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TFZCS-2024011)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2024年鄂博红色融情(研学)夏令营
(招标编号:HTFZCS-2024011)
招标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博尔xx蒙古自治州委员会
招标代理:新疆慧通方舟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鄂博红色融情(研学)夏令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 台xxxxx://xxx.xxxxxx.xx/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FZCS-2024011
项目名称:2024年鄂博红色融情(研学)夏令营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400000.00最高限价(元):1400000.00
采购需求:组织博州140人赴湖北开展为期一周左右鄂博融情(研学)夏令营活动,负责承担活动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含税),包括但不限于往返交通(飞机、火车、客车),食宿费、保险费、制作费(营员服装、帽子、背包、营员证、营 旗、横幅等),保障常用药品、矿泉水,研学点各项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时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 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1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项下的全部内容的专业技术能力;(2)供应商须具备旅游局颁发的备案登记证明; (3) 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如在“ 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釆购网(xxx.xxxx.xxx.xx)、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xx://xxx.xxxx.xxx.xx)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7 月16日至 2024 年 7 月 23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x/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7 月 26 日 11:00(北京时间)
地 点 : 请 登 录 政 采 云 投 标 客 户 端 制 作 文 件 并 在 政 采 云 平 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 年 7 月 26 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x/
六、公告期限
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招投标供应商投标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拒收。
3、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CA 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4、特别提示:
1、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7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
(工程项目为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程项目为 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博尔xx蒙古自治州委员会地 址:博乐市文化南路州直综合办公楼 2 号楼
联系方式:135199711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慧通方舟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0x0000x联系方式:188090910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河江电 话:18809091037
2024 年 7 月 16 日
4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1 | 采购人 | 名 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博尔xx蒙古自治州委员会地 址:xxxxxxxxxxxxxx 0 xx 联系方式:13519971176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单位名称:新疆慧通方舟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xxxxxxxxxxxxxxxxx0x0000x联系人:王河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3 | 项目编号 | HTFZCS-2024011 |
4 | 项目名称 | 2024年鄂博红色融情(研学)夏令营 |
5 | 采购预算及采 购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1400000.00 元 最高限价:1400000.00 元 |
6 | 采购需求 | 组织博州140人赴湖北开展为期一周左右鄂博融情(研学)夏令营活动,负责承担活动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含税),包括但不限于往返交通(飞机、火车、客车),食宿费、保险费、制作费(营员服装、帽子、背包、 营员证、营旗、横幅等),保障常用药品、矿泉水,研学点各项费用。 |
7 | 服务期限 | 按合同约定时间 |
8 | 付款方式 | 成交供应商和甲方签订合同时约定支付。 |
9 | 中小企业有关政策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小企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10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项下的全部内容的专业技术能力;(2)供应商须具备旅游局颁发的备案登记证明;(3)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釆购网(xxx.xxxx.xxx.xx)、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xx://xxx.xxxx.xxx.xx)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
11 |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 不接受 |
12 | 分包 | 不允许 |
13 | 踏勘现场 | / |
5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14 | 信息公告媒体 | 新疆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15 | 投标有效期 | 从磋商截止日起 90 日历天 |
16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17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 点 | 截止时间:2024 年 7 月 26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文件并在政采云平台 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 |
18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4 年7 月26 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x/ |
19 |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加密要求 | 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标书(文件名后缀.jmbs)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 备注: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开标时使用制作生成加密电子标书时所用的 CA 锁进行开标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但因网上开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时,允许供应商使用备份标书(文件名后缀 bfbs.)进行开评标。未递交 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
20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和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企业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名(按格式要求)。 |
21 | 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投标供应商中标后需另行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4 份,中标公示期结束后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纸质版投标文件可通过电子版投标文件打印生成,应 当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 |
22 | 采购方式及评标方法 | 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 |
23 | 推荐成交候选 供应商的数量 | 3 家 |
24 | 成交结果公示媒体 | 新疆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25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26 | 代理服务收费 | 本次采购中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 |
6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标准及支付方式 | 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中规定收费基准价格计取,由招标人支付,以签订招标代理合同为准。 | |
27 | “不见面”电子开评标 | 1、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30 分钟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xxx.xxxxxx.xx)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 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默认自动放弃;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供应商需将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提供给采购代理机 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上传、解密。(友情提示:供应商编制标书的 CA 需与解密 CA 保持一致)。 |
