxxxxxx 000 x 0 xx 000 x (如有,将以书面形式统一发放所有响应单位) |
18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日历天 |
19 | 投标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45000 元整;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2-06-27 13:30 之前(北京时间)。递交方式:转账或汇款或招标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方式。 为确保保证金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通过转账、汇款方式递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日前(双休及节假日除外)完成保证金支付,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报价有效期一致。 户 名: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桂林路支行 ; 账 号:1001294819200055618 地 址:xxx 000 x 0 xx 0 x |
00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地点 | 时间:2022-06-27 13:30(北京时间)以网上系统时间为准地点:xxxxxxxxxx 000 x 0 xx 000 x |
21 | 磋商时间、地点 | 时间:2022-06-27 13:30(北京时间)以网上系统时间为准地点:xxxxxxxxxx 000 x 0 xx 000 x |
22 | 响应文件的制作 | 响应单位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对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及提供 的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制作标书,填写投标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价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详见附件)。 |
23 | 响应文件份数 | 提供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叁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如果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请投标方提供电子文档 1 份(以 U 盘或光盘形式递交,注:概不 退还),密封在正本内,并在所投文件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 |
24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25 | 合同形式 | 单价合同 |
26 | 响应文件递交另需提交的材料 | 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需携带: |
(1)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被委托人在响应单位近 6 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
27 | 如发生此列情况之一,响应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 (1)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2)响应单位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平台上递交响应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 (4)未按要求提交开标需要递交的资料等相关文件的。 |
28 | 需注意 | 1.响应单位在招投标系统电子平台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须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签字、盖章,若不满足评标委员会在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时将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 “响应文件未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制作、签字、盖章要求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xxx.xxxx.xxx.xx/xx/xxxx)对参与开标会的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确认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日前 3年内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3.响应单位必须在网上投标系统中录入缴纳保证金信息,并把必填项维护完成后,点击“提交”,由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响应单位录入信息对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最终确认,保证金到账后招标代 理机构在网上投标系统进行确认后生效。 |
29 | 其他 | 1、本项目代理费由招标单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单位支付中标服务费,计取标准如下: 中标服务费:根据 834 号文相关计费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汇款账号: 户 名: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桂林路支行 ; 账 号:1001294819200055618 地 址:xxx 000 x 0 xx 0 x 2、如磋商文件与磋商公告不一致以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 商公告为准。 |
30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等的政策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
31 | 疫情防控 | 关于疫情期间招投标工作通知: 1、原则上参会各投标人代表仅限 1 名,凡进入本次招投标公共 场所的所有投标人,必须佩戴 N95 或 KN95 口罩、随身携带身份 |
证原件、“健康码绿码”、“行程码”以及 72 小时内核酸检测 阴性证明或 24 小时内核酸采样证明。 2、下列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 (1)随申码红码、黄码或无法提供随申码的; (2)无 72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3)未佩戴 N95 或 KN95 口罩; (4)体(额)温复测≥37.3℃的; (5)发热、咳嗽、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 乏力、气促等症状的新冠肺炎可疑患者; (6)属于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社区健康管理期间的; (7)不配合开评标场所疫情管理规定的。 3、如有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按照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执行。 |
一、采购综合说明
1.1“委托单位”、“采购人”系指“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1.2“招标代理单位”系指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3“磋商供应商”系指满足报名条件、响应磋商、参加报价竞争的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
1.4“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磋商供应商承担的相应服务和义务。
1.5“买方”系指在合同的买方项下签字的法人单位,即:委托业主。
1.6“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及服务的磋商供应商,即:最终成交的磋商供应商。
1.7 本项目采购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1.8 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主要内容: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竞争性磋商须知
(3)服务需求(图纸清单) (4)协议文本(仅供参考) (5)评标办法
(6)格式附件
1.9 供应商自行并认真参加现场踏勘活动,了解项目的一切情况。对本文件中任何文字或数字有疑问时,报价单位必须在磋商会前书面提出。
1.10 本磋商文件是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的规范文件,是委托单位与成交单位签订供货协议书的依据,也是本项目合同文件的主要组成部分。
二、响应文件组成
2.1 磋商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都应包括下述部分内容:
2.1.1 商务文件
(1)承诺书;(原件)报价函;(原件)
报价函附录 A: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报价情况汇总表;(原件)报价函附录 B;(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情况表;
(4)响应单位基本材料;
1) 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近年财务状况表、企业近年所获得的荣誉情况及项目管理机构(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的资格与业绩)
2)公司及本项目参与的相关人员的证书复印件。
3)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合格响应单位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纳税凭证、缴纳社会保险凭证、2021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基本账户银行资信证明。
(5)中小企业声明函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7)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磋商文件商务标的其他材料和响应单位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1.2 技术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
(2)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和响应单位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1.3 磋商文件电子版:磋商文件电子版内容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三、报价要求
3.1 报价和结算币种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3.2 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磋商时,响应文件中报价书内容与报价表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书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磋商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响应文件从递交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
