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飛行獎勵 指會員以所需里數積分作出兌換時,由國泰航空或夥伴機構發出的任何機票或客位提升獎勵。 「亞洲萬里通」 指由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代國泰航空與其夥伴機構共同營運的旅遊獎勵計劃。 「亞洲萬里通」服務熱線 指「亞洲萬里通」之查詢電話。 獎勵 指任何飛行獎勵及生活品味獎勵。 欺詐 指欺詐、不誠實及詐騙行為,包括但不限於:1. 故意提供錯誤資料以賺取里數積分;2. 提供虛假文件;3. 會員企圖以他人所搭乘的航班賺取里數積分或獎勵;4....
條款及細則
以下條款及細則一方面規限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與「亞洲萬里通」會員之間的合約關係。請細閱以下條文,以了解有利於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國泰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航空)及夥伴機構的責任上所受的限制及其免責事項。
釋義 | ||
飛行獎勵 | 指會員以所需里數積分作出兌換時,由國泰航空或夥伴機構發出的任何機票或客位提升獎勵。 | |
「亞洲萬里通」 | 指由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代國泰航空與其夥伴機構共同營運的旅遊獎勵計劃。 | |
「亞洲萬里通」服務熱線 | 指「亞洲萬里通」之查詢電話。 | |
獎勵 | 指任何飛行獎勵及生活品味獎勵。 | |
欺詐 | 指欺詐、不誠實及詐騙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1. 故意提供錯誤資料以賺取里數積分; 2. 提供虛假文件; 3. 會員企圖以他人所搭乘的航班賺取里數積分或獎勵; 4. 發售、交換及/或購買里數積分或獎勵,包括企圖透過網上銷售或拍賣方式發售或轉讓里數積分或獎勵;或 5. 故意從其他會員或人士的欺詐或不當行為中獲取利益。 | |
會員 | 指本身為「亞洲萬里通」旅遊獎勵計劃的會員之任何人士。 | |
「會籍年度」 | 會籍年度是由你登記成為會員當日,或於會籍延續當日起計的 12 個月。會籍年度將於每個會籍年度完結後自動延續。 | |
里數積分 | 指「亞洲萬里通」所使用之計算單位,該里數積分由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根據會員的航空旅程、所購買的服務和產品或所使用的參與服務和產品全權酌情決定給予會員。 | |
不當行為 | 指作出失德或不恰當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1. 重複申請會籍; 2. 未能遵守本條款及細則或夥伴機構的條款及細則; 3. 未能遵守國泰航空及/或夥伴機構有關旅客及行李承運之一般條款(將不時作出修訂);或 4. 企圖以欺詐方式賺取里數積分或獎勵。 | |
夥伴機構 | 指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已作出安排供會員通過使用其產品或服務而賺取里數積分之公司或機構。夥伴機構名單資料已載於 xxx.xxxxxxxxx.xxx。 | |
「兌換名單」成員,或稱之為「被提名人」 | 指會員根據下述「兌換名單」之條款予以提名因而可共享該會員以里數積分兌換之優惠的人士。 |
一般條款
1. 「亞洲萬里通」乃由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管理及營運。 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由國泰航空全權擁有,而國泰航空為一家全球性航空公司,其業務、辦公室、關聯公司及合作夥伴分佈全球各地。
2. 所有兩歲或以上人士均可加入「亞洲萬里通」,惟未成年(18 歲以下)人士必須於家長或合法監護人同意下方可加入「亞洲萬里通」。會籍不適用於公司或其他法定團體,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有權自行決定是否接納所有會籍之申請。
3. 會員將獲發一張會員卡及一個會員號碼,若會員使用該號碼或會員卡及相關之優惠,即表示已接納由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國泰航空及所有夥伴機構所訂立的「亞洲萬里通」條款及細則。
4. 「亞洲萬里通」之會籍及會員卡只供會員本人使用,並不可轉讓。會員卡屬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擁有之財物,一旦會籍被終止或在其他情況下被要求,則必須交還。若會員不正當使用會員卡或計劃優惠,包括但不限於以欺詐或不當行為使用,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有權隨時終止或暫停其會籍,或撤回有關優惠。
5. 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保留隨時更改「亞洲萬里通」計劃架構、優惠及其他項目之最終權利,包括本條款及細則,或終止「亞洲萬里通」計劃。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會致力將「亞洲萬里通」及/或本條款及細則之任何改動通知各會員,惟會員有責任留意「亞洲萬里通」計劃和本條款及細則之改動及更新。會員一經使用「亞洲萬里通」之任何設施及優惠,即表示該會員已接納任何有關之改動。因「亞洲萬里通」或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改動而導致任何損失或損毀,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國泰航空及/或夥伴機構概不負責。
6. 已完成最少一個認可飛行航段或累積最少 250 里數積分的會員將收到一張永久會員卡。如會員遺失或損毀永久會員卡,須繳付補發費用。
7. 所有 18 歲以下之「亞洲萬里通」會員將不會接獲任何推廣優惠資訊。
8. 會員有責任保護其密碼安全。若會員有意或無意間把密碼外洩引致第三者登入會員賬戶進行交易,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9. 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保留稽查會員賬戶之權利,以確定會員有否遵守本條款及細則、任何夥伴機構之條款及細則,以及任何其他適用法律、法規或條款及細則,毋須另行通知。在稽查期間,會員賬戶將會暫停運作,其間會員不可登入其賬戶及進行任何交易。
申請手續
1. 申請人可於 xxx.xxxxxxxxx.xxx 或透過填寫申請表辦理申請手續,並可即時引用其會員號碼以及累積里數積分。惟所累積之里數積分須經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接納有關入會申請,方會獲得承認。
2. 申請表必須正確填妥及由申請人簽署正本,否則申請表將視為無效,並不獲處理。
3. 當成為活躍會員後,會員方可獲發永久會員卡。
4. 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擁有批核會籍之最終決定權,並可拒絕任何申請人成為「亞洲萬里通」會員。
5. 每位會員只可擁有一個賬戶,並不可重複申請。
終止會籍
1. 會員若於連續 36 個月內未有任何賬戶活動之記錄,其賬戶將會於所有累積之里數積分有效期屆滿時被取消而不作另行通知。
2. 會員可隨時以書面通知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終止會籍事宜,並須交還有關會員卡。與此同時,其所有里數積分結餘亦告無效。
