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投资管理费用包含基本管理费、浮动管理费以及资产管理增值服务费,2021年全年委托投资管理费用上限为年度加权资金余额x0.4%。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 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签订《2021年委托资产管理补充协议》
暨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长城人寿”)于2022年1月13日与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财富”)签订了《2021年委托资产管理补充协议》,本次交易构成我司重大关联交易。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
〔2019〕35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关联交易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长城人寿为长城财富的控股股东,持有长城财富75%的股权,根据银保监会的相关监管规定,属于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
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350865550。二、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类型
根据银保监会《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
〔2019〕35号)的相关规定,此次交易属于保险业务类重大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x次交易对手为长城财富,交易标的为长城人寿和长城财富双方在委托投资过程中应支付给长城财富的管理费用。
三、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委托投资管理费用包含基本管理费、浮动管理费以及资产管理增值服务费,2021年全年委托投资管理费用上限为年度加权资金余额x0.4%。
(二)交易结算方式
长城人寿可按月支付长城财富基本管理费,也可在委托 年度结束后一次支付,具体支付金额及付款时间由双方沟通,以书面形式确定后执行。
(三)协议生效时间
x协议生效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
(四)履行期限
x协议履行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四、定价政策
基本管理费与浮动管理费定价方法为可比非受控价格
法,资产管理增值服务费定价方法为成本加成法。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我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规定,对我司与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内部决策程序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我司本次重大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客观公允,严格执行了公司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监管机构及我司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获得独立董事的一致同意。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