3.4 最低磋商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
3.5 响应单位应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上标明对本项目投标内容的单价和总价。
3.6 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评标时不予核减。
3.7 总价中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其他有效响应单位中该项缺漏内容的最高投标报价计入其评标总价。
3.8 若缺漏磋商文件内容的响应单位最终成交,缺漏项仍然为响应单位的合同范围,并且不得增加合同价。但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达到一定比例或缺漏某些关键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3.9 安全xx施工措施费不得低于分部分项工程费乘以最低费率 3.3%的 90%( 即 2.97%)。
3.10 住房公积金: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为基数,其中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按专业暂估价的 20%计算。园林绿化按该基数乘以 1.59%计算;安装工程按该基数乘以 1.59%计算(沪建市管〔2019〕24 号文)。
3.11 增值税: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即为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税前工程造价×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为 9%。
3.12 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以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为基数,其中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按专业暂估价的 20%计算。社会保险费包括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的社会保险费,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社会保险费费率固定统一。该费用由响应单位在投标时填报。两项合计后列入评标总价内。各类工程社会保险费费率按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费率计算(沪建市管〔2019〕24 号文)。社会保险费的结算按《关于社会保险费取费和缴交核付办法的通知》(沪建建管〔2017〕899 号)执行。
四、响应文件的编制、密封和递交
4.1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购,不接受以书面或电报、电话、传真、快递等非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平台网络操作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应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递交至指定的地点,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2 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装订成册。
4.3 响应文件 1 式 4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3 份(并统一装入密封袋,并在密封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字样,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如果正本与副本存在差异,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恕不退还),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4.4 响应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4.5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应在规定签章处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4.6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4.7 投标保证金
4.7.1 响应单位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保证金。
4.7.2 本次投标保证金额:详见前附表
4.7.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因响应单位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4.7.4 投标保证金应以转账、汇款、支票或招标代理机构同意接受的其他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递交,响应单位须确认所支付保证金确已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委托)账户,请响应单位在保证金递交截止日前(双休及节假日除外)支付,并与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委托)收受保证金款项的第三方确认保证金确已如数到账。
4.7.5 招标代理机构在磋商前未收到响应单位保证金,进而导致响应单位不能正常参加投标事宜的,风险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
4.7.6 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7.7 响应单位必须在网上投标系统中录入缴纳保证金信息,并把必填项维护完成后,点击“提交”,由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响应单位录入信息对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最终确认,保证金到账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网上投标系统进行确认后生效。
4.7.8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采购人将予以拒绝。
4.7.9 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结果后 7 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4.7.10 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4.7.11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响应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成交人未能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合同。
4.8 投标有效期
4.8.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
4.8.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响应单位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对于同意该要求的响应单位,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
五、磋商及评审
5.1 磋商小组:磋商小组依法由相关专家组成。
5.2 磋商程序
5.2.1 成立磋商评审小组;
5.2.2 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以及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制定磋商谈判提纲。磋商文件应当明确磋商程序、磋商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5.2.3 磋商前,报价单位如系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则须交验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如系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则必须交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在响应单位近 6 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2.4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未按磋商文件 4.2~4.6 款规定签署、装订、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
(2)未按磋商文件 5.2.3 款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的。
5.2.5 磋商小组成员与各个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后到先磋。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承诺内容,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2.6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5.2.7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2.8 磋商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废标处理:
(1) 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签字和加盖公章;
(2) 投标保证金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的;
(3) 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4)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 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6) 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5.3.9 评审原则
本项目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原则,以综合因素进行评选,择优选定中标
单位。评审的重点是方案设计合理性、资质、技术性能、服务方案和承诺、质量保证和服务过程中的具体管理性措施等。
5.3.10 采购人以保密方式进行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和磋商文件的要求,对所有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及最终报价进行评估,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六、 定标
6.1.定标原则
6.1.1 磋商小组根据本磋商办法各自打分、分项计分。以综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为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综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最高者为成交单位,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6.1.2 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磋商小组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6.1.3 如果确定该磋商供应商无条件圆满履行合同,磋商小组将对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做出类似的审查,直至确定成交人。