28 | 解释权 | 构成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按磋商邀请、磋商须知、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负责解释。 |
29 | 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 1、系统询标: (1)评标委员会通过政采云平台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供应商,供应商应安排专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 (2)因供应商未登录政采云平台导致无法及时接收询标函(远程网上询标)或未在规定时间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供应商放弃澄登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权利,评标委员会可按对供应商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 2、电话询标:向供应商指定的授权委人电话询标,确认被询标人回复。 注:供应商须在 20 分钟内回复,否则视为放弃澄清。 |
30 | 其他 | 投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学习《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如果出现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制作或无法上传等疑问,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 线 95763 进行咨询。 |
注:本表内容与磋商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 |
7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博尔xx蒙古自治州委员会,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甲方”。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新疆慧通方舟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系指具备资格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供应商若成交,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乙方”。
2.4 “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由采购人向供应商发出的本采购项目的全部文件 (包括修改文件、项目采购需求、补充文件、答疑纪要、各种通知和附件等) 。
2.5 “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
2.6 “服务”系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为保证完成2024年鄂博红色融情(研学)夏令营应承担的所有工作,配合采购人完成与此服务相关的全部工作及采购需求约定的全部内容。
2.7 凡提及的“天、日期、星期、月份和年份”系指公历日历的日历天、日期、星期、月份和年份。
3、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2)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供应商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8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现场考察不组织。
6、 磋商文件构成
6.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对项目磋商程序、合同条款进行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磋商须知
3) 采购需求
4)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5) 合同书(格式)
6)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带来不利于供应商的磋商结果,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6.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如发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7、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因交易系统实行封闭运行,供应商信息保密,因此磋商文件的质疑答疑均在政采云平台中进行,不接受书面质疑。请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磋商文件质疑和查看答疑回复。供应商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日前,请供应商在已下载磋商文件项目中网上提问环节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不接受书面标书质疑。
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7.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个工作日前,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或以答疑文件的形式发出,请供应商及时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查看答疑文件或澄清文件。不足 5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发布澄清或变更公告为准(同采购公告发布网站),所有供应商应关注网站及时查看,采购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响应文件
8、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8.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文件和来往函件,应以中文书写。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 (原文) 打印的资料,但必须翻译成中文,当原文和译文 (中文) 之间存有差异和/或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8.2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项目采购需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 。如供应商采用其它计量单位,需事先得到采购人的同意。
9、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9.1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必须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章、节、条款、格式等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条款后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各供
应商应对照“第三章 采购需求”及“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一、资格响应文件
(一)营业执照
(二)旅游局颁发的备案登记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信用记录
(九)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十一)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二、价格响应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三、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一)投标函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三)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表
(四)项目服务人员配备表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
(七)服务方案
(八)其他声明及文件资料
9.2 响应文件的编制
9.2.1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时,应按照统一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和磋商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投标技术规格、参数及相关要求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
9.2.2 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标书生成后有两份,一份为加密标书(用于供应商投标上传),一份为备份标书(用于解密异常处理时使用)。其中加密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9.2.3 电子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2.4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服务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因供应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等,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2.5 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响应文件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 CA 印章或电子签字。电子响应文件若无 CA 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文件。
9.2.6 供应商应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应自觉接受代理采购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0、磋商报价要求
10.1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10.2 供应商的报价应是为采购人提供全部合同货物及服务所必须发生的全部费用和供应商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本身费用及提供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食宿与交通、服装、安全、管理费用、税费、利润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10.3 若报价中有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均按“采购需求”中要求,中标后不得
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增加费用。
10.5 响应供应商要详细填写“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中的内容,由法人代表签章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应按照单价、总价分别报价,并提供相应的配置明细表。
10.6 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超过项目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
