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全面自查(2020 年 10 月 9 日至 11 月 15 日)。各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注册在本辖区内的全部住房租 赁中介机构,对出租登记和租赁合同备案情况进行自查,自 查发现存在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率低、备案不及时、备案质量 不高等问题的,要及时主动整改。与租赁平台联网的机构,应按照要求如实将全部住房租赁合同信息推送至租赁平台 进行备案;尚未联网的机构可通过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窗口、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服务平台、有关中介机构网点进行备 案。各租赁中介机构应于 11 月 15...
文件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 京 市 公 安 局
x建发〔2020〕273号
关于联合开展住房出租登记与租赁合同备案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各区公安局、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活动,落实住房出租登记和租赁合同备案工作,保障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定于 2020 年 10 月至 12 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6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建房规〔2019〕10 号)、《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 231 号)等。
二、检查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住房租赁居间、 代理或住房租赁经营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
三、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办理出租登记与合同备案的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现场查看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的租赁业务系统或调取纸质合同信息,并登录租赁平台通过房屋坐落、租赁当事人等信息进行比对,检查该合同是否备案、备案是否及时,是否书面告知租赁当事人通过网上或前往属地基层服务站办理出租登记手续。
(二)从租赁平台抽取已备案合同信息,并现场调取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的合同文本,核对备案合同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备案不实、备案信息质量不高等情况。
(三)针对住房租赁企业,还需调取其委托出租合同(收房合同),并与租赁平台、流管平台(自主申报平台)备案、登记情况进行比对,检查其收房是否登记备案以及登记备案率情况。
(四)调取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在主要互联网平台发布的房源信息,与租赁平台备案信息进行比对,检查其发布的房源信息有无业主签署的委托书、住房租赁企业是否完成收房合同备案。
五、时间安排和组织分工
x次检查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9 日-12 月 31 日,分为机构全面自查、重点核查与联合抽查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第三阶段:联合抽查(2020 年 12 月 16 日至 12 月 31 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公安局组成联合执法组,结合各区
执法情况,抽取一定数量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并对各区开展检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巩固提升专项执法检查效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是住房租赁市场管理的一项基本要求,关系到广大百姓的切身利益和首都住房租赁市场精细化管理,各区、各机构要高度重视,着力强化合同备案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不走样、不打折。各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执法工作组,按照全市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落实本辖区内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二)认真自查,严格执法。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应认真依法做好自查工作,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检查,共同促进首都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应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对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自查和整改工作的帮扶指导。各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应从严开展重点核查工作,对核查发现的住房租赁合同未备案、未及时备案、备案信息弄虚作假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加强引导,注重长效。租赁当事人按照规定进行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既是履行法定义务,也可享受多项公共服务与赋权。各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加强政策宣传,让企业和百姓正确认识租赁合同备案工作,引导各方主动备案。
附件: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合同备案情况自查表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2020 年 9 月 27 日
(联系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xxx,55598379;北京市公安局人口总队 xx, 87682262;北京房地产中介行 业协会 xxx,65881545 )
(此件主动公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0 年 9 月 29 日印发
附件
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合同备案情况自查表
企业名称 | (填写全称并盖章) | 品牌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业务范围 (可多选) | ○租赁居间 ○租赁经营 ○短租 | |||
是否向住建部门备案或报送开业信息 | ○是 ○否 | 备案或报送信息所在区 | |||
办公地址 | 负责人 | 姓名 | |||
手机 | |||||
员工数量 | 门店数量 | 总部驻地 | |||
出租房源来源 | 自 建 套/间合作建设 套/间购 买 套/间 承 租 套/间 委 托 套/间 其 他 套/间 | 房源性质 | 城市住宅 套/间集 租 房 套/间商 业 套/间 办 公 套/间 厂 房 套/间 其 他 套/间 | ||
经营方式 | 集中式 | 套/间 | 装修改造隔断房的数量 | 间 | |
分散式 | 套/间 | 存量租金贷 | 笔、万元 | ||
是否具有业务管理信息系统 | ○是 ○否 | 今年发生/解决租赁纠纷 | /条 | ||
当前持有房源数量 (住房租赁企业填写) | 套间 床 | 1-8 月接受业主委托租房源数量(经纪机构填写) | 套 | ||
1-8 月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数量 | 套间床 | 1-8 月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的数量 | 套间床 | ||
1-8 月收房数量(住房租赁企业填写) | 套间床 | 1-8 月进行收房合同备案数量(住房租 赁企业填写) | 套间床 | 目前闲置房源数量 | 套间床 |
1-8 月出租房屋数量 | 套 间床 | 1-8 月进行出 租合同备案的数量 | 套 间床 | 专人负责合同备案 | ○是 ○否 |
是否存在合同未备案 | 未备案原因及整改情况 | ||||
是否存在备案不及时 | 不及时原因及整改情况 | ||||
是否存在 备案不准确 | 不准确原因 及整改情况 | ||||
填报人 | 联系电话 | 填报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