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包銷 Silergy Corp.
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包銷 Silergy Corp.
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之普通股股票銷售辦法公告(股票代號:6415)
(本案適用公開申購倍數彈性調整公開申購數量規定,並適用掛牌後首五日無漲跌幅限制之規定) (本案係屬外國企業來台第一上市公司,除專業機構外,圈購獲配售及申購中籤之投資人需至證券經紀商完成簽署「第一上市(櫃)有價證券風險預告書」後始得賣出)
(本案之上市標準、資訊揭露及股東權益保障等內容與國內企業或存有差異,投資人應詳讀公開說明書,注意買賣外國股票之風險)
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辦理Silergy Corp. (中譯:矽力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矽力杰) 初次上市承銷案,公開銷售之總股數為7,273仟股。其中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6,325仟股對外辦理公開銷售,並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四條之一規定,先行保留1仟股由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認購,餘6,324仟股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二十一條之一規定確定調整後之公開申購配售比率為60%,共計3,798仟股,其餘40%共計2,526仟股則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公開銷售。另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由矽力杰協調股東提供已發行普通股股票948仟股供主辦承銷商進行過額配售,其實際過額配售數量視繳款情形認定之。詢價圈購作業於102年12月4日完成,承銷契約之副本業經報奉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備查在案。茲將銷售辦法公告於後:
一、承銷商名稱、地址、詢價圈購股數、公開申購數量及總承銷股數:
證券承銷商名稱 | 詢價圈購股數 | 公開申購股數 | 過額配售股數 | 投資人保護中心 | 總承銷股數 |
(一)主辦承銷商 | |||||
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00x0x | 2,176仟股 | 3,798仟股 | 948仟股 | 1仟股 | 6,923仟股 |
(二)協辦承銷商 | |||||
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000x00x | 90 仟股 | 0 仟股 | 0 仟股 | 0 仟股 | 90 仟股 |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000x0x | 90 仟股 | 0 仟股 | 0 仟股 | 0 仟股 | 90 仟股 |
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基隆路一段176號B1樓 | 160 仟股 | 0 仟股 | 0 仟股 | 0 仟股 | 160 仟股 |
台灣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0x00x | 10 仟股 | 0 仟股 | 0 仟股 | 0 仟股 | 10 仟股 |
合計 | 2,526仟股 | 3,798仟股 | 948仟股 | 1仟股 | 7,273仟股 |
二、承銷價格:每股新台幣14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圈購處理費:每股至少新台幣6元。
三、本案適用掛牌後首五個交易日無漲跌幅限制之規定,投資人應注意交易之風險。
四、初次上市承銷案件,主辦承銷商執行過額配售及價格穩定措施之相關資訊及發行公司股東自願送存集保股份占上市掛牌資本額之比例及自願送存集保期間:
(一)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承銷商已與矽力杰簽定「過額配售及特定股東閉鎖期協議書」,由矽力杰股東提出對外公開銷售股數之14.99%,計948仟股已發行普通股股票供主辦承銷商進行過額配售。另主辦承銷商負責規劃及執行穩定價格操作,以穩定承銷價格。
(二)特定股東限制: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承銷商已與矽力杰簽訂「過額配售及特定股東閉鎖期協議書」,除依規定應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外,另由矽力杰協調特定股
東,就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自願送存集保,兩者合計36,039,513股,佔上市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63,040,257股之57.17%。
五、申購(認購)數量限制:
(一)公開申購數量:每一銷售單位為一仟股,每人限購一單位(若超過一仟股,即全數取消申購資格。)
(二)詢價圈購:
1.證券承銷商依實際承銷價格並參酌其詢價圈購彙總情形決定受配投資人名單及數量。受配投資人就該實際承銷價格及認購數量為承諾者,即成立交易,並應於規定期限內繳款。
2.圈購數量以仟股為單位,惟視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每一圈購人認購數量上限。如公開申購額度為30%(含)以下,專業投資機構(係指國內外之銀行、保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政府投資機構、政府基金、共同基金、單位信託、投資信託及信託業。)、大陸地區機構投資人實際認購數量,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最高認購數量不得超過各承銷商實際認購合計727仟股。其他圈購人(係指除專業投資機構外、大陸地區機構投資人之其他法人及自然人)實際認購數量,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最高認購數量不得超過各承銷商實際認購合計數363仟股。另如公開申購額度為超過30%以上,專業投資機構、大陸地區機構投資人實際認購數量,最低圈購數量為壹仟股,最高認購數量不得超過各承銷商實際認購合計數363仟股,其他圈購人實際認購數量,最低圈購數量為壹仟股,最高認購數量不得超過各承銷商實際認購合計數145仟股。
3.承銷商於配售股票時,應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承銷商詢價圈購配售辦法」辦理。
(三)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數量之調整情形:
如申購總數量(以公開申購截止日經紀商傳輸證交所之最後確認申購總數量認定之)超過公開申購配售數量達一定倍數者,依下列規定調增公開申購配售數量:
1.申購倍數達十倍以上但未達二十倍者,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百分之十五。
2.申購倍數達二十倍以上但未達三十倍者,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百分之二十。
3.申購倍數達三十倍以上但未達四十倍者,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百分之二十五。
4.申購倍數達四十倍以上但未達五十倍者,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百分之三十。
5.申購倍數達五十倍以上但未達六十倍者,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百分之三十五。
6.申購倍數達六十倍以上但未達七十倍者,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百分之四十。
7.申購倍數達七十倍以上但未達八十倍者,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百分之四十五。
8.申購倍數達八十倍以上但未達九十倍者,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百分之五十。
9.申購倍數達九十倍以上但未達一百倍者,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百分之五十五。
10.申購倍數達一百倍以上,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百分之六十。其餘部分及過額配售額度,係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承銷。
六、公開說明書之分送方式及取閱地點:
(一)有關矽力杰之財務及營運情形已詳載於公開說明書,請至辦理股票過戶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xxxxxxxx000xxxxx)、各承銷商之營業處所索取,或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xxxx://xxxxxxx.xxxx.xxx.xx)及主、協辦承銷商網站免費查詢,網址: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xxx.xx)、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xxxx://xxx.xxx.xxx.xx/ ) 、 康 和 綜 合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xxxx://xxx.xxxxxxxx.xxx.xx/ ) 及 台 灣 工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xxxx://xxx.xxx.xxx.xx/)。
歡迎來函附回郵四十二元之中型信封洽該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xxxxxxxx000xxxxx)索取。另本案公開說明書陳列處所如下:
臺灣證券交易所 xxxxxx0x0x0x
xxxxxxxx證券櫃檯xxxx xxxxxxx0x000x00xxxxx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xxxxxxx0x000x0xxxxxxxxxxxx發展基金會 xxxxxx0x0x
(二)配售及申購結束後,承銷商應將「公開說明書」、「中籤通知書」或「配售通知」以限時掛號寄發中籤人及受配人。
七、通知及(扣)繳交價款日期與方式:
(一)詢價圈購部分:
1.本案繳款截止日為102年12月4日,惟受配人仍應依承銷商通知之日期向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全省各地分行辦理繳交股款手續及獲配售股數每股至少6元之圈購處理費手續,實際應繳款金額應依個別承銷商之認購通知指示繳款。
2.受配人未能於繳款期間內辦妥繳款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公開申購部份:
申購人應以詢價圈購價格區間上限繳交認購價款,另申購處理費、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認購價款扣繳日為102年12月5日(扣繳時點以銀行實際作業為準)。
(三)實際承銷價格訂定之日期為102年12月5日,請於當日下午1:30後自行上網至臺灣證券交易所網站(xxxx://xxx.xxx.xxx.xx )免費查詢。
八、有價證券發放日期、方式與特別注意事項:
(一)矽力杰於股款募集完成後,通知集保結算所於102年12月12日將股票直接劃撥至認購人指定之集保帳戶,並於當日上市。
(二)認購人帳號有誤或其他原因致無法以劃撥方式交付時,認購人頇立即與所承購之承銷商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九、公開申購期間:申購期間業已於102年12月2日貣至102年12月4日完成。
十、未中籤人之退款作業:對於未中籤人之退款作業,將於公開抽籤次一營業日(102年12月 9日) 上午10點前,依證交所電腦資料,將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認購價款退還未中籤申購人(均不加計利息),惟申購處理費不予退回。
十一、中籤之申購人如有退款必要者:本案採同時辦理詢價圈購與公開申購配售作業,因實際承銷價格為新台幣140元,低於詢價圈購價格(新台幣135~145元)上限,將於公開抽籤日次一營業日(102年12月9日)上午10點前,依證交所電腦資料,將中籤之申購人依詢價圈購價格上限(新台幣145元)繳交申購有價證券價款者與實際承銷價格
(新台幣140元)計算之申購有價證券價款之差額,不加計利息予以退回。十二、申購及中籤名冊之查詢管道:
(一)可參加公開抽籤之合格清冊,將併同不合格清冊,於公開抽籤日,備置於收件經紀商(限所受申購部分),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主辦承銷商營業處所,以供申購人查閱。
(二)申購人可以向原投件證券經紀商查閱中籤資料,亦可以透過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電話語音系統查詢是否中籤,但使用此系統前,申購人應先向證券經紀商申請查詢密碼,相關查詢事宜如后:
1.當地電話號碼七碼或八碼地區(含金門),請撥412-1111或412-6666,撥通後再輸入服務代碼#111
2.當地電話號碼六碼地區請撥41-1111或41-6666,撥通後再輸入服務代碼#111
3.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每件50元整。
十三、有價證券預定上市日期:102年12月12日(實際上市日期以發行公司及證券交易所公告
為準)
