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募集说明书将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债券受托管理报 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一、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18年3 月31日)合并报表的净资产为2,448,443.70万元;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37,310.00万元(2015年、2016年及201...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淄博市淄川区淄矿路 133 号)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发行人声明
x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xx。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本募集说明书将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债券受托管理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或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主承销商声明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声明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18年3月31日)合并报表的净资产为2,448,443.70万元;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37,310.00万元(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本次债券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完毕后,将申请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 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 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次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 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三、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该级别反映了本次债券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中诚信证评评定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淄矿集团偿还债务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很小,违约风险很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本次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证评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次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在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网站(xxx.xxxx.xxx.xx)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评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四、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环境 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且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次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短期偿债风险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3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0.67、
0.72、0.72和0.74,速动比率分别为0.50、0.55、0.58和0.57。2015-2017年度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变化不大,但绝对值较小,存在流动资产不能较好覆盖流动负债的短期偿债风险;2016年以来,随着煤炭行情转好,发行人经营情况改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科目金额增加,导致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小幅波动增加。未来随着发行人煤炭、医疗器械板块盈利逐步向好,公司流动性指标有望出现一定程度的改善。若未来发行人自身经营或融资、信贷环境突发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影响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负债规模上升的风险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3月末,发行人的负债合计分别为
2,501,712.13万元、2,734,794.12万元、2,732,381.81万元和2,599,935.14万元,呈现
波动增长趋势,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7.01%、57.25%、53.58%和51.50%。发行人近年来业务规模逐步扩大,造成资金需求量较大,融资需求增加,负债规模波动增长。发行人较高的负债规模将制约公司后续债务融资规模,影响公司持续筹措发展所需资金的能力,使发行人面临加强债务管理和控制成本方面的压力,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流动负债占负债合计比例较高的风险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3月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占负债合计的比重分别为68.77%、69.50%、79.08%和79.63%,占比较高,主要系由于发行人煤炭采选和物流贸易板块对营运资金需求较大,发行人通过适当举借短期债务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虽然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流动负债占负债合计的比重较为平稳,但是若未来发行人自身经营或融资、信贷环境突发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影响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八、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回收风险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
239,435.48万元、245,982.05万元、293,003.62万元和307,098.82万元,占资产总计
比重分别为5.46%、5.15%、5.75%和6.08%。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计提坏账准备分别为21,319.14万元、24,744.98万元和31,101.39万元,整体坏账准备计提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8.18%、9.14%和9.60%。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47,772.83万元、62,212.80万元、63,374.30万元和69,723.64万元,占资产总计比重分别为1.09%、1.30%、1.24%和1.38%。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计提坏账准备分别为25,986.88万元、25,073.26万元和24,809.05万元,整体坏账准备计提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35.23%、28.73%和28.13 %。
虽然发行人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按照公司报表编制方法计提了坏账准备,但是因宏观行业经济的不确定性,若未来发行人不能及时提升管理应收款项的能力,发行人可能面临应收款项减值或不能收回的风险。
九、存货跌价风险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3月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282,708.73万元、317,015.58万元、310,085.68万元和338,331.21万元,占资产总计的比例分别为6.44%、6.64%、6.08%和6.70%,主要为发行人子公司新华医疗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原材料等。
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发行人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分别为2,155.36万元、3,237.92万元和4,053.23万元。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由于部分产品市场价格下降,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新华医疗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分别针对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和库存商品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导致存货跌价准备金额有所增加。2017年末,新华医疗分别针对其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xx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9.62万元、175.41万元、3,785.08万元、43.13万元和0.00万元。
发行人的存货中库存商品占比较大,虽然发行人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但鉴于目前医疗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如未来存货价格继续下跌,将面临进一步减值的风险。
十、固定资产产权证书办理风险
截至2018年3月末,发行人部分固定资产尚未办妥产权证书,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合计309,896.36万元,占2018年3月末固定资产净额的18.43%,占资产总计的6.14%。该部分固定资产主要为公司本部及子公司的部分厂房等,产权证书未办妥的原因主要是部分手续不完备。发行人虽在积极办理中,但存在产权证书无法办理的可能性,可能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在建项目资金需求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在建工程规模较大,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3月末,公司在建工程净额分别为201,491.15万元、224,470.01万元、243,472.84万元和 260,626.19万元,占资产总计的比重分别为4.59%、4.70%、4.77%和5.16%。2016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2015年末增幅11.40%,变动不大;2017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 2016年末增幅8.47%,变动不大。发行人在建工程各项目后续资金需求较大,对发行人投融资管理及资金调配能力要求较高,如果出现不利情况,可能会影响发
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会给发行人造成较大的资金压力。十二、其他应付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3月末,公司的其他应付款分别为
725,883.88万元、734,898.20万元、732,595.91万元及718,587.56万元,占负债合计
的比重分别为29.02%、26.87%%、26.81%和27.64%,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占负债 合计比例较高。截至2017年末,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占其他应付款余 额的67.70%,主要为关闭矿井统筹外费用、工资储备和主辅分离补偿金等由于发 行人贯彻落实相关国家政策导致的遗留款项。如果未来其他应付款需要集中支付,则可能会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三、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的风险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0,141.25万元、134,650.28万元、446,872.37万元和46,202.89万元,波动幅度较大。2016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4,650.28万元,较2015年度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2016年煤炭市场形势较好,煤炭销售价格增幅较大,发行人收入增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增加。2017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6,872.37万元,较2016年度增幅度较大,主要是由于2017年煤炭市场形势较好,煤炭销售价格在高位波动,发行人营业收入增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增加。如果未来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出现较大波动,则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偿债能力。
十四、资本性支出较大的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因在建项目及对外投资而资本支出较大。2015年度、2016年度、2017 年度及2018 年1-3 月, 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分别为
-260,658.57万元、-247,032.84万元、-167,270.35万元及-52,378.28万元,主要原因
在于为实现战略发展目标,发行人在煤炭、医疗服务等领域保持较大规模的投资力度,投资性现金流出高于流入,大规模的投资支出将给发行人带来较大的资金压力,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五、物流贸易板块毛利率较低的风险
物流贸易业务板块为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之一,2015 年度、2016 年度、
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3 月,物流贸易板块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0.44%、
37.69%、55.98%和 63.59%。相对于煤炭及医疗器械制造业务,发行人的物流贸易业务盈利能力较弱,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3 月,物流贸易板块毛利率分别为 1.36%、1.38%、0.62%和 0.63%。发行人物流贸易板块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盈利能力较弱,物流贸易收入的变化会对发行人整体营业收入产生较大影响,如果物流贸易毛利率较低的情况得不到改善,则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六、所有权受到限制资产金额较大的风险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 发行人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资产合计 159,125.58 万元,主要为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新华医疗、双欣矿业、xx勒盖等公司票据保证金以及以固定资产、煤炭采矿权、煤炭探矿权等作为银行贷款的抵押物。若未来发行人自身经营或融资、信贷环境突发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发行人受限资产所有权产生影响。
十七、未决诉讼金额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17 年末,发行人主要未决诉讼事项共 9 起,多数为发行人诉其他单
位事项,金额合计为 14,461.97 万元,占 2017 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 4.83%。发行人未决诉讼事项发生时间较长,存在损失款项无法及时追回的风险,虽然涉及金额占发行人净利润的比例较小,但可能对发行人的盈利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十八、在建项目拟投产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截至 2018 年 3 月末,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 号)文件要求,“在建煤矿项目应按一定比例与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挂钩”,发行人在建矿井内蒙古油房壕矿井已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取得煤炭产能置换指标,目前正在与合作方协调沟通,积极推进相关证件的办理进程。由于后续项目核准文件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发行人可能面临在建项目拟投产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十九、发行人会计估计变更导致影响利润的风险
2016 及 2017 年度,发行人存在会计估计变更导致影响利润的情况。2016
年度因会计估计变更导致利润总额增加 4,344.04 万元,增加后的利润总额为 185,258.49 万元,增加额占比 2.34%;2017 年度因会计估计变更导致利润总额减少 52,059.38 万元,减少后的利润总额为 400,662.48 万元,减少额占比 12.99%。如果未来存在发行人因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政策调整等因素造成的影响利润的情况,可能对投资者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判断产生影响。
二十、煤炭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主要利润来源之一为煤炭业务,其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情况。影响煤炭产品价格波动的不确定因素较多,主要是高耗能产业的用煤需求随着国家产业调控、节能减排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波动风险,将影响国内市场对煤炭产品的需求;同时,国际煤炭市场需求变化及我国煤炭产品出口总量存在不确定性,也对国内市场带来影响。2016 年以来,随着国内煤炭价格逐步止跌企稳,发行人煤炭板块业务收入随之增长,总体来看,未来煤炭价格的波动,对发行人的利润水平影响较大。如果未来煤炭价格产生较大波动,则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二十一、发行人目前属于《关于试行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公司债券分类监管的函》中“正常类”煤炭企业的标准,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及一期不存在债务违约或银行贷款延期偿付的情况。但是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发展或市场环境变化、企业自身的相关风险或其他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导致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财务状况可能发生不利变化,使得发行人由“正常类”煤炭企业下调为“关注类”或“风险类”煤炭企业,可能对投资者到期收回本息构成影响。
二十二、发行人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确保完成 2016 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目
标的通知》、《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公布 2018 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目标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积极落实“去产能”政策和清理“僵尸”企业,共处置相关企业 4 家。
发行人对纳入《山东省 2016 年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名单》的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埠村煤矿采取关闭退出方式处置;对淄博岭子热电有限公司和内蒙古xx勒盖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世林化工分公司分别采取股权无偿移交国有资产承接部门和技术改造盘活资产的方式处置;对纳入《山东省 2018 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的目标和关闭退出煤矿名单》的山东东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葛亭煤矿采取关闭退出方式处置。虽然发行人积极申请专项奖补资金及其他政策支持,但仍存在由于落实“去产能”政策对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十三、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或购买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之行为均视为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二十四、投资者购买本次债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债券发行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本次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其对本次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了任何判断。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xx。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十五、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次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次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次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
二十六、发生重大期后事项可能引发的风险
发行人子公司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系由于该公司欠原告天津市百利开关设备有限公司货款 70.40 万元尚未结清。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 50.00%,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49.00%,xxx为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1.00%。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非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且该公司资产总计、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占发行人上述指标比例较小,对发行人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不构成重大影响,非发行人重要子公司。如果后续该子公司持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可能会对发行人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提示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2018 年 8 月,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及副总经理人员发生变化,董事长由xxx变更为朱立新,总经理由侯宇刚变更为xxx,副总经理由季xx变更为xxx。发行人已于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了变更后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提示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目录
八、发行人主要业务基本情况 102
九、发行人行业状况 127
十、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148
第六节财务会计信息 152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152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152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追溯调整的情况 152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157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66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67
七、有息债务分析 213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216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227
第七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228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228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28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228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229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229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230
七、发行人关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231
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232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232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232
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243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聘任 243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243
第十节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256
一、发行人声明 256
二、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257
三、主承销商声明 272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273
五、审计机构声明 274
六、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275
七、受托管理人声明 276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 277
一、本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 277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及地点 277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淄矿集 团 | 指 |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债券 | 指 |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本次发行 | 指 | x次债券的公开发行 |
