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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xxxxxxxxxx 00 xxxxx X0 xxx)
注册金额 | 不超过 60 亿元(含 60 亿元) |
本次发行金额 | 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
增信措施 | 无 |
受托管理人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评级机构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 | AAA |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 AAA |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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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00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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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x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期债券发行注册的文件,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并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或对投资收益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或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根据《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债券持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并召开,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
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登载于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述文件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
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风险因素”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其 2021 年半年度的财务报告,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总资产 10,189,014.32 万元,净资产 4,079,035.97 万元;2021 年
1-6 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总收入 326,628.00 万元、净利润 50,891.88 万元。财务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发行人 2021 年 1-6 月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1 年 1-6 月/6 月末 |
资产总计(万元) | 10,189,014.32 |
负债合计(万元) | 6,109,978.35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4,079,035.97 |
营业总收入(万元) | 326,628.00 |
利润总额(万元) | 59,836.85 |
净利润(万元) | 50,891.88 |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 -375,417.54 |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 -291,480.50 |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 -291,512.96 |
流动比率 | 1.71 |
速动比率 | 1.23 |
资产负债率(%) | 59.97 |
二、2021 年 9 月 17 日,发行人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含 60 亿元)的公司债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3064 号)。发行人本期债券拟采取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第一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AAA 评级结果表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3,962,699.22 万元(截至 2021 年 3 月末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为 83,933.33 万元(2018-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三、、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四、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因而本期债券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六、本期债券采用无担保的形式发行,在债券存续期内,若因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险或受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则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足额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本期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
七、根据《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关于调整证券类业务 信息会计报表列报的决议》和《关于调整证券业务信息财务报表列报的专项公告》,发行人为更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其证券投资业务的经济实质,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重要性原则”,将国信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以金融投资为主业 的金控公司和其他相关公司的证券投资业务相关的证券资产处置实现的损益按
“证券处置收入”和“证券处置成本”详细列示,并分别纳入“营业总收入”和 “营业总成本”。
发行人证券投资业务的“收入-成本”列报方式相对于一般企业“投资收益”列报方式有所差异。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市场行情处置了部分证券并实现收益,该项业务损益按“收入-成本”列报方式较“投资收益”列报方式的差异主要体现在营业总收入、营业总成本科目,对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净利润无影响,具体差异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列报方式对比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营业总收入 | 营业总成本 | 营业利润 | 营业总收入 | 营业总成本 | 营业利润 | 营业总收入 | 营业总成本 | 营业利润 | ||
收入-成本 | 证 券 处 置收入 | 241,730.38 | - | 19,495.87 | 185,853.64 | - | 4,564.44 | 203,642.52 | - | 7,360.43 |
证 券 处 置成本 | - | 222,234.51 | - | 181,289.20 | - | 196,282.09 | ||||
收益 | 投 资 收益 | - | - | 19,495.87 | 4,564.44 | - | - | 7,360.43 | ||
影响额 | 241,730.38 | 222,234.51 | 无影响 | 185,853.64 | 181,289.20 | 无影响 | 203,642.52 | 196,282.09 | 无影响 |
发行人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证券资产处置实现的损益按投资收益列报。
八、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3月,发行人营业利润分别为 67,455.16万元、92,473.06万元、105,301.97万元和27,202.14万元,营业利润呈逐年上升趋势。2019年发行人营业利润较2018年增加25,017.90万元,增幅为37.09%,主要系营业收入、已赚保费、其他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2018年度增长,同时营业总成本也同步增长所致。2020年发行人营业利润较2019年增加12,828.91万元,增幅13.87%,主要系营业收入、证券处置收入、利息收入增长,同时营业总成本也同步增长所致。未来倘若金融投资、交通运输、粮食销售等业务发展不利,亦或是资本市场环境恶化,发行人将面临较大的营业利润波动风险。
九、报告期内发行人金融板块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金融股权投资收益和证券资产处置收入。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证券处置收入 203,642.52 万元、185,853.64 万元和 241,730.38 万元,2021 年起,证券资产处置
损益并入投资收益列报。证券资产处置收入受宏观经济及政策、资本市场行情等影响较大,收入的波动风险较大。发行人于 2013 年 8 月获批投资成立了金控公
司,目前注册资本 37 亿元。目前发行人参股及直接运营的金融板块业务已涵盖银行、保险、基金、信托、小额贷款、担保、资产管理、创投等多个金融子行业。发行人在开展多元化金融板块业务的同时,面临的市场竞争也将加剧,金融混业经营风险也将有所上升。同时,若未来证券二级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发行人可能减少对其持有的证券处置,证券处置收入存在大幅减少风险。
十、房地产行业受宏观经济和宏观政策的影响较大,为保持房地产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政府利用行政、税收、金融、信贷等多种手段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3 月,发行人房地产开发经营收入分别为 40,334.35 万元、15,628.91 万元、34,971.09 万元和 3,826.61 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3.71%、8.29%、9.11%和 4.10%,波动较大。房地产业务收入波动较大,主要系发行人房地产业务尚未形成持续的开发,未来其收入波动情况或将持续。如未来房地产调控政策收紧,可能对发行人旗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营运及发展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十一、截至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3 月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 3,871,537.64 万元、4,851,535.49 万元、6,019,894.51 万元和
6,090,425.70 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9.59%、60.49%、59.21%和 60.58%。发行人作为以金融投资、交通运输业、粮食销售业、酒店旅游与文体会展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为重点的综合性投资控股集团,资产规模总体保持快速增长趋势,发行人为满足项目投资需求相应增加了负债规模。目前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仍保持在合理区间内,但负债规模特别是有息负债的增加将使发行人债务本息支付压力增大,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带来一定影响。
十二、发行人作为青岛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具有国有资产投资职能的国有独资公司,发行人的国有资本运营受到国家、山东省及青岛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资产规划布局等的影响,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调整、政府投融资体制调整、国有资产处置政策变化、国有资产规划整合调整等均可能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十三、发行人为投资控股型企业,主要由子公司负责经营具体业务。截至
2020 年末,母公司资产总额 718.32 亿元,所有者权益 262.16 亿元,负债总额
456.16 亿元,全部债务 520.28 亿元,其中应付债券 263.90 亿元,其他权益工具
(永续债券)119.99 亿元;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63.50%,全部债务资本化比率 66.49%。2020 年,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0.00 亿元,利润总额 4.20 亿元,净利润
4.20 亿元。发行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内部资金统筹安排等措施保障了偿债能力,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之约定
1、发行人与控股子公司以资本连接为纽带的关系,控股子公司在其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对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对经营的资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并负有保值增值责任;
2、发行人按有关规定通过控股子公司股东会行使决定子公司的设立、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的权利;
3、公司按有关规定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并推荐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向控股子公司推荐监事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通过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决定子公司国有资产处置、经营收益分配、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通过控股子公司监事会监督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
4、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对子公司进行业绩考核,并据此决定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及职工工资总额。
(二)内部资金统筹安排
发行人为强化资金管理,增强防范资金风险的能力,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和收益率,制定了《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发行人资金集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集中管控的原则:发行人各单位的所有资金集中于总部在指定银行开立的资金结算中心总账户,建立“资金池”,由发行人总部进行统一管理和调控。2.计划管理原则:发行人各单位资金的收支,由各单位根据建设和经营的需求预测,按年度编制全面预算时做好资金预算,每月根据资金预算和当月资金需求按时提报月度资金计划,经各单位内部审批和发行人审核后严格执行。3.统一账户原则:发行人各单位原则上统一在发行人指定的金融机构开设的结算平台账户下设置收、支账户,各单位不得私自开立银行账户。4.收
支两条线原则: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资金流动路径,发行人各单位收入的资金,集中存入专设的收入账户,资金支出通过专设的支出账户,收入账户仅用于资金收入,支出账户仅用于资金支出,不得混用。5.统一安排融资原则:发行人所有的融资均由发行人财务管理部门根据经发行人领导批复的各单位全面预算和《年度融资方案》进行全面规划,按照先内部、后外部的顺序安排融资。各单位根据发行人的融资安排,积极创造融资条件,主导融资工作,发行人财务做好支持配合。6.明确权益归属原则:资金集中管理坚持“谁的钱进谁的账,谁有权使用的原则”,资金归各单位所有,集中管理的资金所产生的利息均计入各单位的内部账户。
另外,发行人作为投资控股型企业,对集团内部的闲置资金有较高的统筹能力,如相关子公司未能及时偿付债务资金本息,发行人可快速筹集应急资金。
(三)对子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选派管理及内部审计制度
为加强集团财务管理体制,发行人建立了《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级及以下子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选派及管理办法(暂行)》。按照下管一级原则,二级及以下会计机构的设置、日常管理、业绩考核均由派出单位(直属上级单位)负责。发行人按照必要性原则及精简高效原则,根据实际业务量与规模,由派往单位与各派出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沟通后,向派出单位提出设立或撤并二级及以下会计机构的书面意见,经派出单位按程序决策后实施。机构设立或撤并后,报发行人人力资源部与财务资金部备案。
发行人内审工作采用“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模式。发行人定期对所属子公司财务核算的合法性与规范性、经营管理的合规性、效益性,及自有资金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组织对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或定期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对发生重大异常情况的子公司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
十四、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8.19 亿元、8.86 亿元和 8.13 亿元;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发行人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4.14 亿元、4.58 亿元和 4.34亿元。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之《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补助为非经常性损益,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发行人政府补贴之胶州湾海底隧道的运营补贴、体育中心运转经费、大剧院运营补贴收入为与发行人交通运营业务、酒店旅游与文体会展业直接相关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故划分为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其他收益(其中扣除体育中心和大剧院运营补贴等具有持续稳定的政府补贴)及营业外支出、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投资收益中非经常性部分构成。虽然近几年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均为正数,但不排除未来出现非经常性损益剧烈波动从而导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的风险。
十五、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胶州湾隧道收费站的批复(鲁政字[2011]163 号)》,青岛胶州湾隧道经营期限为 25 年。收费标准和起止日期由青岛市有关部门核定执行。根据《青岛市物价局关于青岛胶州湾隧道收费站车辆通行费书费标准的通知》(青价费[2011]29 号)的规定胶州湾隧道通行费标准自正式通车之日起执行,因此经营收费期限自 2011 年 6 月
30 日开始,至 2036 年 6 月 30 日止。