3. 若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認為會員作出任何不當行為、欺詐或錯誤使用「亞洲萬里通」計劃的優惠和獎勵,或未能遵守本條款及細則行為,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有權即時取消其會籍資格及其使用會員卡的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在此情況下,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將同時取消該會員的所有里數積分/或獎勵(如適用)。
4. 若會員重複申請會籍,其持有的所有會籍將被取消,所有里數積分及/或獎勵(如適用)亦會被取消。為避免產生任何疑問,會員若以其姓名的不同語文版本建立多個賬戶,其持有的所有會籍亦會被取消。
5. 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亦可依其完全酌情權終止某會員的會籍;並在此情況下向該會員提供 3 - 6 個月的終止通知。通知期到期之後,將取消所有未使用的里數積分及/或獎勵(如適用)。
6. 因故終止會員資格不得影響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國泰航空、夥伴機構和該會員截至終止日期的累算權利和補償。
7. 若會員不幸身故,其會籍及所有剩餘之里數積分將被取消。
8. 若會員以欺詐方式已為自己或他人取得飛行獎勵或其他獎勵,則該會員對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國泰航空或夥伴機構的責任應包括但不限於所取得的飛行獎勵或其他貨品或服務的全部價格以及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國泰航空或夥伴機構因此招致或承受的全部費用和損害賠償。
9. 若被終止會籍,會員必須立即將會員卡交還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
里數積分
1. 欲賺取里數積分,會員必須於預訂及辦理登記手續、於夥伴機構消費結賬,或於領取夥伴提供之貨品或服務(如適用)時說明會員號碼或出示會員卡。部分夥伴可能採用不同之賺取或存入里數積分的程序,會員應予依循。
2. 會員如出示臨時會員卡以賺取里數積分,必須使用並提供與「亞洲萬里通」申請表格上相同之會員姓名。
3. 只有部分與夥伴機構進行之交易方可賺取里數積分(將不時更新),詳情可參閱「亞洲萬里通」網站 xxx.xxxxxxxxx.xxx 及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及/或夥伴機構可能特別刊發之讀物。
4. 個別推廣優惠只適用於指定地區,其當地會員之定義則以會員於「亞洲萬里通」登記之指定郵遞地址為根據。
5. 「亞洲萬里通」之會籍申請一經接納及批核,方會正式記錄會員所賺取之里數積分。
6. 「亞洲萬里通」里數積分不可轉至其他航空公司之飛行計劃,而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亦不接受將其他航空公司之優惠積分轉換為里數積分。
7. 里數積分不可轉至其他非航空夥伴機構之優惠計劃。惟個別註明的計劃除外,如「易賞錢」。
8. 只有信用卡及簽賬卡夥伴機構、部分酒店夥伴機構、電訊公司夥伴機構及加油站夥伴機構之常客計劃之優惠積分,方可轉換為「亞洲萬里通」里數。上述夥伴機構及相關轉換的詳情載於 xxx.xxxxxxxxx.xxx。
9. 會員可將夥伴獎勵計劃的積分轉換為里數積分,或將里數積分轉換為其他夥伴獎勵計劃的積分。
10. 會員須確保其交易時所使用之姓名,尤其是印於機票上的姓名,與「亞洲萬里通」之登記姓名完全相同,方可賺取里數積分。
11. 所賺取之里數積分將於旅程或交易完成後 4 至 6 星期內存入會員的賬戶。會員須留意部分交易處理里數積分所需的時間或許不同。
12. 里數積分存入會員的賬戶後,即可兌換獎勵。
13. 里數積分之有效期為累積日起計三年,或可在支付服務費後得以延長。有關延長里數積分有效期之詳情,請瀏覽 xxx.xxxxxxxxx.xxx。
14. 若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錯誤地拒絕給予某會員里數積分,則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的法律責任僅限於向該會員提供原先所拒絕給予的正確里數積分。
航空夥伴之里數積分
1. 所累積的「實際飛行哩數積分」乃根據所搭乘之「子艙位」的「大圓周距離」,即由起點的機場至目的地機場之間的距離而定,並以比例計算。如須接駁航班而轉至其他編號之航機,所累積之里數積分則根據每個航段的「大圓周距離」之總和作計算基礎。不設最低里數積分保證。客位升等或在非自願情況下降等,均不會影響所累積之里數積分。
2. 若基於國泰航空或某航空公司夥伴機構控制以外的原因(如惡劣天氣或天災等事故),而導致會員不能搭乘該航班及須要轉乘其他航空公司之航機,會員可累積之里數積分將根據購買機票時原定之行程計算。在此情況下會員須透過郵遞或傳真將旅客收據及登機證正本交回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
3. 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及/或所有夥伴機構可在有或未有通知會員之情況下,除去會員搭乘某些特別航班累積里數積分之權利。
非航空夥伴之里數積分
1. 非航空夥伴交易可供賺取之里數積分,均按參與「亞洲萬里通」的各夥伴機構所訂明者為準。個別夥伴機構賺取里數積分之方法以及賺取非航空夥伴機構里數積分之資格,已載於 xxx.xxxxxxxxx.xxx,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可隨時作出修訂。
2. 會員每次繳付認可房租入住參與計劃的酒店夥伴機構,均有機會賺取里數積分。每次酒店住宿乃指於同一夥伴酒店之入住記錄,不論入住房間數量、住宿日數及於住宿期間的登記入住次數,均視作一次住宿計算。認可住宿乃指繳付酒店列明之房租或以公司協議價格入住酒店,而非以特價優惠價格、團體價格或折扣價格入住酒店。會員或須參加部分酒店夥伴機構之常客計劃,方可賺取里數積分。
3. 會員每次以認可租金租賃參與計劃的汽車租賃夥伴機構的汽車,均有機會賺取里數積分。不論汽車租賃數量及租用期,均一律視作一次租車記錄計算;並且不適用於套餐優惠、旅遊同業或員工優惠價格租用汽車。部分汽車租賃優惠或須搭乘有關航班方屬有效。
4. 會員能否賺取里數積分,須受非航空夥伴機構的額外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餐膳及宴會
餐膳
1. 每次惠顧美膳,會員須於要求結賬時出示會員卡,方可賺取「亞洲萬里通」里數。
2. 若出示「亞洲萬里通」臨時會員卡,會員須同時提供與「亞洲萬里通」申請表上所示的會員姓名完全相同之證明文件。
3. 若以簽賬x/信用卡付賬,會員卡上的姓名須與簽賬x/信用卡上所示的姓名相同。
4. 會員必須於夥伴餐廳進膳及結賬,方可賺取里數積分。若會員入住酒店,並於酒店內的夥伴餐廳惠顧美膳,則必須於該夥伴餐廳獨立結賬,方可賺取里數積分。
5. 會員於離開夥伴餐廳前,有責任核對「亞洲萬里通」美味無限賞單據(或印有會員號碼及姓名之電子打印餐廳收據)以確保所載資料正確無誤,並須保留顧客存根正本。若因遺失有關單據正本(或電子打印餐廳收據)及/或於結賬時未有出示認可之會員卡,而導致遺失里數積分,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概不負責。
6. 賺取之里數積分根據餐飲與膳食消費、適用之服務費及稅項的總和而計算,小費則不包括在內。詳情請瀏覽 xxxxxx.xxxxxxxxx.xxx。
消費額 | 賺取里數 | 最低消費額 | 最高消費額 | |
香港 | 2 港元 | 1 | 300 港元 | 10,000 港元 |
加拿大 | 1 加拿大元 | 1 | 60 加拿大元 | 1,800 加拿大元 |
中國 | 2 人民幣 | 1 | 300 人民幣 | 10,000 人民幣 |
7. 會員於夥伴餐廳用膳時,必須達至最低消費額,方可賺取里數積分;而會員每次可賺取里數積分之消費額亦設有上限。有關消費額將根據個別市場情況而有所不同。詳情請瀏覽 xxxxxx.xxxxxxxxx.xxx。
