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浙大云采招E2023001号
招 标 文 件
浙大云采招E20230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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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头镇2023年“稻+”梯田生态乡村振兴综合试点(生物多样性特色体验地农业共生系统示范园)基地数字化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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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云和县崇头镇梯田生态强村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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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 |
目 录
7.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8月1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
12.开标地点:浙江省云和县招投标中心(xxxxxx0x体育馆一楼); 4
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单位,特制定本办法。 71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 云和县崇头镇梯田生态强村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崇头镇2023年“稻+”梯田生态乡村振兴综合试点(生物多样性特色体验地农业共生系统示范园)基地数字化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根据有关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浙大云采招E2023001号
2.项目名称:崇头镇2023年“稻+”梯田生态乡村振兴综合试点(生物多样性特色体验地农业共生系统示范园)基地数字化采购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单位:人民币元 |
1 |
崇头镇2023年“稻+”梯田生态乡村振兴综合试点(生物多样性特色体验地农业共生系统示范园)基地数字化采购 |
1 |
项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1980000.00 |
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6. 投标人的资格: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5. 投标截止前,未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6.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允许部分分包。
7.招标文件获取:
7.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8月1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7.2. 招标文件发售及补充(答疑、xx)、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或现场获取。
7.3.获取招标文件时应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000000000@xx.xxx)等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报名材料: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8.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9.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无
10.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09月04日15:00(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2023年 09月04日15:0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浙江省云和县招投标中心(xxxxxx0x体育馆一楼);
13.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4.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
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00.xxxx: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监督部门投诉。
16.联系方式: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质疑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xx00x00xx
云和县崇头镇梯田生态强村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质疑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0x
招标人: 云和县崇头镇梯田生态强村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8月14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列表
序号 |
须知项目 |
内容、要求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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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名称 |
崇头镇2023年“稻+”梯田生态乡村振兴综合试点(生物多样性特色体验地农业共生系统示范园)基地数字化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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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招标人 |
云和县崇头镇梯田生态强村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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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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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组织方式 |
委托代理 |
5 |
资格审查方式 |
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或提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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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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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招标文件质疑 |
质疑期限为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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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布网址同招标公告发布网址。不足15日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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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文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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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4日15:00(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正本一份、副本伍份;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开包装密封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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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浙江省云和县招投标中心(xxxxxx0x体育馆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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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
评标报告经招标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并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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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评标办法和细则 |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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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签订合同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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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发布媒体 |
浙江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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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招标文件解释 |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一 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招标单位”系指 云和县崇头镇梯田生态强村发展有限公司。
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3“投标单位”系指符合本项目投标单位应具备的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并报名参与项目投标的投标单位。
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2.5“合同”系指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6“产品”系指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单位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2.7“服务”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承担的服务内容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2.8“附随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必须承担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送货上门、免费维护以及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义务,以及合同中未规定,但依有利于合同履行原则,应当由卖方承担的其它义务。
2.9“▲”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带“★”的内容为重要技术指标。
3.投标单位应具备资格条件
3.1符合本文件第一章综合说明:招标公告中第6条的规定;
3.2投标单位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4.联合体说明
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特别说明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以及属于同一母公司或集团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3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如果已经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不得使用总公司(总机构)的资质、业绩和人员。
5.4相同品牌的产品