6.2 成交通知
6.2.1 评审结束 15 日内,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及《未成交通知书》。如果《成交通知书》不能在 15 日内发出,则发出时间不应超过报价有效期。《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6.2.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6.3 签订合同
6.3.1 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
6.3.2 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七、评审内容的保密
7.1 在磋商评审过程中,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竞标的有关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信息,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单位有关人员均不能向磋商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7.2 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单位和磋商评审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资格。
8.1 响应单位质疑
八、质疑
8.1.1 响应单位应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提出质疑。
8.1.2 响应单位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格式应按照法律规定格式制定并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
8.2.3 联系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9.1 投标注意事项
九、其它
9.1.1 采购人无义务向未成交人解释未成交理由。
9.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人和招标招标代理机构。
9.1.3 若发现供应商有不良行为的,将记录在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9.1.4 所报总价中应包含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及所有一切相关的报价风险。投标价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项要求未发生变更情况下既为结算价,如发生变更,则按实调整。调增项目须事先得到财政相关部门认可。响应单位的投标报价中因响应单位自身原因遗漏费用的采购人均不予考虑。
9.1.5 响应单位应自行办理网上招投标系统所须的相关手续、证书或设备等,并自行完成系统操作的学习(详见上海政府采购网“培训平台”),响应单位须自行承担因系统操作、网络设备情况导致的任何问题或风险,包括造成的利益损失、投标失败等,采购人及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部分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奉贤校区 2 号教学楼维修工程施工招标采购需求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奉贤校区 2 号教学楼维修工程
建设地点:xxxx 0000 x招标控制价:2253700 元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质保期 2 年(其中涉及防水层 5 年)工期要求:50 日历天
二、招标清单及图纸自行下载
链接: xxxxx://xxx.xxxxx.xxx/x/0xxXXXxxxX0XXxXXXXxxxxX?xxxx0xxx 提取码: 7rxh 复制这段内容后打开百度网盘手机 App,操作更方便哦
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应用规则(两者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和磋商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招标人约定如下: 已标价工程量 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的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审价单位,发包人确认执行;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章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磋商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
1.4 本条第1.1 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
1.5 本条与下述第2 条和第3 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根据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1)本磋商文件;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
(3)国家或本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4)企业定额,国家或本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标准(定额); (5)补充磋商文件;
(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
(9)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10)其他的相关资料。
2.2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3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按照《关于实施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即沪建市管〔2019〕19 号执行。
2.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适用总价合同)。
2.5“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2.6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2.6.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
2.6.2 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按照本节第 3.3.2 项的报价原则,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单价本身以及除对应的规费及税金以外的费用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
2.6.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中列出的材料和设备,其供应至现场指定位置的采购供应价计入投标报价(可以考虑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6.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材料消耗量包括损耗量。主要分部分项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勾选的项目),投标报价中必须给出详细的综合单价组价分析,且组价内容必须包含完整的项目工作内容。
2.6.5 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递交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落地或堆放地点之前的全部费用,但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费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等其他费用均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2.7 措施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2.7.1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报价。可以计量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
“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
2.7.2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xx施工费应进行费用明细报价,其合计金额不得低于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基数,乘以最低费率 3.3%的 90%(即 2.97%)。(最低费率参照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xx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沪建交〔2006〕445号执行)
2.7.3 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仅指一般的通用项目,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磋商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重要措施项目报价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符,并开列措施项目费用的明细清单;
2.7.4“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磋商文件约定的投标人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
2.7.5 对于“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按照“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析表”对措施项目报价的组成进行详细的列项和分析。
2.8 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2.8.1 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此处的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磋商文件中统一给定的。
2.8.2 暂估价分为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其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按本节第 3.3.2 项的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之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列出的金额和本节第 3.3.3 项的报价原则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
2.8.3 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子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计日工综合单价均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其中:
(1) 劳务人工单价应当包括工人工资、交通费用、各种补贴、劳动安全保护、个人应缴纳的社保费用、手提手动和电动工器具、施工场地内已经搭设的脚手架、水电和低值易耗品费用、现场管理费用、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2)材料价格包括材料运到现场的价格以及现场搬运、仓储、二次搬运、损耗、保险、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3) 施工机械限于在施工场地(现场)的机械设备,其价格包括租赁或折旧、维修、
