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名称 对应的核心技术 知识产权中核心技术的具体应用和作用 断路、异常等信息转换成输出信号 6 紫红外探测器软件V.2.00.00 复杂环境下的火焰信息提取与识别技术 主要完成对紫外管紫外数据和红外管红外数据进行采集,并根据采集的脉冲判断有无火警、故障,并将火警、故障等信息转换成输出信号
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xxxxxxxx 00 x)
二〇二一年五月
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已收悉,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金证券”)作为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微电子”、“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同发行人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意见落实函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现对意见落实函的回复如下,请审核。
说明:
如无特别说明,本意见落实函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中的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本意见落实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 | 黑体 |
对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引用原招股说明书内容 | 楷体(不加粗) |
对招股说明书等文件的修改、补充 | 楷体(加粗) |
在本意见落实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除特别说明外,本意见落实函回复中的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万元。
目 录
1、请发行人结合主要产品的原材料来源及生产过程、最终产品的生产过程等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核心技术。请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核心技术的来源和产生过程
公司主要产品军用灭火抑爆系统主要配套于装甲车辆,公司在装甲车辆长期配套研制过程中形成了自身核心技术,并持续巩固提升,进而应用于相关型号产品中,解决了一系列行业技术难点,完成多型产品的设计定型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核心技术 | 技术来源 | 产生过程 |
1 | 高可靠实时探测技术 | 为解决火焰探测可靠性 差、响应速度慢的问题,公司在研制产品过程中自主形成高可靠实时探测技术 | 2008 年开始,公司在抑爆系统采用紫红外复合光学探测器,使用模拟电路及少量逻辑电路设计,并开始运用该技术于某轮式步兵战车的配套研制;2010 年开始采用微处理器技术,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2013年开始持续完善电路设计和算法构建,增加红外自检,提高技术可靠性;2018 年运用高可靠实时探测技术的多型产品完成设计定型,技术指标满足军方要求,响应 速度快、可靠性较高、抗干扰能力较强 |
2 | 复杂环境下的火焰信息提取与识别技术 | 为解决高温、高湿、强振动、强干扰的复杂环境下火焰探测器可靠性差、漏报误报率高的问题,公司在研制产品过程中自主形成复杂环境下的火焰信息提取与识别技术 | 2010 年开始,公司在行业内较早提出温度探测器+光学探测器的方式,大大提高了灭火系统的性能,解决了动力舱复杂环境下火焰探测的难点,并开始运用该技术于某新型轻型坦克的配套研制,持续巩固提升,完成关键技术的突破;随着采用复杂环境下的火焰信息提取与识别技术的某 型坦克灭火系统在 2018 年完成设计定型,该技术满足多型产品的军方技战术指标,采用温度探测器+光学探测器的灭火抑爆探测范围大、覆盖率高、响应速度快、漏 报误报率低 |
3 | 多信息融合与智能控制技术 | 为解决灭火抑爆系统中探测与控制系统智能化低、工作模式单一、环境适应能力差、火焰特征信息采集和处理方式单一、探测器性能差,公司在研制产品过程中自主形成多信息 融合与智能控制技术 | 2016 年开始,为满足灭火抑爆系统的标准化、通用化和系列化,同时为提升系统可靠性,公司开始形成多信息融合与智能控制技术技术,并运用该技术在某主战坦克的配套研制中,而后不断巩固提升,并开始在 2018 年运用于多型产品中,完成系统整体功能的实现 |
序号 | 核心技术 | 技术来源 | 产生过程 |
4 | 温度与红外背景智能自适应补偿技术 | 为解决在高低温环境下器件参数变化、探测器灵敏度低、一致性差以及在高红外背景下红外火焰探测器误报率高的问题,公司在研制产品过程中自主形成温度与红外背景智能自 适应补偿技术 | 2016 年开始,为提升核心红外器件在极端温度情况下可靠性低等问题,公司开始形成温度与红外背景智能自适应补偿技术技术,并运用该技术进行配套研制,而后不断巩固提升,并开始在 2018 年运用于多型产品中,增强光学探测器对于红外环境的自动适应能力,有效降低红外光敏元 件受环境温度的不利影响 |
在长期过程中,公司运用核心技术形成了相关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1、相关发明专利和核心技术的关系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对应的核心技术 | 知识产权中核心技术的应用和作用 |
1 | 天微电子 | 一种微型紫外光电 管及其制作方法 | 发明专利 | 高可靠实时探测 技术 | 在狭小空间内准确探测火焰信息 |
2 | 天微电子 | 线式温度传感器 | 发明专利 | 复杂环境下火焰 信息提取与识别技术 | 在高温及高油污环境条件下,监测被保 护对象表面的温度变化情况,根据预警和报警阀值输出信号 |
3 | 天微电子 | 紫外线探测传感器 | 发明专利 | 高可靠实时探测 技术 | 通过对火焰光谱特性的识别,输出信 号,从而达到预警、报警的目的 |
4 | 天微电子 | 一种便于角度调整的火焰探测器 | 发明专利 | 高可靠实时探测技术 | 通过探测角度的调整,对事故多发地进行重点监控,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或蔓 延 |
5 | 天微电子 | 一种火焰探测装置 | 发明专利 | 高可靠实时探测 技术 | 通过对火焰光谱特性的识别,输出信 号,从而达到预警、报警的目的 |
6 | 天微电子 | 一种对热应力具有 良好适应能力的火焰探测器 | 发明专利 | 高可靠实时探测技术 | 解决在高温条件下普通光电管工作难题,从而减少误报漏报 |
7 | 天微电子 | 一种火焰探测装置 | 发明专利 | 高可靠实时探测 技术 | 通过对火焰光谱特性的识别,输出信 号,从而达到预警、报警的目的 |
2、相关软件著作权和核心技术的关系
序号 | 名称 | 对应的核心技术 | 知识产权中核心技术的具体应用和作用 |
1 | 灭火系统控制软件[简称:灭火软件]V2.00.00 | 复杂环境下的火焰信息提取与识别技术、温度与红外背景智能自适应补偿技术、多信息融合与 智能控制技术 | 深度融合处理通过环境探测模型采集的各种参数,经过算法自动调整,实现灭火抑爆的快速、准确 |
2 | 灭火抑爆系统控制软件[简称:灭火抑爆软件]V2.00.00 | 复杂环境下的火焰信息提取与识别技术、温度与红外背景智能自适应补偿技术、多信息融合与 智能控制技术 | 深度融合处理通过环境探测模型采集的各种参数,经过算法自动调整,实现灭火抑爆的快速、准确 |
3 | 单紫外探测器软件 V2.00.00 | 复杂环境下的火焰信息提取与识别技术 | 主要完成对紫外管紫外脉冲进行采集,并根据采集的脉冲判断有无火警、脏污,并将火警、脏污等信息转换成信号输出供给其它采 集设备使用 |
4 | 点式火灾探测器软件 V.2.00.00 | 复杂环境下的火焰信息提取与识别技术 | 主要完成对点式探测器传回的电阻信息的采 集,并根据采集的信息判断有无火警、故障,并将火警、故障等信息转换成输出信号 |
5 | 线式火灾探测器软件 V.2.00.00 | 复杂环境下的火焰信息提取与识别技术 | 主要完成对线式探测器传回的电阻信息的采 集,并根据采集的信息判断有无火警、过热、断路、短路、异常,并将火警、过热、短路、 |
序号 | 名称 | 对应的核心技术 | 知识产权中核心技术的具体应用和作用 |
断路、异常等信息转换成输出信号 | |||
6 | 紫红外探测器软件 V.2.00.00 | 复杂环境下的火焰信息提取与识别技术 | 主要完成对紫外管紫外数据和红外管红外数据进行采集,并根据采集的脉冲判断有无火警、故障,并将火警、故障等信息转换成输 出信号 |
公司运用核心技术形成的军用灭火抑爆系统产品在设计定型后开始按照定型的设计方案和技术状态组织生产,包括原材料(器件)采购与生产、部件制造、产品组装测试等,而后向军方单位持续供货。
二、原材料来源及生产过程
(一)原材料采购及生产
公司原材料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金属结构件、电缆、陶瓷材料和金属原材料等,其中电子元器件的采购金额占比最高。
结合公司资产规模较小、生产人员和机器设备较少的实际情况,以及军品生产任务具有计划性、生产数量不多但产品性能质量要求高的特点,为保障生产任务的顺利进行,基于生产效率、生产成本、专业优势等因素考虑,公司选择外购电子元器件等原材料,其中包括部分核心器件,并对产品生产过程中单纯依赖人员或机器的电子装配、机械加工等非关键环节采取外协生产模式,公司重心则在于产品的结构设计、电路设计、逻辑算法构建、部分核心器件制造与筛选、功能性能测试、质量控制等关键环节。公司负责产品方案的总体设计,对于生产过程中的外购及外协环节具有较强的质量控制能力。
主要原材料具体来源情况如下:
序号 | 原材料类别 | 原材料细类 | 是否为 核心器件 | 来源情况 | |
1 | 电子元器件 | 电连接器 | 圆形电连接器、微矩形电连接器、滤波电连接器等 | 否 | 对外采购 |
电容 | 直插电容、贴片电容、钽电解电容、 铝电解电容等 | 否 | 对外采购 | ||
电阻 | 贴片电阻、金属膜 电阻、电位器、电感等 | 否 | 对外采购 | ||
线式温度传感器 | 是 | 外购线体进行加工为主 |
及配件 | 逐渐转变为采购原材料 自主生产为主 | ||||
晶体管 | 二极管、三极管、三端固定正输出 电压调整期、场效 应管等 | 否 | 对外采购 | ||
集成电路 | 贴片集成电路、直插集成电路等 | 否 | 对外采购 | ||
光敏元件 | 紫外光电管 | 是 | 外购成品为主,采购原材 料自主生产配套为辅 | ||
红外光敏元件 | 是 | 对外采购 | |||
开关 | 按钮开关、钮子开 关等 | 否 | 对外采购 | ||
2 | 金属结构件 | 盒体、底板等 | 否 | 对外采购 | |
3 | 电缆 | 多芯电缆、单芯电缆等 | 否 | 对外采购 | |
4 | 金属原材料 | 可伐合金、镍材、不锈钢管等 | 否 | 对外采购 | |
5 | 玻璃材料 | 钼组玻璃、透紫玻璃等 | 否 | 对外采购 | |
6 | 陶瓷材料 | 氧化铝陶瓷 | 否 | 对外采购 | |
7 | 橡胶制品 | 硅橡胶等 | 否 | 对外采购 | |
8 | 包装材料 | 铝材、泡沫等 | 否 | 对外采购 |