消費額 | 賺取里數 | 最低消費額 | 最高消費額 | |
印尼 | 2,500 印尼盾 | 1 | 400,000 印尼盾 | 12,000,000 印尼盾 |
菲律賓 | 10 菲律賓披索 | 1 | 1,200 菲律賓披索 | 50,000 菲律賓披索 |
澳門 | 2 澳門元 | 1 | 300 澳門元 | 10,000 澳門元 |
馬來西亞 | 2 馬來西亞元 | 1 | 150 馬來西亞元 | 5000 馬來西亞元 |
新加坡 | 1 新加坡元 | 1 | 70 新加坡元 | 2,000 新加坡元 |
台灣 | 新台幣 30 元 | 1 | 無 | 無 |
泰國 | 10 泰國銖 | 1 | 1,600 泰國銖 | 55,000 泰國銖 |
越南 | 1 美元 | 1 | 30 美元 | 1,250 美元 |
8. 每次用膳後結賬,每間夥伴餐廳只會發出「亞洲萬里通」美味無限賞單據(或印有會員號碼及姓名之電子打印餐廳收據)一張。
9. 會員須惠顧食物及/或飲料以賺取里數積分。適用於惠顧早餐/早午餐/午餐/下午茶/晚餐/自助餐。特別註明之菜單除外。
10. 通過交易賺取里數積分時,不可使用與夥伴餐廳有關的其他推廣或折扣優惠。「亞洲萬里通」建議會員於惠顧前先向有關夥伴餐廳查詢。
11. 賺取里數積分之有效性及認可資格,或須受夥伴餐廳的額外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12. 「亞洲萬里通」里數將於認可餐饗交易後 6 - 8 星期內存入會員的賬戶。
13. 如欲補發「亞洲萬里通」里數,會員必須填妥「補發里數申請表」,並連同「亞洲萬里通」美味無限賞單據正本(或印有會員號碼及姓名之電子打印餐廳收據正本)交回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請注意,只有清楚易讀之正本方可獲接受及處理。所有補發里數申請必須於交易日後 6 個月內提出及辦理。
14. 須受其他「亞洲萬里通」條款及細則所約束。宴會
1. 會員必須於宴會夥伴指定之地點舉行宴會,方可賺取里數積分。若會員入住酒店,並於酒店內的宴會夥伴xxxx,則必須於該宴會夥伴獨立結賬,方可賺取里數積分。
2. 會員有責任核對由宴會夥伴發出之單據,以確保所載資料正確無誤,並須保留顧客存根正本。若因遺失由宴會夥伴發出之單據正本,及/或於結賬時未有出示認可之會員卡,而導致遺失里數積分,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概不負責。
3. 賺取之里數積分根據宴會餐飲與膳食消費、適用之服務費及稅項的總和而計算,小費則不包括在內。詳情請瀏覽 xxxxxx.xxxxxxxxx.xxx。
4. 會員透過宴會夥伴舉行宴會時,必須達至最低消費額,方可賺取里數積分;而會員每次可賺取里數積分之消費額亦設有上限。有關消費額將根據個別市場情況而有所不同。詳情請瀏覽 xxxxxx.xxxxxxxxx.xxx。
5. 通過交易賺取里數積分時,不可使用與宴會夥伴有關的其他推廣或折扣優惠。「亞洲萬里通」建議會員於預訂前先向有關宴會夥伴查詢。
6. 賺取里數積分之有效性及認可資格,或須受宴會夥伴的額外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賬戶結算單
1. 會員可於發單日起計,申請補發 12 個月內的賬戶結算單,惟每xxx結算單須繳付 50 美元或 5,000「亞洲萬里通」里數積分作為服務費。
補發里數
1. 會員必須於預訂服務或進行網上交易時,說明會員號碼;並於辦理登機手續、入住酒店或繳付費用予其他夥伴機構時出示其會員卡,方可申請補發里數積分。
2. 會員可透過 xxx.xxxxxxxxx.xxx 申請補發透過航空旅程所累積之里數積分。
3. 會員亦可填妥「補發里數積分申請表」,並連同列載於「亞洲萬里通」網站 xxx.xxxxxxxxx.xxx 的證明文件一併寄回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
4. 有關「亞洲萬里通」iShop,會員可於網上申請補發里數積分。請於提交申請表前確認已細閱有關商戶交易細則及「亞洲萬里通」iShop 之條款及細則。
5. 所有呈交之文件將會保留作記錄之用,會員應保留副本作其個人參考之用。難以核對的文件將會延遲或可能妨礙申請程序。
6. 欲補發透過金融及保險、電訊、旅遊及消閒、汽車及運輸(包括汽車租賃)、零售、餐膳及宴會(只限宴會夥伴),以及專業服務方面的夥伴機構所賺取之里數積分,會員請直接聯絡有關夥伴機構解決任何問題。
7. 會員必須於交易後的 6 個月內提出補發里數積分之申請,才會被接納處理。有關里數積分將於收到會員申請表後 60 天內存入會員的賬戶。有關接納及處理「亞洲萬里通」iShop 補發里數積分申請的所需時間,將按不同商戶或交易狀況而異,請詳閱網上申請表的注意事項。
8. 補發里數積分申請最多只可追溯至成為「亞洲萬里通」會員前一個月的旅遊記錄。
兌換名單
1. 會員可在任何時候一次過提名最多 5 位親友加入為「兌換名單」成員,或稱之為「被提名人」。「被提名人」可同享飛行獎勵、額外寄艙行李及生活品味獎勵。會員可於網上登記「被提名人」。
2. 會員在其會籍有效期間,可免費登記首 5 位基本成員。隨後在每個會籍年度內,最多可更改 3 位成員,包括更換現有成員或登記新成員以取替先前已刪除的成員。
3. 須就下列事項繳付服務費(經網上:50 美元;經其他途徑:75 美元):
1. 每更換 1 位現有成員。
2. 當會籍有效期間可免費登記的首5 位基本成員限額已用完時,每登記1 位新成員以取替先前已刪除的1 位成員。
4. 刪除現有成員、更新成員的會員號碼或稱謂均無須繳付服務費。
5. 若「被提名人」為小童或嬰兒,兌換飛行獎勵所需的里數積分均與成人相同。公司或其他法定機構均不可成為「被提名人」。
6. 「被提名人」欲申請兌換飛行獎勵,會員須代為辦理手續,如同會員本人申請兌換獎勵一樣;「被提名人」不可自行申請兌換飛行獎勵。
兌換飛行獎勵之一般條款
1. 所有用作兌換飛行獎勵之里數積分,必須為同一會員在同一賬戶內賺取的,並不可連同其他賬戶內之里數積分一同計算。
2. 以里數積分兌換飛行獎勵均須受飛行獎勵機位配額所約束。會員確認,國泰航空及其夥伴機構保留下述權利,即按其絕對酌情權限制提供給飛行獎勵的座位數量的權利。此外,部分夥伴航空公司設有禁用管制日期,期間將停止接受兌換飛行獎
勵。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不保證在國泰航空或任何夥伴機構的航空公司將為飛行獎勵提供任何特定航班和等級或飛往特定目的地的座位。會員了解有關里數積分或可用以兌換其他非飛行獎勵。
3. 乘客須負責獎勵機票之離境稅、機場或政府手續費、燃油附加費、保安稅及保險附加費及任何獲授權單位收取的任何其他費用。乘客亦須負責因使用該飛行獎勵機票而引致之其他所有開支及費用、申索或賠償。
4. 會員於預訂機票時,必須清楚說明獎勵性質及日期,方可兌換有關獎勵。
5. 飛行獎勵機票於預訂手續確認後始獲簽發。沒期限之飛行獎勵機票將不獲接受。
6. 若會員已提供所有有關資料,有關之飛行獎勵機票將會自動於發票限期屆滿(由國泰航空及航空夥伴機構決定)前獲得簽發。同時請注意:
1. 會員須於預訂時提交所有資料。
2. 飛行獎勵機票並不設候補機位。
7. 除特別註明外,所有飛行獎勵機票的有效期均為簽發日起計之 12 個月內。特惠推廣機票或有其他有效期之限制。
8. 已預訂之獎勵機票在下列情況下可供更改:
1. 適用於行程、航空公司及機票到期日相同之航班,而更改項目只限於已確認之航班日期或航班編號。
2. 手續費適用於由一個已確認之航班日期/編號改至另一個已確認之航班日期/編號。
3. 25 美元或 1,000 里數積分之收費將根據每個航段及每位乘客計算。
4. 須於航班預定起飛時間前最少 1 小時作出更改。
5. 可以透過 xxx.xxxxxxxxx.xxx 更改已確認之國泰或港龍航空航班。
6. 若兌換的是折扣獎勵機票,必須在推廣期內作出更改。
9. 飛行獎勵機票在下列情況或可補發:
1. 屬同一人使用。
2. 完全未有使用該飛行獎勵機票。
3. 若新的旅程為更高級別的獎勵區域,會員須使用更多里數積分以兌換該獎勵。
4. 會員於每次補發機票時須繳付 100 美元或 10,000 里數積分。
5. 機票上之有效日期與原本的機票相同,並須搭乘同一航空公司航班。
10. 有關飛行獎勵一經簽發,將不可轉讓,但可退款。