5.4.1两家以上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且均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合格投标人计算。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同品牌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时,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先对同品牌投标人进行评分,同品牌投标人中评审得分最高的继续参加评审,得分相同时,取报价最低者,均相同时,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5.4.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两家以上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价格均超过其投标总价50%的,按照前款规定处理。
5.4.2因相同品牌产品原因造成多家投标人按一家有效认定后,造成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项目应予以废标处理。
5.5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 招标文件说明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项目所需产品、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等。本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6.1.1综合说明(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6.1.2招标服务内容及要求
6.1.3投标单位须知
6.1.4 采购合同格式(范本)
6.1.5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6.1.6 评审办法和细则
6.1.7 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7. 投标单位的风险
7.1 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投标单位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单位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单位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招标文件的澄清
8.1.1为了便于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安排,请各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准备好需答疑、澄清的内容,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的程序、内容、技术指标是否具有排他性或独有性以及是否有违反三公原则的内容等。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逾期送达的内容不予答复。
8.1.2规定时间前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单位以书面形式(含传真)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统一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答复内容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网上公布。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务必关注相关网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8.2招标文件的修改
8.2.1在投标截止期(15)天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单位提出的澄清要求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网站公布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8.2.3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通知投标单位,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8.2.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的要求参与投标,投标单位没有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单位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要求
9.1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9.2 投标文件、投标单位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投标单位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投标单位承担。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及其他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0.2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包装密封提交。
10.2.1资格审查文件应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投标文件的有关部位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10.2.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应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投标文件的有关部位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10.2.3报价文件应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投标文件的有关部位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报价文件如有资信商务及技术内容,其技术内容评标时将作为无效内容。
10.3 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格式、内容以及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1.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
11.1 资格审查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
▲11.1.1 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11.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
▲11.1.3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
▲11.1.4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附入)
11.1.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的,只需提供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在开标现场未按要求提供身份证原件的,视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大会,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11.1.6采购资格承诺函;
▲11.1.7资格声明;
▲11.1.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11.1.9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1.1.10以上材料有格式的严格按格式要求填写(格式见第五章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11.1.11资格审查文件应装订成册,纸张建议采用A4规格。上述所涉复印件应装订入资格审查文件中。
11.2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中资信商务部分编制内容和要求
▲11.2.1 投标函;
▲11.2.2 投标单位参标申请表;
▲11.2.3 商务响应表;
11.2.4其它(投标单位认为有利于其本次投标的其它资信商务材料等)。
11.2.5投标单位未在投标文件的资信商务文件中注明上述相关明细或证明的,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11.3 技术部分的编制内容和要求
11.3.1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的要求,及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1.3.2 投标单位应对照招标文件 “第三章 招标需求”所列的内容提供完整产品、服务、技术指标等。
11.3.3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技术证明资料。
11.3.4资格审查文件应装订成册,纸张建议采用A4规格。上述所涉复印件应装订入资格审查文件中。
11.4 报价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
11.4.1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和格式的要求,以及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1.4.2投标单位需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服务要求所列相关的内容。
11.4.3 投标报价
▲11.4.3.1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价格表上写明投标服务的单价和投标总价。投标单位对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1.4.3.2 投标相关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详细注明该表列举的费用及分项清单。
▲11.4.3.3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总价(最高限价),设预算单价(最高限价)的服务,不得超过预算单价(最高限价)。
▲11.4.3.4评审时如发现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中标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中标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同时招标组织机构按规定将该情况报监督单位,并视情将其列入不良中标单位名单。
▲11.4.3.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商务报价内容,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完整的商务报价内容,将视为投标无效。
▲11.5封面: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制作封面,并按本章“15.2.1”点的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其负责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12. 投标产品(或服务)应符合第三章招标需求的要求。
12.1 投标单位需提交其拟供产品(或服务)所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其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均为90天。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副本”的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印刷,并由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相关位置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4.3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 投标文件的包装、装订、提交、修改和撤回
15.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标记和装订
15.1投标文件按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单独密封封装成投标文件。
15.2投标文件封面及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制作要求:
15.2.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封面上应注明文件名称(即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字样)、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和正副本字样。如为多包项目,还应在封面上注明包号。
15.2.2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应注明文件名称(即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字样)、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投标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如为多包项目,还应在封面上注明包号。
15.3 投标文件统一左侧装订,采用不可拆卸方式装订。
15.4超过截止时间送达或未按规定签字、盖章、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投标单位标记错误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单位承担。