本期债券 | 指 |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
海通证券、主承销商、债券受托 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 指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债券登记机构、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和补充 |
投资人、债券持有人 | 指 | 就本次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主体,两者具 有同一涵义 |
淄矿集团 | 指 |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东华能源 | 指 | 山东东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鲁中煤炭交易市场 | 指 | 山东鲁中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
杭锦旗聚能、聚能能源 | 指 | 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 |
方大工程 | 指 | 山东方大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新河矿业 | 指 | 山东新河矿业有限公司 |
xx勒盖煤炭公司、xx勒盖 | 指 | 内蒙古xx勒盖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双欣矿业 | 指 | 内蒙古双欣矿业有限公司 |
岭子热电 | 指 | 淄博岭子热电有限公司 |
新华医疗 | 指 |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爱科化工 | 指 | 淄博爱科化工有限公司 |
新升实业 | 指 | 山东新升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运销公司 | 指 | 山东淄矿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
亭南煤业 | 指 | 陕西长武亭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物资供应公司 | 指 | 淄博矿业集团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正通煤业 | 指 | 陕西正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海天酒店 | 指 | 淄博海天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天安安检 | 指 | 山东天安安全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东华水泥 | 指 | 山东东华水泥有限公司 |
x华装备 | 指 | 陕西万华煤矿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泰星化工 | 指 | 济南泰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铁路运输 | 指 | 山东淄矿铁路运输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山东能源 | 指 |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会 | 指 |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
公司监事会 | 指 |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 |
山东省国资委 | 指 |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市鑫兴律师事务所 |
审计机构 | 指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评 | 指 |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新会计准则 | 指 |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
最近三年 | 指 | 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 |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 指 | 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3 月 |
工作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 定节假日)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
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
余额包销 | 指 | 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的规定承销本次债券,发行期届满后,无论是否出现认购不足和/或任何承销商违约,主承销商均有义务按承销协议的规定将相当于本次债券全部募集款项的资金按时足额划至发行人的指定账户;承销团各成员依据承销团协议的规 定承销本次债券,并对主承销商承担相应的责任 |
合格投资者 | 指 | 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 格机构投资者 |
压覆 | 指 | 指矿产资源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因建设项目或 规划项目实施导致的已查明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的情形 |
药品GMP | 指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 基本准则 |
新版GMP | 指 | 卫生部于 2010 年再次对药品 GMP 进行修订,并于 2011 年 2 月发布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2454 号”文
核准,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依据公司股东2016 年7 月6 日印发的《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16年下半年融资规模指标的通知》(山东能源发[2016]28 号)、《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山东能源财发 [2016]13 号),经公司 2016 年 7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亿元(含 20.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1、债券名称: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含 3.00 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前的第 30个交易日,在相关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 2021 年 10 月 12 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
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2021 年 10 月 12 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
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5、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6、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 2018 年 10 月 11 日,起息日为
2018 年 10 月 12 日。
7、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8、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10月1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10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10月1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11、还本付息的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2、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个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
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3、债券利率确定方式:票面利率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14、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5、资金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开立本期债券的专项账户、专项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1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7、债券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期债券以公开方式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
19、配售安排:本期债券配售规则详见发行公告。
20、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
21、债券形式和托管: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22、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3、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1、发行人: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立新
住所:淄博市淄川区淄矿路 133 号
联系地址:淄博市淄川区淄矿路 133 号联系人:x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传真:0533-5851414
(二)主承销商及其他承销机构
1、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联系地址:xxxxxxxxx 0 xxxxxxx 00 x项目负责人:xxx、xxx、毛会贞
项目组成员: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88027190
2、承销团成员: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xxxxxxxxxx 0 x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 00 xxxxxxxxx 00 x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85556405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鑫兴律师事务所负责人:xxx
住所:xxxxxxxxxxx 0 xxxxx X x 305
联系地址:xxxxxxxxxxx 0 xxxxx X x 305
联系人:xxx、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65309069
(四)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xxx
住所:xxxxxxxxxx 0 xxxx 00 x
联系地址:xxxxxxxxxx 0 xxxxxxx 00 xxxx:xx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10-68364876
(五)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负责人:xx
住所:xxxxxxxxxxxxxxx 0 x 0 x 0 x X x 000 x
联系地址:xxxxxxxxxx 000 xxxxx 0 x联系人:x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60330991
(六)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
负责人:xxx
xx:淄川区淄城路 16 号
联系地址:淄博市淄川区淄城路 16 号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533-5182774
(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负责人:xxx
住所:xxxxxxxxxxx 000 xxxx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1-68804868
(八)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xx
住所:xxxxxxxxxxxx 000 x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 000 x中国保险大厦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1-68870059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节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市场利率变动将直接影响债券的投资价值。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品种且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发行人计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申请在国家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由于具体上市或交易流通审批事宜需要在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当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相关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流通,从而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时出现困难。
(三)偿付风险
尽管发行人设定了较为完善的偿债保障措施,以保障本期债券的按时偿付,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如果出现宏观经济环境、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发展或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了负面影响,投资项目收益及盈利能力下滑,发行人可能难以从预期的多种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且本期债券无担保等增信措施,这将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偿付,对投资者到期收回本息构成影响。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x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实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降低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风险。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资信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过程中,发行人亦将秉承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客观原因导致公司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发行人可能无法按期偿还贷款或无法履行与客户签订的业务合同,从而导致其资信状况恶化,进而可能使债券持有人受到不利影响。
(六)评级风险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诚信证评每年将对本期债券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在存续期内,若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发行人经营状况不稳定,资信评级机构可能调低发行人的资信等级,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七)产能过剩行业公司债券风险
发行人目前属于《关于试行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公司债券分类监管的函》中“正常类”煤炭企业的标准,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及一期不存在债务违约或银行贷款延期偿付的情况。但是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发展或市场环境变化、企业自身的相关风险或其他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导致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财务状况可能发生不利变化,使得发行人由“正常类”煤炭企业下调为“关注类”或“风险类”煤炭企业,可能对投资者到期收回本息构成影响。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短期偿债风险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3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0.67、
0.72、0.72和0.74,速动比率分别为0.50、0.55、0.58和0.57。2015-2017年度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变化不大,但绝对值较小,存在流动资产不能较好覆盖流动负债的短期偿债风险;2016年以来,随着煤炭行情转好,发行人经营情况改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科目金额增加,导致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小幅波动增加。未来随着发行人煤炭、医疗器械板块盈利逐步向好,公司流动性指标有望出现一定程度的改善。若未来发行人自身经营或融资、信贷环境突发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影响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2、负债规模上升的风险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3月末,发行人的负债合计分别为
2,501,712.13万元、2,734,794.12万元、2,732,381.81万元和2,599,935.14万元,呈现
波动增长趋势,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7.01%、57.25%、53.58%和51.50%。发行人近年来业务规模逐步扩大,造成资金需求量较大,融资需求增加,负债规模波动增长。发行人较高的负债规模将制约公司后续债务融资规模,影响公司持续筹措发展所需资金的能力,使发行人面临加强债务管理和控制成本方面的压力,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流动负债占负债合计比例较高的风险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3月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占负债合计的比重分别为68.77%、69.50%、79.08%和79.63%,占比较高,主要系由于发行人煤炭采选和物流贸易板块对营运资金需求较大,发行人通过适当举借短期债务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虽然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流动负债占负债合计的比重较为平稳,但是若未来发行人自身经营或融资、信贷环境突发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影响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回收风险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
239,435.48万元、245,982.05万元、293,003.62万元和307,098.82万元,占资产总计
比重分别为5.46%、5.15%、5.75%和6.08%。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计提坏账准备分别为21,319.14万元、24,744.98万元和31,101.39万元,整体坏账准备计提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8.18 %、9.14%和9.60%。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47,772.83万元、62,212.80万元、63,374.30万元和69,723.64万元,占资产总计比重分别为1.09%、1.30%、1.24%和1.38%。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计提坏账准备分别为25,986.88万元、25,073.26万元和24,809.05万元,整体坏账准备计提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35.23%、28.73%和28.13%。
虽然发行人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按照公司报表编制方法计提了坏账准备,但是因宏观行业经济的不确定性,若未来发行人不能及时提升管理应收款项的能力,发行人可能面临应收款项减值或不能收回的风险。
5、存货跌价风险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3月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282,708.73万元、317,015.58万元、310,085.68万元和338,331.21万元,占资产总计的比例分别为6.44%、6.64%、6.08%和6.70%,主要为发行人子公司新华医疗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原材料等。
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发行人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分别为2,155.36万元、3,237.92万元和4,053.23万元。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由于部分产品市场价格下降,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新华医疗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分别针对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和库存商品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导致存货跌价准备金额有所增加。2017年末,新华医疗分别针对其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xx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9.62万元、175.41万元、3,785.08万元、43.13万元和0.00万元。
发行人的存货中库存商品占比较大,虽然发行人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但鉴于目前医疗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如未来存货价格继续下跌,将面临进一步减值的风险。
6、固定资产产权证书办理风险
截至2018年3月末,发行人部分固定资产尚未办妥产权证书,未办妥产权证
书的固定资产合计309,896.36万元,占2018年3月末固定资产净额的18.43%,占资产总计的6.14%。该部分固定资产主要为公司本部及子公司的部分厂房等,产权证书未办妥的原因主要是部分手续不完备。发行人虽在积极办理中,但存在产权证书无法办理的可能性,可能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7、在建项目资金需求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在建工程规模较大,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3月末,公司在建工程净额分别为201,491.15万元、224,470.01万元、243,472.84万元和 260,626.19万元,占资产总计的比重分别为4.59%、4.70%、4.77%和5.16%。2016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2015年末增幅11.40%,变动不大;2017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 2016年末增幅8.47%,变动不大。发行人在建工程各项目后续资金需求较大,对发行人投融资管理及资金调配能力要求较高,如果出现不利情况,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会给发行人造成较大的资金压力。
8、其他应付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3月末,公司的其他应付款分别为
725,883.88万元、734,898.20万元、732,595.91万元及718,587.56万元,占负债合计
的比重分别为29.02%、26.87%%、26.81%和27.64%,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占负债 合计比例较高。截至2017年末,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占其他应付款余 额的67.70%,主要为关闭矿井统筹外费用、工资储备和主辅分离补偿金等由于发 行人贯彻落实相关国家政策导致的遗留款项。如果未来其他应付款需要集中支付,则可能会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的风险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0,141.25万元、134,650.28万元、446,872.37万元和46,202.89万元,波动幅度较大。2016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4,650.28万元,较2015年度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2016年煤炭市场形势较好,煤炭销售价格增幅较大,发行人收入增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增加。2017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6,872.37万元,较2016年度增幅度较大,主要是由于2017年煤炭市场形势较好,煤炭销售价格在高位波动,发行人营业收入增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增加。如果未来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出
现较大波动,则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偿债能力。
10、资本性支出较大的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因在建项目及对外投资而资本支出较大。2015年度、2016年度、2017 年度及2018 年1-3 月, 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分别为
-260,658.57万元、-247,032.84万元、-167,270.35万元及-52,378.28万元,主要原因
在于为实现战略发展目标,发行人在煤炭、医疗服务等领域保持较大规模的投资力度,投资性现金流出高于流入,大规模的投资支出将给发行人带来较大的资金压力,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11、物流贸易板块毛利率较低的风险
物流贸易业务板块为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之一,2015年度、2016年度、
2017年度及2018年1-3月,物流贸易板块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0.44%、
37.69%、55.98%和63.59%。相对于煤炭及医疗器械制造业务,发行人的物流贸易业务盈利能力较弱,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3月,物流贸易板块毛利率分别为1.36%、1.38%、0.62%和0.63%。发行人物流贸易板块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盈利能力较弱,物流贸易收入的变化会对发行人整体营业收入产生较大影响,如果物流贸易毛利率较低的情况得不到改善,则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12、所有权受到限制资产金额较大的风险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资产合计 159,125.58万元,主要为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新华医疗、双欣矿业、xx勒盖等公司票据保证金以及以固定资产、煤炭采矿权、煤炭探矿权等作为银行贷款的抵押物。若未来发行人自身经营或融资、信贷环境突发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发行人受限资产所有权产生影响。