10.7 本项目采取磋商报价,多轮报价由供应商在接受磋商小组的询标磋商之后登录政采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x。
11、联合体形式
本次磋商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12、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2.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2.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
12.3 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5) 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3 个月内资信证明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 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
(7) 企业资质。
(8)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12.4 证明投标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3、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4、磋商有效期
14.1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 (日历日)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比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而予以拒绝。
14.2 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供应商的同意延长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
15.1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15.2 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通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x/ 相应位置。
15.3 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响应文件,电子评审软件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6、响应文件的递交
16.1 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新疆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的指定栏目。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7、迟交的响应文件
17.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由于对网上招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不负任何责任。
18、磋商的修改与撤回
18.1 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响应文件再重新上传。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
18.2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上传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五、竞争性磋商程序
19、磋商准备
采购人在本章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x)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 CA 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20、磋商方法
20.1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0.2 项目评审方法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
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1.1 资格性检查
(1) 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评审。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2) 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检查时,不得改变磋商文件中已载明的资格条件、标准和办法。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性检查要求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供磋商小组核查,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
(4) 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必要时可按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就有关问题进行查询核实,或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澄清,查询及澄清结果将作为审查的依据。
(5) 通过全部资格性检查条件合格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检查,其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个检查阶段。
21.2 符合性检查
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22、违法违规行为
22.1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文件处理:
(1)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2)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7) 使用伪造、变造的行政许可证件;
(8)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9)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10)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11)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3、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3.1 响应文件的修正及澄清
(1) 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2)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提交最终报价时,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 件。
23.2 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对关键条款的偏离或反对将被认定为是实质上的不响应。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
23.3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23.4 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要求的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除按本磋商文件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供应商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3.5 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关于重大偏差
24.1 重大偏差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采购范围、服务期、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实质上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或减轻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或承认这些偏差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合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4.2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存在细小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补正。拒绝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25、磋商
25.1 磋商原则
1) 在磋商中执行“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合法、正当的权
益。
2) 为保证本项目服务质量,良好的售后服务;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
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 招标方不接受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投标报价或优惠方案.
5) 对所有供应商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5.2 经采购代理机构提议,磋商小组就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内容与供应商进行单一分别磋商,并根据磋商情况可以实质性变动技术、服务及合同条款内容,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方可生效,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
25.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5.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5.5 供应商对经磋商后有变动的技术、服务及合同条款内容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以自动放弃投标处置。
26、最后报价
26.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商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6.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商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服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及以上供应商的服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7、综合评审
