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ZZFCG[2022]59 号
招标编号:GZZFCG[2022]59 号
2023 年瓜州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三包)
招 标 文 件
采购单位: 瓜州县民政局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代理机构:xxxx嘉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目 录
2023 年瓜州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瓜州县民政局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瓜州
分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1 月 5 日 09:00 时(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FCG[2022]59 号
项目名称:2023 年瓜州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0.16 万元最高限价:290.16 万元其中:
项目标段 | 标段名称 | 服务区域 | 服务对象 | 服务内容 | 服务数量 (户) |
1.经济困难老年 | 为老年人提供 | ||||
人养老服务对 | 爱心免费服务、 | ||||
一包 | 2023 年瓜州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一包) | 广至藏族乡、南岔镇、瓜州镇、西湖镇、锁阳镇、柳园镇 | 象;2.分散特困供养对象;3.75岁以上低保老人养老服务;4.80岁以上高龄老 | 生活照料服务、 心理慰藉服务、保洁服务、清洗服务、更换维修类服务,并在此 基础上进行扩 | 831 |
人;5.贫困重度 | 展,提供家庭陪 | ||||
残疾人照护服务 | 护及法律维权 |
一包:¥10902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玖万零贰佰元整)三包:¥892200.00 元(大写:人民币捌拾玖万贰仟贰佰元整)三包:¥919200.00 元(大写:人民币玖拾壹万玖仟贰佰元整)采购需求:
等服务 | |||||
1.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对 | 为老年人提供爱心免费服务、 生活照料服务、 | ||||
三包 | 2023 年瓜州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三包) | 梁湖乡、双塔镇、 布隆吉乡、河东 镇、腰站子乡、沙河回族乡、七墩 乡、三道沟镇 | 象;2.分散特困 供养对象;3.75岁以上低保老人养老服务;4.80 岁以上高龄老 | 心理慰藉服务、保洁服务、清洗服务、更换维修类服务,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扩 | 678 |
人;5.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 展,提供家庭陪 护及法律维权等服务 | ||||
为老年人提供 | |||||
1.城市居家养老 | 爱心免费服务、 生活照料服务、 | ||||
三包 | 2023 年瓜州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三包) | 渊泉镇各个楼院小区 | 服务对象;2.经 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对象;3.分散特困供养对 象;4.贫困重度 | 心理慰藉服务、保洁服务、清洗服务、更换维修类服务,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扩 | 754 |
残疾人照护服务 | 展,提供家庭陪 护及法律维权 | ||||
等服务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满足招标
文件的具体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 2022 年度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和完税证明;
(2022 年新注册成立的企业按实际发生的经营情况提供,至今未产生业务
或正在办理社保手续的须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 月 4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8:00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瓜州分中心网站
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甘肃省酒泉市)后,点击项目流程信息中的“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 年 1 月 5 日 09:00 时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评标系统”五、开启
时间:2023 年 1 月 5 日 09:00 时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评标系统”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不见面开评标说明:
1.本 项 目 使 用 酒 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辅助评审系统”(http://61.178.200.57:9002)进行,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系统,查询到本企业所投项目后(开标前 24 小时,供应商应自行登录“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辅助评审系统”查询所投项目是否已经推送),完成网上投标和投标文件的上传,若未在网上投标和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作放弃投标。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格式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流程参照“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2.技术支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 0000000000
3.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辅助评审系统:(xxxx://00.000.000.00:000
2)。
4.本项目投标文件使用“交易通政府采购投标制作工具”进行固化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具体操作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x://xxx.x xxxxxxx.xxx.xx)“办事指南”中的《政府采购投标制作工具操作指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瓜州县民政局
地 址:瓜州县渊泉镇广德路 2 号联系方式:18794718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xxxx嘉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 00 x(xxxxxxxx)联系方式:188936467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电 话:18893646763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名 称:瓜州县民政局联系人: 康佳 电 话: 18794718556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xxxx嘉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 00 x(xxxxxxxx)联系人: xxx 电 话:18893646763 |
1.1.4 | 项目名称 | 2023 年瓜州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三包)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2.3 | 采购预算金额 | 采购预算总金额:290.16 万元其中: 一包:¥10902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玖万零贰佰元整)三包:¥892200.00 元(大写:人民币捌拾玖万贰仟贰佰元整)三包:¥919200.00 元(大写:人民币玖拾壹万玖仟贰佰元整) |
