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BCH2022084
彩票市场管理类项目实体店合规经营监管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彩票市场管理类项目实体店合规经营监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BCH2022084
包号:/
采 购 人:北京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建标诚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22 年 12 月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BCH2022084 包号: /
2.项目名称:彩票市场管理类项目实体店合规经营监管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 153 万元、项目最高限价: 153 万元
5.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 彩票市场管理类项目实体店合规经营监管服务项目 | 153 | 1 | 为响应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十四五”体育彩票业务战略实施纲要》要求,牢固树立机构人员红线意识,防止靠彩吃彩;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销售行为,防范运营风险;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和落实,要积极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丰富合规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完善监督检查机制,灵活采用多种检查方式,加大巡查、整改力度,确保真抓实改出成效,我中心计划采购 2023 年度实体店合规经营监管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 ■小微 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应符合财库[2016]125 号文规定。近三年被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磋商,供应商无需提供,由采购代理机构到国家规定网站查询xx);
(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3 年 01 月 06 日,每天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30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xxxxxxxxxx 0 xxxxxxxxxxx(核酸检测点旁边,老翟煎饼店门口进入)
3.供应商领取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领取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200 元/本。
5.方式:现场领取,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 年 01 月 0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纸质文件递交,xxxxxxxxxx 0 xxxxxxxxxxx(核酸检测点旁边,老翟煎饼店门口进入)。
五、开启
时间:2023 年 01 月 0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xxxxxxxxxx 0 xxxxxxxxxxx(核酸检测点旁边,老翟煎饼
店门口进入)。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严格落实《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件要求。
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北 京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平 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
3、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每家供应商仅限一位授权代表参会,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应以出具保函(保险)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供应商无法出具保函(保险),确需银行转账、支票等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应向代理机构提供情况说明(格式自拟)
5、本项目投标相关事宜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先农坛体育场 1 号楼联系方式:王老师 010-63199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建标诚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胡紫阳 010-67012170-8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
电 话:010-67012170-8008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标的名称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彩票市场管理类项目实体店合 规经营监管服务项目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x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的方式,供应商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即可,磋商现场采用现场纸质文件评审。磋商文件中关于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评审的相关内容均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2.2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 ■服务 □货物 □工程 |
2.3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是 ■否 |
3.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组织,考察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 考察地点: 。 |
磋商前答疑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召开地点: 。 | |
4.2.5 | 标的所属行业 | x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 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10.2 | 报价 | 报价的特殊规定: ■无 □有,具体情形: / |
11.1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金额:29000 元;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 电汇账户信息: 开户名:北京建标诚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天坛支行 账 号:1100 6084 1013 0027 99030 保证金可采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等非现金形式。 1.若磋商保证金以电汇形式交纳的: (1)磋商保证金递交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招 |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标代理机构(电汇形式的磋商保证金须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 银行账户); (2)如采用电汇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请在备注:保证金+项目 包号; (3)磋商保证金以电汇形式交纳的,应附银行电汇凭证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最后一页; 2.若磋商保证金采用保函方式提交,其原件随响应文件正本一并 递交并装订在响应文件最后一页,副本为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其有效期同文件响应有效期。 3.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响应要求政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递交保 证金时需提交投标担保函(保险)替代现金方式,以此之外方式 递交保证金的,需由供应商出具说明函。 | ||
11.7.5 | 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无 ■有,具体情形: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 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 |
12.1 | 响应有效期 | 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
14 | 响应文件的提交 | 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 份 ;副本份数:2份。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电子版 U 盘 1 套,报价一览表 1 份,报价一览表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内与其他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 参加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的,须指定其代理人参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证明其身份。 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响应文件的情形: 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 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密封。 |
20.1 | 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 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否 □是 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在排序中出现评审得分相同或同品牌的情况,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磋商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得分部分排列;如果技术部分得分相同,则商务部分得分较高者排序 优先。 |
