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艺瓣音乐平台与版权方合作协议
x协议系由艺瓣与所有通过艺瓣音乐平台发布作品的主体(以下简称“版权方”)就资源的引入、使用及相关服务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所有版权方必须同意并遵守本协议。版权方通过用户注册程序阅读本协议并点击"同意"按钮和/或以任何方式参与数字作品提交均被视为版权方完全接受本协议。
一、总则
1.1 本协议内容包括确认函、协议正文、各附件、数字作品授权书及所有艺瓣及艺瓣音乐平台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双方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艺瓣有权不时对协议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协议将公布于艺瓣音乐平台网站和/或以书面方式通知,版权方继续使用艺瓣音乐平台(包括接受来自艺瓣音乐平台的版权收益),则视为对修订后的协议不持任何异议并同意遵守;如版权方对协议存在异议,可以退出艺瓣音乐平台并按本协议规定注销用户注册。
二、定义
2.1 “艺瓣网”:是指由上海艺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所有并运营的采用众包模式、以数字内容制作与推广为核心的平台。网址为 xxx.xxxxxxxx.xxx
2.2“艺瓣音乐平台”:是指艺瓣网旗下供音乐人上传原创作品,通过分类管理、智能检索、遴选推荐、整体定制、推广宣传等全方位服务,与客户需求进行匹配,为音乐人创造收益的平台。网址为:xxx.xxxxxxxx.xxx。
2.3“数字音乐作品”:指版权方向艺瓣音乐平台上传或提交的、以 wav 格式音频文件和/或其他艺瓣所接受的数字音乐载体呈现的、版权方自有版权的原创数字音乐作品,以及与之相关的补充信息,如乐谱、工程文件、制作报告等。
2.4“客户”:是指通过艺瓣音乐平台为其特定项目选取和制作主题音乐或配乐的数字音乐作品使用方。
2.5“注册”:是指版权方登陆艺瓣音乐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材料,在线申请并激活其用户账户的过程。
2.6“版权方服务账户”:即版权方完成注册流程而获得的在使用艺瓣音乐平台服务的过程中必须与自设的账户密码共同使用的用户名。
三、合作内容
3.1 版权方申请使用艺瓣音乐平台服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版权方是自然人,需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和其他艺瓣音乐平台要求版权方提供的证明材料;
(2)确认完全同意《艺瓣音乐平台与版权方合作协议》并自愿受其约束,完整填写并签署确认函及数字音乐授权书寄回艺瓣;
(3)版权方注册成为艺瓣音乐平台的版权方,并将满足本协议要求的数字音乐作品
(至少一首)上传或提交至艺瓣音乐平台。
仅当以上条件全部满足时,艺瓣音乐平台服务方才开通。
3.2 版权方授权艺瓣通过艺瓣音乐平台推广和按约使用数字音乐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将数字音乐作品存储于艺瓣音乐平台提供的存储空间,由艺瓣音乐平台通过分类管理、智能检索、
遴选推荐、个性定制、整体优化、推广宣传等服务向合适客户进行推荐,并在向版权方支付版权费的前提下用于客户委托项目的编辑、制作和传播。
3.3 版权方特此授予艺瓣一项永久、全球、非排他的、不可撤销的许可:
(1)以符合艺瓣音乐平台宗旨的方式,并仅为本协议之目的,存储、管理、检索、复制、使用、剪辑、传播和推广数字音乐作品,并免于支付版权费;
(2)针对选用数字音乐作品的客户,在根据本协议规定向版权方支付版权费的前提下,艺瓣有权分许可该等客户,将数字音乐作品有偿使用于客户指定项目,在客户指定媒介上发行和/或传播(但客户无权进一步分许可他人)。
3.4 版权方确认,为匹配客户需求,艺瓣有权对数字音乐作品进行格式性转换、剪辑(如长度剪切、拼接、速度拉伸或放慢)、声音处理(如整体混响、音量调整等)等必要处理,但以不改变作品实质性内容为前提。
3.5 版权方的数字音乐作品如被客户选用,艺瓣将在相关项目完成播出后十五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向版权方发送收益确认函(格式如附件二),告知被选用的数字音乐作品、所用于的项目、播放的媒介、版权费基准及总额。
3.6 鉴于目前的市场和运营情况,双方同意,版权费参考基准为:
(1)A 类作品(含有管弦乐队音频):7 元/秒。
(2)B 类作品(除 A 类以外的作品):4 元/秒。
艺瓣将尽最大努力为版权方争取项目机会和尽可能高的版权收益。同时双方认可,因客户预算和项目需求差异较大,基于项目具体情况,或出于宣传推广版权方或其作品的需要,艺瓣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将版权费基准适当下浮,以不超过 50% 为限。但如下浮超过 50%,艺瓣应事先与版权方沟通,征得版权方同意。
3.7 版权费按客户实际使用时长计算。为避免歧义,举例如下:原始作品为 60 秒,用作配乐剪切其中 40 秒,并做放慢处理,实际播出时长为 45 秒,则版权费按 45 秒支付。
3.8 同一数字音乐作品若被不同客户选用、或被同一客户用于不同项目,版权费应叠加计算,以艺瓣发送的收益确认函为准。若在同一项目中多次使用,版权费不重复计算。
3.9 版权费按月结算,汇至版权方在确认函中指定的银行账户。但未满 50 元自动结转到下月,最长以六个月为限。
收款账户如有更改,版权方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艺瓣,以艺瓣回复确认变更完成为准。
3.10 版权方同意,由艺瓣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从待支付的版权费中代扣代缴适用的个人所得税。
3.11 版权方因任何原因希望退出艺瓣音乐平台,应向艺瓣书面提交注销申请。艺瓣应在三十日内审核注销申请,并在审核完成后删除版权方上传或提交的所有数字音乐作品,书面通知版权方注销完成。双方截止注销完成之日在本协议项下已发生的权利义务不受影响。自注销完成之日本协议终止,但协议中明确规定持续有效的条款除外。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4.1 版权方保证其所上传的所有数字音乐作品均为其原创作品,版权方拥有该等数字音乐作品的完整版权,有权授权艺瓣在艺瓣音乐平台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使用授权作品。