考虑到专业分工、生产效率等因素,公司重心放在结构设计、电路设计、逻辑算法构建、部分核心器件制造与筛选、功能性能测试、质量控制等方面,原材料方面则主要选择外购方式获取。
(1)核心器件的用途
主要产品军用灭火抑爆系统主要由多种电子元器件构成,其中核心器件包括紫外光电管、红外光敏元件以及线式温度传感器。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原材料中的核心器件外购的情形,核心器件在系统中的主要用途如下:
序号 | 核心器件名称 | 主要用途 |
1 | 线式温度传感器 | 用于装甲车辆等发动机动力舱的火焰探测,线式温度传感器采用同轴线结构,线体各个位置均可以对火灾进行有效地探测。线式温度传感器通常围绕动力舱发动机安装,可 实现对机舱内大范围的检测覆盖 |
2 | 紫外光电管 | 紫外光电管用于紫外探测器、紫红外复合探测器等的火焰 探测系统。紫外光电管能适应高低温环境,信噪比高,具有极微弱信号探测能力 |
3 | 红外光敏元件 | 红外光敏元件用于紫红外复合探测器等的火焰探测系统, |
适用于乘员舱工作环境,探测距离较远 |
(2)核心器件和核心技术的关系及重要性
在灭火抑爆系统产品性能的实现过程中,核心器件紫外光电管、红外光敏元件和线式温度传感器是系统获取信息的基础器件,采集光谱或温度等基础信号。由核心器件等构成的光学/温度探测器是实现灭火抑爆控制功能的基础,在灭火抑爆系统的技术实现中起着基础性的重要作用。公司核心技术贯穿于光学/温度探测器、逻辑控制器三大工作单元(部件)的制造过程中,核心技术的重点在于如何利用采集的信号来识别火焰,确保识别判断的准确性和快速性,在此基础上进行灭火抑爆的智能控制,在引导系统性能的全面实现中起着决定性的重要作用。
(3)公司选用不同核心器件进行验证,不同核心器件对系统整体功能性能的影响较小
在灭火抑爆系统产品研制过程中,公司选用了不同型号、不同厂家的紫外光电管、红外光敏元件和线式温度传感器,在公司灭火抑爆系统产品上进行验证,使用不同厂家、不同型号的核心器件对系统整体功能性能的影响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紫外光电管
紫外光电管种类 | 抑爆系统功能性能指标 |
某型进口产品 | 爆燃探测:<3.2ms |
普通火探测:<2.9s | |
误报率:<1% | |
普通火的判别能力:能有效区分普通火焰和爆炸火 | |
抗干扰能力:很强 | |
光学视场:110° | |
自产产品 | 爆燃探测:<3ms |
普通火探测:<3s | |
误报率:<1.2% | |
普通火的判别能力:能有效区分普通火焰和爆炸火 | |
抗干扰能力:很强 | |
光学视场:110° |
红外光敏元件
红外光敏元件种类 | 抑爆系统功能性能指标 |
某型国内产品 1 | 爆燃探测:<3ms |
普通火探测:<3.3s | |
误报率:<1% |
红外光敏元件种类 | 抑爆系统功能性能指标 |
普通火的判别能力:能有效区分普通火焰和爆炸火 | |
抗干扰能力:很强 | |
光学视场:110° | |
某型国内产品 2 | 爆燃探测:<3.2ms |
普通火探测:<3s | |
误报率:<1.2% | |
普通火的判别能力:能有效区分普通火焰和爆炸火 | |
抗干扰能力:很强 | |
光学视场:110° |
线式温度传感器
线式温度传感器厂家 | 灭火系统功能性能指标 |
某型国内产品 1 | 响应时间:<3.4s |
恢复时间:<8.3s | |
误报性能:在油污、进水情况正常工作 | |
漏报及失效:局部断裂后仍可正常报警,功能不失效 | |
某型国内产品 2 | 响应时间:<3.6s |
恢复时间:<8.2s | |
误报性能:在油污、进水情况正常工作 | |
漏报及失效:局部断裂后仍可正常报警,功能不失效 | |
自产产品 | 响应时间:<3.5s |
恢复时间:<8 s | |
误报性能:在油污、进水情况正常工作 | |
漏报及失效:局部断裂后仍可正常报警,功能不失效 |
(4)公司利用自身核心技术使系统整体功能得以充分实现
在信息的传递过程中核心器件可能会出现失效,具体主要表现为对有效信息的遗漏和对无效信息的传递,这将直接导致系统出现漏报、误报,进而对军事任务的执行产生重大影响。
核心器件可能出现的失效主要表现在高温导致的反应速度降低、油污导致的探测视野受限、破损导致的传感故障、微弱信号导致的反应过度等,比如装甲车辆在行进中遇到车体附近的地面爆炸,发动机舱外的爆炸可能会引起舱内产生微弱的光热信号变化,舱内的传感器件立即快速响应形成误报现象,灭火剂的喷射将导致装甲车辆发动机受损,并影响行进过程。公司利用自身核心技术对核心器件在使用过程中的失效进行有效补偿,使系统整体功能得以充分实现。
(5)核心技术在达成灭火抑爆系统的技战术指标和整体功能中起着决定性的重要作用
相对于传统灭火抑爆系统产品,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在核心器件使用方面基本
相同的情况下,公司凭借核心技术实现新型灭火抑爆系统产品整体性能的提升,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A、采用核心技术形成的灭火系统与传统灭火系统的对比如下表:
名称 | 传统产品 | 公司产品 | 主要影响或效果 | |
某型坦克灭火系统 | 某型坦克灭火系统 (复杂环境下的火焰信息提取与识别技术) | 某型轻型坦克灭火系统(复杂环境下的火焰信息提取与识别技术、多信息融合与智能控制技术、温度与红外背 景智能自适应补偿技术) | ||
探测方式 | 温度探测器 | 温度探测器 | 温度探测器+光学探测器 | 公司产品采用温度探测器或温度探测器+光学探测器的探测方式,提高探测覆盖范围,有效消除探测死角,减少漏报误报,更好的保障人 员及车辆财产安全 |
火警响应时间 | <5s | <3.5s | <3s | 火警响应时间的快慢直接影响人员及车辆的受害或受损程度。响应时间越短,系统做出灭火动作的时间越短,火灾扑灭的越及时,人员及 车辆的受害或受损程度越小 |
恢复时间 | <10s | <5s | <5s | 恢复时间的快慢影响系统是否会有误喷瓶的的隐患。恢复时间若超过 10s,可能引 起系统进行二次喷瓶 |
误报性能 | 在油污、进水情况下会误报火警 | 在油污、进水情况下正常工作 | 在油污、进水情况下正常工作;采用光学探测器使误报率小于 1% | 公司产品在油污、进水情况下正常工作;误报率降低,可靠性提高 |
漏报及失效 | 在断裂后不能报火警,功能失效 | 局部断裂后仍可正常报警,功能不失效 | 温度探测器局部断裂后仍可正常报警,功能不失效;温度探测器和光学探测器其中之一损坏后,系统仍可正常 灭火 | 公司产品在温度探测器局部断裂后仍可正常报警,功能不失效;漏报率降低,可靠性提高 |
实现方式 | 模拟电路和小规模集成电路 | 逻辑电路+cpu 处理器 | 逻辑电路+cpu 处理器 | 集成度高、智能化、信息化 |
总线接口 | 无 | 2 路CAN 总线接口 | 2 路CAN 总线接口 | 信息化 |
B、采用核心技术形成的抑爆系统与传统抑爆系统的对比如下表:
名称 | 传统产品 | 公司产品 | 主要影响或效果 |
某型坦克抑爆系统 | 某型自行炮车抑爆系统 (高可靠实时探测技术、多信息融合与智能控制技术) | ||
探测方式 | 采用 4.4μm 红外和 0.2μm 紫外双光谱波段进行探测 | 采用4.4μm 红外和0.2μm 紫外双光谱波段进行探测 |
爆燃探测时间 | ≤5ms | ≤3ms | 爆燃探测时间的快慢直接影响人员及车辆的受害或受损程度。爆燃探测时间越短,系统做出抑爆动作的时间越短,爆炸扑灭的越及时,人 员及车辆的受害或受损程度越小 |
普通火探测时间 | <5s | <3s | 普通火探测时间的快慢直接影响人员及车辆的受害或受损程度。普通火探测时间越短,系统做出灭火动作的时间越短,火灾扑灭的越及时, 人员及车辆的受害或受损程度越小 |
误报率 | <5% | <1% | 误报率降低,可靠性提高 |
普通火的判别能力 | 较差,存在误报 | 能有效区分普通火焰和爆炸火 | 公司产品能有效区分普通火焰和爆炸火,根据不同火执行不同的灭火 或抑爆策略,误报率低,可靠性高 |
抗干扰能力 | 一般 | 极强 | 抗干扰能力强,可靠性高 |
光学视场 | 90° | 110° | 光学视场大,提高探测覆盖范围,有效消除探测死角,减少漏报误报, 更好的保障人员及车辆财产安全 |
实现方式 | 模拟电路和小规模集 成电路 | 逻辑电路+cpu 处理器 | 集成度高、智能化、信息化 |
总线接口 | 无 | 2 路CAN 总线接口 | 信息化 |
公司运用核心技术对采集到的信号进行处理、分析,确保识别判断的准确性和快速性,通过逻辑控制器发出灭火、抑爆的控制动作指令,使系统性能得以充分实现,在达成灭火抑爆系统的技战术指标和整体功能中起着决定性的重要作用,发行人产品性能主要依赖发行人自身的核心技术完成。
(二)部件制造
公司主要产品军用灭火抑爆系统核心功能为探测识别和控制,主要通过三大工作单元(部件)光学探测器、温度探测器和逻辑控制器实现。三大工作单元(部件)中,光学探测器与温度探测器是具备信息处理能力的智能传感器,通过敏感元件(紫外光电管、红外光敏元件、线式温度传感器)与微型处理器的结合,形成了兼具信息探测采集和信息处理的智能传感功能,提供实现探测识别功能的基础;逻辑控制器接收识别到的信息并分析处理后启动控制功能,驱动灭火瓶完成灭火抑爆行为。
公司的核心技术贯穿于系统三大工作单元(部件)的生产过程中,从部分敏感元件(主要线式温度传感器、少量紫外光电管)的制造、传感部件(光学探测器、温度探测器)的生产到系统功能的集成(逻辑控制器),公司的核心技术对实现产品的整体功能起着决定性的重要作用。
三、主要产品的生产过程
(一)公司主要产品军用灭火抑爆系统的生产过程
公司军用灭火抑爆系统从原料采购、加工到成品的具体生产环节和相应内容情况如下:
序号 | 生产环节 | 具体内容 | ||
1 | 器件生产与外购 | 核心器件 | 紫外光电管 | 外购成品为主,采购原材料自主生产配套 为辅 |
线式温度传 感器 | 外购线体进行加工为主逐渐转变为采购 原材料自主生产为主 | |||
红外光敏元件 | 外购成品 | |||
其他器件 | 电容、电阻、集成块、电连接器等基础 元件 | 外购成品 | ||
2 | 器件筛选 | 利用检测设备对核心器件等进行高低温、 振动冲击等环境应力筛选 | ||
3 | 结构件设计与加工 | 印制板 | 自主设计,外协加工 | |
探测器与控制器外壳、底 板、隔柱、玻窗、面板等 | 自主设计,外协加工 | |||
4 | 电路设计与电子装配 | 自主设计电路,外协进行焊接装配,核心 器件自主焊接装配,形成电路板 | ||
5 | 电路调试、测试及筛选 | 检测人员按设计和工艺要求检测和调整电路参数后,将自主构建的逻辑算法烧录至电路中的微处理器(集成块)中,然后进行电路的功能性能测试,包括报警功能、控制功能、灵敏度等,而后进行高低 温、振动冲击等环境应力筛选 | ||
6 | 部件装配 | 装配人员将电路板、结构件、电连接器等组装成系统部件,包括光学探测器、温度 探测器、逻辑控制器等 | ||
7 | 部件测试 | 检测人员对系统各部件进行功能性能及 环境适应性测试 | ||
8 | 系统组装 | 组装人员按产品类型配置系统部件,组成 灭火抑爆系统 | ||
9 | 系统测试 | 质量人员按验收要求进行系统功能性能 检验 | ||
10 | 军方检验 | 质量人员配合军事代表对系统产品进行 功能性能检验 |
(二)军用灭火抑爆系统主要生产过程与核心技术的关系
公司应用核心技术完成产品定型,并按照定型的设计方案和技术状态选择和制造适配的核心器件,并运用自身核心技术在性能指标、适配性等方面对核心器
件进行检验、筛选,保证产品需求。核心技术在公司核心器件制造和筛选过程中的应用情况如下:
序号 | 器件名称 | 要求 | 核心技术应用情况 |
1 | 红外光敏元件 | 用于剔除在红外管见光和未见光时阻抗变化较差的器件,保证光学探测器上使用的红外管在一定温度条件下能正常进行 火警监测工作,提高产品质量 | 利用温度与红外背景智能自适应补偿技术确定红外参数,制定相应的筛选工 艺,对红外管进行筛选 |
