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青岛校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续签项目 合同编号: SDGP3700000002023010314944_001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项目名称: 青岛校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续签项目 合同编号: SDGP3700000002023010314944_001
计划编号: 37000000014000820230402
采 购 人: 山东科技大学
供 应 商: 青岛新时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采购人(全称): 山东科技大学
供应商(全称): 青岛新时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 青岛校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续签项目 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产权人:产权所有人(也就是产权拥有者),法律上认定的是财产(动产与不动产)登记的合法拥有者,即物业的业主,这里指山东科技大学。
2.物业管理服务:以物业为标的所进行的服务活动。
3.物业使用人:享受物业管理服务的主体,指房屋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人。
4.物业管辖区:即甲方所划定的需要物业公司实施物业管理的区域。
5.建筑物本体:建筑物自身的楼体范围。
6.物业管理标的物:合同当事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的本体。
7.物业管理档案:物业权属资料、技术资料和验收文件、工程资料、物业使用人的权属档案资料、物业运行记录资料、物业维修与服务记录、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以及物业管理相关合同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资料。
第一条 总则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包含但不限于) 1.磋商文件;
2.乙方响应文件;
3.乙方在评标时的书面承诺;
4.成交通知书;
5.岗位要求、服务标准及考核管理办法等。二、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肆拾伍万元整/半年(大写);450000 元/半年(小写)。物业服务费按月考核,以季度为单位进行结算。物业服务费每月实际结付款额应以乙方当月实际发生的服务天数、岗位工作履职、履约服务质量、实际效果、日常考核结果以及经甲方有关部门综合项目执行情况、履约服务等的书面材料形成的月度考核结果等支付物业费用。
三、物业基本情况物业托管范围:针对山东科技大学青岛智能无人系统创新研究院大楼以及大楼广场(东西北三面到围墙、南面到广场路沿石)提供全方位系统专业化的物业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山东科技大学青岛智能无人系统创新研究院大楼建筑物本体及其附属设施等。
物业名称:山东科技大学无人创新研究院物业外包项目
物业类型:政府类物业坐落位置: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 579 号
建筑面积:青岛智能无人系统创新研究院大楼总建筑面积 35600 平方米,建筑高度 59.6
米,地上 14 层、地下 1 层,电梯 5 部,中央空调 1 套。
四、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与标准
一、物业服务内容
(一)综合管理服务负责物业托管范围内建筑物本体及其附属设施的承接查验、物业服务制度建立、物业服务人员管理、档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与清查以及服务期满使用房屋、物业服务档案移交等工作。
(二)环境服务负责研究院大楼公共区域(含大楼广场、地下停车场与人防工程)所有可视区域的日常清洁保洁和垃圾清运,所有区域四害(蚊/蝇/鼠/蟑)防治,楼宇广场日常绿化养护管理。
(三)设备运维负责研究院大楼公共区域(含大楼广场、地下停车场与人防工程等)自有系统及设备(除变电站、供水泵房、通讯系统外)的启停管理、预防性保养、故障维修(含物料费 200 元及以下单体单项、单处单点、单片单块小型维修,材料人工包干)、质保期内的维修报修与质量验收、阶段性设备评估。相关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中央空调系统、电梯系统、人防工程系统、低压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等。
(四)设施维护负责研究院大楼建筑物本体及其附属设施(包括道路、广场、化粪池、污水井、雨水井、垃圾中转站、给排水管道、避雷设施、露天停车场、非机动车库、公用设施设备用房等)的检查、维修(含物料费 200 元及以下单体单项、单处单点、单片单块小型维修,材料人工包干维修费)、质保期内的报修与质量验收、阶段性设施评估。