23.5 | 分包 | x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允许,具体要求: 。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 (3)其他要求: 。 | ||
24.1.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书面递交或盖章扫描 PDF 版及 WORD 版一次性提出,以邮件形式发送到 xxxxxx@000.xxx,并致电招标代理核 实。 |
24.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北京建标诚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通讯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 |
00 | xxx | xxxx: □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以及 《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计算,下浮 20%计取最终招标代理服务费; 缴纳时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本项目代理服 务费用。 |
26 | 其他要求 | 1.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2.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 (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
供应商须知一、说 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
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 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 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
3.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
4 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4.1进口产品
4.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
〔2007〕119 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4.1.2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2.1中小企业定义:
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
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
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4.2.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4.2.1.4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4.2.1.5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4.2.1.6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2.1.7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2.1.8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4.2.1.9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4.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4.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
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
5 响应费用
5.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6.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
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7.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7.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
8.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
8.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响应文件构成
9.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承诺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9.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9.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9.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xx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9.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0报价
10.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
10.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详细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0.2.1所报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
10.2.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
10.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0.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
11磋商保证金
1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交纳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1.3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其响应无效。 11.4磋商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
1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
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1.5.1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1.5.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
11.5.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11.6.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1.6.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1.6.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1.6.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1.6.5《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2响应有效期
12.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
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13.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本项目不适用电子签章)。
13.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本项目不适用电子签章)。
13.3 响应文件的数量、包装和标记(本项目适用纸质标递交)
13.3.1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一式 3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版响应文件 1 份。响应文件需左侧胶装,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复印件,注明“副本”字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印刷体、复印件无效)。正本和副本存在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3.3.2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或文件盒(箱)密封,封口处应有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封皮正面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13.3.3 报价一览表也须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内与其他响应文件分装,封口处应有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封皮正面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同时递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3.3.4 每一密封信封上封条并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13.3.5 响应文件应由专人送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磋商文件注明的地址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13.3.6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标记,采购人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3.3.7 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4 响应文件的提交