1.3.1 | 采购需求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3.2 | 供货期 | 按合同约定执行。 |
1.3.3 | 项目地点 | 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 |
1.3.4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1.4.1 |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资质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非企业单位提供民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供应商须提供 2022 年度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和完税证明; (2022 年新注册成立的企业按实际发生的经营情况提供,至今未产生业务或正在办理社保手续的须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xxx.xx)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不接受 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5 | 现场考察 | □组织 ☑不组织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召开 ☑不召开 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
1.10.2 | 供应商在投标 预备会前提出 | 时间: / 形式: / |
1.11.1 | 分包 | □允许 ☑不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 / 分包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否决。 |
1.12.4 | 偏差 | □允许 ☑不允许 |
2.2 | 供应商要求澄 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 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供应商,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一份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一份.doc 形式) 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邮箱:000000000@xx.xxx)。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文件的形式进行答疑、补遗或澄清,并统一回复。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在法定时间内以‘异议’的形式提出。 |
3.2.6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2.供应商应按照“第五章招标内容与要求”的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投标报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3.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报价一览表》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及开评标场地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并将其计算入成本。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依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 号) 第五条“规范保证金收取,强化履约执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负担,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激发政府采购市场主体活力,全省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3.5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 □允许 ☑不允许 |
3.7.3 | 投标文件份数 | 电子版:壹份 注:中标供应商在领取通知书之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二份)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 |
3.8 | 付款方式 | 按合同约定执行。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 年 1 月 5 日 09:00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 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3 年 1 月 5 日 09:00 前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 退还 | ☑否 □是,退还时间: |
5.1 | 开标时间和 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 五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6.3.2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 标人 | ☑是 □否 推荐的中标人数:1 名中标候选人。 |
6.4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公示媒介:将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予以公示。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 标人 | ☑是 □否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是,具体要求: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补充约定: 1.采购人补充约定的内容是对本招标文件补充,在招标文件中如对同一内容上下有不一致之处,以采购人补充约定的表述内容为准。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 3.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应该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编制,并编有目录和页码。 4.采购代理服务费 ①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6500.00 元(人民币陆仟 xx元整)。 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现金、转账等方式支付。 ②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采购代理合同。 ③不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供应商,不发放中标通知书。 ④发票: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注: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信息: 账户名称: xxxx嘉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瓜州支行账 号:6205 0164 0401 0000 0639 5.开评标场地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6.中标通知书、发票的领取方式 ①现场领取,领取地点:xxxxxxxxxxxxx 00 x(xxxxxxxx) |
②邮寄(顺丰到付)
7. 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阶段性措