2 | 紫外光电管 | 用于剔除在紫外光电管见火时紫外频率变化过大和过小的器件,保证光学探测器上使用的紫外光电管在一定温度条件下 能正常进行火警监测工作,提高产品质量 | 利用高可靠实时探测技术确定紫外参数,制定相应的筛选工艺,对紫外管进 行筛选 |
3 | 线式温度传感器 | 用于剔除在火焰灼烧时线式温度传感器阻抗和容抗变化离散性较大的器件,以保证线式温度传感器在动力舱强振动、重油污、高温且分布不均的复杂环境下的性能 稳定性,提高产品质量 | 利用复杂环境下的火焰信息提取与识别技术检验线式温度传感器的电阻、电容参数是否满足要求 |
在完成核心器件制造以及筛选后,公司将进行军用灭火抑爆系统的三大工作单元(部件)的生产,公司的核心技术贯穿于系统三大工作单元(部件)的生产过程中,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工作单元 | 构成情况 | 生产制造过程的主要内容 | 核心技术应用情况 |
序号 | 工作单元 | 构成情况 | 生产制造过程的主要内容 | 核心技术应用情况 |
1 | 光学探测器 | 对外界光信号有响应和转换功能的敏感装置,由光敏元件、逻辑电路、软件程序和结构件组成 | (1)外购紫外光电管为主,自主生产少量紫外光电管 (2)筛选核心器件,保证探测技术指标要求 (3)完成探测器结构设计、电路设计 (4)完成电路中核心器件的焊接 (5)构建逻辑算法,嵌入电路中的微处理器,形成逻辑电路 (6)对探测器进行电路调试、灵敏度测试等 | (1)应用高可靠实时探测技术:持续优化光电器件性能,提高探测能力;实现电路结构的可靠性设计,保障火焰信息的有效和真实传递;形成满足不同车辆使用要求的可靠处理算法,保障火焰信息的准确识别 (2)应用温度与红外背景智能自适应补偿技 术:避免环境因素对于器件的影响,实现系统对于环境温度的自动调节能力,保障火焰信息探测的可靠性 (3)应用复杂环境下火焰信息提取与识别技 术:形成复杂环境下的光学信息提取和识别算法,避免振动、进水等外部因素对于探测的影响,提高光学探测可靠 性 |
2 | 温度探测器 | 将温度转换成电信号的敏感装 置,由线式温度传感器、逻辑电路、软件程序组成 | (1)外购线体进行加工线式温度传感器为主逐渐转变为采购原材料自主生产线式温度传感器为主 (2)筛选核心器件,保证探测技术指标要求 (3)完成探测器结构设计、电路设计 (4)构建逻辑算法,嵌入电路中的微处理器,形成逻辑电路 (5)对探测器进行电路调 试、灵敏度测试等 | 应用复杂环境下火焰信息提取与识别技术:持续优化线式温度传感器性能,提高环境温度的探测能力;形成复杂环境下的温度信息提取和识别算法,避免振动、进水、温度器件损坏等外部因素对于探测的影响,提高温度探测可靠性 |
序号 | 工作单元 | 构成情况 | 生产制造过程的主要内容 | 核心技术应用情况 |
3 | 逻辑控制器 | 由逻辑电路、软件程序和结构件组成。逻辑电路包括微处理器和其他电子元器 件,软件程序是将逻辑算法编制成程序代码,经编译后形成可执行程序通过微处理器运行,结构件包括控制器上盖、控制器底座 等 | (1)完成控制器结构设计、电路设计 (2)构建逻辑算法,嵌入电路中的微处理器,形成逻辑电路 (3)对控制器进行电路调试、灵敏度测试等,对探测器、控制器在系统整体功能方面进行检验 | 应用多信息融合与智能控制技术:通过采集紫外、红外、温度、环境等多种信息,深度融合及综合处理,并根据环境情况智能选择工作模式,快速控制完成灭火抑爆行为 |
在系统三大工作单元(部件)生产完成后,公司将进行产品组装、功能测试等,在完成测调试后形成最终产品军用灭火抑爆系统。主要产品军用灭火抑爆系统在测试等过程中核心技术的应用情况如下:
序号 | 主要环节 | 核心技术应用情况 |
1 | 整机联调 | (1)应用多信息融合与智能控制技术,将光学探测器和温度探测器的火警信息、故障信息、环境信息、温度信息、工作状态等进行深度融合,经综合分析处理制定灭火抑爆策略,形成智能灭火抑爆系统的各项功能 (2)应用高可靠实时探测技术,通过采集火柴火、汽油火、蜡烛火、酒精灯火焰等的各种数据,与探测器内部的数据库进行对比,快速准确的识别火焰,以达到灭火抑爆系统规定的战技指标。同时,利用误报测试台模拟各种干扰源,对火焰识别算法进行验证 (3)应用复杂环境下火焰信息提取与识别技术,通过模拟振动、高温高湿、油污等复杂环境,对温度及火焰信息提取和识别算法进行修正,避免振动、进水、温度器件损坏等外部因素对于探测的影响,形成高可靠的灭火抑爆产品 |
2 | 功能性能测试 | 应用多信息融合与智能控制技术,制造专用测试设备,搭建完整的灭火抑爆系统自动化测试环境,对产品进行检测,保障产品的质量 |
四、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具体体现
1、公司产品作战效能与国外同类产品相当,关键性能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外同类产品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形成核心技术,较好地解决了行业技术难题,并在长期过
程中持续巩固提升,成熟运用于公司主要产品,使产品性能持续升级,作战效能与国外同类产品相当,关键性能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外同类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生产厂商 | 生产国家 | 国外产品关键性能指标 | 公司产品关键性能指标 |
1 | AFEDSS | Spectronix Ltd | 以色列 | 响应时间:有能力在 2ms 内无错误地探测到燃料火灾和气体爆炸 | 达到或超过相关指标 |
抑爆时间:在 80-100ms 内将其抑制 | 达到或超过相关指标 | ||||
2 | CREW BAY | Kidde-Graviner of Slough | 英国 | 响应时间:能够检测和 识别2 到3ms 内发生的爆炸性火灾 | 达到或超过相关指标 |
抑爆时间:在大约 100ms 内完全扑灭 | 达到或超过相关指标 | ||||
3 | AFES | Pacific Scientific-PAC SCI | 美国 | 响应时间:在 3ms 内探测到火灾爆炸 | 达到或超过相关指标 |
抑爆时间未知 | 达到或超过相关指标 | ||||
4 | SBDS FSS | Santa Xxxxxxx Dual Spectrum | 美国 | 响应时间:3ms 内对爆炸性碳氢化合物火灾 进行响应 | 达到或超过相关指标 |
抑爆时间:200ms 内实现完全抑制爆炸性火灾 | 达到或超过相关指标 | ||||
5 | FFE | JSC Research and production corporation UralVagonZavod | 俄罗斯 | 响应时间未知 | 达到或超过相关指标 |
抑爆时间:完成火灾探测和灭火剂喷射的最 大时间为 150ms | 达到或超过相关指标 |
2、公司在三次招标中均以第一名中标,充分体现公司的技术先进性
近十余年来,公司在装甲车辆灭火抑爆系统方面仅有的三次招标中均以第一名中标,充分体现公司的技术先进性,具体情况如下:
(1)2017 年xx装备部竞争择优招标
为解决灭火抑爆系统在使用中的出现的甄别性能差、误判误报、漏报等问题,提升灭火抑爆系统整体性能,xx装备部在 2017 年举行灭火抑爆装置竞争择优招标。公司等七家竞标单位受邀参与竞标,竞争择优招标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某型系统实验样机的台架试验,台架试验分为探测器响应时间、防误报功能、炮尾焰识别性能、线式传感器性能、实喷试验等合计 16 个单项目。其中,抑爆
性能等 8 个单项公司择优第一,震动等 2 个单项合计 5 家单位满足试验要求,弯
曲半径等 3 个单项合计 6 家单位满足试验要求,断线测试性能等 3 个单项合计 7
家单位满足试验要求,第一阶段从 7 家竞标单位中选出 6 家单位进行排名,公司
第一阶段排名第一位。
第一阶段评标结果前三名竞标单位进入第二阶段某型系统常温地区实物样机装车适应性试验,主要进行战时工况、平时工况、自动增援、自动工况、半自动工况等方面的测试。公司产品在关键技术指标响应时间、防误报功能等方面优势明显,经过为期数月的比测,公司第二阶段排名第一位。
最终招标方再根据竞标单位的资质、研制生产能力等方面的比较,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公司最终竞争择优排名第一位。
(2)XX 坦克灭火装置可靠性增长竞争择优招标
为提高灭火系统可靠性水平,E 单位在 2015 至 2016 年举行 XX 坦克灭火装置竞争择优招标。公司、J 单位受邀参与竞标。
两家竞标单位进行台架试验,分为通信功能等 19 个单项,公司在阻抗、电
阻变化性能等 10 个单项择优第一,最终招标结果排名第一位。
(3)XX 新型坦克动力舱灭火系统、乘员舱灭火抑爆系统竞争择优招标
为提高灭火抑爆系统模块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动力舱灭火系统、乘员舱灭火抑爆系统整体性能,W 单位在 2009 至 2010 年举行 XX 坦克动力舱灭火系统、乘员舱灭火抑爆系统竞争择优招标。公司、J 单位、M 单位、BC 单位受邀参与竞标。
本次竞争择优招标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方案招标。经 W 单位组织的方案评标,综合评价技术方案、单位资质、研制生产能力等方面,第一阶段从 4
家竞标单位中选出 2 家,评标结果及得分排序如下:
排序 | 公司名称 |
1 | M 单位 |
2 |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3 | J 单位 |
4 | BC 单位 |
第一阶段评标结果前 2 名竞标单位进入第二阶段的台架试验和演示验证样
机装车适应性试验,试验项目为战时工况功能、性能等 6 个单项目,公司在战时
工况功能、性能等 4 个单项择优第一,最终择优招标结果排名第一位。
公司长期参与某新型坦克防护系统的研制工作,根据该型坦克防护系统国防科技成果鉴定意见(2019 年),系统提出动力舱火灾多模式复合探测的二次效应防护新模式,攻克了光电探测器在动力舱苛刻环境内高可靠性设计等关键技术。该项目系统构成复杂,涉及专业领域广,研制难度大,研究成果创新性强,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其中,公司自主研制的灭火抑爆系统为某型坦克防护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 年 1 月,公司获得工信部颁发的《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奖内容为某型坦克防护系统,以鼓励自主创新。该鉴定意见与奖项是公司核心技术先进性的重要体现。
近十余年来,中央军委批复立项的装甲车辆项目明确要求具备灭火抑爆系统。中央军委批复立项项目级别高、重要程度高,均为国家重点装备的主战车辆,公司参与其中的多个装甲车辆项目,充分体现了灭火抑爆系统对于所配套的装甲车辆的关键性和重要性,也表明了公司的技术实力得到军方或整体单位的认可。
公司近年来参与了多项国家军用标准修订工作,包括《装甲车辆灭火及抑爆装置系列》、《装甲车辆试验规程第 29 部分:破甲弹穿透灭火抑爆试验》、《装
甲车辆试验规程第 101 部分:自动灭火系统性能试验》、《小型熔断器通用规范》、
《高能点火气体放电管通用规范》。截至目前,相关的标准还未正式发布。
综上,公司运用核心技术形成的产品能够持续完成对国外同类产品的技术对标,并在灭火抑爆系统统型招标中以第一名成功中标,同时在配套研制中突破关键技术,因此公司具备核心技术,且核心技术具有先进性。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就上述问题实施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对发行人技术人员进行访谈了解核心技术在生产环节中的体现、核心技术的作用等,了解发行人核心技术与生产环节的具体关系、核心技术与核心器件
