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4JLJL0901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嘉珑酒店客房部与餐饮厨房杂件二次采购
项目编号:2024JLJL0901
招 标 人:安徽泓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安徽泓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简称“招标人”)现对 嘉珑酒店客房部与餐饮厨房杂件二次采购进行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4JLJL0901
2.项目名称:嘉珑酒店客房部与餐饮厨房杂件二次采购
3.项目地点: 合肥市
4.项目单位:安徽泓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5.招标范围: 客房部与餐饮厨房杂件
6.资金来源: 自筹
7.项目预算:8.7万元(其中客房部预算2.88万元/年,餐饮及厨房预算5.82万元/年)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
8.项目类别: 货物类
9.标段划分:共分 1 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资质要求:/
3.投标人业绩要求:/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xx://xxx.xxxx.xxx.xx/)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其他要求: / 。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 年 9 月20 日至 2024 年 9 月26日17:3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投标人登录合肥文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网站(xxxx://xxx.xxxxxx.xxx)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搜索微信公众号“合肥金陵嘉珑酒店蜀山店”并关注,里面下载招标文件
3.报名方法:投标人下载附件《投标报名信息表》并完整填写信息后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发送至邮箱:0000000000@xx.xxx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4 年 9月27 日 14:00
2.开标地点: 嘉珑酒店4楼蜀山厅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安徽泓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xxxxxxxxxx000x
联系人: xx
电 话: 0551-62256800
2.监督管理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 安徽泓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xxxxxxxxxx000x
电 话: 0551-62256855
七、其他事项说明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供货(安装)地点 |
xxxxxxxxxx000x
|
2 |
供货(安装)周期 |
项目合作方式采用1+1模式,中标后双方签订一年期的合同,合作期间履约良好,双方可协商一致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1次。 |
3 |
现场踏勘 |
□自行踏勘 □集中组织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现场踏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如投标人未参加招标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踏勘,视同放弃现场踏勘,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4 |
便利化服务 |
本项目是否要求便利化服务能力: □要求 ☑不要求 便利化服务的能力是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在合肥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 (2)投标人在合肥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注册成立的; (3)承诺中标即在合肥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设立服务机构,或委托相关单位作为服务机构; (4)委托相关单位作为服务机构。 |
5 |
初审业绩要求 |
无 |
6 |
投标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 |
(1)时间: 2024 年 9月23日 17 时 30 分 (2)形式:xxxx0000000000@xx.xxxxx |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 1份,装订成册并封装于一个文件袋内 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递交。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递交 |
8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 |
9 |
确定中标人 |
确定中标人: R招标人委托评审小组确定 £招标人确定 |
10 |
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
☑书面 ¨数据电文 特别提醒: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通过书面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11 |
告知招标结果的形式 |
通过“金陵嘉珑酒店合肥蜀山店”公众号及合肥文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
12 |
履约保证金 |
无 |
13 |
报价须知 |
(1)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所投货物的供货、包装运输及保险、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培训、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修保养服务、税费等所有工作和应有费用。 (2)投标人最终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在项目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最终投标报价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或项目预算相比降幅过小,或投标人最终投标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审小组可以否决其投标。 |
14 |
重要说明 |
(1)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合同义务等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3)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案件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投标人参与投标,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招标、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
15 |
解释权 |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投标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正文、评审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6)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16 |
其他补充 说明 |
|
投标人须知正文
1.有关定义
本项目的招标方式为招标,招标人为项目实施建设的发包人(甲方),投标人为参与招标的主体,中标人为参与招标,并获得项目实施的承包人(乙方)。
2.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招标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3.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出。
3.2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招标人将在合肥文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及酒店公众号上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3.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招标人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4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等内容)。
4.招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4.1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承担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4.2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招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4.3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投标文件构成
5.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5.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6.报价
6.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内容,所有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6.2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招标项目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招标报价中。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7.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制作
