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XDTP2019-A-001
厦 门 大 学
采购项目
厦门大学人类博物馆搬迁
采购编号:XDTP2019-A-001
厦门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9年1月15日
磋商邀请
厦门大学招投标中心以磋商谈判形式就 厦门大学人类博物馆搬迁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采购编号:XDTP2018-A-007
采购项目:厦门大学人类博物馆搬迁服务
供货地点:详见招标要求
工期要求:详见招标要求
报价截止和磋商时间:2019年1月23日上午9:00
报名截至:报价人必须在2019年1月21日下午17点30(节假日除外),以邮箱方式进行报名(详见附件报名函),逾期视为放弃竞标机会。
开标地点:xxxxxxx000xxxxxxxx000x
本批采购的咨询联系人
技术需求方面请联系用户单位:孙老师 0592-2182474
磋商报名等方面请联系:苏老师 0592-2186100转604
邮箱:xxxx@xxx.xxx.xx
厦门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9年1月15日
采购项目说明及要求
一、项目说明
项目内容 |
人类博物馆思明校区文物搬迁。所搬迁文物按重量和尺寸分两部份:一般文物和大型、重型文物。一般文物搬迁到翔安校区临时库房,并安置于馆方指定位置(暂定翔安校区图书馆7楼);大型、重型文物搬迁到思明校区科艺中心地下车库临时库房。待博物馆装修好之后(预计两年左右),文物按人类博物馆的要求回迁到思明校区人类博物馆库房或安置于馆方指定展位。具体包括文物拍照、包装、运输(含往返两趟)、拆装上架、安放展位等工作内容。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1. 实施地点:从人类博物馆运至思明校区科艺中心地下车库临时库房和翔安校区临时库房,待人类博物馆装修好后,文物回迁并安放于馆方指定位置。 2. 实施时间及方式:本项目启动时间以馆方通知为准。文物回迁、入库上柜架,需待人类博物馆装修施工完成后开始进行,具体时间以馆方通知为准。 3.具体工作包括:文物拍照、文物投保、整体打包,一般文物运输、入库,大型、重型文物(包括船棺、铁锚、石碑石刻、铁炮、佛塔等)运输、入库。 |
二、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货运或物流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提供 为国有博物馆(院)类单位做过文物包装运输、搬迁及展览布、撤展的同类业绩一份(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须提供2015、 2016 年、2017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5、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包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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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
约99.5万元(含保费)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统一的现场勘察,由投标公司自行踏勘。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
投标人还应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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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搬迁工作流程方案 |
投标人提供文物搬迁工作流程方案:
(二)现场操作流程:文物点交包装、清单登记、装箱转运、装车运输、卸车转运、入库上柜架操作流程等。 |
文物搬迁包装方案 |
投标人根据文物的种类及特性提供含“陶瓷类、金属类、玉器类、纸质类、漆木类大型石构件”等内容的包装方案,包装方案应针对文物的材质、形状、特点、包装防护等因素制定。 |
文物搬迁运输方案 |
投标人根据文物的运输过程及场景提供含“室内运输(上下柜架、上下楼、过道拐角)、室外运输(路线规划【常规线路、备用路线】,运输时间安排)”内容的运输方案。运输方案应明确文物的运输路线、运输时间、摆放、存放、堆码、场地的封闭等运输操作规范及保障措施。 |
文物安全保障措施 |
投标人提供安全消防保卫方案(含主管安全责任制度、文物包装、搬运、拆卸保障措施、文物转运保障措施、文物交接保障措施以及包装搬运消防措施) |
文物搬迁应急预案 |
投标人提供文物搬迁应急预案(含包装应急预案、运输应急预案、临时紧急任务应急响应预案、上架应急预案、文物破损后修复应急预案等内容)。 |
文物搬迁、仓储保险承诺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文物搬迁、仓储保险及文物保险承诺书》; |
三、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人类博物馆文物装箱运输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主要数据:
本项目搬迁约1万余件藏品,分类包括铜器、金银器、铁器、其他金属器、陶器、瓷器、玉器、石器、石刻石雕、漆木器、绘画、书法、拓片、珐琅器、骨角牙器、纺织(绣)品、神像等。文物形态复杂,有平面文物、立体文物、异形文物,其长短不一,大小不一,轻重不一,质地不一,项目涉及文物数量多,规模大,种类复杂,专业性强。
(三)工作阶段、预计时间
第一阶段:文物搬出整体打包运输。预计工作时间:60天(非延续性)。
第二阶段:文物回迁入库、核对上架。预计工作时间:60天(非延续性)。
(四)文物搬迁技术要求
1.对人员的要求:文物搬迁需要我馆工作人员与藏品承运公司之间密切协作。藏品承运公司人员必须熟知馆藏各质地文物的属性,熟练掌握文物包装的专业技术要求,具有丰富的藏品包装运输经验,承担过国内外文博类文物包装运输任务,现场应变能力强,能根据文物的实际状况制定相应的包装方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
2.对文物包装的要求:因为文物类别复杂,形体不一,材质各异,重量不等,因此不同的文物应根据其形状、大小、特点,采取不同的包装方式。内包装材料符合国际通用标准,材质细密、柔软,化学性能稳定,耐低温、防水绝缘、有弹性,不会对文物造成损害;外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际运输标准,材质具有牢固、防水、抗震、方便运输等特点,箱壁以减震材料为衬垫,内部填充物须为质地柔软、无污染、易塑形的环保材料。
3.文物要开始打包前,要由承运公司作好每件藏品依照保险理赔的要求(如正反面或特殊角度)拍照留证,照片由馆方和司方各保留一份。作为文物破损前、后形状的对比,以备文物保险理赔提供依据。