1. 完全未有使用該飛行獎勵機票。
2. 須於機票有效期內退款。
3. 每張機票會員須繳付 120 美元或 12,000 里數積分作為手續費用。
11. 並非全部夥伴機構均提供所有種類之獎勵,會員須瀏覽 xxx.xxxxxxxxx.xxx 的「兌換獎勵」部分。獎勵可隨時更改或取消。
12. 部分夥伴航空公司所飛行之航段及目的地不可兌換獎勵。
13. 部分夥伴航空公司之航班不可兌換獎勵。
14. 使用飛行獎勵須受有關航空公司之承運條款及其他條款所約束。
15. 會員一律禁止發售或交換累積之里數積分、獎勵或其他優惠。如有違反,所有里數積分或獎勵均作無效,會籍亦會被取消。會員必須負責因其不恰當行為而導致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國泰航空及/或夥伴機構之所有損失。
保證
用戶在此做出如下保證:
• 會員將遵守有關網站、材料及服務使用的一切適用法律、法規、條例和規章。
• 會員僅會為法定目的而使用網站、材料及服務,且其在使用網站、材料及服務時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權利。
兌換飛行獎勵手續
1. 會員可透過互聯網或致電「亞洲萬里通」服務熱線,以預訂欲兌換之飛行獎勵,並須於出發前預訂。
2. 會員透過互聯網兌換飛行獎勵時,可選擇下列其中一個途徑:
• 亞洲萬里通旅遊服務有限公司(香港旅行社牌照號碼 353953) (“AMTSL”) 網上預訂服務 (由國泰航空網上預訂服務提供技術支援)。
• 飛行獎勵之兌換乃由 AMTSL 安排。有關 AMTSL 之詳盡條款及細則,請點擊此處
• 國泰航空網上預訂服務
• 港龍航空網上預訂服務
3. 會員透過電話兌換飛行獎勵時,須提供個人資料以作驗證,方可進行兌換申請。
4. 除會員本人外,其他人士包括被提名人,均不可辦理兌換獎勵之申請手續。
5. 未經授權之旅遊代理不可簽發飛行獎勵機票。
6. 兌換獎勵所需之里數積分將於簽發機票時從會員賬戶扣除。
7. 若會員懷疑任何未經授權之兌換獎勵申請,必須立即通知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將會自行決定應採取之適當行動。若某會員因疏忽或其他原因(包括泄漏會員的個人密碼)以任何方式造成未經授權兌換,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可就任何未經授權之兌換,拒絕向會員提供里數積分賠償。
8. 簽發同行貴賓獎勵機票及客位提升獎勵須受其他條款所約束。
9. 會員如欲兌換額外寄艙行李限額,須於啟程前最少十天致電「亞洲萬里通」服務熱線。會員必須於索取額外寄艙行李限額優惠券時說明預訂參考編號。
10. 會員亦可於離境時前往全球機場之國泰航空及港龍航空服務櫃檯,提出即時兌換額外寄艙行李限額。
優先兌換折扣獎勵機票
1. xx孛羅會會員、國泰航空聯營信用卡或「亞洲萬里通」聯營信用卡之主卡持卡人,可隨意於 3 天或 2 天前,在網上優先兌換折扣獎勵機票,優惠將不定期推出:
• 3 天前優先兌換禮遇,適用於持有國泰航空聯營信用卡(惟 RBC 國泰航空 Visa 白金卡除外)之xx孛羅會銀卡及以上級別的會員。
• 2 天前優先兌換禮遇,適用於其餘xx孛羅會會員、國泰航空聯營信用卡(惟 RBC 國泰航空 Visa 白金卡除外)或「亞洲萬里通」聯營信用卡之主卡持卡人。
2. 須受兌換飛行獎勵手續及網上兌換折扣獎勵機票活動之相關條款及細則約束。
飛行獎勵 - 里數積分要求
1. 如欲兌換一家或兩家航空公司之飛行獎勵,所需之里數積分乃根據起點的機場至目的地機場之間的單程實際距離計算。若去程之單程距離總和與回程之單程距離總和不同,則以較長的距離作釐定獎勵區域之標準。
2. 航班除可於目的地停留外,會員或被提名人搭乘任何夥伴航空公司(除中國國際航空及西班牙國家航空不接受中途停留及終斷行程)均可在起點、轉機點或回程點作兩次中途停留、兩次轉機及一次終斷行程。若在起點終斷行程,會員或被提名人必須返回起點國家,但毋須是同一城市。會員必須在中轉站搭乘首班能提供機位往目的地之轉機航班。以上均須受夥伴
航空公司的各項條款及細則所約束。就本條而言,終斷行程指出發城市與返回城市不同的航班行程,或者,乘客到達的目的地城市與其回程中從其返回的城市不同的行程。
3. 如屬多航段飛行獎勵,所需之里數積分以預訂任何單程客位最高客位為準。
4. 如屬單程飛行獎勵,所有飛行航段均計算在內供兌換。在此情況下,只可作一次中途停留。
5. 如欲兌換「寰宇一家」聯盟航空公司的獎勵,獎勵區域所需之總里數積分乃根據所有飛行航段之哩數總和而定(起點的機場至目的地機場之間的距離)。會員或被提名人可作最多五次中途停留。此外,亦可作兩次轉機及兩次終斷行程。
飛行獎勵 - 優越獎勵機票
1. 獎勵區域根據出發機場至目的地機場之單程距離計算。如旅程中包含中轉航段,此中轉航段之飛行距離將加入計算以決定該次單程總距離及適用之獎勵區域。
2. 獎勵不適用於任何聯號航班。
3. 優越獎勵機票設有兩種所需里數積分級別。
4. 優越獎勵機票適用於國泰航空及港龍航空之經濟客位及特選經濟客位。特選經濟客位只適用於國泰航空之航班。
5. 優越獎勵機票適用於包括不同航空公司(國泰及港龍航空)之旅程。
6. 優越獎勵機票須受客運量管制約束。
7. 需繳付由政府、其他機構,或機場營運單位徵收之費用及稅項;亦需繳付由額外航空公司徵收之附加費或費用。所有乘客所需繳付之實際里數積分、政府及機場稅項/雜費及所有航空公司之附加費將於預訂時顯示。
8. 須受其他兌換飛行獎勵之條款及細則約束。
飛行獎勵 - 同行貴賓獎勵機票
1. 若會員購買頭等或商務客位機票,會員亦可以里數積分為同行之友伴兌換同行貴賓獎勵機票。同行友伴必須於旅程中與會員搭乘同一日期及客位級別之同一航班。此獎勵只適用於來回獎勵機票。
2. 此獎勵不適用於包含不同客位級別及多家航空公司之飛行獎勵。
3. 同行貴賓毋須為會員的「兌換名單」內之成員。
4. 會員每購買一張印有會員姓名之機票,只可兌換一張同行貴賓獎勵機票。
5. 如欲兌換同行貴賓獎勵機票,會員必須向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提供其旅遊及所購買機票的詳情。
6. 若會員使用兌換機票、免費贈送機票、團體機票、旅遊同業折扣優惠機票或其他免費機票,均不可兌換同行貴賓獎勵機票。
7. 同行貴賓獎勵機票須受付款機票的條款所約束。
飛行獎勵 - 客位提升
1. 會員可使用累積之里數積分,將所購買的認可「子艙位」機票提升至高一級別之客位,客位提升獎勵之供應須視乎預訂時的獎勵客位情況而定(請參閱獎勵換算表專頁)。
2. 此獎勵不適用於包含不同客位級別及多家航空公司之飛行獎勵。
3. 不論任何客艙類別,旅遊套票並不適用於「亞洲萬里通」客位提升獎勵。
4. 如要確定客位提升獎勵預訂,會員必須持有同一航班已確認及簽發之次一級別認可客位機票。
5. 會員在客位提升後的航程中,只可賺取未提升前客位的基本里數積分,並須受本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6. 若會員使用兌換機票、免費贈送機票、團體機票、旅遊同業折扣優惠機票或其他免費機票,均不可使用以獲享客位提升獎勵。
7. 兩歲以下及不佔座位之嬰兒機票不適用於客位提升獎勵。會員必須購買小童機票,方可為嬰兒提升客位。
8. 客位提升獎勵須受付款機票的條款所約束。
飛行獎勵 - 額外寄艙行李限額
1. 獎勵區域是以每單一航段距離作計算。
2. 會員可以里數積分以單一飛行航段作計算兌換額外寄艙行李,並適用於由國泰航空或港龍航空營銷及營運之航班,但須視乎可供使用情況及負載而定。
3. 此計劃不適用於聯營航班或聯號航班。
4. 每名會員每單一飛行航段可供以里數積分兌換之最高額外寄艙行李限額為 100 公斤或 2 件行李。
5. 國泰航空額外寄艙行李限額不適用於港龍航班,反之亦然。
6. 不論搭乘之客位級別,所有會員之額外寄艙行李限額兌換率均為相同。
7. 此額外寄艙行李限額獎勵只適用於首航段為搭乘國泰航班或港龍航班的旅程。
8. 除特別聲明外,須受一般兌換獎勵之條款所約束。
9. 已兌換額外寄艙行李限額而未經使用之里數積分,均不得退款或轉讓。
10. 額外寄艙行李限額優惠券於簽發日起計一個月內有效,惟只適用於原定之行程。
酒店住宿及租車服務獎勵兌換
1. 酒店住宿及租車服務獎勵之兌換,由亞洲萬里通旅遊服務有限公司(香港旅行社牌照號碼 353953) (“AMTSL”)安排及提供。