8.1本项目要求提供密封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等,同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要求:一份。
(2)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投标人盖章处,投标人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参加的,除联合协议及询价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盖章的证明材料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成册、密封,形成密封的投标文件,否则引起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开标、评标,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9.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9.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封装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开标地点。
9.2招标人延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0.投标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10.1投标人应当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封装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开标地点。(如招标延期,按最新发布招标时间执行)。
10.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11.评审小组
11.1由招标人抽取经济技术专家等方式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评审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11.2评审小组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中推荐中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12.终止招标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招标人有权宣布终止招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通过初审的投标人不足规定数量;
(2)出现影响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4)招标文件有重大漏洞,导致无法继续评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13.1评审小组将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3.2评审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
13.3如有询标,投标人通过线下的方式接受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审小组询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14.最终投标报价
14.1最终投标报价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终投标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14.2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修改,否则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货物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不得在货物清单中任意增删、修改清单项目与工程量及项目排列顺序。
14.3本项目的供货(安装)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投标人可到项目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招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供货(安装)周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对于受项目现场场地限制,如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招标报价范围内,招标人不再承担该费用。
15.中标人的推荐原则
评审小组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最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中标人。最终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根据投标文件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16.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委托评审小组确定中标人的,排名第一的即为中标人,由招标人在合肥文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及酒店公众号上予以公告。
17.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评审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可以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xx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18.保密要求
18.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18.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
19.中标结果公告
19.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在合肥文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以及酒店公众号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19.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标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中标金额。
20.招标结果的异议、投诉
20.1对于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结果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20.2对于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在收到异议答复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公告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提出。
21.中标通知书
21.1招标人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1.2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告知招标结果
22.1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合肥文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或酒店公众号查看结果信息。
22.2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3.履约保证金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
24.签订合同
24.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及时签订合同。
2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4.3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招标活动。
2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招标人要求
一、项目概况:
现将酒店客房部及餐饮厨房杂件按年使用量统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集中采购,本项目合作方式采用1+1模式,中标后双方签订一年期的合同,合作期间履约良好,双方可协商一致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本项目按实际用量采购结算,据实结算。
二、货物需求一览表
2024年客房杂件清单 |
||||||||
序号 |
品名 |
详细规格 |
图片 |
单位 |
年数量 |
控制单价 |
金额 |
备注 |
1 |
水壶除垢剂 |
20包*5克/盒 |
|
盒 |
10 |
14 |
140 |
|
2 |
马桶刷 |
棉厕刷,长38cm、宽8cm |
|
个 |
50 |
5 |
250 |
|
3 |
面盆刷 |
材质:棉刷 |
|
个 |
50 |
5 |
250 |
|
4 |
板刷 |
常规 |
|
个 |
30 |
1.8 |
54 |
|
5 |
安利喷壶 |
蓝色500ml |
|
个 |
50 |
5 |
250 |
|
6 |
洗衣液分装瓶 |
大口30ml |
|
个 |
20000 |
0.5 |
10000 |
|
7 |
奥龙橡胶手套 |
L |
|
双 |
60 |
3.5 |
210 |
|
8 |
涂指手套 |
PU涂指涂掌尼龙手套(斑马纹) |
|
双 |
100 |
0.5 |
50 |
|
9 |
棉纱手套 |
棉线 |
|
双 |
50 |
0.5 |
25 |
|
10 |
海棉拖把 |
中号27cm |
|
把 |
25 |
42 |
1050 |
|
11 |
百洁布 |
8片/包 |
|
包 |
12 |
11 |
132 |
|
12 |
拖把夹杆 |
加厚不锈钢杆+小号夹子 |
|
根 |
20 |
25 |
500 |
|
13 |
云南白药创口贴 |
100片/盒 |
|
盒 |
24 |
15 |
360 |
|
14 |
xx砂(80目) |
100斤/袋 |
|
袋 |