4.对运输工具的要求:文物运输工具必须以保障文物安全为前提。库房内转运使用专用的转运小轮车;室外转运使用手动液压升降机或液压叉车;远距离运输必须使用全封闭厢式货车,车内应装有温、湿度控制设备、防火、保温夹层,根据文物需要确保恒温恒湿;配备液压升降板,减少文物包装箱垂直移动的悬空距离;配备气垫防震装置和牢固锁具装置,保证文物包装箱在运输过程中的牢固、稳定。
5.对文物安防的要求:在搬迁的过程,文物安防措施必须严格到位。提前制定严密的包装运输方案和应急预案,确定专人负责;提前勘察制定安全的运输路线。
6.与校保卫处、校后勤集团协调搬运时的安全保障措施(是否需要临时的交通管制)和保证不得损坏公共场地和设施(如草地、路面、绿化树木)等。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恢复原貌。
(五)文物包装与装箱要求
文物包装整体要求:结构合理、材料环保,确保文物安全;包装时应注意对文物内部结构、质地及表面层的保护;文物包装应做到防水、防潮、防霉、防虫、防震、防尘和防变形;内包装箱、特殊外包装箱应根据文物的质地、外形、尺寸、包装运输条件进行设计;包装箱外形尺寸应符合GB/T 1647l一2008的要求;重量超过100 kg的装有文物的包装箱,在进行移动的过程中,应使用机械设备。起重、搬运设备的承载重量不应超过设备设计能力的50%。具体要求如下:
1、包装材料主要分为:表面防护包装材料,阻隔、防震与缓冲包装材料,箱体包装材料三类。
(1).表面防护包装材料应使用对文物无污染、柔软的材料,如:绵纸、无酸纸、浅色纯棉制品。
(2).包装容器内部应采用无污染的包装材料,不宜使用会排放有害介质的材料。如:聚乙烯吹塑薄膜应符合GB/T 4456的要求;溶剂型木器涂料面漆应符合GB 1858l的要求。可使用硝基类、聚氨酯类面漆,不宜使用酸固化涂料、不饱和树脂涂料;海绵应符合GB/T 18944.1—2003的要求;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应符合GB/T 10802—2006的要求。
(3).箱体材料不应由于材料变形而导致文物损坏。文物包装箱用木材应在保证包装箱强度的前提下,根据合理用材的要求,选用适当的树种,主要受力构件应以落叶松、马尾松、紫云松、xx、榆木等为主。也可采用与上述木材物理、力学性能相近的其他树种。木材质量应符合GB/T 7284的要求,其中滑木、枕木、框架木及内包装板选用一等材,外包装板选用二等材。箱板、箱档木材含水率一般为8%~20%,滑木、枕木及框架木含水率一般不大于25%。天然木材必须经过熏蒸处理。胶合板应符合GB/T 9846.3—2004的要求。甲醛释放量应符合GB 18580的要求。纤维板应符合GB/T 12626的要求。甲醛释放量应符合GB 18580的要求。瓦楞纸板应符合GB/T 6544中优等品的要求。
2、制箱要求
包装箱应具有较强的防震、防冲击、抗压、防潮、防水、防虫、防尘、防变形、保温和阻燃性能;箱体设计必须能够承受运输中的多次搬运以及环境的复杂变化;根据文物的质地、外形、尺寸、包装运输条件,制作内包装箱、外包装箱;直接盛装文物的包装箱,其箱体内部与文物应留有不小于5 cm的空间,以便充填缓冲材料。箱体四壁的边沿结合处,连接固定时应在缝隙间填装防水密封胶,以确保木质外包装箱的整体防水性能;箱盖处安装时加装密封条,当箱盖关闭时,起到密封及防水作用;外包装箱表面不应有突出的锁扣等装置,以避免箱体移位时发生拉挂等现象,影响箱体安全;外包装箱应有明确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并标明箱号。
(1).外包装箱箱体材料的选择按文物重量可分为以下三类:
①文物重量≤100 kg,用细木工板(厚度≥12 mm)制作箱体四壁和顶部,用胶合板(厚度≥18 mm)制作箱底,用胶合板(厚度≥18 mm)制作箱档。
②文物重量在100 kg~250 kg,用胶合板(厚度≥12 mm)制作箱体四壁和顶部,用胶合板(厚度≥18 mm)制作箱底,用胶合板(厚度≥18 mm)制作箱体四壁和顶部箱档,用胶合板(厚度≥36 mm)制作底部箱档。
③文物重量在250 kg~500 kg,用胶合板(厚度≥18 mm)制作箱体四壁和顶部,用胶合板(厚度≥30 mm)制作箱底,用胶合板(厚度≥18 mm)制作四壁和顶部箱档,用胶合板(厚度≥36 mm)制作底部箱档。
(2).内包装箱箱体材料的选择按文物重量可分为以下三类:
①文物重量≤30 kg,用瓦楞纸箱做内包装盒。应符合GB/T 6543—2008的要求,单瓦楞纸箱应使用BS一1.4类或以上等级,双瓦楞纸箱应使用BD一1.3类或以上等级。
②文物重量在30 kg~50 kg,用胶合板(厚度≥12 mm)做内包装盒,胶合板所制作的板面之间用木螺钉连接。
③文物重量≥50 kg以上,用胶合板(厚度≥18 mm)做内包装箱,胶合板所制作的板面之间用乳胶黏结,加木螺丝钉紧固。
(六)防护包装要求
1.防震包装。在文物与包装箱体内部各面和内、外包装箱之间衬垫防震缓冲材料,防震缓冲材料应紧贴(或紧固)于文物和内包装箱或外包装箱内壁之间。缓冲材料应质地柔软,宫有弹性,不易疲劳变形、虫蛀及长霉。
2.防潮包装。防潮包装应符合GB/T 5048的要求。
3.防水包装。防水包装应符合GB/T 7350的要求。
4.防霉包装。防霉包装应符合GB/T 4768的要求。
(七)包装场地要求
1.包装场地应设在室内,相对宽敞。
2.文物、包装材料应摆放有序。
3.包装场地应封闭,易于对出入人员的管理,并有一定的保卫措施或人员。
4.室内包装场地应有环境控制系统,应保持在适宜于文物包装、存放的环境下。
(八)装箱要求
1.文物包装时,应确保周围环境和文物包装箱内清洁、干燥、无有害介质。
2.文物表面可根据需要包裹一层表面防护包装材料。
3.选用适当的包装方法将文物水平放置在内包装箱内,并予以紧固。体量较大的文物,将其直接固定在特殊外包装箱内,并进行防震包装。
4.文物上可移动的附件原则上应分开单独包装,但应装在同一个包装箱内,并固定在适当的位置。成套的(由多件组成的)文物无法装入同一个包装箱内的,以个体为单位独立包装,并写明编号,以方便查找。
5.文物装箱后,其包装箱的重心应尽量靠下居中。
6.将若干个内包装箱按照较重文物在下,较轻文物在上的原则依次码入外包装箱内。内包装箱不应与外包装箱直接接触,在各箱体间应留有一定的空隙以便放置防震缓冲材料。
7.用防震缓冲材料填实空隙、固定、放入此箱文物清单,最后封箱。
8.配合馆方工作人员作好装箱清单登记工作,在双方确认无误后封箱并贴好密封条。
9.存放、堆码载荷的安全要求
10.文物不得露天存放。
11.文物外包装箱堆码不得超过两层。
12.堆码时应注意将体量大的文物包装件放置在下层,体量小的文物包装件放置在上层。
(九)文物运输和装卸要求
1.运输车辆:
运输车辆均为特制的全封闭车厢,配备气垫“减震”系统、温湿度控制装置、车辆尾部自动升降板、车内消防设备,能够保证文物装卸运输的每一个环节的安全与可靠。
运输车辆具备自带发动机的温湿度控制系统,可以为箱体提供不间断的动力,不会因车辆停泊,加油等情况而停止工作。对于不同文物运输的要求,车辆可以提前开启车内温湿度控制系统,以保证文物运输所需的温湿度环境。
车辆的“减震”系统,不单是指让车厢振动幅度减小,而是把振动的能量吸收,减少车身振动的次数,保持车辆的平稳移动,防止出现车厢侧倾,晃动等情况的出现,能够保证文物在移动中的安全。
运输车辆长年运用在大型文物展览项目操作中,能充分保证文物运输安全且适合馆藏物品的移动和装卸。
2.使用的装卸设备:滑轮板车、微型吊机、手动液压升降叉车、室内龙门吊、液压叉车、液压电子称、电动液压升降叉车。
3.使用保护展品的材料:专业吊装带、包装带、毛毯。上述吊装装卸设备,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文物安全需要。
具有自己成熟、完善的国际和国内的运输代理网络,能保证文物运输的迅速和安全。具备先进的运输行业车辆监控调度系统,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和反映货物的状态信息。