的作用等情况。
2、查询国内外网站,了解国外同类产品的资料披露内容,并与公司产品的相关性能指标进行对比。
3、获取军方行业技术研究单位出具的证明,其认为发行人的军用灭火抑爆系统作战效能与国际同类产品相当。
4、查阅公司参与某型坦克防护系统的国防科技成果鉴定意见及相关奖项、公司参与统型等招标的相关资料,了解发行人的技术先进性。
5、访谈xx某部门并查阅涉及灭火抑爆系统的相关立项资料,了解军方对灭火抑爆系统的配置要求、发行人的技术先进性等。
6、查阅国家相关军用标准、第三方试验数据、相关鉴定资料,了解灭火抑爆系统产品的技术标准及公司产品的技术参数内容和依据。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在装甲车辆长期配套研制过程中形成自身核心技术,并持续巩固提升,进而应用于相关定型产品中;发行人的核心技术贯穿于产品的整个生产过程中,对实现产品的整体功能起着决定性的重要作用;产品能够持续完成对国外同类产品的技术对标,并在灭火抑爆系统统型招标中以第一名成功中标,同时在配套研制中突破关键技术。因此,发行人具备核心技术,且核心技术具有先进性。
2、请发行人结合业绩增长背景情况、主要产品用途、民用领域开拓情况、产品寿命周期和更换频率及比例等因素等说明相关主营业务收入的可持续性,补充披露与主营业务相关在手订单情况(包括总❹额、已执行❹额及已确认收入的❹额等)及业绩不可持续的风险(如需)。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说明对收入确认、截止性的核查方法、过程、比例及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发行人结合业绩增长背景情况、主要产品用途、民用领域开拓情况、产品寿命周期和更换频率及比例等因素等说明相关主营业务收入的可持续性
(一)业绩增长背景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主要基于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建军百年奋斗目标”、军队改革总体目标及“实战实训”新要求等国防军工行业发展的机遇和需求。
当前国际局势正处于复杂多变的时期,总体和平、局部战争,总体缓和、局部紧张,总体稳定、局部动荡将是今后一个时期国际局势的基本态势。随着未来国际局势的不断变化,武器装备的发展是维护我国主权和国际地位的重要保障,因此装甲车辆的增量配套及换装是一个长期并且持续不断的过程,从而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可持续性。
2020 年 11 月,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作出战略部署,明确提出确保 2027 年实现建军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聚力国防科技自主创新,并首次提出加速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和智能化武器装备发展。
此外,“十三五”期间是我国重点型号装备研制、定型或者小批量试生产的过渡阶段,“十四五”期间,将以备战为重要目标,军工行业有望以形成有效的作战能力体系为目标,进入新型装备量产交付和武器弹药战储提升的发展阶段。备战需求带来武器装备快速提质补量,备战状态也会要求提高武器装备完好率,老旧
装备将加速退役或者升级。
装甲车辆作为主要的地面武器装备,在十四五期间的生产将会持续甚至加速,按照我国 2035 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的目标,目前我国装甲车辆体系中老型号车辆较多,未来将会被新型车辆逐步替代,公司灭火抑爆系统产品属于自主创新,符合十四五规划的发展方针。
2015 年末,我国军队史上最大规模的改革进入实施阶段。根据全军武器装
备采购信息网的招标采购公告统计,在招标采购次数方面,自 2019 年以来,单
月招标次数屡创新高,2020 年 11 月招标采购公告数量已达 4,747 次,同比增长
322.33%,2020 年1-11 月采购公告数量达28,414 次,较2019 年全年增长226.19%,采购力度明显加大;在采购需求信息数量变化趋势方面,2017 年、2018 年及 2019年采购需求信息发布规模分别为 1,079 次、1,304 次及 2,380 次,截至 2020 年 11
月底,采购需求信息发布数量已高达 4,625 次,武器装备采购需求有较为明显的提升。军队改革总体目标分阶段的有序推进将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可持续性。
强国必先xx,军强方能国安,面对国际安全形势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增加,练兵备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也在增大。2021 年 2 月,中央军委印发《关于构建新型军事训练体系的决定》,指出坚持实战实训,加强战备任务训练,创设逼真战场环境,加快构建新型军事训练体系。按照实战实训的要求,实战化训练是一项强度很高的军事活动,目的是使受训对象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整体作战能力,随着装甲车辆在逼真战场环境中战备训练任务的加强,实战化训练将导致装甲车辆的耗损增加,训练强度的提升也加快了配件的更换频率,将有利于增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可持续性。
(二)主要产品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军用灭火抑爆系统,主要应用于军用装甲车辆,根据产品用途和功能可划分为灭火抑爆系统、灭火系统、抑爆系统 3 种类型,各系统分别使用相应的探测器和逻辑控制器等,并通过逻辑电路的设计、逻辑算法的构建实现不同的探测控制功能。
1、灭火抑爆系统
灭火抑爆系统应用于多种装甲车辆的动力舱灭火及乘员舱灭火抑爆的组合需求,是灭火系统和抑爆系统的组合,灭火系统和抑爆系统可共用逻辑控制器,可同时完成动力舱的有效灭火以及乘员舱的有效抑爆或灭火,系统也可通过配置将动力舱灭火系统和乘员舱抑爆系统分别独立运行。灭火抑爆系统由逻辑控制器、光学探测器、温度探测器、紧急开关、电缆等组成。
2、灭火系统
灭火系统主要用于多种装甲车辆的动力舱灭火控制,能够迅速有效地发现动力舱内的各种类型火灾并完成灭火。灭火系统由逻辑控制器、光学探测器、温度探测器、紧急开关、电缆等组成。
3、抑爆系统
抑爆系统主要用于多种装甲车辆的乘员舱和炮塔尾舱的爆炸爆燃控制,能自动探测射流穿透效应并启动灭火抑爆瓶喷射,完成抑爆或灭火。抑爆系统由逻辑控制器、光学探测器、紧急开关、电缆等组成。
灭火系统、抑爆系统和灭火抑爆系统分别根据具体型号的装甲车辆需求进行配置,如装甲车辆是否需要有动力舱灭火或乘员舱抑爆功能,是否需要灭火与抑爆综合控制功能等。若某型装甲车只需动力舱灭火功能,则公司根据技战指标要求设计灭火系统,辅助支援等用途的装甲车辆通常仅配套单独的灭火系统;若某型装甲车只需要抑爆功能,则公司根据技战指标要求设计抑爆系统,后勤等用途的装甲车辆通常仅某配套单独的抑爆系统;若某型装甲车需要灭火和抑爆功能,且需要集中或独立控制,则公司根据技战指标要求设计集中或独立控制的灭火抑爆系统,考虑到保障人员生命安全,人员运输以及作战等用途的装甲车辆通常需配套灭火抑爆系统。
因此,公司主要产品军用灭火抑爆系统能够有效保障人员和车辆安全,属于装甲车辆综合防护系统的关键防护环节,是我军装甲车辆的标准装备,是公司主营业务可持续性的重要支撑。
(三)民用领域开拓情况
我国民用易燃易爆行业火灾及爆炸等燃爆安全隐患明显,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并且部分事故还引发大气污染以及环境破坏,致使生态失衡。尤其是近
些年发生的“连云港 12.9 重大爆炸”、“天津港 8.12 火灾爆炸”、“江西 7.23 油漆厂
燃爆”、“昆山 8.2 粉尘爆炸”、“成都 5.20 富士康粉尘爆炸”、“攀枝花 8.29 肖家湾
煤矿瓦斯爆炸”、“江苏响水 3.21 特别重大爆炸”等典型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带来巨大损失,给国家社会和经济发展造成极大危害,因此灭火抑爆技术在民用领域具有非常广泛的应用空间。
灭火抑爆产品在民用领域可应用于煤矿、能源、电力、粉尘工业、公共交通等领域,目前除煤矿等少数民用领域有瓦斯抑爆产品外,其它行业大多采用传统的消防方式进行防控,传统的防控手段对爆炸控制效果有限,采用抑爆技术进行控制能够更好地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煤矿井下巷道发生爆炸往往会造成极严重的灾难事故,通过安装灭火抑爆系统产品可达到较好的安全防护效果。
公司民用灭火抑爆系统产品主要应用于煤矿,通过军工技术转民用,公司煤矿瓦斯灭火抑爆装置在民用市场具有较大的技术优势,产品技术水平被评为国际先进,曾获中国煤炭工业科技项目一等奖及二等奖。公司产品适用于煤矿低浓度瓦斯管道输送安全保障系统、内燃机瓦斯发电利用系统、地面瓦斯排空系统、采空区抽采系统等,公司的灭火抑爆产品在四川、山西等地的煤矿领域已实际应用且实现销售。此外,公司于 2020 年 9 月受中国石油集团下属公司委托进行钻井作业现场可燃气体燃爆自动监测与灭火技术的研究开发,目前已完成了两套样机的研制、生产和实地安装。
因此,公司产品在矿用、石油化工等民用领域公司拥有较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将依托于自身的技术储备,结合民用领域市场的需求和应用趋势,以及自身的经营情况和资金情况,稳妥开展民用领域市场的开拓工作,逐步在民用市场的综合防护领域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公司主营业务在民用领域具备良好的发展潜力。
(四)产品寿命周期和更换频率及比例
1、公司产品的技术先进性是产品寿命的保障
公司的主要产品军用灭火抑爆系统是我国装甲车辆综合防护系统的关键防护环节。根据军方试验部门的实弹打击测试,破甲弹能够引发油气混合体和弹药爆炸,造成坦克装甲车辆的车体毁坏,并对车内人员造成超压冲击波冲击、皮肤烧伤和毒剂效应等“二次杀伤效应”。为应对破甲弹的上述毁伤效应,灭火抑爆系
统的作用为在极短时间内探测火焰,启动灭火抑爆瓶喷射,以快速降低可燃气体混合物的化学热能,降低氧气浓度,稀释可燃气体混合物的浓度,延缓化学燃烧的反应速度,同时喷射灭火剂产生抑制作用迅速终止燃烧的链反应迅速,最终扑灭火焰。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灭火抑爆系统批量装备在多型重点武器装备上,产品的综合性能参数与国际同类产品相当,关键性能指标响应时间优于国内外同类产品、抑爆时间优于国内外同类产品。公司运用核心技术对灭火抑爆系统进行最优设计,建立可靠的算法模型进行深度融合及综合处理,实现火焰探测、识别和控制的快速、精准和可靠,在 2017 年军用灭火抑爆系统的公开竞争择优招标过程
和结果方面,竞争择优招标的主要评分项包括 16 个单项试验项目评比,其中,
在抑爆性能等 8 个单项评比中公司得分第一,公司灭火抑爆系统产品的技术优势为产品质量及使用寿命提供了可靠保障。
2、产品寿命周期和更换频率及比例
由于无法获取装甲车辆部件设计和维修等详细信息,公司无法估计军用灭火抑爆系统的产品寿命周期和更换频率及比例。
