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xxxxxxxxx(xxxxxx)兴水惠农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该合同是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2.合同履行对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业绩将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披露了“共青河(马鹿至澳内段)兴水惠农工
程施工〔JG2022-17063〕”的中标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xxxxxxxxx(xxxxxx)兴水惠农工程施工中标的公告》。
该工程施工合同已签订,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近日,公司与茂名市浩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业主”或“茂名浩天科技”)签订《共青河(马鹿至澳内段)兴水惠农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HTKJ-2022016)。该项目位于茂名xx区、电白区及水东湾新城境内,工程设计线路全长 19.845km,拟新建排水压力管道长 3073m,改造渠道长 10872m,新建卧地渡槽 2200m,新建箱涵长 3700m,拆除重建(改建)机耕桥 25 座,新建节制闸 7 座,拆除重
建放水涵 4 座,拆除重建泄洪闸 1 座,拆除重建过底涵 1 座,
新建箱涵 1 座。
(一)交易对手方:茂名市浩天科技有限公司。
(二)合同类型:工程施工合同。
(三)合同标的:共青河(马鹿至澳内段)兴水惠农工程。
(四)合同金额:33,822.40 万元。
(五)合同工期:730 日历天。
1.名称:茂名市浩天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xx。
3.注册资本:50 万元。
4.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等。
5.注册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石化工业区乙烯厂xxxxxxxxxx 000-X0 x。
(一)主要权利义务:
1.发包人(茂名浩天科技):遵守法律、发出开工通知、提供施工场地、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支付合同价款、组织竣工验收(组织法人验收)等。
2.承包人(公司):遵守法律、依法纳税、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负责施工场地及其xx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为他人提供方便、工程的维护和照管等。
(二)工程建设内容:该项目位于茂名xx区、电白区及水东湾新城境内,工程设计线路全长 19.845km,拟新建排水压力管道长 3073m,改造渠道长 10872m,新建卧地渡槽 2200m,新建箱涵长 3700m,拆除重建(改建)机耕桥 25 座,新建节制闸 7 座,拆除重建放水涵 4 座,拆除重建泄洪闸 1
座,拆除重建过底涵 1 座,新建箱涵 1 座。
(三)合同金额:33,822.40 万元。
(四)定价依据:工程合同价格经公开招标确定。
(五)合同工期:730 日历天。
(六)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七)主要违约责任:
1.发包人(茂名浩天科技)违约导致付款延误、工程停工或合同解除等情况,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承包人(公司)违约导致工程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工期延误或合同解除等情况,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八)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一)公司施工能力强,技术先进、工程技术人员充足,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该合同履行对公司 2022 年及未来 2 个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三)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该项目业主形成依赖。
该合同是工程施工合同,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履行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备查文件:
《共青河(马鹿至澳内段)兴水惠农工程施工合同》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