15.5 对以下不符合密封、装订、包装要求的投标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投标单位代表人(属于开标后发现以下情形,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定);
15.5.1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
15.5.2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装订的;
15.5.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提交的投标文件;
15.5.4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出现包装混装。
16. 投标文件的提交
▲16.1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16.2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由专人将投标文件送至投标须知前列表中规定的投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进行当场签字明确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文件的份数、提交人等信息。
16.3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投标单位须知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7.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7.1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7.2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17.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负责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
17.5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17.6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单位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 开标和评标
18. 开标
18.1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须知前列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单位应到场。如投标单位不派代表参加开标大会的,事后不得对招标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18.2开标会上,招标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单位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文件的通知,宣读开标日程安排等。公布开标会主持人、记录人、现场监督员等参加会议人员名单,如投标单位代表认为上述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况,应当场书面提出。投标单位代表应对开标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
18.3投标文件经投标单位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投标单位确认无误后,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按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开启所有投标文件。
18.3.1投标文件正、副份数不符合要求的,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定;
18.3.2因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造成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按相关规定是否继续或重新组织招标。
18.4 唱标
18.4.1 招标代理机构按递交的投标文件顺序宣布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8.4.2 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投标单位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验核对,并签字确认。投标单位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不影响评审过程,但有可能影响投标单位诚信。
18.5 开标会议结束。
19. 资格审查
19.1 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按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并当场告知审查结果。
19.2 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不得进入评审,并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20. 评审流程
20.1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单位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单位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询标、评价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20.2 评审
20.2.1 符合性审查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20.2.2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单位的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
20.2.3 报价文件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单位的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投保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
21.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1.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1.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总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投标总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单位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1.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内容,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负偏离项数的,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单位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其他投标单位的相对排序。
21.4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条款的负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负偏离。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依据。
2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单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单位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单位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 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估
23.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澄清答复内容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
23.2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审阅,并确定各投标文件是否合格有效。凡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作响应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合格的投标,而不予接受。经过审标,对其投标文件中需要进行澄清的问题,将由评标委员会向投标单位进行询标,投标单位应接受询标、澄清;其内容须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审阅签字,并应视作投标文件的补充,对投标单位具有约束力。
24. 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起草评标报告,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定,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
25. 保密和评审过程的监控
25.1 自开标时间起至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单位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
25.2 本项目开标、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单位在开标、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 投标无效的情形
26.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单位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无效:
26.1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
26.2 投标单位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的;
26.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6.4投标文件无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26.5开启投标文件后,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
26.6开启投标文件后,投标文件分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6.7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
26.8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6.9采用暗标的项目(包)的技术文件没有采用暗标的;
26.10评标委员会评定有实质上 “▲”条款的负偏离的;
26.11评标委员会评定有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项数的;
26.12投标文件含有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
26.1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6.14招标文件中未要求,而投标单位额外免费、无偿赠送或分项报价为0元情况的;
26.15投标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
26.16评审时如发现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且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和提供证明材料的;
26.1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18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定、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遗漏及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26.19评标委员会评定有投标服务响应内容事实上是负偏离而投标单位填写为正偏离的;
26.20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6.21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招标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6.2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文件无效情形。
七 法律责任
27.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本单位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7.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7.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单位的;