(五)秩序维护负责对研究院大楼人员出入、物品出入、地下车库和地上停车场各类车辆停放、秩序维护、风险管理、应急处理等进行全天候管理。
(六)消防管理负责研究院大楼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隐患巡查与处置,对安全消防器材工具运行等进行管理。
(七)中央空调管理负责中央空调机房值班及中央空调末端暖通检查、维护、维修(含物料费 200 元及以下的单体单件单次维修)、质保期内的报修与质量验收。
(八)人防工程维保负责落实研究院人防工程维护岗位责任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维修保养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维修保养档案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设备设施整洁干净、安全可靠、性能良好、工作正常。
(九)前台服务负责设立研究院大楼服务前台,配备专门人员做好外来人员登记、来宾引导以及师生反映问题受理答复等工作。
(十)特种设施设备和物业公众责任保险负责研究院大楼特种设施设备(包含所有电梯等)的投保、年检和物业管理企业因管理或从事管理的过程中的疏忽或过失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经济赔偿等。
(十一)常态化防疫服务负责在春季、秋季开学前一周和非寒暑假期间每一周对研究院大楼公共区域及垃圾暂存点分别进行一次常规环境消毒。
(十二)其他服务项目本项目实际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以实际情况为准,所列服务内容为基础要求,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优势进行提升和填充。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要根据学校需求无条件接收采购人安排的其他物业服务项目。
1. 每年五一至十一期间,定期对项目范围内沟渠等喷洒药物,督促质保单位对广场树木、绿化地带喷洒药物、进行养护,完成楼宇灭蚊、除虫工作。积极配合驻地街道、政府部门和学校做好研究院大楼“除四害”工作,预防疾病流行。
2. 夏季做好防台风、防暴雨等恶劣天气应对措施,台风过后及时巡查,清理大楼周围广
场。
3. 每年冬季做好除雪准备工作,备足所需融雪剂和扫雪工具,确保大楼门前、台阶、道
路、广场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入口处等场所积雪能及时清理。
4. 积极协助学校做好节水、节电等节能管理,解决公共区域长流水、长明灯问题;充分发挥服务育人功能,以“主人翁”姿态,营造校园文化融入物业文化、物业管理参与校园管理的良好氛围。
5. 成交供应商必须购买不低于 200 万元的意外商业保险,承担项目运营期间因管理或从事管理的过程中的疏忽或过失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经济赔偿等。
二、物业服务标准
实际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以实际情况为准,所列服务标准为基本要求,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作业标准进行提升和填充。
(一)综合管理服务标准
1. 管理制度健全
(1)有明确的各岗位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和工作标准。
(2)有完善的设备(机械)安全运行和安全操作规程。
(3)有完善的设施、设备(机械)保养规程。
(4)有完善的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记录及事故报告制度、运行维护档案、每日巡检记录、工作周报等。
(5)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岗位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以及考核奖惩办法,并分类建档。
(6)有完善的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 人员管理与培训规范
(1)有完整的员工培训计划,能定期组织开展员工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使员工明确工作目的与意义,熟悉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工作流程、工作要领、服务礼仪,掌握设施、设备操作要领,做到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2)有自成系统的员工(管理)手册,教育引导员工严格遵守学校和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时间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不串岗,不脱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有完整的值班、交接班记录,严禁在办公室、值班室、仓库、休息室做饭和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工作时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服务区域公共场所吸烟、酗酒。