施:提高政府采购对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应于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全部预留给中小微企业,超过以上金额的采购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预留份额由 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 40%以上。
本项目只允许中小徽企业参加 (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招标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 为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1.5.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开评标场地费及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1.5.3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
57 号文中服务招标类型差额定率累进法的基础上优惠后收取。
本项目由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6500.00元(人民币陆仟
xx元整);
账户名称:xxxx嘉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瓜州支行账 号:6205 0164 0401 0000 0639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响应和偏差
1.9.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2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9.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9.4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合同条款;
(4)评标办法;
(5)采购内容与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1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
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一览表;
(3)分项报价明细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6)投标保证金;
(7)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后审);
(8)商务、技术规格偏离表;
(9)商务及技术支持资料;
(10)相关服务计划
(11)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采用清单计价方式。
3.2.2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供应商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3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
要素。
3.2.4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5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采购代理机构自交易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交易结果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编 制含页码目录,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建设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具体详见“酒泉市公共资 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6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对《投标文件》中各项证明材料(证书、文件、合同、文书、身份证等)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4.2.7投标截止时,已经通过确定的合格供应商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造成供应商数不能满足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要求的,将被记入不良记载。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
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
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3供应商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 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 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4 评标办法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7.2评标结果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
7.6签订合同
7.6.1发出中标通知后,中标供应商需在甲方指定的项目实施地点成立全资子公司,并由全资子公司完成最终的合同签署及项目实施。
7.6.2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
诉的,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采购
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x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具体比例见评标办法),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根据财库【2022】19 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20%的扣除(具体比例见评标办法),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
(3)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阶段性措施:提高政府采购对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应于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全部预留给中小微企业,超过以上金额的采购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预留份额由 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 40%以上。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提供的自产产品或提供的其他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具体扣除比例见评标办法。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自产产品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列出产品所在清单的文号、页码,并复印该页附后,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扣除比例见评标办法));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扣除。
(6)“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清单或目录所在页复印件),并在《报价明细表》中提供相应数据。
①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
★符号节能产品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