27.3 与招标单位、其他投标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7.4 向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7.5 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招标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7.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单位有前款28.1至28.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28.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8.1 向评标委员会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28.2 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招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28.3 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28.4 将采购合同转包;
28.5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28.6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投标单位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投标单位未依照规定通知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无效。
29. 投标单位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监督单位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本单位采购活动。
3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单位依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0.1投标单位直接或者间接从招标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单位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30.2 投标单位按照招标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0.3 投标单位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0.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单位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
30.5 投标单位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单位中标、成交;
30.6 投标单位之间商定部分投标单位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30.7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之间、投标单位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单位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单位的其他串通行为;
30.8 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0.9 不同投标单位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0.10 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0.11 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0.12 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八 询问
31. 投标单位有权就采购活动的事项提出询问。
31.1 投标单位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1.2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31.2.1 招标代理机构为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建议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前,准备好需答疑、澄清的内容(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内容、技术参数是否具有排他性或独有性以及是否有违反三公原则的内容等),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31.2.2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对投标单位澄清的要求予以答复,答复内容将在网上(同公告网站)予以公布。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关注网站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招标单位不再一一通知。
31.3 投标单位提出的询问超出招标单位对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单位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1.4 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招标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投标单位的询问。
九 质疑
32.1若投标单位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质疑。
32.2质疑的主要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和丽水市相关文件的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中标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
32.3 质疑投标单位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
32.3.1 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2.3.2 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投标单位应当取得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2.3.3 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
32.4 质疑投标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32.5 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投标单位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投标单位。
32.6 质疑投标单位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招标代理机构报告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十 授予合同
33.资格最终审查
33.1招标代理机构将审查中标单位的财务、技术、生产和服务能力及信誉,确定其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
34. 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34.1中标单位确定后,中标结果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将包括中标单位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内容,但不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发布公告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4.2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中发布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可通过系统内结果查看栏目查看项目中标通知书。
34.3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定合同的依据。
34.4 项目如有质疑或投诉等情况,相关期限可适当延长,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后发出。
35.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36. 签订合同
37. 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37.1 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7.2 中标单位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无故拖延、拒签合同者,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单位有权取消投标单位的中标资格。
按有关法律法规中标单位拒绝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的,招标单位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单位,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7.3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单位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十二 其他事项
38. 解释权
38.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招标代理机构。
38.2招标代理机构对评分及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39. 代理服务费
39.1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丽水市计委转发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丽计价管[2003]114号)文件的标准计取,以成交(中标)价为取费基数,采用差额累计法计算,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0-500 |
1.1% |
0.8% |
第三章 招标需求
序号 |
名称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一 |
智能化灌溉区1---栗溪村金坞稻鳖(48亩) |
|||
1 |
可调节排水阀(4G) (含五年流量费) |
适用于灌区农田灌溉、干渠支渠分水、量水等多种应用场景,配套太阳能板,无需换电、充电,无太阳,微光亦可充电,配备超大容量锂电池。 |
套 |
20 |
2 |
综合气象站 (含五年流量费) |
1.具有1路ModBus-RTU主站接口可接入我司485变送器:风速、风向、土壤温度水分、土壤EC、土壤PH、空气温湿度、大气压力、光照、雨量、雨雪基础十要素(还可选配、噪声、空气质量、紫外线、总辐射、CO2、蒸发量、负氧离子等变送器)。 |
套 |
1 |
3 |
智能虫情检测仪 (含五年流量费) |
供电:市电或400W太阳能板、200ah蓄电池 |
套 |
1 |
4 |
植物长势监测仪 (含五年流量费) |
由水位计、光照传感器、植物生长记录系统、太阳能板、立杆、智能模块箱组成的一体化监测仪。主要在植物生长的每个时期利用光照传感器、镜头和图像传感器获取植物生长图像,通过平台数据分析、图像分析,获得相关指标和参数。 |
套 |
1 |
5 |
田间土壤电导率温湿度采集仪 (含五年流量费) |
能够针对不同层次的土壤水分含量以及温度状态进行动态观测,最低可检测3层土壤温湿度状态,最高可检测5层土壤温湿度状态,可快速、全面的了解集土壤墒情信息,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
套 |
1 |
6 |
箱体式景观物联网杀虫灯 (含五年流量费) |
景观灯通过太阳能充电,由LED灯带提供照明。 |
套 |
15 |
7 |
水质智能监测设备 (含五年流量费) |
采集氨氮、水质PH
值、电导率、溶解氧、浊度和液位
6
个水环境参数,通讯:设备支持
NB-LOT/GPRS/LoRa
等主流数据通讯技术,
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来定制化开发,满足不同的场景应用。
自带设备报警及控制功能。 |
套 |
1 |
8 |
4G监控球机(含太阳能板、蓄电池等) |
400万红外网络球机视频输出支持2560×1440@25fps,分辨力不小于1400TVL,红外距离可达100米(提供具有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
套 |
10 |
9 |
展示电视机 |
98寸品牌液晶电视机,超高清分辨率4K,低功耗,广视角。内存128G,非触摸屏 |
套 |
1 |
10 |
pc端 |
含电脑1台、操作台2人位一套。 |
套 |
1 |
11 |
物联网基站 (含五年流量费) |
10寸液晶触摸屏,人机界面、数据采集、设备控制等。支持手机APP控制 |
套 |
1 |
12 |
自动投喂机 (含三年流量费) |
手机小程序或者app远程控制,投料距离远近可调,不锈钢分体设计,手机控制投料量,投料宽度2米左右,投料最远8米左右,提供三年流量服务费。 |
套 |
6 |
二 |
智能化灌溉区2---叶垟村稻螺(养螺35亩) |
|||
1 |
箱体式景观物联网杀虫灯 (含五年流量费) |
景观灯通过太阳能充电,由LED灯带提供照明。 |
套 |
10 |
2 |
水质智能监测设备 (含五年流量费) |
采集氨氮、水质PH
值、电导率、溶解氧、浊度和液位
6
个水环境参数,通讯:设备支持
NB-LOT/GPRS/LoRa
等主流数据通讯技术,
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来定制化开发,满足不同的场景应用。 |
套 |
1 |
3 |
4G监控球机(含太阳能板、蓄电池等) |
400万红外网络球机视频输出支持2560×1440@25fps,分辨力不小于1400TVL,红外距离可达100米(提供具有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
套 |
6 |
4 |
物联网基站 (含五年流量费) |
10寸液晶触摸屏,人机界面、数据采集、设备控制等 |
套 |
1 |