27.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7.2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7.3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7.4 综合评分具体内容详见“评审办法”。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以报价低、技术得分高的顺序优先排序。
29、确定成交供应商
29.1 采购人根据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列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9.2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竞争性磋商。
29.3 采购人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评审后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9.4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后,成交结果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29.5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30、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除本《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例外:特殊情况下,须经采购人申请,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可以为 2 家竞争性磋商采购。
31、成交通知
31.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程序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1.2 中标通知书是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六、授予合同
32、签订合同
32.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要求订立背离本响应文件合同条款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2.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2.3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
32.5成交供应商如不按本须知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人将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还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6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名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组织重新选定的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3、合同的签订准则
33.1 合同签订必须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公章后方能生效。
33.2 合同转包 (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 (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质疑、投诉
34、质疑
34.1 对采购文件有违反法规的,或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公告期限届满的 7 个工作日内,应当以书面质疑函送达至(不接受传真、邮件)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应当署名(署名包括法定代表人章印、供应商代表章印和供应商单位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电话等;
2) 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和法律依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若无举证证明的视为无效质疑);
3) 提起质疑及送达日期。
34.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
1)质疑供应商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2) 质疑供应商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3) 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4) 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书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
5) 质疑书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
6)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
7) 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8)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企业,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调查论证产生费用的,招标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费用在磋商保证金中扣除。
36、投诉
质疑企业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法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37、诚实信用
37.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妨碍其他企业的公平投争,不得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或投诉)和恶意质疑(或投诉),并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部长令第 94 号) 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7.2 已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若不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属于失信用,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等。
八、适用法律
38.招标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九、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39.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单位所有。
一、项目名称:2024年鄂博红色融情(研学)夏令营
二、采购单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员会三、采购范围及内容:
1.本次夏令营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140万元,参与人数为140人,行程安排一周左右。
2. 供应商须负责活动全程的具体组织与实施,负责承担活动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含税),包括但不仅限于往返交通费(飞机、火车、客车)、食宿费、保险费、制作费(统一制作营员服装、帽子、背包、营员证、营旗、横幅)、必需品保障(常用药品、矿泉水)、研学点位费用等。
3. 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活动方案、活动要求,分别制定全面安全合理具体的出行(交通)方案、食宿方案和应急预案。出行方案中,要明确具体航班(动车)信息,原则上尽可能安排同一航班
(列车),最多不超过两个不同班次,且不能影响正常行程安排;客车必须舒适安全,驾驶员需具有丰富驾驶经验。食宿方案中,要特别明确博乐至武汉往返期间可能涉及到的食宿安排及标准;住宿酒店为三星级及以上或等同于三星级标准酒店,两人标准间,住宿环境安全舒适;每人每天餐标原则上不低于80元,荤素搭配,用餐环境干净、卫生。
4. 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统一制作营员服装280件(大红色、浅蓝色短袖T恤各140件)、帽子140顶、背包140个、营员证140个、营员手册140本、营旗1面、横幅2条。购买保险赔付标准不低于50万元。购买配备常用药品,每日为每位营员提供矿泉水4瓶。
5. 供应商须至少组织2名具有导游资质、业务能力突出、沟通协调能力强、有带大型团队经验的工作人员全程带队陪同。
6. 供应商须按照单价、总价分别报价,并提供相应的配置明细表。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参加人数产生的费用结算。
四、计划表(暂定以招标人实际计划为准)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8月5日 (周日) | 全天 | 接机入住 | —— |
8月6日 (周一) | 上午 | 荆楚文化考察 | 武汉东湖帆船基地 |
下午 | 荆楚文化考察 | 湖北省博物馆 | |
8月7日 (周二) | 上午 | 红色研学 | 中山舰博物馆 |
下午 | 红色研学 | 武汉革命博物馆 | |
8月8日 (周三) | 全天 | 研学活动 | 海昌极地海洋世界 |
8月9日 (周四) | 上午 | 研学活动 | 华中科技大学 |
下午 | 实践活动 | 湖北省科技馆 | |
8月10日 (周五) | 上午 | 实践活动 | 黄鹤楼 |
下午 | 实践活动 | 中南民族大学 | |
8月11日 (周六) | 全天 | 返程 | —— |
五、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按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时间完成。
(二)、付款方式: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报价要求:供应商的报价应是为采购人提供全部合同货物及服务所必须发生的全部费用和供应商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本身费用及提供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食宿与交通、保险、服装、安全、管理费用、税费、利润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四)、质量:符合国家或部门或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以及采购人需求标准。
(五)、验收验收依据
(1) 合同文本及合同补充文件(条款);
(2) 磋商文件;
(3) 投标文件;
(4) 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文件。
(六)、合同实施:
1、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安排人员(项目组成人员简历表所列)与采购人就本项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若因中标单位原因未能在服务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延误和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和赔偿。