2011 年 6 月 23 日,青岛市物价局以《青岛市物价局关于青岛胶州湾隧道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青价费【2011】29 号)文明确通行青岛胶州湾隧道的各车型收费标准。2012 年以来,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桥隧通行利用效率,经市政府同意,对胶州湾隧道一类客车通行费实施降价政策,并同时明确胶州湾隧道因降低通行费标准减少的收入由财政给予补贴,以保证胶州湾隧道经营企业的经营效益。
2012 年以来,青岛市人民政府、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分
别相继发布《青岛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12】第 108 号-桥隧通行费调整事宜专题会议纪要》、《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降低胶州湾隧道车辆通行费标准的通知》(青价费〔2012〕32 号)、《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印发<胶州湾隧道通行费标准降低财政补贴方案>的通知》(青财建【2013】49 号)、青岛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 137 期)《关于胶州湾隧道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专题会议纪要》以及《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胶州湾隧道通行费财政补贴办法>的
通知》(青财建〔2016〕78 号)、《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胶州湾隧道通行费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建〔2018〕13 号)等文件,持续明确胶州湾隧道通行费的可持续原则,即:隧道通行费按政策规定实行降价或免费的,通过财政补贴方式保障胶州湾隧道经营者实现目标通行量及通行费收入等,促进隧道运营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到的胶州湾隧道的通行费补贴为按以上原则实现的通行费收入。
青岛市财政局印发的《胶州湾隧道通行费财政补贴办法的通知》(青财建
〔2016〕78 号)、《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胶州湾隧道通行费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建〔2018〕13 号)延续并整合了以前政策内有关胶州湾隧道通行费补贴的范围、标准、各级财政分担比例及拨付补贴资金的管理程序,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了财政补贴拨付流程,从而实现了取得财政补贴的程序化、常态化和长效化。
因该项补贴以保证经营者经营效益为标准,而实际隧道降价政策在未来几十年的时间里可能出现变动,故仅在可预期的中、短期年限内约定补贴水平,后续再根据变动情况调整补贴水平、再行出具补贴标准的政策性文件。报告期内,胶州湾隧道通行费补贴根据通行量而波动,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3月,发行人分别实现胶州湾隧道通行费补贴54,288.15万元、61,302.16万元、 45,847.96万元和14,288.48万元。
虽然如前所述,报告期内胶州湾隧道通行费补贴体现了经营性、经常性及可持续性特征,但不排除未来因国家补贴政策变动、青岛市政府换届、青岛市政府补贴政策变动等因素,而导致发行人无法按前述标准持续获得胶州湾隧道通行费补贴或补贴水平下降,使得发行人面临盈利水平出现重大下滑风险。
十六、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收益对经营利润的贡献较大。2018 年、2019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3 月,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 184,538.40 万元、183,192.79万元、239,481.29 万元和 42,243.09 万元。发行人投资收益主要由发行人参股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信托等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取得的投资收益等构成。近三年,发行人取得的投资
收益分类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 权投资收益 | 100,941.12 | 42.15 | 67,393.89 | 36.79 | 56,093.62 | 30.4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 生的投资收益 | -211.37 | -0.09 | 11,791.95 | 6.44 | 912.74 | 0.49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 | 1,326.94 | 0.55 | 991.84 | 0.54 | 1,611.47 | 0.87 |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投 资收益 | 125.48 | 0.05 | 13,105.83 | 7.15 | 45,936.03 | 24.89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 取得的投资收益 | 95,345.27 | 39.81 | 70,145.86 | 38.29 | 25,085.73 | 13.59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9,575.34 | 12.35 | 355.42 | 0.19 | 12,898.75 | 6.99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 投资收益 | 1,977.50 | 0.83 | 5,004.43 | 2.73 | 2,380.86 | 1.29 |
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 款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804.84 | 4.51 | 13,914.00 | 7.60 | 24,979.03 | 13.54 |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的投资收益 | 53.23 | 0.02 | - | - | 6,063.52 | 3.29 |
其他 | -457.05 | -0.19 | 489.57 | 0.27 | 8,576.66 | 4.65 |
合计 | 239,481.29 | 100.00 | 183,192.79 | 100.00 | 184,538.40 | 100.00 |
发行人投资收益的可持续性较好,发行人投资收益为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来源之一,构成本期债券较重要的偿债保障。但不排除未来发行人相关投资企业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动而导致投资收益波动风险。
十七、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八、2018 年 12 月 10 日,青岛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市粮食企业划转至青岛国信集团的批复》(青财资【2018】58 号):1、同意粮食局将青岛第一粮库
等 6 户企业国有权益以审计值无偿划转至发行人。经审计,资产总额 10.43 亿元,
净资产 3.22 亿元(审计基准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2、同意将青岛樱花集团有
限公司等 8 户企业一并移交。上述青岛第一粮库等 6 户企业的划转已完成办理工
商登记手续,青岛樱花集团有限公司等 8 户企业的划转正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2018 年 12 月 20 日,青岛市国资委下发《青岛市国资委关于国信集团将中路保险纳入合并范围的批复》,同意将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管理体制基础上,纳入合并范围。
十九、发行人土地一级开发业务主要是发行人下属子公司青岛国信蓝色硅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前期开发的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指定地块的土地一级开发业务,发行人通过直接投资、项目代建、战略合作开发等多种开发模式,推进蓝色硅谷核心区开发建设。2013 年 11 月,蓝谷公司与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土地一级开发协议书》,约定由蓝谷公司负责筹集土地一级开发资金,按照土地一级开发区域规划和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土地一级开发年度开发计划和方案进行开发,并按照实际开发投入的资金收取管理费和利息。目前发行人蓝色硅谷核心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支出已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项目回款时间具有一定不确定性。虽然发行人已与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土地一级开发协议书》且目前发行人也正与政府部门积极沟通回款事宜,但若不能按时回款,可能对发行人财务情况造成一定影响。
二十、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发行人存货中有 4 宗土地尚未开发,主要系政
府原因导致土地未达到净地条件或开工条件。上述土地合计账面价值 29,735.54万元,占 2021 年 3 月末总资产的 0.30%、净资产的 0.75%。上述土地虽然账面价值较小且占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较低,但若长期无法开发,可能对发行人房地产业务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二十一、发行人通过合并范围内3家子公司持有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3,556,841股,占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比例的13.38%,并委派一名董事,对其具有重大影响。2019年,发行人将原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的具有重大影响的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调整至“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采用追溯重述法对前
期会计差错予以更正。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 |||
合并报表 | |||
重述前 | 重述额 | 重述后 | |
资产合计 | 6,377,630.86 | 119,154.26 | 6,496,785.12 |
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 179,618.87 | -68,474.89 | 111,143.98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863,511.86 | -96,861.09 | 766,650.77 |
长期股权投资 | 637,006.36 | 284,490.24 | 921,496.60 |
负债合计 | 3,875,513.80 | -3,976.16 | 3,871,537.64 |
其中: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863.37 | -3,976.16 | 7,887.2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2,368,913.10 | 123,130.42 | 2,492,043.52 |
其中:资本公积 | 1,251,041.69 | 8,756.40 | 1,259,798.08 |
其他综合收益 | -114,857.67 | 7,035.93 | -107,821.75 |
未分配利润 | 249,729.54 | 107,338.10 | 357,067.64 |
少数股东权益 | 133,203.96 | - | 133,203.9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5,013.33 | 6,862.96 | 81,876.29 |
其中:投资收益 | 174,017.30 | 10,521.09 | 184,538.4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4,467.06 | -4,381.00 | -18,848.06 |
所得税费用 | 16,294.90 | -722.87 | 15,572.04 |
少数股东损益 | -4,897.86 | - | -4,897.86 |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对青岛银行核算方法的议案》,同意上述调整方案。xxx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调整青岛银行股权投资核算的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青岛银行股权投资核算的专项说明》
(XYZH/2020QDA10315)。
由于发行人 2019 年度合并报表财务数据存在调整青岛银行股权投资核算的
差错更正事项,为保持财务数据可比性,本募集说明书 2018 年度合并报表差错更正相关科目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经追溯调整的合并报表。
二十二、发行人子公司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及其指定的受让方青岛海洋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青岛市海洋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xxx、xx于2020年 3月24日共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xxx、xx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104,478,461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9.90%,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9%),按照 9.45 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青岛海洋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青岛市海洋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转让对价总金额为人民币 987,321,456.45元。2020年5月29日,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青岛海洋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青岛市海洋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收购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十三、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目录
重大事项提示 2
目录 14
释义 16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20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20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21
第二节 发行概况 42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42
二、认购人承诺 47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49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49
二、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53
三、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4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56
一、发行人概况 56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57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59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60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73
六、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96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102
八、媒体质疑事项 225
九、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225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226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226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及企业合并 231
三、公司近三年及两期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240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26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63
六、公司有息负债情况 347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350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370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376
十、发行人 2019 年备考财务报表 378
第六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387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387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389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391
第七节 x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 397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397
二、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40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403
一、备查文件内容 403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403
三、备查文件查询网站 404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国信集团、 集团公司、集团 | 指 |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总部 | 指 |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 |
成员公司 | 指 |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 司及参股公司 |
本次债券 | 指 | 经在中国证监会注册,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不超过60亿元的“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面向专业投资者)” |
本期债券 | 指 | x期债券项下首期发行的“青岛国信发展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本次发行/本期发行 | 指 | x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 管理人、中信建投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xxx源证券有限 公司 |
主承销商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xxx源证券有限公司 |
证券登记机构、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 |
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 | 指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律师 | 指 |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