维护和燃油等消耗品以及操作人员费用,包括承包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但不包括规费和税金。辅助人员按劳务价格另计。
2.8.4 总承包服务费根据磋商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式自主报价。
2.9 规费
2.9.1 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以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为基数,其中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按专业暂估价的 20%计算。社会保险费包括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的社会保险费,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社会保险费费率固定统一。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时填报。两项合计后列入评标总价内。各类工程社会保险费费率按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费率计算(沪建市管〔2019〕24 号文)。社会保险费的结算按《关于社会保险费取费和缴交核付办法的通知》(沪建建管〔2017〕899 号)执行。
2.9.2 住房公积金: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为基数,其中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按专业暂估价的 20%计算。园林绿化按该基数乘以 1.59%计算;安装工程按该基数乘以 1.59%计算(沪建市管[2019]24 号)。
注:污水处理费:按本市相关规定计入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的水费价格内。
2.10 增值税:9% 。 (增值税即为当期销项税额。参照《关于实施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沪建市管〔2019〕19 号、《关于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建市管[2020]19 号执行。)
2.11 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
2.12 企业管理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及河道管理费等附加税费。企业管理费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
2.13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考虑磋商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投标总价除暂列金额、暂估价外均应按规自主确定报价,但不得低于其成本。
2.14 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磋商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
的全部费用。
2.15 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
3.其他说明
3.1 词语和定义
3.1.1 工程量清单
是表现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3.1.2 总价子目
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计价,以“项”为计量单位,工程量为整数 1 的子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价固定包干。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时,合同订立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均没有合同约束力,所有子目均是总价子目,视同按项计量(合同条款第 15 条约定的变更除外)。
3.1.3 单价子目
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以实际完成数量乘以相应单价进行结算的子目。
3.1.4 子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所列的子目名称的数字标识和代码,子目编码与项目编码同义。
3.1.5 子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子目、措施项目的实质内容、决定其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子目特征与项目特征同义。
3.1.6 规费
承包人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
3.1.7 增值税
增值税即为当期销项税额。
3.1.8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
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所需的费用。
3.1.9 同义词语
本章中使用的词语“招标人”和“投标人”分别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发包人”和 “承包人”同义;就工程量清单而言,“子目”与“项目”同义。
3.2 工程量差异调整
3.2.1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分类、子目列项、特征描述、工作内容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附带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是对承包(招标)范围以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
3.2.2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人须知规定递交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本条适用总价合同)
3.2.3 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根据上文第 3.2.2 项递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上文第 3.2.2 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递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可能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适用总价合同)。投标人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时,除按照本节 2.7.3 项要求对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外,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工作内容、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减少)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即使按照图纸和招标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子目,只要在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投标人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投标总价的计算。
3.3 暂列金额和暂估价
3.3.1“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所列暂列金额中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但不含规费和增值税。投标人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将此类暂列金额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增值税,不需要考虑除规费和增值税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3.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是此类材料、工程设备本身运至施工现场内的工地地面价,不包括其本身所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增值税以及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驻厂监造以及发生在现场内的验收、存储、保管、开箱、二次倒运、从存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以下简称“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和增值税。除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本身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以外,投标人还应将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与此类费用有关的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中,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增值税。
3.3.3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但不含规费和增值税。投标人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增值税。除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增值税以外,投标人还需要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考虑相应的总承包服务费以及与总承包服务费有关的规费和增值税。
3.4 其他补充说明
4.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4.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面——投标总价及投标报价总说明
4.2 建设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4.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
4.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4.5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4.5.1 安全防护、xx施工措施清单与费用明细表
4.5.2 其他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4.5.3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4.6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4.6.1 暂列金额明细表
4.6.2 材料暂估单价表
4.6.3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4.6.4 计日工表
4.6.5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4.7 规费、增值税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4.8 主要综合单价分析项目汇总表
4.9 主要材料(设备)数量与计价表
4.10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表 1-建设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建设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汇 总 内 容 | 金额(元) | 其中:材料暂估价 (元) |