(七)、违约责任: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项目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供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方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和相应的权重分值进行综合评审后,以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并依次排序(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标准)。
二、评审程序:
按照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分别磋商、二次报价、比较与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在上一步评审中被认定为无效磋商者,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1、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
1.1 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将依据磋商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资格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供应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其磋商无效。
评分因素 | 评分点 | 评分标准 | 评审意见 | ||
是 | 否 | ||||
初步评审 | 资格检查 | 营业执照 | 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 ||
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1、提供开标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纳税证明 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2、提供近半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 单 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特定资格要求 | 提供旅游局颁发的备案登记证明 |
1.2 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供应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其磋商无效。
供应商名称 | 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响应文件签署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电子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 | ||||
磋商有效期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报价唯一 | 其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金额,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商务要求 | 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或不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 | ||||
技术要求 | 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或不符合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 | ||||
其他要求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1.3 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1.4 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响应性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响应性文件》。
1.5 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且无实质性背离采购人要求的响应文件,即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响应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澄清有关问题
2.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以电子回函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3 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磋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响应文件递交逆顺序集中与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1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2 磋商文件不能够详细列明招标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须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的最终供货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供货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比较与评审
对于经初审合格的所有供应商,由磋商小组各成员依据磋商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按照
《详细评审打分表》规定的内容独立进行综合评价、比较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4.1 技术评定
由评标委员会对每个供应商的技术指标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对每个供应商的技术指标响应进行评分,填写《技术评分表》。将每一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汇集,汇集后取其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的技术评定得分。
4.2 商务评定
由评标委员会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指标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指标响应进行评分,填写《商务评分表》。将每一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汇集,汇集后取其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的商务评定得分。
4.3、价格评定
4.3.1 价格核准:评标委员会对有效供应商的详细报价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的错误或供货范围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A) 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B) 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计算的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改单价。
4.3.2 价格评分: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计算详见本章《详细评审打分表》中的具体计算公式。
4.3.3 报价合理性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非中小微企业不得参加,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4.5 综合评估分的计算
(1) 综合评估分=技术评定得分+商务评定得分+价格评定得分;
(2) 在评标过程中所有计算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第五位小数四舍五入;
5、推荐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6、确定成交供应商
6.1 采购人从中标(成交)候选人中确定出成交供应商的原则: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
(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中标(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名依次确定其他中标(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
6.2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3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详细评审打分表(100 分)
评审项目 | 评分点 | 评分细则 | 分值 |
投标报价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 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 | ||
价格评审 (30 分) | 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30)。若供应商投标价格超出采购预算,则该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 | 30 分 | |
商务标评审 (6 分) | 供应商 类似项目业绩 | 近三年(2021年7月26日至今)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完整的项目中标或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等证明文件), 每提供一个,得 1.5 分,最多得 6 分;没有类似业绩的或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不得分。 | 6 分 |
供应商需结合本项目实际,在投标文件中制定整体项目实 施方案,供应商的项目实施方案详实、具体、切实可行、 | |||
项目实施方案 | 科学合理,得 12 分;实施方案较细致、大部分响应内容切 实可行、合理得 8 分;实施方案基本可行,方案较简单 得 6 分;实施方案模糊、目标不明确的得 4 分;其他,不得分。 | 12 分 | |
根据供应商提出的配套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赋分: | |||
1、针对本项目及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优质的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出现问题有可行性方案,解决问题时限),根据响应程度计 0-3 分。 | |||
2、承诺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遇特殊情况,行程可适当调整, | |||
服务承诺 | 所产生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计 3 分。 3、服务人员与采购人能有良好工作配合的承诺,根据响应情况计 0-3 分。 4、供应商提供切实可行的保密措施及承诺,对其所获取的信息保密,计 1 分; | 10 分 | |
技术标评审 | 团队配备 情况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有合理的项目组织架构、固定的服务班 | |
(64 分) | 底(包括:项目负责人和完成本项目所需投入的所有人员) | ||