8 |
200 |
1600 |
|
15 |
灭蚊器(雷达1器5液) |
雷达1器5液/盒 |
|
盒 |
60 |
45 |
2700 |
|
16 |
魔术贴 |
2.5cm宽*25米长;白色 |
|
卷 |
2 |
32 |
64 |
|
17 |
垃圾钳 |
36cm |
|
把 |
8 |
10 |
80 |
|
18 |
缝纫机线团 |
多色 |
|
团 |
10 |
3.5 |
35 |
|
19 |
姚记扑克牌 |
1副装 |
|
副 |
100 |
2 |
200 |
|
20 |
一次性纸杯 |
228ml纸杯6包300只 |
|
包 |
000 |
00 |
0000 |
|
21 |
拉链 |
黑色,尺寸20厘米 |
|
根 |
30 |
0.7 |
21 |
|
22 |
玫瑰贴花白色中号 |
7.4*6.2 |
|
个 |
60 |
1 |
60 |
|
23 |
各色抹布 |
红色/蓝色/咖色(30*70) |
|
个 |
120 |
3 |
360 |
|
24 |
防撞拐 |
黑色T型 |
|
个 |
200 |
1 |
200 |
|
25 |
芳香球 |
5个/条 |
|
条 |
480 |
0.5 |
240 |
|
26 |
体温计 |
水银 |
|
个 |
5 |
5 |
25 |
|
27 |
布艺沙发清洁剂 |
2L-2.5L/桶 |
|
桶 |
2 |
28 |
56 |
|
合计金额 |
28812 |
|
2024餐饮及厨房杂件清单 |
|||||
物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单价(元) |
预计采购数量 |
合计 |
一次性手套 |
|
包 |
10.00 |
70 |
700.00 |
安利喷壶 |
|
个 |
9.00 |
2 |
18.00 |
医用手套 |
|
100只/盒 |
55.00 |
5 |
275.00 |
百洁布 |
3M |
块 |
2.00 |
40 |
80.00 |
海绵百洁布 |
3M |
块 |
2.50 |
80 |
200.00 |
拖把套 |
|
个 |
20.00 |
3 |
60.00 |
棉纱拖把头 |
|
个 |
15.00 |
3 |
45.00 |
平板拖把 |
|
个 |
60.00 |
1 |
60.00 |
纺织手套 |
|
双 |
3.00 |
20 |
60.00 |
橡胶手套 |
|
包 |
5.00 |
120 |
600.00 |
一次性水果叉 |
透明(200个/袋) |
袋 |
6.00 |
150 |
900.00 |
厨房帽 |
平顶30cm |
顶 |
1.60 |
40 |
64.00 |
厨师帽 |
平顶23cm |
顶 |
1.20 |
400 |
480.00 |
网帽 |
|
顶 |
0.20 |
100 |
20.00 |
卡式炉气罐 |
1*48 |
箱 |
360.00 |
20 |
7200.00 |
酒精膏(2小时) |
SL-2H,60罐/箱 |
箱 |
168.00 |
10 |
1680.00 |
酒精膏(4小时) |
SL-4H,48罐/箱 |
|
199.20 |
40 |
7968.00 |
防滑地垫 |
|
米 |
33.00 |
20 |
660.00 |
保鲜盒(留样盒) |
|
个 |
3.00 |
10 |
30.00 |
一次性杯子 |
2000个/箱 |
箱 |
280.00 |
10 |
2800.00 |
一次性咖啡勺单个独立包装 |
|
包 |
6.00 |
100 |
600.00 |
扑克(logo) |
|
副 |
5.00 |
40 |
200.00 |
保鲜膜(大) |
40cm宽*加厚400米/卷 |
卷 |
42.00 |
100 |
4200.00 |
点断式保鲜袋 |
妙洁,大号150只,35cm*25cm |
包 |
10.90 |
90 |
981.00 |
三能隔热手套 |
15寸耐热205℃-SN7991(中长款) |
双 |
20.00 |
2 |
40.00 |
梅洋四格透明餐盒(1000ml) |
150个/箱 |
箱 |
248.00 |
16 |
3968.00 |
梅洋圆形打包盒450ml |
450个/箱 |
箱 |
185.00 |
10 |
1850.00 |
1000ML透明长方形打包盒 |
300个/箱 |
箱 |
210.00 |
16 |
3360.00 |
不锈钢马斗(304) |
直径20cm特厚 |
把 |
6.00 |
40 |
240.00 |
三能毛刷 |
SN4128 |
把 |
15.00 |
5 |
75.00 |
三能刮板 |
SN4757 |
把 |
12.00 |
5 |
60.00 |
红酒开瓶器 |
海马刀 |
个 |
8.50 |
3 |
25.50 |
不锈钢锯齿刀 |
12寸细齿 |
把 |
30.00 |
2 |
60.00 |
饼铲(不锈钢的) |
22.7cm |
把 |
25.00 |
1 |
25.00 |
刨刀(大) |
16cm平口款 |
把 |
10.00 |
4 |
40.00 |
十八子水果刀 |
刃长170mm |
把 |
50.00 |
2 |
100.00 |
长方蒸笼 |
|
个 |
88.00 |
6 |
528.00 |
长方蒸笼盖 |
|
个 |
88.00 |
3 |
264.00 |
平底锅 |
直径32cm 钢柄 |
个 |
128.00 |
1 |
128.00 |
十八子桑刀(2号) |
2#桑刀 |
把 |
75.00 |
4 |
300.00 |
十八子斩切刀 |
31cm |
把 |
95.00 |
4 |
380.00 |
美丰保鲜盒 |
38cm*27cm*13cm |
个 |
22.00 |
20 |
440.00 |
锅刷 |
竹刷通用款 |
个 |
4.50 |
10 |
45.00 |
32#打包袋 |
32# 80个/卷 |
包 |
12.00 |
60 |
720.00 |
28#打包袋 |
28# 约100个每卷 |
包 |
10.00 |
40 |
400.00 |
木质锅铲 |
30cm*6cm |
把 |
10.50 |
4 |
42.00 |
大的毛刷一个 |
18cm |
把 |
20.00 |
5 |
100.00 |
打火枪 |
|
把 |
15.00 |
10 |
150.00 |
油纸 |
直径19cm 500张/包 |
包 |
50.00 |
10 |
500.00 |
云南白药粉 |
|
包 |
20.00 |
2 |
40.00 |
皮围裙 |
通用款 |
件 |
15.00 |
3 |
45.00 |
条子壶 |
1100ml |
个 |
40.00 |
6 |
240.00 |
中华筷 |
|
双 |
3.00 |
300 |
900.00 |
瓷更 |
长14cm*4.3cm |
把 |
1.20 |
400 |
480.00 |
美肤烫伤膏 |
|
盒 |
15.00 |
3 |
45.00 |
面条碗 |
7寸 |
个 |
14.90 |
260 |
3874.00 |
密封袋 |
|
个 |
0.30 |
100 |
30.00 |
面包袋 |
|
个 |
0.45 |
300 |
135.00 |
垃圾袋 |
45*50cm 50个/卷 |
卷 |
3.50 |
100 |
350.00 |
口取纸 |
4*3cm*1000贴/卷 |
袋 |
50.00 |
20 |
1000.00 |
网格胶带(红色) |
6.0cm宽 |
卷 |
10.00 |
2 |
20.00 |
双桶榨水车 |
|
台 |
180.00 |
1 |
180.00 |
蛋糕盒 |
8寸 双层 5个/套 |
套 |
50.00 |
1 |
50.00 |
彩色花纸 |
25X25CM*100张/包 |
包 |
12.00 |
50 |
600.00 |
后手大锅 |
直径50CM |
把 |
95.00 |
6 |
570.00 |
塑料簸箕(大) |
扫把+簸箕2件套 |
副 |
16.00 |
6 |
96.00 |
长xxx(长45cm) |
长45cm |
双 |
3.00 |
10 |
30.00 |
米饭碗 |
4寸 |
个 |
8.00 |
160 |
1280.00 |
84消毒液 |
1*30/箱 468ml/瓶 |
箱 |
140.00 |
4.5 |
630.00 |
铅笔(2B) |
500支/箱 |
箱 |
200.00 |
12 |
2400.00 |
一次性酒精消毒湿巾(独立包装) |
15*20cm |
个 |
0.25 |
300 |
75.00 |
木柄钢丝细漏勺 |
直径32cm 木柄 |
把 |
33.00 |
2 |
66.00 |
不锈钢漏勺 |
直径30cm |
把 |
35.00 |
4 |
140.00 |
烤盘油纸 |
60cm*40cm/200张/件 |
件 |
300.00 |
1 |
300.00 |
地刮75CM |
|
个 |
45.00 |
3 |
135.00 |
一次性分体竹筷子 |
27双/包 |
包 |
3.00 |
200 |
600.00 |
大剪刀 |
碳钢材质 |
把 |
10.00 |
6 |
60.00 |
云南白药创可贴含药100片装 |
含药100片装 |
盒 |
25.00 |
5 |
125.00 |
|
|
|
|
合计 |
58217.50 |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表所列所有货物的供货、包装运输及保险、装卸、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培训及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修保养服务等全部内容。
三、技术性能指标
(一)说明
1.本供货要求提出的技术参数及要求为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或优于本技术参数及要求和有关标准、规范的优质产品。
2.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货物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或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说明,且该说明须经评审小组审核认可。
3.投标人应自行踏勘本项目实施现场,核对货物安装现场的土建尺寸等可能影响后期安装的全部因素,确保所投货物满足现场实际安装要求。
4.招标人保留在签订合同之前对本技术规格及要求进行补充和修改的权利,投标人应予以配合。
(二)总体要求
……
四、检验考核要求
六、报价要求
1.投标人须按此数量报投标总价并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明每种货物的综合单价,投标总价作为定标的依据。成交后,最终数量按实结算,允许多退少补,综合单价不变。
2.综合单价是指完成招标需求全部内容的单位综合价格。包括材料的生产、包装、运输、装卸、加工(含加工过程中的主要及辅助材料损耗)、安装、验收、维保、培训、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并作为项目结算依据。投标报价总价不得高于项目概算。
3.供货范围中必须全部在投标文件中报价,不得有漏项,否则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所报最终投标总价应与各项综合单价乘以数量报价累计之和相符,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评标时不对各分项累计进行核对。本项目以投标人最终投标总价作为定标依据,但招标人标后复核时如发现投标人最终投标总价与各项单价乘以数量报价累计之和不符的,招标人将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方式进行调整,具体方式如下:
(1)若各项报价累计之和小于最终投标报价,则以综合单价为准;
(2)若各项报价累计之和大于最终投标报价,则以投标总价为准调整单价(各单价同比例调整)。
4.2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检测报告:否
