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华峰学校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1-01252061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华峰学校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1-01252061
甲方:xxxxxxxxxx
xx:xxxxx(xx)律师事务所合同金额(元):15000.00
人民币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总则
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
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
二、合同标的
服务内容:乙方受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义务,针对学校教育教学的特点,指派律师提供以下法律服务,努力促进甲方依法治校,提高师生、家长的法律意识,打造法治校园、和谐校园。具体包括: (一)、书面审查学校章程、规章制度等,审查或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等,提供法律意见,为甲方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 (二)、口头或通过电子邮件,解答学校、教职工的日常法律咨询。
(三)、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四)、参与学校突发重大事件的协调处理,为学校在聘用、奖惩、辞退教职工合规方面提供法律支持,参与处理学校与教职员工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教职员工与学生之间、学校与家长之间、教职员工与家长之间矛盾、争议、纠纷的调解。 (五)、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知识,每年为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提供法制宣传、教育、培训一次,包括如下: 1、教师(班主任)工作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2、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3、学生校园伤害事件类型、法律责任及其预防; 4、中小学生关于人身伤害、交通安 全、消防安全、毒品形势、防范诈骗、犯罪预防方面的专题法制报告; 5、开学、散学典礼综合案例法制教育讲座; 6、特别针对“问题学生”开设的刑法及案例专项讲座; 7、针对教师开设的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讲座; 8、针对教师开设的身边常见法律如婚姻、继承、交通、民间借贷、房屋买卖合同的专题法律讲座 ; 9、家长会法律讲座(内容结合义务教育法、反家庭暴力法谈家长如何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六)、开展相关法律知识进课堂活动,包括如
下: 1、学生法律知识竞赛(主要内容婚姻法、继承法、反家庭暴力法,可以学生、家庭为单位参加) 2、青少年法庭现场观摩; 3、模拟法庭审理; 4、法律辩论赛。 (七) 接受甲方另行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甲方涉及的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诉讼、非诉、调解、仲裁活动; (八) 经甲方特别授权,签署、送达或接收法律文书; (九) 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特别说明:其中第
(三)项、第(四)项参与处理超过一天时间的、以及第(七)项,需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另行按照广东省律师收费办法协商收取律师费。
品目名称 | 需求描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控制单价 | 其它服务内容 | 金额(元) |
C0801 法 律服务 | 法律顾问服务1年 | 1 | 项 | 15,000 | 人员要求 : 1 服务开始时间 : 2021年12月20日 | ¥15000.00 |
¥15000.00 大写(人民币): 壹万伍仟元整
合计
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三、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1.甲乙双方主要考虑顾问工作的工作量、难易程度、相关工作的专业性、承办律师的专业能力等因素,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人民币15000元,大写 壹萬伍仟 圆),对该费用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 甲方应依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上述法律顾问费;否则乙方不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义务;若甲方由此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根据《律师法》及国家司法部关于律师执业纪律及执业道德的规定,执业律师不得直接向当事人收取律师费。甲方已知悉前述规定。若甲方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的,则应直接缴纳至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财务部,并由乙方开具律师费发票给甲方;若甲方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律师费的,则应转付入下列帐户: 户 名: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账 号:3602 8407 0910 0006 90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东兴支行。 3.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的法律服务内容时,不再另行收费,但乙方受指派律师等办理甲方顾问工作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由甲方承担: (1)有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鉴定、评估、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乙方现指派律师或律师助理赴广州市区[即不包括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区、从化区、南沙区]外的差旅费等,由甲方负担。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工作费用的支付方式为:视情况由甲方预付或实际发生后,由受指派律师向甲方据实报销。 4.若甲方涉及有关民事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需委托乙方处理的,甲、乙双方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依广东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制订的《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粤价[2006]298号文)的规定,按下浮15%左右的优惠标准另行收费。
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19日止。本合同期满后,甲方若欲再续聘乙方律师为顾问,双方可续签聘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服务地点:xxxxxx
x、xxxxxxxx
(x)x方的权利
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
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
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统一收集管理。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
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义务
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
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
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
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七、验收
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
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保密
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十一、其它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
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3 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广州市黄埔区华峰学校甲方代表:
甲方联系人:莫伙雄
联系电话:00000000000合同签订xx:
xx(xx):xxxxx(xx)律师事务所乙方代表: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xxxxxxxxxx:0000 8407 0910 000 6906
乙方联系人: xxx xx电话:00000000000合同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