三 |
智能化灌溉区3---xxx村稻鱼(160亩) |
|||
1 |
箱体式景观物联网杀虫灯 (含五年流量费) |
景观灯通过太阳能充电,由LED灯带提供照明。 |
套 |
30 |
2 |
4G监控球机(含太阳能板、蓄电池等) |
400万红外网络球机视频输出支持2560×1440@25fps,分辨力不小于1400TVL,红外距离可达100米(提供具有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
套 |
10 |
3 |
自动投喂机 (含三年流量费) |
手机小程序或者app远程控制,投料距离远近可调,不锈钢分体设计,手机控制投料量,投料宽度2米左右,投料最远8米左右,提供三年流量服务费。 |
套 |
1 |
4 |
物联网基站 (含五年流量费) |
10寸液晶触摸屏,人机界面、数据采集、设备控制等 |
|
|
四 |
智能化灌溉区4---大垟盘条口稻鱼(100亩) |
|||
1 |
箱体式景观物联网杀虫灯 (含五年流量费) |
景观灯通过太阳能充电,由LED灯带提供照明。 |
套 |
30 |
2 |
4G监控球机(含太阳能板、蓄电池等) |
400万红外网络球机视频输出支持2560×1440@25fps,分辨力不小于1400TVL,红外距离可达100米(提供具有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
套 |
10 |
3 |
自动投喂机 (含三年流量费) |
手机小程序或者app远程控制,投料距离远近可调,不锈钢分体设计,手机控制投料量,投料宽度2米左右,投料最远8米左右,提供三年流量服务费。 |
套 |
2 |
4 |
物联网基站 (含五年流量费) |
10寸液晶触摸屏,人机界面、数据采集、设备控制等 |
套 |
1 |
五 |
智能化灌溉区5---后垟村稻鳖、稻鱼(500亩),实际泵站管控50亩 |
|||
1 |
一体化智能泵站 (含五年流量费) |
1.具有现代电气控制、过程自动化测控、电磁流量计、电动蝶阀、智能电气保护、红外线安防监控(失电情况正常工作)、设备自检及远程故障诊断等功能,支持一键启停水泵及APP远程控制的一体化智能泵站(不含泵站基础)采用18.5KW离心泵1台,流量在432m³/h,扬程9m。 2.额定状态下,所有工作泵站正确 安装投入运行后,设备的供水能力不低于设计扬程、设计流量的95%(提供具有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设备的管路,阀门等附件应能承 受1.5倍最高工作压力静压强度试验,持续15min无泄露,无外观变形或损坏(提供具有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4.设备承受气压工作条件的部件,在1.1倍最高工作压力的气压密封试验中持续15min,不得渗漏(提供具有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5.设备应有精准流量计量,该系统由水量计、电力多功能计量仪和IC 卡智能刷卡器等控制,授权的IC卡具有刷卡开启停泵、查看电量水量的使用,通过PC界面可查看取水实时 数据、开停机记录等(提供具有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6.设备有远程控制系统,包括只能APP,移动视频监视,远程控制,实时监测(提供具有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7.设备可选软启动器或变频器,实现主机的软启/变频控制。实现主机的平滑起动,避免“水锤”效应,以实现轻载节能。如客户要求恒压供水或水渠水位供水,对输出水流量控制 可选用变频功能模块。 8.人机界面应能正确显示进出水压力、运行频率,应能设置修改主要参数,如变频器参数、系统运行参数、PID调节器参数。 9.在室温下能承受介电试验电压1500V,在工作温度下能承受介电试 验电压1200V,持续1min,不应有绝 缘击穿和表面闪络现象(提供具有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
座 |
1 |
2 |
可调节排水阀(4G) (含五年流量费) |
适用于灌区农田灌溉、干渠支渠分水、量水等多种应用场景,配套太阳能板,无需换电、充电,无太阳,微光亦可充电,配备超大容量锂电池。 |
套 |
60 |
3 |
箱体式景观物联网杀虫灯 (含五年流量费) |
景观灯通过太阳能充电,由LED灯带提供照明。 |
套 |
40 |
4 |
水质智能监测设备 (含五年流量费) |
采集氨氮、水质PH
值、电导率、溶解氧、浊度和液位
6
个水环境参数,通讯:设备支持
NB-LOT/GPRS/LoRa
等主流数据通讯技术,
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来定制化开发,满足不同的场景应用。 |
套 |
1 |
5 |
4G监控球机(含太阳能板、蓄电池等) |
400万红外网络球机视频输出支持2560×1440@25fps,分辨力不小于1400TVL,红外距离可达100米(提供具有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
套 |
16 |
6 |
自动投喂机(含三年流量费) |
手机小程序或者app远程控制,投料距离远近可调,不锈钢分体设计,手机控制投料量,投料宽度2米左右,投料最远8米左右,提供三年流量服务费。 |
套 |
10 |
7 |
物联网基站 (含五年流量费) |
10寸液晶触摸屏,人机界面、数据采集、设备控制等 |
套 |
1 |
六 |
其他 |
|||
1 |
监控流量服务费 |
提供52个监控摄像机的流量服务。 |
年 |
4 |
2 |
运维服务费 |
提供三年的项目整体运维服务。 |
年 |
3 |
二、项目建设周期及验收
建设工期约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工作人员对项目前期、项目启动、需求管理、试运行、验收、运维等各个阶段进行全过程服务,招标人需要提供全过程的支持,协助工作。
三、项目培训
为保障项目的实施运行,将提供满足不同层次人员的培训,培训对象包含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业务人员等。
培训内容包括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系统应用、维护培训和系统管理等。
3.1 技术人员培训
主要针对系统管理员和信息部门有关技术人员,内容为信息系统所涉及的安装配置,有关硬件的配置驱动,系统各模块的安装、设置和管理方法以及典型维护案例的分析处理,使之对该系统具备独立使用、调优、维护和管理能力。
3.2 管理人员培训
主要针对信息中心和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内容包括信息化系统的基本原理,各应用平台的网络结构、业务流程和组织管理要点。目的是使信息中心和相关业务部门管理人员熟悉系统的实现基本原理、业务管理和组织管理。
3.3 业务人员培训
主要针对业务操作员,内容包括硬件操作及简单维护,培训操作员和办公人员对信息系统的操作。其中操作员的培训在完成系统软硬件的安装和调试之后进行。
四、项目维护
本项目设备类质保期为3年。
本期项目建设完成后,质保期内项目的运行维护由中标单位负责,包括接口监控服务、数据核对服务以及其他后台服务。
中标单位需配合采购人后期对项目的迭代升级建设,不得对其他企业设置障碍。
由于业务变动产生的需求变更,新增等产生的工作量无需额外支付。
五、付款方式
5.1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作为预付款;
5.2招标人验收合格且收到中标人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按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支付剩余尾款。
第四章 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成交人(以下称乙方):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 经 (招标代理机构) 以公开招标方式在 年 月 日进行采购。经评审委员会评定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成交通知书
c. 变更补充文件。
d. 招标文件 (含澄清修改文件)
e.中标人投标文件 (含澄清内容)
2.采购内容
(1)将货物按照甲方要求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货物运输由乙方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货物灭失及毁损的风险亦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根据货物特点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火等,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货物损毁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由此给甲方造成额外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4)供货完成后【 】日内,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的,甲方签署验收单。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 】日内按照甲方要求及时采取调换或其他补救措施以达到合格标准并再次组织验收,直至验收合格。
(5)质保期3年,除人为因素导致损坏外,乙方对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指派相关人员进行排除,对出现损坏的部件、元件或零件免费进行更换。
(6)本期项目建设完成后,质保期内项目的运行维护由中标单位负责,包括接口监控服务、数据核对服务以及其他后台服务。
3.合同总价
本合同含税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
3.1本合同总价款是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货到就位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3.2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合同单价不做调整。
3.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3.4产品清单
序号 |
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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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大写)(¥:) |
4.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且收到乙方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作为预付款;甲方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按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支付剩余尾款。
5.工期要求及验收
建设工期约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工作人员对项目前期、项目启动、需求管理、试运行、验收、运维等各个阶段进行全过程服务,招标人需要提供全过程的支持,协助工作。
6.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6.1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计划、图纸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6.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乙方不应使用6.1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6.3 除了合同本身外, 6.1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应在完成合同后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归还给甲方。
7.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8.不可抗力
8.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受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合同义务延迟或不能履行的一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快以传真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期限也应予相应延长。
8.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或派人送达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的,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9.税费
9.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
9.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验收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 %违约金。
10.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 %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3% 。
10.3 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量,如因乙方原因未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并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 %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3% 。但由于甲方原因而使乙方不能按照合同期限按时完成工作量,甲方应承担相应的工期赔偿责任。
10.4 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0.5乙方在承担上述10.1~10.5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11.其他情况终止合同