2. 欲瀏覽亞洲萬里通旅遊服務有限公司有關兌換酒店住宿及租車服務獎勵之詳盡條款及細則,請點擊此處。
兌換生活品味獎勵之一般條款及細則
1. 會員可以里數積分兌換部分生活品味獎勵,包括但不限於 xxx.xxxxxxxxx.xxx 網站所提供的產品、飾品、酒店住宿和汽車租賃。所有用作兌換生活品味獎勵之里數積分,必須為同一會員所賺取並存於同一賬戶內,並不可連同其他賬戶內之里數積分一同計算。
2. 兌換獎勵之申請必須由會員親身辦理;非會員本人,包括其被提名人所提出之申請將不獲處理。
3. 生活品味獎勵須視乎供應情況而定,並須受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及有關夥伴機構之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4. 生活品味獎勵或有不同之有效期,須視乎個別夥伴機構之獎勵條款及細則而定。有效期以香港時間作準。
5. 部分夥伴機構之獎勵或不適用於指定日期,會員於該段期間內將不可享用所兌換之生活品味獎勵。
6. 會員需負責有關貨品所有關稅,清關費用及入口稅項(包括所有目的地之送貨/郵寄服務提供者或海關需徵收之行政及手續費) 。一切費用如有更改, 恕不另行通知。如已兌換之獎勵已送至送貨/郵寄服務提供者,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並不負責其相關之送運事宜。
7. 兌換生活品味獎勵所需之里數積分,將於接獲兌換獎勵申請表後從會員賬戶中扣除。里數積分一經扣除,在任何情況下均將不獲退回。
8. 會員可選擇透過「達成里賞」計劃購買尚欠之里數積分以兌換生活品味獎勵,惟須受下列「亞洲萬里通」之「達成里賞」章節之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9. + Cash 兌換方式只適用於兌換生活品味獎勵,並須受下列「 + Cash」章節之條款及細則約束。
10. 部分生活品味獎勵或需要會員於指定限期前,與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或有關之夥伴機構確定領取或享用其獎勵的安排,否則已兌換的獎勵將會作廢。
11. 兌換部分生活品味獎勵時,會員或須首先於辦理兌換獎勵申請前直接聯絡有關之夥伴機構預訂獎勵。如會員臨時缺席或取消有關獎勵,夥伴機構將按有關之條款處理。
12. 生活品味獎勵不可轉換為其他獎勵或現金。
13. 所兌換之生活品味獎勵不可賺取里數積分。
14. 任何未能於有效期內享用之生活品味獎勵將會自動作廢。
15. 所有生活品味獎勵均由代夥伴機構和其他第三方所製造或提供。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並非任何生活品味獎勵之供應商及生產商,並且卸除與下列有關的所有法律責任(i)任何產品類生活品味獎勵的品質、可商售性或對某用途的適用性;(ii)任何服務類生活品味獎勵的品質。尤其是,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並不保證任何服務類生活品味獎勵將以合理的謹慎和技巧予以提供。
16. 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並不負責任何生活品味獎勵所提供之保養服務,如會員對有關產品之保養或維修事項有任何查詢或爭議,請直接聯絡該夥伴機構或供應商。
17. 若發生涉及生活品味獎勵的任何爭議,在不損害「兌換生活品味獎勵之一般條款及細則」第 14、15 和「責任免除及限制」的條文的情況下,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及/或國泰航空關於涉及生活品味獎勵的任何產品或服務中的任何瑕疵或故障,或對直接或間接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傷害或損壞的唯一法律責任,僅限於自收到獎勵時起的 12 個月的時間內和僅限於(按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的酌情考慮)藉更換產品修復瑕疵或故障或促使服務履行或給予會員兌換里數積分。
18. 附有圖示之餐膳美食獎勵兌換折扣,只適用於「亞洲萬里通」聯營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並須受
「亞洲萬里通」聯營信用卡兌換獎勵禮遇之條款及細則約束。
兌換生活品味獎勵手續
生活品味獎勵之申請一經處理,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將以電郵通知會員或指定的被提名人。
1. 以兌換獎勵通知書兌換獎勵:
1. 你的兌換獎勵通知書將根據你指定的地址,於閣下賬戶成功被扣除里數積分的下個工作天寄出。香港境內之平郵服務約需時一周,香港境外則最多需時三周。實際郵遞時間視乎郵政服務供應商及寄送之地區而定。
2. 會員可選擇以速遞服務發出兌換獎勵通知書 (一般將以郵件寄出) ,並不包括獎勵,服務費為 50 美元或 5,000里數積分。
3. 會員可申請補發兌換獎勵通知書,服務費為 50 美元或 5,000 里數積分。
4. 會員須於享用、領取或收取生活品味獎勵時出示兌換獎勵通知書正本及其「亞洲萬里通」會員卡。如由被提名人享用獎勵,除於兌換獎勵通知書特別註明外,必須在領取獎勵時出示兌換獎勵通知書正本及會員卡副本。
2. 如獎勵包括送貨服務,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將發出確認電郵予會員或指定的被提名人。有關夥伴機構將直接與收件人(會員或指定的被提名人)安排送遞事宜。
3. 兌換電子產品獎勵:
1. 大部分電子產品獎勵將不會發出兌換獎勵通知書。
2. 一封確認電郵將寄送至會員或被提名人的指定電郵地址。
3. 如於兌換時註明,一個手機短訊將發送至會員或被提名人的指定手機號碼。
4. 會員或被提名人將收到一張註有獎勵領取號碼及安全編號的電子兌換券,以作兌換獎勵之用。
5. 領取獎勵時必須向夥伴機構出示獎勵領取號碼,以及輸入安全編號以作核實。會員並須出示其會員卡。
6. 被提名人於領取獎勵時,須同時出示會員的會員卡副本及電子兌換券。
4. 附有圖示之餐膳美食獎勵兌換折扣,只適用於「亞洲萬里通」聯營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並須受「亞洲萬里通」聯營信用卡兌換獎勵禮遇之條款及細則約束。
「亞洲萬里通」之「餽贈里賞」
1. 「餽贈里賞」適用於任何在過去 12 個月內,於會員賬戶內擁有最少一項有效里數積分累積交易記錄之「亞洲萬里通」會員(包括贈送者及受益人)。
2. 透過「餽贈里賞」購買里數積分,須以每 500 里數積分為一組,每次須最少購買 1,000 里數積分。每組售價為 16.25 美元及每次服務費為 20 美元。
3. 透過「餽贈里賞」購買里數積分,每位會員每年只限為自己購買 15,000 里數積分,及從第三者獲贈最多 30,000 里數積分。
4. 透過「餽贈里賞」購買的里數積分將於交易後 24 小時內存入領受人之會員賬戶內。
5. 所有「餽贈里賞」交易一經確定,一概不可退款、退換及轉讓。
「亞洲萬里通」公益及環保計劃
1. 會員可將里數積分捐贈予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不時指定的部分慈善團體。捐贈予每家慈善團體,最少須為 10,000 里數積分,其後以每組 5,000 里數積分遞增。 「飛向更藍天」碳抵銷計劃之里數積分捐獻則根據會員所搭乘的旅程距離及客位級別計算,每單次捐獻由 100 至 999,999 里數積分不等。
2. 里數積分捐贈的總值並不可超過會員申請時戶口內所累積之里數積分總值。
3. 里數積分捐贈只供會員參加,被提名人不能參加。
4. 里數積分並不可捐贈予其他個別會員。
5. 捐贈之里數積分並不含現金價值,亦不可用作扣稅之用。
6. 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不會對捐獻里數積分予慈善團體或「飛向更藍天」碳抵銷計劃之會員收取任何手續費。會員捐贈之里數積分將於七天內從其賬戶內扣除。其後,會員之捐獻將以兌換獎勵形式列印於會員之賬戶結算單上。