信永中和、会计师、审计 机构 | 指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章程》 | 指 |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指 |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 |
中国、我国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银监会 | 指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中国银行保 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保监会 | 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中国银行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债券持有人 | 指 | 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 |
记拥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签署的《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簿记建档 | 指 | 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协商确定利率区间后,向市场公布说明发行方式的发行文件,由簿记管理人记录网下投资者认购公司债券利率及数量意愿,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 率并进行配售的行为 |
青岛市政府 | 指 | 青岛市人民政府 |
市国资委、青岛市国资 委、市政府国资委 | 指 | 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财政局 | 指 | 青岛市财政局 |
国信实业、实业公司 | 指 | 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 |
置业公司、国信置业 | 指 | 青岛国信置业有限公司 |
建投公司、国信建投 | 指 | 青岛国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地铁公司 | 指 | 青岛市地下铁道公司 |
国信金控、金控公司 | 指 | 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城市空间公司 | 指 | 青岛城市空间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 司 |
建筑设计院 | 指 | 青岛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琴岛通卡公司 | 指 | 青岛市琴岛通卡股份有限公司 |
电子商务公司 | 指 | 青岛市琴岛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体育公司 | 指 | 青岛国信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设计院 | 指 | 青岛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酒管公司 | 指 | 青岛国信旅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文体公司 | 指 | 青岛国信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
交通公司 | 指 | 青岛国信城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名“青 岛国信胶州湾交通有限公司”) |
会展中心 | 指 | 青岛国际会展中心 |
会展公司、会展中心有限 公司 | 指 | 青岛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
xx公司 | 指 | 青岛(香港)xx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x谷公司、蓝色硅谷公司 | 指 | 青岛国信蓝色硅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x谷置业公司 | 指 | 青岛国信蓝谷置业有限公司 |
青国投 | 指 | 青岛国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旅游酒店公司 | 指 | 青岛国信旅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裕桥公司、裕桥置业 | 指 | 青岛裕桥置业有限公司 |
开发区置业 | 指 | 青岛国信开发区置业有限公司 |
东方世纪公司 | 指 | 青岛东方世纪房地产有限公司 |
莱西置业公司 | 指 | 青岛国信莱西置业有限公司 |
陆家嘴信托 | 指 |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青岛农商行 | 指 |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银行 | 指 |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华电青岛 | 指 |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 |
中国银联 | 指 |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
泰信基金 | 指 |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路财险公司 | 指 | 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城投集团 | 指 | 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华通集团 | 指 | 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 |
海天国旅 | 指 | 青岛海天国际旅行社 |
海天香港 | 指 | 海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汇泉湾公司 | 指 | 青岛国信汇泉湾管理有限公司 |
国信小贷公司 | 指 | 青岛国信创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国信担保公司、国信担保 | 指 | 青岛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国信资管公司、资管公司 | 指 | 青岛国信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海天中心、海天中心项目 | 指 | 青岛海天大酒店改造项目、海天大酒店改造 项目(海天中心)一期工程 |
金融中心 | 指 | 青岛国信金融中心项目 |
国信海天中心 | 指 | 青岛国信海天中心建设有限公司 |
HAITIAN BVI INT INV ST、海天BVI | 指 | Haitian ( BVI )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Development Limited |
国信BVI | 指 | Conson ( BVI )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Development Limited |
第一粮库 | 指 | 青岛第一粮库 |
第二粮库 | 指 | 青岛第二粮库 |
第三粮库 | 指 | 青岛第三粮库 |
粮食局结算中心 | 指 | 青岛市粮食局结算中心 |
物资中转站 | 指 | 商业部青岛粮油物资中转站 |
军采中心 | 指 | 青岛军粮采购中心 |
久实融资租赁 | 指 | 久实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
海洋产业投资基金 | 指 | 青岛海洋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清丰投资 | 指 | 青岛清丰投资有限公司 |
海洋新动能基金 | 指 | 青岛市海洋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 |
金控1号 | 指 | 招商财富-招商银行-国信金控1号资产管理 计划 |
xxxx0x | x | xxxx0x资产管理计划 |
久实消费升级1号 | 指 | 久实消费升级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久实信息技术1号 | 指 | 久实信息技术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久实智能汽车1号 | 指 | 久实智能汽车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久实精选1号 | 指 | 久实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久实精选2号 | 指 | 久实精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久实高端制造1号 | 指 | 久实高端制造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久实蓝色经济1号 | 指 | 久实蓝色经济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久实优选1号 | 指 | 久实优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久实灵活策略1期 | 指 | 久实灵活策略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久实灵活策略2期 | 指 | 久实灵活策略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久实新能源1号 | 指 | 久实新能源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百洋股份 | 指 |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 期、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3月 |
报告期末、最近一期末 | 指 | 2021年3月末 |
最近三年、近三年 | 指 |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 |
最近一年末 | 指 | 2020年末 |
工作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 日) |
元、千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人民 币亿元 |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
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公司债券属于利率敏感性投资品种。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
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
期债券为固定利率且期限可能跨越多个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
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
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x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
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
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交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
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
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后本期债
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
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
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而不能以某一价
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发行人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但在债券存续期内,如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环
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公司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公司不能
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用以偿还本期债券利息和本金所需要的资金,可能会对本
期债券的按期偿付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负债规模较高风险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3月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
3,871,537.64万元、4,851,535.49万元、6,019,894.51万元和6,090,425.70万元,资产负债率
分别为59.59%、60.49%、59.21%和60.58%。发行人作为以金融投资、酒店旅游与文体
会展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为重点的综合性投资控股集团,资产规模总体保持快速增长趋
势,发行人为满足项目投资需求相应增加了负债规模。目前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仍保持在
合理区间内,但负债规模特别是有息负债的增加将使发行人债务本息支付压力增大,对
发行人偿债能力带来一定影响。
2、资产流动性风险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3月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4,600,830.74万元、5,942,531.17万元、7,048,002.55万元和6,298,508.56万元,占总资产的
比重分别为70.82%、74.09%、69.32%和62.65%。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
产等构成。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资产流动性不足,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能力及偿债能
力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3、资产收益率较低风险
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3月,发行人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分别为3.41%、
3.03%、2.72%和0.5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17%、2.78%、2.32%和0.57%。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总资产收益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呈波动趋势。资产收益率较低主要
系发行人酒店旅游与文体会展业、房地产开发运营及交通等主营业务均为重资产业务,
相关资产每年计提的折旧数额较大所致。发行人存在资产收益率较低的风险,若发行人
不能通过调整经营结构等方式,缓解资产收益率降低的趋势,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造
成一定不利影响。
4、营业利润波动风险
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3月,发行人营业利润分别为67,455.16万元、
92,473.06万元、105,301.97万元和27,202.14万元,营业利润呈逐年上升趋势。2019年发
行人营业利润较2018年增加25,017.90万元,增幅为37.09%,主要系营业收入、已赚保费、
其他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2018年度增长,同时营业总成本也同步增长所致。2020
年发行人营业利润较2019年增加12,828.91万元,增幅13.87%,主要系营业收入、证券处
置收入、利息收入增长,同时营业总成本也同步增长所致。未来倘若金融投资、交通运
输、粮食销售等业务发展不利,亦或是资本市场环境恶化,发行人将面临较大的营业利
润波动风险。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波动风险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3月末,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
面价值分别为766,650.77万元、1,974,180.26万元、2,076,148.52万元和46,650.46万元,占
非流动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6.66%、33.22%、29.46%和0.74%。该科目主要是对不具
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和持有的已上市流通的公司股票、证券基
金等进行核算。2021年3月末,发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大幅减少主要系发行人会计政策
调整,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所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底层资产的实际情况调整至交
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三个科目中。
发行人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票、基金等可能因宏观经济形势和资本市
场走势的不确定性而存在公允价值波动风险。
6、长期股权投资损失风险
近年来,为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发行人整体抗风险能力,发行人不断发掘有
较强盈利能力的保险、基金、银行、信托等金融类企业进行参股投资。截至2018年末、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分别为921,496.60万元、
960,327.58万元、1,047,838.11万元和1,102,063.6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20.03%、16.16%、14.87%和17.50%。尽管发行人有专业化的投资管理团队,对投资项
目均经过周密调研、反复论证、逐级审批、审慎决策,但仍存在投资损失的可能,从而
对发行人的利润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7、存货跌价损失风险
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存货金额为1,007,778.08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为26.84%,
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0.02%。发行人存货金额相对较大,占流动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相对
较高。存货主要由未开发土地和房地产开发成本构成。虽然发行人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规定计提了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但其存货仍面临一定程度的跌价风险。
8、长期应收款回款风险
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余额为748,226.6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
7.44%。发行人主要长期应收款实际付款人主要为青岛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青岛港口投
资建设集团、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财政局以及融资租赁业务客户等,付款人
资质良好,风险相对较低。若长期应收款实际付款人经营情况或财务情况出现恶化,或
青岛市经济发展以及财政创收能力出现重大不利变动,从而可能会对发行人长期应收
款的及时回款产生不利影响。
9、期间费用占经营收入比例较高风险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3月,发行人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177,981.30万
元、213,390.68万元、256,136.47万元和50,306.15万元,占发行人各期营业总收入39.59%、
44.80%、34.32%和38.65%,金额较大且占比较高。期间费用中,2018年、2019年、2020