4.3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尺寸、数量提交样品,如提交的样品尺寸过大或数量过多,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七、付款方式
采用如下第【2】 种方式:
(1)一次性支付
产品到货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合同总价款。
(2)分期支付
采取次月付款,如2024年01月货款,2024年02月给予支付。货款支付前,中标人按照委托人审核确认后的金额(具体金额存在分歧则以委托人能够做出合理说明的金额为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供应商未能提供,则采购方有权不支付货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不免除供应商应当承担的相关义务。
在招标人付款前,中标人需向招标人交付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或者延迟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投标无效。
八、其他要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总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投标价法评审,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终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评审方法。
二、评审方法
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
初审表 |
||
序号 |
评审指标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应完整地体现出营业执照的全部内容。 |
2 |
资质证书 |
提供符合招标公告的资质证书。 |
3 |
联合协议(如要求) |
无 |
4 |
投标人业绩 |
提供符合招标公告的投标人业绩 |
5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6 |
投标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7 |
招标文件获取情况 |
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获取。 |
8 |
授权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9 |
投标报价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0 |
其他要求 |
…… |
评审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
初审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三、评审程序
1.初审。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按照初审表进行评审,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投标无效的,评审小组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投标人。
2.初审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对满足所有实质性响应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并进行评审。
四、相关说明。
1.评审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开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审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第五章 合同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就【客房部及餐饮厨房】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采购内容
1.1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及配置
序号 |
产品名称 |
牌号 商标 |
规格型号 |
数量(暂定) |
单价(元) |
暂定金额(元) |
参数标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调整产品数量,但需在乙方发货前及时通知乙方,并根据清单价格与乙方据实结算。
1.3双方确认,本合同的签订,并不意味着本采购项目所需的产品全部由乙方供应,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向其他供应方采购 。
第二条 合同价款
2.1 合同总额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 】元(小写¥【 】元), 最终按本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确认的乙方实际供货、安装数量据实结算。本合同单价一次性包死,固定不变,不因包括市场价格涨落、履行期调整等任何因素而调整。合同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运费、包装费、安装调试费、利润、税费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所需的所有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服务向乙方或第三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2合同价款的支付:采用如下第【2 】 种方式:
(1)一次性支付
产品到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合同总价款。
(2)分期支付
采取次月付款,如2024年01月货款,2024年02月给予支付。货款支付前,中标人按照委托人审核确认后的金额(具体金额存在分歧则以委托人能够做出合理说明的金额为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供应商未能提供,则采购方有权不支付货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不免除供应商应当承担的相关义务。
2.3乙方应为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乙方为小规模纳税人,应提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迟延或拒绝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
2.4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乙方保证提供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乙方账户信息如有变更,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基础上至少提前7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如乙方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导致甲方延期付款或无法转账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5在达到合同约定甲方付款进度时,乙方应提前10日向甲方发出提示付款的书面通知。若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付款通知有异议的,甲方将在收到该付款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异议通知且暂时停止支付。经甲方同意确认后,甲方再行支付该笔费用。xxxx及时发出书面通知导致甲方未支付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三条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3.1本合同标的物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以及甲、乙双方共同封存的样品(如有)。除非另行规定,所有的产品和工艺均应达到国家标准,或者根据情况等同于或高于产品清单中指定的标准执行。上述各项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之间产生冲突的,以要求和标准较高者为准。
3.2乙方须对产品的质量负责,产品交付甲方后,凡因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或有其它内在质量瑕疵,而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3包装:按生产商的标准包装,且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并保证货物运抵现场时不受任何损坏。
第四条 货物的包装和交货
4.1乙方负责装货、运输,将货物安全运抵交货目的地并卸载。
4.2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 】日历日内。甲方有权延迟交货期,但需要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每批货物抵达货物交货目的地24小时前通知甲方接货。
4.3交货目的地:甲方指定地点。
4.4乙方在交货时一并将全部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示意图、产品使用说明书、主要辅料说明及材料品牌证明文件、制造、安装、检验标准和技术规范等。
4.5 乙方负责自付费用办理全部货物从工厂发运至交货目的地全过程的保险及保护事宜,运途期间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按照货物价值全额投保,货到甲方现场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所有风险自然转移给甲方但所有权的转移并不排除供方的产品质量责任。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工作,货物在交付完成前发生毁损、灭失的,其后果由乙方承担。
4.6、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国家的规定,并确保安全、卫生后,才交甲方使用。产品包装须保护产品完整、不受损伤,包装物不回收。
4.7、货物的包装之标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等对有关标的说明、产地、原材料、用途、警语、保质期及保质条件等之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第五条 验收