3. 自动化办公
(1)管理岗位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实现办公自动化;配备智能手机及相关 APP 管理软件,具备移动服务功能。
(2)根据数字信息化发展,及时配置相应的人力物力资源,建立专业的管理体系,满足师生需求。
(3)人员考勤、在岗在位状况、工作质量等使用智能手机及相关 APP 管理软件进行实时管
理。
(二)环境服务标准
1. 楼宇公共区域保洁服务标准
(1)楼宇公共区域每天 7:30 前结束第一次保洁工作。
(2)地面每日清扫 2 遍,拖拭 2 遍,并随时保持清洁,墙裙(墙裙瓷砖)、踢脚线、镜子、
指示牌、垃圾筒、纸篓每日至少擦拭一次,无污迹、水迹、尘迹,保持光洁明亮。
(3)门窗每周至少清洁 2 次,窗台无明显灰尘,玻璃明净,无乱贴乱画;墙壁无积尘、无蛛网,保持光洁明亮。
(4)公共会议室每日清洁 2 次,保持地面、桌椅、墙面等清洁、无污迹,桌椅、书架摆放整齐,室内垃圾及时清运,保洁工具摆放整齐。
(5)楼梯扶手及栏杆每天擦拭 1 次,目视无明显灰尘、污迹,无乱张贴等。
(6)灯饰、通风口、空调风口、每学期至少擦拭 1 次,保持天花顶无蛛丝、无污尘,灯光明亮柔和。
(7)公共区域消防通道、设施、设备每日清洁 1 次,保持通道通畅、设施设备清洁。
(8)地下停车场与人防工程每日至少清洁 1 次,保持设施、设备清洁,车辆停放有序。
(9)电梯轿厢、按键每日至少擦拭 2 次,电梯沟槽每周至少吸尘 2 次,保持电梯轿厢、电梯轿厢门及饰板亮洁,地面无积水、灰尘、污渍、杂物,电梯槽内无灰尘、杂物堆积。
(10)楼宇阳台、平台、天花板每天清洁 1 次,做到无垃圾、无积灰、无蛛网、无高空坠物隐患。
(11)配合学校按需配备楼内垃圾桶、纸篓,按照青岛市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垃圾桶及时清理,空气流通无异味。
(12)楼宇内公共区域每月进行消毒、消杀、灭“四害”,并做好记录,作业时不影响正常学习工作。配合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消毒工作。
2. 卫生间保洁服务标准
(1)镜面、台面、面盆:擦拭、清洗,每天至少两次,巡回保洁。目视无污渍,洁亮,台面、镜面无明显水渍,无擦拭过的杂乱痕迹。
(2)水龙头:擦拭,每天一次,光亮,无明显水痕、污迹。
(3)地面:拖拭,每天至少四次,巡回保洁,无积水,无污渍,无杂物,无死角。
(4)瓷砖墙面:擦拭,每周一次,无明显灰尘,无污迹。
(5)隔断,擦拭,每周一次,明显灰尘,无污迹。
(6)尿斗、便池:冲洗,每天至少两次,内外干净,无积便、无尿垢、无污渍、无异味,保持通畅,瓷砖墙面洁净。
(7)保洁作业期间,在卫生间门前显著位置放置提示标识。
3. 外围广场保洁标准
(1)管理内容:负责楼宇外围广场及相关配套设施、环境等的保洁维护工作。具体包括广场设施、绿地、花坛、园林设施、景观小品(花架、长廊、石凳、石桌、长椅、亭子等)、停车场、垃圾桶(站)、雨水污水排水设施、排洪沟、水池等的管理和保洁。
(2)按时完成广场卫生保洁工作,每天至少清洁 2 次,巡回保洁,定期进行地面清洗,保持楼宇广场全天候整洁干净,车辆停放有序。
(3)做好雨季、汛期、雨雪等恶劣天气的应急预案和应急设施的准备工作,下小雪时随下随扫,下中、大雪时在雪停 2 小时内完成主干道清扫任务,保证路面无积水、无结冰。
4. 楼宇外围绿化养护监护标准
(1)统筹安排辖区绿化养护工作,建立绿化养护作业质量检查制度,全面检查作业人员工作情况,对绿化植物品种建档管理,做到考核检查记录内容完整、真实、格式规范。
(2)监督建设单位根据广场植物生态习性进行养护,合理进行浇水、施肥、松土、除草、修剪、病虫害防治、防冻保暖等工作,广场草坪生长高度控制在 7-10 厘米,保持校园苗木生
长旺盛、整齐美观,保持广场绿化区域内无砖头瓦块、无枯枝烂叶、无垃圾杂物、无杂藤攀援树木、无杂草、无明显病虫危害症状、无遮挡监控镜头和妨碍路灯照明的树枝。
5. 环境消杀服务标准
(1)定期清理管理服务区域(室内、室外)鼠迹、蟑迹,定期杀灭蚊、蝇、鼠,确保无滋生源;夏季(5 月 1 日至 10 月 1 日)对蚊、蝇、虫进行消杀。
(2)每学期开学前对楼宇责任范围内的场所消毒一次,流行病高发时期应加大公共场所消杀频次,或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消杀。
(3)做好消杀记录。消杀记录应包含作业人员、药品名称、剂量、浓度、范围、消杀目的等必要内容;消杀所用药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消杀安全、有效。
(三)前台(会议)服务标准
1. 前台(会议)服务人员形象气质好,着装统一规范,佩戴身份标识牌,文明用语,微笑服务,细致周到,按章办事,俭省节约,严肃认真。
2. 保持公共会议室(接待室、报告厅)卫生整洁,定期擦洗门窗玻璃和家具,进行通风及防疫消杀,保持室内环境(家具)整洁、空气清新。
3. 负责做好来宾登记、引导和会议服务工作。