年及2021年1-3月的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63,864.97万元、81,400.52万元、96,128.57万元
和21,140.30万元,财务费用金额分别为105,956.91万元、115,298.62万元、134,761.54万
元和25,174.78万元,上述两项是期间费用的主要构成部分。发行人财务费用新增较快主
要是近年部分重点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转固之后,前期部分资本化利息支出转入费用化
利息支出核算以及发行人子公司金控公司融资增加导致利息增加所致。未来,发行人若
无法顺利完成业务转型,期间费用占比仍将继续保持高位运行态势,则可能对发行人盈
利能力及偿债能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10、利润总额对投资收益及政府补贴依赖度较高的风险
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3月,发行人利润总额分别为92,550.47万元、
94,076.45万元、109,114.89万元和27,268.90万元,其中投资收益分别为184,538.40万元、
183,192.79万元、239,481.29万元和42,243.09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199.39%、
194.73%、219.48%和154.91%。其他收益分别为8,799.44万元、33,982.25万元、47,324.18
万元及4,901.97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51%、36.12%、43.37%和17.98%。2018
年,发行人获得体育中心、大剧院运营补贴,崂山区财政局产业扶持资金、粮库维修等
补助合计8,799.44万元,反映在其他收益。2019年,发行人获得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地
方粮油补贴、体育中心运转经费、粮库维修及设备购置等补助合计33,598.14万元,反映
在其他收益。2020年,发行人获得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地方粮油补贴、体育中心运转经
费、政府扶持资金等补助合计47,324.18万元。总体而言,发行人利润总额对投资收益及
政府补贴的依赖度较高,由于投资收益及政府补贴未来受政策及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大,
存在利润总额波动较大的风险。
1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风险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8.19亿元、8.86
亿元和8.13亿元;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14亿元、4.58亿元和4.34亿元。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08〕43号之《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
(2008)》,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非经常性损益,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发行人政
府补贴之胶州湾海底隧道的运营补贴、体育中心运转经费、大剧院运营补贴收入为与发
行人交通运营业务、酒店旅游与文体会展业直接相关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故划分为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营业外收入(其中扣除隧道交通专项补贴、体
育中心和大剧院运营补贴等具有持续稳定的政府补贴)及营业外支出、资产减值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投资收益中非经常性部分构成。虽然近几年发行人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均为正数,但不排除未来出现非经常性损益剧烈波
动从而导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的风险。
12、胶州湾隧道通行费补贴收入可持续性风险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胶州湾隧道收费站的
批复(鲁政字[2011]163号)》,青岛胶州湾隧道经营期限为25年。收费标准和起止日期
由青岛市有关部门核定执行。根据《青岛市物价局关于青岛胶州湾隧道收费站车辆通行
x收费标准的通知》(青价费[2011]29号)的规定胶州湾隧道通行费标准自正式通车之
日起执行,因此经营收费期限自2011年6月30日开始,至2036年6月30日止。
2011年6月23日,青岛市物价局以《青岛市物价局关于青岛胶州湾隧道收费站车辆
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青价费[2011]29号)文明确通行青岛胶州湾隧道的各车型收
费标准。2012年以来,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桥隧通行利用效率,经市政府
同意,对胶州湾隧道一类客车通行费实施降价政策,并同时明确胶州湾隧道因降低通行
x标准减少的收入由财政给予补贴,以保证胶州湾隧道经营企业的经营效益。
2012年以来,青岛市人民政府、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分别相继
发布《青岛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12】第108号-桥隧通行费调整事宜专题会议纪要》、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降低胶州湾隧道车辆通行费标准的通知》(青价费
〔2012〕32号)、《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印发<胶州湾隧道通行费标准降低
财政补贴方案>的通知》(青财建【2013】49号)、青岛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137期)
《关于胶州湾隧道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专题会议纪要》、《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胶
州湾隧道通行费财政补贴办法>的通知》(青财建〔2016〕78号)、《青岛市财政局关
于印发<胶州湾隧道通行费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建〔2018〕13号)
等文件,持续明确胶州湾隧道通行费的可持续原则,即:隧道通行费按政策规定实行降
价或免费的,通过财政补贴方式保障胶州湾隧道经营者实现目标通行量及通行费收入
等,促进隧道运营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到的胶州湾隧道的通行费补贴为按
以上原则实现的通行费收入。
青岛市财政局印发的《胶州湾隧道通行费财政补贴办法的通知》(青财建〔2016〕
78号)、《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胶州湾隧道通行费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
知》(青财建〔2018〕13号)延续并整合了以前政策内有关胶州湾隧道通行费补贴的范
围、标准、各级财政分担比例及拨付补贴资金的管理程序,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了财政
补贴拨付流程,从而实现了取得财政补贴的程序化、常态化和长效化。因青财建〔2016〕
78号、青财建〔2018〕13号文明确了补贴价格数据明细,故同时约定该文件施行的有效
期,有效期暂定为两年,该有效期主要针对补贴水平而言。因该项补贴以保证经营者经
营效益为标准,而实际隧道降价政策在未来几十年的时间里可能出现变动,故仅在可预
期的中、短期年限内约定补贴水平,后续再根据变动情况调整补贴水平、再行出具补贴
标准的政策性文件。报告期内,胶州湾隧道通行费补贴根据通行量而波动,2018年、2019
年、2020年及2021年1-3月,发行人分别实现胶州湾隧道通行费补贴54,288.15万元、
61,302.16万元、45,847.96万元和14,288.48万元。
虽然如前所述,报告期内胶州湾隧道通行费补贴体现了经营性、经常性及可持续性
特征,但不排除未来因国家补贴政策变动、青岛市政府换届、青岛市政府补贴政策变动
等因素,而导致发行人无法按前述标准持续获得胶州湾隧道通行费补贴或补贴水平下
降,使得发行人面临盈利水平出现重大下滑风险。
13、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收益对经营利润的贡献较大。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
年1-3月,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184,538.40万元、183,192.79万元、239,481.29万元和
42,243.09万元。发行人投资收益主要由发行人参股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家嘴
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权益法
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信托等持有至到期投
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取得的投资收益等构成。近
三年,发行人取得的投资收益分类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 权投资收益 | 100,941.12 | 42.15 | 67,393.89 | 36.79 | 56,093.62 | 30.40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 生的投资收益 | -211.37 | -0.09 | 11,791.95 | 6.44 | 912.74 | 0.49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 | 1,326.94 | 0.55 | 991.84 | 0.54 | 1,611.47 | 0.87 |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投 资收益 | 125.48 | 0.05 | 13,105.83 | 7.15 | 45,936.03 | 24.89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 取得的投资收益 | 95,345.27 | 39.81 | 70,145.86 | 38.29 | 25,085.73 | 13.59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9,575.34 | 12.35 | 355.42 | 0.19 | 12,898.75 | 6.99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 投资收益 | 1,977.50 | 0.83 | 5,004.43 | 2.73 | 2,380.86 | 1.29 |
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 款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804.84 | 4.51 | 13,914.00 | 7.60 | 24,979.03 | 13.54 |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的投资收益 | 53.23 | 0.02 | - | - | 6,063.52 | 3.29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其他 | -457.05 | -0.19 | 489.57 | 0.27 | 8,576.66 | 4.65 |
合计 | 239,481.29 | 100.00 | 183,192.79 | 100.00 | 184,538.40 | 100.00 |
发行人投资收益的可持续性较好,发行人投资收益为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来源之
一,构成本期债券较重要的偿债保障。但不排除未来发行人相关投资企业经营发生重大
不利变动而导致投资收益波动风险。
14、发行人土地一级开发业务回款时间不确定的风险
发行人土地一级开发业务主要是发行人下属子公司青岛国信蓝色硅谷发展有限责
任公司负责前期开发的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指定地块的土地一级开发业务,发行人通
过直接投资、项目代建、战略合作开发等多种开发模式,推进蓝色硅谷核心区开发建设。
2013年11月,xxxx与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土地一级开发协议书》,
约定由蓝谷公司负责筹集土地一级开发资金,按照土地一级开发区域规划和管理委员
会制定的土地一级开发年度开发计划和方案进行开发,并按照实际开发投入的资金收
取管理费和利息。目前发行人蓝色硅谷核心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支出已计入其他非流
动资产核算,项目回款时间具有一定不确定性。虽然发行人已与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管
理委员会签署《土地一级开发协议书》、目前发行人也正与政府部门积极沟通回款事宜,
但若不能按时回款,可能对发行人财务情况造成一定影响。
15、存货中存在未开发土地的风险
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存货中有4宗土地尚未开发,主要系政府原因导致土地未
达到净地条件或开工条件。上述土地合计账面价值29,735.54万元,占2021年3月末总资
产的0.30%、净资产的0.75%。上述土地虽然账面价值较小且占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较
低,但若长期无法开发,可能对发行人房地产业务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16、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持续为负的风险
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3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
别为-117,430.55万元、-216,774.37万元、-254,722.03万元和-302,699.92万元,呈逐年下降
趋势。主要系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的增加超过流入金额的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是本期债券本息兑付的重要保障,如果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未能达到预期,又适
逢货币政策紧缩,不能从外部获取流动性,可能对发行人未来偿债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17、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大幅波动风险
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3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分别
为-463,102.91万元、-615,929.31万元、-489,153.64万元和-379,307.33万元。发行人投资活
动现金流量处于持续净流出的状态,主要系为扩张业务规模,发行人对合联营企业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工具投资金额较大。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大幅波动,对发行人自身现金流
情况影响较大,存在风险。
(二)经营风险
1、盈利易受宏观经济形势和资本市场走势影响风险
受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和国内经济结构日益显现的结构性问题影响,跌价
2020年以来的疫情因素,中国经济增速逐渐放缓,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国内生
产总值同比增长2.99%。发行人所涉及的金融投资、酒店旅游、会展体育、城市交通和
置业等行业与宏观经济环境存在正相关性,其投资规模、发展速度和收益水平都会受到
宏观经济周期及所在行业周期的影响。如果国家整体经济增速继续放缓,相关行业企业
的盈利能力可能会出现下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负面影响,将可能影响发行人的整
体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2、市场竞争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中,部分业务处于垄断地位,享有特许经营权,但在酒店旅游与房
地产开发经营等业务方面仍然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由于青岛市地理位置特殊,拥
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和上佳的人居环境,未来存在出现更多具备雄厚资金实力和先进营
销管理经验的大型企业集团进入青岛市酒店旅游与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可能,一旦出现
上述情况,发行人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3、项目建设风险
发行人未来几年承建项目较多,包括海天中心、东方饭店等改扩建工程和其他商业
地产开发建设工程。在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如遇原材料价格以及劳动力成本上涨、不
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政府政策、利率政策改变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困难或情
况,都将导致成本、支出上升,从而影响发行人现金流及盈利能力。
4、金融板块未来收入不确定性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金融板块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金融股权投资收益和证券资产处置
收入。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3月,发行人分别实现证券处置收入203,642.52
万元、185,853.64万元、241,730.38万元和0.00万元,证券资产处置收入受宏观经济及政
策、资本市场行情等影响较大,收入的波动风险较大。发行人于2013年8月获批投资成
立了金控公司,目前注册资本37亿元。目前发行人参股及直接运营的金融板块业务已涵
盖银行、保险、基金、信托、小额贷款、担保、资产管理、创投等多个金融子行业。发
行人在开展多元化金融板块业务的同时,面临的市场竞争也将加剧,金融混业经营风险
也将有所上升。同时,若未来证券二级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发行人可能减少对其持有
的证券处置,证券处置收入存在大幅减少风险。
5、房地产经营风险
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3月,发行人房地产开发经营收入分别为
40,334.35万元、15,628.91万元、34,971.09万元和3,826.61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
重分别为23.71%、8.29%、9.11%和4.10%,波动较大。房地产业务收入波动较大,主要
系发行人房地产业务尚未形成持续的开发,未来其收入波动情况或将持续。对于房地产
开发经营业务而言,合理的土地储备以及未来持续获得土地的能力至关重要。由于土地
资源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以及房地产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近年来土地价格普遍上
涨,在直接影响项目开发成本的同时,也导致公开交易获取土地所需的资金规模不断上
升、难度不断加大。此外,如果政府对城市规划进行调整并因此对发行人待开发的储备
土地及所处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将有可能给发行人经营带来风险。另外,房地产开发所
必需的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及设备价格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和波动性,如果上述生
产要素价格处于上升期,将可能增加发行人项目的开发成本,从而对发行人盈利能力和
偿债能力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6、酒店业务经营风险
发行人酒店业务主要通过海天大酒店、东方饭店、海天体育中心酒店、海天大剧院
酒店、东方之星和如家会展中心酒店等实体运营。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
3月,发行人宾馆酒店业务收入分别为6,268.56万元、8,861.95万元、8,646.09万元和
2,017.65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的3.69%、4.70%、2.25%和2.16%。2011
年4月,发行人子公司经营管理的海天大酒店开始进入拆除重建阶段,并于2021年6月重
新开业。2014年一季度,东方饭店全面进行改扩建,现已拆除,规划建设方案尚未确定。
