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5日天立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发布了关于公司中标通化嘉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600t/d套筒窑项目 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刊登的2011-024 号公告。
证券代码:300156 证券简称:天立环保 公告编号:2011‐025
天立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合同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4月25日天立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发布了关于公司中标通化嘉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600t/d套筒窑项目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 cn)刊登的2011-024 号公告。
甲乙双方于2011年4月25日签订了《一座600d套筒石灰窑设备商务合同书》,合同总金额为37,000,000元整。
一、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通化嘉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甲方)、天立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2.合同标的:一座 600t/d 套筒石灰窑设备
3.合同履行期限:根据中标通知书及商务合同书约定,合同工期为 240 日历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4.合同金额:37,000,000 元.
5.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即生效.
6.付款条件: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支付占合同总金额 23%;土
建工程完成一半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 %;砌筑及设备安装开始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2%;电气、自动化仪表施工完毕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非生产设施施工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承包工程在规定合同期内:验收合格投产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达产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10%,保一年产质量期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
7.违约条款:乙方所承担的项目不符合合同规定,在验收期和质量保证期内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7.1 对不合格设备及材料乙方来不及采购时,同意甲方提供的设备及材料或替代产品的价值,同时承担损失的费用,包括运费、装卸费、设备安装费及其它相关费用(指甲方实施的费用);
7.2 按双方协议,依据设备及材料品质降低程度、受损程度及甲方遭受的损失金额,将设备及材料减价;
7.3 按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及性能用新零、部件或替换有缺陷部件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甲方由此发生的直接损失费用。乙方同时保证对所替换的部件提供相应延长的保证期。
7.4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28 天内,xxx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此期限内按照以上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可从货款或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索赔款项,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7.5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严格履行其总包内容(除不可抗力和甲方书面同意延长工程期限的情形外),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建设期限,甲方除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外,甲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以下原则计收:每延误 1 天,扣罚合同金额的 0.05%;延误 50 天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甲方基本情况:通化嘉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捌佰玖拾xxx整注册地址:二道江区二道江乡桃源村五队
经营范围:耐火材料、冶金石灰、机械加工、冶金炉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建材、钢材销售、金属加工、房屋租赁、装卸服务,机械设备维修(涉及行政审批的,凭行政许可审批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 公司与甲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金额:公司与甲方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没有发生类似业务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甲方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2005 年以来,通化 嘉成抓住改制和通化钢铁集团发展的良好机遇,迅速完成了厂址搬迁、扩能改造,形成了以石灰石深加工为主导具有自备矿山原料自供,石 灰煅烧工艺先进,服务优质,产供销一体化等优势的企业集团。具备
年生产冶金石灰 35 万吨,石灰石 100 万吨能力。企业资产、年销售额过亿元,缴税超千万。2007—2008 年度“吉林省守合同重信用 AAA企业”;资信等级 AA 证书。
4.合同当事人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甲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甲方要求的项目进度,需在本年度项目所在地冬季之前完成项目的调试工作,因此该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 2011 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合同生效后乙方在 10 日内以现金或银行汇款方式支付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 10%),在工程竣工达产、达标,服务期满人员撤离前,双方无异议后无息返还;合同履行存在因工期延误导致无法收回履约保证金的风险。
2.合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五、备查文件目录
1.合同文本。特此公告。
天立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