4. 做好会议室(报告厅、接待室)室内外设备设施登记清查工作,定期检查安全、卫生及设备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5. 负责会议室(报告厅、接待室)的钥匙管理,做好钥匙借用登记。
(四)大楼安全维护服务标准
1. 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有针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到位,档案管理资料完整。
2. 门卫值班人员,24 小时值班、巡逻,每日至少对楼宇内外安全巡查 4 次,处置共用楼梯、天台、通道等公共部位乱堆乱放及违章占用等现象,制止打架、高空抛物、乱扔垃圾、集体闹事等行为,并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值班和巡查记录,确保正常的公共秩序。
3. 负责公共用房钥匙管理,按时开闭大门;做好人员及物品出入登记管理,疫情时期出入人员体温检测监督工作,为师生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4. 做好地下车库车辆出入信息录入,对楼周围以及地下停车场车辆进行规范管理,在地下车库出入口显要位置张贴紧急情况联系方式,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确保存放车辆的安全和建筑物门口区域的正常秩序。
5. 管好校方审批的宣传物品,严禁无关人员进楼发放、张贴宣传品。
6. 加强楼宇范围内进场施工单位的施工监督,督促其做好施工队伍管理、文明施工、现场成品保护、工完场清和用电安全管理,协同做好学校资产管理,服从校方资产管理部门工作
统筹,加强与甲方有关单位的工作配合,按楼宇物业管理办法和学校要求规定开展物业服务工作。对违规违章施工单位或违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上报物业服务监管部门。
7. 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重要活动或会议的秩序维护工作。做好重大节庆活动或会议的秩序维护工作,因秩序维护不到位引起的财产丢失、损坏和其它损失应予以赔偿。
(五)消防安全服务标准
1. 成交供应商是受委托管理青岛智能无人系统创新研究院大楼物业服务社会化项目消防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消防控制室值班、辖区内消防设备器材巡检、管理和运维,确保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处于良好运行或备用状态。
2. 加强消防人员消防意识和消防能力培训,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做好辖区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自觉接受学校安全管理处、公安机关、地方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3. 消防控制室实行 24 小时值守,每班不少于 2 人,每天至少 5 次巡查楼内外消防设施,及时处理火警信号及消防报警电话,并做好值班巡查和交接班记录(包括巡查情况、发现问题、处理结果、未完成事项、交接班人员签名、主管检查记录等资料)。严禁上班期间私自离岗、脱岗,严禁在室内严禁吸烟、动用明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严禁任何单位在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堆放杂物,严禁任何单位任何人未经安全管理处同意改变消防器材位置或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一旦发现火情火警、消防设备故障和消防隐患,要迅速做出科学处理并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和物业监管部门。
4. 加强消防系统和消防器材保洁、巡查、维护、保养工作,防止消防设备器材丢失或损坏,确保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卷盘及其配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确保温、烟感控制箱体、指示灯、开关、烟感探头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5. 定期对消防逃生窗锁具进行检查维护,确保遇到紧急情况能及时打开,要将钥匙统一悬挂在显著位置。
6. 合同期内至少对消防系统进行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进行一次消防演练。
7. 消防控制室未经有关领导批准,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外来人员进入须做好登记手续,设备维修厂家进入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由消防控制室负责人陪同。
(六)维修维护服务标准 1.日常及零星维修服务标准
