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ZGY2023CG130 号)
涡阳县殷庄安置小区跟踪审计项目
(项目编号:BZGY2023CG130 号)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采购人:涡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4 日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涡阳县殷庄安置小区跟踪审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亳州市)(http://ggzy.bozhou.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ZGY2023CG130 号
2.任务书编号:RWS202309-0003 号
3.项目名称:涡阳县殷庄安置小区跟踪审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5.预算金额:人民币 75.7 万元
6.最高限价:757000 元
7.采购需求: 涡阳县殷庄安置小区位于涡阳县向阳大道与顺河路交叉口西北,总建设面积约 11.9 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 101 万平方米,建设住宅、
商业、配套服务用房等,地下建筑面积约 1.8 万平方米,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消防、道路及绿化等公用设施。本次招标包含但不限于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的跟踪审计服务及采购人要求的有关内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690 日历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公告中载
明的质疑联系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 〕125 号) 的要求, 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2)标包划分: 共分为 1 个标包。
(3)其他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造价师资格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或分公司人员,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若投标人未提供声明函,须提供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分公司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月份前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指养老保险管理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养老保险管理单位的公章或电子章;投标时将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制作至投标文件中。例:投标截止月份为 2023 年 9 月,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 6 月-8 月或 2023年 7 月-9 月养老保险证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3 年 9 月 4 日至 2023 年9 月11 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须仔细阅读“供应商资格要求”,谨慎参与。
2.获取地点:请潜在供应商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亳州市)网上系统(http://ggzy.bozhou.gov.cn/),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参与事宜(注册、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标包人民币 0 元整,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3 年 9 月 15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 点: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送达的磋商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1.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 年 9 月 15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具体开标室详见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场地安排”或者磋商当天指示牌。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为避免因网络拥堵无法上传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及时上传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本项目免收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 次 竞 争 性 磋 商 公 告 在 安 徽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 http://www.ccgp-anhui.gov.cn ) 、 安 徽 省 招 投 标 信 息 网
( www.ahtba.org.cn )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安徽省· 亳州市)
(http://ggzy.bozhou.gov.cn/)等媒体上发布。
(三)服务热线
1.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电话:4008804959
2.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四)注意事项
1.本项目只接受亳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注册用户参与,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
自负。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标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省属采购人的政府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成交以后、签订采购合同前成为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用户。
4.获取响应文件
( 1 ) 登 陆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安 徽 省 · 亳 州 市 )
(http://ggzy.bozhou.gov.cn/)免费注册用户,认真阅读《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登记暂行办法》、“注册用户操作使用手册”、“注册用户办事指南”等相关文件资料,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事宜。
(2)点击网上参与后,及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标包,潜在供应商参加其中任何一个标包的磋商,必须对该标包进行网上参与。
(3)只有成功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方完成全部参与程序。网上发布系统将于获取时间(即竞争性磋商获取时间)截止后准时关闭,各潜在供应商须及时参与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因未及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导致参与无效的,责任自负。以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磋商参与表为依据。
5.为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切实体现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平等、快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本项目磋商文件随磋商公告同时发布,如潜在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磋商 ,仍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bozhou.gov.cn/)办理注册、下载磋商文件等相关事宜,逾期未办理的,责任自负。
6.本项目支持供应商运用政府采购合同进行信用融资(即政采贷),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与供应商约定唯一收款账户。 7.本项目在线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无须现场参加磋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涡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联系方式:冯晓晴,0558-2861571、198566792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联系方式:刘清芝,0558-7210231、19159695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清芝
电 话:0558-7210231、19159695825
4.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涡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冯晓晴
电话:0558-2861571、19856679251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清芝
电话:0558-7210231、19159695825
2023 年 9 月 4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1.1.1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1.1.2 | 采购人 | 名称: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联系人: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电话: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1.1.3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联系人: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电话: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1.1.4 | 项目名称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1.2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自筹资金,已落实。 |
1.3.2 | 服务期 | 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 |
1.3.3 | 服务地点 | 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 |
1.4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2.1.1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3 年 9 月 12 日 17:30 前,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在此时间以前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提问。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登录系统、提出疑问,请及时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递交纸质材料。否则,供应商无权再因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等与投标有关的资料而提出质疑、投诉。 |
2.1.2 |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 | 2023 年 9 月 14 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上发布。所有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自行查询或登录网上系统进行查询,无需以纸质形式回复。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登录系统,请及时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2.1 |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 材料 | 采购人发出的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 间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的发布时间,视为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
2.3.2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补充 的时间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的发布时间,视为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 |
3.1 | 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简称响应文件)的 其他材料 | 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等。 |
3.3 | 磋商有效期 | 开标截止之日起 60 天。 |
