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备案号:2024HTBA00091
嘉峪关市 2024 年光肩星天牛综合防控项目
三标段采购合同
合同备案号:2024HTBA00091
项目名称:嘉峪关市2024年光肩星天牛综合防控项目
合同编号:JYGZCDL2024048G 三标段
甲 方:嘉峪关市林业和草原局
乙 方:甘肃辰轩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24 年 7 月 12 日
甲方:嘉峪关市林业和草原局
乙方:甘肃辰轩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嘉峪关市林业和草原局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在“嘉峪关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发布公开招标公告,经专家评审,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发布中标公告,确定甘肃辰轩仪器科技有限公司为嘉峪关市 2024 年光 肩星天牛综合防控项目第三标段;项目编号:JYGZCDL2024048G 中标单位,甲乙双方经协商,就项目供货数量、质量、价格、售后服务、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一、合同内容
1.货物品名、规格、数量、定价等信息见附表
2.价格解释:合同价格包括成本、税款、运费、安装、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价格一次确定不再变更。
3.合同金额:大写:捌万玖仟叁佰元整,小写:¥89300.00。二、产品质量要求及供货方(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1.产品质保期: 1 年,自完成最终验收并由甲方签署了货物验收单之日算起。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如有任何问题,乙方需及时维修、更换。
2.乙方提供的货物应为合格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3.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按产品生产厂家所承诺的售后服务范围和时间,由乙方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乙方产品有任何问题,接到甲方电话后,乙方在十分钟内予以电话技术支持。电话技术支持不能解决问题,乙方在 48 个小时到达维修现场进行检修。
4.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 15 日内及时予以调换或者退货,并承担调换或退货所发生的费用,不能调换,
按不能交货处理,因调换货物导致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交货违约责任。
三、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或接到甲方通知后 30 日内。
2.交货地点:嘉峪关市林业和草原局指定地点。四、验收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为符合采购方所要求的国家现行有效标准的合格产品,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所提供产品不符合上述要求,可拒绝付款,同时对乙方行为进行查处。由此产生的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任何故障由乙方负责。
2.甲方在交货地点验收,如发现损坏、短少等问题,由乙方负责无条件在 15 日内予以更换或补货,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
行承担;x 15 日内未能按合同约定将全部货物交付的,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3.乙方在交验货物时需提供发货清单等证明材料。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出具书面验收凭证并签字确认。验收期间发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提供的产品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产品验收标准执行。乙方应保证到货清单清晰、明了、有序,便于验收查对。
5.发生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与责任由乙方承担:
(1)乙方迟延交付货物达 15 日的;
(2)经甲方通知更换、退货,乙方超过 15 日未予回应或拒不配合的;
(3)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的。
6.除甲方明确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外,甲方根据前款约定拒收货物的,不免除乙方继续按照合同供货的责任,且交货期限不予顺延。
7.货品正式验收合格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但货物损毁、灭失的情形系因甲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五、付款方式
1.根据财政资金拨付到位情况,自合同签订后购置设备到位,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 50%,所有设备调到货之后试安装运行正常并通过 15 天试用期,经终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 45%,剩余 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结束后,如无其他争议和质量问题,在 15 个工作
日内付清。xxx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5 日内开具发票送达甲方。 2.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甘肃辰轩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账 号:662501037883700010
以上账户为乙方唯一指定账户,如有账户变动,乙方应在 3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如不能通知,甲方就此账户进行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货物品种、规格、质量等不符合相关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物款总额的 20%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每逾期 1 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货款总额的 0.6‰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天的,甲方有权拒收所有货物,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物款总额的 20%的违约金。
3.以上违约金为惩罚性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可以由甲方在应支付的货款中扣除。
4.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乙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 货物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乙方应负责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更换和修理,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软件或硬件缺陷导致甲方损失或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或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被终止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 2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向违约方追偿,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身权益支付的仲裁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等一切费用。
七、合同解释
如合同条文存在歧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又无明文规定,依照交易习惯和采购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做合理并且善意的解释,以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的公序良俗。
八、争议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提交嘉峪关市人民法院诉讼。
九、其他
1.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乙方的投标文件为本合同的有效部分。
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嘉峪关市林业和草原局 乙方:甘肃辰轩仪器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嘉峪关市南市区 地址:酒泉市阳关路阳光花园 2
号楼 36 号车库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00000000000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账号: 账号:0000 0000 0000 0000 10
日期: 2024 年 07 月 12 日 日期:2024 年 07 月 12 日
附件一: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 牌 | 规格型号 | 单价(万元)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总价(万元) | 制造商 | 产地 |
1 | 单面实验x | x领 | 750*800mm | 0.175 | 8 | x | 1.4 | 西安迅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陕西 |
2 | 中央实验x | x领 | 1500*800mm | 0.35 | 6 | x | 2.1 | 西安迅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陕西 |
3 | 超净工作台 | 鑫贝西 | BBS-SDC | 1.06 | 1 | 台 | 1.06 | 济南鑫贝西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山东 |
4 | 单面水斗x | x领 | 1000*750*800 | 0.245 | 2 | 个 | 0.49 | 西安迅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陕西 |
5 | 体视显微镜 | 西xx | 0745T 三目 | 1.38 | 1 | 台 | 1.38 | 深圳市西xx光学仪器有限公司 | 广东 |
6 | 标本展示柜 | 迅领 | 高 2000*宽 1000*深 500mm | 0.25 | 10 | 套 | 2.5 | 西安迅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陕西 |
合计大写:捌万玖仟叁佰元整 | 8.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