14.3 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响应文件的情形:
14.3.1 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
14.3.2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15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5.1线下递交投标文件的,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16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不适用)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6.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 、评审
17 响应文件的解密与开启
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
17.2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
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将回避。
17.3本项目不公开报价。
18 磋商小组
18.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
18.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9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9.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六、确定成交
20 确定成交供应商
20.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 21 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
2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
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北京市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1.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2 终止
22.1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2.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1.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
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23 签订合同
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3.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3.3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23.4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4 询问与质疑
24.1询问
24.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4.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4.2质疑
24.2.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
日内作出答复。
24.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 下载专区)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
24.2.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4.2.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24.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5 代理费
25.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资格审查程序
1 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
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2《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
1.3《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
资格性检查要求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 他规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
1-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响应,则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 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 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1-2 |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 提供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 式》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3 | 供应商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性检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为准;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 商,其响应无效。 |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2 | 落实政府采购 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格式自拟 |
2-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x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 式》 |
2-2 |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 格要求 | 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见第二章《采购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 自拟 |
3-1 |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 自拟 |
4 | 磋商保证金 | 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 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 自拟 |
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
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是否允许澄 清、说明或者 更正 |
1 | 授权委托书 |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 不允许 |
2 | 响应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 | 不允许 |
3 | 磋商报价 | 磋商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 不允许 |
4 | 报价唯一性 | 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 (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不允许 |
5 | 响应有效期 | 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 | 不允许 |
6 | 签署、盖章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不允许 |
7 | 实质性格式 |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 不允许 |
8 | 服务期限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满足的 | 不允许 |
9 | 报价合理性 | 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 | 不允许 |
10 | 公平竞争 | 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 的; | 不允许 |
11 | 串通投标 |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 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 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 不允许 |
12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不允许 |
13 | 其他无效情形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不允许 |
14 | 其他 | 符合磋商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不允许 |
2 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
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磋商时①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携带授权委托书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5.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5.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磋商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磋商进度另行通知。
2.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