②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非标记★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2023 年瓜州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 采购项目(三包)
项目编号: GZZFCG[2022] 号
合同
采购单位: 瓜州县民政局 供应单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023 年瓜州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三包)合同协议书
甲 方:瓜州县民政局
乙 方:
瓜州县民政局于2023年1月5日在瓜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 (投标人名称)为2023年瓜州县特殊困难老
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三包)的中标单位。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本项目的服务范围、内容、质量等相关内容,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名称及服务区域
1.项目名称:2023年瓜州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三包)
2.服务内容:
项目标段 | 标段名称 | 服务区域 | 服务对象 | 服务内容 | 服务数量 (户) |
为老年人提供 | |||||
爱心免费服务、 | |||||
三包 | 2023 年瓜州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 (三包) | 渊泉镇各个楼院小区 | 1.城市居家养老服 务对象;2.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对 象;3.分散特困供养对象;4.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 生活照料服务、心理慰藉服务、保洁服务、清洗服务、更换维修类服务,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扩 展,提供家庭陪 | 754 |
护及法律维权 | |||||
等服务 |
第二条 项目中标金额
2023年瓜州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三包)中标金
额为¥ 元(大写: )。第三条 合同服务期限
x合同服务期限为 1 年,自2023年 1 月 日起,至2024年 1 月 日终止。
第四条 合同结算方式及依据
1.本项目结算方式:2023年瓜州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三包),在甲方对派工单审核、回访调查核实后,甲方将以核准后实际的派工单为准,最终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及核实后的派工单按月支付服务费用。
2.最终结算以本包段中“分项服务单价*甲方核准后的实际服务人数及次数”为准。
3.服务对象补贴标准按照《瓜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瓜政办发【2022】126 号)以及《瓜州县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实施细则》执行,月实际服务金额超出服务补贴标准的,超出部分由服务企业或服务对象自行承担。其中:瓜州县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费用累计不超过 3 个月;分
散特困供养对象照料护理服务、农村 80 岁以上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农村
75 岁以上低保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不超过 1 个月。服务对象及标准
特殊困难老年人:全县城乡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城市 60 岁以上享受低保的残疾老人、70 岁以上的低保老人、空巢老人;农村 75 岁以上享受低保的老人;城乡 80 岁以上高龄老人、经济困难老年人;城市 60 岁以上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先进工作者、部队荣立二等功、三八红旗手、见义勇为
称号的老人。
标准:特殊困难老年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其中:全县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月人均 150 元(按户享受),其它特殊困难老年人月人均 100元(按户享受)。
4. 分项服务单价明细
爱心免费服务项目 | |||
序号 | 服务项目 | 计价单位 | 价格 |
1 | 政策咨询(健康大病救助、养老保险、老年优待政策) | 次 | 0 元 |
2 | 剪指甲、洗头发(陪护或服务期间为老人剪指甲、洗头发) | 次 | 0 元 |
3 | 倾倒垃圾(陪护或服务期间为老人 倾倒垃圾) | 次 | 0 元 |
4 | 量血压、测血糖、量体温(服务地点中心办公室,如需要在家服务的,在预约有偿服务时提前告知中心) | 次 | 0 元 |
5 | 康复保健 | 次 | 0 元 |
6 | 康复锻炼 | 次 | 0 元 |
7 | 娱乐活动(陪护或服务期间跟老人一起唱歌、做保健操) | 次 | 0 元 |
8 | 节日、生日祝福(为空巢老人做长寿面) | 次 | 0 元 |
9 | 转拨急救电话(120、119) | 次 | 0 元 |
10 | 讲保健、老年病预防知识(陪护期间为老人讲解保健知识及疾病预防急救相关知识) | 次 | 0 元 |
11 | 在紧急情况下跟子女一起送老人去医院(此项目仅限和子女一起送往医院不参与陪护和承担连带责任) | 次 | 0 元 |
生活照料服务项目 | |||
12 | 上门理发、修面 | 次 | 10 元/4元 |
13 | 代购生活用品(米、面、油) | 次 | 5 元 |
14 | 上门做饭 | 时/人 | 15 元 |
15 | 代缴各类费用 | 次 | 5 元 |
16 | 陪护照料 | 小时 | 自理 15元/不能自理 18元 |
17 | 陪同就医 | 小时 | 10 元 |
18 | 陪同购物 | 小时 | 10 元 |
19 | 缝被褥 | 床 | 15 元 |
20 | 集中助浴服务/上门助浴服务 | 次 | 10 元/45元 |
心理慰藉服务项目 | |||
21 | 陪老人读书、看报 | 小时 | 15 元 |
22 | 陪老人聊天、散步 | 小时 | 15 元 |
23 | 情绪疏导 | 小时 | 15 元 |
24 | 上门探访 | 小时 | 15 元 |
25 | 老人能力评估和信息采集及录入 | 户 | 10 元 |
保洁类服务项目 | |||
26 | 家庭日常保洁(起居室确保地面干净、桌面整洁) | 间 | 10 元 |
27 | 新居保洁(装修后或者新入住) | 平方米 | 5 元 |
28 | 擦玻璃 | 平方米 | 6 元 |
29 | 清洗小厨房(≦5 ㎡) | 间 | 60 元 |
30 | 清洗中厨房(5 ㎡-8 ㎡) | 间 | 80 元 |
31 | 清洗大厨房(8 ㎡以上) | 间 | 100 元 |
32 | 清洗卫生间(顶、墙壁、地面清洁,洗涤台保洁) | 间 | 45 元 |
33 | 冰箱表面保洁 | 台 | 10 元 |
34 | 冰箱内部深度清洗整理 | 台 | 30 元 |
35 | 复合地板地面清洗 | 平方米 | 1 元/平 |
36 | 瓷砖地面清洗 | 平方米 | 1 元/平 |
37 | 墙面清洗 | 平方米 | 1 元/平 |
38 | 烟机清洗 | 台 | 180 元 |
39 | 烟机表面清洗 | 台 | 40 元 |
40 | 炉灶表面清洗 | 台 | 25 元 |
41 | 太阳能热水器清洗 | 台 | 200 元 |
42 | 天然气热水器清洗 | 次 | 60 元 |
清洗类服务项目 | |||
43 | 清洗夏凉被、毛巾被(小/大)1.5*2 米以上为大 | 条 | 7 元/15元 |
44 | (单)上衣、裤子 | 件 | 5 元 |
45 | 棉衣、棉裤 | 件 | 15 元 |
46 | 毛衣、毛裤 | 件 | 10 元 |
47 | 床单 | 条 | 7 元 |
48 | 被套 | 条 | 15 元 |
49 | 枕巾、枕套 | 条 | 1 元 |
50 | 床罩 | 床 | 15 元 |
51 | 沙发坐套、坐垫(沙发巾)整套 | 套 | 30 元 |
52 | 清洗窗帘 | 副 | 短窗帘 40 元/ 副、长窗帘 60 元/副 |
53 | 清洗毛毯 | 条 | 20 元 |
54 | 拆被子/缝被子 | 床 | 10 元/15元 |
更换维修类服务项目(所有子项目不含材料费) | |||
55 | 烟机维修 | 台 | 30 元 |
56 | 更换、安装插座开关 | 个 | 15 元 |
57 | 更换玻璃 | 块 | 35 元 |
58 | 更换水龙头 | 个 | 30 元 |
59 | 更换地板砖 | 平方米 | 25 元 |
60 | 换钢窗钢纱 | 个 | 30 元 |
61 | 维修水管、疏通地漏 | 次 | 50 元 |