11.1如果乙方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而不给对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1.2 如果甲方认定乙方在竞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11.3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12.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3.合同的协商变更与修改
甲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发出变更要求,协商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事项,合同修改书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14.争端的解决
14.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4.2.2 种方式解决争议:
14.2.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2.2向丽水 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14.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5.通知
15.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确认,回复对方。
1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起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16、鉴于甲方将按照本合同向乙方支付款项,乙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并修补缺陷。
鉴于乙方将按本合同规定提供服务并修补缺陷,甲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或其它按合同应支付的金额。
17.其他约定事项:
18.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9.本合同一式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 乙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注: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磋商现场承诺内容等实质性要求。
第五章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文件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必须注明(正本)或(副本)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名称: |
资格审查文件 |
招 标 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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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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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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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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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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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一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目录格式自行设计)
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复印须加盖公章确认。
2.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为参加就贵方组织的有关 (采购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项目的投标活动,签署并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复印件不清晰或错误的,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正面: 反面: |
2.2授权委托书
(招标代理公司名称):
我 (负责人姓名)系 (投标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公司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有关 (采购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被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 (公章)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1、被授权委托人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注:1、投标单位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投标单位为其他组织的,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投标单位为自然人的,其负责人为自然人本人。
2、委托人为上述条款中的负责人。
▲3、本“授权委托书”需附负责人、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复印件不清晰或错误的,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
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正面: 反面:
|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正面: 反面:
|
3、采购资格承诺函
我单位—— (投标单位全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活动,xxxx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以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为准)。
如有虚假,招标单位可取消我单位任何资格(投标/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单位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注:(1)参加采购活动的时间是指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时间(具体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本承诺函必须提供。
投标单位盖章:
日 期:
4、资格证明
招标单位名称 :
(投标单位全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字)系 (投标单位名称) 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单位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证明如下:
(一)名称及概况:
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电话______手机_______
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人数:_______人
6.企业性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7.主要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有派出机构,请列出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必需的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姓名(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上表8、9项内容可自行添加(格式自拟)。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招标单位名称:
我方参与的(采购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项目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投标资格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章:
日 期:
二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必须注明(正本)或(副本)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名称: |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 |
招 标 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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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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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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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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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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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一) 资信商务部分格式
(目录格式自行设计)
1、投标函
招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字)系 (投标单位名称) 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单位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xxxx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
3、提供投标单位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
资格审查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报价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投标单位须知要求的投标单位提交的全部文件;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报价表。
4、如果我方中标,在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完成该项目。
5、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招标单位联系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要更换的,书面征得招标单位同意后才准予更换。
6、我方的投标有效期自在开标日起90天内有效。
7、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8、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9、我方不是招标单位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
10、我方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本单位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单位的;
(三)与招标单位、其它投标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单位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1、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1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
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盖章:
日 期:
▲1、未按照本投标函要求填报的“投标函”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2、投标单位参标申请表
机构代码编号 |
|
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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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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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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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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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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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单位网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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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手机: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手机: |