长期看,酒店改造后将进一步巩固其市场地位。但是,海天大酒店、东方饭店的全面改
造短期内会对发行人酒店业务收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7、城市交通业务经营风险
目前,发行人的城市交通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胶州湾海底隧道项目通行费。胶州湾
海底隧道是连接青岛市主城区与黄岛区的重要渠道,于2011年6月30日竣工通车,项目
较大程度便捷了青岛市主城区与黄岛区的交通。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3
月,发行人分别实现交通业务收入77,569.47万元、87,519.29万元、65,526.54万元和
20,268.50万元。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3月,发行人分别实现胶州湾隧道
通行费补贴54,288.15万元、61,302.16万元、45,847.96万元和14,288.48万元。如果车流量
减少或增长不如预期,或通行费定价受到进一步管制,将会对发行人交通业务收入产生
不利影响。
8、在建项目资本性支出压力较大风险
发行人在建项目投资规模较大。截至2021年3月末,海天中心项目总投资137.56亿
元,已累计投入127.43亿元,未来资本性支出金额为10.13亿元;青岛国信金融中心项目
预计总投资额35.21亿元,已累计投入31.01亿元,未来资本性支出金额为4.19亿元;蓝谷
综合体项目一期总投资额约19.24亿元,已累计投入5.86亿元,未来资本性支出金额为
13.38亿元。发行人外部融资需求较强,债务负担压力较大。
(三)管理风险
1、多元化经营的管理风险
发行人的经营领域主要包括金融投资、酒店旅游与文体会展业、房地产开发经营和
城市交通等板块,发行人参控股企业较多,虽然发行人正在逐步通过资产置换、合并等
方式淘汰公司内一些盈利能力较差、竞争力较差的企业,增强发行人优势产业的竞争力,
但多元化的经营加大了发行人在投资决策、内控等方面的管理难度。
2、对下属子公司管理控制的风险
发行人目前投资的传统优势产业以及现代金融业产业均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
业,发行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法人治理结构有待进一步规
范和完善,发行人仍需提高集团公司整体运作效益以及提高对子公司的战略协同、财务
协同、技术协同、市场协同的管控能力。
3、安全生产的风险
发行人下属从事经营生产的子公司众多,安全生产是这些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
动的基础,也是取得经济效益的保障条件。虽然发行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
产投入明显增加,安全设施不断改善,安全生产自主管理和自律意识逐步增强。但影响
安全的有人为因素、设备因素、技术因素以及台风洪灾等外部环境因素,一旦某个或某
几个下属子公司发生安全生产的突发事件,将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1、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调整的风险
发行人作为青岛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具有国有资产投资职能的国有独资公司,发行人
的国有资本运营受到国家、山东省及青岛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资产规划布局等的
影响,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调整、政府投融资体制调整、国有资产处置政策变化、国有
资产规划整合调整等均可能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2、房地产行业政策风险
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出现了一些结构化矛盾,房价呈现出较大涨幅,为保障房地产
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国家和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2018 年 3 月“两会”
期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更好解决群众住房的问题”和“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两
大方面,政府政策基调延续此前提出的“因城施策”、“长效机制”等宗旨,在棚改、
区域协调发展、差别化调控和房地产税等具体领域释放政策信号。如未来国家适时出台
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则可能会影响发行人房地产业务的开展。
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2021 年 4 月 21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5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申请债券注册与发行的议案》。
2021 年 7 月 1 日,本公司出资人青岛市国资委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关于申请发行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请示》,同意本公司注册发行本次债券,并出具了《关于国信集
团发行债券有关意见的函》。
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064
号)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含)60 亿元的公司债券的注册。公司将综
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名称: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含 60 亿元),分期发行。本
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设置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
x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选择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在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
(加/减)以及调整幅度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
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进行
登记。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
付日,发行人将按照证券交易转让场所、登记机构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业务规则完
成回售支付工作。
债券票面金额:100 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增信措施。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
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
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
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
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
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
立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10 月 22 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
行。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
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
的相关规定办理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10 月 22 日,若债券持有人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10 月 22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6 年 10 月 22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
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10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
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
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
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如有):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发行人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xxx源证券有限公司。
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
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
关规定执行。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
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1 年 10 月 19 日。
发行首日:2021 年 10 月 20 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1 日,共 2 个交易日。
网下发行期限: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1 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x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
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
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
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出资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3064 号),
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60 亿元,拟采取分期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x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发行人的到期公司债券,拟偿还的公司债券明细如
下:
单位:亿元
债券名称 | 发行日 | 到期日 | 行权日 | 债券余额 |
21 青信 D1 | 2021-08-30 | 2021-10-31 | - | 10.0 |
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
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
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未来
可能调整偿还公司债券的债项和具体金额。同时,发行人也将考虑以自筹资金偿付上述
公司债券,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在公司债券偿付日前,发行人可以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
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 12 个
月)。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
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
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经发行人董事会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授权的其他决策机构同意,本次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为适应集团发展对资金管控的要求,强化集团资金管理,增强集团防范资金风险
的能力,提高集团资金的利用效率和收益率,实现集团稳健、高效发展,发行人亦形
成了一套资金管理系统。集团设立资金结算中心,履行资金集中管理职责,集团的资
金集中管理遵循“集中管控、计划管理、统一账户、收支两条线,统一安排融资、明确
权益归属”的原则。其中,集团资金计划管理在遵循“注重效益、量入为出、综合x
x、统一协调”为原则下重点向经营效益好的单位和项目倾斜,优先保证续建项目、重
点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经营性单位要确保经营现金流的安全。
发行人调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具体金额的,调整金额在募集资金总
额 20%或 2 亿元以下的,应履行临时信息披露内部程序并及时进行临时信息披露。调
整金额高于募集资金总额 20%或 2 亿元,或者可能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
应履行临时信息披露内部程序,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发行人承诺,在存续期间变更资金用途前,将履行临时信息披露内部程序并及时进
行临时信息披露。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已在招商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
监管。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续的监督等措施。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
为了加强规范发行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
诺的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
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本期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
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
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
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公司履行承诺的情况,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
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以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
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在有效增加公司流动资金总规模的前提下,改善了公司的负债
结构,这将有利于公司中长期资金的统筹安排,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2、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以 2018-2020 年度公司合并口径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
集资金运用计划(假设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予以执行后,公司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
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增强。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本次募
集资金用途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不投向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不用于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子公司(青岛国信大剧院有限公司和青岛国信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不用于二级市场股票投资。
二、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x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
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净
额为 60 亿元;
3.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60 亿元全部计入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为 60 亿元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5.假设公司债券发行在 2021 年 3 月 31 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对发行人合并报表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3 月 31 日 | 本次债券发行后(模拟) | 模拟变动额 |
流动资产 | 3,754,616.36 | 3,754,616.36 | 0.00 |
非流动资产 | 6,298,508.56 | 6,298,508.56 | 0.00 |
资产合计 | 10,053,124.92 | 10,053,124.92 | 0.00 |
流动负债 | 2,207,693.80 | 1,607,693.80 | -600,000.00 |
非流动负债 | 3,882,731.91 | 4,482,731.91 | 600,000.00 |
负债合计 | 6,090,425.70 | 6,090,425.71 | 0.00 |
资产负债率 | 60.58% | 60.58% | 0.00% |
流动比率 | 1.33 | 2.34 | 1.01 |
三、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1青信D1”募集资金10.00亿元,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18青信Y2。截至
x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募集资金已全部按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
“21青信D2”募集资金4.90亿元,拟全部用于置换前期发行人偿还公司债券18青信 Y2本金时使用的自有资金。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募集资金已全部按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实缴资本:300,000 万元
设立日期:2008 年 7 月 1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6752895001
住所:xxxxxxxxxx 00 xxxxx X0 xxx
xxxx: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0532-83893979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 x海天中心 T1 写字楼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职位:xxx(工会主席)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0532-83893998
所属行业:综合(S90)
经营范围:城乡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与运营;政府重大公益项目的投资建设
与运营;经营房产、旅游、土地开发等服务业及经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服务业;经政府批
准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与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历史沿革
2008 年 4 月,经青岛市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政府投资类公司的通