3.4.1 | 磋商保证金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3.4.3 |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 磋商保证金(包括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 1、竞争性磋商不成功(或磋商现场拒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直接退还至该供应商汇出帐户。 2、未成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的退付: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直接退付至其汇出账户; 3、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的退付:成交供应商 的磋商保证金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的须补齐),履约期满后退还至其汇出账户。 4、如有质疑、投诉的项目按相关规定处理。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 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供应商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指定位置加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需要签字盖章的内容,如不能加盖电子章或电子签名的,供应商须上传加盖印章(彩色)或签名的扫描件。 |
4.1.1 | 竞争性磋商响 应文件的递交 |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要求 | ||
4.1.2 | 是否退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人在互联网上参与开标,并解密其投标文件,无需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现场开标,无需携带数字证书在开标现场(投标时)对其投标文件解密,无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会因未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 开标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
5.2 | 开标程序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开标。 |
6.1.1 | 竞争性磋商小组的组建 | 竞争性磋商小组的构成:3 人以上单数(含 3 人)。竞争性磋商小组的组建:按有关规定组建。 |
6.3.2 | 是否授权竞争性磋商小组确 定成交供应商 |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3 名。 |
7.1 | 成交结果公告媒介 |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亳州市)、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和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上发布。 成交通知书发出形式为“数据电文”。 |
7.2 |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 |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2%;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1.银行汇款;2.银行转账; 3.银行保函或汇票或本票。 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涡阳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账号:955885131800090327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涡阳支行 1.如采用银行汇款或银行转账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 5 个工作日内且 在合同签订前,从其银行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人指定 |
账户,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如采用银行保函或汇票或本票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 5 个工作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开具,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汇票或本票有效期不少于项目规定服务期(供货期),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履约保证金退还:无违约行为发生或违约行为已处理的情况下,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规定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注:中标(成交)单位在网上中标通知书运转完成后,须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将转账凭证扫描件或履约保函扫描件提交给代理机构具办人员(邮箱:zhihegongchengbu@163.com,代理机构具办人员上传合同时作为附件上传,如采用履约保函,提交前须经采购人核验并在保函上注明核验意见(加 盖采购人公章)。 | ||
7.3 | 知识产权 | 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 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 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 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
8 | 是否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 | 否。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 | 1.各供应商需及时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中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文件等与磋商有关的资料,因未下载或下载不及时,所引起与磋商有关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如对从业务系统中自行下载的以上资料有疑问的,请及时提出。各潜在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每天均应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业务申报系统页面,查看或下载有关资料信息; 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制定响应文件; 3.开标后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凡与本次磋商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违法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4.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同一项目(标包)的不同投标人,针对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的情况,将对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环节谨慎操作,避免出现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的情况。 5.供应商应依法行使自己的质疑、投诉权利。对于恶意质疑、投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关于中小企业投标:①中小企业投标是指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 ②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 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 |
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③根据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7.中标单位需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标准,以采购预算为计算基数,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8.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 收款人户名: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款人账号:1318 0430 1920 0052 303 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亳州涡阳支行营业部 注:(1)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先使用公司账户缴纳代理服务费,否则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2)转账时请备注“****项目代理费” | ||
2 | 1.本项目不组织勘探现场,供应商可自行勘探现场。 2.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下同)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3.响应文件份数 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网上提交加密响应文件一份。 4.如允许自然人参加磋商,自然人在相应材料上签字或盖章即可。 | |
3 | 电 子 招标投标 |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包括网上报名、网上投标(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网上开标、网上评标等。具体要求详见《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
4 | 4.1 合同签订地点: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线上签订合同。) 4.2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提供三份纸质投标文件。 4.3 自评审委员会发出询标通知起,原则上 20 分钟内不回复的,视 为投标人自愿放弃澄清回复的权利。 |
4.4 投标单位需提交的各种证明、资料,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投标系统装入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后再提交不予受理,造成的后果投标单位自负。 4.5 注意: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须以本采购文件的项目编号为准,不可使用系统自动生成的编号! 4.6 投标人前来投标即视为,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其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中标标的信息(分项报价表)、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等信息,并承诺提供的资料或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虚假、隐瞒情况,投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7 本磋商文件要求的大写数字为: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 4.8 本项目对投标函和资格声明函中抬头填写不作要求,投标人前来投标即视为向采购人提交投标函和资格声明函。 4.9 本项目对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中的月份填写不作要求,声明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即可。 4.10 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行业可填写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或“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4.11 不见面开标条款(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一、本项目开标时,供应商在互联网上参与开标,并解密其投标文件,无需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现场开标,无需携带数字证书在开标现场(投标时)对其投标文件解密,无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会因未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二、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起 60 分钟内,通过互联网解密响应文 件,超过 60 分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进入评标程序。 (以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三、开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应始终保持在线状态。供应商可以通过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质疑),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对质疑内容进行确认。取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开评标现场有关书面提出异议(质疑)及澄清说明的内容。 四、如有询标事宜,竞争性磋商小组通过互联网向投标人发起询标。 |