4.2 版权方保证其所上传的全部数字音乐作品和相关内容(包括 wav 格式或其他格式音频文件、乐谱、工程文件、制作报告等)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不含任何违法、违规内容。
4.3 版权方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也不会被任何第三方追索;版权方保证提供的数字音乐作品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版权方对所提供数字音乐作品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负完全责任;如艺瓣被第三方主张权利而产
生任何纠纷、仲裁、诉讼,或遭到国家相关部门处理,由版权方出面解决,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使艺瓣免责,并赔偿因上述原因给艺瓣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4.4 版权方嗣后对数字音乐作品的任何处置,不得影响艺瓣在本协议下获得的对该作品的授权。尽管有上述规定,如版权方可能因任何原因失去对数字音乐作品的版权,或无法继续给予本协议下的授权,或无法履行本协议下其他义务,应立即书面通知艺瓣并如实说明情况。艺瓣在接到通知后,有权立即从艺瓣音乐平台上删除所涉的数字音乐作品并中止相关服务。如因版权方怠于通知,导致该作品仍被客户选用,由此引发的版权争议和一切相关损失由版权方负责。
4.5 版权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服务账户及密码信息,因版权方自身原因丢失账户、密码或其他重要信息等,版权方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版权方不得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服务账户,一经发现,艺瓣有权立即关闭该服务账户,并有权终止向版权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4.6 如任何第三方通过艺瓣音乐平台或以其他方式就数字音乐作品的版权提出争议,艺瓣有权以其自由裁量对相关作品予以暂时或永久下线处理,但应书面通知版权方。
4.7 对于第三方侵犯本协议项下数字音乐作品的侵权行为,版权方授权艺瓣有权(但无义务)独立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等各种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获取相应收益,维权行为所发生的费用由艺瓣承担。
4.8 如版权方上传内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造成艺瓣音乐平台系统严重负担,或不符合艺瓣、艺瓣音乐平台相关制度规则或质量要求,艺瓣有权移除相关内容,但移除后应书面通知版权方。
4.9 艺瓣有权在提前通知或不通知的情况下不时修改、限制、暂停或终止全部或部分艺瓣音乐平台服务,对于此等修改、限制、暂停或终止行为,艺瓣对版权方或任何第三方不负任何责任。
4.10 艺瓣保留对以下各项内容、信息完全的、不可分割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
(1)艺瓣音乐平台及其所有组成元素,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内容、数据、技术、软件、代码、用户界面以及与其相关的任何衍生作品;
(2)版权方向艺瓣音乐平台提供的与该平台服务相关的任何信息及反馈(不包含版权方向艺瓣音乐平台提供的数字音乐作品)。
4.11 艺瓣在收集、使用和/或存储与版权方相关的所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个人信息)时,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谨慎处理所涉及的个人和其他敏感信息并加以保密。
五、信息披露与xx
5.1 为宣传和推广的目的,版权方特此同意,艺瓣有权在线上和/或线下的宣传和推广材料中提及或描述本协议项下的合作、版权方的名称及授权的数字音乐作品、以及获得选用的客户项目。
5.2 版权方亦可宣传其已与艺瓣音乐平台合作的事实与情况,但使用艺瓣名称、商标、logo、标记等必须经过艺瓣事先书面同意,使用艺瓣名称、商标、logo、标记的新闻稿或其他宣传或推广文案必须获得艺瓣事先书面确认。
5.3 艺瓣或版权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资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或者法院的要求,或者本协议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除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约定之目的所必须外,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或擅自向任何第三方授权使用、授权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
及其他资料等。
本 5.3 条不因本协议的无效、被撤销、解除、提前终止、不可强制执行等而失效。
六、免责声明
6.1 艺瓣音乐平台将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障服务安全和正常运行。但艺瓣音乐平台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安全性、可靠性、持续性、准确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等。
6.2 艺瓣没有义务为版权方保存其存储于艺瓣音乐平台中的数据以及版权方使用艺瓣音乐平台产生的任何数据。版权方应自行对相关数据进行定期保存和备份。版权方如因数据丢失造成损失或产生其他责任,艺瓣及艺瓣音乐平台均不负责承担。
七、不可抗力
7.1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黑客攻击、病毒感染、第三方服务故障、网络平台及平台软件服务器崩溃、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一方或双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
7.2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送通知,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十五(15)天内提供相关证明。