(1)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内的日常及零星维修,包含项目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类、室外基础设施类、房屋本体类三个类别,经校方认定的单体单项、单处单点、单片单块维修耗材费在 200 元及以内的维修项目,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更换、维修和施工,并承担相关费用。主要包括:研究院大楼公共区域内的门窗玻璃、锁扣、窗帘(脱钩、轨道维修);照明灯具;天花板、电
源开关、插座、断路器;阅览设施(桌椅、报架);卫生间用具(水嘴、角阀、延时阀、阀门、厕所挡板配件)等。超出以上定义范围的维修项目由学校相关部门按照学校修缮工程流程执行,处于质保期内的维修项目由原施工单位负责,但物业公司应及时上报学校,并配合做好相关维修与质量验收工作。
(2)成交供应商对项目范围内公共区域的基础设施、设施设备、房屋本体每天至少巡查两次(上下午各一次),以免丢失和人为损坏。所辖区域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维修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巡查、跟踪维修、安全用电检查、节能宣传、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
(4)工作交接本管理:规范工作交接管理,做好交接班记录(包括巡查情况、发现问题、处理结果、未完成事项、交接班人员签名、主管检查记录等资料)交给对班,物业监管人员应每周定期检查交接本,保证其登记的规范性、完整性。
2.垃圾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维护疏通
(1)监督楼宇使用单位进行垃圾分类放置,不得混装。工程垃圾由施工方自行运出,不得混入垃圾桶内。发现违规问题立即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2)及时清运垃圾,做到垃圾不落地、日产日清,桶内垃圾不过夜。
(3)遇大型活动等特殊时期,根据垃圾量增加清运次数,调整清运时间,切实做到日产日清。
(4)垃圾清运过程中,协调做好垃圾倾倒工作和垃圾桶的归位工作,做到垃圾不洒落。
(5)负责垃圾桶的配备、更换,保证垃圾桶完好,破损垃圾桶要及时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不得影响正常使用。
(6)垃圾桶 1 周彻底冲刷 1 次,垃圾桶内外四壁、桶盖及轮内外侧无明显污渍、无异味。 3.雨污水管道维护疏通
(1)主要范围:研究院大楼污水管道、化粪池、沉淀池、检查井等排水设施清理疏通工
作。
(2)污水管道,合同期内用高压水冲洗一次,要做到管道及检查井内不积存淤泥、沙石、
垃圾等杂物。
(3)化粪池、沉淀池合同期内进行彻底清理一次(寒假一次),并负责将粪渣及垃圾全部打包外运,工作完成后须冲洗、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4)工作时必须注意安全,应提前做好作业区隔离,设置警示牌,并设专人看护疏导,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一旦出现安全事故,由物业公司负责。
(5)凡属工作范围的管道堵塞、冒溢等情况,自接到通知后,应在半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并开始作业。
(6)工作时要注意保护校园环境卫生以及广场绿化植被,不得乱丢垃圾或肆意践踏毁坏广场种植的花草树木。
(7)经常检查污水管道相关设施是否完好,发现井盖松动、损坏、丢失、地下管道经过部位地面下陷等情况必须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汇报,同时做好安全保护措施。
(七)电梯维护保养服务标准
1.作为电梯安全运行管理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各项电梯管理制度;明确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定期参加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负责电梯的注册登记、保险缴纳、年度报检、日常管理工作;签订电梯维护保养合同,做好维护保养工作;质保期内电梯故障报修与质量验收;制定电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2.按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的有关规定,做好日常管理,做好检查、故障、维护等记录。
3.确定专人保管电梯钥匙,电梯内张贴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齐全清晰。
4.做好电梯定期检验计划,确保每台电梯按时检验,并经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5.维修保养合同必须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并监督维保单位工作质量。
6.确保重要活动或特殊情况下的电梯运行有专人值梯。
7.电梯通话报警、应急救援电话 24 小时随时有人接听。
