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687081985F
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与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委托资产管理协议》暨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35 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年保险资管”)与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百年人寿”)签订《委托资产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7948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687081985F
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关联关系说明
百年保险资管为百年人寿的控股子公司,百年人寿持股比例为
80%,所以百年人寿属于百年保险资管的关联方。二、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情况
为规范双方间的关联交易,防范交易风险,保护各方股东、被保
险人及债权人利益,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百年保险资管与百年人寿签订了《委托资产管理协议》,百年人寿将委托资产交由百年保险资管进行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监管机构允许的各类投资品种的运用管理。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35 号)的规定,保险公司“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之类型的关联交易属于“保险业务类”关联交易,该《委托资产管理协议》的签署构成百年保险资管和百年人寿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
(一)交易价格和结算方式
本协议涉及管理费结合资产管理情况分为基本管理费和浮动管理费两部分。基本管理费总额为人民币 16,500 万元;浮动管理费分为定量和定性部分,综合考虑投资收益达成情况、风险管理情况、资产负债管理情况和受托服务质量等因素计算。管理费由百年人寿按月支付给百年保险资管,每月管理费于次月 15 日前支付。
(二)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该协议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
加盖公章后成立且生效,履行期限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协议有效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且最多顺延一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策略
交易定价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参考同业、市场、服务等因素确定费率水平,双方约定不得存在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的情形,有市场价格的,优先以市场价格作为基准;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协议价定价,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该项协议经百年保险资管第二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百年保险资管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体非关联董事会成员投票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审查并出具了相应同意本次交易的书面意见。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无。
本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反映。
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