十四、投資人應詳閱本銷售辦法、公開說明書及相關財務資料,並對本普通股股票之投資風險自行審慎評估,矽力杰及各證券承銷商均未對本普通股股票上市後價格為任何聲明、保證或干涉,其相關風險及報酬均由投資人自行負擔。如欲知其他財務資料可參閱發行公司網址:(xxxx://xxx.xxxxxxx.xxx)
十五、財務報告如有不實,應由發行公司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十六、特別注意事項:
(一)認購人於認購後、有價證券發放前死亡者,其繼承人領取時,應憑原認購人死亡證明書、繼承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得以戶口名簿正本及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代之)、繼承系統表、戶籍謄本(全戶及分戶)、繼承人印鑑證明(未成年人應加法定代理人印鑑證明)、遺產稅證明書,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者應另附經法院備查之有價證券繼承拋棄同意書及其他有關文件辦理。
(二)若於中籤後發現有中籤人未開立或事後註銷交易戶、款項劃撥銀行帳戶或集中保管帳戶情事,致後續作業無法執行者,應取消其中籤資格。
(三)證券交易市場如因天然災害或其他原因致集中交易市場休市時,有關申購期間、公開抽籤日、處理費、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或價款之繳存、扣繳、解交、匯款等作業及其後續作業順延至次一營業日辦理;另如係部份縣(市)停止上班,考量天災係不可抗力之事由,無法歸責證券商,投資人仍應注意相關之風險。
十七、該股票奉准上市以後之價格,應由證券市場買賣雙方供需情況決定,承銷商及發行公司不予干涉。
十八、會計師最近三年度財務資料之查核簽證意見:
年度 | 會計師事務所 | 會計師姓名 | 查核簽證意見 |
2010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xxx、xxx | 無保留查核意見 |
2011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xxx、xxx | 無保留查核意見 |
2012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xxx、xxx | 無保留查核意見 |
2013年前三季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xxx、xxx | 無保留查核意見 |
十九、承銷價格決定方式(如附件一):
承銷價格之議定主要係由主辦承銷商考量矽力杰之獲利能力、產業未來發展前景、採樣同業公司、上市(櫃)半導體類股及上市(櫃)大盤之最近三個月本益比等因素,並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參考詢圈狀況及主、協辦承銷商之研究報告等與矽力杰共同議定之。
二十、律師法律意見書(如附件二)。
二十一、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總結意見(如附件三)。
二十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規定應行揭露事項:
(一)本案適用公開申購倍數彈性調整公開申購數量規定,並適用掛牌後首五日無漲跌幅限制之規定。
(二)本案係屬外國企業來台第一上市公司,除專業機構外,圈購獲配售及申購中籤之投資人需至證券經紀商完成簽署第一上市(櫃)有價證券風險預告書後始得賣 出。
(三)本案之上市標準、資訊揭露及股東權益保障等內容與國內企業或存有差異,投資人應詳讀公開說明書,注意買賣外國股票之風險。
二十三、其他為保護公益及投資人應補充揭露事項:詳見公開說明書。
【附件一】股票承銷價格計算書一、承銷總股數說明
(一)矽力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矽力杰或該公司)股票初次申請上市時之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550,597,670 元,每股面額新台幣 10 元整,分為 55,059,767 股,另於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查期間,該公司依員工認股權辦法執行員工認股權轉換之普通股數計 539,490 股,總發行股數合計 55,599,257 股,加上擬於股票初次申請上市案經
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辦理現金增資 7,441,000 股作為公開銷售用,預計股票上市
掛牌時之實收資本額為 630,402,570 元。
(二)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 28-10 條及「臺灣
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補充規定」第 17-1 條規定,外國發行公司初次申請股票第一上市時,至少應提出擬上市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之股份,全數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上市前公開銷售。
(三)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主辦承銷商應要求發行公司協調其股東就當次依法令規定委託證券商辦理公開承銷股數之百分之十五之額度(上限),提供已發行普通股股票供主辦承銷商辦理過額配售;惟主辦承銷商得依市場需求決定過額配售數量。
(四)綜上,該公司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7,441,000 股,佔擬上市股份總額 63,040,257股之 11.80%,該公司本次發行新股預計保留 15%計 1,116,000 股予員工認購,其餘 6,325,000 股則全數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上市前公開銷售。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業經該公司 2013 年 6 月 30 日股東會及同年 11 月 4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在案。另本承銷商已與該公司簽訂過額配售協議,由該公司協調其股東提出對外公開銷售股數之 15%,計 948,000 股為上限,提供已發行普通股股票供本證券承銷商辦理過額配售。
二、承銷價格
(一)承銷價格訂定所採用的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適用國際慣用之市價法、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
1.承銷價格訂定所採用的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
股票價值評估的方法很多種,各種方法皆有其優缺點,評估之結果亦有所差異,目前市場上常用之股票評價方法包括市價法(如本益比法)、成本法(如淨值法、股價淨值比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茲分述如下:
(1)市價法
係透過已公開的資訊,和整個市場、產業性質相近的同業及被評價公司歷史軌跡比較,作為評量企業的價值,再根據被評價公司本身異於採樣同業公司之部分作折溢價的調整。市場上運用市價計算股價之方法主要為本益比法。本益比法係依據該公司之財務資料,計算每股盈餘,比較同業公司平均本益比估算股價,最後再調整溢價和折價以反應與同業公司不同之處。
(2)成本法
成本法如淨值法係以帳面之歷史成本資料為公司價值評定之基礎,即以資產負債表帳面資產總額減去帳面負債總額,並考量資產及負債之市場價格而進行帳面價值之調整;另股價淨值比法係依據該公司之財務資料,計算每股帳面淨值,比較同業公司平均股價淨值比估算股價。
(3)現金流量折現法
現金流量折現法係根據該公司未來預估之獲利及現金流量,以涵蓋風險的折現率來折算現金流量,同時考慮實質現金及貨幣之時間價值。
茲就各種評價方法之優點、缺點及適用時機彙總說明如下:
方法 | 本益比法 | 淨值法 | 股價淨值比法 | 現金流量折現法 | ||||||||||
優點 | 1.最具經濟效益與時效性,為一般投資人投資股票最常用之參考依據,具有相當之參考價值。 2.所估算之價值與市場的股價較接近。 3.較能反映市場、研判多空氣氛及投資價值認定。 4.市場價格資料容易 取得。 | 1.資料取得容易。 2.使用財務報表之資料,較客觀公正。 | 1. 淨值係長期且穩定之指標。 2. 當盈餘為負時之替代評估方法。 3. 市場價格資料容易取得。 | 1.符合學理上對價值的推論,能依不同關鍵變數的預期來評價公司。 2.較不受會計原則或會計政策不同而影響。 3.反應企業之永續經營價值,並考量企業之成長性及風險。 | ||||||||||
缺點 | 1.盈餘品質受會計方法之選擇所影響。 2. 即使身處同一產業,不同公司間之本質上仍有相當差異。 3.企業盈餘為負時不 適用。 | 1.資產帳面價值與市場價值差距甚大。 2.未考量公司經營成效之優劣。 3.不同種類資產需使用不同分析方法,且部分資產價值計 算較為困難。 | 1. 帳面價值受會計方法之選擇所影響。 2. 即使身處同一產業,不同公司間之本質上仍有相當差異。 | 1.使用程序繁瑣,需估計大量變數,花費成本大且不確定性高。 2.對於投資者,現金流量觀念不易瞭解。 3.預測期間較長。 | ||||||||||
適用時機 | 適合評估風險水準、成長率及股利政策穩定的公司。 | 適合用於評估如傳統產業類股或公營事業。 | 適合評估有鉅額資產但股價偏低的公司。 | 1.當可取得公司詳確的現金流量與資金成本的預測資訊時。 2.企業經營穩定,無鉅 額資本支出。 |
該公司主要致力於各類電子產品電源管理 IC 之設計、研發、測詴及銷售業務,為一專業之類比 IC 設計公司,該公司同時擁有 IC 設計技術與系統設計技術之研發團隊,擁有晶圓製程與封裝技術的設計能力,能提供客戶效能佳、品質好及高整合之產品,並提供客戶一套完整的解決方案等利基加持下,該公司得以成功打入平板電腦、LED 照明、固態硬碟、LED 電視、筆記型電腦、安防監控設備、及智慧手機之品牌商或 ODM、OEM 代工廠商之供應鏈,亦透過 IC 通路商開發不同產品應用領域之客戶群,由於該公司過去在市場上努力耕耘終端客戶,客戶開發效益已逐漸顯現,使該公司營業規模得以逐年擴大,獲利表現亦屬良好。因此,在股價的評價上較不適用以評估資產投資金額較高的公司常用的股價淨值比法,或用於評估如傳統產業類股或公營事業之淨值法;而現金流量折現法對於公司未來數年的盈餘及現金流量均屬估算價格時必備之基礎,然因預測期間長,不僅困難度相對較高,且資料未必十分準確,較無法合理評估公司應有的價值;由於目前台灣市場上投資人對於獲利型、成長型或股利發放穩定的公司訂價多以每股盈餘為評價基礎,其最大優點在於簡單易懂,而且台灣市場投資人的認同度較高,因而廣為獲利型、成長型或股利發放穩定之公司所採用,故擬採用本益比法作為承銷價格訂定所採用的方法應屬較佳之評價模式。
2.與適用國際慣用之市價法、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 (1)市價法
A.矽力杰財務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元
項目 | 2010 年度 | 2011 年度 | 2012 年度 | 2012 年第三季至 2013 年第二季 |
稅後純益 | (64,713) | (82,579) | 387,674 | 524,557 |
擬上市掛牌資本額 | 630,402 | |||
每股盈餘(元)(以擬上市掛牌 股數計算)(註) | (1.02) | (1.31) | 6.13 | 8.32 |
資料來源:該公司 2010~2012 年度及 2013 年前三季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註:每股盈餘係以擬上市掛牌股數追溯調整後之稅後基本每股盈餘。
B.同業參考資料
矽力杰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致力於各類電子產品之電源管理 IC 之設計、研發、測詴及銷售,其產品應用涵蓋消費性電子、資訊、網路通訊以及工業用產品等領域,產品包括平板電腦、LED 電視、LED 照明、機上盒、數位相機、筆記型電腦、智慧型手機及其他應用於各領域的電源產品。綜觀目前台灣上市、櫃公司,並無與該公司完全相同者,故僅能選取產品相似者、終端應用市場相同者或業務型態相似者為採樣公司,遂選取上市公司立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號 6286,以下簡稱立錡)、致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號 3588,以下簡稱致新)及通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號 8081,以下簡稱通嘉)為採樣同業。其中立錡產品主要應用於 PC、電視、平板電腦、數位相機、網路通訊裝置、大尺吋面板顯示器等;致新係以電源控制 IC、溫度偵測 IC 及音頻運算放大器等產品為其主要產品,產品應用於 PC 相關、電視、平板電腦及數位相機等;通嘉則以 AC/DC 電源控制 IC 與 DC/DC 電源控制 IC 為主要銷售產品,主要終端產品為 TFT LCD Monitor/TV、數位相機及網通產品等。茲彙整該公司採樣同業公司、上市(櫃)半導體類股及上市(櫃)大盤本益比如下:
單位:新台幣元;倍
公司 | 期間 | 每股盈餘(元) | 平均收盤價(元) | 平均本益比(倍) |
xx (6286) | 2013 年 8 月 | 11.47 | 148.00 | 12.90 |
2013 年 9 月 | 133.00 | 11.60 | ||
2013 年 10 月 | 133.14 | 11.61 | ||
致新 (8081) | 2013 年 8 月 | 6.64 | 90.70 | 13.66 |
2013 年 9 月 | 88.10 | 13.27 | ||
2013 年 10 月 | 80.07 | 12.06 | ||
通嘉 (3588) | 2013 年 8 月 | 2.36 | 47.45 | 20.11 |
2013 年 9 月 | 44.25 | 18.75 | ||
2013 年 10 月 | 39.14 | 16.58 |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資訊觀測站。註 1:平均本益比=平均收盤價/每股盈餘。