13、未决诉讼金额较大的风险
截至2017年末,发行人主要未决诉讼事项共9起,多数为发行人诉其他单位事项,金额合计为14,461.97万元,占2017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4.83%。发行人未决诉讼事项发生时间较长,存在损失款项无法及时追回的风险,虽然涉及金额占发行人净利润的比例较小,但可能对发行人的盈利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14、在建项目拟投产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截至2018年3月末,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文件要求,“在建煤矿项目应按一定比例与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挂钩”,发行人在建矿井内蒙古油房壕矿井已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取得煤炭产能置换指标,目前正在与合作方协调沟通,积极推进相关证件的办理进程。由于后续项目核准文件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发行人可能面临在建项目拟投产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15、发行人会计估计变更导致影响利润的风险
2016及2017年度,发行人存在会计估计变更导致影响利润的情况。2016年度因会计估计变更导致利润总额增加4,344.04万元,增加后的利润总额为185,258.49万元,增加额占比2.34%;2017年度因会计估计变更导致利润总额减少52,059.38万元,减少后的利润总额为400,662.48万元,减少额占比12.99%。如果未来存在发行人因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政策调整等因素造成的影响利润的情况,可能对投资者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判断产生影响。
16、发生重大期后事项可能引发的风险
发行人子公司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系由于该公司欠原告天津市百利开关设备有限公司货款70.40万元尚未结清。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50.00%,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49.00%,xxx为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00%。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非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且该公司资产总计、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占发行人上述指标比例较小,对发行人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不构成重大影响,非发行人重要子公司。如果后续该子公司持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可能会对发行人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提示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2018年8月,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及副总经理人员发生变化,董事长由xxx变更为朱立新,总经理由侯宇刚变更为xxx,副总经理由季xx变更为xxx。发行人已于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了变更后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提示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二)经营风险
1、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发行人所处的煤炭行业属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与国民经济的景气程度有 很强的相关性,与其它行业相比较,煤炭行业对经济周期的敏感性较高。因此,经济周期的变化会直接导致国民经济活动对能源需求的变化,从而导致发行人煤 炭产品收入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变化,形成与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相关联的风险。
近年以来,全社会煤炭需求总量受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经济和能源结构的调整、节能、应对气候变化和发展绿色经济等因素的影响,煤炭需求不断减小。公司的主营产业与宏观经济的运行状况相关性较高,如果未来国民经济增长速度继续放缓,对煤炭产品的需求量进一步减少,可能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2、煤炭行业产能过剩风险
我国煤炭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经历多年的快速增长,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产能增势迅猛,煤炭行业集中度逐年提高,逐步向着大型化、集约化发展,大企业集团之间的竞争将日趋激烈。同时,煤炭行业供大于求、结构性过剩的态势在短期内难以得到根本解决,煤炭企业可能面对需求持续下降的形势。发行人可能面临煤炭行业产能过剩带来的风险。
3、煤炭资源有限风险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和销售,对煤炭资源具有很强的依赖性,而煤炭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煤矿的开采量将随着逐步开采而逐渐减少。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调控的影响,发行人不能保证一定会获取更多的具有经济可采价值的煤炭资源。此外,发行人收购和新建煤矿均须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如果国家相关部门不予批准或延迟批准,将会影响公司持续有效地获取、开发煤炭的能力,可能对发行人煤炭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4、煤炭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主要利润来源之一为煤炭业务,其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情况。影响煤炭产品价格波动的不确定因素较多,主要是高耗能产业的用煤需求随着国家产业调控、节能减排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波动风险,将影响国内市场对煤炭产品的需求;同时,国际煤炭市场需求变化及我国煤炭产品出口总量存在不确定性,也对国内市场带来影响。2016年以来,随着国内煤炭价格逐步止跌企稳,发行人煤炭板块业务收入随之增长,总体来看,未来煤炭价格的波动,
对发行人的利润水平影响较大。如果未来煤炭价格产生较大波动,则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5、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生产业务,水害、煤尘、瓦斯、冲击地压、高温高热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都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潜在风险。公司近年来加大了安全生产建设投入,但仍然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若发行人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对其业务经营造成负面影响并带来经济和声誉损失,直接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
6、多元化经营风险
发行人作为山东省重要煤炭生产企业,为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发行人形成了以煤炭采选、物流贸易和医疗器械制造为核心,以建材制造、建筑施工、化学原料及化工产品制造等非煤业务为辅助的产业格局。相关业务多元化的经营模式能够带来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但是业务多元化亦可能使发行人面临诸多挑战,发行人需将有限的企业资源有效地在各主营业务板块进行分配,这将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较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在各行业实施有效的资金配置、成本费用控制,则可能带来管理失控的风险。
7、物流贸易波动风险
物流贸易是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之一,主要从事煤炭和其他物资的批发销售等,目前发行人也已开展煤炭物流、物流运输、国内贸易、国际贸易等现代物流业务。 物流贸易行业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大。国内经济景气程度、主要产品的需求度 变化等因素都会影响该业务的开展。另外,发行人贸易业务供应商与客户较为分 散,发行人贸易业务板块存在供应及销售渠道不稳定风险。未来如果国内经济增 速持续放缓,将直接影响发行人物流贸易板块的经营情况,从而直接影响发行人 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
8、医疗器械行业竞争风险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新华医疗目前为国内医疗器械行业的领军企业,在个别细分市场建立了绝对领先优势,但相较于国外竞争对手仍然存在一定差距。未来随着下游客户需求的升级和实力的提升、全球医疗器械巨头对国内市场的渗透,发
行人该业务所处的市场竞争将更加充分。若发行人无法持续的加强研发投入,提高产品的技术水平,保持生产工艺的先进性,有可能在日后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甚至影响未来长远的发展。
9、医疗器械制造研发风险
发行人所涉及的医疗器械制造行业是科技附加值较高的行业,为保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发行人必须不断开发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新产品。新产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发行人主营业务和盈利能力可能受到一定的影响。
10、医疗服务行业面临一定不确定性的风险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新华医疗自2012年以来相继开展医院服务业务和血液透析业务。医疗服务行业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难度的特点,其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该行业的风险性。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医疗服务市场中,各级医院都在发展自己的优势项目,扩大市场份额,但由于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具有较高专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且血液透析业务处于行业发展初期,该业务板块将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
11、关联交易风险
发行人关联交易遵循独立交易、市场化定价原则,有市场价的按照市场价结算,没有市场价的按照协议价格结算。发行人各子公司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对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尽管公司一贯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相关制度,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批准程序,保证关联交易的公正透明,最大限度保障公司的利益,但仍可能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子公司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风险。
12、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如遇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安全生产事件、债务违约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公司管理层无法履行职责等事项,可能造成公司社会形象受到影响,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受到危害,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行等,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三)管理风险
1、管理跨度较大的风险
截至2018年3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19家。随着业务不断发展,发行人下属子公司的数量有可能进一步增加,这将对企业的管理能力、治理结构、决策制度、融资能力等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根据该等变化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调整公司治理及管理模式,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2、安全生产管理风险
煤炭行业属于较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高风险行业,发行人处于快速发展期,通过多种方式完成了较低成本的快速扩张,控股和参股企业数量较多,矿井多、管理跨度大。发行人近年来一直在不断加大安全生产建设投入,但是由于所属矿 井存在突发安全事件的可能,一旦发生事故,将直接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 利影响。此外,煤炭资源整合过程中的待整合矿井也给发行人的安全生产带来了 一定压力。发行人存在安全生产的管理风险。
3、内部管理结构调整的风险
随着发行人管理半径进一步扩大,对各子公司、各部门的管控难度加大,公司现有的管理体制需尽可能地适应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战略规划、资本运营、人力资源、审计监察、绩效考核及技术创新等核心功能的调整与完善。发行人可能会面临内部管理结构调整带来的风险。
4、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短缺风险
发行人医疗器械制造板块中,核心技术研发人员、生产关键岗位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累对保证产品质量及生产效率至关重要。发行人该板块目前在行业内市场份额较高,公司的技术人员、销售人员、管理团队已成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行业内的各家公司均加大了对高素质人员的引进力度。这对发行人保持核心员工队伍的稳定性带来一定压力,发行人存在一定的人员流失风险。
5、并购扩张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新华医疗坚持执行内涵式发展和收购兼并外延式扩张并举的扩张发展模式,已完成多个项目的兼并重组。2012年以来新华医疗加大了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制药装备企业以及医疗服务机构的并购。收购兼并的外延式扩张方式,使得对公司的尽职调查水平、并购后的整合能力及经营管理能
力提出了很高要求。若发行人在并购前的尽职调查、并购后的整合及经营管理出现问题,可能无法达到并购的预期目标,从而影响经营业绩。
(四)政策风险
1、煤炭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煤炭是我国最重要的基础能源,其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历来受到政府的严格监管和控制。2014年下半年以来,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遏制煤矿超能力生产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的通知》《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关于促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关于促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打非治违、关税调整、税费减免、减产相关的政策措施。
2016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计划未来3-5年内将再退出煤炭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产能5亿吨左右。2016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布《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促进煤炭、钢铁行业转型发展、实现脱困升级。煤炭产业政策的变化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和压力。
2、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政策风险
近年来,受经济增速放缓、能源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煤炭需求大幅下降,供给能力持续过剩,供求关系严重失衡。为推动煤炭企业实现脱困发展,各级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推进结构性改革、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的政策。
发行人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确保完成2016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目标的通知》、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公布2018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目标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积极落实“去产能”政策和清理“僵尸”企业,共处置相关企业4家。
发行人对纳入《山东省2016年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名单》的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埠村煤矿采取关闭退出方式处置;对淄博岭子热电有限公司和内蒙古xx勒盖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世林化工分公司分别采取股权无偿移交国有
资产承接部门和技术改造盘活资产的方式处置;对纳入《山东省2018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的目标和关闭退出煤矿名单》的山东东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葛亭煤矿采取关闭退出方式处置。
虽然发行人积极申请专项奖补资金及其他政策支持,但仍存在由于落实“去产能”政策对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3、物流贸易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近年来国内经济持续低迷,经济增速回升乏力,钢材、煤炭等大宗商品需求增长放缓。由于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中物流贸易业务占比较大,处于完全竞争行业,如国内外经济形势、汇率政策、关税政策和信贷政策等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4、医疗器械相关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国家新版药品 GMP 已于 2011 年 3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规定,自实施之日起,新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改、扩建)车间应符合新版药品 GMP 的要求,且 GMP 认证资质每隔五年需进行审核认证。如果上述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对药品生产企业 GMP 改造进程及近五年国内中高端制药装备市场需求增速产生影响,从而对发行人制药装备业务的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5、环保政策风险
煤炭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污废水、废气和粉尘、固体废弃物、噪声等污染,煤矿矿井的建设、巷道的掘进、地面修建构筑物等会对井田内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针对我国煤炭产区环境问题呈现逐年恶化的趋势,《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保护和治理矿区环境的制度、原则及具体措施,对发行人所从事煤炭生产、电力生产等的环保管理也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政府目前正在逐步实施日趋严格的环保法律和法规,有关法律和法规主要包括征收废弃物的排放费用、征收违反环保法规罚款、强制关闭拒不整改或继续造成环境破坏的企业等方面。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国家环境治理标准的提高,有可能会增加公司的环保治理成本,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导致经营成本增加。
6、税收政策风险
资源税改革方面,此前根据2011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
资源税暂行条例》的修改,该条例增加了从价计征的资源税计征办法,并将焦煤资源税征收标准提高至每吨8-20元,其他煤炭仍为每吨0.3-5元。2013年5月,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3]20号文),指出2013年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将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扩大到煤炭等应税品目,开展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到从价计征,将显著增加煤炭企业的税费负担。同时文件要求清理煤炭开采和销售中的相关收费基金。综合整体情况来看,资源税等税费改革对煤炭企业负担影响不大。
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发行人子公司新华医疗于2017年通过xx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了xx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17年12月28日,有效期为3年,2017 年按照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若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上述税收优惠 政策期满后新华医疗不能再取得xx技术企业的认证,将不能继续享受低税率的 税收优惠政策,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会受到不利影响。
7、新能源替代风险
近年来,政府和公众环保意识不断增强,科技进步使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国家加强了对包括水能、石油天然气、风能、核能和太阳能在内的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另外,由于国家环保法规日益严格和用户要求提高,煤炭行业面临发展洁净煤技术和开发煤炭替代产品的紧迫形势,以确保煤炭在能源市场中的份额。目前国内外对清洁能源的研究不断取得新进展,一旦清洁能源得以广泛应用,发行人煤炭主业的盈利水平将受到不利影响。
第三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资信评级机构及其对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发行人及本期债券进行评级。根据中诚信证评出具的《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及《信用等级通知书》,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评定“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安全性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
中诚信证评评定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淄矿集团”或“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淄矿集团偿还债务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正面
(1)股东实力雄厚,对公司支持有力。
公司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华东地区最大的煤炭企业,2012~2018 年连续七年跻身《财富》世界 500 强,其中 2018 年以 2017 年营收 456.50 亿美元
位列第 234 位,较上年提升 138 位。公司作为山能集团中盈利较强的子公司,能够在业务资源及资金调配方面获得股东持续支持。
(2)良好的区位及交通优势。
公司所在山东省工业基础雄厚,煤炭资源消耗量大,有效支撑公司省内煤炭业务发展,2017 年公司省内煤炭销售额约占其煤炭业务比重的 60%。此外,公司主要矿区铁路、公路及水路等运输条件便利,为其煤炭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提供了良好条件。
(3)煤炭资源丰富。
“十二五”时期,公司在陕西、内蒙古等地区扩了煤炭资源储量,截至 2018
年 3 月末,其地质储量 47.32 亿吨,可采储量 15.52 亿吨(含在建矿井),2017
年实现原煤产量 3,202 万吨,具备较强的规模竞争优势。
(4)主业盈利能力强,整体业绩突出。
近年公司综合实施各类降本增效措施,较低的煤炭生产成本使其高获利空间得以保障,2017 年煤炭业务毛利率高达 51.65%,全年净利润同比增长 131.33%至 29.93 亿元,经营性净现金流同比增长 231.88%至 44.69 亿元。
2、关注
(1)老矿井衰退带来的成本上升和产能接替压力。
公司山东省内的大部分矿井已进入衰退期,随着此类矿井资源压覆比的上升及可开采储量的不断减少,公司未来或面临开采成本上升和产能接替压力。
(2)资产减值损失规模较大。
2016-2017 年公司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6.66 亿元和 7.71 亿元,其中商誉
减值损失分别为 1.43 亿元和 2.24 亿元,主要系新华医疗对前期收购的两家制药装备企业计提商誉减值。另由于相关子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且补偿不到位,截至 2017 年末,新华医疗尚存 3.91 亿元业绩补偿款未收回,中诚信证评将持续关注新华医疗的业绩补偿款回收情况和相关子公司的商誉减值风险。
(3)物流贸易业务抗风险能力弱,获利空间小。
公司贸易业务多为钢材、铜材和煤炭等大宗商品的转手贸易,模式简单,盈利水平低,2017 年毛利率仅为 0.62%。另外,公司该业务易受宏观经济景气度影响,尤其是商品价格涨跌及行情变化将会使公司贸易量产生一定波动,进而影响公司整体业务的稳定。
(4)资本支出压力。
截至 2018 年 3 月末,公司主要在建项目计划总投为 52.76 亿元,已完成投
资 11.02 亿元,剩余 41.74 亿元将于 2020 年前完成投资,存在一定资本支出压力。
(5)安全生产风险。
煤矿开采属于高危行业,生产过程中易受地质和自然条件影响,井下生产存
在水、火、瓦斯、煤尘及顶板等自然灾害构成的安全风险,需关注其潜在的安全生产风险。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证评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在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网站(xxx.xxxx.xxx.xx)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评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四)其他重要事项
此次公司债券为发行人首次发行债券,此次评级为发行人首次主体及债项评级,故不存在发行人此次评级与前次评级结果产生差异或变化的情况。
三、公司的资信状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和使用情况
发行人与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截至 2018 年 3 月末,发行人共
获得各银行授信额度 2,376,600.00 万元,已使用额度 1,269,175.00 万元,未使用
额度 1,107,425.00 万元。发行人与国内多家银行合作关系稳固,间接融资渠道畅通。
截至 2018 年 3 月末发行人银行授信及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银行名称 | 授信额度 | 已使用授信额度 | 剩余额度 |
