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忻州市电子政务外网在网设备维保延续项目保密协议
甲方: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关于“忻州市电子政务外网在网设备维保延续项目”的比选意向,鉴于乙方在工作中必须了解、保守甲方项目秘密的客观事实,特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设备参数、序列号内容保守秘密,对非必要环节所需的内容公开而造成各类损失,有责任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二、保密的内容包括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信息,信息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忻州市电子政务外网在网设备维保延续项目”相关工作。三、项目完成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保留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并对已经熟悉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四、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
五、对于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复制、拷贝,不得对外泄露资料的具体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相关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