知》(青政发[2008]11 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基础上组建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300,000.00 万元,于 2008 年 7 月 17 日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xxx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分所于 2008 年 7
月 16 日出具了 XYZH/2008QDA1003 号验资报告对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xxxxx
xxxxxxx(xx)xx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其全资子公司。
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的前身是青岛国信实业公司,系根据青政发[1997]142 号文,
于 1997 年 9 月组建的国有公司,取得了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2000 年,根据《关于核增青岛国信实业公司国家资本金的批复》(青国资企[2000]1
号文),青岛市政府再次对青岛国信实业公司注资,注册资本达到 200,000.00 万元。
2002 年 11 月,根据青岛市政府办公厅青政办字[2002]50 号文更名为青岛国信实业有限
公司。
2010 年 4 月,发行人设立子公司青岛国信置业有限公司(已更名为“青岛国信建
设投资有限公司”),截至目前该公司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2012 年 12 月,发行人设立子公司青岛国信蓝色硅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截至目前
该公司注册资本 101,000 万元。
2013 年 8 月,发行人以青岛国信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基础,组建成立青岛国
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截至目前该公司注册资本 370,000 万元。
2014 年 2 月 21 日,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地铁资产划转置换方案,青岛市国
资委下发了青国资规[2014]6 号《关于国信集团地铁资产划转地铁集团的通知》的文件,
发行人、国信实业、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20 日签署了《青岛市地下铁
道公司及地铁一期工程(3 号线)资产等事项划转移交协议》,将发行人、国信实业所
持有并在账面列示的,与青岛市地下铁道公司及其所属的青岛地铁实业公司、青岛地铁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地铁一期工程(3 号线)等项目相关的资产 92.48 亿元、负
债 54.69 亿元和所有者权益 37.79 亿元划转给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划转的基准
日为 2014 年 2 月 28 日。2014 年 12 月 5 日,青岛市财政局下发《青岛市财政局关于青
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铁资产划转对价注入资产有关问题的通知》(青财
综[2014]36 号文),拨付发行人财政资金 40.16 亿元,其中 0.80 亿元冲减与青岛市财政
局的往来款,39.36 亿元结转资本公积。
2014 年 7 月,发行人法定代表人由xxx变更为xxx。
(二)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股本无变动。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股东性质 |
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100.00% | 国有法人 |
合计 | 100.00% | - |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股东性质 |
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100.00% | 国有法人 |
合计 | 100.00% | -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股东情况
(二)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1、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及主营业务
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合并持股比例 | 合并表决权比例 | 注册资本 |
1 | 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200,000.00 |
2 | 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370,000.00 |
3 | 青岛国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200,000.00 |
4 | 青岛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8,000.00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合并持股比例 | 合并表决权比例 | 注册资本 |
5 | 青岛国信蓝色硅谷发展有限责任 公司 | 100.00 | 100.00 | 101,000.00 |
6 | 青岛国信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5,000.00 |
7 | 青岛国信会展酒店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20,000.00 |
8 | 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35.00 | 35.00 | 100,000.00 |
9 | 青岛国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300,000.00 |
10 | 青岛国信胶州湾第二海底隧道有 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458,300.00 |
注:2018年12月20日,依据青国资财[2018]10号《青岛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国信集团将中路保险纳入合并范围的批复》,同意将中路保险公司在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管理体制基础上,纳入国信集团合并范围,并按照《会计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规范合并。
(1)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
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是经青岛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1997年9
月,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国有资
产运营及投资,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955,065.43万元,负债总额1,836,958.73万元,所
有者权益合计1,118,106.71万元;2020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7,985.88万元,净利
润为36,410.89万元。
(2)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是在《青岛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
金融业发展的意见》的政策指引下,根据《青岛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国信集团组建青岛国
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批复》(青国资规[2013]17号),在原青岛国信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的基础上变更设立。目前金控公司注册资本为370,000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包
括:金融及金融服务性机构的投资与运营、资产管理与基金管理、股权投资及资本运营、
证券与基金投资、投资策划与咨询服务;经政府及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资产投资与
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4,507,100.52万元,负债总额2,978,315.41万元,所
有者权益合计1,528,785.11万元;2020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0,839.54万元,净利
润为40,344.23万元。
(3)青岛国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青岛国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是发行人全
资子公司。该公司主要承担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的功能,经营范围包括:一级土地市场
开发;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及租赁;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建设及代建;室内外装
饰装潢;批发零售:建筑和装饰材料、机电设备;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673,306.50万元,负债总额423,116.44万元,所有者
权益合计250,190.06万元;2020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300.69万元,净利润为-
871.12万元,亏损主要系公司项目多处在建设期,尚未达到确认收入条件所致。
(4)青岛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青岛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其中:发行
人出资6,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出资1,600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20%。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住宿(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会议及会展服务;
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展览工程设计制作服务;批发零售:食品、预包装食品、
乳制品、保健品、酒水、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工艺品;汽车租赁;旅游信息咨询;房
屋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截至202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660,023.81万元,负债总额520,931.89万元,所有者
权益合计139,091.92万元;2020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86.54万元,净利润为-
7,803.21万元。会展中心有限公司属于重资产运营模式,所运营的青岛国际会展中心每
年折旧较大,导致亏损。
(5)青岛国信蓝色硅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国信蓝色硅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注册资本10.1亿元,其中:
发行人出资9.8亿元,占注册资本的97.03%;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出资0.2亿元,占注
册资本的1.98%;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出资0.1亿元,占注册资本的0.99%。该公司经
营范围包括:土地一级开发,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对外投资及管理;旅游管理咨询、酒
店管理、物业管理;水产品养殖、捕捞、销售、进出口、冷藏、运输;海水动植物养殖;
食品冷藏、储存、加工(初级)、收购、销售;旅游项目开发;旅游服务;海洋信息系
统集成、海洋信息服务。科技园区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房屋、场地租赁服务;科技
成果的转化、孵化服务;海洋工程、医药、生物的技术研究、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228,382.09 万元,负债总额 111,505.53 万元,所
有者权益合计 116,876.56 万元;2020 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370.07 万元,净利
润为-9,930.17 万元。该公司亏损主要系 2020 年度公司水产养殖业务板块全面推开,直
接人工成本费用及制造费用摊销(生产物资领用、动力费、相关资产折旧及摊销等)大
幅增加,且生物资产有一定的生长期所致。
(6)青岛国信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青岛国信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为发行
人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文化体育产业的开发、自有资金投资、资本运营
(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核准,不得从事融资担保、吸收存款、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文
化体育设施的建设、运营及物业管理,文体活动组织策划、市场推广,文化体育票务销
售,设计、代理、制作、发布国内广告业务,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咨询服务,零售:
日用百货,停车场服务,体育设施设备租赁,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5,312.62万元,负债总额21,935.34万元,所有者权
益合计-6,622.72万元,主要系固定资产折旧较大所致;2020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855.30万元,净利润为-2,597.84万元。该公司亏损,主要系受疫情影响、以及CBA联
赛赛制调整等影响,房租以及比赛收入大幅减少所致。
(7)青岛国信会展酒店发展有限公司
青岛国信会展酒店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为发
行人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国际、国内会议服务;会展策划和服务;会展
型酒店管理服务;展览工程设计、制作、服务;展览、展架、道具出租业务;举办境内
大型对外经济技术展会,出境展会业务,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旅游资源投资开发、
旅游信息咨询;旅游宾馆综合服务;企业咨询管理;餐饮服务;食品加工;零售预包装
食品;宾馆;酒吧;餐厅;大型餐馆;住宿(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特种
行业许可证、消防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房屋租赁;物业管
理;境内外旅游业务,信息化展览数据应用;批发零售:建筑材料、日用百货、五金交
电、化工(不含危险品)、文化办公用品、服装鞋帽、健身器材、厨房用具、通讯器材
(不含高频、发射器材)、微机及软硬件、塑料制品、化妆品、工艺品销售;广告设计、
制作、发布、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98,792.86万元,负债总额10,776.25万元,所有者权
益合计88,016.60万元;2020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75.25万元,净利润为-3,591.92
万元。该公司亏损主要系受疫情影响收入减少,且酒店经营毛利低,不能涵盖期间费用
所致。
(8)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该公司经
营范围包括:机动车保险;企业/家庭财产保险及工程保险(特殊风险除外);责任保
险;船舶/货运保险;短期健康/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和法
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业务许可证有效期限
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
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65号16-18层。
截至202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53,303.73万元,负债总额107,642.53万元,所有者
权益合计45,661.20万元;2020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273.62万元,净利润为-
6,165.62万元。
(9)青岛国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国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该公
司经营范围包括:投资与资产管理;以自有资金投资;以自有资金进行资产管理、股权
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
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经济信息咨询;城
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道路交通运输;房地产开发;信息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青岛国信胶州湾第二海底隧道有限公司
青岛国信胶州湾第二海底隧道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注册资本458,300万元。
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00,491.52万元,负债总额491.52万元,所有者权益
合计100,000.00万元;2020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为0.00万元。
2、主要子公司财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 2020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收入 | 净利润 |
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 | 2,955,065.43 | 1,836,958.73 | 1,118,106.71 | 167,985.88 | 36,410.89 |
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4,507,100.52 | 2,978,315.41 | 1,528,785.11 | 440,839.54 | 40,344.23 |
青岛国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673,306.50 | 423,116.44 | 250,190.06 | 46,300.69 | -871.12 |
青岛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 660,023.81 | 520,931.89 | 139,091.92 | 9,086.54 | -7,803.21 |
青岛国信蓝色硅谷发展有限 责任公司 | 228,382.09 | 111,505.53 | 116,876.56 | 3,370.07 | -8,032.45 |
青岛国信文化体育产业有限 公司 | 15,312.62 | 21,935.34 | -6,622.72 | 17,855.30 | -2,597.84 |
公司名称 | 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收入 | 净利润 |
青岛国信会展酒店发展有限 公司 | 98,792.86 | 10,776.25 | 88,016.60 | 6,875.25 | -3,591.92 |
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53,303.73 | 107,642.53 | 45,661.20 | 78,273.62 | -6,165.62 |
青岛国信胶州湾第二海底隧 道有限公司 | 100,491.52 | 491.52 | 100,000.00 | 0.00 | 0.00 |