供应商通过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接受竞争性磋商小组发起的询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从竞争性磋商小组发起询标起不超过 20分钟),对询标内容答复并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五、取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和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内容。 六 、 供 应 商 可 通 过 亳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ggzy.bozhou.gov.cn/),查看评审结果。 七、供应商须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投标单位登录”,进入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可以通过交易平台中的“模拟解密”功能,自行验证其解密环境,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解密不成功的,后果自负。供应商不得通过非加密电子报价文件(光盘)直接将电子投标文件导入评标系统。 4.1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二轮报价即可。供应商应始终保持在线状态,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标段评审进度环节时刻关注项目评审进度。评审小组发出第二轮报价(即最后报价,下同)指令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用 CA 锁登陆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采购业务管理→二轮报价,在 20 分钟内提交第二轮报价。若供应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竞争性磋商有两轮报价,供应商提供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报价表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不得高于该项目的控制价,否则,投标无效;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该项目的控制价且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未进行第二轮报价的,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重点提醒: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再提前电话提醒各供应商,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责任自负。 4.13 关于报价的重要说明: 4.13.1 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的全部内容。所有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4.13.2 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13.3 在工程项目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最后报价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或项目概算相比降幅过小,或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其报价。 4.1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二轮报价即可。 4.15 本项目为定价采购,价格不作为评审项,同时此价格也不作为结算依据。投标人须无条件响应,相关定价标准如下: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服务业务,工作内容和要求须满足省、市、县相关规定,其咨询服务费用参照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文件规定标准的 40%计取造价咨询服务费。中标后,该项目咨询服务费用据实结算,参照以上文件执行。 4.16 供应商在交易系统内,一轮报价及二轮报价均须填报75.7 万元,即默认为响应报价要求,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17 投标人在系统内填写合同履约期限为 690 日历天即视为跟踪服 务期为不限于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的跟踪审计服务及采购人要求的有关内容。 | |
5 | 本项目支持供应商运用政府采购合同进行信用融资(即政采贷),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与供应商约定唯一收款账户;因政采贷需要更改供应商收款账户的,采购人、融资机构、供应商三方应共同签订《政采贷收款账户变更备案表》(格式详见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其他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更改上述唯一收款 账户。 |
6 | 采购文件质疑 (1)提出时间:若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 (2)提出方式:采用书面形式,现场或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
平台(网址:http://ggzy.bozhou.gov.cn/)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
7 | 1.本文件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同一文件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3.本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单位和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4.本文件相关内容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
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注: 1. 所缴费用银行回执( 代理费公对公转账) 以上转账回执单回复至 zhihegongchengbu@163.com 邮箱,以便中标通知书发放。如果需要开具代理费发票请联系财务部 0558-7210197。
2.须提供响应文件纸质版三份(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须使用 A4 纸正反面打印)、电子版一份(使用 U 盘/光盘拷贝 PDF 版或者 word 版),该文件可以现场递交,也可以邮寄,地址: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416 室(备注:放到进门右手边第一个工位上),刘工 0558-7210231/7210232/7210236。
递交的纸质文件及电子版文件应与系统中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不一致的以系统中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3.中标结果发布 7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按照磋商文件中的合同文本制作本项目合同,将 履 约保 证 金 回 执单 附 至 合 同后 , 与 业 主审 核 无 误 后把 合 同 电 子版 发 送 至 zhihegongchengbu@163.com 邮箱,以便做合同备案工作。
温馨提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更新响应文件范本,保持响应文件格式与磋商文件要求
格式的一致性。
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一、注册登记
(一)本项目只接受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参与,注册用户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参与,尚未成为注册用户的潜在供应商请按照《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
(二))投标企业自行上传投标企业资料,投标企业资料的有效性在评标时由项目评标委员会负责认定。
(三)注册用户应及时对录入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供应商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现场办理(地址: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A窗口,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4008804959 )。供应商需通过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
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须在发布期内,持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行参与、打印参与凭证、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供应商如有疑问,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系统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如有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采购人在网上“通知答疑”栏目或通过系统发布相关内容,供应商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补充文件,据此制作响应文件。
三、制作响应文件
(一)供应商在交易系统中下载“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响应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二)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文件等),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注册用户之前自己录入的资料库中挑选;响应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
(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
四、递交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五、投标
(一)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是指供应商使用系统完成上传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二)为了保障电子开评审活动正常进行,供应商必须在网上递交加密响应文件。
(三)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
(一)本项目开标时,供应商在互联网上参与开标,并解密其投标文件,无需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现场开标,无需携带数字证书在开标现场(投标时)对其投标文件解密,无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会因未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二)开标程序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检查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
2、供应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响应文件;
3、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解密后再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解密;
4、唱标,并记录在案;
5、开标结束。
(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
(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 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2.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
4.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七、评标
(一)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评审活动,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审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二)供应商在评标期间应保持在场(开标现场)或在线状态,确保联系畅通,随时通过系统接受竞争性磋商小组可能发出的询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三)供应商需补充注册用户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影响评标,责任自负。
(四)项目评审中,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终止对响应文件做后续评审:
1.响应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响应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响应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项目评审中,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文件作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
1.澄清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本项目评审如涉及计算,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八、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