7. 里數積分一經扣除,整個捐贈手續即被視作已完成,會員所捐贈之里數積分將不獲發還。
「亞洲萬里通」之「達成里賞」
1. 若會員擁有之里數積分結餘達兌換獎勵所需之 70%,可購買餘下所需之 30%,會員須以 60 美元購買一組里數積分(每組為 2,000 里數積分)。
2. 會員只可於申請兌換獎勵時購買里數積分。
3. 所購買之里數積分,必須立即用作兌換已申請之獎勵及推廣活動。所購買之里數積分一經簽發,恕不退款。
4. 所購買之里數積分可用作兌換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不時訂明之「亞洲萬里通」獎勵及其推廣活動。
5. 所有未用作兌換獎勵之里數積分,將保留於會員之賬戶內,而兌換獎勵後之里數積分結餘不可超過 2,000 里數積分。
6. 所購買之里數積分將視作商戶交易並列明於賬戶結算單內。
7. 上述「達成里賞」條文適用於兌換任何飛行獎勵及生活品味獎勵,惟不適用於「亞洲萬里通」 之里數積分捐贈。
1.
+ Cash 兌換方式須受所有列於「兌換生活品味獎勵之一般條款及細則」和 「兌換生活品味獎勵手續 」章節之條文約
+ Cash 之條款及細則
束。
2. 會員可選用 + Cash 兌換方式,以里數積分及付款兌換某些生活品味獎勵。
3. + 兌換方式只適用於某些由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指定之生活品味獎勵,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亦會全權決定兌換任何一項生活品味獎勵所需之里數積分及金額。
4. 除特別注明外,所有以 + Cash 兌換方式兌換生活品味獎勵之款項須以美元繳付,而有關款項須以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接受的信用卡繳付。
5. 會員透過 + Cash 兌換方式兌換生活品味獎勵所繳付的所有款項,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可獲退回。
6. 會員(或收取有關生活品味獎勵之人士)須繳付所有關於兌換、運送及收取該生活品味獎勵而被徵收的所有稅項、關稅和費用 (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海關收費、進口稅、郵遞清算費及運費)。
里數積分轉贈及延長里數積分有效期
1. 透過里數積分轉贈,會員可將一組或多組里數積分,轉贈給「兌換名單」成員。第一組最少為 10,000 里數積分,須繳付服務費(網上申請:170 美元;其他非網上途徑申請:250 美元);其後每組則為 5,000 里數積分,須繳付服務費(網上申請:140美元;其他非網上途徑申請:200 美元)。里數積分有效期為轉贈後起計三年內有效。
2. 會員可於里數積分有效期屆滿前,延長額外三年之有效期,每次申請最少以每 2,000 里數積分為一組,並須繳付服務費(網上申請:40 美元;其他非網上途徑申請:100 美元)。
3. 所有交易一概不可退換及退款。
「亞洲萬里通」聯營信用卡兌換獎勵禮遇
1. 「亞洲萬里通」聯營信用卡兌換獎勵禮遇,只適用於「亞洲萬里通」聯營信用卡主卡持卡人(「持卡人」)。
2. 持卡人必須透過其「亞洲萬里通」賬戶登入,而其「亞洲萬里通」聯營信用卡狀態在「亞洲萬里通」會員電腦系統中必須為有效。
3. 只適用於透過 xxx.xxxxxxxxx.xxx 完成之交易。
4. 如有任何爭議,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
優先兌換折扣獎勵機票
1. 持卡人尊享 2 天前於網上優先兌換精選折扣獎勵機票,優惠將不定期推出。
2. 所有「兌換飛行獎勵之一般條款」及「兌換飛行獎勵手續」之條文,均適用於「優先兌換折扣獎勵機票」。
3. 任何有關使用折扣優惠後之獎勵修改(例如重新預訂機票、補發機票、退款),須於有關兌換推廣期內完成。請致電「亞洲萬里通」會員服務熱線提出有關修改,此等修改需要繳付服務費。
4. 附有由政府、其他部門或機場營運單位徵收之費用及稅項,以及其他須繳付之航空公司費用或附加費。實際所需之里數積分、政府及機場之稅項/費用,連同航空公司對乘客徵收之附加費,將根據預訂獎勵機票時的情況而定。
5. 如經「亞洲萬里通」會員服務中心熱線,或xx孛羅會及「亞洲萬里通」位於香港國際機場之服務櫃檯預訂獎勵,將不獲享任何推廣折扣優惠。
6. 不適用於候補機位。
7. 不適用於終斷行程。
8. 部份已使用之機票將不可退款、重新預訂及簽發。
9. 此優惠不可與任何其他推廣優惠一併使用。
10. 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保留隨時暫停、更改及修訂本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及負上任何責任。
旅遊獎勵兌換折扣
1. 持卡人透過 xxxxxx.xxxxxxxxx.xxx 兌換旅遊獎勵(酒店住宿及租車服務),可享 9 折優惠。旅遊產品由亞洲萬里通旅遊服務有限公司(「亞洲萬里通旅遊服務」,牌照號碼 353953)安排,並須受其條款約束。
2. 所有列載於「兌換酒店住宿及租車服務獎勵」章節之所有條文,均適用於「旅遊獎勵兌換折扣」。
餐膳美食獎勵兌換折扣
1. 持卡人透過 xxxxxx.xxxxxxxxx.xxx 兌換餐膳美食獎勵,可享 9 折優惠。
2. 所有「生活品味獎勵兌換 ─ 一般條款」及「兌換生活品味獎勵」之條款及細則,均適用於「餐膳美食獎勵兌換折扣」。
3. 兌換附有圖示之餐膳美食獎勵,持卡人可享兌換折扣優惠。
4. 餐膳美食獎勵兌換折扣只適用於由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之指定餐膳美食獎勵。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全權決定兌換折扣餐膳美食獎勵所需之里數積分及折扣率。
5. 只適用於透過 xxxxxx.xxxxxxxxx.xxx 完成之「亞洲萬里通」里數積分兌換交易。
6. 持卡人有責任在每項餐膳美食獎勵兌換交易結算前確認所使用里數積分之數額。
7. 所有兌換交易不可退款、轉回里數積分及轉讓。
8. 此優惠不可與任何其他推廣優惠一併使用。
服務費
以下為使用「亞洲萬里通」服務之收費概覽,或會不時修訂,僅供閣下參考之用*:
服務種類 | 網上申請 | 其他途徑申請** | ||
美元 | x數積分 | 美元 | x數積分 | |
補發「亞洲萬里通」會員卡 | 20 | 2,000 | 50 | 5,000 |
補發賬戶結算單 | 不適用 | 不適用 | 50 | 5,000 |
更改「兌換名單」成員 適用於更換每位現有成員或登記每位新成員以取替先前已刪除的成員。 | 50 | 不適用 | 75 | 不適用 |
更改已預訂之獎勵機票 適用於行程、航空公司及機票到期日相同之機票。更改項目只限於已確認之航班編號及時間。收費將根據每個航段及每位乘客計算。 | 25 | 1,000 | 25 | 1,000 |
重新簽發獎勵機票 此項服務只適用於更改航線,並不可更改搭乘之航空公司。再簽發機票之到期日將維持不變。(不適用於部份已使用的機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100 | 10,000 |
延長獎勵機票有效期 | 不適用 | 不適用 | 50 | 5,000 |
服務種類 | 網上申請 | 其他途徑申請** | ||
美元 | x數積分 | 美元 | x數積分 | |
有關手續必須於機票有效期屆滿前完成 (此項服務適用於國泰及港龍航空機票)。 由原本有效期起計,機票有效期最多只限延長 30 日。(不適用於部份已使用的機票) | ||||
獎勵機票退款 必須於機票有效期之前進行退款。 (不適用於部份已使用的機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120 | 12,000 |
特快處理兌換生活品味獎勵通知書 香港境內之速遞服務約需時 4 個工作天;香港境外則需時 10 個工作天,視乎寄送之地區而定。 | 50 | 5,000 | 50 | 5,000 |
