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通過Melco Leisure間接擁有約53.12%權益之上市附屬公司)及Melco Leisure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須予披露交易上市附屬公司
─新濠博亞娛樂有限公司購回股份
新濠博亞娛樂有限公司購回股份
董事會宣佈,於二零二三年三月八日(聯交所交易時間後),本公司、新濠博亞娛樂
(本公司通過Melco Leisure間接擁有約53.12%權益之上市附屬公司)及Melco Leisure
(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訂立股份購回協議,據此,新濠博亞娛樂同意向Melco Leisure購回40,373,076 股普通股,佔新濠博亞娛樂於本公佈日期已發行股份約2.95%。新濠博亞娛樂於交割時應就股份購回以現金支付之代價為169,836,073.04美元(相當於約1,324,721,369.71港元)。交割應於最後一項先決條件達成或獲豁免(不包括基於其性質而須於交割時達成之條件)(如適用)之日後兩個營業日當日作實,或於新濠博亞娛樂與Melco Leisure以書面方式相互協定之其他時間作實。
緊接股份購回前,Melco Leisure持有之普通股佔新濠博亞娛樂已發行股份約53.12%。於股份購回交割及註銷新濠博亞娛樂之購回股份後,Melco Leisure於新濠博亞娛樂之權益將減少至佔新濠博亞娛樂已發行股份約51.69%。新濠博亞娛樂將繼續是本公司之附屬公司,而新濠博亞娛樂之財務業績將繼續於本公司之財務報表中綜合入賬。
上市規則之涵義
新濠博亞娛樂為本公司之綜合附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14.24條,如交易同時涉及收購及出售事項,有關交易將會參照收購及出售事項兩者數額的較高者來分類。由於股份購回,適用於出售新濠博亞娛樂權益之披露及批准規定決定了股份購回於上市規則下之分類。
由於有關股份購回(不論單獨考慮或與此前12個月期間內進行之二零二二年股份購回合併計算)之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為5%或以上,但所有適用百分比率均低於25%,根據上市規則第十四章,股份購回(不論單獨考慮或與二零二二年股份購回合併計算)屬於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因此須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章下適用於須予披露交易之申報及公佈規定。
新濠博亞娛樂有限公司購回股份股份購回協議之主要條款
股份購回協議之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股份購回協議之日期 | : | 二零二三年三月八日 |
訂約方 | : | (1) 新濠博亞娛樂,作為買方。新濠博亞娛樂為本公司於本公佈日期通過 Melco Leisure(本公司之直接全資附屬公司)間接擁有約 53.12%權益之附屬公司。有關新濠博亞娛樂之進一步資料載於本公佈下文。 (2) Melco Leisure,作為售股股東。Melco Leisure 為本公司之直接全資附屬公司。Melco Leisure 為購回股份之法定及實益擁有人。有關 Melco Leisure之進一步資料載於本公佈下文。 (3) 本公司。 |
主題事項 | : | 新濠博亞娛樂同意向Melco Leisure 購回 40,373,076 股普通股,佔新濠博亞娛樂於本公佈日期已發行股份約 2.95%。 |
代價 | : | 股份購回之代價為 169,836,073.04 美元(相當於約 1,324,721,369.71 港元),其應按照股份購回協議之條款由新濠博亞娛樂於交割時以現金支付。 新濠博亞娛樂擬以其現有財務資源之方式撥資進行股份購回。 |
釐定代價之基準 | : | 代價乃訂約各方根據正常商業條款而按公平原則商定,當中已考慮(其中包括)(i)美國預託股份於股份購回協議日期前在納斯達克之近期交易價格,(ii)磋商時之市況,及(iii)下文「股份購回之原因及得益」一段所述之股份購回之原因及得益。 |
先決條件 | : | 交割須待以下條件達成或獲豁免(不包括基於其性質而須於交割時達成之條件)(如適用)後,方始作實: (i) 任何政府當局均並無制定、發佈、頒佈、執行或訂立任何具有或將具有使交割成為非法之效果之法律或政府命令; (ii) 已根據適用法律之規定獲得所有政府機構之一切授權、同意、命令及批准以完成交割,而據新濠博亞娛樂所知,上述各項均為具備十足效力及作 用; |