||||
主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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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营项目 |
|
||||||
本单位申请参加下列采购项目的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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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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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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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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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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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3、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如确定我方为该项目成交人,我公司承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贵公司按招标文件约定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逾期未支付的,贵公司有权就此事项向我方提出赔偿,我方原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赔偿责任。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4、其 他
除招标文件规定的资信商务文件要求格式外,投标单位还可以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⑴投标单位业绩证明;
⑵投标单位认为可以证明其资信商务方面的其他材料;
⑶格式自拟
技术部分格式
(目录格式自行设计)
1、产品技术参数性能指标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件要求 |
投标产品(含服务)详细规格 |
偏离情况详细说明 |
备注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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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注:请各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严格按以下要求认真填写偏离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产品(含服务)的实际规格,并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对确实存在投标规格要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的情况,应真实、认真的填写本表。“投标产品(含服务)名称”栏注明偏离产品的名称;“投标产品(含服务)详细规格” 栏注明投标产品(含服务)的详细技术参数;“偏离情况详细说明”栏注明详细的偏离指标及说明;“备注”栏注明此项偏离为“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应任何原因漏写或缺项或填写不正确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投标人真实填写本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审办法和细则进行打分。)如某项非实质性投标规格实际为“负偏离”,而投标人注明为“正偏离”或不注明的,评标委员会可对此项偏离按评审办法加倍减分。
3.供应商注明的偏离情况只作为评审专家评定的参考,最终是否构成偏离或实质性偏离情况应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4. 招标文件中“▲”条款为实质性条款。
5.投标规格的实际偏离情况以评标委员会综合评价为准,解释权属评标委员会。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2、项目实施方案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3、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
(格式自行设计)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4、项目实施团队
拟投入的项目班子格式
(格式仅供参考)
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 名 |
|
年 龄 |
|
学历 |
|
|||
职 称 |
|
职 务 |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
毕业院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履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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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参加过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业主及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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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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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等电子文档证明材料
项目班子一览表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编号 |
实施经验说明 |
|
|
|
|
|
|
|
|
|
|
附:相关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电子文档证明材料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5、 技术能力
(格式自行设计)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6、售后服务
(格式自行设计)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格式自行设计)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三 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必须注明(正本)或(副本)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名称: |
报价文件 |
招 标 编 号: |
|
项 目 名 称: |
|
|
|
|
|
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
|
投标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
年 月 日 |
报价文件格式
(目录格式自行设计)
1、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报价(元) |
备注 |
1 |
崇头镇2023年“稻+”梯田生态乡村振兴综合试点(生物多样性特色体验地农业共生系统示范园)基地数字化采购项目 |
1980000.00 |
大写:
小写: |
|
注:
1、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工费、税金、以及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2、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盖章:
日 期:
2、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内容要求:
1、投标单位需按“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对产生总报价的分项报价进行详细列表说明。
2、招标文件中未要求,而投标单位额外免费、无偿赠送或分项报价为0元情况的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表格请按第三章和第六章相关内容和要求自行设计)
注: 1、投标单位对产生报价的分项详细列表说明。
2、“分项报价表”所涉及的表格和内容较多,各中标单位没有按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中标单位的风险。
3、报价应包括包含项目人工费、税金、以及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负责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盖章:
日 期:
四 外包装封面及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必须注明(正本)或(副本)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名称:(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五 中标人公告内容
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中标人名称 |
|
中标人负责人 |
|
|
中标人地址 |
|
|||
中标标的 |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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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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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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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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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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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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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成交金额合计 |
|
|
||
服务要求:
|
注:1、中标人应根据其响应情况填写该表,并保证其与响应文件内容的一致性、正确性和真实性;
2、填写该表不代表中标人已具有成交人资格。本表只作为成交结果公告内容的一部分,进行公告使用;
3、本表内容涉及较多,中标人可以适当增减表格行数,以保证表格内容的完整;
4、评审结果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该表格及项目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刻录成光盘或将电子文档提交给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未按时提交规定内容造成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如涉及中标人的商业秘密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予公告的情形,中标人应另附书面说明,如未事前书面说明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细则
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单位,特制定本办法。
一 总则
1. 评标总则和规定
1.1 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资信及商务、报价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制评标报告。评审专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
1.2 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主要服务响应内容、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况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可当场询问投标单位,并可允许投标单位进行xx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