註 2:同業公司每股盈餘係以最近四季稅後純益除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各家公司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之資本額計算。
註 3:平均收盤價係以每日收盤價格平均計算,股價已依除權息之權值調整。
月份 項目 | 半導體類股近三個月本益比 | 大盤近三個月本益比 | ||||
2013.08 | 2013.09 | 2013.10 | 2013.08 | 2013.09 | 2013.10 | |
上市 | 17.24 | 17.38 | 18.49 | 18.14 | 18.45 | 19.18 |
上櫃 | 23.41 | 22.72 | 23.41 | 24.94 | 25.46 | 26.23 |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臺買賣中心及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網站
該公司採樣同業公司、上市(櫃)半導體類股及上市(櫃)大盤本益比區間約為 11.60~26.23 倍,以該公司 2013 年度依擬上市掛牌資本額追溯調整之每股盈餘 8.32 元為基礎計算,價格區間約為 96.51~218.23 元。
(2)成本法(股價淨值比法)
成本法係為帳面價值法(Book Value Method),帳面價值乃是投資人對公司請求權價值之總和,包含債權人、普通股投資人及特別股投資人等。其中,股票投資者對公司之請求權價值係公司資產總和扣除負債總額之淨資產價值。此種評價方式係以歷史成本為計算依據,將忽略通貨膨脹因素且無法表達資產實際經濟價值,並深受財務報表採行之會計原則與方法影響,將可能低估成長型公司之企業價值,同時成本法使用上的限制有下列四項,因此國際上慣用成本法以評估企業價值者並不多見:
A.無法表達目前真正及外來之經濟貢獻值。 B.忽略了技術經濟壽命。
C.技術廢舊及變革對於其所造成之風險無法預測。 D.成本法中對於折舊項目及金額有量化的困難。
另以股價淨值比法計算,茲彙整該公司採樣同業公司之股價淨值比如下:
單位:新台幣元;倍
公司 | 期間 | 最近期財報 每股淨值(元) | 平均收盤價(元) | 平均股價 淨值比(倍) |
立錡 (6286) | 2013 年 8 月 | 42.41 | 148.00 | 3.49 |
2013 年 9 月 | 133.00 | 3.14 | ||
2013 年 10 月 | 133.14 | 3.14 | ||
致新 (8081) | 2013 年 8 月 | 44.84 | 90.70 | 2.02 |
2013 年 9 月 | 88.10 | 1.96 | ||
2013 年 10 月 | 80.07 | 1.96 | ||
通嘉 (3588) | 2013 年 8 月 | 25.13 | 47.45 | 1.89 |
2013 年 9 月 | 44.25 | 1.76 | ||
2013 年 10 月 | 39.14 | 1.56 |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資訊觀測站。註 1:平均股價淨值比=平均收盤價/最近期財報每股淨值。
註 2:同業公司最近期財報每股淨值係採用 2013 年 9 月 30 日之每股淨值。 註 3:平均收盤價係以每日收盤價格平均計算,股價已依除權息之權值調整。
該公司採樣同業公司最近三個月平均股價淨值比約為 1.56~3.49 倍,以該公司 2013 年 9 月 30 日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告之股東權益 1,451,768 仟元
及擬上市掛牌股本 630,403 仟元計算之每股淨值 23.03 元為基礎計算,價格區間約為 35.93~80.37 元。惟成本法並未考量公司成長性,且成本法較常用於評估資產投資較高的公司及傳統產業類股或公營事業等,故擬不以此法來計算承銷價格。
(3)現金流量折現法
在股價評價方法選擇上,考量現金流量折現法因需推估公司未來數年之盈餘及現金流量作為評價之基礎,然而預測期間長,推估營收資料之困難度提高,不確定性風險相對高,亦不能合理評估公司應有之價值,故不予以採用
(二)發行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
茲就該公司與採樣同業公司立x、致新及通嘉之財務狀況、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分析列示如下:
1.財務狀況
單位:%;次
分析項目 | 年度 公司 | 2010 年度 | 2011 年度 | 2012 年度 | 2013 年 前三季 | |
財 | 矽力杰 | 135.62 | 112.53 | 14.61 | 10.79 | |
務 | ||||||
立x | 28.67 | 25.15 | 24.52 | 27.69 | ||
結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
致新 | 22.04 | 18.56 | 26.78 | 30.40 | ||
構 | ||||||
通嘉 | 18.19 | 13.42 | 12.91 | 20.12 | ||
(%) | ||||||
矽力杰 | 624.85 | 556.29 | 652.67 | 879.48 | ||
償 | 流動比率 | 立x | 281.32 | 312.59 | 325.40 | 271.87 |
致新 | 346.48 | 408.19 | 296.49 | 255.17 | ||
債 | ||||||
通嘉 | 515.19 | 699.19 | 748.64 | 478.38 | ||
能 | ||||||
矽力杰 | 475.16 | 502.62 | 530.69 | 650.49 | ||
力 | ||||||
立x | 211.99 | 241.55 | 259.11 | 207.73 | ||
(%) | 速動比率 | |||||
致新 | 264.58 | 331.68 | 254.33 | 225.46 | ||
通嘉 | 468.43 | 626.86 | 667.47 | 414.55 | ||
矽力杰 | 24.44 | 19.17 | 12.13 | 11.12 | ||
經 | 應收款項週轉率 | 立x | 6.64 | 5.77 | 5.81 | 5.29 |
致新 | 4.04 | 3.69 | 3.98 | 3.87 | ||
營 | ||||||
通嘉 | 7.28 | 4.97 | 6.56 | 5.45 | ||
能 | ||||||
矽力杰 | 4.09 | 4.46 | 4.44 | 3.24 | ||
力 | ||||||
立x | 4.58 | 4.25 | 4.38 | 5.07 | ||
(次) | 存貨週轉率 | |||||
致新 | 4.16 | 3.83 | 4.08 | 4.80 | ||
通嘉 | 6.67 | 5.20 | 5.50 | 4.45 |
資料來源:各公司之財務比率係取自各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及公開資訊觀測站資訊。