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供应商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
(二)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
(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报告。经批准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
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供应商采用其他方式操作。
因供应商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下载
文件、交纳磋商保证金、提交的响应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标等招标投标活动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招标投标活动不暂停、不终止。
九、其他
如本要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
1. 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采购内容及需求;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1.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1.2.4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进行澄清(下
同)。
1.3.1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进行修改(下同)。
1.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 响应文件
2.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服务投标分项报价表;
(4)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
(5)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
(6)供应商主要业绩一览表;
(7)服务方案;
(8)资格证明及有关材料(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等相关材料);
(9)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磋商(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2.2.1 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2.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2.2.3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2.2.4 响应文件中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与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为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5 采购人设有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采购预算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2.2.6 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费用和所有相关税费,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应风险,并认真履行合同,采购人不再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支付额外的费用。
2.2.7 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有效期为 60 天。
2.3.2 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2.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及以现金形式递交的磋商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磋商保证金格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供应商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磋商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他成员递交,并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
2.4.2 供应商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4.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
资格审查资料详见评标办法。
2.6.1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2.6.2 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响应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但备选响应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其投标报价。
2.6.3 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2.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7.2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供货期、磋商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文件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2.7.3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7.4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果投标没有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响应
文件。
3.1.2 供应商通过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3.1.3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3.1 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 “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执行。
3.3.2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
4. 开标
采购人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或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5. 评审与磋商
5.1.1 评审与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确定。
5.1.2 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4)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
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5.1.3 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补抽评审专家,或者经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同意自行选定补足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足评审专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妥善保存采购文件,依法重新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5.3.1 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磋商。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和磋商依据。
5.3.2 评审与磋商完成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竞争性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
6. 合同授予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
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前,采购单位不得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就投标价格、磋商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竞争性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6.3.1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3.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6.4.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6.4.2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6.4.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 1 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6.4.4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6.4.5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
6.4.6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纪律和监督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程序:
(一)资格性检查
条款序号 | 评标因素 | 评审内容评审标准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多证合一”证件)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 的条件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要求(格式附后) |
3 | 其他资格要求 | 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其他资格要求 |
4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5 | 供应商信用 |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 |
项目开标结束后,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再对供应商的资格性进行复查,对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标处理。《资格审查表》如下:
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 ||
6 | 联合体协议书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7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 符合磋商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 |
(二)符合性检查
条款序号 | 评标因素 | 评标标准 |
1 | 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 授权委托书)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3 | 报价文件制作 机器码 | 同一项目(标包)的不同供应商,针对报价文件制作机器码不得相同。 |
4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有效“多证合一”证件一致 |
5 | 响应文件格式 | 按规定格式填写,关键字迹清晰、可以辨认,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 |
6 | 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唯一 |
7 | 投标函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8 | 承诺书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9 | 响应文件的规格 响应 | 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10 | 响应文件其他内容 | 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包括技术、报价、交货时间、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措施等 |
资格性检查结束后,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性检查表》如下:
11 | 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 | 从 2021 年 6 月 1 日起,政府采购项目已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中关于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不再作为评审因素 |