有详细的调配措施,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项目团队配 | |||
置合理、人员构成科学、专业性强、团队经验丰富得 8-10 | |||
分;项目团队配置较为合理、人员构成较为科学、专业性较 | 10 分 | ||
强得 5-7 分;项目团队配置不合理、专业性不强、团队没 | |||
有相关经验得 1-4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提供相关证明 | |||
材料 | |||
供应商针对该项目制定食宿餐饮方案,提供餐饮食宿安排 | |||
食宿餐饮方案 | 计划是否周密、各项考虑是否全面,饮食及住宿保障措施 具体,住宿场地设施齐全、卫生整洁、服务人员齐全,餐饮饮食种类丰富,品种齐全,综合比较各供应商方案,分 | 8 分 | |
值 0-8 分 | |||
供应商针对该项目制定交通车辆安排方案,方案内容考虑 | |||
交通车辆 安排方案 | 是否全面,出行路线安排情况、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完善、 交通车辆质量安排计划等情况,横向比较各供应商方案, | 8 分 | |
分值 0-8 分, |
针对每个参与活动人员有完善的培训计划:对参与活动全 | |||
体师生进行安全、防疫、应急方面的专项培训;有针对突 | |||
管理培训 计划 | 发事件启动应急预案的演练。满足以上条件得 3 分,每增 加一项管理培训措施再加 1 分,最高得 6 分。不满足以上 | 6 分 | |
要求或未提供均不得分。 | |||
有完善健全的安全保证措施及应急预案,根据应急(突发) | |||
事件的处置措施进行赋分: | |||
应急预案 | 紧急情况分析详尽全面,应对措施合理得当得 10 分; 紧急情况分析比较全面,应对措施比较合理得 6 分; | 10 分 | |
紧急情况分析不充分,应对措施有欠妥当得 3 分; | |||
其他,不得分。 |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
本合同条款将作为中标合同的基础,具体合同内容在签订合同时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 (简称“ ”)
乙方: (简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内容及要求
甲方委托乙方全面承担 ,具体包括:第二条 时间进度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三条 合同价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计人民币(小写)¥ 元,最终支付费用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一)合同项下所有款额应通过甲乙双方指定的银行用人民币支付。
(二)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与本合同价款等额且符合合同性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国税通用机打发票。
(三)合同第三条中确定的合同总价由甲方向乙方按如下方式及比例支付:
付款节点 | 付款比例 | 付款金额(元) | 付款条件 |
合计 |
(四)在合同签订后,若甲方要求增加的服务,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约定,并由甲方追加相应的服务费,计入合同总价。
(五)若甲方中途变更委托要求,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调整因变更引起的费用项目金额。
(六)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信息: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各项服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各项服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4.其他: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确保服务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如因乙方提供服务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不超过合同总额 %的赔偿。 2.乙方的项目经费使用应当符合甲方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和有关审计要求, 专项用于
等相关工作,不得用于与本工作无关的活动支出,专款专用,并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3.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合法权
益的情形。
4. 乙方应接受甲方对其提供服务情况进行的监督和检查,并应及时按照甲方要求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改进或调整,使服务质量符合甲方要求。
5. 本项目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承诺在工作过程中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要求,做好有关保密工作。乙方对工作过程中甲方提供的有关信息、文件、资料等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
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员工具备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所需的相应资质和许可,并保证乙方人员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服从甲方安排。如因乙方人员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 其他: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补充和解除
(一)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二)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 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更,双方同意解除合同。
3. 一方严重违约。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约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应在最后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按照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并有权顺延相应工作期限。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委托工作,每逾期一日,按照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因甲方未按期提供资料或资金等甲方或第三方原因而导致延误的,不视为乙方违约,可以顺延相应期限。
第八条 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
(一)在任何争议解决期间,乙方应该继续提供不在争议项目范围内、并完全不受争议所影响的服务。甲方亦应该按照合同继续支付不在争议项目范围内、并完全不受争议所影响的部分服务费用。
(二)所有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将通过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该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应依据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
(三)仲裁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四)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仲裁部分以外的合同其他部分。
(五)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终止及其他
(一)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合同双方同意所有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三)本合同及其附件为中文文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四)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五)任何与合同相关但未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友好协商并以补充协议予以解决。
[以下无正文,供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 定 代 表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日 期 : 年 月 日 日 期 :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资格响应文件
(一)营业执照
(二)旅游局颁发的备案登记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信用记录
(九)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十一)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二、价格响应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三、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一)投标函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三)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表
(四)项目服务人员配备表
(五)技术规格偏离表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
(七)服务方案
(八)其他声明及文件资料
(一)营业执照
说明:此处附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旅游局颁发的备案登记证明 说明:此处附旅游局颁发的备案登记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特授权 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名称)的公开招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和签署一切文件,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姓名(签字):
详细通讯地址: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行近 3 个月开具的资信证明;
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1、提供开标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2、提供近半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致:新疆慧通方舟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针对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我方郑重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关责任。特此声明。