运输车辆需符合文物安全运输要求,需配有减震气垫、温控设备及电动升降尾板等专业运输设备。
包装运输操作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物包装运输规范》(文号:GB/T 23862-2009)的规定要求,文物包装材料须符合《馆藏文物包装材料 无酸纸质材料》(文号:WW/T 0077-2017)的规定要求。
(十)藏品开箱及上架要求
1.藏品开箱
在第一阶段文物迁出之时,除大型、重型文物(包括船棺、铁锚、石碑石刻、铁炮、佛塔等)外,其余藏品箱暂不开箱查验,待本馆装修改造工程完成、文物回迁工作完成后,需要进行开箱查验。
在新馆库房改造完成之前,若有馆方临时举办展览,需要打开部分藏品箱的情况,乙方需安排专人配合本馆藏品保管人员临时开箱拿取藏品。
2.藏品杀菌
藏品箱开箱查验无误后,结合人类博物馆需求,根据不同文物类别要求,对文物进行初步无损杀菌灭虫处理。
3.藏品上柜上架
在对文物进行灭菌杀虫处理后,要根据藏品保管员的要求,分门别类地放置于各库房的相关柜架中。
4.仓库货架
临时仓库中摆放文物的货架需由得标公司提供,货架需达到相应的环保、承重要求,同时方便装卸。
(十一)人员要求
投标方应有足够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员提供优质服务,配备专职业务人员监装、跟车,以更好地保证有能力完成运输任务,保证为采购人提供优质、良好的服务。
1.驾驶员:具有行驶资格并具有五年以上驾龄,有驾驶文物运输车辆经验;
2.包装、装卸人员:参加过文物专业包装业务培训,具有熟练、专业的文物包装、装卸经验和技能;
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配备足够技术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技术人员符合相关要求。
所有参与的工作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工作人员。所有参与工作人员应无犯罪记录,并与甲方签署保密协议,中标单位需对其工作人员提供担保。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十二)材料、工具的要求
运输设备、专用工具等应符合国家文物运输和保管等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参照《文物运输包装规范》文件操作执行。
(十三)操作风险防范
1.第一步,为等级文物办理保险:文物包装、运输、布撤展过程保险由中标人以不低于保额 3000 万元的标准购买,即全部搬运文物的“钉到钉”商业保险(全额、全险种、无免赔)。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文物启运前出示保单原件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该项目运输、装卸、布撤展等全程的文物安保工作由中标方负责。
参考福建省博物馆的保额:一级文物100万元/件,二级文物50万元/件,三级文物30万元/件。
2.第二步,按人类博物馆要求,为部分一般文物办理保险:文物包装、运输装卸、仓储、拆包装过程保险由中标人购买;如在搬迁途中和整理、入库过程中,出现丢失需按文物估价给予赔偿;如出现文物受损,则需要和馆方协商修复的方案并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文物启运前出示保单原件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中标人应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能够保证文物的安全性,并承担文物安全问题方面的有关责任;要求投标人经济承受能力强,与有关保险单位密切联系,能正常应对因发生事故、事件造成经济损失后的赔偿问题。
(十四)工作协调要求
乙方派遣专门工作小组到人类博物馆和临时库房进行实地考察,商讨文物包装、装卸及运输的细节。另外,派出有经验的督导,与人类博物馆工作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及时处理相关事宜,制定完善的运输和操作计划,经馆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协调好与各方关系,统一指挥进行操作,保证现场井然有序,安全、准时完成此项工作。
(十五)验收
乙方将文物按程序包装、装箱、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配合甲方工作人员开箱查验,杀菌消毒灭虫,将文物分门别类地放置于各库房的相关柜架中。配合甲方做好后续文物藏品工作服务,配合甲方工作人员对其进行现场查验。
(十六)售后服务
响应时间:投标方应承诺在质保期内提供7*24响应服务。在合同履约期间,并在接收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回应,48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四、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一)实施时间与地点:
1.实施时间及方式:本项目启运时间以馆方通知为准。文物整体打包,文物运输,文物入库,大型、重型文物(包括建筑构件、麻石柱础、石碑石刻、铁轨、枕木、铁炮、城墙砖等)运输。
2.实施地点:从人类博物馆老馆文物库房运至科艺中心和翔安校区两个临时库房,待人类博物馆装修好后(预计两年左右),按甲方要求运回到指定地点以及配合甲方做好藏品的后续服务工作。
(二)中标人应在中标后按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供相应的《文物搬迁保险及文物保险》保单给采购人备案,并提供原件核实后,方可执行本项目,如未按要求提供,由采购人上报采购监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中标人在本项目执行期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未按承诺的时间响应并执行的,一次扣除合同金额的1%,二次扣除合同金额的2%,三次及以上的扣除所有后续服务保证金。
(四)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定义
(1). “采购人”详见磋商邀请
(2). “磋商货物”指本磋商谈判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
(3). “服务”指本磋商谈判文件所述磋商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4).“潜在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5).“磋商供应商”指接受谈判小组邀请获得竞争性磋商谈判文件并参加磋商的单位。
(6).“成交供应商”指经谈判小组审查通过,招投标中心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授予其成交合同的磋商供应商。
2、合格磋商供应商的条件
(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响应。