1 | 单体工程投标价格汇总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2 | 措施项目费 | ||
2.1 | 总价措施费 | ||
2.1.1 | 安全防护、xx施工费 | ||
2.1.2 | 其他措施项目费 | ||
2.2 | 单价措施费 | ||
3 | 其他项目费 | ||
3.1 | 暂列金额 | ||
3.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3.3 | 计日工 | ||
3.4 | 总承包服务费 | ||
4 | 规费 |
5 | 增值税 | ||
合计=1+2+3+4+5 |
表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页码:
单体工程名称:
序号 | 分部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材料暂估价 (元) |
合计 |
注:群体工程应以单体工程为单位,分开汇总,并填写单体工程名称。
表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描述 | 工程内容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人工费 | 材料暂估 价 |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注:按照规费计算要求,须在表中填写人工费。
表 4-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 额(元) |
1 | 整体措施项目(总价措施费) | |
1.1 | 安全防护、xx施工费 | |
1.2 | 其他措施项目费 | |
2 | 单项措施费(单价措施费) | |
合计 |
表 5-安全防护、xx施工措施清单与费用明细表
安全防护、xx施工措施清单与费用明细表(以房建工程为例)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金额 |
1 | 环境保护 | |||
1.1 | 011707001001 | 粉尘控制 | ||
1.2 | 011707001002 | 噪音控制 | ||
1.3 | 011707001003 | 有毒有害气味控制 | ||
小计 | ||||
2 | xx施工 | |||
2.1 | 011707001004 | 安全警示标志牌 | ||
2.2 | 011707001005 | 现场围挡 | 包括大门 | |
2.3 | 011707001006 | 各类图表 | ||
2.4 | 011707001007 | 企业标志 | ||
2.5 | 011707001008 | 场容场貌 | ||
2.6 | 011707001009 | 材料堆放 | ||
2.7 | 011707001010 | 现场防火 | ||
2.8 | 011707001011 | 垃圾清运 | ||
小计 | ||||
3 | 安全施工 | |||
3.1.1 | 011707001027 | 楼板、屋面、阳台等临时防护 | ||
3.1.2 | 011707001028 | 通道口防护 | ||
3.1.3 | 011707001029 | 预留洞口防护 | ||
3.1.4 | 011707001030 | 电梯井口防护 | ||
3.1.5 | 011707001031 | 楼梯边防护 | ||
3.1.6 | 011707001032 | 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 护 | ||
3.1.7 | 011707001033 | 高空作业防护 | ||
3.1.8 | 011707001034 | 操作平台交叉作业 |
3.1.9 | 011707001035 | 作业人员必备安全防护用品 | ||
小计 |
续上表
序号 | 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金额 |
4 | 临时设施 | |||
4.1 | 011707001012 | 办公用房 | 办公室、会议室、文体活动室、值班 室等 | |
4.2 | 生活用房 | |||
4.2.1 | 011707001013 | 宿舍 | ||
4.2.2 | 011707001014 | 食堂 | ||
4.2.3 | 011707001015 | 厕所、浴室、开水房等 | 密闭式垃圾站、盥 洗设施、化粪池等 | |
…… | ||||
4.3 | 生产用房 | |||
4.3.1 | 011707001016 | 水泥仓库 | ||
4.3.2 | 011707001017 | 木工棚、钢筋棚 | ||
4.3.3 | 011707001018 | 其他库房 | 包括分包使用库 房 | |
…… | ||||
4.4 | 临时用电 | |||
4.4.1 | 011707001019 | 配电线路 | ||
4.4.2 | 011707001020 | 配电开关箱 | ||
4.4.3 | 011707001021 | 接地保护装置 | ||
…… | ||||
4.5 | 临时给排水 | |||
4.5.1 | 011707001022 | 供水管线 | 管具、表具、阀门 | |
4.5.2 | 011707001023 | 排水管、沟 | ||
4.5.3 | 011707001024 | 沉淀池 | ||
…… | ||||
4.6 | 临时道路 |
4.6.1 | 011707001025 | 临时道路 | ||
4.6.2 | 011707001026 | 硬地坪 | ||
小计 | ||||
合计 |
表 6-其他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其他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说明及包含范围 | 金 额(元) |
1 | 夜间施工费 | |||
2 | 非夜间施工照明费 | |||
3 | 二次搬运费 | |||
4 | 冬雨季施工 | |||
5 |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 的临时保护设施 | |||
6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 |||
7 | 垃圾外运费 | |||
8 | 本项目涉及所有拆除工程量及费用 | |||
9 | 材料检测费 | |||
10 | 安全xx措施及维护费 | |||
… | … | 供应商认为有可能发生的其它措施费 | ||
合 计 |
注:1. 最高投标限价根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编制;
2. 投标报价根据拟建工程实际情况报价;
3. 措施项目费用应考虑企业管理费、利润因素。
表 7-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 特征描述 | 工程内容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人工费 |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注:按照规费计算要求,须在表中填写人工费;招标人需以书面形式打印综合单价分析表的,请在备注栏内打√。
表 8-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金 额(元) | 备注 |
1 | 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 | 明细详见表 | ||
2 | 暂估价 | |||
2.1 | 材料暂估价 | — | 明细详见表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 | ||
3 | 计日工 | 明细详见表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明细详见表 | ||
合 计 |
注:材料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表 9-暂列金额明细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计量单位 | 暂列金额(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合 计 | —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 10-材料暂估单价表
材料暂估单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清单编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拟发包 (采购)方式 | 发包( 采购)人 | 单价(元) | 合价(元) |
注:1. 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拟用在哪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2. 材料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设备。
表 11-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发包(采购)方式 | 发包(采购)人 | 金额(元) |
合计 |
注: 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 12-计日工表
计 日 工 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编号 | 人工工种 | 单位 | 暂定数量 | 综合单价 | 合 价 |
一 | 人 工 | ||||
1 | |||||
2 | |||||
3 | |||||
4 | |||||
二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三 | |||||
1 | |||||
2 | |||||
3 | |||||
4 | |||||
合 计 |
注: 此表项目名称、数量由招标人填写,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 13-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工 程 名 称 | 项目价值(元) | 服务内容 | 费率(%) | 金额(元) |
1 | 专业工程 | ||||
2 | 发包人供应材料 | ||||
合 计 |
注: 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 14-规费、增值税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规费、增值税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 率(%) | 金 额(元) |
1 | 规费 | |||
1.1 | 社会保险费 | 按文件规定 | ||
1.2 | 住房公积金 | 按文件规定 | ||
2 | 增值税 | 按文件规定 | ||
合 计 |
表 15-主要综合单价分析项目清单表主要综合单价分析项目清单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综合单价 |
表 16-主要材料(设备)数量与计价表
主要材料(设备)数量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材料(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金额(元) | |
单价 | 合价 | ||||||
表 17-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工程数量 | 计量单 位 |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
定额编号 | 定额名称 | 定额单位 | 数量 | 单 价 | 合 | 价 |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企业管理费和 利润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企业管理费和 利润 | ||||
人工单价 | 小 | 计 | |||||||||
元/工日 | 未 计 | 价 材 料 费 | |||||||||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 |||||||||||
材料费明细 | 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合价 (元) | 暂估单价 (元) | 暂估合价 (元) | ||||
其它材料费 | — | — | |||||||||
材料费小计 | — | — |