該公司 2010~2012 年度及 2013 年前三季負債比率分別為 135.62% 、 112.53%、14.61%及 10.79%,2011 年度負債比率較 2010 年度下降,主要係因該公司 2011 年度發行可轉換特別股及辦理現金增資充實營運資金,使帳上現金水位提升,總資產大幅增加所致;2012 年度負債比率大幅下降,主要係該公司於 2012 年 8 月 1 日將過往發行之可轉換特別股全數轉換為普通股,使 2012 年底原
帳列特別股負債之金額大幅減少降低負債總額所致;2013 年前三季主係該公司營運及稅前淨利持續成長,使現金資產持續增加,致負債比率較 2012 年度降低至
10.79%。與採樣同業相較,該公司 2010 及 2011 年度之負債比率均高於採樣同業,2012 年度之負債比率則低於立錡及致新,高於通嘉,2013 年前三季則低於所有採樣同業。2010 及 2011 年負債比率較高,主要係該公司於 2008 年 2 月成立,營運之初尚屬業務拓展期,有大量資金需求,故主要以發行可轉換特別股籌措營運資金。由於該公司可轉換特別股具贖回權(無法免除支付現金或金融資產予持有人之義務),故依中華民國財會公報第三十六號規定,需將可轉換特別股之轉換選擇權與主債務分離,分別帳列資本公積及特別股負債,致其負債比率偏高。惟隨著該公司 2012 年新產品開發及業務拓展效益顯現,營收規模快速成長,加上可轉換特別股已全數轉換為普通股,其財務狀況亦隨營運規模擴大已漸趨健全,財務狀況已漸獲改善。
該公司 2010~2012 年度及 2013 年前三季之流動比率分別為 624.85%、 556.29%、652.67%及 879.48%。2011 年度流動比率較 2010 年度下降,主要係該公司 2011 年度發行可轉換特別股,使帳上現金水位增加,但因期末尚有待繳之
應收股款,致其他應收款較 2010 年度增加。另 2011 年度該公司尚處營運成長初
期,應收款項餘額、應付帳款及應付費用餘額亦同步增加,另 2011 年 12 月該公司與 MPS 針對專利侵權訴訟進行和解並提列和解金負債,使其他應付款較 2010年底增加。因 2011 年度流動負債增加幅度大於流動資產,致 2011 年度流動比率較 2010 年度下降。2012 年度隨該公司營收大幅成長,致現金、應收款項及存貨增加,使得 2012 年度流動比率較 2011 年度上升。2013 年前三季該公司因營收及
獲利仍持續成長,故流動資產隨現金部位大幅增加,致流動比率較 2012 年度上
升至 879.48%。與採樣同業相較,該公司 2011 及 2012 年度流動比率僅低於通嘉,其餘年度均高於採樣同業。
該公司 2010~2012 年度及 2013 年前三季之速動比率則分別為 475.16%、 502.62%、530.69%及 650.49%。2011 年度速動比率較 2010 年度略微增加,主要係 2011 年度因發行可轉換特別股及辦理現金增資,致流動資產金額大幅增加,
又因營運規模成長,應收、應付及存貨等科目餘額同步增加,惟 2011 年度存貨佔流動資產比重下滑,致速動比率較 2010 年略微提升。2012 年速動比率稍微上升,主要係 2012 年度該公司營運規模大幅成長,致現金及應收款項隨之增加所致。2013 年前三季該公司因營收及獲利仍持續成長,故速動資產隨現金部位大幅增加,致速動比率較 2012 年度上升至 650.49%。與採樣同業相較,2011~2012 年度僅低於通嘉,而高於其他採樣同業,2013 年前三季則高於其他採樣同業,顯示該公司資金應變能力尚屬允當,尚無異常之情事。
該公司 2010~2012 年度及 2013 年前三季應收款項週轉率分別為 24.44 次、
19.17 次、12.13 次及 11.12 次,呈現下滑趨勢,主要係因 2010 及 2011 年度該公司出貨與代理商之交易條件多為預收貨款,2012 年度隨該公司銷售與知名大廠之比例增加,其交易條件多為月結,致應收款項也相對增加,致該公司應收款項週轉率由 2011 年之 19.17 次下降至 2012 年之 12.13 次。2013 年前三季應收款項週轉率較 2012 年度下降,主要係 2011 年度銷貨交易條件多為預收貨款,使 2011 年度合併應收款項基期較低,致 2013 年前三季平均合併應收款項總額較 2012 年度大幅成長,使 2013 年前三季之應收款項週轉率較 2012 年度下滑。與採樣同業相較,該公司之應收款項週轉率均高於採樣同業,整體而言,顯示該公司之應收款項管理情形尚屬良好。
在存貨週轉率方面,該公司 2010~2012 年度及 2013 年前三季之存貨週轉率
分別為 4.09 次、4.46 次、4.44 次及 3.24 次,存貨週轉天數分別為 89 天、82 天、 82 天及 113 天,該公司 2010 年至 2011 年度之存貨週轉率逐年上升即存貨週轉天數逐年減少,主要係營業成本隨營業收入成長而增加,又期末存貨庫存皆維持在政策水平下,使營業成本成長幅度大於期末存貨成長幅度所致;2012 年度則未有重大之變動;2013 年前三季存貨週轉率下降至 3.24 次,存貨週轉天數上升至 113天,係因隨該公司銷售規模擴大,為避免市場供應短缺之影響,存貨安全庫存拉高至 1.5~2 個月,其中為因應新產品(LED 照明及智慧型手機等應用產品)較大之市場需求,其安全庫存均為 2 個月以上,加上製成品存貨從晶圓下單、封測廠作
業至製成品完成約需耗時 90~150 天,故使 2013 年 9 月底期末存貨金額較 2012 年
底大幅增加,致存貨週轉率較 2012 年度下降至 3.24 次。
與採樣同業相較,2010 年度均低於採樣同業,2011 及 2012 年度則高於立錡及致新,主要係該公司處於高度成長階段,為因應成長需求,量產產品維持 1.5個月之庫存,故其存貨週轉率較立錡及致新高;2013 年前三季度則均低於同業。
2.獲利能力
單位:新台幣仟元;每股元;%
分析項目 | 年度 公司 | 2010 年度 | 2011 年度 | 2012 年度 | 2013 年 前三季 |
營業收入 | 矽力杰 | 210,784 | 479,003 | 1,370,549 | 1,415,937 |
立x | 12,141,400 | 11,115,270 | 11,272,708 | 8,236,418 | |
致新 | 5,013,369 | 4,759,087 | 4,665,593 | 2,964,742 | |
通嘉 | 1,242,042 | 973,660 | 1,082,371 | 790,161 | |
營業利益 | 矽力杰 | (50,854) | (13,857) | 399,160 | 349,226 |
立x | 2,309,984 | 1,729,974 | 1,905,016 | 1,229,545 | |
致新 | 1,015,584 | 717,658 | 794,342 | 433,534 | |
通嘉 | 281,519 | 137,661 | 136,482 | 90,719 | |
稅前純益 | 矽力杰 | (64,713) | (82,579) | 387,674 | 347,862 |
立x | 2,410,678 | 1,771,580 | 1,899,529 | 1,265,797 | |
致新 | 898,753 | 784,611 | 769,535 | 485,775 | |
通嘉 | 274,420 | 154,321 | 147,413 | 107,687 | |
每股稅後盈餘(元) | 矽力杰 | (7.50) | (8.12) | 11.52 | 6.37 |
xx | 14.60 | 10.31 | 11.48 | 7.12 | |
致新 | 9.50 | 8.12 | 8.29 | 4.94 | |
通嘉 | 6.35 | 3.19 | 2.76 | 1.94 | |
股東權益報酬率(%) | 矽力杰 | - | - | 82.23 | 37.31 |