補發兌換生活品味獎勵通知書 會員如遺失兌換生活品味獎勵通知書,可要求補發。 | 不適用 | 不適用 | 50 | 5,000 |
「亞洲萬里通」延長里數積分有效期每組為 2,000 里數積分 | 40 (每 組) | 不適用 | 100 (每 組) | 不適用 |
「亞洲萬里通」里數積分轉贈 | ||||
第一組最少為 10,000 里數積分 | 170 (每組) | 不適用 | 250 (每組) | 不適用 |
其後每組為 5,000 里數積分 | 140 (每組) | 不適用 | 200 (每組) | 不適用 |
「亞洲萬里通」之「餽贈里賞」 | ||||
第一組最少為 1,000 里數積分 | 32.5 (每組)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其後每組 500 里數積分 | 16.25 (每組)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每次手續費 | 20 (每次)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亞洲萬里通」之「達成里賞」購買每組為 2,000 里數積分 | 不適用 | 不適用 | 60 (每組) | 不適用 |
服務種類 | 網上申請 | 其他途徑申請** | ||
美元 | x數積分 | 美元 | x數積分 | |
*欲知最新服務費,請瀏覽 xxx.xxxxxxxxx.xxx。 **其他途徑包括「亞洲萬里通」服務熱線、香港國際機場的「亞洲萬里通」會員服務櫃檯或任何其他非網上途徑。 |
「亞洲萬里通」網上拍賣
1. 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在「亞洲萬里通」網站 xxx.xxxxxxxxx.xxx 內提供「亞洲萬里通」網上拍賣,以里數積分作為拍賣單位,競投各類產品及服務獎勵。「亞洲萬里通」網上拍賣的所有產品及服務,均受「網上拍賣用戶同意書」約束,並已列明在網頁內。任何其他適用於產品及服務獎勵之特別條款及細則,均已在「網上拍賣用戶同意書」或網頁其他地方中列明。
2. 會員必須年滿 18 歲方可參加「亞洲萬里通」網上拍賣之競投。
3. 所有出價將在認受前進行檢查,以確保出價者持有足夠之里數積分。所有出價一經提交均不可撤回。
「亞洲萬里通」iShop
1. 透過「亞洲萬里通」iShop 選購任何產品或服務所賺取之里數積分,須受下列條款及細則,以及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所更新與公佈之任何附加條款所約束。任何條款及細則均有可能被更改,請於消費前參閱有關條款及細則。
2. 「亞洲萬里通」iShop 由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及 Collinson Latitude 共同營運。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及 Collinson Latitude 均有權分別執行任何條款及細則。Collinson Latitude 並有權根據「亞洲萬里通」iShop 之營運需要而隨時更改、公佈及執行任何附加條款及細則。
3. Collinson Latitude 將提供及管理「亞洲萬里通」iShop 之「商戶」,並由商戶提供產品及服務以作銷售。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並不負責「亞洲萬里通」iShop 商戶之一切銷售內容,以及連結「亞洲萬里通」iShop 網頁之第三方(包括商戶之網頁)的銷售內容與產品供應量。
4. 任何人士均可進入及瀏覽「亞洲萬里通」iShop。如欲賺取「亞洲萬里通」里數,則須先加入成為「亞洲萬里通」會員,登入並透過「亞洲萬里通」iShop 網頁,再進入所連結之商戶網頁。若於消費前未經登入「亞洲萬里通」iShop,則一概不能賺取任何里數積分。
5. 會員須同意每項「亞洲萬里通」iShop 消費,將可被「數碼存根」追溯及記錄。會員並須確保個人網上瀏覽器之保安設定為允許「數碼存根」被提取使用。所有授權予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使用之個人資料,將一律根據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之個人私隱條例使用。
6. 會員須於「亞洲萬里通」iShop 旗下商戶購買產品或服務,而該商戶須於消費前已正式加入「亞洲萬里通」iShop,方可賺取有關「亞洲萬里通」里數。
7. 會員不可以「亞洲萬里通」里數於「亞洲萬里通」iShop 兌換任何產品或服務。
8. 會員若直接於商戶消費將不能賺取任何「亞洲萬里通」里數。會員須先憑個人賬戶登入「亞洲萬里通」iShop,再進入所連結之商戶網頁消費,方可賺取有關里數積分。
9. 當有關商戶確認會員於「亞洲萬里通」iShop 進行的交易後,相關數額之「亞洲萬里通」里數將於 30 天內存入會員的「亞洲萬里通」賬戶。確認購物交易之所需時間須視乎個別商戶而定,一般不多於 120 天,或可能需要更長時間。進行交易後,審核及確認交易之責任由相關之商戶承擔,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並不保證「亞洲萬里通」iShop 確認交易之時限。
10. 於每次消費之後,會員所賺得的「亞洲萬里通」里數將於其「亞洲萬里通」iShop 交易記錄內被商戶暫列為「審核中」、
「已確認」或「取消」狀態。
11. 商戶將向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及 Collinson Latitude 呈交會員所有交易記錄以作追溯,而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對任何交易記錄呈交延誤概不負責,唯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及 Collinson Latitude 將力保商戶所呈交的交易記錄正確無誤。
12. 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有權訂定會員於「亞洲萬里通」iShop 每消費一元可賺取之里數積分數目或任何劃一數目。
13. 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有權於任何時候更改計算「亞洲萬里通」里數之方式或手續。
14. 會員若向商戶要求中止交易或退貨,於「審核中」程序之「亞洲萬里通」里數將會被取消,而該筆里數積分亦將自動由會員賬戶中扣除。當交易一經確認,「亞洲萬里通」里數將會自動存入會員之賬戶。
15. 經「亞洲萬里通」iShop 賺取之「亞洲萬里通」里數可因不同原因而取消。商戶或未能對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或 Collinson Latitude 提出取消之準確原因。以下是部分導致交易取消的常見原因:
1. 會員向商戶退還貨品或取消服務。
2. 會員最後點擊的網頁非連結自「亞洲萬里通」iShop。
3. 會員於交易時使用非「亞洲萬里通」iShop 認可之折扣禮券。
4. 會員使用由商戶推出的優惠促銷如「推薦朋友」或類似之推廣優惠。
5. 會員未有處理早前置於購物籃內之貨品,同時在交易時未有更新網頁。
6. 會員於交易前清除「數碼存根」(cookies)/ 網頁瀏覽記錄,或受某些彈出式廣告/廣告過濾軟件影響交易追溯。
7. 會員於商戶新登記之戶口未能被商戶確認。
8. 會員未能成功付款或符合商戶之信用檢查。
9. 會員通過電話與商戶完成或更改有關之交易。
10. 會員之交易未能符合商戶之條款及細則。
16. 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或 Collinson Latitude 若對任何「亞洲萬里通」會員賬戶之活動存有懷疑,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劃有權暫停該會籍或擱置其一切交易。