5.1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按照产品清单对货物的数量和外观进行验货;如发现产品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货物有破损、缺件以及其他不符合质量约定的情形等,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在3小时内回应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处理,乙方自负一切费用和风险。
5.2货物到达现场后,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进行开箱检验。如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现场,又无函电通知时,甲方有权开箱检验,并对缺件、质量损坏情况做出记录。
第六条 货物的保证
乙方对其按合同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及服务保证如下:
6.1货物是采用优质材料及先进工艺所制造的原厂出品的新品。
6.2货物在原产地、质量、规格及性能等方面符合本合同有关规定的要求。
6.4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本合同项目下的货物及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使用权、工业设计权及其他权益。
第七条 退货和换货
7.1、在甲方验收过程中,如乙方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者存在破损、瑕疵、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已临近失效期(或保鲜期)及超过质保期以及其他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或者退货,甲方要求更换的,视为相关产品没有交付,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约定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如甲方要求退货的,则乙方无权主张对应产品的货款,且乙方应当按照对应产品货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相关退货、换货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7.2、在产品质保期内,如乙方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者存在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情形,或者非因甲方原因导致产品出现瑕疵、损坏或其他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形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予以退货或者更换。如甲方要求更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要求后2日内将更换后的产品交付至本合同约定的地点,如乙方逾期交货的,则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约定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更换后产品的质保期重新起算;如甲方要求乙方退货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退货要求后1日将相关产品取回,且对应的费用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退货要求后3日内退还给甲方,乙方逾期未取回产品的,相关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应当由乙方承担,乙方逾期退款的,每逾期1日,应当按照乙方逾期退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3在货物的质保期,在质保期内,乙方免费负责维修或更换损坏部分(非人为故障)。产品运行周期内终身有偿负责维护。如货物需要维修的,乙方承诺在接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至甲方现场处理质量问题或者为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服务。如在上述时间内乙方未及时出具有效方案,甲方有权自行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7.4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保期为:从货物交付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按时供货,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该批货物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延期超2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2若甲方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由于产品质量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存在质量问题的货物对应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8.3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经甲方催告后10日内仍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4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情况下,甲方逾期付款且乙方发出书面催款通知后7日仍未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应付未付款的违约金,除此之外不承担其他责任。
8.5 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货款,且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外,还应赔偿乙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文印费、诉讼保全费、保险费、公告费、公证费、鉴定费、审计费、评估费等一切支出。
第九条 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9.1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中国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并另行按照本合同总价款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资料、图片、音像作品)的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除用于本合同之目的,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创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创作成果用于与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委托事项之外的任何用途。
9.3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接触到的一切有关甲方的信息、资料予以保密,特别是甲方的市场推广、策划方案的部分或全部及本协议内容严格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除此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额向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9.4 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员工无论是在职中还是离职后均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9.5 本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后保密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有效期间xx自然灾害及因国家法律政策变更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内容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将相关事件、可能引发后果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向另一方提交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及本合同(包括补充合同)约定义务与责任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的报告。
第十一条 送达地址
11.1本协议双方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如下:
甲方:
乙方:
除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另有强制性规定外,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协议中填写的电话号码、邮箱、联系人、通讯地址等信息真实准确,为协议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及主张、实现本协议所约定事宜过程中的通知和送达地址。在采用电子方式进行通知的情况下发送当日即视为送达。电话通知的情况下电话接通即视为送达,书面形式按如下规定确定送达日期:
(1)以专人递送的,收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收件人拒收的,于拒收日视为送达)。
(2)以快递、邮寄方式寄出的,以邮寄信息中显示的收件人(或他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
11.2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审判监督和执行程序。
11.3如任何一方上述送达和通知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在发生变更之日起【三】日内通知相对方,如未及时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变更通知送达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方自行承担。
