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計畫預計取得土地範圍,係經考量河川之流況特性、地理條件、環境發展及治理計畫…等條件後,經水文水理分析演算,檢討出最適合之治理方式,並依經濟部 99 年 12 月 9 日經授水字第 09920214681 號公告之用地範圍線(堤防預定線)作為本河段治理工程用地取得範圍依據,此段範圍流經住宅區及捷運 A21 環北站鄰近河川,屬於高保護對象之區段,故必須取得範圍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以達成改善水利之計畫目的,範圍內已考慮儘量利用周邊公有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