62 | 维修、疏通马桶 | 个 | 30 元 |
63 | 维修洗衣机 | 次 | 50 元 |
64 | 维修冰箱、冰柜 | 次 | 50 元 |
65 | 维修安装暖气 | 组 | 30 元 -180 元 |
66 | 更换灯泡 5 元/个 | 个 | 5 元 |
67 | 拆卸炉子 | 次 | 30 元 |
第五条 服务范围及标准
(一)工作内容:
1.政策咨询服务。提供社会救助、高龄补贴、养老保险等惠民政策咨询服务。
2.生活照料及家政服务。提供洗衣、打扫卫生、理发、代购日常用品、水电暖维修、上下水疏通、家电维修等一般家政服务,为老年人上门做饭、料理家务、代办各类事务等。
3.医疗保健服务。组织照料护理人员为需要半护理及全护理的老人提供康复护理服务,提供防病治病方面的相关服务,不定期组织辖区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设立健康讲座为老年人讲解常见病预防知识。
4.精神慰籍服务。提供谈心沟通、心理咨询、聊天等服务,为孤寡老人排解心中的孤独。为老人读书读报,让老人知晓社会实事,了解社会动态。
5.法律维权服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老年维权等服务,不定期邀请专业律师为老年人提供司法维权服务。
6.爱心关爱服务。每月为辖区内的老人、事实无人抚养老人提供一次爱心关爱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康复保健、走访探视、心理抚慰、洗衣理发等。
7.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社会工作者与社区加强交流互动,每月到社区开展主题志愿服务活动。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与技能,组织开展社会服务需求评估,引导和组织志愿者开展社会服务,提供帮困扶弱、扶残助残、情绪疏导、心理抚慰、精神关爱、行为矫治、社会康复、权益维护等方面服务。
(二)服务人员工作要求及质量标准:
1.遵纪守法,严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纪律;服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安排和管理,及时、全面接受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为确保养老服务质量,实行服务企业诚信红黑榜单制度。服务企业须严守职业道德和操守,服务人员须全面掌握老年人个人情况,服务企业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围绕老人开展且须见到老人本人才能提供服务,若所提供服务不是围绕老人服务而提供虚假派工单的,采购人有权对服务企业进行惩罚,将其不诚信行为列入诚信红黑榜单,列入诚信红榜名单企业在今后瓜州县民政局所进行的招投标活动中将对企业进行加分,列入黑榜榜单的服务企业将禁止参与今后瓜州县民政局所进行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服务企业须提供个性化服务,根据被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制定契合度高的供需方案,实行一户一方案。服务企业须及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会议和培训。
4.服务企业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经服务老人主动申请,服务企业不得未经监管中心擅自对老人提供不必要的服务,不得连续提供类同的服务项目,不得随意浪费社会资源。出现接错单、做错服务对象的情况,该次工单一律作废,不计入本月服务费用统计中。严格按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要求,做好其他工作。
5.在服务过程中不得从事与服务无关的其他事项,不得诱导服务对象使用高资费或搭售其他产品。
6.服务期间,不得辱骂恐吓甚至与服务对象发生言语肢体冲突,出现此种情况,该企业停工整顿。
7.乙方须严格按照投标时所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运营方案对本包段项目服务进行响应性实施,建立健全、可操作性强的服务保障措施。必须确保每一位服务人员能熟练使用瓜州县养老监管系统APP,且与负责信息监管服务平台的相关人员紧密配合。
8.为确保本包段项目正常有效的实施和提升项目服务质量标准,乙方所派出的服务人员须全部持证上岗,在实施项目服务前需对所有的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须派专职人员在服务人员完成服务后对服务质量进行回访,并对被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和服务要求进行收集汇总,并在规定时间范围内作出整改计划并及时实施,乙方将整改结果和回访记录资料以书面形式及时递交于甲方。
9.为确保服务团队的统一性和专业性,服务企业之间不得共用服务人员,服务人员不得身兼数职,包括抽油烟机清洗、水暖安装、电工等工种。
(三)具体服务标准规范: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标准要求 | 服务范围 |
1 | 日常保洁 | 地面、桌面干净、无浮尘 | 除厨房、卫生间以外的房间 |
2 | 全方位保洁 | 房间墙面、窗台、桌面、沙发下面、茶几下面、电视柜下面、床下面、干净整洁以及室内玻璃 | 除厨房、卫生间以外的房间 |
3 | 厨房保洁 | 厨房干净无油腻 | 地面、墙面、操作台面、炉盘表面、窗台、门 |
4 | 卫生间保洁 | 卫生间墙面、地面干净无异味 | 地面、墙面、洗手池、马桶、镜子、门 |
5 | 清洗衣物 | 老人的衣物干净、无异味 | 除贴身衣物的老人衣物 |
6 | 理发 | 尊重老人的要求,头发干净整齐,防止划伤老人,并清理现场 | 所服务的老人 |
7 | 烧菜做饭 | 根据老人的口味要求烧菜做饭,并保持现场干净整洁 | 所服务的老人 |
8 | 擦玻璃 | 玻璃、窗框、窗纱、窗台、窗户缝隙的清洁 | 主要为室外玻璃,室内玻璃不足1平米算爱心服务,大于2平米可一并计算玻璃面积 |
9 | 清洗油烟机 | 无油腻、无结垢、拆洗安装中不能损坏配件 | 烟机外壁、风扇xx、储油盒无油渍 |
10 | 疏通上下水 | 上下水疏通、现场清洁 | 根据老人申报工单要求服务 |
11 | 水暖维修 | 暖气故障排除、无渗水、漏水 | 根据老人申请工单要求服务 |
12 | 墙面清洁 | 墙面无浮尘、无污垢 | 墙壁表面 |
13 | 地面清洗 | 地面干净无污渍、无水渍 | 地砖、木地板 |
14 | 地面打蜡 | 木地板整洁干净,表面涂腊均匀明亮 | 房间的地板 |
第六条 双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有权公布中标方名称和基本信息,乙方应对其提供的基本信息负责。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或运营平台随时对乙方提供的人员情况、
资质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和履行协议情况进行核查。
2.甲方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进行审定,对乙方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价格等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对服务对象进行回访和跟踪指导检查、监督管理。对乙方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服务不到位,出现投诉等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根据情况进行处理,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将视情节严重情况取消其服务资格。
3.为加强对服务人员的管理、培训,并在工作力量上确保满足提供服务的需要。乙方投入本项目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发生变动,若有变动的,乙方必须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认可上述变动。乙方故意隐瞒上述事项,甲方或运营平台有权在考核时予以扣分并要求整改。
4.为加强对乙方的监督管理,规范乙方的服务行为,提高乙方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甲方将通过满意度调查、工单回访和第三方专业组织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估。通过综合评估,如若发现服务质量和水平达不到要求的,甲方将有权作废工单、核减服务费补贴资金。
5.乙方在甲方所组织的年度考核中,若考核结果为“差”,则直接被列为黑名单,列入黑榜榜单的服务企业将禁止参与今后瓜州县民政局所进行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二)乙方的责任义务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做到:
1.不弄虚作假,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2.恪守保密义务,在任何情况下决不影响和干扰项目单位的正常工作,并对知晓的秘密保密。
3.乙方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并进行健康体检,确保无传染性疾病,依法维护甲方人员的合法权益。在服务过程中不准歧视虐待老年人,尊重老年人的生活习惯,不得泄露老年的个人隐私,不议论、不参与老年人的家事。若与服务对象发生恶劣事件,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自行购买相关保险和制定相关安全培训计划。乙方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等相关安全培训,须向甲方提供安全培训等相关的纸质资料,否则不允许进行接单、派单等相关服务事项。如果乙方拒绝购买相关保险,在服务期间内造成的家政服务人员的人身伤害或被服务对象的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等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根据工作内容、工作岗位等,做好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并对家政服务人员开展必要的培训。
6.在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原则;不参与违法行为。不虚报、套取服务费用,不以非法手段谋取利益。
7.乙方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制作虚假派工单骗取甲方支付服务费用。甲方每月将对乙方所递交的实际派工单进行实地回访核准,若发现乙方有瞒报虚报派工单的,乙方每虚报一次派工单甲方有权扣除本次派工单内所有服务费用,且对乙方的不诚信行为进行500元/次的处罚。乙方须对企业内部进行学习整改,对企业员工业务水平及服务素质进行培训提升,若拒不整改再次出现虚假派工单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且按合同要求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应向甲方上报每个月的服务明细、汇总表、动态报告、月总结;经甲方核准的实际服务工单数量确认明细表及派工单,需提供正规税务发票,以保障甲方按时核拨服务经费。
9.自觉接受监察、审计、政府采购办等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10.乙方不得对本包段项目进行分包、转包,乙方中标后须由企业内部的专业服务团队负责该包段项目的整体实施且保障项目的服务质量。若乙方中标后将中标项目包段分包、转包给他人的,甲方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及解除所签订的履约合同。乙方将承担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将有权扣除乙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应及时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合同;
2.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的,乙方有权向当地司法部门提出申诉。
3.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考核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做不定期回访,监督乙方服务质量并进行考核。对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做出处罚。
4.乙方在服务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xxx
x一切责任。
5.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x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其他情形。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5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协议,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因协议一方迟延履行协议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相应责任。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下列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编号:GZZFCG【2022】 号;
(2)乙方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4、本协议一式柒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招标代理机构执贰份。
(此页无正文)
甲方: | 乙方: |
盖章: | 盖章: |
地址: | 地址: |
电话: | 电话: |
法人或被授权人: | 法人或被授权人: |
日 期: | 日 期: |
账 号: | 账 号: |
开户行: | 开户行: |
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xxxx嘉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 ||
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 ||
…… | …… | ||
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 ||
服务地点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 ||
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投标质保期服务 | 符合第五章“招标内容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1 |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投标报价: 10 分商务部分: 50 分技术部分: 40 分 | |||
条款号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3 | 投标报价 | 10 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供应商的报价分为最高分 10 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 ||
2.3.1 | 商务部分标准 | 50 分 | 经营实力 | 1.投标人有养老服务经验并具有受政府部门委托出具的第三方评估报告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份得 2 分。(满分 4分) 2.投标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 3 分(须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国家认可官方网站查询截图),没有不得分,最高 6 分。(满分 6 分) 3.投标人有搭建智慧养老操作能力的,并提供相关类似服务经验的每提供一项得 2 分。(以搭建经验合同扫描件为 准)(满分 6 分) 4.投标人拥有独立知识产权、软件著作权的得 3 分(须提 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没有不得分。(满分 3 分) | |
办公及服务保障 | 1.投标人在当地有实体运营的养老机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每家得 2 分,养老机构得 8 分,以上需提交中标通知书或房产证明文件,此项得分不累 计。(满分 8 分) 2.投标人有本公司所属的服务车辆,若有,得 1 分,需提 供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等证明材料。(满分 1 分) | ||||
公益活动 | 投标人有连续两年做社会公益活动的经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每提供一年得 1 分,满分 2 分,没有不得分。(满 分 2 分) | ||||