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3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
3.1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如有)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
3.2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2.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
□有,具体规定为:
■无,按下述 3.2.2-3.2.5 项规定修正。
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 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 3.3.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不适用)
3.3.2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3.3.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3.4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3.3.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3.3.6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3.3.7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 / 。
4 磋商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
4.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
4.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
4.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
4.4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
4.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4.6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
4.7其他: 最终磋商报价只能有一个报价 。
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
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5.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 / 。
5.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 。
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
6.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6.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 3 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6.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7报告违法行为
7.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8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的方式,供应商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即可,磋商现场采用现场纸质文件评审。
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部分 (40 分) | 报价 | 40 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40 |
2 | 商务部分 (16分) | 企业类似业绩 | 10 分 | 近 3 年(2019 年 10 月 0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 为准)已完成的企业类似业绩,每提供 1 个与本项目相类似业绩的 得 2 分,最多得 10 分; 注:企业类似业绩须附合同(需包含合同首页、内容描述所在页和 甲乙双方盖章页,缺少一个则不得分)复印件加盖公章; |
企业实力 | 6 分 | 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具有有效期内的环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证书(ISO20000)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0)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体系认证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可查 并提供截图加盖公章。 | ||
3 | 技术部分 (44分) | 项目进度安排 | 10 分 | 需提供活动详细的活动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完善,时间安排合理,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得 10 分; 进度计划略有欠缺,时间安排较合理,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得 6分; 进度计划不合理,时间安排不合理,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得 2 分; 未提供,得 0 分 |
对项目的总体认识和理解 | 10 分 | 对项目的总体认识和理解(10分)对项目的认识和理解充分,得10分对项目的认识和理解一般,得6分 对项目的认识和理解不充分,得2分 未提供得0分 | ||
项目团队人员方案 | 10 分 | 项目团队人员方案(10分) 1、项目经理(5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类似工作经验,每提供一份曾担任类似项目负责人书面证明材料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得1分,满分5分。未提供得0分,项目经理需要具备项目管理PMP资质。 2、拟派团队综合情况(5分) 团队综合情况(须附团队人员花名册(含姓名、履历、岗位职责等)、类似项目业绩经验证明材料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完全满足服务要求,提供人员履历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岗位职责明晰有针对性,得5分; 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基本满足服务要求,提供人员履历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岗位职责明确,且有一定针对性,得3分; 未提供,得0分。 | ||
服务保障措施 | 7 分 | 服务保障措施(7分) 各项服务(包括数据采集与系统对接、系统需求、设备租用及安装部署服务、部署实施、维护需求、应急响应需求等)保障措施有力,针对性强,满足项目需求,能保证项目的顺利执行,得7分; 各项服务(包括数据采集与系统对接、系统需求、设备租用及安 |
装部署服务、部署实施、维护需求、应急响应需求等)保障措施一般,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基本保证项目的顺利执行,得5分; 各项服务(包括数据采集与系统对接、系统需求、设备租用及安装部署服务、部署实施、维护需求、应急响应需求等)保障措施不详细,无针对性,勉强满足项目需求,勉强保证项目执行得2分; 未提供服务保障措施得0分。 | ||||
应急预案 | 7 分 | 提供该项目应急方案,包括不限于应急预案,以及不可预见的突发性事件的解决方案和应急措施: 应急方案全面详细,合理可行,得 7 分; 应急方案稍有欠缺,较合理可行,得 5 分; 应急方案简单粗糙,不合理或不可行,得 2 分; 未提供,得 0 分。 | ||
合计 | 100 |
注:
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
1)严格落实《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件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不适用)
供应商应对满足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进行分项报价,并提供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详见附件),否则不予进行价格扣除。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等相关文件。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2、本项目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存在明显笔误、中小企业声明函同一内容前后不一致等情况,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澄清修改。
4、严格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严格落实《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严格落实《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
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如供应商所投产品列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规定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必须提供该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被拒绝。
6、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评标时在该供应商总得分的基础上加 1 分(总得分不超过 100 分),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详见注 7。
7、成交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如采用综合评分法,则:如果在排序中出现评审得分相同或同品牌的情况,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得分部分排列;如果技术部分得分相同,则商务部分得分较高者排序优先;如果商务部分得分相同,则满足注 6要求者优先。