注:1、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内容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将不能进入技术评审和商务(报价)评审。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非供应商自身单独出具),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编入响应文件或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系统中选择上传,采购人保留核验中标人原件的权利,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7.3。
(三) 综合评审表
评审项目 | 分值 | 计分标准及依据 |
服务方案 满分(80 分) | 1、实施方案 (15 分) | 要求投标人编制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及跟踪审计具体实施方案,且具体实施方案为唯一方案,多方案将不被接受。 实施方案要对服务内容的全面性进行阐述,内容详尽细致、科学合理的,得 15 分;内容较为细致、较 为合理的,得 10 分;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5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2、审计程序、审计方法(15分) | 审计程序、审计方法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 15分;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 10 分;审计程序、审计方法有待进一步提高的,得 5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3、服务难点、服务质量、风险防控( 15分) | 服务的难点、要点,服务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详尽细致、科学合理的,得 15 分;服务的难点、要点,服务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较为细致、较为合理的,得 10 分;服务的难点、要点,服务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5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4、服务理念 (15 分) | 投标人根据自身、内部管理、工作流程、人员配备、业务能力情况,就如何做好该项目服务进行阐述。 内部管理完善、工作流程清晰、人员配备科学、业务能力强的,得 15 分;内部管理一般、工作流程顺 畅、人员配备合理、业务能力一般的,得 10 分;内部管理待完善、工作流程待完善、人员配备不齐全、 业务能力不强的,得 5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5、人员管理等(20 分 | 驻场的人员管理、人员分工、责任划定、工作质量、审计风险控制、服务承诺、保障措施和建议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 20 分;驻场的人员管理、人员分工、责任划定、工作质量、审计风险控制、服务承诺、保障措施和建议较为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 14 分;驻场的人员管理、人员分工、责任划定、工作质量、审计风险控制、服务承诺、保障措施和建议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8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企业类似业绩 | 满分(5 分) |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委托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房建类跟踪审计业绩)得 5 分,本项最高得 5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 (1)业绩合同(或委托证明)扫描件; (2)跟踪审计报告扫描件(如果提供月报或阶段性报告或年报予以认可)。 如上述材料不能体现时间、项目内容类别等评审因素,须另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以上业绩均由独立法人完成,不接受联合体业绩。 |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满分(5 分) |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委托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房建类跟踪审计业绩),且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主审)的,得 5 分,满分 5 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 (1)业绩合同(或委托证明)扫描件; (2)跟踪审计报告扫描件(如果提供月报或阶段性报告或年报予以认可)。 如上述材料不能体现时间、项目内容类别、项目负责人姓名等评审因素,须另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以上业绩均由独立法人完成,不接受联合体业绩; 3、同一项目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
拟配备人员 | (满分10 分) | 在满足第四章采购需求跟踪审计组人员最低配备要求(不含项目负责人)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含二级注册 造价工程师)的得 5 分,本项满分 10 分。需提供人 |
员证书;拟配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或分公司人员,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若投标人未提供声明函,须提供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分公司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月份前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指养老保险管理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养老保险管理单位的公章或电子章;投标时将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制作至投标文件中。 注:增加的拟配备人员须保证派驻现场。 | ||
注:综合评审涉及的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非供应商自身单独出具),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编入响应文件或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系统中选择上传,否则不得分。采购人保留核验中标人原件的权利,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2.价格评审表
评审项目 | 分值 | 计分标准及依据 |
最后报价 | (满分 0 分) | 本项目采用定价采购,价格不作为评审项,同时此价格也不作为结算依据。 |
评标总得分=技术标得分+价格标得分的汇总得分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技术评审和价格评审得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1、 2、3、…)。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发布的《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皖财购〔2023〕615 号)第 31 条规定 “加强投标报价审查。”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项目采购需求、行业发展、市场竞争以及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比较情况等进行报价合理性审查。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或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包括总价和单价),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能证明其报价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能够诚信履约的,可继续参加评审,否则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投标(响应)无效。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 |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10% |
格扣除 10% |
注:(1)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无法认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4)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
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序号 |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符合条件的联合体 企业 | / | / |
2 | 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 企业 | / | / |
注: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比例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四)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
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评审原则
评审与磋商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评审标准
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评审
3.1评审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一)磋商程序、步骤 1、磋商程序
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交易中心指定1或2人负责记录及其他工作。
2、磋商步骤
(1)评审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
,初审内容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将不能进入技术评审和商务(报价)评审,为第一轮磋商做好准备。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第一轮磋商。磋商小组与供应商从响应文件应包含的内容等方面展开磋商,如磋商小组与供应商不能通过磋商达成一致,磋商小组将不再与其磋商
,第一轮磋商结束。
(3)第二轮磋商。磋商小组根据需要与供应商在某些方面展开磋商,第二
轮磋商结束,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终磋商报价)。(系统发出20分钟内须进行最终报价,否则不得进入综合评分)
重点提醒: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再提前电话提醒各供应商,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责任自负。
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二)响应文件初审。
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1。
(三)综合评审
(1)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下述指标表进行综合评审。
(2)评分步骤如下: 1)技术和价格分
根据技术和价格分的细则,磋商小组应对进入综合评审的所有供应商进行
评分,并分别填写综合评审表。
技术和价格分汇总方法为:对某一供应商的每一个指标项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该指标项的得分。再将供应商每个指标项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和价格分之和,即技术和价格总得分。
技术和价格分的综合评审指标详见前附表 2、3。
(四)综合打分和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1.磋商结束后,所有参加磋商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
2.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打分。
3.按照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人。(如最终得分出现
多个供应商得分相同,按照服务方案中序号 1-5 的顺序,得分高者优先推荐为
中标候选人;若以上得分均相同,按 4.3 条记名投票处理)。
(五)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和磋商记录以及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审磋商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5.评审结果和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6.竞争性磋商小组的授标建议。
(六) 保密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办法的确定,以及评审过程和结
果。
4.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4.1 关于评审活动暂停
4.1.1 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磋商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审磋商工作无法继续时,评审磋商活动方可暂停。
4.1.2 发生评审磋商暂停情况时,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封存全部响应文件和评审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审磋商的条件时,由原竞争性磋商小组继续评审磋商。
4.2 关于评审磋商中途更换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
4.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在评审磋商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审磋商中途退出评审磋商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需要回避。