(三)发行人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情况
1、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基本情况及主营业务
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参股、合营及联营公司情况
单位:%
序号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注 | 表决权比例 |
1 |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服务 | 13.38 | 13.38 |
2 |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服务 | 9.00 | 9.00 |
3 |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投资 | 28.39 | 28.39 |
4 |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 | 25.00 | 25.00 |
5 | 青岛国信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 | 35.00 | 35.00 |
6 | 青岛国信招商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投资 | 31.90 | 31.90 |
7 | 青岛场外市场清算中心有限公司 | 清算 | 30.00 | 30.00 |
序号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注 | 表决权比例 |
8 |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 | 电力 | 45.00 | 45.00 |
9 | 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电力 | 20.00 | 20.00 |
10 | 国信中船(青岛)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零售 | 47.00 | 47.00 |
11 | 青岛清丰投资有限公司 | 投资 | 35.71 | 35.71 |
12 | 青岛大剧院管理有限公司 | 营业性演出场 所经营 | 49.00 | 49.00 |
13 | 青岛国信嘉昀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 投资 | 37.00 | 37.00 |
14 | 国投源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互联网信息服 务 | 15.00 | 15.00 |
15 | 青岛博信铝业有限公司 | 铝型材生产销 售 | 30.00 | 30.00 |
注:持股比例指发行人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
2、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财务情况
发行人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2020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发行人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收入 | 净利润 |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5,982,760.50 | 42,892,074.70 | 3,090,685.80 | 1,054,066.10 | 245,329.80 |
公司名称 | 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收入 | 净利润 |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 40,681,107.30 | 37,710,868.10 | 2,970,239.20 | 957,152.60 | 297,736.70 |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1,124,870.42 | 457,380.91 | 667,489.51 | 194,205.95 | 114,463.43 |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3,312.26 | 26,464.55 | 16,847.71 | 5,853.89 | -1,344.42 |
青岛国信招商创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 2,033.59 | 116.29 | 1,917.30 | 1,164.10 | 791.09 |
青岛国信招商创业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702.40 | 836.03 | 21,866.38 | 6,063.08 | 5,930.20 |
青岛场外市场清算中心有限 公司 | 3,644.43 | 1,529.59 | 2,114.84 | 562.78 | -125.89 |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 | 225,740.33 | 85,838.27 | 139,902.06 | 244,106.54 | 21,662.41 |
国信中船(青岛)海洋科技 有限公司 | 16,478.57 | 5,080.93 | 11,397.63 | 7.55 | -661.38 |
青岛清丰投资有限公司 | 700,000.85 | 87.59 | 699,913.26 | 0.00 | -0.14 |
青岛大剧院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5.58 | 131,046.23 | -31,040.65 | 449.47 | -6,487.76 |
青岛国信嘉昀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 364.98 | 17.65 | 347.33 | 5.17 | -233.05 |
国投源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900.15 | 872.11 | 2,028.04 | 800.67 | -508.82 |
青岛博信铝业有限公司 | 10,660.30 | 19,886.53 | -9,226.23 | 5,093.03 | -112.50 |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一) 发行人的治理结构
1、发行人的治理结构
公司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司的组织和行为,制定了《公司章程》。
2、发行人组织机构设置
公司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
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机构;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部门和岗位,科
学划分职责和权限,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
控制体系。
主要组织机构的职责如下:
(1)出资人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出资人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决定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3)依照有关规定任免、委派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
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审议批准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9)审议批准发行公司债券;
10)修改《公司章程》;
11)按规定决定公司聘用、解聘为公司服务的中介机构;
12)审核或审批《公司章程》第三十条规定的重大事项;
13)审查或审查备案《公司章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重大事项;
14)依照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实施经营业绩考核;
15)法律、行政法规、山东省和青岛市地方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
当由出资人或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董事会,对出资人负责。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由出资人依照有关规定任免、委派。董事会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公司设董事长一名,
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按照有关规定从董事会成员中产生。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可以连任。
经青岛市国资委授权,董事会可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出资人的部分职权,具体包括:
1)按照出资人的要求向出资人报告工作;
2)执行出资人的决定;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实施方案;
4)制订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8)制订公司重大资产处置、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以
及公司重组、股份制改造方案;
9)除法律、行政法规、山东省和青岛市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规
定应由出资人行使的职权范围外,决定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担保等事
项;
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1)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并决定其报酬;
12)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4)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5)审批公司员工的薪酬方案、奖惩方案;
16)按规定程序向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并对子公司和参股公
司依法行使出资者权利;
17)按规定程序决定子公司设立、改制、重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国有产
权处置、变更公司形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
18)按规定程序审批子公司章程,决定分公司设立、改制、重组、撤销、清算、变
更组织形式等事项;
19)按规定程序批准子公司的重要人事任免及激励机制;
20)法律、行政法规、山东省和青岛市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出
资人授予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董事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董
事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董事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董事会可以要求相
关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十日通知全体董事、监
事。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时,按有关规定办理。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式表决
方式。董事会作出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方可生效。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
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等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3)监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构,按照法律法规
和有关规定行使监督检查权。监事中的股东代表由青岛市国资委委派和更换,监事中的
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和更换,任期三
年。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会由不低于五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
代表监事不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查阅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及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材
料;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贯彻执行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山东省和青岛市地方性法规、本
章程或者出资人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
以纠正;
4)依法对公司的改制、改组、并购、担保、国有资产处置及重大投资、融资等活
动进行监督;
5)对公司的经营收益和投资收益等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提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奖惩、任免建议;
6)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等进行监督;
7)对企业内部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8)参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组织的任期经济责任及经营绩效审计并向出资人报告工
作;
9)会签公司向出资人提供的有关改制退出、产权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相
关文件;
10)按照出资人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出资人报告工作;
11)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12)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
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13)法律、行政法规、山东省和青岛市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出
资人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也可以根据监事会主席提议或半数以上监事
的要求,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
面通知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决议由监
事记名表决,每名监事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决议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通过方可生
效。
(4)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总经理 1 名,设副总经理若干名,依照有关规定聘
任或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应同董事会一致,任期届满,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连聘可以连
任。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3)根据董事会授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
责管理人员;
4)决定公司及子公司对为其服务的中介机构的聘任,按规定应由出资人决定的除
外;
5)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办公会;
6)签署董事会研究决定应由总经理签署,或者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由总经理签署的
相关文件;
7)签发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等文件;
8)《公司章程》规定的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纪委
书记、工会主席等。经出资人同意,董事可受聘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3、相关机构报告期内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机构及各组织机构均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职权、相应议事规则和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工作程序独立、有效地运行,未发现
违法、违规的情况发生。
(二) 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为了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保证各项经营活动规范运行,发行人建立起一套比较完
整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为保证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及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发行人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全资、
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建立了健全、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
够有效地实施对公司生产经营各重要环节和业务的控制。同时,随着业务的发展及公司
内部机构的调整,发行人将定期或根据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补充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对
在发展中有可能出现的不适宜的内控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1、基本控制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青
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试行)》等制度和基本管控流程。
发行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
的监督。发行人设立了较完善的财务会计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及担保管理、
内部审计制度体系,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管理。针对各业务领域的不同特点制定
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为促进各项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奠定了坚
实的制度基础。
2、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发行人的财务会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青
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制度》、《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投资审批管理办法》、《青
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国信发展(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票据管理办
法》、《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管理规定》、《青岛国信发
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分析制度》、《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