(2). 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否则,谈判小组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拒绝其本次响应。
3.磋商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磋商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次磋商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5.如磋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谈判文件格式填写)。
6.费用
磋商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招投标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投标中心将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潜在磋商供应商发出。收到通知的磋商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
(二)磋商程序
组建谈判小组
招投标中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谈判文件的规定,结合本磋商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磋商准备与初步评审
响应截止时间后,谈判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谈判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保证金。
在详细评审之前,谈判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谈判文件的要求。
1)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是指与磋商谈判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响应产品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谈判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响应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响应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应当交纳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人未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本文件“响应人须知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谈判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响应产品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磋商谈判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未按照磋商谈判文件规定报价的;
不符合磋商谈判文件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响应协议书的;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不符合磋商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响应截止时间后修正,但谈判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谈判文件的要求,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响应人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
响应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磋商谈判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响应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根据供应商首轮报价、技术及服务的响应情况选择供应商进入磋商谈判环节。最终入围供应商可以为一家。
谈判小组应当集中与进入磋商谈判环节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进入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初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
如果响应文件正本的内容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报价一览表响应价格与响应文件正本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响应价格为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调整后的数据应对响应人具有约束力,响应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响应将被拒绝。
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响应的澄清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谈判小组专家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响应人必须按照谈判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响应人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谈判小组可拒绝该响应。
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响应人的报价与各响应人报价的平均报价价差较大,存在明显不合理,有低于成本价或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影响公平竞争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响应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响应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可拒绝该响应。
对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