1.3 本次评审方法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由高到低推荐不超过三名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
二 评标委员会
2.1 评标委员会
2.1.1 成员:由招标单位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1.2 职责:严格按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合格的投标单位提出投标文件中需要澄清的问题。对不合格的投标单位说明原因;对合格的投标文件认真、客观、公正地评审;对合格的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分;完成所评审项目的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细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2.2 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受监督人员和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如发现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可要求评审专家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
三 评标程序
3.1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3.2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单位的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部分进行独立评审。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若有演示、样品要求和技术部分评审同步进行,演示循序由系统自动生成,并根据审查、澄清、演示、样品等情况结合评审办法进行独立打分;
3.2.2 各投标单位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投标单位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
3.3报价文件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单位的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投保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
3.3.2 报价修正;
3.3.3 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的报价和评审标准,计算各投标单位的报价得分。
3.4 评标结果
3.4.1 评审结果汇总,同品牌投标单位的确定,投标单位结果排序;
3.4.2 起草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
3.4.2.1 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投标单位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审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单位名单及原因;
(5)评审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招标单位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单位;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投标单位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3.4.3 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确认后提交。
3.5 评审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当日在开标大厅宣布评审结果,并在招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四 评标一般规定
4.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4.1资信商务及技术权重为70%,总分值为70分,评委在规定的分值内进行打分。评委对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部分在规定的分值内进行由评委单独评定打分。如果某个单项的打分超过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
4.2报价权重为30%,总分值为30分,由评委按各投标人的报价统一计算。
4.3评审专家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评分保留2位小数。
五 评标办法和细则
5.1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分值共70分,权重为70%。
序号 |
资信商务及技术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资信商务部分 |
业绩分 |
0-3 |
投标人具有类似的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认证证书 |
0-3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入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综合实力 |
0-6 |
1、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一级)、安防技术防范系统集成及服务专项资质证书(一级)每个得2分,其他等级得1分;最高得4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2 |
技术部分 |
投标产品性能和参数响应情况 |
0-16 |
投标产品的技术要求、性能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6分;每有一项参数如出现负偏离或不满足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项目实施方案 |
0-5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总体部署方案、施工及调试技术方案、确保施工质量方案、施工计划度表、保证工期、施工进度的组织方案、xx施工及安全施工方案等方面进行打分,完全满足要求的得5分,存在缺陷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 |
0-5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方案和措施科学有效的,得5分;方案措施欠佳或缺陷的每项扣1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方案措施存在明显缺陷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
||
项目实施团队 |
0-8 |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类(或系统集成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系统集成类高级项目经理证书,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 2、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系统集成类)证书、网络工程师证书、CISP证书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 3、按项目组成员的学历、证书、经验等进行综合比较打分0-2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实施团队人员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技术能力 |
0-3 |
提供智能虫情测报系统、土壤墒情预警系统、气象灾害预警系统的证明资料,不满足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注:提供相关系统功能截图、证书复印件等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
||
功能演示 |
0-18 |
根据本项目系统建设内容要求提供功能演示: 1、农情监测驾驶舱演示(共6分):①基于基地卫星地图,包括四情、苗情、虫情、墒情等点位的展示;②气象信息、作物长势、土壤墒情、虫情分析、知识库、告警事件等数据分析的展示;③四情监测、苗情长势监测系统、绿色防控杀虫系统、墒情监测系统等点位的数据浏览展示。 2、智慧灌溉驾驶舱演示(共6分):①基于基地卫星地图,包括泵房、水位、流量等点位的展示; ②泵站信息、水位分析、流量分析、告警事件等数据分析的展示;③水位、流量等点位的数据浏览展示。 3、农业物联网系统PC端演示(共6分):①农场实况的演示,包括水稻生长状态、作物环境参数、气象参数、土壤墒情、设备运行状态等;②视频监控的演示,以及云台控制功能;③统计分析的演示,包括历史图表、历史同比、横向对比、数据报表等。 注:投标人通过现场功能演示或视频演示,评审专家进行综合比较打分,未提供演示的不得分。 |
||
售后服务 |
0-3 |
根据投标人拟设立的维护服务网点、响应时间、售后服务人员等进行比较评分,最高得3分。 注:提供拟设立服务网点售后人员缴纳社保证明(参保时间不少于6个月),否则不得分。 |
5.2投标人报价满分为30分,报价权重30%,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内容统一计算打分:
5.2.1 报价评分应在投标报价范围口径一致的评定价基础上进行。属招标文件不清楚引起的报价内容和口径不一致的,则按有关规定统一调整投标报价内容和口径,计算出投标人的最终评定价。属投标人失误造成的报价差错和遗漏,不得调整。
5.2.2 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不进入报价评分。
5.2.3 最终报价有漏项的或报价数量少于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其报价无效,且报价得分为0分,并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如最终报价有增项的或报价数量多于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不对其投标价格进行修正。若该投标人中标的,将按其承诺的有利于招标人的增项和数量进行供货,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2.4 报价得分计算:
(1)确定评标基准价
(2)评标基准价=进入报价评分的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中的最低评标价;
(3)评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对应报价部分的满分,其中
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报价权重×100
5.3 本项目最终得分=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报价得分
5.4评分时保留小数2位,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2位,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方法。
六 评审纪律和要求
6.1 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xx地履行职责。
6.2 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
6.3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
6.4 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
6.5 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xx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
6.6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6.7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如发现评委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6.8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6.9 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标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
6.10 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评审专家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
6.11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6.12 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6.13 评审专家应当配合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6.14 评审专家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6.15评审专家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6.15.1 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
6.15.2 在知道自己为评审专家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
6.15.3 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6.15.4 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
6.15.5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
6.15.6 上述6.15.1至6.15.5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