7.3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任何一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8.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2 因版权方所提供的数字作品存在权利瑕疵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内容违法违规等导致艺瓣或艺瓣音乐平台损失或陷入诉讼、争议,或者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查处或处罚,应视为版权方根本违约,由版权方出面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艺瓣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终止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因此给艺瓣造成损失的,版权方应负责赔偿艺瓣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其他合理损失。发生该等纠纷后,艺瓣有权暂停向版权方支付版权费收益,并有权从应付的版权费收益中先行扣除艺瓣的经济损失。
8.3 若双方均违反本协议之约定,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附则
9.1 本协议自版权方签署《确认函》或版权方在线点击同意本协议之时生效(以时间较早者为准)。本协议及其附件为双方就本协议事项的正式约定,取代在此之前双方间的所有口头或书面商谈或约定。
9.2 如双方有意进一步合作(包括但不限于版权买断、租谱、委约创作、修改制作等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约定。
9.3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若经协商无法
解决该争议,则双方应将争议提交艺瓣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9.4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5 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可通过电子邮件、邮费预付的挂号邮寄或快递的方式发出,并正确标明接受方的地址。
版权方的电子邮件和地址以确认函中所载为准。
艺瓣的电子邮件和地址如下:
通信地址: xxxxxxxxxx 000 x 0 x 00 x X-00 x
通讯方式可通过提前书面通知另一方加以更改。
9.6 如果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者未能及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时,不应视为弃权,除非该方书面明示弃权;而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妨碍日后其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之行使,除非该方书面明示弃权。
9.7 本协议任何条款无效或不具执行力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数字音乐作品授权书
授权人(本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被授权单位:上海艺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人上传或提交至艺瓣音乐平台的所有数字音乐作品(以下简称“授权数字音乐作品”)为本人的原创作品。本人对授权数字音乐作品享有完整著作权及相关衍生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作品的复制权、编辑权、传播权等。
现本人同意授权上海艺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艺瓣”)一项永久的、全球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销的许可:
(1) 通过艺瓣音乐平台存储、管理、检索、复制、使用、剪辑、传播和推广授权数字音乐作品,并免于支付版权费;
(2) 针对选用授权数字音乐作品的客户,艺瓣有权分许可该等客户,将授权数字音乐作品有偿使用于客户指定项目,在客户指定媒介上发行和/或传播(但客户无权进一步分许可他人)。
为匹配客户需求,艺瓣有权对授权数字音乐作品进行格式性转换、剪辑(如长度剪切、拼接)、声音处理(如音量调整、整体混响等)等必要处理,但以不改变作品实质性内容为前提。
本人保证:本人是授权作品的著作权人并享有合法的版权与转授权。本人保证艺瓣在本授权书的授权范围内使用授权数字音乐作品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的强制性规定,亦未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该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及其他合法权益)。艺瓣根据本授权书对授权数字音乐作品的使用无须另行取得任何第三方的同意并无须另行向任何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如本人违反此等保证导致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任何纠纷或受到国家有关部门查处或处罚,均与艺瓣无关,由本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艺瓣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本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因本授权书的签订、解释、执行、终止等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本人应与艺瓣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本人同意争议由艺瓣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授权人(签字):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