在磋商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磋商谈判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磋商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谈判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谈判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谈判小组只对实质上响应磋商谈判文件的响应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磋商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成交条件:详见评审办法。
确定成交人
谈判小组应当根据评审情况,推荐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
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并向其授予合同。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本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响应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未能提交的
采购人也可授权谈判小组按本条规定直接确定成交人。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谈判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磋商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出磋商谈判规定外,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评标过程保密
响应截止时间之后,直到授予响应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向响应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在评标期间,响应人企图影响招投标中心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响应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监督部门举报。
关于响应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响应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向监督部门反映。
采购项目废标
在评标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合格磋商供应商
采购项目废标后,谈判小组应作出书面报告。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废标后,招投标中心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响应人。
第三章、谈判文件说明
一、报价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报价邀请
2.报价一览表
3.报价人资格证明文件和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壹份;
4.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和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二、报价文件编写:
1.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中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填写报价书、报价一览表,注明提供货物的名称、数量和价格等。
2.报价文件分正本壹份和副本肆份,分别封装。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及封袋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报价文件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由投标代表签名。
4.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
5.除报价人对错处做必要的修改外,报价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抹。
6.以电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7.报价人应将文件装订成册。
三、报价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时间变更
1.报价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依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采购人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询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依法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询价文件收受人。
四、报价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报价有效期为90天。
五、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13)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14)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的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
(15)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六、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投标: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夫妻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五、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人对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九、投标保证金