4.2.2 退出评审磋商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磋商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磋商。
4.3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审磋商环节中,需竞争性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磋商结论做
出表决的,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须形成文字材料并签字)。
5.无效投标的情形
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不符合《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的有关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2)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
(3)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若允许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以联合投标、但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的;
(6)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注明投标产品品牌、型号,只简单写上“响应”、“符合”或“满足”等字样的;
(7)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控制价)的;
(8)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评审中,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投标不符合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9)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完整以至影响响应文件评审且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错误修正条件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10)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
(11)供应商名称与网上报名时不一致的;
(12)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3)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承诺的;
(14)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5)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同一项目(标段)的不同投标人,存在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的情况;
(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备注:竞争性磋商小组对其否决的投标,应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并向供应商公布结果。
6.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附则:评标委员会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得证据。
一、采购需求总体说明
涡阳县殷庄安置小区位于涡阳县向阳大道与顺河路交叉口西北,总建设面积约 11.9 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 101 万平方米,建设住宅、商业、配套服
务用房等,地下建筑面积约 1.8 万平方米,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消防、道路及绿化等公用设施。本次招标包含但不限于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的跟踪审计服务及采购人要求的有关内容。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本项目为定价采购,价格不作为评审项,同时此价格也不作为结算依据。投标人须无条件响应,相关定价标准如下: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服务业务,工作内容和要求须满足省、市、县相关规定,其咨询服务费用参照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皖价服【2007】86 号”文件规定标准的 40%计取造价咨询服务费。中标后,该项目咨询服务费用据实结算,参照以上文件执行。
2、跟踪审计组人员最低配备要求(不含项目负责人):一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一名注册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需提供人员证书。跟踪审计组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或分公司人员,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若投标人未提供声明函,须提供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分公司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月份前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指养老保险管理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养老保险管理单位的公章或电子章;投标时将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制作至投标文件中。例:投标截止月份为 2023 年 9 月,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
6 月-8 月或 2023 年 7 月-9 月养老保险证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对于“采购需求” 中涉及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等(要求供货前提供的除外),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装入投标文件,采购人保留核验中标人原件的权利,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注意事项:
1.对于“采购需求” 中要求提供(具有)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除评审办法中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评审明确要求的外,磋商时不作要求,签订合同时交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能提供齐全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有关要求与本条内容不一致,则以本条内容为准。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费用和所有相关税费。
3.投标价若超出该项目预算金额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4.若发现中标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5.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6.同一项目(标包)的不同供应商,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创建标识码不得相同,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7.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8.其他: /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内容 |
1 | 服务期:本次服务时限为 690 日历天。 |
2 | 服务地点:涡阳县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付款条件:项目主体工程验收合格付至相应审计费用的 30%,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合格付至相应审计费用的 70%,服务期满并办理服务费用结算手续后付清余款。 |
4 | 索赔方式:见合同条款。 |
二、合同条款
建设项目施工过程跟踪审计
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涡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受托方(乙方):
工程跟踪审计委托合同
甲方: 涡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涡阳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的跟踪审计服务事项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审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 涡阳县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总投资(预算价): 万元。
二、跟踪审计服务内容:
(一)工程施工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参与建设项目各类招标文件及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如跟踪审计服务在工程招标前,本条款适用)。建设工程材料的询价、施工图预算审核、跟踪审核工程进度款、隐蔽工程审核记录、变更工程审核、工程结算的初审及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经济支出的造价审核、提供咨询意见等服务。
2. 做好中标单位投标报价、投标预算、合同工期、有关费用及款项支付等的资料收集和记录。
3. 对各类施工、采购合同在签订前进行审核,核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合同的一致性等,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4. 审核建设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如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及时提供工程变更价款审核,并报告建设单位。
5. 定期参加建设单位召开工程建设现场监理例会和专项审计例会。
6. 工程开工后参加施工图纸会审与交底,涉及工程价款变化,及时审核并报告建设单位。
7. 在施工过程中适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查勘,核实有关签证变更及隐蔽验收,通过及时对施工现场摄像,留取证据,确保计量准确和审核完整真实,及时出具变更、签证对工程造价影响的报告,做好相关情况记录。
8. 审核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设备和大宗材料采购合同执行情况和变更情况。
9. 跟踪审计人员驻场跟踪审计每天做好跟踪审计日志(日志内容包含形象进度、发现的问题及建议等);每周周报的编写(准确的反应每周项目现场实际发生的形象进度、签证申报及审核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建议情况);每月 25 日之前编写月报(月报包含内容
(但不限于)项目本月实际完成的形象进度、本月实际完成的投资额、项目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项目本月完成的形象进度照片(照片上附带日期、部位、楼号、层数等水印));
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口头多次警告无果的下发跟踪审计意见单或建议书、下发的跟踪审计意见单或建议书需经跟踪审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签字盖章并发表意见并提交业主单位进行审核。
10. 配合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质量,价格进行考察并参与确认。
11. 参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的对工程分阶段验收及竣工初验。
12. 根据需要对其他相关事项出具书面审核/建议意见。
(二)工程结算审计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 收集、整理经批准的工程概算书、工程招投标文件、双方合同磋商纪要及签订的工程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签证单、隐蔽验收记录、监理日志、各单体施工节点时间表等日常资料。
2. 审核双方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的情况。
3. 审核图纸与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
4. 审核结算书是否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是否与确定的结算原则、细则一致。
5. 审核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签证记录的及时性、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结算工程的计算方法和计量程序是否符合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计算是否准确。
6. 审核结算书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计算是否准确,工程结算取费是否正确,计算方法是否符合规定。
7. 审核材料的消耗是否合理、准确,依据是否充分,差价计算是否正确。
8. 审核设计变更、施工变更是否规范、合理,变更费用的计算方法和计量程序是否与合同条款一致。
9. 如发生工程索赔,审核工程索赔计量是否符合合同条款规定。
10. 如工程中存在甲供材,在工程造价确定以后,应重点关注甲供材料的超欠供应情况。
11. 出具审核报告和管理建议书。三、跟踪审计服务方式和驻场时间要求:
(一)跟踪审计服务方式:本项目约定以驻场服务方式。
(二)跟踪审计驻场时间要求和跟踪审计组人员要求。
1. 跟踪审计周期时间为项目施工建设期(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最后一次审计工作完成后止)。
2. 跟踪审计组:跟踪审计组负责人必须具有造价师资格,跟踪审计组成员必须具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专业技术人员,跟踪审计组成员不少于 人,跟踪审计单位本合同签订 10 日内组建审计组并出具任命文件。乙方如果更换跟踪审计组成员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全部损失。确需更换时,须提前 28 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该行为视为违约,变更负责人将处以壹拾万元整的罚款,变更其他人员将处以伍万元整的罚款,如甲方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其中更换人员资格等级不得低于
被更换人员,并应符合前款要求;其中变更后的负责人的职业资格、业绩和获奖等不应低于原负责人。
跟踪审计组须进驻现场,跟踪审计组人员(每天至少有 3 人)
出勤率为每月不少于 22 天,每天不少于 8 小时,并执行甲方考勤
方式,否则在未告知并得到甲方同意擅自缺勤,业主有权按每次 2000元进行处罚,超过十次(含)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已完成服务费的 50%(乙方移交全部手续后支付),剩余费用作为违约金不予支付;重大事项跟踪审计组负责人须进驻现场,否则按上述条款执行。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 甲方应当负责与本建设工程跟踪审计服务业务有关的第三方(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的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2. 甲方应当在约定地时间内,向乙方提供与本跟踪审计服务业务有关的材料。
3. 甲方将根据合同约定,有权对跟踪审计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知乙方,如考核结果涉及审计费、违约金的扣减将在最终结算审计费时执行。
4.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跟踪审计服务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本跟踪审计相关的完整真实的资
料;
2. 乙方有权向本项目相关的第三方就咨询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询,甲方应予支持和配合;
3. 乙方有权到工程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管理制度合同等文件,对相关第三方资料进行审核。
4. 乙方应根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要求履行现场察看、勘察的职责;
5. 乙方应当派出具有丰富执业经验的专业人员作为现场跟踪审计人员,对安排的审计组人员不得随意调整,如确需调整须与经甲方同意,无论以何理由(方式)变更,均视为乙方违约,变更项目负责人需缴纳违约金 10 万元,变更其他人员需缴纳违约金 5 万元每人次;
6. 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与跟踪审计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服务工作计划、方案等,并按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7. 及时向甲方提供工程建设主要材料的价格信息,参与有关暂定价部分材料、设备的招标、询价工作,为材料的择优采购提供合理、准确的价格依据。
8. 及时审核工程形象进度,为控制造价和拔付工程进度款提供依据,工程进度款审核时间必须在 5 日内完成。每拖延 1 天处罚 1 万元,不足 1 天的,按 1 天计算。
9.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严把现场经济签证关,每份签证都应做到现场验收、现场测量、现场签证(包括工程联系单签字、盖章),对不合理签证一律拒签。
根据项目需要参加有关工程例会、现场协调会、施工图审查与技术交底等会议,对工程管理现状提出管理建议书,向甲方提出工程造价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10. 乙方应当在跟踪审计服务结束后及时返还甲方或建设单位提供的与服务相关的资料原件;
11. 乙方派出的跟踪审计人员驻场时间不得少于 22 日/月,工程关键节点负责人必须在场;跟踪审计单位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面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审核价的允许误差范围:审核价的±3%。超出误差范围的,由跟踪审计单位全部承担审查费等额的复审费。超出审核价的±5%的,业主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上述合同解除约定执行,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 乙方驻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考核与工作检查。
13. 五、跟踪审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跟踪审计服务费用
跟踪审计服务费用: 元。
(二)项目主体工程验收合格付至相应审计费用的 30%,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合格付至相应审计费用的 70%,服务期满并办理服务费用结算手续后付清余款。
六、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
(一)甲方的责任
1. 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且未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的,按本合同跟踪咨询费用的 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终止合同之日止实
际完成工作量占全部工作量比例收取咨询服务费,并向甲方出具完成工作量清单和工作成果文件。
2. 甲方不及时向乙方提供办公场所、跟踪咨询服务必须的工程资料,造成不能按时进行跟踪咨询服务,延时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 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组建符合甲方要求的跟踪审计小组,因此影响工程建设的,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不能组建符合要求的跟踪审价小组超过 2 周,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跟踪咨询费用 5%的违约金。
2. 乙方指派的人员如不具备相应资质,应及时更换,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3. 乙方不及时提交全过程投资控制咨询实施方案、报告(包括月进度款审核报告)意见的(因甲方、监理单位、承包商原因所致除外),甲方有权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逾期仍未提交的,每拖延 1 天处罚 1 万元,不足 1 天的,按 1 天计算。
4. 跟踪审计人员和工程承包商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一经发现,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应付跟踪咨询费,同时乙方须支付已完成服务价款 50%的违约金,并同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 乙方擅自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转由第三人承担,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跟踪咨询费的 50%违约金,发生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6. 如所在跟踪审计项目出现违反行业操作规程的问题,而乙方未发现指出的,发生一次约谈公司及项目负责人,累计发生两次的,
将终止委托合同,按解除合同条款执行,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7. 因跟踪审计人员违背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造价条款等,出具的跟踪咨询审价结果不真实、不准确,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相应损失赔偿责任,同时乙方每次按跟踪咨询费的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乙方报送的工程价款结算审核报告,可另行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价款结算复审。如果审计核减率超过 3%的,从最终跟踪审计费中,按照相同比例扣除跟踪咨询费,审价核减率超过 10%的,甲方除按照相同比例扣除跟踪咨询费外,还保留对乙方追诉的权利。
9. 乙方全部赔偿费用合计不超过跟踪咨询费总和(扣除税金)。七、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委托书有关义务时,该方应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对方,并在 15 日内提供有关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有关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该义务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中止、或部分免除或延期履行该义务。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委托书的效力、解释或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有关争议提交亳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其他:
(一)本委托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二)本委托书己经约定的内容按本委托书执行,本委托书没有约定的内容,按照国家省市县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委托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日 期: 日 期:
附表:施工过程跟踪审计需要资料一览表
提供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资 料 名 称 | 数 量 | 备 注 | |
份 | 页 | |||
1 | 项目建议书、立项批复 | |||
2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
3 | 初步设计(设计概算) | |||
4 | 环评批复、用地批复 | |||
5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6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7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 |||
8 | 参建单位合同(设计、施工、监理 等) | |||
9 | 招标文件 | |||
10 | 招标答疑 | |||
11 | 中标通知书 | |||
12 | 施工图纸 | 含 CAD 版 | ||
13 | 图纸会审记录 | |||
14 | 施工图审查意见书 | |||
15 | 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 含电子版 | ||
16 | 投标文件(商务标) | 含软件版 | ||
17 | 施工组织设计 | |||
18 | 清单、控制价 | 含软件版 | ||
19 | 开工报告 | |||
20 |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过程中提供 | ||
21 | 周、月进度计划表 | 过程中提供 | ||
22 | 工程联系单及签证 | 过程中发生时提供 |
委托人: | 年 | 月 | 日 |
受托人: | 年 | 月 | 日 |
附件:
政采贷业务收款账户变更备案表(格式)
合同名称 | ||
项目编号 | ||
合同金额 | ||
变更收款账户原因 | ||
政采贷融资金额 | ||
变更前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行:账户: | 变更后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行:账户: | |
金融机构意见 盖章经办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 采购人意见 盖章 经办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 供应商意见 盖章经办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五份、供应商、采购人、金融机构、财政局、公管局各执一份。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
(项目编号: 号)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
年 月 日
评审索引表
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并标注评审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责任自负。本章有提供格式文件的请按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供。(盖章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后,可点击“一键签章”按钮进行批量电子签章。)
资格性检查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盖章要求 | 在投标文件中 的页码位置 |
1 | 营业执照 | 电子签章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电子签章 | |
3 | 其他资格要求 | 电子签章 | |
4 | 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 电子签章 | |
5 | 联合体协议书 | 电子签章 | |
符合性检查 | |||
6 | 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电子签章 | |