8、若为非单一产品货物采购项目。不同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均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和评标价还相同的,由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核心产品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为响应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十四五”体育彩票业务战略实施纲要》要求,牢固树立机构人员红线意识,防止靠彩吃彩;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销售行为,防范运营风险;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和落实,要积极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丰富合规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完善监督检查机制,灵活采用多种检查方式,加大巡查、整改力度,确保真抓实改🎧成效,我中心计划采购 2023 年度实体店合规经营监管服务。
项目预算金额153万元,从彩票市场管理类项目—2023实体店合规经营监管服务列支。
二、项目名称
彩票市场管理类项目实体店合规经营监管服务项目
三、项目服务时间
一年,实际执行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项目服务内容
(一)数据采集与系统对接 1.彩票实体店视频采集服务
通过供应商部署在彩票实体店的视频监控摄像头,利用实体店内网络将视频数据存储到远端服务器。
2.与总局中心 G3 系统的数据服务对接
与总局中心 G3 系统的数据服务对接,采集我市实体店的销量、缴款、佣金、实体店位置信息、终端在线状态等数据。采集后的数据需要通过脱敏后存储在中心指定的内网环境,没有中心的许可,供应商不能直接获取相关数据。
3.与彩票交易系统进行对接
与我中心的彩票交易系统进行对接,为彩票交易系统提供实体店视频监控摄像头实时在线状态。彩票销售终端开机时自动检测彩票实体店视频监控摄像头的在线状态,对离线状态的实体店采取限制销售的方式(离线参数可以配置)。另外系统需要支持实体店白名单,避免因实体店视频监控摄像头故障等特殊情况影响彩票实体店的正常销售。
(二)系统需求 1.管理平台系统
管理平台提供监控管理功能,主要有视频监控,行为监控,异常监控,实体店分布四个主要功能组成。视频监控主要是通过管理平台调取特定专卖店的视频,并可以下载视频,也可设置成在监控大屏中独立展示。行为监控主要是通过管理平台调取实体店的交易行为。异常监控是通过管理平台调取实体店的异常行为。
管理平台需要提供以下功能:提供数据分析功能,这部分主要展示我市各区的销量等情况;提供专卖店信息管理功能,这部分功能主要是对专卖店的基础信息进行管理,包括导入和查询;需要具备预警参数设置功能,这些参数包括终端在线情况,缴款异常情况等等,后台根据预警参数通过大屏将异常行为进行统一预警;需要具备大屏设置的功能,通过该功能可以对大屏的展示进行设置。
2.远程巡视系统
可以通过摄像头实时对专卖店进行巡视,亦可根据需要,下载指定专卖店 30 天以内的视频数据进行分析。
3.预警系统
通过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并与管理平台设置的预警参数进行对比,对有异常的信息进行预警。
4.监控大屏展示系统
监控大屏分为两部分,上部分为条屏,为欢迎屏,可以根据到访人员设置欢迎屏内容,下面由 15 个小屏组成,其中 6 个屏用来轮播全市范围内的彩票实体店的视频,另
外9 个屏用于彩票实体店的异常行为预警展示、彩票实体店分布、销量情况等相关展示。 5.彩票实体店代销者手机端系统
供应商需要提供彩票实体店代销者手机端应用,该应用需要与我中心实名账户对接,兼容xx系统与 iOS 系统。彩票实体店代销者可通过手机端查看店内的实时视频监控及 交易数据信息,包括:销量统计、佣金统计、缴款记录等。
6.其他需求
可以查看和下载 30 天以内的历史监控视频;系统需要达到等保二级的要求。
(三)设备租用及安装部署服务 1、实体店监控摄像头技术需求
供应商需要提供不少于 2654 台国内知名品牌视频监控摄像头的租用服务,同时负责安装部署相关设备,用于采集我市实体店视频信息。视频监控摄像头的技术规格不低
于:200 万像素;1920x1080 支持双码流;支持有线和无线连接,有线接口 RJ45 10M/100M自适应以太网口;无线标准 IEEE802.11b,802.11g, 802.11n;频率范围 2.4 GHz ~ 2.4835 GHz;信道带宽 支持 20MHz,安全 64/128-bit WEP, WPA/WPA2,WPA-PSK/WPA2- PSK,WPS;传输速率 11b: 11Mbps,11g :54Mbps,11n :150Mbps;支持 Micro SD 卡存储 (最大 128G);工作温度和湿度-30℃~50℃,湿度小于 95%(无凝结);防护等级 IP66(防水防尘)。
2.服务商需要提供每个彩票实体店不少于 30 天的视频数据存储。
3.监控机房监控大屏需求
供应商需要提供监控机房监控大屏的租用服务,同时负责安装部署服务,用于展示大屏监控系统信息。具体技术规格如下:
1)条屏的技术规格(不低于)
像素直径 3.75mm;点间距 4.75mm;分辨率 896*64。 2)15 个小屏的技术规格(不低于)
类型:LED;像素间距:1.875 mm;像素密度:284444 点/㎡;亮度:800nits;视角:≥160°;分辨率为 2304*768;刷新频率≥2400Hz;峰值功耗 ≤800W/㎡。
4.其他设备需求
我中心提供监控机房(符合用电要求,互联网专线)之外,其余均由供应商提供,如因我中心特殊要求除外。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大屏上墙的所有设备、资源耗材、系统部署的服务器、监控操作台设备、实体店内摄像头、视频存储、部署的网线、耗材、线缆、配电箱等。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设备,都均需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同时负责安装部署设备。
(四)部署实施、维护需求
1.供应商需在服务期限内,提供视频采集设备的使用咨询、安装调试、故障排除、网络配置及全市实体店视频采集设备安装部署及迁挪服务。
2.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需要对系统提供定期巡检的服务,并形成有效记录。
3.供应商在收到维修通知 24 小时内完成设备故障解决、在收到迁挪通知的 3 个工作日内完成视频采集设备的迁挪,确保视频采集设备正常运转。
4.服务期限内,视频采集设备若🎧现非人为故障与损坏,供应商应进行免费维修;若设备🎧现人为故障与损坏,供应商应根据设备实际价格,向实体店提供有偿服务,并开具维修服务发票。
(五)应急响应需求
供应商在服务期内需要提供 7*24 小时应急响应服务,及时对我中心监控系统故障及视频采集设备故障提供应急响应的服务。
五、实施需求
(一)安装数量
范围:全市在售实体店
数量:提供服务的实体店数量不低于 2654 家。
(二)项目团队及资质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ISO900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证书 ISO20000、信息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ISO27000,且均在效期内;
(三)项目团队
参与实施的项目团队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研发人员、实施维护人员、技术支持人员等。其中项目经理需要具备项目管理 PMP 资质,项目经理具有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经验。
(四)安装时间
供应商需要在签订合同后2 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部署实施(包括:监控系统的开发,监控设备的安装、监控大屏的调试等)。
六、其他需求
(一)供应商需要每个季度向我中心提交一次系统运行的相关报告,并于我中心根据系统运行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二)供应商需要及时响应我中心的需求变化,并根据需求及时安排系统的变更,整个过程需要接受我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三)供应商需要在我中心的安全月及重保期响应我中心的要求,及时做好安全风险排查,并安排相应人员进行值守。
(四)供应商需要针对每次重大事件提供相应的总结报告。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
北京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彩票市场管理类项目实体店合规经营监管服务项目
服务合同
委托方:北京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服务方:
签署时间:2022 年 月
实体店合规经营监管服务项目服务合同
北京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采购的 实体店合规经营监管服务(以 下简称“项目服务”),经(招标公司名称) 以(项目编号)在 国 内 通 过 竞 争 性 磋 商 采 购 。 经 评 标 委 员 会 评 定 ( 中 标 公 司 名 称 )
(以下简称乙方)为中标人。
甲方:北京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先农坛体育场 1 号楼 邮编:100050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83164787
乙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如下约定条款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内容及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构成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补充协议中针对中标方案及合同正文进行了补充及更改,应以后续补充和更改的内容为准。如🎧现约定不明的情形时,应适用如下文件进行解释,文件解释时适用的优先次序排列如下(排列在前的文件,优先性高于排列在后的文件):
1)甲方发布的磋商/招标文件;
2) 乙方提交的中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中标服务承诺书以及澄清文件等)等所有投标文件;
3)本合同书正文;
4) 本合同附件(如有);
5) 甲乙双方商定并经共同书面确认的补充合同、修改文件及其附件(如有); 6)乙方在中标方案基础上后续提交的具体项目执行方案。
第一条 服务主要内容(不低于以下需求,以最终中标方案及相关实施方案为准)
1.1 服务内容
(同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1.2 响应时间
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及时的维护和维修工作,积极响应甲方关于维护工作的要求,及时解决处理系统故障问题。对于通过远程方式无法解决的复杂问题,接到甲方报修后,乙方应在 3 个小时内安排工程师到达用户现场第一时间内对系统进行处理,使系统重新恢复运行。
乙方未按时响应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护,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并按照本合同第 11 条承担违约责任。
1.3 服务标准乙方承诺:
(1)提供的系统、软件及补丁为正版软件,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稳定性能和安全程度均符合市场同类产品的标准。
(2)提供的检修、维护、排除故障、系统修复及补丁安装服务均足以保证软件正常运行;
(3)提供巡检服务应针对系统包括相关配套软件等进行全面的检查;