17. 「亞洲萬里通」會員須承擔進入「亞洲萬里通」iShop 所帶來的一切可能風險,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並不負責於合理情況下,任何有關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Collinson Latitude、商戶或會員間因溝通所帶來的一切可能損失。
18. 會員若使用公眾電腦,當完成瀏覽「亞洲萬里通」iShop 網頁後,敬請謹記登出及關閉所有視⑤,以保障私人資料安全。
19. 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對會員因使用「亞洲萬里通」iShop 所引致之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失、毀壞或開支,依法毋須承擔任何責任。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亦不負責任何與商戶有關之疏忽或違反合約,以及一切由其他原因所致之損失。
20. 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Collinson Latitude 或商戶於「亞洲萬里通」iShop 顯示之所有資料及數據,均只作參考之用,唯個別資料及數據須遵守其明確列出之附屬條款及細則。
21. 於「亞洲萬里通」iShop 購買產品或服務,須遵守交易商戶訂定之條款及細則,包括但不限於送貨及退換條款。如欲對交易查詢或投訴,會員須直接聯絡商戶。
22. 所有保養服務均由商戶提供,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恕不負責。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並依法不會負責任何產品或服務可能出現之品質缺陷或索償等。
夥伴機構推廣活動
1. 國泰航空和夥伴機構可不時進行推廣,提供額外里數積分。獲得這些額外里數積分的資格須受每項推廣活動的條款和細則約束。若推廣活動要求預先登記,則額外里數積分僅在會員於旅行或惠顧夥伴機構產品和服務之前在「亞洲萬里通」網頁上完成登記手續後計算。
個人資料私隱及其他
1. 會員提供的個人資料乃根據「亞洲萬里通」客戶私隱政策所管轄及使用。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將不時修訂有關政策及於 xxx.xxxxxxxxx.xxx 內公佈。任何經修訂之個人私隱政策將於上述網頁公佈日起生效。 會員有責任通知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最新之通訊/郵寄地址,如會員未有通知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有關更改地址事宜而導致任何損失,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概不負責。若會員未能提供或更新有關資料,或會導致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未能為會員提供「亞洲萬里通」會籍及有關優惠,屆時,會籍或會被終止。
2. 會員將獲發一個保密的個人密碼,會員須確保此密碼不會外洩予任何未經授權的人士。若會員密碼外洩或被濫用,包括里數積分未經授權被兌換,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概不負責。
3. 會員可能因使用「亞洲萬里通」引致稅務責任或披露義務。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保留應任何稅收部門要求向其提供任何會員累算和兌換里數積分之詳情的權利。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卸除因以該方式與稅收部門合作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4. 里數積分及該里數積分中資產和對資產業權的所有權利自始至終歸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所有,任何時候均不得轉移給會員。
5. 與涉及里數積分的盜竊或與擅自或欺詐性兌換有關的風險,在里數積分累算入會員賬戶後立即轉移至會員。
6. 除這些條款和細則另有規定外,里數積分不可以任何方式予以轉讓,不能藉法律的實施遺贈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他人。
7. 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未行使或實施本文中所載的任何權利不得被視為放棄該項權利,不得影響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就該項權利或其他任何權利採取任何後續行動所享有的權利。
8. 若主管轄區的任何法院或行政機構發現這些條款和細則的任何規定無效或不能強制執行,則該等規定的無效或不能強制執行不得影響這些條款和細則的其他規定。未受該無效或不能強制執行影響的所有規定應持續充分有效。
9. 以上條款及細則含有完整合同條款,表示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及會員對「亞洲萬里通」本合約的理解,並替代了雙方先前就該條款及細則的討論、一致意見及理解(包括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對本條款及細則之任何失實xx),但不包括由任何人士誘導另一方同意合約的欺詐性失實xx。
責任免除及限制
1. 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國泰航空及/或夥伴機構均不對有關計劃提供或拒絕提供有關優惠以及獎勵和獎勵的使用,而招致會員、被提名人或同行貴賓需承擔任何間接或隨之而造成之任何損失/損毀或開支負責。無論此等後果乃因會員之疏忽而引致,或因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國泰航空及/或夥伴機構在所能控制之情況下發生,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國泰航空及/或夥伴機構概不負責。
2. 基於「責任免除及限制」第 1 條條文,以及華沙協定或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國泰航空及/或夥伴機構所訂定之旅遊細則,及/或公司之契約、民事侵犯或侵害,或在不同情況之下的責任限制,如遇有任何「亞洲萬里通」計劃(包括獎勵的提供和使用)的錯漏而提出的索償,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只限於根據有關事件,而補發會員之里數積分總額。
3. 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將全力確保夥伴機構能提供有關產品和服務,但不負責因夥伴機構未能提供有關產品和服務所引致的損失。當會員享用夥伴機構的服務時,須受夥伴機構的條款及細則所約束,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亦不會負責任何損失。
4. 為避免產生任何疑問,這些條件中任何規定均不得排除對因疏忽所造成的人員傷亡的法律責任。通過成文法或以其他方式明示或默示的關於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國泰航空及/或夥伴機構的所有條款特此在法律許可的最大範圍內予以排除。
法律及司法管轄權
1. 以上條款及細則,以及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及所有會員之間的關係,均受香港法例所約束。所有會員使用有關計劃時,均受香港法庭條例的限制。
2. 如英文版本之條款及細則與其他語言版本有差異,概以英文版為準。若有任何爭議,亞洲萬里通有限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