11.4因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地址错误、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指定联系人拒绝签收或者其他原因,导致通知、文件、材料或者法律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应当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2.1各方在本合同项下产生争议,应当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12.2本合同中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各方应按本合同所有其他有效条款的约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3.1本合同签订前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证明文件或材料:
13.1.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如为加盟项目,还须提供特许加盟的授权委托证明;
13.1.2签字人如为代理人,本合同签字人的授权委托书;
13.1.3甲方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13.2双方一致同意不向传播媒介或公众或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内容;
13.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3.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5 以下文件共同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相关合同文件内容产生冲突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优先解释和适用的文件:1.本合同协议书及合同附件、合同变更或者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答疑; 4.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及其附件;5.其他合同文件。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本合同的约定如与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人要求的约定有冲突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人要求的约定为准。
廉 政 协 议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发生各种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xx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廉政建设的规定,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廉政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乙双方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的要求,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
(三)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有权要求告知处理结果。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通过赌博方式取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财物;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有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乙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
(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
(八)甲方任何人不得以个人的名义向乙方推荐设备、部件等供货商以及其他合作单位。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为甲方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
(五)乙方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六)乙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等各种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
(七)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
(八)乙方须按文旅博览集团纪委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规定。甲方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投诉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 ,举报邮箱: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规定。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对乙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
1.向建设行政部门、招投标管理部门及乙方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建议作出相应处理;
2.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全部或部分(视情节严重性而定);
3.乙方一定期限内(6个月至5年,具体由甲方根据情况而定)不得参与甲方作为发包人(业主)的工程项目投标和物资采购等相关业务;
4.终止或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包括(不限于)本合同在内的所有合同。
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额返还通过不正当手段从甲方获取的非法所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负责监督。可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
第七条 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 (职务) 授权代表: (职务)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廉政监督联系人 廉政监督联系人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安徽泓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客房部及餐饮厨房杂件二次采购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年 月 日
一、报价表格式
1-1 投标报价
项目名称:安徽泓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客房部及餐饮厨房
杂件二次采购
项目编号: 2024JLJL0901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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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范围 |
全部 |
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
人民币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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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安装)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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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说明 |
备注说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 |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注:
1.本表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包括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
2.特殊事项在备注说明中注明。
1-2 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 号规格 |
原产地及 生产厂商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小计 (元)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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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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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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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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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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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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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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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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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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