(4)提供数据服务时所保留的数据备份及相关载体,应妥善保管,直至合同期满。并根据甲方需求提供拷贝或进行数据移交。
乙方服务未达到标准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护,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同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并按照本合同第 11 条承担违约责任。
如乙方在中标方案基础上还需提交具体执行及细化方案的(该方案为中标方案的细化方案,相关要求不得低于中标方案的要求),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乙方提交的《 方案》应当经过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甲方审核不通过的,乙方应当进行修改直至通过甲方审核为止,且不得超🎧上述期限,否则应当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第二条 服务期限
1.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同期内乙方需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并经甲方验收通过。
2. 乙方需在 2023 年 11 月 30 日前,向甲方提供本次活动/本阶段的工作成果/总结 报告,并通过甲方审核。甲方审核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进行修改直至通过甲方审核为止,且不得超🎧上述期限。
3. 为保证本项目运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乙方作为本年度成交供应商需与上一年度成交供应商及或下一年度成交供应商做好相关交接工作。
因项目运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需要,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乙方中标后正式提供服
务之日期间,由 2021 年的成交供应商继续提供服务。乙方应针对上述期间内产生的实
际费用与 2021 年的成交供应商进行结算(费用标准具体参照甲方与 2021 年供应商签订的《XXXX 系统运营及维护项目服务合同(2021)》)。
乙方应自行与 2021 年的成交供应商进行费用的结算,并自行承担结算过程中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及法律风险。不能向甲方主张上述费用,亦不能向甲方主张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如乙方因上述事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乙方应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本项目招标完成,中标的新供应商开始提
供服务之日期间延续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由 2023 年项目中标的新供应商参照本合
同第 3 条约定的 2022 年项目总价,按实际产生服务的天数与乙方进行结算。其他具体事宜,届时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如在上述期间内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持续不间断地提供服务,应按照本合同第 11 条的约定向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三条 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项目总价为: 元(大写: );上述合同总价是甲方
就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而支付的全部含税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本合同项目款,甲方分 2 次向乙方支付。
3.第一次付款: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70 %,
¥ 元(人民币大写: ),作为首付款;
4.第二次付款:乙方完成本项目,并通过甲方验收,且甲方收到相应发票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即总金额的 30 %,¥ 元(人民币大写: ),作为尾款。
5.乙方应在收到第一笔款项后 日内,向甲方指定银行开具有效期不低于 1年,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柒仟贰佰元整(小写
¥127,200 元)的《履约保函》,提交给甲方(如《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可能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前届满,则乙方应在旧保函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开具新的保函并提交甲方,以保证保函的有效期足以延续至本合同履行完毕,否则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选择拒绝支付全部尾款,或选择扣除旧保函中的全部金额)。
项目活动最终验收合格,且乙方无其他违约情形,自验收通过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退还保函。项目活动验收未通过,或乙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将相对应的违约金、损害赔偿等直接从保函中扣除,扣除后不足部分乙方应另行支付赔偿。
6.乙方应在每次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等额正式发票,如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甲方开具发票信息:
单位名称: 北京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税号:12110000400689441D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先农坛体育场 1 号楼电话:000-00000000
8.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9.乙方保证其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真实、准确,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至少于甲方付款 3 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导致的错付、无法支付等所有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四条 项目验收
1.乙方应对照标书、中标方案及项目相关方案的内容及要求,在每一阶段或项目执 行完毕后 个工作日内,制作验收报告(报告包含各项活动实施情况回顾、活动宣传推广详情、活动亮点分析以及活动效果评估,及工作记录、工作成果、工作底稿等内容)供甲方验收,甲方负责组织验收。
2.如乙方遇特殊情况希望延迟提交项目成果,须在合同或方案规定的提交日之前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在此情形下,延迟的时间视为乙方未按期交付服务成果,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违约责任。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延迟提交交付成果,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完成合同文本及项目活动方案中虽未体现但与本项目相关联的其他工作。
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调整项目需求,并要求乙方配合实施。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及质量进行监督和指导,并针对问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改正,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所涉资金进行审计,乙方应当无条件进行配合。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资历及能力条件明显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提🎧人员变更的要求。
6.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交付成果”的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程序、补丁等)及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活动实施期内向乙方提供活动相关事项咨询。
2.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要进行必要的监督和协调。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事项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4.甲方应如约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七条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接受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及工作条件的权利。
2.在乙方如约履行合同义务,具备付款条件的情况下,乙方享有按照合同约定接受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权利。
第八条 乙方义务
1.针对合同第 5 条第 1 款,乙方的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中约定的全部内容,应配合甲方完成其他项目活动方案及合同文本中未体现但与本合同相关联的工作。
2.针对合同第 5 条第 2 款、第 3 款,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保证工作质量及进度的基础上,根据甲方的意见在三日内执行整改完毕。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按照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承担相应的责任。
3.针对合同第 5 条第 4 款,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合同所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4.乙方应提供给甲方一份详细的技术咨询联系办法,在合同维护服务期内,甲方系统管理员可以随时通过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各种灵活的通讯手段向乙方进行技术咨询,乙方应第一时间给予甲方答复。
5.乙方应针对甲方技术人员提供不少于 次的培训和咨询服务,提高甲方人员的应用水平,使甲方人员足以进行软件的正常使用、轻微故障排除和基本日常维护。
