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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团体保险合同》的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 2018 年第 2 号)、《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3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意人寿”或者“我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签订的《团体保险合同》为重大关联交易,现将该重大关联交易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煤层气、页岩气开采、勘察(仅限外埠经营,经营项目及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天然气供应;原油的仓储、销售;成品油的销售;陆上采油(气)、海上采油(气)、钻井、物探、测井、录井、井下作业、油建、储运、海油工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限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其经营内容和经营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限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其经营内容和经营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烟的销售(仅限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其经营内容和经营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燃气经营(限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经营项目及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危险化学品经营(限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经营项目及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住宿、报纸期刊图书的零售、音像制品经营,水路运输,道路
运输、运输代理、船舶代理、三类汽车维修(以上仅限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其经营内容和经营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运营;石油勘查、开采和石油化工及相关工程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炼油;石油化工、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管道生产建设所需物资设备、器材、润滑油、汽车零配件、日用百货、农用物资的销售;房屋和机械设备的租赁;纺织服装、文体用品、五金家具建材、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充值卡、计生用品、劳保用品的零售;彩票代理销售、代理收取水电公用事业费、票务代理、车辆过秤服务,广告业务、汽车清洗服务;销售食品添加剂、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食品添加剂、第二类医疗器械(限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外埠分支机构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生产食品添加剂、第二类医疗器械(限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外埠分支机构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及其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8302097 万元
(二)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意大利忠利保险有限公司合资组建。2016 年 9 月,中方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50%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是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是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意人寿存在《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定义的关联关系。
二、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类型
x次关联交易为保险业务类重大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情况
我公司承保股份公司重病保障项目,项目覆盖参保人员约 98 万人,保险期
间 1 年,保单生效日为 2021 年 1 月 1 日,期初保费收入约 4.9 亿元。
重病保障内容包括: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恶性肿瘤、人工器官等保险责任及服务。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保费为 501 元/人。
(二)交易结算方式按月结算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团体保险合同签发日期:2021 年 1 月 30 日,保险期间为:2021 年 1 月 1 日
零时起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二十四时止,保险有效期 1 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一)定价政策
该项目为集团公司重病保障项目,保费为 501 元/人。中意人寿首次承保该重大关联业务,该业务保障方案为定制化设计,保障内容复杂,同时业务参保人
员众多,覆盖退休人员和既往症群体。为评估项目保障成本,确保保费合理、充足,公司遵循充足性、适当性和公平性的原则,基于多家再保险公司提供的发生率或理赔成本报价,结合我公司既往承保集团公司类似业务的实际赔付经验、行业同类业务的承保经验,最终确定保障方案的保障成本。该业务实际承保经验数据的逐步积累也将进一步夯实定价基础。
(二)定价依据
基于多家再保险公司提供的发生率或理赔成本报价,结合我公司既往承保集团公司类似业务的实际赔付经验、行业同类业务的承保经验,最终确定保障方案的保障成本。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2021 年 1 月 22 日,中意人寿审计、关联交易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2021 年 1 月 23 日,中意人寿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闭会期间,除关联董事xxx、xxx、xx回避表决,其他参与表决的董事一致以通讯表决方式同意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反映。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