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应如实填写上述信息并向乙方提供企业资质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ICP 经营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等与自身业务有关的特许经营资质)。甲方应在上述信息和资料任何一项发生变更后 5 天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因信息和身份资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及时和不完整而引发的一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