集中管理办法》、《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计划管理办法》和《青岛
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一整套管理制度。
该等制度已形成一套综合财务体系,涵盖包括会计核算、全面预算、筹资、投资、
资产、担保、成本费用、税项与利润分配、财务风险控制、财务报告申报及分析、财务
查阅及监督等内容的一系列管理措施。该体系明确了公司董事会对监督及制定整体财
务战略和投资、融资及分配政策的责任,子公司获准设立及实施各自财务工作的规则与
程序及其进行审计和财务管理活动的规则。
(1)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
发行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具体准
则和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制定了《会
计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以达到统一会计政策、规范会计业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
量、强化会计管理的目的。
公司规定采用“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程序,分级核算,层层汇总合并”的会计核
算体系,形成了一个包括会计机构设置、会计核算方法以及会计核算流程的会计系统。
其中,集团公司财务资金部是日常会计核算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设置会计
科目及核算内容,并根据集团内部管理、信息化建设及会计核算的要求对会计科目的增
减变动做统一调整。集团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会计科目的使用必须符合本制
度会计科目设置的规定,在进行相关业务核算时,必须使用相应的会计科目。
(2)资金计划和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适应集团发展对资金管控的要求,强化集团资金管理,增强集团防范资金风险的
能力,提高集团资金的利用效率和收益率,实现集团稳健、高效发展,发行人亦形成了
一套资金管理系统。集团设立资金结算中心,履行资金集中管理职责,集团的资金集中
管理遵循“集中管控、计划管理、统一账户、收支两条线,统一安排融资、明确权益归
属”的原则。其中,集团资金计划管理在遵循“注重效益、量入为出、综合xx、统一协
调”为原则下重点向经营效益好的单位和项目倾斜,优先保证续建项目、重点建设项目
资金需求,经营性单位要确保经营现金流的安全。
(3)全面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了促进集团各项建设和经营活动的科学、有序运行,提高集团化管理水平,规范
集团全面预算管理活动,发行人对其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控制、调整、考核及监
督等作出全面制度安排,明确全面预算管理的基本任务、指导方针,集团全面预算的编
制根据集团总部职能部门和下属公司的设置情况划分成预算单位进行,各预算单位在
编制预算过程中要遵循导向性、全面性、科学性、合法性、安全性、统一性原则及相关
基本要求和技术要求,明确全面预算编制管理的组织与职责分工,明确预算管理的各项
基础工作,主要包括定额、价格、计量、程序、标准等工作;明确以业务预算、资本预
算、资金预算、财务预算四个相互联系的基本部分组成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与相关内容;
要求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预算项目的不同,自主并灵活运用固定预算法、
弹性预算法、零基预算法、滚动预算法、概率预算法等方法编制全面预算,采用“上下
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按股权管理关系和合并报表范围,层层做好各级
子公司的全面预算编制工作;同时建立全面预算的执行控制和分析、全面预算调整、全
面预算考核制度。
3、资产管理控制制度
发行人为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制定了《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固定
资产管理办法》、《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产权登记管理办法》、《青岛
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资产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相关管理制度。发行人负
责所属全资、控股企业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清产核资、资产统计、工商变更等
基础管理和备案工作;对所出资企业的重大投融资规划、发展战略和规划,依照国家产
业政策履行出资人职责;所属全资、控股企业的重大资产处置,须报经集团公司批准,
根据规定,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由集团公司转报;所属全资、控股企业
发生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等事项需要资产评估的,由集团公司委托中介
机构实施,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或备案;未经批准,所属全资、控股企业再
投资的企业不能超出其母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以参股形式对外投资。
(1)固定资产是指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使用期限超过 1 年、单位价值 2,000 元以
上的,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隧道工程、房屋、建(构)筑物、
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办公设备、文体器材、家具等。
(2)经营管理部是集团公司固定资产实物形态管理的职能部门;财务资金部是集
团公司固定资产价值形态管理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的重大
事项进行研究、决策,明确具体的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3)集团公司以及子公司的固定资产购置实施预算管理,各公司按照全面预算的
要求,对当年需要购置的固定资产编制预算,经集团公司审批后组织实施。任何预算外
的购置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4、投资管理、对外担保、项目招标、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1)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制订并执行了《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投资审批管理办法》、
《青岛国信集团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暂行)》,明确了项目投资的范围及投资原则,规
定总经理/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是项目审批机构,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权限对项
目进行立项审批和可行性审批,集团公司设立项目投资联合评估小组(以下简称“联合
评估小组”),对项目投资的立项和可行性进行联合评估,向项目审批机构提出评估意
见;对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的审批以及投资项目的审批和移交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建
立项目信息库,对所有储备项目按投资行业、投资金额、股权结构、审批状态等指标进
行分类管理。
(2)对外担保制度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青岛市市
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担保管理办法》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制定了《青岛国信发展(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办法,发行人担保活动遵循审慎、平等、互利、
安全、规范运作和防范风险、依法合规等原则,实行统一管理,集体决策,未经集团董
事会或青岛市国资委批准,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担保,也不得与任何单位互保。集
团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是集团担保事项的日常监督管理部门;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
是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担保事项的日常监督管理部门。集团及子公司财务部门是担保
事项的承办部门。集团公司负责向青岛市国资委报告本单位及所属企业的担保情况,其
中,担保额过亿元或超过企业总资产 10%的重大担保应随时向青岛市国资委报告。同
时,制度明确了担保条件和反担保要求,对担保程序做了明确规定,以做到最大限度的
规范公司担保行为。
(3)项目招标制度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2018 年修订)》、《青岛国信集团建设工程项目预算控制价审查
管理办法(暂行)》。招标范围包括:单位工程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 50 万元及以上的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工程的发包采用施工总承包招标制度,
即除人民币 500 万元及以上的幕墙、人民币 200 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系统、人民币 200
万元及以上的消防系统、人民币 100 万元及以上通风空调、电梯和单独出图的分部分项
可由建设单位单独招标发包外,其它部分均应整体招标发包;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在人
民币 30 万元及以上,或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过程中未确定或暂定价的专业工程合同估
算价在人民币 30 万元及以上时,必须进当地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同一性质合同累
计金额达到以上额度标准的;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 30 万元
及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以及工程设备、材料采购等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
20 万元及以上的各类咨询、评估、审计、广告、销售代理及其他委托服务等项目;非建
设工程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 10 万元及以上的设备、物资、办公用品采购等项
目;同一性质合同累计金额达到以上额度标准的,也应当进行招标,避免将应当招标的
项目分解规避招标;其他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集团成立招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招投标办公室,作为办事机
构履行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职责。
5、融资管理制度
为规范集团融资行为,降低融资成本,控制融资风险,加强借款资金的管理,发行
人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包括《青岛国信发展(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债务融资管理办法》和《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政府融资平
台贷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一整套完善的内控制度进行业务的约束。
集团领导班子扩大会对集团总部和子公司单次债务融资额 1 亿元及以上的融资事
项进行审议,形成会议意见;集团董事会对集团总部和子公司单次融资额 1 亿元及以上
的融资事项进行决策。超过净资产 10%以上的融资事项,事先应与集团党委沟通听取意
见。集团总经理按董事会授权,审批集团总部和子公司单次融资额 1 亿元以下的融资事
项。
集团财务资金管理部门根据集团批复的年度融资方案,委托金融类子公司具体办
理集团总部的融资业务,并由金融类子公司组织子公司具体实施融资合同的条款洽谈
和签订工作。对集团外部融资,按照“谁使用、谁签订合同”的原则组织子公司与金融机
构等签订融资合同;对集团内部融资,组织子公司与委托贷款银行、资金结算中心签订
相应融资合同或内部资金拆借合同,资金占用补偿费的收取参照《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执行。集团总部及子公司开展融资工作过程中签订的协议、合同,须按照集团《合同管
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6、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公司的发展战略,逐步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机制对员工的激励作用,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公司根据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包括《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绩效考核暂
行办法(2017 年第四次修订)》、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部薪酬制
度》和各子公司薪酬制度、《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
理办法(暂行)》等行政管理制度。发行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的合
法权益。发行人实行全员聘用劳动合同制,除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外,员工一律由发行人按全员聘用合同制管理规定进行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职工按
照劳动合同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发行人有权决定招聘和辞退经营管理人员和职
工。发行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手续。
7、安全生产管理及内部监督等风险控制制度
(1)安全生产制度
发行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青岛市
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制定了《青岛国信
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法》、《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规定
(试行)》等办法,对发行人各业务领域的安全生产进行规范,全面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思想,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
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考核机制,
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
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内部监督制度
发行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了《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内
部审计制度》和《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纪检监察管理暂行办法》,
规定集团董事会可以直接组织领导内审工作,也可以授权总经理负责集团内审工作的
组织领导;集团内审机构设于内审职能部门,部门设内审机构负责人和专职独立内审人
员,核心内审工作采取审计外包形式通过招标、比选产生审计机构委托实施;内审工作
采用“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模式;明确内审人员有总部审计人员、子公司内审人
员、内审人才库人员、外部内审专家,内审工作主要包括合规性审计、内部控制审计、
岗位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工程项目审计,内审主要工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实时监控、
经济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程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同时对内部审计的程序和罚
则作出具体规定。
(三) 发行人的独立性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发行人在业务、
资产、人员、财务、机构方面拥有充分的独立性。
1、资产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服务、销售系统及配套设施,公司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由
公司自身独立控制并支配,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况。
2、人员
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劳动、人事、工资及社保等人事管理制度和人事管理部门,并
独立履行人事管理职责。发行人的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通过合法程序产生。
3、机构
发行人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决策、
监督及经营管理机构,明确了职权范围,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已建立起
了适合自身业务特点的组织结构,组织结构健全,运作正常有序,能独立行使经营管理
职权。
4、财务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体系,并独立开设银行
账户、纳税、作出财务决策。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干
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控股股东未干预
公司的会计活动,公司独立运作,独立核算,独立纳税。
5、业务经营
发行人是由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控股的企业,在授权范
围内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能够有效支配和使用人、
财、物等要素,顺利组织和实施经营活动。
此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或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份 | 现任职务 | 任期起止日期 |
xxx | x | 1963 | 董事长 | 2013/4/16-至今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份 | 现任职务 | 任期起止日期 |
xx | x | 1967 | 董事 | 2013/4/16-至今 |
xxx | x | 1965 | 董事 | 2012/5/21-至今 |
xxx | x | 1971 | 董事、总经理 | 2015/12/24-至今 |
xxx | 男 | 1965 | 董事、总工程师 | 总工程师: 2015/12/24-至今 董事:2020/7/31-至今 |
xxx | x | 1978 | 职工董事 | 2020/3/28-至今 |
周学文 | 男 | 1962 | 监事会主席 | 2021/7-至今 |
xx | 女 | 1981 | 专职监事 | 2020/1/9-至今 |
xxx | 男 | 1985 | 职工监事 | 2020/3/28-至今 |
xxx | x | 1974 | 职工监事 | 2018/8/24-至今 |
xx | x | 1988 | 职工监事 | 2018/8/24-至今 |
xxx | x | 1965 | 副总经理 | 2015/12/24-至今 |
xxx | x | 1966 | 副总经理 | 2018/9/21-至今 |
xxx | x | 1982 | 副总经理 | 2019/7/3-至今 |
xxx | 女 | 1965 | 工会主席 | 2019/6/24 至今 |
1、董事会成员简历
王建辉,男,1963 年生,汉族,研究生学历,中国共产党员,现任公司董事长、党
委书记。曾历任青岛市财政局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青岛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