通常情况下,现代坦克及装甲车辆都会配置军用灭火抑爆系统,军用灭火抑爆系统的配置根据具体应用车辆战术用途不同而有所差异,军用灭火抑爆系统的使用寿命和更换频率和诸多因素相关,包括战争状态、军队实战训练强度、使用环境等,军方用户会根据使用情况向供应商提出更换、维修等需求。
我国服役多年的装甲车辆的维修升级会增加灭火抑爆系统的市场空间,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可持续性。我国现役主战坦克数量结构偏老化,目前一二代主战坦克占比仍较多,换装需求持续,xx武器装备力量建设过程中,在逐步装备一些新式装甲车辆的同时,往往通过更换系统部件等“器官移植”手术,使部分老式装甲车辆的作战能力提升,实现老式装甲装备寿命延续,因此我国坦克及装甲车辆旧型装备的更新换代需求具有持续性。
2020 年 11 月,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作出战略部署,明确提出确保 2027 年实现建军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聚力国防科技自主创新,并首次提出加速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和智
能化武器装备发展。面对当代智能化、信息化战争趋势以及《新时代的中国国防》白皮书关于“机动作战、立体攻防”的战略要求,高端的主战坦克和步兵战车换装需求较大。预计未来我国一二代主战坦克将逐步退役,第三代主战坦克进行替代,同时第四代主战坦克由于具有轻型化、高机动、多功能一体化的特点,火炮系统、信息化程度方面均领先于第三代,拥有更强劲的防护能力和更高的机动性,第四代主战坦克未来有望带来新的更换需求。“十四五”期间将以备战为重要目标,军工行业有望以形成有效的作战能力体系为目标,进入新型装备量产交付和武器弹药战储提升的发展阶段。备战需求带来武器装备快速提质补量,备战状态也会要求提高武器装备完好率,老旧装备将加速退役或者升级。
不同的装甲车辆,使用寿命不同,主要取决于系统部件质量和服役期间经受的训练、作战强度。一般来说,装甲车辆的设计使用寿命都在 30 年左右,为应对军事紧急状态,装甲车辆的性能质量需长期保持战备状态,因此军队对于现役装甲车辆需要进行维修和保养。军用灭火抑爆系统是装甲车辆防护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受装甲车辆训练方式、训练强度等因素影响,其更换频率并非固定周期。军队在日常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时,如发现灭火抑爆性能出现下降或故障,则会根据相关问题进行系统或其组件的更换,例如光学探测器故障、控制电路老化等,这为公司产品提供了一定的后期升级维护市场需求。
此外,当前国际局势正处于复杂多变的时期,总体和平、局部战争,总体缓和、局部紧张,总体稳定、局部动荡将是今后一个时期国际局势的基本态势。随着国际安全形势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增加,练兵备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也在增大。2021 年 2 月,中央军委印发《关于构建新型军事训练体系的决定》,指出坚持实战实训,加强战备任务训练,创设逼真战场环境,加快构建新型军事训练体系。按照实战实训的要求,实战化训练是一项强度很高的军事活动,目的是使受训对象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整体作战能力,随着装甲车辆在逼真战场环境中战备训练任务的加强,实战化训练将导致装甲车辆的耗损增加,训练强度的提升也加快了配件的更换频率,将有利于增强公司订单的可持续性。
(五)统型招标中标及配套关系明确,公司订单持续增长,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可持续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增长主要源于xx装备部 2017 年举行了灭火抑爆系统的统型招标,该统型招标是我国在灭火抑爆领域内的首次大规模招标行为,涵盖了现役、在研、新研在内的多种型号装甲车辆的配套,其涉及的装甲车辆型号、车辆用途、装备数量的广泛程度及招标单位的级别与军方以往历次灭火抑爆招标均无法比拟。
根据竞争择优中标结果,经过某型系统实验样机的台架试验和某型系统常温地区实物样机装车适应性试验两个阶段的评标,最终确定了公司、J 单位、BA单位为新型灭火抑爆系统的中标单位,公司在 3 家中标单位配套的装甲车辆型号
数量中排名第一。xx装备部于 2018 年明确了新型灭火抑爆系统的配套关系,该次统型招标所形成的武器装备配套关系及原则打破了之前已有的配套关系,装备总体设计单位及整机单位均需按照新配套关系及原则进行研制生产。加上各装甲车辆型号的在产、更新和新研周期较长,公司能在长期的配套中获得持续的订单。
(1)统型招标前后的市场格局变化情况
我国灭火抑爆系统的起源可追溯到上世纪 80 年代初,当时主要为通过引进以色列的灭火抑爆技术及生产线进行生产,并装备当时多型装甲车辆,考虑到武器装备关键系统的自主可控及国际局势下的武器禁运等方面因素,我国开始进行样机试制和自主生产。xx装备部于 2017 年举行灭火抑爆系统的统型招标之前,我国军用灭火抑爆系统的配套单位主要为 J 单位、M 单位及 BC 单位等单位,相关配套关系已维持 10 年以上。
公司从 2006 年开始军用灭火抑爆系统的研制工作,在 2010 年军方单位举行
的某型坦克灭火抑爆装置的招标中,公司在 4 家竞争单位中成功中标,成为该型坦克的中标研制单位;2014 年公司灭火抑爆系统配套某轮式战车研制项目; 2016 年军方单位举行某型坦克灭火装置可靠性增长项目招标,公司的实物样机
评分第一,成为该型坦克的研制单位。在 2006 年至 2017 年期间公司主要以配套
研制个别车型灭火抑爆系统为主。2017 年灭火抑爆系统的统型招标之后,公司凭借多年的技术储备、工艺水平及综合能力位列第一中标单位,公司配套的装甲车辆型号数量在 3 家中标单位中排名第一。
(2)统型招标的周期性
xx装备部于 2017 年举行的统型招标是我国在灭火抑爆领域内的首次大规模招标行为,公司之前参与的招标范围主要局限于以某特定型号的装备研制作为招标标的。该统型招标涵盖了现役、在研、新研在内的多种型号装甲车辆的配套,其涉及的装甲车辆型号、车辆用途、装备数量的广泛程度及招标单位的级别与军方以往历次招标均无法比拟。从该统型招标的历时来看,xx装备部于 2016 年
底开始向 7 家竞标单位下发招标邀请书,招标期间内通过为期数月的多地区比测
并历经两个阶段的评标,整个招标过程历时近两年才最终确定 3 家中标单位,其招标时间长度、参与竞标单位的数量、评标比测的复杂程序在军用灭火抑爆系统领域尚属首次,该次统型招标是为了系统性解决灭火抑爆系统历史上存在的技术问题,全面提升装甲车辆灭火抑爆系统性能,xx装备部举行较大规模的统型招标足以证明其重视程度。
根据统型招标中标结果,公司按照明确的武器装备配套关系来进行武器装备的增量生产、存量改造以及研制,根据行业特征,一般重点型号武器装备的系统配套周期都是一个较长的时间,基于保密性、安全性的角度,军方通常情况下不会轻易更换配套厂商,因我国在军用灭火抑爆系统领域的统型招标尚属首次,除非未来军用灭火抑爆系统发生产品技术的颠覆性换代升级或已中标单位出现严重产品质量问题等情形,预计在较长时间内统型招标所确定的武器装备配套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经访谈军方部门,统型招标的时效性较长,军方目前尚无进行下一次灭火抑爆系统招标的规划。
(3)类似军工企业定型或招标后的持续周期一般较长
从近期(拟)上市军工企业的订单可持续性来看,定型或招标后的持续周期均较长、订单具有可持续性,具体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 订单持续性 |
科思科技 | 1、全加固指挥控制信息处理设备和便携式全加固指挥控制信息处理设备是公司于 2017 年中标的两个型号的统型指挥控制信息处 理设备,该两款产品是在 2013 年中标的全加固***指控信息处理 |
设备的基础上统型升级而来,也是该类产品的首次统型招标 2、军方提出新产品研制或更新换代需求后,承制单位需要经过方案设计、工程研制、设计定型等研制流程,所需时间较长 3、一般情况下,计算机类产品的使用年限约为 5-8 年,预计在产 品使用年限到期前 1-2 年会进行更新换代,但因军事装备使用年 限一般较长,更新换代涉及范围较广,且保密要求极高,公司无法预计指挥控制信息处理设备类产品更新换代的准确时间 | |
睿创微纳 | 在军品收入方面,军用装备具有研制流程长、定制需求多、项目 定型后批量订货持续稳定的特点。军品订单在产品定型后通常具有一定延续性 |
捷强装备 | 由于军品采购的特殊性,装备一旦定型列装部队后,为了保证军事作业体系的安全和完整,保持其战斗能力的持续和稳定,军方不会轻易更换其供应商,并在其后续的产品升级、技术改进和备 件采购中与现有供应商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 |
雷电微力 | 由于武器装备的开发周期较长,定型列装审核程序严格,因此单一型号产品的换代周期基本在十年以上(M03 产品的前一代武器装备列装周期超过 15 年)。由于军品的特点,武器装备定型后将 保持稳定,配套产品和供应商不会轻易更换 |
天箭科技 | 军方采购具有强计划性的特点,型号产品从开始列装到最终淘汰的周期较长,因此,对相关固定军品的采购较为稳定,军品采购 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
因此,受益于灭火抑爆系统统型中标,报告期内公司的订单持续增加(具体情况参加本题目回复之“二、补充披露与主营业务相关在手订单情况(包括总金额、已执行金额及已确认收入的金额等)及业绩不可持续的风险(如需)”),确保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持续增长。
(六)公司主要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空间
公司灭火抑爆系统产品的细分市场空间,主要包括装甲车辆的升级换装市场及产品后期升级维护市场。
(1)装甲车辆的升级换装市场空间
在装甲车辆的先进性方面,我国仍有极大的发展空间。根据国金证券的研究报告,我国在役主战坦克数量结构偏老化,目前一二代主战坦克占比仍较多,换装需求持续,面对当代智能化、信息化战争趋势以及《新时代的中国国防》白皮书关于“机动作战、立体攻防”的战略要求,高端的主战坦克和步兵战车换装需求较大。预计未来我国一二代主战坦克将逐步退役,第三代主战坦克进行替代,同时第四代主战坦克具有轻型化、高机动、多功能一体化的特点,火炮系统、信息
化程度方面均领先于第三代,拥有更强劲的防护能力和更高的机动性,第四代主战坦克未来有望带来新的更换需求。资料显示,我国目前相对落后的第一代、第二代坦克现役数量仍然占比 50%以上,装甲车辆的更新换代将一直持续。
根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研究报告,中国人民解放军xx需要实现机械化和信息化,但是全军依然有大量的现役老旧装备,这些装备在火力、机动力、防护力和信息化能力方面全面落后,完全不能适应全军机动部队的重型、中型、轻型三类部队以及海军陆战队的建设。全军地面武器处于既有新增需求又有替代需求的时期,十四五时期xx装备将进行大规模换装,预计国内的主战坦克、新轻型坦克、轮式战车等装备的市场总空间不低于 1,210 亿元人民币。根据 Global FirePower 的数据,我国xx 2020 年装甲战车数量达 33,000 辆,坦克数量近 3,500辆。
