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认购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泰康颐年混合 C 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认购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泰康颐年混合 C 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 1 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现将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购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资产”)发行的泰康颐年混合 C 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泰康颐年混合 C”)的关联交易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8 年 5 月 24 日,公司个红账户申请认购泰康资产发行的泰康颐年混合 C,金额 5000 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泰康颐年混合 C 是泰康资产发行的一款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
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 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泰康资产为公司股东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根据监管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委托泰康资产进行保险资金的管理运用。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84802043P |
住所 | xx(xx)xxxxxxxxxx 000-000 x 00X00、X00 x |
法定代表人 | xxx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
注册资本 |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000 万元整 |
经营范围 |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06 年 2 月 21 日 |
登记机关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泰康资产管理资产总规模超过 11000 亿元,是国内资本市场上规模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业务范围涵盖固
定收益投资、权益投资、境外投资、基础设施及不动产投资、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等。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公司在认购泰康颐年混合 C 过程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任何一 方及其股东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依据
详细认购金额限制和募集期限等相关要素在招募说明书和份额发售公告等产品发行文件中对投资者披露。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泰康颐年混合 C 管理人对投资者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规定已经产品招募说明书和份额发售公告中列明。
(二)交易结算方式
认购交易以转账方式结算,按产品份额发售公告中披露的方式将认购款项划入指定账户。
(三) 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本次认购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提交申请,并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
确认认购行为和认购金额 5000 万元人民币,认购份额待产品成立后按照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份额计算方法确认。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公司委托泰康资产进行保险资金的投资运用,并与泰康资产签署了统一交易协议,本次交易属于该协议约定范畴,无需逐笔审批。本次投资决策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经泰康资产投资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2018 年第 10 次投委会决议通过。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泰康资产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 10 次投委会会议,通讯审议了公司一般账户出资认购泰康颐年混合 C 事宜。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反映。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