注:1.如不使用本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项目、编号等。 2.磋商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
价”栏。
第四部分 协议文本(仅供参考)
包 1 合同模板:
[合同中心-合同名称]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奉贤校区 2 号教学楼维修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2、工程地点:xxxxxxxxxx 0000 x。
3、工程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清单图纸内容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承包范围: 双包
甲方招标文件中与本工程直接相关的、设计招标图纸所显示的所有工程内容(不包括支撑),及本工程所对应规划区域内其他工程的建设配合工作。
承包方式: 本工程的承包方式按承包范围包工包料(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和设备 除外)、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xx施工、包协调管理和包验收通过移交的施工承包方式
第三条合同工期:[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50 日历天(包括法定节假日)。
第四条质量标准
1、本工程验收标准为一次性验收合格,双方约定以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为准。本工程质量应符合图纸及上海市、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规范及业主要求,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按照甲方要求,乙方应负责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标准。由此产生的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在施工过程中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和监理工程师一经发现,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要求拆除和施工,直至符合约定的标准,由此产生的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甲方程序进行质量验收,具备验收条件后,乙方提前通知甲方、业主,并为检查验收提供便利条件。无论业主、监理是否进行验收,当其有理由怀疑工程质量可能存在问题,要求对已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无条件进行配合。
4.质保期 2 年(其中涉及防水层 5 年)
第五条 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中标价):
金额(大写):[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
¥: [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
上述合同总价包含税金(若免税,今后在结算时予以扣除)及需承包单位承担的各类规费。
实际工程量均以工程正式施工图纸(结算按照竣工图纸)、经甲方、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变更及工程变更资料、甲方核定的签证等为依据,按实调整、结算。不高于合同价完成清单所有内容,本工程最终造价,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金额为准。第六条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本项目不涉及)
2、计量
1)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 2)合同的计量
关于合同计量的约定:开工前计量后,施工中不单独计量,竣工验收后办理结算时再计 量一次作为竣工结算工程量。
3、工程进度款支付
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合同签订后 20 个工作日支付合同价 30%作为预付款(已包括安全防护、xx施工措施费用 50%的预付款);工程竣工并通过建设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50%作为工程竣工款;竣工验收通过后经甲方指定部门(或委托单位)审计后,按审计核定总价支付至 100%,乙方须同步向甲方支付审计核定总价的 3%作保修金。工程保修金贰年后经甲方相关部门再次验收通过后无息结清。
第七条安全xx施工
1、安全xx施工目标:乙方保证施工期内安全事故,达到甲方现场xx施工要求。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施工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保证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按要求配备安全员,负责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配备满足安全要求的安全帽等所有安全防护用品,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监管。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级上海市政府的有关安全xx施工等规定及要求,并且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4、乙方须自备的施工中所用的所有机械设备及随机所用的电线、配件及照明用灯具等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并及时机械检查、维护,确保安全及正常使用。
5、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采取积极措施避免损失扩大。xxx未妥善处理,导致甲方及业主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甲方将按每起壹拾万元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并由乙方承担甲方及业主全部损失。
6、乙方产生的垃圾应及时清理运出,否则甲方代为清理,乙方除承担清理费用外,
还需按清理费用的一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等的审核以及对工程进行的质量验收、进度、安全监督管理等行为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责任。
2、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内容的质量、安全、进度及用工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若未达到约定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相应工期不得顺延。
3、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在本工程现场任何不称职或不符合甲方管理要求的人员。
4、协调好相关工种施工。在合理工期范围内提供现场现有施工脚手架及水、电接口,乙方所用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项目经理为 详见投标文件 ,全权负责乙方现场施工管理相关事宜。乙方现场安全员为 详见投标文件 ,质量员为 详见投标文件 ,负责现场质量、进度、安全方面的管理工作。
2、乙方在开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等,并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完善、调整直至合理。施工过程中按甲方要求上报各类报表。
3、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经审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应按甲方指令及时组织人员、材料、机械设备进场施工,且必须保证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的相对稳定,在合同完成之前不得随意调动,如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撤离施工现场。
4、乙方应全面复核检查业主提供的图纸和设计变更,乙方在查阅合同文件和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关的设计、规范、图纸或其他资料中有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后,应及时(至少在该部位施工前 7 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根据甲方及上海市相关规定要求,做好相关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须在提交工程验收书面申请时的同时将工程提交给甲方,如乙方未按时提交上述资料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推迟工程验收及支付工程款。
6、对于质量、安全等方面中存在的问题,乙方应及时予以纠正、整改,否则甲方有权处以罚款和下令暂停施工,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并接受由于违反甲方的管理制度而产生的罚款。
8、乙方必须保证与在施工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并交纳社保,所
有人员均须持证上岗,并提交或及时更新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名录,若发现有该名录以外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的,甲方有权立即有权该人员撤离施工现场。由此造成工期延误不予顺延。
9、工程所需相关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满足图纸设计有权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持有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以及有关复检有权的试验资料,并经业主确认后方可使用。
10、乙方负责对自有材料、机具、设备、已施工半成品和成品(未正式向业主移交之前)的保护,如该等成品和半成品遭到破坏,乙方应无偿修复。因乙方责任造成其他专业分包商成品和半成品的损坏,应予以赔偿。
11、乙方作业时应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管线及场内其他作业人员或机械的保护,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破坏及导致损失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应合理安排作业,积极配合其他工种作业,承担由于自身责任所造成其他专业分包单位的误工、返工损失等。
1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人工资,否则乙方按拖欠金额的 3 倍支付甲方违约金。
14、乙方不得将该工程转包或再分包,一经发现乙方有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乙方应按合同金额 10%支付甲方违约金。
15、乙方在本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且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签订任何合同、协议等。
16、由于乙方原因违约(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工期、安全xx施工、社保交纳、工资发放等)造成甲方损失或受到业主、政府管理部门处罚,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外,并按 5-10 万元每起支付甲方违约金,相关款项由甲方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17、在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由于本分包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甲方及第三方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8、xxxx在承包范围内按合同承担承包人相关义务和责任。