淄矿集团本部 | 中国银行淄川支行 | 60,000.00 | - | 60,000.00 |
兴业银行淄博分行 | 50,000.00 | - | 50,000.00 | |
建设银行淄川支行 | 70,000.00 | 20,000.00 | 50,000.00 | |
工商银行淄川支行 | 10,000.00 | - | 10,000.00 | |
中信银行淄川支行 | 80,000.00 | 40,000.00 | 40,000.00 | |
交通银行淄川支行 | 50,000.00 | - | 50,000.00 | |
浦发银行 | 80,000.00 | - | 80,000.00 | |
山东能源集团财务公司 | 200,000.00 | - | 200,000.00 | |
邮政储蓄银行 | 4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
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 40,000.00 | - | 40,000.00 | |
山东淄矿煤炭运销有限 公司 | 济宁银行淄博分行 | 20,000.00 | - | 20,000.00 |
山东方大有限责任公司 | 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 | 10,000.00 | 3,000.00 | 7,000.00 |
齐商银行淄川支行 | 2,700.00 | 2,700.00 | - | |
兴业银行淄博分行 | 4,000.00 | - | 4,000.00 | |
农业银行淄川支行 | 10,000.00 | 7,000.00 | 3,000.00 | |
陕西正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工商银行 | 150,000.00 | 80,000.00 | 70,000.00 |
70,000.00 | 70,000.00 | - | ||
中国银行 | 100,000.00 | 84,800.00 | 15,200.00 | |
建设银行 | 110,000.00 | 93,000.00 | 17,000.00 | |
内蒙古双欣 矿业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 | 80,500.00 | 80,500.00 | - |
内蒙古xx | 233,000.00 | 233,000.00 | - |
勒盖煤炭有 限责任公司 | 建设银行 | 44,500.00 | 44,500.00 | - |
招商银行 | 150,000.00 | 102,800.00 | 47,200.00 | |
济南泰星精细化工有限 公司 | 齐鲁村镇银行 | 1,500.00 | 1,050.00 | 450.00 |
齐鲁银行 | 1,400.00 | 825.00 | 575.00 | |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能源集团财务公司 | 50,000.00 | 45,000.00 | 5,000.00 |
中国银行 | 160,000.00 | 99,000.00 | 61,000.00 | |
140,000.00 | 65,000.00 | 75,000.00 | ||
工商银行 | 10,000.00 | 10,000.00 | - | |
邮储银行 | 67,000.00 | 32,000.00 | 35,000.00 | |
中信银行 | 25,000.00 | - | 25,000.00 | |
交通银行 | 30,000.00 | 25,000.00 | 5,000.00 | |
兴业银行 | 25,000.00 | 20,000.00 | 5,000.00 | |
招商银行 | 15,000.00 | 12,000.00 | 3,000.00 | |
民生银行 | 10,000.00 | 10,000.00 | - | |
平安银行 | 100,000.00 | 10,000.00 | 90,000.00 | |
恒丰银行 | 30,000.00 | 30,000.00 | - | |
光大银行 | 25,000.00 | 20,000.00 | 5,000.00 | |
其他商业银行 | 22,000.00 | 8,000.00 | 14,000.00 | |
合计 | 2,376,600.00 | 1,269,175.00 | 1,107,425.00 |
(二)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履约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的业务往来中未曾有严重违约情况。
(三)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 2018 年 3 月末,发行人及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共
10.00 亿元,已全部到期兑付。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18 年 3 月末发行人及子公司债券发行及偿还情况
单位:亿元,年
债券种类 | 债券名称 | 金额 | 发行日期 | 期限 | 偿还情况 |
超短期融资券 | 16 新华医疗 SCP002 | 3.00 | 2016-12-02 | 0.74 | 已兑付 |
超短期融资券 | 16 新华医疗 SCP001 | 2.00 | 2016-11-07 | 0.74 | 已兑付 |
短期融资券 | 16 新华医疗 CP001 | 3.00 | 2016-03-15 | 1 | 已兑付 |
短期融资券 | 15 鲁新华CP001 | 2.00 | 2015-10-23 | 1 | 已兑付 |
合计 | 10.00 | - | - | - |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债券余额
x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发行完毕后,发行人的累计债券余额为 20.00
亿元,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2,448,443.70 万元(截至 2018 年 3 月末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累计债券余额占该净资产的比例为 8.17%,未超过发行人净资产的 40%。
(五)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有关合并口径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 2018 年 3 月末 | 2017 年末 | 2016 年末 | 2015 年末 |
流动比率(倍) | 0.74 | 0.72 | 0.72 | 0.67 |
速动比率(倍) | 0.57 | 0.58 | 0.55 | 0.50 |
资产负债率(%) | 51.50 | 53.58 | 57.25 | 57.01 |
财务指标 | 2018 年 1-3 月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100%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100%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100%
(六)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系统等信息查询平台并经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在近三年及一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亦未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工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等政府部门出具的足以影响本次发行的行政处罚;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领域、环境保护领域、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领域、盐行业生产经营领域、房地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名单。
发行人子公司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系由于该公司尚欠原告天津市百利开关设备有限公司货款704,000.00元。此款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20日前给付原告200,000.00元,于 2017 年9 月20 日前给付原告200,000.00 元,于2017 年10 月20 日日前给付原告
200,000.00元,于2017年11月20日前给付原告104,000.00元,双方即为结清;如果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未按照上述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另行给付原告违约金 50,000.00元,且原告有权就上述未付全部款项(包含违约金)一并申请强制执行。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正在与被告积极协商处理上述事项。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50.00%,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49.00%,xxx为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00%。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资产总计59,101.68万元,负债合计19,101.68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0,000.00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00万元,净利润0.00万元;由于该公司下属矿井油坊壕矿井处于在建阶段,尚未投入生产,故该公司2017年度未实现营业收入及净利润。
第四节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x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资金 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
x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8年10月12日,债券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10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10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10月1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二、偿债资金来源
(一)发行人的营业收入
x期债券的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煤炭采选、物流贸易、医疗器械制造等业务板块收入。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1-3月, 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678,979.39万元、3,019,769.91万元、6,084,735.70万元和 1,703,185.15万元,公司业务规模较大,预计未来年度营业收入能够实现对本期 债券本息的有效覆盖。
(二)较为稳定的现金流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1-3月,发行人销售商品、提供劳
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979,126.76万元、2,484,506.49万元、4,020,315.06万元和
1,270,529.89 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0,141.25 万元、
134,650.28万元、446,872.37万元和46,202.89万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分别为351,657.68万元、329,431.65万元、394,011.66万元和321,081.99万元。发行人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虽有一定波动,但现金流整体情况较好,可以为本期债券的偿付提供较为有利的保障。
(三)充足的货币资金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3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370,076.60万元、443,036.37万元、512,074.99万元和434,887.26万元,主要以银
行存款为主。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货币资金较为充足且较稳定,预计发行人充足的货币资金将为偿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三、偿债应急保障计划
(一)外部融资渠道
发行人与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截至 2018 年 3 月
末,发行人共获得各银行授信额度 2,376,600.00 万元,已使用额度 1,269,175.00
万元,未使用额度 1,107,425.00 万元。发行人与国内多家银行合作关系稳固,间接融资渠道畅通。在本期债券兑付时遇到突发性的资金xx问题,公司也可以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以及与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直接、间接融资筹措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
(二)资产变现
截至 2018 年 3 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 434,887.26 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8,476.39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 122,915.51 万元,其中截至 2018 年 3 月末,发
行人持有新华医疗(000000.XX)11,694.76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按照 2018 年 3
月 30 日的收盘价计算,市值为 186,999.28 万元。上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了有力保障,必要时可以通过变现流动资产和上市公司股权
资产补充偿债资金。
四、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做出一系列安排,包括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本期债券的《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 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海通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海通证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海通证券依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三)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发行人指定相关部门牵头负责本次公司债券偿付工作,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利息和本金兑付日之前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行人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与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四)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x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将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8 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9 号——公司债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要
求披露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发行人将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或
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分别披露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中将对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说明。因故无法按时披露的,应提前披露定期报告延期披露公告,说明延期披露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债券偿付本息能力的情形和风险。
发行人将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 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 押、冻结;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 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 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 债券上市交易条件;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 定;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
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本期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将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的披露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化解过剩产能政策执行情况。
(六)发行人承诺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发行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五、违约的相关处理
(一)本期债券违约的情形
1、发行人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及/
或本金或所延期限已到仍未能按时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及/或本金;
2、发行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被撤销,且本期债券项下之权利义务无人承继。
(二)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当发行人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利息和/或逾期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发行人进行追索。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必要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参与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
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三)债券违约后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机制
各方对因上述情况引起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依据中国法律按照诉讼或司法程序向债券受托管理人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该法院受理和进行裁决。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中文名称 | : |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英文名称 | : | Zibo Mining Group Co., Ltd. |
法定代表人 | : | 朱立新 |
设立日期 | : | 1992 年 1 月 25 日 |
注册资本 | : | 陆亿叁仟壹佰玖拾柒万贰仟元整 |
实缴资本 | : | 壹拾xxx仟xxx拾xxx仟xxx拾壹元整 |
住所 | : | 淄博市淄川区淄矿路 133 号 |
联系地址 | : | xxxxxxxxx 000 x |
xxxx | : | 000000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 : | xx、xxx |
xx电话 | : | 0000-0000000,0000-0000000 |
传真 | : | 0533-5851414 |
所属行业 | : |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91370000164108130A |
发行人经营范围:煤炭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炭开采,发电,汽油、柴油零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煤泥、硫化铁、水泥制品、煤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计算机设备及配件、通信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粉煤灰砖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系统集成,受托开展广播电视网络维修、管理,矿山机电设备维修,自备铁路运输,煤炭洗选、
加工;工程测量,供热、供水,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搬运装卸(不含道路运输),焦炭、钢材、铝材、建材、铁矿石、铁矿粉销售;设备租赁、销售;选煤厂托管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前身淄博矿务局经原煤炭工业部批准成立于 1953 年 3 月,为煤炭工业部直属国有独资企业,1998 年由煤炭工业部下放山东省人民政府管理。
2000 年 7 月 30 日,淄博矿务局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九次代表团长、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通过了《淄博矿务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方案》。
2000 年 8 月 1 日根据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组建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鲁经贸企字[2000]577 号)文件,淄博矿务局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经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变更公司名称为“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厚亮,注册资本 62,957.2 万元,成立山东省国资委之前暂由山东省人民政府行使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能。
2002 年 3 月 1 日,山东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书》(鲁新
联谊验字(2002)第 008 号)。截至 200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累计注册资本
62,957.2 万元,实收资本 62,957.2 万元。
2002 年 3 月 6 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 37000018073926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发行人设立时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发行人设立时股权结构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实缴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1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62,957.20 | 62,957.20 | 100.00 |
合计 | 62,957.20 | 62,957.20 | 100.00 |
(二)发行人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及股东变更
2010 年 12 月 20 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产权划转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国资产权[2010]10 号),将发行人划入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根据国经贸投资[2002]882 号文、鲁煤规发[2003]27 号文和山东能源险管字
[2012]5 号文关于修改《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等文件,发行人将 2002
年第五批国债专项资金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中央补助资金 240 万元作为国家
投资计入实收资本,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为 63,197.2 万元。
2012 年 3 月 16 日,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新
联谊验字(2012)第 0023 号)。截至 2012 年 3 月 16 日,发行人累计注册资本
63,197.2 万元,实收资本 63,197.2 万元。
2012 年 5 月 8 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 000000000000000 号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发行人股权变更后股权结构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实缴出资 额(万元) | 出资比 例(%) |
1 |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63,197.20 | 63,197.20 | 100.00 |
合计 | 63,197.20 | 63,197.20 | 100.00 |
(三)发行人增加实收资本
根据《关于重点行业省属企业土地资产处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6〕329 号)、《关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和批准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的函》(鲁国土资函〔2017〕 8 号)和《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权属企业作价出资土地进行配置的通知》
(山东能源土地办字〔2017〕2 号)、《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第二批作价出资土地进行配置的通知》(山东能源土地办字〔2017〕6 号)等文件,发行
人股东对发行人以土地作价新增实收资本 98,458.47 万元,发行人实收资本增加
至 161,655.67 万元。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上述事项正在办理工商登记,尚未办理完成。发行人现持有由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 年 8 月 27 日核发的 91370000164108130A 号营业执照。
三、发行人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内未发生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和置换的情况。
四、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发行人为法人独资公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唯一股东,持有 100%股权。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70%
10%
20%
100%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 12 月 20 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东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国有产权划转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国资产权[2010]10 号),将发行人划入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本次股权划转实施后,公司出资人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变更后发行人控股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经十东路山东能源大厦法定代表人:xxx
