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3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提示:
⚫ 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对 2020 年度“三改”专项行动中村改造和工程项目建设区域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诸政发 2020 8号文)规定要求,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诸暨兴大豪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诸暨市浣东街道浣东工业园区内的厂房被列入征收范围,公司与诸暨市房屋安置所签署了《诸暨市 2020 年度“三改”专项行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预计将获得搬迁补偿款共计 4702.08 万元人民币。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一、本次交易概述
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和总体规划,拟就公司子公司诸暨兴大豪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诸暨市浣东街道浣东工业园区的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征收,拆迁总价款合计 4702.08 万元人民币。
2020 年 7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议案》,同意与诸暨市房屋安置所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草案的主要条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月 31 日,公司代表与诸暨市房屋安置所正式签署了《诸暨市 2020 年度“三改”专项行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协议编号农投(浣企)00-0000000 号。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搬迁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
甲方:诸暨市房屋安置所
乙方:诸暨兴大豪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二)征收范围
诸暨兴大豪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诸暨市浣东街道浣东工业园区内的房屋 12986.98 平方米及附着物、机器设备、绿化等。
(三)征收补偿
x次实行货币补偿,根据依法按程序选定的评告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和房屋征收补偿有关规定,被征收单位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附属物合计补偿款总额为人民币合计 47,020,802 元。
(四)拆迁安置
根据区政府相关规定,对乙方采取货币安置补偿方式,签约后由乙方自行安置。
(五)付款方式
在协议双方签字生效乙方搬迁腾空交付房屋后,甲方和受委托服务单位凭房屋征收工作组正(副)组长、经办人签字、乙方身份证、印章、房屋腾空验收单、土地权属证书和其他需要提供的凭证以房屋征收经费补偿单的方式将协议中规定的补偿资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产证注销
在本协议签字时,乙方应向甲方移交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件或有效
权属证明,由甲方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三、本次搬迁补偿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搬迁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均在可控范围内,公司已经于 2017 年 9月启动诸暨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详情可参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046 号),新址办公楼厂房基建部分于 2020 年 1 月完成竣工现场验收,目前诸暨原工厂的生产和库房已经整体搬迁到新生产基地,并已经开始正式生产运行。后续公司将积极与政府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妥善安排本次搬迁工作,最大程度上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协议约定的补偿款金额大于公司搬迁范围内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净额,对于上述搬迁补偿款,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后续年度经营损益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同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