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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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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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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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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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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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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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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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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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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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备注:表中所列货物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货物及所需附件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各种税费、资料费、售后服务费及完成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投标函
致:安徽泓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招标文件,我方承诺如下:
1.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招标须知、合同条款、招标人要求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接受上述文件要求。我方承诺按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和招标人要求承担本项目的供货(安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包括招标时间)、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且我方自愿放弃针对上述各项条款提出异议的权利。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按本次招标文件规定及最终投标报价承诺供货(安装)。
5.我方根据本次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你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供货(安装)及服务,并通过你方验收。
6.我方同意按你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你方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投标文件可被你方拒绝。
7.我方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供货(安装)期限。
8.我方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9.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10.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1.我方不存在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2.其他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事项(如有)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三、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授权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开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投标文件、二次报价、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开标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请填写手机号码)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表;
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五、投标业绩
业绩表
(格式仅供参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货物内容 |
合同总金额 |
业绩合同甲方及联系电话 |
备注 |
投标人初审业绩(资格门槛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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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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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初审业绩(资格门槛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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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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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证明材料
(建议与上述“(一)业绩表”填写的业绩一一对应)
六、招标响应表
7.1商务响应表
序号 |
商务条款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承诺 |
偏离说明 |
1 |
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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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货(安装)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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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货(安装)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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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免费质保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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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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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技术响应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要求 |
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 |
偏离说明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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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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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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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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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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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投标人保证:除上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谈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应在上述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审小组评审,未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审小组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或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按照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放置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