机构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成立日期:2010 年 12 月 16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696,084.36 万元
股东情况: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由山东省国资委、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山东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履行出资人职责,出资比例分别占公司实收资本的 70%、20%和 10%,分别持有 70%、 20%和 10%股权。
经营范围:煤炭销售;综合服务;房屋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及管理咨询;能源、新能源的投资与管理;煤炭焦化和制气、煤层气、煤化工、医疗产业、金融产业、养老产业的投资与管理;地产开发;仓储(不含危险品);能源与环保技术的综合开发利用;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形成了以煤炭生产为基础,物流贸易、化工、机械制造和电力等产业协同发展的格局。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核心子公司包括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010 年 12 月 20 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产权划转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国资产权[2010]10 号),发行人划入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审计报告,截至 2017 年末,山东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资产总计 28,349,953.07 万元,负债合计 19,122,812.46 万元,资产负债率 67.45%,2017 年实现营业收入 30,852,722.68 万元,净利润 627,669.9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30,685.51 万元。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住所:济南市经十路 9999 号黄金时代广场机构类型:机关法人
主要职能:根据省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山东省政府直属的特设机构,代表山东省政府履行对省属企业的出资人职责。截至 2018 年 3 月末,山东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大型国有企业主要包括: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等。
(三)发行人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有将公司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公司治理结构
发行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要求组建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并通过了经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批准的《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确定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了股东、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权责。
1、股东
公司不设股东会,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对公司履行股东会职权和其他法定职权。
股东依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战略规划;
(2)决定公司的主营业务、年度投资计划、经营目标方案、工资总额预算;
(3)决定公司的融资方案、年度融资计划、计划外融资、转让重大财产以及年度预算范围内的对外捐赠或赞助,对公司发行债券、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4)委派股东代表、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对其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其报酬及奖惩事项;
(5)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7)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8)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9)审议批准公司以产业经营为目的的投资、股权经营为目的的重大投资、计划外投资项目;
(10)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产权转让及划转、改制、解散、申请破产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1)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12)根据需要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重要经济活动和重大财务事项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
(13)审议法律法规、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及山东能源集团管控纲要和权力清单规定应当由股东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 2 名,非外部董事
3 名(包括职工董事 1 名)。
公司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获得连续委派或者连续当选可以连任。外部董事连续任职一般不得超过两届。董事任期届满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被免职,应在三个月内更换新的董事。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人数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人数的,在新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股东的决定和规章制度,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债券的方案;
(6)制订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申请破产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8)按照有关规定,行使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管理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长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董事会秘书;根
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对以上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9)制订公司章程修订稿或修正案草案;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召开和表决的程序等作出规定;
(12)对公司经营管理实施监督,听取或审议总经理的工作报告,检查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13)管理公司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事项;
(14)建立与股东、党委会、监事会重大事项沟通制度,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报告;
(15)审议法律法规、章程及山东能源集团管控纲要和权力清单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根据需要设立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风险委员会和预算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其他专门委员会主任、各委员会其他成员由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名,并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计风险委员会中外部董事应占多数,其他专门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外部董事。审计风险委员会中外部董事应担任主任。各专门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公司配备董事会秘书一名,对董事会负责,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公司章程中规定,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总经理、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并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召开临时会议,书面通知的时限为会议召开前五日。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
(1)股东提议时;
(2)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
(3)监事会提议时;
(4)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
董事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通过普通决议时,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特别决议时,应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董事会审议公司章程中第二十条第(4)、(5)、(6)、(9)项所列事项时,应以特别决议通过。
董事会会议一般应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遇特殊情况,在保证与会董事能充分发表意见并真实表达意思的前提下,也可以通讯方式或者书面材料审议方式召开。以通讯方式或者书面材料审议方式作出的决议与现场会议形式通过的决议具有同等效力。董事会定期会议以及审议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时需董事讨论决定的董事会临时会议,不得采用通讯方式或者书面材料审议方式召开。
无论是否采取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列席会议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3、监事会
发行人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设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
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3 名。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提名,决定聘任和解聘;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届满可以连任。监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监督检查公司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和股东单位制度的落实情况,公司章程执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风险防范体系及预算
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2)监督检查公司重大决策行为,重点关注决策事项调研论证的充分性、决策要件的完备性、决策主体的合规性、决策程序的规范性,监督检查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出书面意见;
(3)监督检查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活动,重点关注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妥当性;
(4)检查公司财务,主要检查财务状况、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重点关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预算编制及执行、大额资金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等情况,对财务报告等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监督责任;
(5)监督检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并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6)发现公司重大决策、重大投融资、重要资产处置、大额资金运作等事项存在的较大风险,情况紧急时可要求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立即暂停该行为,并同时向股东报告;
(7)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要求公司财务总监、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等机构的人员参与,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8)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国资监管有关规定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国有资产权益时,应要求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可向股东提出罢免建议;
(9)监督检查财务决算审计过程,并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质量作出评价;
(10)提议召开股东会议、董事会临时会议;
(11)向股东提出提案、报告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2)法律法规、本章程及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及监事会认为需要列席的其他会议,并对会议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在过半数监事出席时方可召开。监事应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不能亲自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出席。委托书上必须载明对于各项列入表决程序议案的明确意见或授权受托人行使表决权,否则视为放弃对有关议案的投票权。监事会会议以现场会议的形式举行,在保证与会监事能充分发表意见并真实表达意思的前提下,经全体监事同意,也可以通讯方式或者书面材料审议方式举行。监事会会议进行表决时,每名监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表决事项应当经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4、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1-3 名、总工程师 1
名、财务总监 1 名。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安全生产及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和财务预算;
(3)拟订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根据董事会安排,组织制订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
(5)根据董事会安排,组织制订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投资项目;
(6)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7)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8)按照有关规定,向董事会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9)按照有关规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10)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5、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及相关机构运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淄博 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等规定,发行人股东切实履行相关职权,对需要做 出批准的事项出具股东批准文件。发行人每年定期召开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并在需要时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临时监事会会议,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出 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规范,对公司重大事宜做出了有效决议或实施 了有效监督。最近三年内,发行人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行。
(二)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公司管理部门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规划发展部等 13 个部门,发行人内部机构设置图如下:
发行人内部机构设置图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会
董事会
党群部门
战 提 风险
略 名 管理
委 委 与审
员 员 计委
会 会 员会
董
审
薪酬 事
人 计
与考 会
事 法
核委 办
部 务
员会 公
部
室
经理层
党 纪 党
工 机
委 委 委
会 关
工 监 组
团 党
作 察 织
委 委
部 部 部
管理部门
直属中心
直属单位
人
办 力 财
公 资 务
室 源 部部
企 规 煤 x x 地 技 非 社 工业 划 炭 全 风 质 术 煤 会 xx x 产 监 防 测 装 产 事 管理 展 业 察 尘 量 备 业 务 理部 部 部 局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机 煤
新 信 社 关 充填 炭
闻 息 保 物 开采 技
中 中 中 业 工程 术
心 心 心 中 中心 学
心 院
1、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是集团公司综合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政策研究、政务服务、综合协调、公文管理、会务组织、外联接待、档案管理、信息管理、印章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
2、人力资源部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公司党组织建设和人力资源管理、开发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集团公司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机构设置、领导人员管理、薪酬管理、劳动用工管理、人才工作、员工教育培训、人事档案信息管理、机关党委等工作,并对社保中心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财务部职责
财务部是集团公司财务工作的管理、核算、监督指导部门。主要负责集团公司财务核算、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产权管理、内部结算等工作。
4、企业管理部职责
企业管理部是集团公司经营管理、考核、评价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集团公司全员业绩考核、对标管理、招标管理、制度建设、管理创新、诚信建设、内部市场化、全面质量管理、机关经费管理、对外经营管理类协会(学会、理事会)联络管理及集团公司经济研究会等工作。
5、规划发展部职责
规划发展部是集团公司发展规划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拟定企业战略规划,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和专项资金管理,资本运营,重点项目立项,矿产资源和项 目开发,统计管理、改革改制等职能。
6、煤炭产业部职责
煤炭产业部是集团公司煤炭产业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集团公司煤炭生产的组织管理、生产技术管理、生产调度指挥、应急管理、煤质管理及销售统计等工作,并对充填开采工程中心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7、安全监察局职责
安全监察局是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矿井系统安全评价、安全质量市场化、安全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安全培训、职工教育、职业安全健康和事故抢救、调查、分析及处理等工作。
8、通风防尘部职责
通风防尘部是集团公司通风防尘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及放炮安全技术管理,矿井通风、防尘、安全监测、防灭火管理、爆破器材管理及通防仪器仪表的管理、检查等工作。
9、地质测量部职责
地质测量部是集团公司地质测量、压煤搬迁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集团公司矿井防治水、资源储量管理、矿井地质、矿山测量工作,地测信息系统、水动态监测报警系统、三维地震后服务系统建设及应用,采矿许可证、测绘资质证申报及管理,“三下”压煤开采方案、压煤村庄搬迁、采煤塌陷补偿、采煤塌陷土地复垦治理、开采损害鉴定和相关地企关系协调等工作。
10、技术装备部职责
技术装备部是集团公司技术装备、信息化建设、科技管理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集团公司机电设备及大型设备管理、机电安全技术及供用电管理、信息化与自动化管理、科技创新管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科学技术协会等工作。
11、非煤产业部职责
非煤产业部是集团公司非煤产业、环保节能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集团公司非煤产业规划发展、经济运行、安全生产、新项目开发建设、技术改造、质量管理、非煤产品内保、资本运营项目调研、环保节能管理、计量管理、污染源治理、环保节能统计、综合利用、技术管理创新等工作,并指导基层单位做好上述工作。
12、社会事务部职责
社会事务部为原物业部。社会事务部是集团公司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物业
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集团公司治安保卫、消防管理、计划生育、土地、房产、水资源、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改革改制遗留及衍生问题处置,协调处理工农矛盾纠纷,并对机关物业中心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3、工程管理部职责
工程管理部是集团公司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的设计、造价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承担矿区工程质量监督站职能。
(三)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 2018 年 3 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 19 家。其中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587)是发行人直接持股的 A 股上市公司。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发行人子公司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1 | 山东东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102,341.00 | 采掘业 | 100.00 | - |
2 | 山东齐鲁云商物资交易有限公司 | 10,000.00 | 物流贸易 | 51.00 | - |
3 | 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 | 采掘业 | 50.00 | - |
4 | 山东方大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 | 工程施工 | 100.00 | - |
5 | 山东新河矿业有限公司 | 87,500.00 | 采掘业 | 100.00 | - |
6 | 内蒙古xx勒盖煤炭有限责任公 司 | 158,000.00 | 采掘业 | 60.00 | - |
7 | 内蒙古双欣矿业有限公司 | 50,000.00 | 采掘业 | 55.00 | - |
8 | 山东淄矿铁路运输有限公司 | 2,000.00 | 运输业 | 100.00 | - |
9 |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40,642.81 | 机械制造 | 28.77 | - |
10 | 淄博爱科化工有限公司 | 500.00 | 化工业 | 10.00 | - |
11 | 山东新升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54,700.00 | 电厂化工 | 100.00 | - |
12 | 淄博矿业集团设计院有限责任公 司 | 100.00 | 咨询服务业 | 100.00 | - |
13 | 山东淄矿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 5,000.00 | 物流贸易 | 100.00 | - |
14 | 陕西长武亭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 | 采掘业 | 100.00 | - |
15 | 淄博矿业集团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15,000.00 | 物流贸易 | 100.00 | - |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16 | 陕西正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 | 采掘业 | 100.00 | - |
17 | 淄博海天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3,600.00 | 酒店业 | 100.00 | - |
18 | 山东天安安全检测技术服务有限 公司 | 150.00 | 技术服务业 | 100.00 | - |
19 | 山东东华水泥有限公司 | 35,000.00 | 建材 | 50.00 | - |
注:1、发行人持有新华医疗 28.77%的股权,其余股东持股较为分散,发行人对新华医疗相对控股,因此新华医疗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发行人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与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委托管理协议》,将其持有的新华医疗 116,947,642 股股份(占新华医疗总股本的 28.77%)对应的除收益权、资产处置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全部委托给山东能源管理和行使。本次股权托管未导致新华医疗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发行人持有爱科化工 10%股权,爱科化工工会委员会持有爱科化工 90%股权,爱科化工系经淄矿集团董发[2002]38 号批准,由原淄博矿务局社会福利油脂化工厂改制成立。 2007 年经爱科化工公司工会委员会承诺,将享有全部分红权及部分所有权的原淄博矿务局
社会福利油脂化工厂以净资产出资的 38 万元集体资产全部划归淄矿集团所有。淄矿集团拥有对爱科化工委派高级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决策的权利,该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由发行人委派,达到实质控制,故报告期内将该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发行人与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8 月 25 日年签订《关于山东东华水
泥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东华水泥董事会人数为 5 人,发行人提名 3人,且发行人提名董事长、总经理。因此,东华水泥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
