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箱:fudelihzpanzm@163.com二、发行计划
湖州富得利木业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
挂牌公司名称 | 湖州富得利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湖州市旧馆镇麒麟村 |
主办券商名称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xxxxxxxxxx 00 x 0-0 x |
主办券商
二〇一五年八月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股票发行方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州富得利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富得利
证券代码:832053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麒麟村法定代表人:xxx
董事会秘书:xxx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572-2682207
电子邮箱:fudelihzpanzm@163.com二、发行计划
(一)发行目的
本次股票发行旨在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加强公司渠道建设及品牌推广,提升品牌影响力。
(二)发行对象及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
1、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公司现有股东已出具书面声明,声明放弃对本次发行股票的优先认购权。
2、发行对象确定的股票发行
x次股票发行对象共 14 名,发行对象拟认购信息如下:
序号 | 认购对象 | 拟认购数量(万股) | 认购金额(万元) | 认购方式 |
1 | 湖州昊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40 | 1,135.20 | 现金 |
2 | xxx | 100 | 258.00 | 现金 |
3 | xxx | 10 | 25.80 | 现金 |
4 | xxx | 5 | 12.90 | 现金 |
5 | xxx | 5 | 12.90 | 现金 |
6 | xxx | 15 | 38.70 | 现金 |
7 | xxx | 30 | 77.40 | 现金 |
8 | xxx | 140 | 361.20 | 现金 |
9 | xxx | 40 | 103.20 | 现金 |
10 | 劳海清 | 40 | 103.20 | 现金 |
11 | xxx | 20 | 51.60 | 现金 |
12 | xxx | 20 | 51.60 | 现金 |
13 | xxx | 20 | 51.60 | 现金 |
14 | xxx | 15 | 38.70 | 现金 |
合计 | 900 | 2,322.00 |
上述发行对象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的规定,可以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对象为 1 名机构投资者湖州昊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等 13 名自然人投资者。其中,xxx为本公司董事,xxx、xxx为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xxx为本公司核心员工,xxxx现有股东xxx之堂姐,其余发行对象与公司、公司现有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方法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58 元,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的价格为准。该价格主要参考了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公司主营业务增长情况、行业平均市盈率等因素,并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最终确定。
(四)发行股份数量或者数量上限及预计募集资金金额
1、发行种类: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方式:非公开定向发行。
3、发行数量及金额: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 9,000,000 股(含 9,000,000
股),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 23,220,000.00 元(含 23,220,000.00 元)。
4、认购方式: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一次性支付。
(五)公司除息除权、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情况
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股份认购股权登记日期间没有除权、除息的计划,不需要对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自挂牌以来未发生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等情形。
(六)本次股票发行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次股票发行拟认购对象未做出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新增股份可以一次性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参与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新增股份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转让。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加强公司渠道建设及品牌推广,提升品牌影响力。
(八)本次股票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九)本次股票发行拟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的相关事项
本次股票发行的《湖州富得利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关于因本次股票发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
(十)本次股票发行涉及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事项情况
x次定向发行后,预计公司股东人数不会超过 200 人。因此,本次股票发行,不涉及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事项,但发行完成后需要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备案。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本次拟向 14 名认购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9,000,000 股(含
9,000,000 股),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 23,220,000.00 元(含 23,220,000.00 元)。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及每股净资产均将有所提升,资产负债率水平将有所下降,公司的资产流动性和偿债能力将进一步提高,从而有利于公司提高整体实力、增强抗风险能力。
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没有发生变化;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所有者权益将较大提升,对其他股东权益具有积极影响。
四、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摘要
(一)协议签订主体及签订时间
2015 年 8 月,公司与 1 名机构投资者湖州昊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等 13 名自然人投资者分别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
(二)认购价格、认购方式及支付方式
x次股票发行的认购价格为 2.58 元/股,认购方式为定向认购,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三)协议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
协议经各方签署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附带保留条款及前置条件无。
(五)自愿限售安排无。
(六)估值调整条款无。
(七)违约责任条款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或未遵守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和/或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其他义务均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依据本协议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不存在权益被股东及其关联方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二十四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开谴责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其他严重损害股东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中介机构信息
(一)主办券商
机构名称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xxx |
住所 | xxxxxxxxxx 00 x 0-0 x |
联系电话 | 000-00000000 |
传真 | 010-66568390 |
项目负责人 | xxx |
x办人员 | xxx |
(二)律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
负责人 | xxx |
住所 | xxxxxxx 000 xxxxx 00 x |
联系电话 | 000-00000000 |
传真 | 021-52341668 |
经办律师 | xxx、xxx |
(三)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负责人 | 余强 |
住所 | xxxxxxxxxxxxx 0 x XXX xxxx X x 0-0、 00 x |
联系电话 | 0000-0000 0000 |
传真 | 0571-88879000 转 9000 |
经办注册会计师 | xxx、于xx |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x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股票发行方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