19、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xxx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7 天内予以补足。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除甲、乙方相关人员姓名及时间外,手写内容无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备忘文件,其生效条件与本合同相同。[合同中心-补充条款列表]
2、本合同一式捌份,由双方各执肆份,自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综合本项目的特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保护竞争,维护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特制定本评标办法,作为选定本次招标成交人的依据。
1、评标委员会
1.1 采购人、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货物/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其中外聘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 2/3。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1.2 评标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有关规定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
(2)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书面评价;
(3)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4)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评标总则
2.1 本项目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 分,其中技术评审权数 70%,价格评审权数为 30%。
2.2 磋商小组成员与各个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承诺内容,
2.3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4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
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依次类推确定得分排名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响应单位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两家响应单位并列最高分,则确定投标报价较低者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不能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等原因取消中标资格,则按排名顺序依次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人。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一、商务评分(分值 30 分)(小数点保留两位)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说明 |
1 | 磋商报价 | 30 分 | 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价格权值×100 |
注:1、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技术评分(分值 70 分)(最小打分单位 0.5 分)
序号 | 评审要素 | 分值 | |
1 | 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与技术措施,包括项目特点、重点与难点描述的准确性及相应针对性措施: ①施工组织设计针对性措施详细完整、合理得 11-15 分; ②施工组织设计描述一般,相应针对性措施基本完整合理得 6-10 分; ③施工组织设计描述不合理,相应针对性措施不完善得 0-5 分。 | 0-15 分 |
2 | 疫情期间预防措施及保障 | 根据响应文件提供的疫情防控措施: ①防控措施详细完善且具有针对性,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得 4-5 分; ②防控措施有体现,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得 2-3 分; ③防护措施不完善或不合理得 0-1 分。 | 0-5 分 |
3 | 所报总工期及施工进度计划表 | 根据供应商所报总工期及施工进度计划表进行综合评审; ①项目实施进度和工期安排合理高效,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得 7-10 分; ②项目实施进度和工期安排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得 4-6 分; ③项目实施进度和工期安排不完善或不合理得 0-3 分。 | 0-10 分 |
4 | 工程质量及xx施工的保证措施 | 为确保实现质量目标,做到xx、安全施工所采取的各项保障措施是否完整、正确 ①工程质量及xx施工的保证措施内容详细具体完善,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得 7-10 分; ②工程质量及xx施工的保证措施有所体现,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 4-6 分; ③工程质量及xx施工的保证措施不完善或不合理得 0-3 分。 | 0-10 分 |
5 | 人员配置和管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拟派服务团队项目组固定成员进行综合评审: ①配备的项目组人员相关经验丰富、人员配备合理,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 7-10 分; ②配备的项目组人员相关经验基本丰富、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基本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得 4-6 分; ③配备的项目组人员相关经验有明显不足,人员配备不合理 得 0-3 分; | 0-10 分 |
6 | 保修服务承诺及本地化服务能力 | ①有完善的保修服务承诺内容,提供具体的本地化服务能力服务团队及联系渠道,服务承诺和措施响应度、完善程度合理完善的得 7-10 分; ②保修服务承诺及本地化服务能力有所体现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 4-6 分; ③保修服务承诺及本地化服务能力有欠缺或描述不清,未详 述服务团队及联系渠道,服务承诺和措施响应度得 0-3 分。 | 0-10 分 |
7 | 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 | 具有近三年(2019 年 06 月 0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工程业绩,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得 2 分,至多加至 10 分 | 0-10 分 |
合计 | 70 |
注:以上各项评分内容,如投标单位未提供相对应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受最低评分标准限制,可予以零分计算。
三、 总分计算
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一份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分,然后取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
点两位),如有并列得分的,以较低投标价确定。计算每个响应单位的实际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并按得分高低排出名次。
第六部分 格式附件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目 录
一、商务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承诺书;(原件)报价函(原件)
报价函附录 A: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报价情况汇总表;(原件)
报价函附录 B;(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粘贴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情况表;
(四)响应单位基本材料;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七)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材料或响应单位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二、 技术文件 (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施工组织设计;
(二)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材料或响应单位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商务文件
(一)报价承诺书、报价函及其附录 A、附录 B
本公司承诺:
报 价 承 诺 书(2013 版)
(本承诺书装订于响应文件首页)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奉贤校区 2 号教学楼维修工程的响应。
一、不提供有违真实的材料。
二、不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三、不向采购人或磋商小组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
四、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五、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投诉。
六、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七、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注册建造师不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八、遵守国家和本市安全、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质量员、安全员的数量和人选的相关规定。
九、加强对分包和劳务分包管理,对所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承担责任,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时将分包合同报行政部门备案。
十、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合理的施工工期。
十一、保证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不使用未经检测或者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十二、本公司若违反本响应承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其他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在本项目中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
响应单位(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执业章):拟任项目经理手机:
年 月 日
报价函