4、发行人为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 50.00%,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49.00%,xxx为该公司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1.00%。根据《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章程》,该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股东董事六名,由股东提名(发行人提名三人,第二大股东提名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董事一名,由职工选举产生。该公司的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财务总监。总经理由发行人提名,第二大股东提名一名副总经理,其他副总经理及总工程师由总经理提名;财务总监由第二大股东提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财务总监均由董事会聘任。综上,发行人为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最大股东并形成实质控制,故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
发行人主要二级子公司简要情况如下:
(1)山东东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2002 年 11 月 29 日
注册资本:102,341.00 万元
注册地址:济宁xx技术产业开发区同济路 167 号法定代表人:朱立新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加工、销售(以上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水泥制品、粉煤灰砖的销售;矿山机电设备维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唯一股东,持股比例为 100.00%。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山东东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计 1,047,812.02
万元,负债合计 526,244.31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521,567.70 万元;2017 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 632,668.03 万元,净利润 124,771.38 万元。
(2)山东齐鲁云商物资交易有限公司(原“山东鲁中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 年 10 月 25 日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钟楼街道办事处双山路东段法定代表人:xxx
经营范围:在山东省内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不包括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电子公告服务);网上贸易代理;网络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自动化控制系统设计、开发、销售;道路货运;教育信息咨询;经批准后开办煤炭市场,煤炭信息、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不含消费储值及类似相关业务),物业管理;煤炭、焦炭、钢材、铝材、木材、水泥、建材、铁矿石、铁矿粉、氧化铝、铝矾土、锆英砂、铁精粉、化工产品、有色金属(以上两项不含危险和易制毒化学品)、陶瓷制品、耐火材料、机电产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电子产品、金属制品、电线电缆、矿山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土产杂品、劳保护品、家具、门窗、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通讯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石材、计算机及配件、办公用品、水泥熟料、石灰石、铜矿石、铅锌矿石、铝矿石、铝镁土、初级农产品、润滑油销售;货物进出口;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 51.00%;淄博市淄川区财金控股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39.20%;山东坤升控股有限公司为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9.80%。
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山东齐鲁云商物资交易有限公司资产总计12,476.33
万元,负债合计 2,926.59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9,549.74 万元;2017 年度实现
营业收入 47,963.67 万元,净利润 325.08 万元。
(3)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6 年 02 月 10 日注册资本:3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锡尼镇锡尼北路北段西侧法定代表人:xx
经营范围:新能源开发与利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 50.00%,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49.00%,xxx为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1.00%。
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资产总计59,101.68 万元,负债合计 19,101.68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40,000.00 万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 0.00 万元,净利润 0.00 万元;由于该公司下属矿井油坊壕矿井处于在建阶
段,尚未投入生产,故该公司 2017 年度未实现营业收入及净利润。
(4)山东方大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1999 年 07 月 19 日
注册资本:4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淄博市淄川寨里镇北法定代表人:xxx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钢结构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建筑幕墙、铁路专用线、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消防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道路工程、铁路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电力设施承装(修、试);锅炉安装、改造、维修;机
电修配;地质钻探;塑钢、金属门窗制造、销售,塑料制品、非金属托辊、管材、管件、型材生产、销售;铸件、带式输送机及金属制作、销售;矿山机械、井下支护产品、泵及真空设备、煤矿用移动瓦斯抽放泵站制造、销售、租赁、维修;钢材、钢坯、苗木、化工原料(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工矿配件、建材、五金机电产品、劳保用品销售;单体液压支柱的加工、生产、销售;电力保护监测设备、仪器仪表、电气成套装置的组装、生产、测试、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其他印刷品印刷;矿井后勤服务;设备、房屋租赁;高效煤粉制作、销售;热力生产、供应;普通货运、专用运输(罐式容器);环保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炭洗选、加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唯一股东,持股比例为 100.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山东方大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计 166,728.89
万元,负债合计 111,035.03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55,693.86 万元;2017 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 222,098.87 万元,净利润 6,938.81 万元。
(5)山东新河矿业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1 年 02 月 17 日注册资本:87,5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宁经济开发xxx路 58 号法定代表人:xxx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煤炭洗选;设备销售及租赁;煤炭加工,矿用设备、材料销售,房屋租赁,矿用机电设备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唯一股东,持股比例为 100.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山东新河矿业有限公司资产总计 115,247.23 万元,
负债合计 56,260.73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58,986.50 万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 63,834.27 万元,净利润 11,957.91 万元。
(6)内蒙古xx勒盖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8 年 10 月 17 日注册资本:158,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乌兰陶勒盖前进村法定代表人:xxx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煤炭加工及洗选;煤矿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煤炭销售;甲醇、杂醇油、硫磺、煤气、硫化氢、羰基硫(COS)、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氢气、氧气、氮气生产、销售(项目试生产经营期限至 2020 年 6 月 16 日,仅限分支机构使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 60.00%,内蒙古世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4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内蒙古xx勒盖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计
633,232.80 万元,负债合计 401,606.10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231,626.70 万元;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26,984.52 万元,净利润 105,656.70 万元。
(7)内蒙古双欣矿业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6 年 07 月 20 日注册资本:5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东胜区鄂尔多斯东街 18 号街坊(市建委西)法定代表人:xxx
经营范围:煤炭生产、销售。兰炭经销、矿建支护品经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 55.00%,内蒙古双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45.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内蒙古双欣矿业有限公司资产总计 132,537.92 万
元,负债合计 57,292.30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75,245.62 万元;2017 年度实现
营业收入 106,691.43 万元,净利润 34,160.99 万元。
(8)山东淄矿铁路运输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7 年 05 月 11 日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济宁xx区黄屯街道办事处驻地 327 国道北法定代表人:xxx
经营范围:铁路货物运输;货物运输;普通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搬运、装卸服务;煤炭贸易;焦炭、饲料、有机肥、金属及金属矿、铁矿粉、铁合金、有色金属合金、金属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及橡胶制品、润滑油、燃料油、建材、塑料制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纺织、服装、日用品、办公用品、农产品、纸浆、机器人、医疗器械的销售;化肥的零售;机电设备维修;机械设备、房屋租赁;货运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代理报关报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唯一股东,持股比例为 100.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山东淄矿铁路运输有限公司资产总计 9,689.30 万
元,负债合计 27.92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9,661.39 万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 544.28 万元,净利润 5.39 万元。
(9)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3 年 04 月 18 日
注册资本:40,642.81 万元
注册地址:淄博xx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华医疗科技园法定代表人:xxx
上市时间:2002 年 09 月 27 日上市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600587
经营范围: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生产、销售;消毒剂、消毒器械生产、销售;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的制造;制药设备生产、销售;应用软件开发及经营;光学
仪器的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销售;仪器仪表及配套软件生产;房屋建筑工程、空气净化工程及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施工,装饰装修;实验动物设备、实验仪器,空气净化器的生产、销售;医疗、制药设备安装及建筑智能化施工;设备租赁;教学设备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截至 2018 年 3 月末,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 28.77%,其余股东股权较为分散。
截至 2018 年 3 月末,新华医疗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所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东性质 |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6,947,642 | 28.77 | 国有法人 |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9,348,933 | 4.76 | 未知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8,862,200 | 4.64 | 未知 |
淄博市财政局 | 5,751,408 | 1.42 | 国家 |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 融资产管理计划 | 5,628,600 | 1.38 | 未知 |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 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5,628,600 | 1.38 | 未知 |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 融资产管理计划 | 5,628,600 | 1.38 | 未知 |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 融资产管理计划 | 5,628,600 | 1.38 | 未知 |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 融资产管理计划 | 5,628,600 | 1.38 | 未知 |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 融资产管理计划 | 5,628,600 | 1.38 | 未知 |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金 融资产管理计划 | 5,628,600 | 1.38 | 未知 |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 融资产管理计划 | 5,628,600 | 1.38 | 未知 |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 融资产管理计划 | 5,628,600 | 1.38 | 未知 |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 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5,628,600 | 1.38 | 未知 |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计
1,242,479.76 万元,负债合计 829,941.82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412,537.94 万元;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98,324.62 万元,净利润 14,894.88 万元。
(10)淄博爱科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5 年 06 月 02 日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法定代表人:xxx
经营范围:润滑油、润滑脂、乳化油、液压油、导热油、橡胶制品、电线电缆、肥皂、皂粉、合成洗涤剂、防冻剂的生产、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要取得许可后经营);机械加工、维修、安装;五金交电、陶瓷、建筑材料、劳保护品、轴承、电瓶、电池、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风带、锚杆、锚固剂、标准件、矿用产品、密封件加工、销售;煤炭零售;汽车修理(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 10.00%,其余均为职工持股,较为分散,并以淄博爱科化工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形式持有。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淄博爱科化工有限公司资产总计 3,866.54 万元,
负债合计 2,226.57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1,639.96 万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 8,751.22 万元,净利润 223.68 万元。
(11)山东新升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2015 年 09 月 09 日
注册资本:54,700.00 万元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首法定代表人:xxx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蒸汽供热;工业xxx晶体生产、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物流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旅游信息咨询;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中西医结合医院服务;土地、房屋租赁;煤炭、有色金属、钢材、铝材、木材、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计算机设备及配件、通信器材(不包含无线电发射设备)、电线电缆、五金、日用百货、汽车配件、
食品、保健食品、农产品、纺织品、水产品的销售;矿用管材、矿山设备及配件、永磁电机的加工(不含铸锻)与销售;计算机软件的研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通讯工程施工(凭资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唯一股东,持股比例为 100.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山东新升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计
143,721.58 万元,负债合计 27,513.74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116,207.85 万元;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71,165.13 万元,净利润 1,563.63 万元。
(12)淄博矿业集团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2002 年 11 月 15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 00 x法定代表人:xx
经营范围:资质证范围内工程设计和工程咨询、相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服务与管理服务;建筑材料、办公自动化设备、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文具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唯一股东,持股比例为 100.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淄博矿业集团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计 628.63
万元,负债合计 491.59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137.04 万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 934.17 万元,净利润 26.98 万元。
(13)山东淄矿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原淄博淄矿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7 年 11 月 01 日
注册资本:43,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淄博市淄川区淄矿路 133 号法定代表人:吴龙泉
经营范围:煤炭、洗精煤、焦炭、钢材、铝材、水泥、建材、铁矿石、铁矿
粉、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化肥、氧化铝、铝矾土、锆英砂、石灰石、铜矿石、铅锌矿石、铝矿石、铝镁土、润滑油、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有色金属、水煤浆、机电产品(不含民用枪支)、木材(不含木片)、农副产品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废旧物资回收;物流及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道路运输;货运代理;搬运装卸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新能源技术推广与服务;劳务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唯一股东,持股比例为 100.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山东淄矿煤炭运销有限公司资产总计 92,577.17
万元,负债合计 46,422.76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46,154.41 万元;2017 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 1,805,573.76 万元,净利润 1,587.65 万元。
(14)陕西长武亭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2002 年 10 月 15 日
注册资本:3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亭口镇亭南村东首法定代表人:xxx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及销售;机械制造及维修;矿用器材销售,矿用加固等新材料的生产及销售;设备、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唯一股东,持股比例为 100.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陕西长武亭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计
197,627.85 万元,负债合计 117,509.89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80,117.96 万元;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04,268.31 万元,净利润 73,515.79 万元。
(15)淄博矿业集团物资供应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0 年 09 月 13 日
注册资本:24,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淄川区淄矿路 125 号
法定代表人:xxx
经营范围:乙炔、乙醇[无水]、氯乙酸乙酯、硫酸、盐酸、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硫磺、石脑油、溶剂油[闭杯闪点≤60℃]、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甲醇、石油气、甲苯、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甲基叔丁基醚、甲基乙基酮、丙烯、煤焦油、正戊烷、正丁醇、苯、石油醚、异辛烷、苯乙烯(稳定的)、粗苯、碳化钙、石油原油、乙醚、乙酸乙酯、正丙醇、异丙醇、甲醛、 1,2-乙二胺、环己胺、氢氧化钠、环己酮销售(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仅限票据往来方式经营,经营场所内禁止存放,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煤炭、钢材、金属制品,燃料油(闪点高于 61 摄氏度)、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木材(不含木片)、建筑材料、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电线电缆、矿山设备及配件、机电产品(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数码产品、空调设备、日用百货、土产杂品(不含烟花爆竹)、劳保护品、门窗、家具、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有色金属、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石材、计算机及配件、办公用品、水泥熟料、石灰石、铁矿石、铁精粉、铜矿石、铅锌矿石、铝矿石、铝镁土、矿渣废料、初级农产品(不含加工制品)、食品、酒水、纸制品、木浆、纸浆、工业机器人销售;汽油、柴油、润滑油零售(以上三项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液压机械加工、销售;钢丝绳编制、销售;装卸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房屋租赁;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消费储值及类似相关业务);国际货运代理、货物报关代理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唯一股东,持股比例为 100.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淄博矿业集团物资供应有限公司资产总计
140,248.99 万元,负债合计 117,403.40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22,845.59 万元;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798,133.63 万元,净利润 3,554.48 万元。
(16)陕西正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2006 年 12 月 20 日
注册资本:20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彭公镇xx河村
法定代表人:xxx