7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投标授权委托书) | 电子签章 | |
8 | 投标报价 | 电子签章 | |
9 | 磋商响应函 | 电子签章 | |
10 | 承诺书 | 电子签章 | |
11 | 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 电子签章 | |
技术评审 | |||
12 | 服务分项报价表 | 电子签章 | |
13 | 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 | 电子签章 | |
14 | 投标人主要业绩一览表 | 电子签章 | |
15 | 服务方案 | 电子签章 | |
16 | 信誉一览表 | 电子签章 | |
17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电子签章 | |
18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电子签章 | |
19 | 其他 | 电子签章 | |
一、磋商响应函(格式)
(采购人名称或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 项目名称及编号(如为划分标包项目注明标包号) 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遵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向甲方提供所需的货物和服务。
2.我方同意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有效期的相关规定。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向贵中心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磋商保证金。并且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中心退还该磋商保证金的权力。
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方提供的此项目所有证件的扫描件与原件相符,是真实、合法、有效的,提供的综合业绩资料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证件或虚假陈述,我方愿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后果。
7.我方完全理解贵中心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或机打印)联系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二、开标(报价)一览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第X 标包) | |
报价或费率 (%) | 人民币大写(元/%): 人民币小写(元/%): |
服务期(工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完成。 |
备注 | 此次报价为第一轮报价,装入响应文件。 |
注:1.表中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成交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标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
2.投标报价、折扣率或费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最后一位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机打印):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三、服务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 号 | 分项名称 | 服务费用报价依据 | 单价(元) | 金额(元) |
1 | ||||
2 | ||||
3 | ||||
合计 |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机打印)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合计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合计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3.上述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一切税费。
4.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5.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投标人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四、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资格证书 (如有) | 专业技术职称(如有) | 从事该行业年限 | 从事专业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机打印)
注:1.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2.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供应商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五、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资格证书、专业 技术职称(如有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甲方及联系电话 | ||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机打印)
注:1.按表“五、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所填报人员,每人一张。
2.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3.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供应商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六、供应商主要业绩一览表(格式)(如要求)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项目所在地 (XX 省XX市) | 中标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 |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机打印)
注:1.提供证明投标人业绩的合同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编入投标文件,采购人保留核验中标人原件的权利)
2.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3.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供应商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七、服务方案(格式)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和企业实际情况自行编写)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日 期: 年 月 日
八、资格证明及有关材料
1.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
6.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格式附后)
7.承诺书(格式附后)
8.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附后)
9.其他资格要求(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
格式 1:
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格式 2: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采购人名称或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发布关于“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公告,我方愿意参加投标,并已清楚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见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如我方中标 ,我方愿意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向本项目采购人提供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二)、(四)、(六)项具体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核验。如采购人发现我方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可取消我方中标资格,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
特此声明!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 3:
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一、服务于本项目的专业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购入时间 | 价值 | 数量 | 产地 | 备 注 |
二、服务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手机号 | 证件 | |
名称 | 号码 | |||||
管理人员 | ||||||
技术人员 | ||||||
其他 | ||||||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 4:
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我单位近三年(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 5(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 5(2):
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机打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或机打印)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如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书。
格式 6:
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存款账户:
提供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均予以认可。
2.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凭证的复印件:
备注:缴纳保证金的开户行、账号等信息须与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
格式 7:
承诺书(格式)
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提交的所有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合法、有效,对他人的知识产权不构成侵权。如因材料弄虚作假,或导致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或给采购方的使用带来严重影响,造成经济损失,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二、在投标过程中,无围标、串标、出借资质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均为我公司正式工作人员。投标
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我公司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被限制投标的记录(有效期内)。
四、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我公司未被人民法院及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如被确定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保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
六、依法行使自己的质疑、投诉权利,提供的质疑、投诉证明材料来源合法,不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投诉等行为。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之一,或存在其他虚假、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并自愿放弃索要投标(履约)保证金的权利,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 8:
联合体协议书
(如果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第 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响应文件编制和合同磋商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或机打印)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或机打印)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或机打印)
……
年 月 日
注: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进行投标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 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果中小企业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且本单位参加 (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