致: (采购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本投标函附录 A 所载明的投标总价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年 月 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函附录 A 载明的工期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投标函附录 A载明的质量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随本投标函提交的投标函附录 A、附录 B 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 A、附录 B,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响应单位:(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开标一览表
报价函附录 A: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报价情况汇总表
建设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
单位工程名称 | 报 价(万元) | 备注 | |||||
总计 | 分部分项工程量报价 | 其他项目报价 | 措施费报价 | 规费项目报价 | 增值税项目报价 | ||
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合计 | |||||||
备注: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自报施工工期: 日历天,自报质量:质量、工期奖罚承诺: 项目负责人: 手机号: 身份证号码: 项目经理在工地现场的时间承诺:(标准每周不少于 5 天) 响应单位: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
序 号 | 条款内容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2 | 工期 | 日历天 | ||
3 | 缺陷责任期 | |||
4 | 承包人履约保证金金额 | |||
5 | 分包 | 见拟分包计划表 | ||
6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元/天 | ||
7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 额 | |||
8 | 质量标准及违约赔偿承诺 | |||
9 |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 |||
10 | 预付款额度 | |||
11 | 预付款保函金额 | |||
12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
质量保证金额度 | ||||
…… | …… | |||
备注:响应单位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 可作出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
响应单位(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 月 日
1、法定代表人证明
投 标 人:单位性质: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
姓 | 名:性 | 别: |
年 | 龄:职 | 务: |
系(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响应单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
响应单位:(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情况表
1、1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号 | ||||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1.2 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 1:项目经理简历表
应附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近 6 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聘用证)
岗位名称 | |||
姓 名 | 年 龄 | ||
性 别 | 毕业学校 | ||
学历和专业 | 毕业时间 | ||
拥有的执业资格 | 专业职称 |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工作年限 | ||
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 |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拟任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负责人、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等。应附执业资格或岗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近 6 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聘用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四)响应单位基本资料 1.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
响应单位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合同价格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承担的工 作 | 工程质量 | 工程类别 |
注:本表后需附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首页(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内容页) 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签约合同价 | 开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承担的工 作 | 工程质量 | 工程类别 |
(五)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营业执照
2) 资质证书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4) 纳税凭证
5) 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6) 投标人 2021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基本账户银行资信证明
7) 响应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凡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一律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应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内相关规定;
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标、成交结果将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若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技术文件:
(一)施工组织设计
1.响应单位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1)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相应针对性措施;
(2)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3)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
(4)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括以横道图进度计划、保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等);
(5)施工安全措施计划;
(6)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7)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
(8)施工环保措施计划;
(9)特殊气候条件下(高温、冬季、雨季、台风等根据工程实际工期确定)施工方案;
(10)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11)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12)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包括疫情期间预防措施及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的措施;
(13)与发包人、代建单位、投资监理及相关单位的配合;
(14)保修服务承诺及本地化服务能力;
(15)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 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1.响应单位应提交施工进度横道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横道图表示。
(二)其他材料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材料或响应单位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由响应单位按实际情况提供或补充。
政府采购主要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包括节水)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列入财政部、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以及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规定,评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待遇,实行优先采购。
上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采购公告发布前已经过期的以及尚在公示期的均不得作为评标时的依据。
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为进一步扩展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不断增强政府采购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开展政府采购融资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沪财企【2012】54 号)精神,自 2012 年 7 月 1 日起试点开展本市政府采购融资担保业务。中标供应商可自愿选择是否申请融资担保,详见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www.shzfcg.gov.cn 政府采购融资担保试点工作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
请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退还保证金的退还账号、联系人等相关内容:
报价人全称: | |
保证金形式: | (电汇/汇票/现金) |
保证金金额: | |
开户行: | |
户 名: | |
帐 号: | |
保证金退还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保证金信息必须和投标保证金信息相同
备注:请再单独打印一份,加盖公章开标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