经营范围:煤矿技术开发与投资(限公司自有资金);煤炭开采;机械制造及维修;煤炭洗选加工、销售;煤矿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矿用设备、物资、材料销售;饮用水供应;物流信息咨询,货运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唯一股东,持股比例为 100.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陕西正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计 595,734.64
万元,负债合计 434,445.71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161,288.93 万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6,099.94 万元,净利润-38,711.31 万元。由于该公司下属矿井所在区域地质条件限制,自然灾害较多,煤炭生产成本较高,导致亏损。发行人已于 2018 年 3 月成立专门工作组,多措施并举,争取早日实现扭亏为盈。
(17)淄博海天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2000 年 02 月 10 日
注册资本:3,6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淄川区淄矿路 131 号法定代表人:xxx
经营范围:特大型餐馆(含凉菜,不含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宾馆、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饭馆;在本店内零售卷烟、雪茄烟;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罐头、肉制品、饮料生产、销售(以上限分支经营);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布匹、文化用品、陶瓷制品、五金交电、电线、电缆、井下支护材料、土产杂品(不含烟花爆竹)、保健食品、绝缘材料、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销售;打字;复印;房屋租赁;旅游信息咨询;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唯一股东,持股比例为 100.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淄博海天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计 2,952.85 万
元,负债合计 2,948.19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4.67 万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615.54 万元,净利润-196.41 万元。该公司亏损原因主要为海天酒店长清分
公司亏损较大。海天酒店长清分公司由于位于旅游景点内部,租赁费和修缮费较高,且受游客人流量限制规模难以扩大,故营业收入不高,导致亏损。
(18)山东天安安全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3 年 10 月 15 日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 000 x法定代表人:xx孔
经营范围:煤矿技术服务;煤炭通风仪器仪表计量、校准、检定,煤矿机电设备试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唯一股东,持股比例为 100.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山东天安安全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总计
378.60 万元,负债合计 74.68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303.93 万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99.01 万元,净利润 52.97 万元。
(19)山东东华水泥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4 年 08 月 26 日注册资本:37,8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淄博淄川龙泉镇圈子村东首法定代表人:xxx
经营范围:水泥用石灰岩露天开采;余热发电;水泥熟料、水泥、水泥混凝土制品、新型墙体建材、矿粉生产、销售,石灰石销售,货物进出口;水泥生产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 50.00%,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50.00%。发行人与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8 月 25 日年签订《关于山东东华水泥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协议》,
根据约定,董事会人数为 5 人,发行人提名 3 名,且发行人提名董事长、总经理。因此,山东东华水泥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山东东华水泥有限公司资产总计 100,365.23 万元,
负债合计 44,693.53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55,671.70 万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 115,103.31 万元,净利润 4,107.15 万元。
2、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共 24 家,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发行人主要联营、合营公司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 号 | 联营、合营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业务性质 | 出资金额 |
1 | 山东新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7,800.00 | 商贸业 | 1,078.40 |
2 | 威海新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500.00 | 制造业 | - |
3 | 北京普瑞海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300.00 | 器械销售 | 331.50 |
4 | 鄂尔多斯市亿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141,924.60 | 农产品销售 | 60,522.42 |
5 | 陕西长xxx矿山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2,100.00 | 开矿器械 | 1,000.88 |
6 | 山东能源置业有限公司 | 150,000.00 | 房地产 | 656.37 |
7 | 山东能源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 | 医疗健康 | 27,122.37 |
8 | 北京同仁堂淄博药店有限公司 | - | 药品销售 | 148.66 |
9 | EASTWOODMEDICALTRADINGCO.,L IMITED | 美元100 万元 | 商贸业 | 160.70 |
10 | 新华医疗(印尼) | - | 医疗 | 164.86 |
11 | xx发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 | 30.00 万欧元 | 商贸业 | 42.05 |
12 | 湘阴县华雅医院有限公司 | 5,800.00 | 医疗服务 | 868.42 |
13 | 长沙昌恒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 4,900.00 | 医疗服务 | 766.93 |
14 | 湖北嘉延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46.91 | 技术开发 | 122.81 |
15 | 湘阴莱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175.00 | 技术开发 | 123.27 |
16 | 上海一康康复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 1,428.57 | 医疗服务 | 1,261.68 |
17 | 山东新马制药装备有限公司 | 641.99 | 制药装备 | 2,065.19 |
18 | 北京华科创智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 | 医疗器械 | 375.65 |
19 | 山东弘华投资有限公司 | 24,575.00 | 对外投资 | 7,965.67 |
20 | 苏州长光华医生物医学工程有限公司 | 6,098.58 | 技术开发 | 2,081.95 |
21 | 美赛尔特生物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9,000.00 | 技术开发 | - |
22 | 山东新华联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 | 医疗器械 | 6,163.13 |
23 | 淄博弘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30,937.50 | 技术开发 | 7,470.05 |
24 | 广东龙xxx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000.00 | 制造业 | - |
发行人重要参股公司简要情况如下: 鄂尔多斯市亿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1 年 09 月 01 日
注册资本:141,924.60 万元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所在地亿利路西侧法定代表人:xxx
经营范围:氨(液氨)、硫磺、一氧化碳、氢气的生产和厂区范围内销售。种植、养殖;生物炭基复混肥、尿素、蒸汽、供暖、脲铵氮肥、电力的生产销售;初级农产品、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复合微生物肥料、微量元素肥料、中量元素肥料及土壤调理剂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末,该公司资产总计 633,985.19 万元,负债合计 482,309.75 万
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151,675.43 万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68,493.81 万元,
净利润 4,483.66 万元。
(四)公司的独立经营情况
1、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拥有完整的生产经营体系,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自主做出战略规划、对外投资等经营决策。
2、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经营所需的独立的营运资产和配套设施,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均由发行人拥有,资产产权清晰,管理有序,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关系明确,不存在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无偿占用的情况。公司能够独立运用各项资产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未受到其他任何限制。
3、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与出资人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设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职能部门,且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并未在出资人单位兼职或领取报酬。实际控制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任免、考核和管理。
4、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机构设置。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经营管理机构均与
实际控制人机构在不同场所办公,公司机构与实际控制人机构均各自独立,不存在与实际控制人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5、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独立作出各项财务决策,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财务运作及资金使用的情况,在财务方面完全独立于实际控制人。
(五)内部控制制度
发行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和山东能源集团印发的《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指引》(山东能源险管发[2012]129 号)要求制订了《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控制实施细则(试行)》。《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控制实施细则(试行)》在集团公司层面,对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控等五个方面关注要点进行了梳理和规范;在业务流程层面,规范梳理公司采购、销售、投资、筹资、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项目开发、非煤建设等业务流程与控制环节,对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此外,发行人在战略规划管理、投资管理、财务及预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文化及企业品牌建设管理、安全管控、绩效管理、风险防控等重要内控事项上也制订了相应规章制度。
1、发行人的管理层级划分及定位
发行人目前实行集团管控体系,各级高层管理人员向上一级高层管理人员负责。发行人与各权属企业之间是以产权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集团公司组织结构调整一般应由公司管理层相关成员提出,由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考察、审议,最后经公司董事会召开专门会议集体决策。集团公司本部定位为战略管理中心、资本运营中心和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依法享有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者选择权、重大事项决策权和资产收益权,承担集团公司内战略规划、经营管理、资产保值增值、生产经营、环保和节能减排、质量及安全管理等主体责任。下属子公司定位为成本中心,主要职责是项目建设、产品生产、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和成本控制等。
2、发行人战略规划与计划管理
发行人董事会为战略决策机构,战略委员会为公司战略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公司战略管理相关事项。公司战略按照“统一管理、分级执行”的原则实行,由公司提出长远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战略委员会进行战略研究并编制集团公司战略规划,经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讨论、审议并由股东审批。
3、融资管理制度
发行人按照股东下发的《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办法》等现行制度,对筹资活动实行统一管理,权属各子公司、分公司未经公司批准,严禁对外筹资。发行人根据下属子公司融资需求额度分级审核,并提出防范风险、降低成本的相关建议。
4、投资管理制度
发行人依据股东下发的《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制订了《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发行人对外投资实行预算管理,公司根据发展战略目标、社会需要和公司的投资能力编制投资预算,投资预算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预算应对投资规模、结构和资金做出合理安排,投资行为应符合省国资委相关规定。公司对外投资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预算调整必须履行预算审批程序,禁止无预算对外投资项目。
5、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发行人依据股东下发的《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制订了《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发行人规定对符合担保基本条件的集团所属单位,持相关文件、合同协议、项目可研报告(效益分析)、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集团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决议、因担保所预计负债的偿付预算方案等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按照规定程序向集团公司申请担保。集团所属单位未经集团公司批准,严禁对集团外部或内部单位之间相互提供任何形式的信用担保。严禁向个人、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企业、单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6、财务管理制度
发行人依据股东下发的《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细则》等制度制订了《淄博矿业集团成本核算制度》、《淄博矿业集团内部稽核制度》、
《淄博矿业集团票据管理办法》、《淄博矿业集团财产清查制度》等一系列财务
管理制度。集团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定期对成本费用报告进行分析,对预算执行差异及时反馈到责任部门或其上级部门,提醒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集团公司审计部、人力资源部及财务部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各单位成本费用支出行为进行审计和监督。
7、风险控制制度
发行人依据省国资委《山东省省管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山东能源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方案》等制度制订了《淄博矿业集团风险控制制度》,通过在企业管理和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有效保证的过程和方法。结合煤炭企业特点,以安全风险和财务风险为重点,逐步开展战略风险、运营风险及法律风险,控制企业重大决策风险。集团公司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由风险管理委员会和风险管理责任机构组成。定期或不定期评价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审计部门定期对风险管理进行审计监督,发现缺陷或不足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改进。
8、安全生产管理
发行人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着力强化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细化了各安全生产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健全、规范了安全生产管理运行机制和程序,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技术部门职能,建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快捷高效的运行模式。发行人专门设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监察局,制定了《淄博矿业集团煤矿安全管理办法》《淄博矿业集团非煤产业安全管理办法》《淄博矿业集团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法》《淄博矿业集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规定》《淄博矿业集团加强冲击地压管理特别规定》《淄博矿业集团重大事故跟踪调度管理制度》等安全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公司提出了生产矿井杜绝水、火、瓦斯、煤尘等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全公司实现安全年、质量标准化达标等级、建立并完善起职业安全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体系、控制职业病发病率等考核目标,明确了考核单位范围,规定了负责人风险抵押金交纳标准,制定了考核处罚条件及标准。为提高员工的自主保安、群体保安意识,建立风险共担、安全利益共享机制,使职工收入同企业安全生产相联系,公司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充分调动了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公司
收取安全专项资金:一是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对实现安全生产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同时返还抵押金;二是收取安全技术咨询服务费,主要用于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安全评价、安全监察等安全技术服务费用。
9、环保管理
发行人将环境保护作为公司经营活动的重点工作,通过高标准设计、高起点建设,构建经济循环产业链。公司环境保护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原则,制定了《淄博矿业集团煤炭产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淄博矿业集团非煤产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淄博矿业集团绿色生产考核办法》等一系列环保规章制度,并得到了良好的实施,目前已实现了工业污染源治理及其排放的全面达标。发行人对环保管理主要是加强污染物排放许可管理,严格按照许可总量排放污染物;实施矿区生态恢复工作;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做好登记管理,按规定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反应能力;加强对放射源的监管,杜绝放射源丢失和泄漏现象发生;加强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
10、关联交易管理
为加强对集团关联交易的管理,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公平,公司制定了《淄博矿业集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确立了“公平、公开、公允”的定价原则,明确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并对关联交易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公司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有关规定,明确划分公司股东、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担保抵押管理方面,公司董事会是担保行为的决策和审批机构,公司的担保行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财务部是行使担保权及相关业务管理部门。申请公司担保的,按规定审批程序,报公司董事会批准。经批准为其担保的单位,及时将有关备案资料送交财务部。
11、预算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淄博矿业集团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发行人全面预算管理以
企业发展战略为导向,实施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通过建立科学完整的管理控制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采取计划、分析、控制、协调、监督、评价、激励等手段,统一调配集团内人、财、物等各项资源,对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经营活动过程进行层级控制,使各级单位目标与集团公司目标保持一致,促进集团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发行人统一组织公司的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责任制,分级设立责任中心,将全面预算指标逐级分解、落实、控制和考核,逐步形成人人都有指标,压力层层下传、逐级向上负责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确保实现集团公司的总体预算目标。
12、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淄博矿业集团员工绩效奖励管理试行办法》、《淄博矿业集团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淄博矿业集团试用期考核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对员工的薪资、福利进行合理分配,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并实行以岗定薪、奖金与企业经济效益、员工实绩相挂钩的薪酬激励机制。
13、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工作,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制定了《淄博矿业集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进行了规范。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三章信息披露”和“第四章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的有关要求,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债券投资者权益。
本次债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工作将由发行人财务部负责,发行人财务部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xx、xxx
地址:淄博市淄川区淄矿路 133 号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传真:0533-5851414
总体来看,发行人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财务内控制度规范,能够有力地保证公司内各部门、各子公司的高效运转,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
好的基础。
(六)发行人合法合规经营情况及资金被违规占用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没有《公司法》中所禁止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发行人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发行人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 2 名,
非外部董事 3 名(其中,包括 1 名职工董事)。公司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获得连续委派或者连续当选可以连任。外部董事连续任职一般不得超过两届。董事任期届满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被免职,应在三个月内更换新的董事。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人数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人数的,在新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3 名。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提名,决定聘任和解聘;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
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1-3 名、总工程师 1 名、
财务总监 1 名。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持有本公
司已发行的股票及债券。
(一)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任职情况如下: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现任职务 | 任职时间 | 任期 | |
董事会 | xxx | 男 | 董事长 | 2018 年 8 月至今 | 3 年 |
xxx | x | 董事 | 2018 年 8 月至今 | ||
xxx | x | 董事 | 2016 年 3 月至今 | ||