业绩 |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养老服务经验,多次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和同养老有关的政府购买服务,每提供一个得 4 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 (满分 20 分) |
2.3.2 | 技术部分标准 | 40 分 | 人员配备 | 1.须具有养老服务工作经验的服务团队,其人员配备有:护理员、社工、电工、义工志愿者、心理咨询师、康复治疗师、医护人员、营养师、厨师、法律顾问,每提供一份人社部门劳动合同标准版的得 1 分,最高得 10 分;(满 分 10 分) 2.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提供一个相应证书(件)得 1 分, 最高得 10 分。(满分 10 分) |
服务方案 | 投标人按本项目要求,投标前进行认真实地调查,制定出符合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评审:服务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服务对象体现出专业化、特殊性、规范化,得 2 分,没有不得分。(满分 2 分) | |||
制度及流程 | 1.制定符合市场监督部门要求的完善制度得 1 分,制定服 务对象健康及家庭人员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得 2 分,有回访 制度和投诉处理制度得 2 分,没有不得分。(满分 5 分) 2.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服务质量标准及服务监督考核绩效评价体系得 3 分,没有不得分。(满分 3 分) 3.有员工培训和奖惩制度得 1 分。有服务的安全和风险规 避制度得 1 分。与专业培训机构签订了员工长期培训协议 得 1 分,没有不得分。(满分 3 分) 4.有秩序维护管理制度:能够及时有效的配合甲方的工作需求,建立完备有保障的秩序维护管理方案,并能随时与甲方协调配合,根据方案优得 3-5 分,良得 2 分,一般得 1 分,没有不得分。(满分 5 分) | |||
服务承诺 | 投标人制定养老服务诚信承诺书得 2 分,没有不得分。(满 分 2 分) |
为使此次招标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评标活动客观、公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 87 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评标办法如下:
一、评标定标组织
1.评标委员会成员由瓜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确定;
2.本次评标活动全过程将由采购人、及其他相关部门监督。
3.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五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单位;
2.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
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招标内容,对投标单位提交的技术方案、投标价格、资信和履约能力及其他承诺的条件等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后,在其他条件相同或相似的情况下,投标方案和投标价格作为中标的主要依据,评标结束公示期满后公布结果。
4.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推荐一位评委担任本次招标评审委员会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小组组长。
三、评标程序
1.评委会对所有《投标文件》按照价格、资信、履约能力和售后服务、维修等因素进行审查评议;
2.按照评议情况,确定中标单位。
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扣除率为 10%。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凡是参与小微企业价格评审扣除的供应商,必须提交小微企业名录截图以此为证明是否为小微企业,不提供者不得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四、开标前,供应商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或解密未成功的;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4.供应商身份验证存疑、身份验证未通过的;
5.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五、《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未加盖公章的;
3.《投标文件》中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文件》中更改之处未加盖公章的;
5.《投标文件》中没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的;
6.供应商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的,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7.投标时未提供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4.1 款规定的资质证件的;
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交款凭证复印件必须装入《投标文件》内);
9.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
10.投标报价被认定为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争的;
11.《投标文件》投标意向不明确的;
12.提供虚假资料或虚假承诺的。六、评标方法
x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1.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响应性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详细评审
(1)投标报价报价评审: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部分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七、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1.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报价评审:基准分 10 分;
(2)商务部分标准:基准分 50 分;
(3)技术部分标准:基准分 40 分。 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报价评审: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部分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八、评标综合评估得分
(1)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A; (2)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C;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供应商得分=A+B+C
供应商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后,由第二名做为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供应商得分出现绝对相等时,以低报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九、在评标过程中,除评标委员会成员及评标监督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室。任何非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与评标、定标的有关工作。
十、评标委员会未按本规定第九条规定评审的,评标无效,并追究评标委员会的责任。
十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评标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相应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任何供应商及利害关系人,不得收受供应