根据公开信息,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xx的军事建设及换装情况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0 年-2008 年),xx基于成熟技术,缩短研制生产采购周期,快速研发和列装了第二代、第三代装备,如 05 系列两栖装甲车族、 96 式或 96A 主战坦克、04 式步兵战车,技术水平普遍属于二三代装备的中间水平;第二阶段(2010 年-2015 年),xx定型完善第三代机械化装备(如 99A 主战坦克),预研第四代装备,xx主力装备水平迅速提升;第三阶段(2015 年-2020年),进一步推进xx信息化、机械化、合成化建设,为国防现代化打好基础。
根据我国xx的现有发展阶段和远期军事建设目标,2020 年之后,我国xx逐步进入重型旅、中型旅和轻高机旅成体系的大规模换装周期。
军工行业的采购有自身的计划性,由军方提出相应的装备采购期限及升级计划,企业根据计划组织生产。在不发生战争消耗的情况下,装备的服役周期较长,在此期间内,通常改进改型需求大于装备的新增需求,所以装备换装周期标志着新增需求的大规模提升。例如,美国斯xx系列战车在 2005 年开始投产(M1128
型),于 2007 年进入大批量生产阶段,到 2012 年 8 月,美军已经装备了超过
4,187 辆斯xx系列战车,到 2012 年美军装甲车辆大批量换装基本结束,在此期
间美国通用动力公司地面系统业务连续 7 年保持增长。
因此,我国xx装甲车辆的现代化改造及换代需求巨大,其作为灭火抑爆系统的下游市场,将同步带动灭火抑爆系统的市场需求,公司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空间。根据xx装备部下发的公司产品配套关系和配套原则,公司产品配套的武
器装备型号与xx建设的目标规划具有一致性和延续性,加上各型号的在产、更新和新研过程较长,公司的主营业务具有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2)军用灭火抑爆系统的后期升级维护市场空间
我国服役多年的装甲车辆的维修升级会增加灭火抑爆系统的市场空间。xx武器装备力量建设过程中,在逐步装备一些新式装甲车辆的同时,往往通过更换系统部件等方式,使部分老式装甲车辆的作战能力提升,实现老式装甲装备寿命延续。
军用灭火抑爆系统是装甲车辆防护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受装甲车辆训练方式、训练强度等因素影响,其更换频率并非固定周期。军队在日常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时,如发现灭火抑爆性能出现下降或故障,则会根据相关问题进行系统组件的更换,例如光学探测器故障、控制电路老化等,这为公司产品提供了一定的后期升级维护市场需求。
因此,公司军用灭火抑爆系统产品作为装甲车辆的标准配置,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
报告期内装甲车辆升级换装以增量配套为主,存量升级改造为辅,未来存量升级改造的市场空间将会逐步释放。发行人的灭火抑爆系统产品除应用于装甲车辆领域外,未来在装甲车辆车外灭火领域、武装直升机灭火领域、舰船灭火抑爆领域、民用灭火抑爆领域等仍有较大的市场开拓空间。
(1)装甲车辆车外灭火领域
装甲车辆在复杂的战场环境中,其同样面临着车外燃烧弹、汽油筒、火场等危险,装甲车辆如因外部环境的火焰焚烧等因素造成损毁或失去行动力,将对装备及人员造成严重威胁。为此,装甲车辆就需要装备可靠、高效的车外防火系统,一旦车外面临火灾威胁,能快速探测并实施有效灭火,以保证装备和人员的安全。
车外灭火装置能够迅速发现车外监控区域的各种类型火灾,完成对该区域普通火灾的有效灭火,目前国外的某些装甲车辆已装备车外灭火系统,但国内的车外灭火系统还处于空白领域,公司在灭火抑爆领域具有较为突出的技术能力及技术储备,能够快速形成技术方案并投入研发,并且公司对车外灭火领域的技术方案已有探索和研究,随着未来车外灭火市场需求的增长,车外灭火领域将有较大
的市场空间。
(2)武装直升机灭火领域
武装直升机是一种装备进攻性武器的军用直升机,主要用于攻击地面目标如步兵、装甲车辆和建筑,其主要为地面部队提供直接和精确的近距离空中支援及摧毁集结的装甲目标,同时也可执行侦察任务,但是武装直升机的战场生存环境较为恶劣,在飞行中发动机表面会不停地产生热量,如果热量不能及时散去,并迅速聚集,会导致动力舱温度异常升高从而产生火情,如果不能及时对动力舱进行灭火,将对发动机乃至整架直升机构成严重威胁。我国因失火造成的飞机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军用飞机的失火事件尤为严重,其主要原因为发动机快卸环处冒火烧断机身、遭枪弹等攻击或发动机喷火嘴异常所致,因此为武装直升机配备灭火装置不仅能保护发动机,同时对提高整机的作战能力和机内乘员的生存率,减少人员伤亡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国外设计制造直升机动力舱灭火系统的公司主要有 KIDDE 的子公司 L’HOTELLIER 和美国太平洋公司的子公司 HTL 公司,均为防火系统设计制造专业公司,提供从探测、控制到灭火的全套方案,其相关产品已经在国内外的多种直升机上应用。我国目前在直升机灭火领域尚无动力舱防火系统专业化的研发制造企业,公司一直持续跟踪国外直升机防火系统先进成熟的设计理念,对直升机灭火系统通用化、系统化和组合化设计的技术方案已有探索和研究,随着未来直升机灭火市场需求的增长,直升机灭火领域将有较大的市场空间。
(3)舰船灭火抑爆领域
现代军用舰艇在设计上内部平台层次较多,内部通道曲折迂回,一旦发生火灾还可能伴随油气和弹药的爆炸,舰艇上易燃物多且集中,着火后船舱内热量不易散发,加上船体的金属结构,温度将很快上升,通常情况下,舰船内部空间较为狭小,火灾发生后如通过人员实施灭火,其行动力受环境限制将大幅影响灭火效率,且在海上也难以获得其他救援力量,战舰内部舱室分隔,当出现火情的时候难以准确快速的判断具体火情位置,因此在舰船上配备灭火抑爆系统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国内外的军用舰船装备的灭火设施种类较多,防护效果差别较大,未来存在装备技术标准化的可能。公司于 2015 年至 2016 年期间受九江中船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委托进行技术开发,针对于舰船环境研制三波段红外火焰探测器,公司
对舰船灭火抑爆领域的技术方案已有探索和研究,未来公司将可能在舰船灭火抑爆领域进一步拓展市场空间。
(4)民用灭火抑爆领域
灭火抑爆系统在矿用、石油化工等民用领域拥有较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除上述领域外,灭火抑爆产品的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如航天领域、战斗机、无人机、弹药库等重要装备及设施对灭火抑爆系统均有所需求。
综上,公司的灭火抑爆系统产品除应用于现有装甲车辆领域外,未来可能在装甲车辆车外灭火领域、武装直升机灭火领域、舰船灭火抑爆领域、民用灭火抑爆等领域有较大的市场开拓空间,从而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可持续性提供了一定支撑。
(七)军用元器件产品的发展有利于业务的可持续性
随着武器装备型号要求的不断提高,近年来,我国军用电子元器件国产化已取得长足发展,部分元器件已经完成定型、生产,但部分关键元器件仍依赖进口。进口电子元器件不仅需要面临国外禁运、停产断档等问题,还存在多种安全风险、质量与可靠性隐患及自主保障问题,从而制约了装备研制、生产及综合保障。针对上述情况,为减少武器装备系统对进口电子元器件的依赖,促进武器装备的自主保障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军用元器件领域,我国不断在推进国产化替代进程。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元器件产品为熔断器和放电管等器件,熔断器和放电管等器件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等领域,在军用放电管、军用熔断器领域,公司部分产品已实现军方研制目标,并形成批量生产。
公司生产的放电管广泛应用于航空发动机、机载弹载发动机等的高能点火器上,作为控制大能量的开关元件,放电管是高能点火器的重要元件,其性能对点火器的可靠性有关键性影响。公司的放电管经过多年研制,完成军方单位国产化替代的研制目标,在经过试用和小批量使用后,能够替代进口放电管用于点火装置,并且自 2016 年起持续向军方用户单位配套高能气体放电管系列产品,目前已经在多个重点点火装置上实现了国产化替代。
公司生产的军用熔断器作为一种高可靠性的电路保护关键元件,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等领域,在安全领域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是航空航天整机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外航空航天领域的高可靠熔断器价格昂贵、技术受限等诸多
不利因素影响的不断加深,我国在航空航天领域的国产化熔断器研制工作已在积极进行。公司的熔断器经过多年研制,已完成军方单位国产化替代的研制目标,并开始向军方单位销售。
随着我国国防事业的发展,装备现代化进程加快,特别是装备电子化、信息化、智能化持续推进,高性能军用电子元器件作为基础单元,其用量规模庞大,需求增长趋势明显,公司军用元器件业务的发展将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可持续性。
(八)新产品的持续研发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能
1、三防通用采集驱动装置的研发
三防是指防核武器、防生物武器及防化学武器,三防通用采集驱动装置(三防系统)是一种主要用于避免或减轻核武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对坦克等装甲车辆及乘员造成杀伤及破坏的防护装置。当遭到核武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袭击时,通过三防系统可控制车辆的窗、孔等关闭,并在车内形成超压,滤毒通风装置将过滤净化外部受污染空气,从而保护车内成员的生命安全并减少装甲车辆的损坏。公司在 2019 年开始对三防通用采集驱动装置进行研发,并形成初样、
正样,于 2020 年通过正样出厂质量评审。
2、车内环境综合控制系统的研发
公司目前正在积极研发装甲车辆的环境控制系统,环境控制系统作为重要的车载系统之一,通过控制车内空气的温度、湿度、流速、压力等参数,向车组人员提供足够舒适的生存和工作环境。公司目前已经完成环境控制系统的设计调研和初步方案的设计。
上述新产品的研发正在进行中,如未来研发顺利完成并能定型列装,将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能。
综上,公司凭借自身多年的技术储备、工艺水平及综合能力在xx装备部进行的灭火抑爆统型招标中成功以第一名中标,并明确了公司灭火抑爆系统的武器装备配套关系以及配套原则,报告期内公司军用灭火抑爆系统逐步配套和列装,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主要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空间。未来随着公司军用元器件业务的发展、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和民用领域的开拓等,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充披露与主营业务相关在手订单情况(包括总金额、已执行金额及已确认收入的金额等)及业绩不可持续的风险(如需)
