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领取须知及填写说明
一、确认能否签署三方协议,须注意以下问题:
1. 户口、档案均在北大的毕业生,可以领取三方协议,并可在全国范围内,签署三方协议,办理就业派遣。
2. 档案在北大、户口不在北大的毕业生,可以领取并签署三方协议并办理就业派遣,但本着户档不能分离的原则,签约单位只能是生源所在地单位(即户口所在地单位)。
3. 户口、档案均不在北大的毕业生不能领取或签署三方协议。
4. 确认签约单位能够解决落户、办理存档才可进行签署三方协议。
二、毕业生需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接收函(复印件)一份,方可领取三方。
三、三方协议填写说明:
协议书填写内容分为四部分:“毕业生基本情况和毕业生意见”、“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和用人单位意见”、“培养单位(学校)基本情况和培养单位(学校)意见”和“备注”。
1. “毕业生基本情况”由签约毕业生本人据实填写,除以下几项内容按照下面内容填写外,其他内容均自行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学历: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毕业;学位(本科生无此项填写内容):硕士/博士学位;培养方式:统分;毕业时间:2019 年 7 月(春季毕业生填 1 月)。
“毕业生意见”处由签约毕业生本人填写,一般填写“同意”即可,并签署本人姓名。
2. “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和由用人单位据实填写完整并在协议下方指定位置盖章。其中“档案转寄单位名称”“档案转寄地址”和“户口迁移地址”必须准确、完整地填写。
“用人单位意见”处需在“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例如: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可省略“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一栏,无人事权的单位请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或人事代理机构公章(例如:国有企业的分公司、国有银行分行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即总公司或总行加盖公章;外资企业或民营企业须由人事代理机构(即 fesco、中智等外企服务机构或人才中心等)加盖公章。
3. “培养单位(学校)基本情况”和“培养单位(学校)意见”需待毕业生、用人单位将所需填写内容填写完毕后,才分别由毕业生所在院系和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填写、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 “备注”部分可由签约三方自愿协商填写。
四、三方协议的填写和签署顺序:
1. 用人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接收函(录取通知);
2. 毕业生登陆 xxx.xxx.xxx.xx 完成“就业协议书申领”和“毕业去向填报”的填写;
3. 毕业生持接收函复印件 1 份领取三方协议并自行填写;
4. 用人单位填写相关栏目并盖章;
5. 携带(毕业生和签约单位填写后的)三方协议原件至工学院学工办(理科五号楼 628)盖章;
6. 前往理科五号楼 621 盖工学院院章;
7.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填写相关信息并盖章(新太阳 216)。
五、每位毕业生只能领取一份协议,不能重领多领,原则上遗失不补;三方协议如填写错误或破损,需持填错或损坏三方协议原件到工学院学工办重新申领;三方协议仅限毕业生本人使用,不能领取后转于他人使用。
六、再次重申:毕业生需经过慎重考虑,方可签署三方协议,协议一经签署,不可擅自毁约,
否则后果自负。
七、签约结束后,三方协议将由校方、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各留存一份;毕业生还须向所在院系 提供一份三方协议复印件(详见上文“四”中所述),用于办理户口和档案的迁移手续。
八、有关薪酬、待遇和其他与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需要同学们与用人单位另立两方合同,加以确认和约束,保护自身权益。其他信息可登陆校就业指导中心查询:xxxx://xxx.xxx.xxx.xx。
九、申领三方的同时可一同申领就业推荐表,具体说明请参考《关于毕业生补充个人信息、申请并填写就业推荐表的通知》。
北京大学工学院学工办
2018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