xx | 39.52 | 25.86 | 27.71 | 22.17 | |
致新 | 20.78 | 17.48 | 17.48 | 13.99 | |
通嘉 | 24.61 | 12.41 | 10.85 | 10.24 |
資料來源:各公司係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
公司擁有自有半導體製程技術及元件技術、自有封裝設計及製程技術、自有測詴開發技術,能開發出更高電壓及更大電流的晶片,能把晶片面積縮的更小,使產品具備高附加價值、高整合、高效率、體積小、易使用及節能等特點,可降低用戶整體方案成本,因此該公司在成立短短 5 年內迅速拓展市占率與獲得知名大廠採用,使該公司在業務拓展方面獲得相當助益,亦在同業中擁有相當之競爭
優勢與市場地位。
該公司 2010~2012 年度及 2013 年前三季之營業收入分別為 210,784 仟元、
479,003 仟元、1,370,549 仟元及 1,415,937 仟元,呈現逐年成長趨勢,2011 年度較
2010 年度成長 127.25%,主要係 2011 年該公司積極佈局消費性電子產品市場,積極推廣多項產品,如機上盒、行動電源及電視機等,成功以更多元化產品線切入不同應用領域,成為中國消費性電子大廠之供應鏈,利用貼近世界工廠-中國的地理優勢,與各終端應用產品製造商緊密合作,即時且充分掌握客戶及市場訊息,因而使營業收入大幅成長。2012 年度及 2013 年前三季該公司除繼有市場仍延續其產品線增加及其應用產品需求外,於工業用產品領域成長迅速,電源管理 IC 成功獲得固態硬碟等知名大廠青睞及 LED 照明電源管理 IC 獲得國際知名大廠使用,致 2012 年及 2013 年前三季均較去年同期大幅成長 186.13%及 51.24%。
另與同業公司相較,該公司 2010~2012 年度及 2013 年前三季營業收入成長率均優於同業公司,主要係因該公司主要新產品和營運偏重於開發新興應用產品如 LED 照明、固態硬碟、智慧手機、平板電腦和機上盒等消費性電子產品等,而各該同業則偏重於資訊產品,近年度受資訊產品市場成長趨緩之影響,同業營收成長率呈現趨緩趨勢。整體而言,在該公司持續推出新產品、全球景氣回升及大陸內需市場擴大下,2010~2012 年度及 2013 年前三季營業收入均能持續穩定成長,其營業收入變化情形尚屬合理。
該公司 2010~2012 年度及 2013 年前三季之營業利益分別為(50,854)仟元、 (13,857)仟元、399,160 仟元及 349,226 仟元,其營業利益率分別為(24.13)%、 (2.89)%、29.12%及 24.66%,該公司 2010~2011 年度之營業利益為負值,主要係因該公司於營運初期業務量未達經濟規模,加上開發新產品所投入之大量研發人力及開發新市場所產生之銷售費用,致產生營業虧損;2012 年度隨著消費性電子及工業用產品等利基型產品市佔率之提升,營收擴增產生規模經濟,在成本、費用控管得宜下,營業利益率提升至 29.12%。2013 年前三季因銷售費用隨公司營業規模擴增而增加,且營業毛利率下降,致營業利益率因而下降至 24.66%。與同業相較,2012 年度及 2013 年前三季之營業利益率均優於採樣同業。
該公司 2010~2012 年度及 2013 年前三季純益率分別為(30.70)%、(17.24)%、 28.29%及 24.57%,每股盈餘分別為(7.50)元、(8.12)元、11.52 元及 6.37 元。由於該公司 2010 及 2011 年度營運呈現虧損狀況,稅前純益及稅後純益皆為負數,然
2012 年隨營收規模快速成長,使得稅前純益及每股盈餘亦表現良好。與採樣同業相較,2010 及 2011 年度之稅前純益及每股盈餘皆低於採樣同業,2012 年度貣除 2013 年前三季之每股盈餘低於立錡外,其餘則皆高於採樣同業。
該公司 2010 及 2011 年度之股東權益淨額與稅後淨利均為負值,主係該公司於營運初期並無獲利產生所致,故不予計算股東權益報酬率;2012 年度貣該公司因營業規模與業務拓展均有顯著成果,故 2012 年度轉虧為盈,加上該公司已發
行之可轉換特別股於 2012 年度全數轉換為普通股,使股東權益淨額轉正,故 2012 年度之股東權益報酬率提升至 82.23%;2013 年前三季之股東權益報酬率下降至 37.31%,係因 2012 年度股東權益淨額已非負值,故 2013 年前三季平均股東
權益較 2012 年度大幅成長,致 2013 年前三季股東權益報酬率較 2012 年度降低。
與採樣同業相較,該公司 2010 及 2011 年度因股東權益淨額及稅後淨利均為負值,故無法與採樣同業相互比較,2012 年度及 2013 年前三季則係高於所有採樣同業。整體而言,該公司最近三年度及 2013 年前三季之股東權益報酬率變動並無異常之情事。
3.本益比之比較分析
單位:新台幣元;倍
公司 | 期間 | 每股盈餘(元) | 平均收盤價(元) | 平均本益比(倍) |
xx (6286) | 2013 年 8 月 | 11.47 | 148.00 | 12.90 |
2013 年 9 月 | 133.00 | 11.60 | ||
2013 年 10 月 | 133.14 | 11.61 | ||
致新 (8081) | 2013 年 8 月 | 6.64 | 90.70 | 13.66 |
2013 年 9 月 | 88.10 | 13.27 | ||
2013 年 10 月 | 80.07 | 12.06 | ||
通嘉 (3588) | 2013 年 8 月 | 2.36 | 47.45 | 20.11 |
2013 年 9 月 | 44.25 | 18.75 | ||
2013 年 10 月 | 39.14 | 16.58 |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資訊觀測站。註 1:平均本益比=平均收盤價/每股盈餘。
註 2:同業公司每股盈餘係以最近四季稅後純益除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各家公司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之資本額計算。
註 3:平均收盤價係以每日收盤價格平均計算,股價已依除權息之權值調整。
由於該公司未掛牌,故無平均收盤價,無法計算平均本益比,亦無法與同業進行比較。
(三)所議定之承銷價若參考財務專家意見或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應說明該專家意見或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無。
(四)發行公司於興櫃市場掛牌之最近一個月平均股價及成交量資料
該公司係經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輔導滿六個月後送件申請股票第一上市,並未登錄興櫃市場,故無該公司興櫃股票價量資料。
(五)證券承銷商就其與發行公司所共同議定承銷價格合理性之評估意見
x證券承銷商經參酌採樣同業公司、上市(櫃)半導體類股及上市(櫃)大盤之最近三個月本益比,且考量該公司之獲利能力、產業未來發展前景及股票流動性等因素,與該公司共同議定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 140 元尚屬合理。
發行公司: | Silergy Corp. | 代表人: | xx |
主辦證券商: | 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xx籛 |