(一)补充披露与主营业务相关在手订单情况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 “十二、经营成果分析”之“(二)营业收入分析”中补充披露主要产品订单情况,补充披露内容具体如下:
6、公司主要产品订单情况
(1)公司主要产品订单及执行情况
型号 | 项目 | 2018 年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1-4 月 | 合计 |
合同签订 (含税) | 军用灭火抑爆系统 | 8,168.99 | 19,317.60 | 24,843.17 | 4,587.82 | 56,917.57 |
矿用灭火抑爆系统 | 416.82 | 56.31 | 35.54 | 32.70 | 541.37 | |
熔断器 | 213.07 | 288.45 | 792.71 | 326.08 | 1,620.31 | |
放电管 | 362.76 | 546.63 | 944.24 | 510.31 | 2,363.93 | |
显示管 | 182.58 | 216.03 | 310.03 | 92.04 | 800.68 | |
紫外光电管 | 450.12 | 89.92 | 87.98 | 14.87 | 642.89 | |
合计 | 9,794.33 | 20,514.94 | 27,013.67 | 5,563.82 | 62,886.75 | |
已发货额 (含税) | 军用灭火抑爆系统 | 3,074.92 | 13,526.00 | 19,254.82 | 5,993.87 | 41,849.61 |
矿用灭火抑爆系统 | 394.48 | 47.91 | 37.44 | 61.39 | 541.23 | |
熔断器 | 239.52 | 303.31 | 569.65 | 328.29 | 1,440.77 | |
放电管 | 139.52 | 553.96 | 648.63 | 335.18 | 1,677.29 | |
显示管 | 211.90 | 277.78 | 159.22 | 100.68 | 749.58 | |
紫外光电管 | 413.80 | 57.95 | 79.20 | 6.59 | 557.53 | |
合计 | 4,474.15 | 14,766.90 | 20,748.96 | 6,825.99 | 46,816.00 | |
确 认 收 入金额 ( 免税/ 不含税) | 军用灭火抑爆系统 | 2,301.35 | 13,362.97 | 20,784.09 | 4,341.31 | 40,789.72 |
矿用灭火抑爆系统 | 316.08 | 42.08 | 3.05 | 108.31 | 469.52 | |
熔断器 | 227.11 | 266.39 | 504.11 | 290.52 | 1,288.14 | |
放电管 | 119.65 | 486.36 | 574.01 | 296.62 | 1,476.64 | |
显示管 | 200.53 | 252.65 | 146.24 | 89.35 | 688.77 | |
紫外光电管 | 389.23 | 51.28 | 70.09 | 5.83 | 516.43 | |
合计 | 3,553.95 | 14,461.75 | 22,081.58 | 5,131.93 | 45,229.22 | |
占当期产品销售收 入比例 | 96.09% | 98.86% | 98.07% | 96.72% | 98.00% |
注:上表中 2021 年 1-4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上表中合同订单和发货金额为含税额,由于大部分军品免征增值税,已确认收入金额为免税额或不含税额。
(2)在手订单情况
A、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主要产品的在手订单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 尚未执行完毕的在手订单 | ||
2021 年交货 | 2022 年交货 | 合计 | |
军用灭火抑爆系统 | 12,804.74 | 2,274.56 | 15,079.30 |
熔断器 | 162.05 | - | 162.05 |
放电管 | 733.39 | - | 733.39 |
显示管 | 104.24 | - | 104.24 |
紫外光电管 | 65.47 | - | 65.47 |
合计 | 13,869.89 | 2,274.56 | 16,144.45 |
B、军用灭火抑爆系统是公司主要产品,其尚未执行完毕的在手订单的主要客户明细如下:
客户名称 | 销售产品 | 尚未执行完毕的在手订单 | ||
2021 年交货 | 2022 年交货 | 合计 | ||
A 单位 | 灭火抑爆系统 | 7,542.36 | - | 7,542.36 |
B 单位 | 灭火抑爆系统 | 774.11 | - | 774.11 |
D 单位 | 灭火抑爆系统 | 2,307.95 | 2,274.56 | 4,582.51 |
E 单位 | 灭火抑爆系统 | 1,813.72 | - | 1,813.72 |
I 单位 | 灭火抑爆系统 | 241.80 | - | 241.80 |
C 单位 | 灭火抑爆系统 | 124.80 | - | 124.80 |
合计 | 12,804.74 | 2,274.56 | 15,079.30 |
一般情况下,军方在每年下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规模较大的秋季军品订货会,军品订货会上军方一般会先明确次年的军品交付计划,包括军品交付的任务、时间等要求,然后军方与军方整机单位签订正式的军品合同,军方整机单位再与公司签订军品合同。根据以往军方整机单位的订货规律,每年中期前后,军方整机单位还会根据实际需求增加订单量。
公司目前在手订单较为充足,由于重点型号武器装备的系统配套周期较长,公司业务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随着公司自主研发项目和委托研制项目的逐步完成,未来将有机会形成新的型号产品向军方批量供应,公司盈利能力有望进一步增长。
(二)补充披露业绩不可持续的风险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主要风险因素特别提示” 之 “(二)收入增长依赖xx方招标的风险”及“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一、经
营风险”之“(二)收入增长依赖xx方招标的风险”中补充披露业绩不可持续的风险,补充披露内容具体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4,248.36 万元、15,131.79 万元和 23,321.62 万元,营业收入增长迅速。营业收入增长主要系公司在灭火抑爆系统统型招标中成功中标,并因此确定了公司灭火抑爆系统的配套关系。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统型招标获取军方订单形成的收入情况和比例如下: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统型招标形成的收入 | 20,774.79 | 89.08% | 13,233.98 | 87.46% | 2,232.81 | 52.56% |
其他方式形成的收入 | 2,546.83 | 10.92% | 1,897.81 | 12.54% | 2,015.55 | 47.44% |
合计 | 23,321.62 | 100.00% | 15,131.79 | 100.00% | 4,248.36 | 100.00% |
未来如果军方重新举行灭火抑爆系统招标,或者重新调整灭火抑爆系统配套关系,将可能导致公司订单下降、收入下滑甚至业绩不能持续,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说明对收入确认、截止性的核查方法、过程、比例及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对主营业务收入可持续性的核查
1、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就上述问题实施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访谈主管灭火抑爆系统项目研发和统型招标的xx某部门并查阅涉及灭火抑爆系统的相关立项资料,以及灭火抑爆系统的历次招标情况,了解市场空间、招标周期等相关情况。
(2)访谈我军装甲装备技术领域的研究单位(军队某所),了解灭火抑爆系统统型招标情况等,并获取其出具的证明。
(3)访谈我国装甲装备总体单位某所,了解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技术先进性等。其认可发行人在装甲车领域的行业地位和技术实力。
(4)访谈发行人市场部人员,对发行人及装甲车辆市场情况进行了解。
(5)查阅发行人灭火抑爆系统的中标文件和订单。
(6)查阅公开资料信息,了解灭火抑爆系统在军用领域的应用情况。
(7)查阅公开资料信息,获取发行人配套的重点装备相关资料。
(8)查阅公司新产品研发的相关资料。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凭借自身多年的技术储备、工艺水平及综合能力在xx装备部进行的灭火抑爆统型招标中成功以第一名中标,并明确了公司灭火抑爆系统的武器装备配套关系以及配套原则,报告期内公司军用灭火抑爆系统逐步配套和列装,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主要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空间。未来随着公司军用元器件业务的发展、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和民用领域的开拓等,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具有可持续性。
(二)对在手订单情况等的核查
1、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就在手订单情况等实施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获取在手订单明细,查看其销售合同和发货情况。
(2)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销售台账和销售收入明细表,检查订单的执行情况。
(3)了解发行人军用灭火抑爆系统的业务获取方式和招标周期等相关情况,分析发行人在业绩持续性方面存在的风险。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目前在手订单较为充足,公司业务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发行人对于业绩不可持续的风险已在招股说明书进行了补充披露。
(三)对收入确认和截止性的核查