(iii) 新濠博亞娛樂之審計及風險委員會已收到獨立財務顧問公司之償付能力意見,並確定其信納新濠博亞娛樂於根據股份購回協議之條款使股份購回及其他交易生效後之償付能力;及 (iv) 其他慣常之交割條件,如(a)已獲得所有必要之企業及股東批准,(b)xx及保證持續準確,及(c)履行或遵守股份購回協議中訂約各方之協議及契諾。 | ||
交割 | : | 交割應於最後一項先決條件達成或獲豁免(不包括基於其性質而須於交割時達成之條件)(如適用)之日後兩個營業日當日作實,或於新濠博亞娛樂與 Melco Leisure |
管轄法律 | : | 於二零二三年三月十日或前後作實。 香港法律。 |
以書面方式相互協定之其他時間作實。目前預計交割將
股份購回之財務影響及所得款項用途
緊接股份購回前,Melco Leisure 持有之普通股佔新濠博亞娛樂已發行股份約 53.12%。於股份購回交割及註銷新濠博亞娛樂之購回股份後,Melco Leisure 於新濠博亞娛樂之權益將減少至佔新濠博亞娛樂已發行股份約 51.69%。新濠博亞娛樂將繼續是本公司之附屬公司,而新濠博亞娛樂之財務業績將繼續於本公司之財務報表中綜合入賬。
因此,預計股份購回不會導致於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綜合財務報表中的綜合損益表錄得任何收益或虧損入賬。
預期股份購回之所得款項淨額(於扣除股份購回協議擬進行之交易成本及開支後)將用於償還未償還債務。
購回股份之原因及得益
董事認為股份購回是本公司變現其在新濠博亞娛樂之投資之機會,其目的是為增強本公司之流動資金狀況。
董事認為,股份購回之條款屬公平合理,股份購回是按正常商業條款進行(就本公司而言),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之整體利益。
據董事所知及所悉,概無董事於考慮及批准股份購回之董事會決議案中擁有重大權益又或須放棄投票。xxxxx、Xxxx Xxxxxx Winkler 先生、xxxxx及高來福先生亦為 Melco Leisure 及新濠博亞娛樂之董事,並擁有新濠博亞娛樂之若干股份權益。考慮到該等權益,xxxxx、Xxxx Xxxxxx Winkler 先生、xxxxx及高來福先生自願放棄就考慮及批准股份購回之董事會決議案投票。
有關訂約各方之資料本公司
x公司(通過其附屬公司)主要從事消閒、博彩及娛樂以及其他投資。
Melco Leisure
Melco Leisure 為本公司之直接全資附屬公司。其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持有(其中包括)本公司於新濠博亞娛樂之權益。
新濠博亞娛樂
新濠博亞娛樂主要從事消閒、博彩及娛樂界別之業務。新濠博亞娛樂之股份以美國預託股份之形式於美國納斯達克全球精選市場上市。
下文載列新濠博亞娛樂之財務資料,乃摘錄自(i)新濠博亞娛樂二零二三年三月一日之盈利公佈所載其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之未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及(ii)新濠博亞娛樂二零二一年年報中刊發之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之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
(1) 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新濠博亞娛樂之未經審核除所得 稅前虧損約為 1,091,931,000 美元(相當於約 8,517,061,800 港元)而新濠博亞娛 樂之未經審核虧損淨額約為 1,097,167,000 美元(相當於約 8,557,902,600 港元)。
(2) 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新濠博亞娛樂之經審核除所得稅前虧損約為 953,579,000 美元(相當於約 7,437,916,200 港元)而新濠博亞娛樂之經審核虧損淨額約為 956,464,000 美元(相當於約 7,460,419,200 港元)。
(3) 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新濠博亞娛樂之未經審核總虧絀約為
314,362,000 美元(相當於約 2,452,023,600 港元)。上市規則之涵義
新濠博亞娛樂為本公司之綜合附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 14.24 條,如交易同時涉及收購及出售事項,有關交易將會參照收購及出售事項兩者數額的較高者來分類。由於股份購回,適用於出售新濠博亞娛樂權益之披露及批准規定決定了股份購回於上市規則下之分類。