本次采购须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户名:厦门大学 开户行:工行厦大支行 账号:4100021709024904620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投标保证金及采购编号,投标时以信封单独封装并在信封上注明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保证金在2019年1月21日17:30分前缴纳,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竞标。
投标保证金将由招投标中心统一按原缴交账号退还,未中标单位退还时间为中标公示无异议后的十天内,中标单位退还保证金时间为项目验收合格后的十天内。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串标等)。
九、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须向招标人交纳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在合同签订后的10天内汇入以下帐号:厦门大学 4100021709024904620 工行厦大支行。
十、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和用户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一、投标文件的装订必须采用胶订或线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第四章、谈判文件格式
格式1 报价书
致 厦门大学招投标中心
根据贵方为 (采购编号)招标项目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投标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按招标书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5份。
⑴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系统配置清单及投标价格一览表。
⑵资格证明文件
⑶按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
据此函,投标人同意遵守如下条款:
1、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相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投标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
4、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招标人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招标人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5、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编:
电 话: 传真:
投 标代表姓名,职务
投 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2 报价一览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采购编号: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制造商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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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合同包投标报价:
第2合同包投标报价:
格式3 报名函
致 厦门大学招投标中心
根据贵方为_____________(采购编号)招标项目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我单位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相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我单位确认参加贵方采购编号:___________采购投标(如有合同包,请写明要投标的合同包)。
投标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格式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 性别: 身份证号:
单位: 部门: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 期: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
格式5 投标人廉洁诚信自律承诺书
厦门大学招投标中心:
为配合加强厦门大学招投标采购活动中的廉政建设,共同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体现厦门大学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本投标人在参与贵校的修缮工程、货物与服务采购活动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作如下廉洁自律承诺:
1.不向采购人、评委和采购工作相关人员请客、送礼、行贿和送回扣,不以各种名目私下给以上人员或单位赠送有价证券和进行各种赞助,如自愿表示对学校给予其他形式优惠,将在投标书、承诺书或合同书中标明。
2.不与其他投标人串标、围标、抬标,控制投标价格等违法行为。
3.不排挤其他投标人或以不正当竞争为目的而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
4.不伪造、借用、盗用、转让、或将资质(格)借与他人参与投标。
5.不违规将中标项目转标、分标;确保项目经理在报名、资格审查、投标、开标、评标、施工过程中身份一贯制。
6.不给责任人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说情、解脱或托人说情等变相干扰公正处理。
7.自觉遵守厦门大学开标、评标现场工作纪律和采购的有关规定,不私下接触评审专家,不干扰正常的开标评标秩序。
若未履行上述承诺,自愿取消投标和中标资格、至少一年内不能参加厦门大学任何投标;造成损失的,学校保留通过法律进行追究的权利。凡属违法违纪的,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视情节进行党纪政纪处理或交由司法机关处理;凡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或影响项目进展的,由个人承担责任,并视情节接受处理。
自愿接受参与本项目招投标各方的互相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投标代表(项目经理)签名:
20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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