供应商: (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即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出售文件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截图含 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3)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供应商提供的截图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截图不一致的,以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九)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本人作为 (单位名称) 的法人,清楚知晓我公司本项目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一、我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标。
二、我单位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参与围标串标。
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递交投标文件行为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本人承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盖章或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以上提及的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1、所有潜在投标供应商在做出以上声明前,需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应内容,确定自身是否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政策。如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政策的供应商,按照如上声明函的内容如实填写,若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的供应商,请不要填写。
2、如存在虚假声明或未按实际内容填写,供应商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领域之 一,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力措 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营造公平竞争和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我们庄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成交。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其他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保持良性
的竞争关系。
五、不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或成交,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
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电子签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名称 | |
投标报价(小写): | 元 |
投标报价(大写): | |
服务期限 | |
备注: |
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
2、供应商的报价应是为采购人提供全部合同货物及服务所必须发生的全部费用和供应商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本身费用及提供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食宿与交通、保险、服装、安全、管理费用、税费、利润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3、本表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 分项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注:1、供应商可根据需求自行增减表格行数,但不得减少以上实质内容;
2、供应商对所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因弄虚作假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报价明细表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
4、未提供详细的报价明细,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致: 新疆慧通方舟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为响应你方组织的 项目的招标(项目编号为: ),我方愿参与投标。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报价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磋商供应商名称)作为投标供应商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 职务) 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报价的一切事宜。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 60 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信息或资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磋商内容》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如我方被授予合同,我方承诺支付就本次招标应支付或将支付的中标服务费。
(八)我方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九)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 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近三个月内的相关缴费证明,以便核查。
(2) 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3) 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审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二)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 址: .
邮政编码: .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供应商: (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公章 |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邮箱 | |||||
隶属情况(如有) | 阐明隶属及组织机构情况 | |||||
控股情况(如有) | 阐明控股和被控股情况 | |||||
单位性质 | ||||||
简介 | 包括但不限于: (1) 企业发展简史 (2) 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的生产经营设备,及现有技术人员等 (3) 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现状等 (4) 企业获得的荣誉、受过的违规处罚情况等 (可另附页)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职称 | 电话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营业执照号 | 中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初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他…… | |||||
账号 | ||||||
经营范围备注 |
我们保证上述声明中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正确的,我们同意如贵方要求,可以出示相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人 | 合同金额 | 完成时间 | 采购内容 |
注:1、根据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2、业绩证明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在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协议)扫描件(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和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职责分工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从业年限 | 职称 | 在本项目中担任的岗位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
其他岗位人员 | |||||||
注:根据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如身份证、职称证、业绩证明等资料)。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磋商文件条款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说明 |
注:1、有偏离的技术条款须在该表中逐一列明,在“偏离说明”中说明偏离具体情形。若无偏离请在“投标规格”中填写“无偏离”。
2、未声明部分将被视为已接受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时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改变。
3、供应商可根据其响应内容进一步细化上述表格,并可增添其它表格或说明以便进一步明确响应内容。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 |
注:1、有偏离的商务条款须在该表中逐一列明,并在“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栏填写具体应答内容,在“偏离说明”中说明偏离具体情形。若无偏离请在“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中填写 “无偏离”。
2、未声明部分将被视为已接受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时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改变。
3、供应商可根据其响应内容进一步细化上述表格,并可增添其它表格或说明以便进一步明确响应内容。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的规定自行编写,详细叙述拟提供服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总体实施方案、工作进度控制措施、服务承诺、食宿及交通安排方案、管理培训计划、安全与应急预案及供应商认为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等。
(八)其他声明及文件资料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声明及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