商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监督评标活动的有关人员不得泄露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等应当保密的有关情况。
十二、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报告有不同意见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评标报告。
十三、评标结果经监管部门审核后,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瓜州分中心网”进行信息公示,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若被举报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标无效;
1.采购人未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或者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的;
2.串通投标、围标投标或者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中标的;
3.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骗取中标的;
4.中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有利益关系的;
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的;
6.供应商以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十四、该项目授权评标委员会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
项目标段 | 标段名称 | 服务区域 | 服务对象 | 服务内容 | 服务数量 (户) |
为老年人提供 | |||||
爱心免费服务、 | |||||
1.经济困难老年人养 | 生活照料服务、 | ||||
一包 | 2023 年瓜州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一包) | 广至藏族乡、南岔镇、瓜州镇、西湖镇、锁阳镇、柳园 镇 | 老服务对象;2.分散特困供养对象;3.75岁以上低保老人养老服务;4.80 岁以上高 龄老人;5.贫困重度 | 心理慰藉服务、保洁服务、清洗服务、更换维修类服务,并在此 基础上进行扩 | 831 |
残疾人照护服务 | 展,提供家庭陪 | ||||
护及法律维权 | |||||
等服务 | |||||
为老年人提供 | |||||
爱心免费服务、 | |||||
梁湖乡、双塔 | 1.经济困难老年人养 | 生活照料服务、 | |||
三包 | 2023 年瓜州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三包) | 镇、布隆吉乡、河东镇、腰站子乡、沙河回族乡、七 墩乡、三道沟 | 老服务对象;2.分散特困供养对象;3.75岁以上低保老人养老服务;4.80 岁以上高 龄老人;5.贫困重度 | 心理慰藉服务、保洁服务、清洗服务、更换维修类服务,并在此 基础上进行扩 | 678 |
镇 | 残疾人照护服务 | 展,提供家庭陪 | |||
护及法律维权 | |||||
等服务 | |||||
为老年人提供 | |||||
爱心免费服务、 | |||||
三包 | 2023 年瓜州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三包) | 渊泉镇各个楼院小区 | 1.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对象;2.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对象; 3.城市分散特困供养对象;4.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 生活照料服务、心理慰藉服务、保洁服务、清洗服务、更换维修类服务,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扩 展,提供家庭陪 | 754 |
护及法律维权 | |||||
等服务 |
2023年瓜州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标 包 名 称:
供应商名称: (公章)
供应商地址: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目录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2 授权委托书
3 开标一览表
4 资格审查资料
4.1 公司营业执照
4.2 财务状况
4.3 社保缴纳与纳税证明材料
4.4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4.5 信用报告
5 分项报价表
6 招标内容及技术规格偏离表
7 技术支持资料
8 相关服务计划
9 政策性支持
9.1 小微企业声明函
9.2 支持残疾人就业声明函
9.3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声明函
10 其他资料
11 中小企业证明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材料采购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 提供 (设备材料名称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或者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者电子签章)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复印件)粘贴处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章或者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2.2、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材料采购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复印件)粘贴处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章。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或者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者电子章)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者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2023年瓜州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ZFCG[2022]59号
采购包名称:2023年瓜州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三包)
项目名称 | 服务周期 | 投标总价(元) | 备注 |
注:
投标报价(大写):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1 公司营业执照
1.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2 财务状况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对于可以现货供应的标准材料(非定制材料),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一般不宜作为审查投标人履约能力的因素。
4.5 信用报告
项目名称:2023年瓜州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ZFCG[2022]59号
采购包名称:2023年瓜州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三包)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周期 | 投标总价(元) | 备注 |
注:
合计总金额(大写):
服务名称 | 条款号 | 招标文件技 术参数要求 | 投标响应技术 参数 | 备注 | 偏离情况 |
9.1、小微企业声明函
x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期:
9.2 支持残疾人就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