協辦證券商: | 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xxx |
協辦證券商: |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魏寶生 |
協辦證券商: | 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xxx |
協辦證券商: | 台灣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xxx |
【附件二】律師法律意見書
外國發行人 Silergy Corp. (矽力杰股份有限公司,下稱「Silergy」)本次為申請股票第一上市,向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申請,經本所採取必要審核程序,特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審查有價證券上市作業程序」等相關規定,出具本律師法律意見書。。
經本所:(1)踐行必要審核程序;(2)參酌英屬開曼群島律師事務所 Walkers 香港分所就適用英屬開曼群島法令之相關事項所進行之查核及出具之法律意見書;(3)參酌中國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就適用中國法令之相關事項所進行之查核及出具之法律意見書及法律查核報告;(4)經實地瞭解,與 SILERGY 及相關公司董事、經理人及相關人員面談或舉行會議或進行電話討論,蒐集、整理、查證 SILERGY 及相關公司之公司議事錄、重要契約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及(5)依據 SILERGY、SILERGY 之董事、總經理、經理人及持股超過 10%之股東、SILERGY 重要子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及總經理分別出具之聲明書,該公司本次向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所提出之「外國發行人申請股票第一上市法律事項檢查表」所載事項,並未發現有違反法令致影響股票上市之情事。
審查人: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 xxxx及xxxxx
外國發行人 Silergy Corp. (矽力杰股份有限公司,下稱「Silergy」)為股票第一上市前之首次辦理公開發行,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報事,經本所採取必要審核程序,特依
「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針對法律事項檢查表所載檢查事項,出具本律師法律意見書。
經參酌:(1) WALKERS 香港分所於西元(下同)2013 年 10 月 22 日就英屬開曼群島法令出具之法律意見書;(2) 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於 2013 年 10 月 18 日出具之中國法律意見書及中國法律盡職調查報告;(3) Silergy 於 2013 年 10 月 21 日出具之聲明書;(4) Silergy 之董事、總經理、經理人及持股比例達 10%以上之股東於 2013 年 10 月 16 日及 10 月 21 日分別
出具之聲明書; (5) 矽力杰半導體技術(杭州)有限公司於 2013 年 10 月 21 日出具之聲明書;
(6) 矽力杰半導體技術(杭州)有限公司之董事、監事、總經理及持股比例達 10%以上之股東於 2013 年 10 月 21 日出具之聲明書;及(7) 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 2013 年 10 月 22 日出具之確認函,並根據本所之查核結果,且基於填具之「外國發行人首次辦理股票公開發行法律事項檢查表」所述之前提假設、查核標的、查核方式及不表示意見事項之說明,依本律師意見,截至 2013 年 10 月 7 日止,Xxxxxxx 本次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之法律事項檢查表所載事項,並未發現有重大違反上揭法令致影響公開發行有價證券之情事。
審查人: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 xxxx及xxxxx
【附件三】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總結意見
x承銷商經綜合評估該公司之產業狀況及營運風險、業務狀況、財務狀況以及就發行公司註冊地國與主要營運地國之總體經濟、政經環境變動、外匯管制、租稅及相關法令等風險事項,並就不宜上市條款進行查核,認為該公司符合上市標準,故推薦其股票申請第一上市。
審查人: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xx籛
Silergy Corp.(中譯:矽力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矽力杰」或「該公司」)本次為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7,441,000 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 10 元整, 發行總金額新台幣 74,410,000 元整,依法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臺灣證券交易所提出申報。業經本承銷商採用必要之輔導及評估程序,包括實地了解該公司之營運狀況,複核該公司最近三年度及本年度截至最近期財務報表,與該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其他相關人員面談或舉行會議,蒐集、整理、查證及比較分析相關資料等,予以審慎評估。特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應行記載事項要點」及「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之評估查核程序」規定,出具本承銷商總結意見。
依本承銷商之意見,該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符合「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相關法令之規定,暨其計畫具可行性及必要性,其資金用途、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亦具合理性,暨投資人應考慮之風險因素,已詳述於貳、外國發行人所屬國、主要營業地及上市地國之總體經濟概況、相關法令、匯率政策、相關租稅及風險因素等問題之說明分析。
審查人: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xx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