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临2019-014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人民日报社签署《地方频道内容审读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网”)拟与人民日报社签署《地方频道内容审读协议》,约定审读费按照每家地方频道人民币50万/年计算,2018年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600万元。
●人民日报社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公平、公正、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完成后,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故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9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人民日报社签署<地方频道内容审读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人民日报社签署《地方频道内容审读协议》,约定审读费按照每家地方频道人民币50万/年计算,2018年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600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故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名称:人民日报社
2、性质:事业单位法人
3、法定代表人:xxx
0、开办资金:人民币92,919万元
5、举办单位:中共中央
6、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
7、主营业务:《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等报纸的出版、网络新闻宣传、信息传播技术开发、印刷发行、广告业务、新闻研究与业务培训等。
8、关联关系:人民日报社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合同条款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名称:《地方频道内容审读协议》
(二)协议主体 甲方:人民日报社
乙方: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三)协议标的
根据中央新闻单位驻地方分支机构采编业务统一管理的要求,人民网各地方频道采编业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人民日报社派驻各地的国内分社统一管理,人民日报社具体负责以下事项:
1、地方频道采编人员教育培训;
2、地方频道内容及导向管理,指导及协调地方频道的采访报道工作;
3、对地方频道的重大选题、重要访谈、现场直播、重要稿件、舆论监督选题及稿件进行审核。
(四)协议金额
上述审读费按照每家地方频道人民币50万/年计算,2018年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600万元。
(五)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新闻采编、制作、发布,对新闻的内容承担直接责任,对所发布的内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对乙方新闻内容的政治适当性、舆论导向承担责任,如有需要,甲方可调取乙方在新闻采访过程中获得的其他未公开信息。
3、甲方应指定专门人员或团队负责乙方新闻内容的审核,在新
闻时效性范围及时审核签发,不得拖延时间影响乙方新闻发布。四、定价原则与定价依据
公司与人民日报社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x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在中央新闻单位驻地方分支机构采编业务统一管理要求的指导下进行的,有助于推动公司地方频道的宣传报道、活动策划等工作进一步正规化、系统化、常态化。
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公平、公正、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人民日报社签署<地方频道内容审读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xxx、xx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与人民日报社签署《地方频道内容审读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确属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上述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过充分审查,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