由於有關股份購回(不論單獨考慮或與此前 12 個月期間內進行之二零二二年股份購回合併計算)之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為 5%或以上,但所有適用百分比率均低於 25%,根據上市規則第十四章,股份購回(不論單獨考慮或與二零二二年股份購回合併計算)屬於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因此須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章下適用於須予披露交易之申報及公佈規定。
釋義
於本公佈內,除非文義另有所指,否則以下詞彙及用語具有下列涵義:
「二零二二年股份 購回」 | 指 | 新濠博亞娛樂根據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八 日之公佈所述股份購回協議向 Melco Leisure 購回 9,995,799 股普通股及 25,000,000 股受限制美國預託股 份(代表 75,000,000 股普通股); |
「美國預託股份」 | 指 | 美國預託股份,每股包含三股普通股; |
「董事會」 | 指 | 董事會; |
「營業日」 | 指 | 除星期六、星期日或香港、紐約、開曼群島或英屬處女群島之銀行按法律或行政命令所批准或有義務關閉之日子外,或於香港上午九時正至下午五時正期間的任何時間懸掛或持續懸掛 8 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或 「黑色暴雨警告信號」之日子; |
「交割」 | 指 | 股份購回根據股份購回協議之交割; |
「本公司」 | 指 | 新濠國際發展有限公司,一間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 |
「代價」 | 指 | 如本公佈「股份購回協議之主要條款—代價」一段所述,新濠博亞娛樂就股份購回應付予 Melco Leisure 之代價; |
「董事」 | 指 | x公司董事; |
「本集團」 | 指 | x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
「港元」 | 指 | 港元,香港之法定貨幣; |
「香港」 | 指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
「上市規則」 | 指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
「Melco Leisure」 | 指 | Melco Leisure and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一間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並為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有關 Melco Leisure 之進一步資料載於本公佈內「有關訂約各方之資料」一節; |
「新濠博亞娛樂」 | 指 | 新濠博亞娛樂有限公司,一間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並為本公司擁有約 53.12%權益之附屬公司,其普通股以美國預託股份之方式於美國納斯達克全球精選市場上市。有關新濠博亞娛樂之進一步資料載於本公佈內「有關訂約各方之資料」一節; |
「普通股」 | 指 | 新濠博亞娛樂每股面值 0.01 美元之普通股; |
「購回股份」 | 指 | 40,373,076 股普通股,佔本公佈日期新濠博亞娛樂已發行股份約 2.95%; |
「股東」 | 指 | x公司股份之持有人; |
「股份購回」 | 指 | 新濠博亞娛樂根據股份購回協議向 Melco Leisure 購回購回股份; |
「股份購回協議」 | 指 | x公司、Melco Leisure 及新濠博亞娛樂就股份購回所訂立日期為二零二三年三月八日之股份購回協議; |
「聯交所」 | 指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美元」 | 指 | 美元,美利堅合眾國之法定貨幣;及 |
「%」 | 指 | 百分比。 |
承董事會命
新濠國際發展有限公司
公司秘書
xxx
香港,二零二三年三月八日
除非另有指明,否則於本公佈所報之貨幣價值乃按 1.00 美元兌 7.80 港元之滙率以概約基準作換算,惟此僅作說明之用。文中的百分比及數字已作約整。
於本公佈日期,董事會包括三名執行董事,分別為xxxxx(主席兼行政總裁)、 Xxxx Xxxxxx Winkler 先生(總裁兼董事總經理)及xxxxx;一名非執行董事吳正和先生;以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分別為高來福先生、xxxxx及真正加留奈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