xxx | x | 董事 | 2015 年 5 月至今 | ||
xxx | 男 | 董事 | 2015 年 5 月至今 | ||
监事会 | xxx | x | 监事 | 2015 年 5 月至今 | 3 年 |
xx生 | 男 | 监事 | 2015 年 5 月至今 | ||
xxx | x | 监事 | 2017 年 9 月至今 | ||
xxx | 男 | 监事 | 2015 年 5 月至今 | ||
xxx | x | 监事 | 2017 年 9 月至今 | ||
高管层 | xxx | x | 总经理 | 2018 年 8 月至今 | 3 年 |
xxx | 男 | 副总经理 | 2012 年 7 月至今 | ||
xxx | 男 | 副总经理 | 2018 年 8 月至今 | ||
xxx | 男 | 副总经理 | 2017 年 1 月至今 | ||
xxx | 男 | 财务总监 | 2015 年 4 月至今 | ||
xxx | x | 董事会秘书 | 2016 年 9 月至今 |
发行人不存在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经核查,不存
在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已发行债券的情况。
(二)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会成员简历:
(1)朱立新,男,汉族,1960 年 11 月出生,江苏省无锡市人,现任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1983 年 11 月入党,1976 年 12 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职称。历任枣庄矿务局柴里煤矿机电科工人、办事员,枣庄矿业集团柴里煤矿党委书记,肥城矿业集团副总经理,肥城矿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等。
(2)xxx,男,汉族,1965 年 9 月出生,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人,现任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1900 x 0 xxx,0000x 0 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历任淄博矿务局埠村矿一井技术组助理工程师,淄博矿务局许厂矿井筹建处总工程师,淄博矿务局许厂煤矿总工程师,淄矿集团总工程师等。
(3)xxx,男,汉族,1958 年 9 月出生,山东省泰安肥城市人,现任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职工代表)、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1900 x 0xxx,0000 x 0 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肥城矿务局大封煤矿掘进一区工人、党委办公室秘书,肥城矿业集团大封煤矿矿长,龙口矿业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常委,新汶矿业集团党委常委、工会主席等。
(4)xxx,男,汉族,1969 年出生,山东省莱阳市人,现任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财务总监。2000 x 0 xxx,0000 x 0 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龙口矿务局北皂煤矿财务科科员,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资金科科长,山东龙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等。
(5)xxx,男,汉族,1964 年 12 月出生,山东省泰安肥城市人,现任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1997 年 10 月入党,1986 年 7 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历任肥矿集团原陶阳煤矿计划员,肥矿集团主任经济师、经济师,肥矿集团副总经济师,兼计划预算处处长,山东能源集团规划发展部副总经理等。
2、监事会成员简历:
(1)xxx,男,汉族,1970 年 11 月出生,山东省诸城市人,现任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1993 年 12 月入党,1994 年 7 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历任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会计师,挂职担任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研究室)副处长(副主任),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主任会计师,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改办公室副主任等。
(2)xxx,男,汉族,1977 年 7 月出生,山东省泰安肥城市人,现任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00 年 12 月入党,1997 年 7 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历任肥矿集团查庄煤矿组织干部科干事,肥矿集团纪委副科级纪检员,肥矿集团纪委办公室主任,山东能源集团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等。
(3)xxx,男,汉族,1964 年 11 月出生,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现任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党委常委、纪委书记。1900 x 0 xxx, 0000 x 0 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淄矿集团党委办公室干事、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党委工作部部长、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党委工作部部长等。
(4)xxx,男,汉族,1975 年 9 月出生,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现任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职工代表)、审计法务部部长。2001 年 12 月入党,1993 年 7 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经济师。历任淄博矿务局机械制造厂工人,博先河机电公司办公室秘书、副主任、主任,淄矿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顾问室主任,淄矿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等。
(5)xxx,男,汉族,1963 年 5 月出生,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现任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工会副主席。1983 年 12 月入党,1980 年 12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淄矿集团中心医院干部科副科长、办公室主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书记;淄矿集团物资供应公司党委书记等。
3、除董事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xxx,男,汉族,1963 年 8 月出生,山东省威海文登市人,现任淄矿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安全监察局局长。1998 年 11 月入党,1988 年 7 月参加工
作,大学学历,硕士学位,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历任龙口矿务局北皂煤矿采煤二区、掘进五区技术员,龙口矿务局北皂煤矿总工程师办公室副主任、技术科副科长,山西朔州大恒煤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等。
(2)xxx,男,汉族,1964 年 2 月出生,山东省淄博市人,现任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991 年 11 月入党,1982 年 12 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工程师职称。历任淄博矿务局石谷煤矿掘砌队工人、班长,淄博矿务局光正公司矿产公司副经理,淄矿集团双欣矿业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淄矿煤炭运销公司董事长、经理、党委委员等。
(3)xxx,男,汉族,1965 年 9 月出生,山东省青州市人,现任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994 年 10 月入党,1983 年 8 月参加工作,山东科技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淄矿集团云南新xx矿业公司总经理,淄矿集团葛亭煤矿矿长、党委委员,淄矿集团葛亭煤矿矿长、党委书记,淄矿集团葛亭煤矿矿长、党委委员,淄矿集团唐口煤矿矿长、党委委员,淄矿集团唐口煤矿矿长、党委副书记,淄矿集团唐口煤矿矿长、党委书记,淄矿集团唐口煤矿矿长、党委副书记,淄矿集团副总经理、安全监察局局长(兼任)。
(4)xxx,男,汉族,1978 年 1 月出生,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县人,现任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2002 年 12 月入党,1996年 7 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淄矿集团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室秘书,淄矿集团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室政策调研室主任,淄矿集团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淄矿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淄矿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等。
(三)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兼职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 在发行人的职务 | 在其他机构任职情况 | ||
任职单位 | 职务 | 任职单位与发 行人的关系 | ||
xxx | 董事长、党 委书记 | 山东东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无 |
xxx | 董事、总经 | 山东东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总工程师 | 子公司 |
理、党委副书记 |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 委员 | 无 | |
中国煤炭学会 | 理事 | 无 | ||
xxx | 监事 | 山东东华水泥有限公司 | 董事 | 子公司 |
陕西正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子公司 | ||
xxx | 副总经理、安全监察 局局长 | 山东东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副总经理 安全监察局局长 | 子公司 |
xxx | 副总经理 | 山东淄矿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子公司 |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开展关联交易,发行人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
1、股东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3 月末,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61,655.67 万元,为发行人的唯一股东,持有 100.00%股权。
2、发行人的子公司
截至 2017 年 12 月末,发行人的子公司共计 19 家。截至 2018 年 3 月末,发
行人的子公司共计 19 家。
发行人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中“(三)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中“1、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相关内容。
3、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末,发行人主要联营、合营企业共计 24 家。发行人联营、合营企业的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中“(三)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中“2、发行人主要参股情况”相关内容。
4、其他关联企业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末,发行人其他关联方列示如下:
其他关联方明细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内蒙古上海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安徽金黄庄矿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肥城矿业集团单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肥城矿业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肥城矿业集团杨营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杭锦旗新源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济宁亿金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临沂会宝岭铁矿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临沂矿业集团菏泽煤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内蒙古上海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青岛保税区飞达国际工贸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日照山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东山古城煤矿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东山王楼煤矿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宏顺达塑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环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凯乐化工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莱芜煤矿机械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里能里彦矿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立业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龙海煤炭配送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能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能源集团龙口物资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接待中心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能源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能源重型装备制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能源重装集团金元物资供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能源重装集团巨力装备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能源重装集团莱芜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能源重装集团通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省岱xxx煤矿湖西矿井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省鲁北煤炭配送基地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塔高矿业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泰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协庄煤矿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同泰能化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新矿赵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新升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医院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新阳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兖州煤矿机械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焱鑫矿用材料加工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亿和橡胶输送带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逸乐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中选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西朔州平鲁区龙矿大恒煤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陕西长xxx矿山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泰安芬瑞特机械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泰安杰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泰安亿金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微山县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汶矿业集团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汶矿业集团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西安 分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汶矿业集团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银川 分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庄煤矿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枣庄xx实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枣庄矿业集团物资供销公司制链厂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双山 分院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二)主要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发行人的 2013-2015 年、
2016 年、2017 审计报告,最近三年,发行人与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关联方交易情况如下:
1、定价政策
关联方名称 | 交易对方名称 | 交易类别 | 定价原则 |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及子公司 | 采购商品、提供劳务 | 公允价格 |
受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 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及子公司 | 采购商品、提供劳务 | 公允价格 |
2、销售商品及劳务
2017 年度销售商品及劳务明细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x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内蒙古上海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40.32 | - |
肥城矿业集团单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505.64 | - |
肥城矿业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5.13 | - |
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 | 284.80 | 134.64 |
杭锦旗新源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15.08 | 132.03 |
济宁亿金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 122.23 | 42.09 |
临沂矿业集团菏泽煤电有限公司 | 0.97 | - |
山东东山古城煤矿有限公司 | 10.17 | 22.65 |
山东东山王楼煤矿有限公司 | 25.56 | - |
xxx顺达塑业有限公司 | 3.86 | - |
山东凯乐化工有限公司 | 0.02 | - |
山东里能里彦矿业有限公司 | 47.81 | - |
山东里能鲁西矿业有限公司 | 11.75 | - |
山东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 14.79 | 15.23 |
山东能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8.62 | 71.03 |
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5.60 | 19.60 |
山东能源集团龙口物资有限公司 | 400.36 | - |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556,280.41 | 402,069.61 |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接待中心 | 30.15 | - |
山东能源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 | 10.93 | 6.29 |
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 17.58 | 19.25 |
山东能源重装集团金元物资供销有限公司 | 872.10 | - |
山东能源重装集团莱芜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1,757.24 | - |
山东省岱xxx煤矿湖西矿井 | 5.56 | - |
山东能源重型装备制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184.06 |
山东塔高矿业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28.29 | 0.60 |
山东泰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 | 7,142.77 | 2,321.74 |
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协庄煤矿 | 11.64 | - |
山东同泰能化有限公司 | 330.84 | - |
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5.64 | 23.76 |
山东新矿赵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4.34 | - |
山东新阳能源有限公司 | 5.67 | 3.56 |
山东亿和橡胶输送带有限公司 | 177.56 | - |
山东焱鑫矿用材料加工有限公司 | - | 244.56 |
山西朔州平鲁区龙矿大恒煤业有限公司 | 2,156.58 | 2,026.19 |
新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10.43 | - |
新汶矿业集团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 | 10.90 | 185.32 |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 | 45.55 | - |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 | 5,862.29 | 5,581.77 |
合计 | 577,369.17 | 413,103.97 |
3、采购商品及劳务
2017 年度采购商品及劳务明细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x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青岛保税区飞达国际工贸公司 | 2,011.35 | - |
山东宏顺达塑业有限公司 | 5.00 | - |
山东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 47.63 | - |
山东能源重装集团巨力装备有限公司 | 421.89 | - |
山东能源重装集团莱芜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7.30 | - |
山东逸乐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5.32 | - |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双山分院 | 27.96 | - |
肥城矿业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 530.04 |
临沂会宝岭铁矿有限公司 | - | 14.51 |
临沂矿业集团菏泽煤电有限公司 | - | 312.26 |
日照山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 | 769.23 |
山东环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672.43 | 1,094.21 |
山东莱芜煤矿机械有限公司 | - | 47.79 |
山东能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 5,322.92 |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 8,249.63 |
山东能源重型装备制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1,885.23 |
山东能源重装集团通力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 | 114.10 |
山东省鲁北煤炭配送基地有限公司 | - | 35.25 |
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 775.52 |
山东新矿赵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4,182.95 | 4,096.99 |
山东兖州煤矿机械有限公司 | - | 4.81 |
山东焱鑫矿用材料加工有限公司 | 1.99 | 442.82 |
山东亿和橡胶输送带有限公司 | - | 190.89 |
山东中选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 | 27.35 |
泰安芬瑞特机械有限公司 | - | 67.75 |
泰安亿金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0.31 |
微山县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 194.85 | 129.80 |
新汶矿业集团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 | - | 28.39 |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庄煤矿 | 390.00 | 115.44 |
山东能源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 | 13.50 | 7.80 |
合计 | 7,982.16 | 24,263.04 |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关联方应收应付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7 年末余额 | 2016 年末余额 |
一、应收账款 | ||
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 | 240.29 | 13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