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中英人寿鑫满盈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说明书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合同”、“合同”指《中英人寿鑫满盈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
一、风险提示
本产品为分红型保险产品。您可以保单红利的形式享有本公司分红型保险产品的盈余分配权,未来的保单红利为非保证利益,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二、产品基本特征
(一)关于分红保险
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照一定比例向您进行分配的人身保险产品。除提供合同约定的保险保障外,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分配,即您可以与我们一起分享本公司的经营成果。但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分红水平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成果。
分红账户的长期投资目标是在兼顾流动性的基础上,分散风险,谋求稳定的投资回报。账户资产配置于债券、存款、基金、股票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债权计划等投资工具。
我们为分红保险账户设立了专用投资账户,由专业的投资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分红账户在保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稳健的投资策略,以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为目标,注重安全性、流动性与盈利性的协调统一。在遵守保险资金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基本策略的前提下,账户资产灵活配置于债券、存款、基金和股票等投资工具,追求组合风险分散和优化收益,以达成账户价值长期稳健增长的目标。
(二)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 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 18 周岁前(不含 18 周岁生日当天)身故,我们按以下二项中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保险费。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 18 周岁后(含 18 周岁生日当天)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已交保险费乘以下表所列相应比例,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年龄 | 比例 |
已满 18 周岁(含)但未满 41 周岁(不含) | 160% |
已满 41 周岁(含)但未满 61 周岁(不含) | 140% |
已满 61 周岁(含) | 120% |
2、 满期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对于本合同的身故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我们仅给付一项。
(三)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 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除投保人本人外)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四)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 0 周岁(须出生满 30 日)至 70 周岁,且须符合投保当时我们的规定。
(五)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合同生效时起算,分为 8 年、10 年和 15 年三种。保险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一经确认,不得变更。
(六)交费方式
1、交费方式:趸交、年交
2、交费期间:趸交、3 年、5 年
(七)等待期
本合同无等待期。
(八)保单贷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您可以书面形式向我们申请贷款。每次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申请贷款时累计贷款金额本金和利息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现金价值的 80%。
我们将对您的保单贷款通过年复利方式进行计息,贷款利率按您与我们签订的贷款协议中约定的利率执行。您应于每个保单周年日前支付贷款利息,至贷款金额全部偿清时止;若逾期未付,则所有应付而未付的利息将并入贷款金额中计算利息。
若您尚未偿清的保单贷款本金和利息等于或超过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中止。
三、红利及红利分配
(一)红利的来源
本产品红利来源于利差、死差和费差。其中,利差是指实际投资收益与期望投资收益之差;死差是指期望死亡赔付与实际死亡赔付之差;费差是指期望费用与实际费用之差。
(二)红利的分配方式
本产品红利的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即直接以现金的形式将盈余分配给您,本产品不包含终了红利。
(三)红利的领取方式
您在投保时可以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领取红利: 1、 现金领取;
2、 累积生息:红利将留存在本公司,按照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在您申请领取时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累积生息的红利在本合同效力终止后不再计息;
3、 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到期保险费。如果本合同在交费期间届满后仍然有效,并且您在交费期间届满前没有通知我们交费期间届满后的红利领取方式,我们将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如果您没有选定红利领取方式,我们将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四)红利的分配政策
我们将遵循公平性和可持续性的一般原则,在每一会计年度末决定分红保险业务当年度的可分配盈余总额,然后将不低于可分配盈余70%的部分根据贡献原则在客户之间进行分配。贡献原则即根据每张保单对当年可分配盈余的贡献比例来分配盈余。
(五)红利水平的影响因素
保单红利水平取决于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成果及对未来的合理预期。
(六)红利累积利率
用于计算您留存在本公司的红利所产生的利息。该利率不会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我们将于每月第一个营业日调整该利率。
四、利益演示
45岁的英先生为自己购买《中英人寿鑫满盈两全保险(分红型)》,趸交保费为100,000元,保险期间为8年,基本保险金额为115,000元。英先生各保单年度的保单利益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保单年度 | 年末已达年龄 | 当年度保险费 | 累计保险费 | 身故保险金 | 满期保险金 | 现金价值 (不含当年度末生存 给付) | 当年度红利 | 累积红利 | ||
保证利益演示 | 红利利益演示 | 保证利益演示 | 红利利益演示 | |||||||
1 | 46 | 100,000 | 100,000 | 140,000 | - | 91,005 | - | 1,331 | - | 1,331 |
2 | 47 | - | 100,000 | 140,000 | - | 94,089 | - | 1,363 | - | 2,727 |
3 | 48 | - | 100,000 | 140,000 | - | 97,279 | - | 1,395 | - | 4,190 |
4 | 49 | - | 100,000 | 140,000 | - | 100,580 | - | 1,429 | - | 5,724 |
5 | 50 | - | 100,000 | 140,000 | - | 103,998 | - | 1,463 | - | 7,330 |
6 | 51 | - | 100,000 | 140,000 | - | 107,536 | - | 1,499 | - | 9,012 |
7 | 52 | - | 100,000 | 140,000 | - | 111,201 | - | 1,535 | - | 10,772 |
8 | 53 | - | 100,000 | 140,000 | 115,000 | - | - | 1,572 | - | 12,613 |
注:1.上述利益演示中当年度保险费、累计保险费为期初值,其他项目(身故保险金、满期保险金、现金价值、当年度红利、累积红利)为期末值;
2.上述利益演示中,x先生如申请退保(即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则退保金为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3.上述利益演示中红利演示分别采用保证利益演示和红利利益演示两档进行,是我们根据未来红利的假设计算所得;
4.上述利益演示中累积红利演示的红利累积利率为年利率 2.5%,该累积利率仅为说明理解利益演示表用,实际累积利率按我们公布的利率为准;
5.上述利益演示中,均为未发生红利领取情况下的数据;
6.上述利益演示中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到整数位;
7.上述利益演示中的各项数值,可能由于数据取整、设定的年龄与实际年龄不同等原因,造成表中数据与实际承保后我们依据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的数值有所不同;上述利益演示仅为帮助您理解所用,您可以参考保险合同了解被保险人的利益;
8.该利益演示是基于本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本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五、犹豫期及退保
(一)犹豫期内解除合同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 15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解除本合同时,您需要填写解除合同通知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通知书时,本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二)犹豫期后解除合同
本合同成立后,您可以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通知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您在犹豫期后解除本合同的,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
现金价值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我们退还的那部分金额。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合同上载明,保单年度内的现金价值,您可以向我们咨询。
我们在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现金价值或者退还保险费时,如果您有欠交的保险费、保单贷款或者其他欠款,我们先扣除上述各项欠款及应付利息。
本产品说明书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中英人寿鑫满盈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为准。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并理解《中英人寿鑫满盈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了保险责任内容和责任免除范围,了解本产品说明书中的利益演示是基于本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本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投保人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