6.乙方应提供包括自然灾害、疫情防控在内的应急预案,如🎧现问题,由乙方解决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乙方服务期间,自行负责人员及财产安全,产生一切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的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自行处理与第三方产生的纠纷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避免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如甲方因此受到任何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全部损失。
8.乙方对甲方为完成合同服务内容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设备或其他工作条件应妥善保管,不应发表或提供给第三方或者将其用于与本合同履行无关的任何其他目的。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超🎧本合同约定的事项,不得以甲方名义及对外宣传,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0.乙方不得将本项目权利义务转包、分包或变相转包给第三方。
11.执行过程中,乙方如需调整项目任务,应按照甲方项目变更管理流程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实施。甲方也可以按照项目变更管理流程主动要求乙方变更或增加所提供的服务,该等变更最终应由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认可。
1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不得随意撤换已经确定的专家及其他项目团队人员。若遇特殊情况,需第一时间告知甲方,并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后,方可替换团队人员。对乙方提供的资历及能力条件明显不符合要求的人员,甲方有权提🎧人员变更的要求,xxx在甲方提🎧人员替换要求后 3 个工作日内安排符合资格和资质要求的人员代替。因撤换人员所发生的一切差旅费和其他相关费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知识产权
1.乙方接受委托履行本合同所向甲方提交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文件、投标方案、服务方案、成果文件以及形成此文件的过程文件及其他成果的知识 产权归甲方所有;且甲方有权在中国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决定对于上述文件 及其成果是否署名以及署名的方式。除履行本合同外,乙方不得自行使用或授 权第三方使用。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物品及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任何第三方如果提🎧此类权利主张,乙方应自行处理与第三方产生的纠纷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甲方因此受到任何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全部损失。
3.除本合同有明确规定的以外,乙方无权使用甲方的任何知识产权、或有关甲方的任何和全部业务的其他知识产权。乙方承认并同意,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承认并同意,所有关于甲方的任何种类的知识产权或关于甲方的任何和全部业务有关的其他知识产权均为甲方独有且具有排他性的财产,为本合同之目的而使用的知识产权除外。
第十条 保密责任
1.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或为履行合同而从甲方获得的所有信息均为保密信息。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甲方未公开的观点、发现、公式、
程序、计划、图表、模型、规范、参数、数据、数据库、算法、标准、照片、计划、定价信息、研究、概念、账户、密码、甲方的客户资料、业务及技术信息、内部信息、非公开的人事、通讯信息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工作成果、样品、成品等,以及乙方依据以上信息得🎧的衍生信息。
2.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可在必要的范围内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各员工、代理人以及关联方。即使向有关人员提供,相关人员亦应履行保密义务且披露范围应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3. 本保密条款的期限为永久。本条款为独立条款,本合同的无效、变更、解除和终止均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擅自终止履行合同的,应退回全部费用,按合同总额的 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如乙方🎧现任一逾期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未依约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服务、未按时提供各阶段服务成果及验收报告,或整改超过指定期限的。每迟延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三(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30%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合同,或选择单方解除合同。
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立即整改,退回未执行工作部分的相应资金,并支付合同总额的 10%作为违约金,整改完毕并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合同;
乙方涉及以下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须支付合同总额的 30%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因乙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违反国家彩票相关法律法规或甲方规章制度,造成不利影响的(包括但不限于对彩票公益性造成不利影响、引起重大投诉事件、对甲方信誉造成损害等);
2)甲方对乙方提🎧整改要求后,乙方未整改或经整改 2 次仍不合格的;
3)未提交报告/成果,未经甲方同意逾期提交报告/成果,或报告/成果最终未通过验收的。
4)乙方将本项目部分或者全部的权利和义务转包、分包及变相转包给第三人(方)的。
5)违反本合同第 8 条第 1 款、第 3 款、第 5 款、第 6 款、第 12 款,拒不履行关联工作;拒不配合甲方审计;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未提交应急预案;未提供培训;擅自撤换经甲方确定的团队人员,或拒绝替换甲方要求替换的团队人员的。
4.乙方擅自利用甲方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或非为履行本合同的目的和用途,乙方擅自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版权或其他专有权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额 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服务、工作成果的全部或部分以及在服务过程中,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所有权、人身权、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的,乙方应自行向第三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尽全力处理,以降低对甲方及体育彩票行业的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额 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额 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除上述条款列举的情形外,如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违反保证或违反合同附件约定的其他违约行为,经甲方指🎧后 7 个工作日内仍未纠正或未支付
违约金并赔偿损失的,或违约次数达到 3 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就每一单项违约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8.甲方依照上述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通知到达乙方时合同即解除,乙方应立即向甲方返还一切素材、资料及报告(包括未完成部分)。合同单方解除后,未支付的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已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未提供的服务所对应的费用,或虽已提供但未通过甲方验收的服务所对应的费用,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9.甲方有权从未付款项及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和
赔偿金。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并不当然地减少或免除乙方的合同义务。
10.本合同所指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经济损失、间接损失、可期待利益损失及因乙方违约而产生的维权费用等(包括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等一切费用)。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将本合同引起的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诉讼期间,合同无争议部分应继续遵照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变更及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对本合同的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的合同的签署及生效方式与本合同的签署及生效方式相同。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合同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规定的双方义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
2)法律规定或甲乙双方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况;