1、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就收入确认和截止实施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发行人业务流程,判断发行人收入确认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查询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收入政策并与发行人政策进行对比,分析是否存在显著异常;了解发行人销售与收款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业务流程,评估其制度设计的有效性,并通过细节测试、穿行测试检验其执行的有效性。
(2)对营业收入执行分析程序,结合收入类型对收入规模、毛利率变动情况进行分析。
(3)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收入明细表,执行细节测算,检查合同、供应链记录、出库单是否与账面记录一致,核实收入金额的准确性;检查快递单,并与快递公司的结算清单进行核对,复核尚未验收的委托研制项目是否按照已发生成本确认收入;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检查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0.86%、88.05%、97.04%;检查合同台账和主要合同,并核对至账面记录,评价收入确认的完整性。
(4)收集并检查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前五大客户销售的灭火抑爆系统的军检质量证明;对于销售合同中约定需安装的产品检查其安装验收单,未约定安装的产品检查其收货确认单,对已验收的委托研制项目获取验收资料;2018 年度、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检查比例分别为 91.84%、98.40%和 93.64%。
(5)对主要客户进行现场走访,核实业务的真实性,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2020 年度,走访客户的收入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7.32%、93.82%和 93.68%;
(6)选取重要客户进行函证,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回函相符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5.43%、98.40%和 96.58%。
(7)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交易,选取样本进行截止性测试,复核发货记录、物流单、质量证明、收货确认单、安装验收单、验收报告等原始凭据,并结合函证、客户实地走访情况、期后退回记录等,评价收入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8)对报告期各期主要客户的回款情况进行检查。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确认方法恰当、金额准确,所列入的会计期间恰当、不存在收入确认跨期的情形。
3、请发行人说明巨万里历次股权变动及在发行人股改时税款缴纳情况,是否存在因未缴纳税款而被处罚的法律风险,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巨万里历次股权变动及在发行人股改时税款缴纳情况,是否存在因未缴纳税款而被处罚的法律风险,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一)巨万里历次股权变动的税款缴纳情况
发行人设立至今,巨万里历次股权变动情况和税款缴纳情况如下:
转让时间 | 转让方 | 受让方 | 转让出资额(万元) | 转让价格 (元/出资额) | 巨万里是否缴纳个人所 得税 | 备注 |
2004 年 10 月 | 国微科技 | 巨万里 | 20.00 | 1.00 | 不适用 | |
xx | 35.00 | - | ||||
巨人通讯 | 30.00 | - | ||||
2005 年 4 月 | xxx(代 巨 万 里 持 有股权) | xx | 15.00 | 1.00 | 无需缴纳 | 解除代持,巨万里无溢价 所得,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
2005 年 9 月 | 巨万里 | xx | 185.00 | - | 无需缴纳 | xx代巨万里持有股权, 巨万里无溢价所得,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
2006 年 1 月 | xx | 巨万里 | 185.00 | - | 不适用 | 股权代持解除 |
2006 年 9 月 | 巨万里 | xx | 20.00 | 1.00 | 无需缴纳 | 巨万里无溢价所得,无需 缴纳个人所得税 |
2007 年 10 月 | 巨万里 | xx | 39.00 | 1.00 | 无需缴纳 | 巨万里无溢价所得,无需 缴纳个人所得税 |
四川威比特 | 50.05 | |||||
巨万珍 | 78.69 | |||||
xxx | 30.03 | |||||
xx | 30.03 | 3.60/3.80/4.00 | ||||
(外部投资者 | ||||||
xxx | 2.50 | 均按 4.00 元/ | ||||
2012 年 9 月 | 巨万里 | 出资额转让, 部分受让方一 | 是 | |||
xxx | 2.50 | |||||
次性付清享受 | ||||||
xxx | 2.50 | 5% 或 10% 的 | ||||
优惠) | ||||||
xx | 2.00 | |||||
兰先金 | 10.01 | |||||
xx | 8.76 |
罗元林 | 7.51 | |||||
xxx | 6.26 | |||||
刘理建 | 5.01 | |||||
xxx | 5.01 | |||||
马建华 | 5.01 | |||||
杨海燕 | 3.75 | |||||
杨德志 | 3.75 | |||||
xxx | 3.00 | |||||
xxx | 1.25 | |||||
黄俊杰 | 0.50 | |||||
xxx | 1.25 | |||||
xxx | 1.25 | |||||
xx | 1.25 | |||||
xxx | 0.50 | |||||
xxx | 0.00 | |||||
郑彦标 | 0.25 | |||||
xxx | 2.51 | |||||
2013 年 11 月 | xxx | 巨万里 | 0.50 | 3.80 | 不适用 | |
xxx | 0.25 | |||||
2014 年 9 月 | 巨万里 | 邱小平 | 2.50 | 1.00 | 无需缴纳 | 巨万里无溢价所得,无需 缴纳个人所得税 |
2016 年 1 月 | 成都博源 | 巨万里 | 58.882 | - | 无需缴纳 | 因天微有限触发《增资补充协议》的回购条款,成都博源和拉萨xx决定退出,xxx和其投资的企业无锡翔动力愿意按拉萨永泽和成都博源退出时的估值分别受让股权,巨万里将xxxx无锡翔动力支付的股权转让款转付给了成都博源和拉萨永泽,巨万里无溢价所得,无需缴纳个人所 得税 |
拉萨永泽 | 29.441 | |||||
2016 年 3 月 | 巨万里 | xxx | 58.882 | - | ||
无锡翔动力 | 29.441 | |||||
2017 年 11 月 | 嘉兴九鼎 | 巨万里 | 58.88 | - | 无需缴纳 | 因天微有限触发《增资补充协议》的回购条款,嘉兴九鼎决定退出,xx和 |
2018 年 4 月 | 巨万里 | xx | 35.328 | - |
xx | 23.552 | xx愿意按嘉兴九鼎退出时的估值分别受让股权,巨万里将xx和xx支付的股权转让款转付给了嘉兴九鼎,巨万里无股权转让所得,无需缴纳 个人所得税 | ||||
2018 年 12 月 | 成都讯息 | 巨万里 | 11.78 | 22.54 | 不适用 | |
2019 年 4 月 | 成都技转 | 巨万里 | 17.66 | 22.42 | 不适用 | |
2019 年 9 月 | xxx | x万里 | 2.505 | 33.53 | 不适用 | |
xx | 30.03 | 33.47 | ||||
徐霄羽 | 2.50 | 33.60 | ||||
xx | 2.00 | 34.00 | ||||
2019 年 10 月 | xx | 巨万里 | 35.328 | 47.55 | 不适用 | |
xx | 23.552 | |||||
2019 年 11 月 | 巨万里 | 盈创德弘 | 47.1056 | 101.90 | 是 | |
xx | 1.9627 | |||||
xx | 8.8323 | 38.50 |
(二)股改时巨万里税款缴纳情况
2020 年 3 月,天微有限以截止 2019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3,501.57
万元按 2.250261:1 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已代扣代缴全体股东股改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取得了成都市双流区税务局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股改时巨万里的税款已经缴纳。
综上,巨万里已缴纳历次股权变动及发行人股改的个人所得税,不存在因未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被处罚的法律风险,对本次发行不构成法律障碍。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就上述问题实施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工商登记材料、股改审计报告、股改验资报告等资料,了解历次股权转让和股改情况;
2、查阅股权转让协议等资料,访谈上述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交易方,了解
和确认股权转让的作价等情况;
3、查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税收完税证明及缴款凭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巨万里已缴纳历次股权变动及发行人股改的个人所得税,不存在因未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被处罚的法律风险,对本次发行不构成法律障碍。
保荐机构总体意见
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发行人回复(包括补充披露和说明的事项),本保荐机构均已进行核查,确认并保证真实、完整、准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盖章页)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的全部内容,确认在本次回复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长签名:
巨万里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胡xx | xx |
保荐机构董事长: | |
(法定代表人) | xx |
x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xx
x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