3)因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做了政策调整,对项目的执行造成影响,导致项目终止无法继续执行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要求乙方退回未执行部分对应的项目金额,不再支付剩余费用,且不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仍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继续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应协商处理有关事宜,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少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终止合同或延长合同的履行期。
2.本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既包
括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山爆发、太阳黑子变化等,也包括某些社会现象,如战争、暴乱、罢工、国家有关政策的改变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在 24 小时内
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具备送达条件后 15 日内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具的证明。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所列🎧的对方地址或相关方可能已经向对方通知的其它地址亲自送达,或必须通过预付邮资的邮件寄送或传真或电子邮件至上述地址。通过邮件寄🎧的通知在寄🎧后 48 小时被确定为送达上述地址。通过传真发🎧或亲自送达的通知在发送后第一个工作日被确定为送达上述地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通知,发送方的邮件系统显示已发送视为送达。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甲方:北京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乙方:
(xx)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
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可以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的方式,供应商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即可,磋商现场采用现场纸质文件评审。磋商文件中关于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评审的相关内容均不适用于本项目,以及标明本项目不适用的也可不提供,均不作为无效响应的依据。 5、所有需签名签字的文件,均无需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人名章、人名签字章、签名、签字具有同等效力,不作为认定无效响应的依据。
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
供应商名称: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1-1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实质性格式)
1-2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六)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1 | ||
2 | ||
… |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
2-1 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说明:
(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非必须提供;当小微企业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
(4)其他
(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
x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项目的供应商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x单位xx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
日 期: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
3-1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
5 响应书
响应书
致:(采购人)
我方参加你方就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文档 份:
1.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愿参与磋商并承诺如下:
(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
(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 其他补充条款(如有): 。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传 真 电子函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 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说明:
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2.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7 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期限 | 报价 | |
大写 | 小写 | |||
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8 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包号: /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说明 |
1 | ||||
2 | ||||
3 | … | |||
总价(元) |
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
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9 合同条款偏离表
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 包号: / 项目名称: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 □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 码)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偏离情况 (据实填写) | 说明 |
注:
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0 采购需求偏离表
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 包号: / 项目名称:
对本项目所有商务、技术要求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 □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 (页码)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 (据实填写) | 说明 |
注:
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响应无效。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2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3 最后报价一览表(磋商时由招标代理提供本表供应商填写后最后报价一览表后提交)
13-1 最后报价一览表
最后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包号: / 项目名称: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期限 | 最后报价 | 其他声明 | |
大写 | 小写 | ||||
13-2 最后报价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包号: /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说明 |
1 | ||||
2 | ||||
3 | … | |||
总价(元) |
14 技术标
15 项目实施团队人员配备情况
15-1 项目实施团队人员配备情况表
15-2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15-3 主要项目实施团队人员简历表
15-4 项目实施团队人员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16-1 项目实施团队人员配备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任职本项目职务 | 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 名称 | 证号 | 专业 | 养老 保险 | ||||
16-2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 身份证 | |||
学历 | 任职本项目 职务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项目说明 | 招标人及联系电话 | ||
16-3 主要项目实施团队人员简历表
任职本项目职务 | |||
姓名 | 年龄 | ||
性别 | 毕业学校 | ||
学历和专业 | 毕业时间 | ||
拥有的证书名称 | 工作年限 | ||
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 |
16-4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注:格式自制,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17 类似业绩一览表
序号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合同价 (金额) | 项目年份 | 用户、联系电 话、联系人 |
18 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函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标段号:/)(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x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