8.电梯出现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赶赴现场,及时进行安全围护,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使用。
9.电梯出现困人故障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在 10 分钟之内到达现场并及时被困人员,
维护保养人员应在 30 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处理。
10.建立健全电梯安全运行、保洁消杀管理制度和维护保养台帐,主要包括:电梯使用登记信息、维护保养合同、维护保养记录、故障及维修记录、更换零配件记录、自检记录、定期检验报告、检验整改意见通知单。电梯基本信息应包括:使用登记信息、电梯生产单位、安装单位、维护保养单位、监督检验和投入使用日期、使用单位、使用地址、使用地点、电梯类别、电梯型号、出厂编号、使用单位内部编号、层站门、额定载荷、额定速度等信息。
11.按期缴纳电梯保险费和维保费。
(八)弱电间(配电室)管理和维保标准
1.各楼层电力设备设施有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规程、运行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有严格的岗位职责,确保供电安全运行。各项记录资料正确齐全,
处理故障无误。保证正常供电无任何责任停电事故,限电、停电须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明确依据并按规定时间及时通知。
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3.必须掌握所需电气方面的知识,维修、操作技术,熟悉电气的性能,持证上岗。
4.供电设施完好率 100%,保障安全供电。
5.制定安全用电岗位责任及管理制度,定期巡检设备,做好维护保养记录、管理维修档案等管理工作。
6.及时消除隐患,定期对配电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干净整洁,绝缘良好,接触可
靠。
7.停电须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明确依据并按规定时间及时通知。
8.制订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与停电应急处理预案并严格执行。
(九)中央空调制冷机组及附属设施/制冷机房管理维护服务标准
1.空调机房值班人员配置及工作职责要求供暖、制冷设备运行期间,空调机房至少保证一
名专业人员在岗运行管理,具体负责:
(1)站内设备安全运行,随时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每小时记录一次运行参数。
(2)设备机房供暖、制冷运行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3)设备机房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设备机房卫生保洁工作。 2.中央空调系统运行记录要求
(1)运行技术参数记录:制冷主机、冷却(冻)水泵、冷却塔等设备的运行电流(A)、电压(V)、功率因数COSφ,冷却(冻)进出水温度(℃)、压力(MP)和流量(M2/H)等;冷压缩机运行中的油压、油温、轴承温度、油面高度;主机电能消耗数量(KWH);室外温度、湿度、气候情况(晴、阴等);空调风机的进出冷冻水温度、送(回)风温度、新风温度、一次混合温度(在自动化条件许可的情况时);变频系统的检测变频器的温度、运行频率、机柜温度(对具有变频系统部分)。
(2)运行状态记录(通过固定表格对如下情况进行记录):主机(含二次热交换系统)、冷冻(却)水泵、冷却塔、空调风机、新风机开停机时间;空调配电系统各回路运行状态;各控制阀门启闭状态;对有变频系统的检测变频器运行和异常状态。
(3)交接班记录:当班运行中所发生的异常情况的原因及处理情况;当班的设备操作记录(操作设备、时间等);运行中遗留问题,需下一班处理的事项(包括上级的指令、运行调度情况等);当班系统运行状况的综合评价;签名。
(4)系统运行情况分析:能源统计分析,空调主机(条件许可时,按空调系统进行统计)的日、月、年的用电、用水情况进行统计并与往年同期(含气温、物业的入住率等约束条件)进行比较;运行指标分析,指单位能耗成本计算;系统故障、事故统计分析;温、湿度统计,对本年度的日、月、年的温湿度进行统计,为能源统计分析、运行指标分析提供基础依据;负荷运行统计与预测分析,根据各年度的能源统计、运行指标、温湿度统计、使用率等基础数据提出来年的空调系统运行方式和运行曲线;系统运行综合评价。
3.系统保养要求供暖(制冷)之前做好室内各供暖(制冷)设施的检修保养工作,成交供应商必须制定详细的月度、季度、半年及年度保养计划,根据制定的保养内容,按时保养,并具有书面保养记录。
(十)常态化防疫服务标准
1.楼宇公共区域每周消毒至少 1 次,包括不限于:卫生间、楼梯、走廊、水龙头、门把手、开关、电梯及按钮等区域或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工作。
2.保持楼宇公共区域等环境清洁,每日并进行开窗通风。
3.公共卫生间消毒:卫生间水龙头、门拉手、开关等手接触区域,每周消毒不少于 1 次;
卫生间地面、洗手盆、尿斗、坐便器等区域,每周消毒不少于 1 次。
4.设备设施消毒:公共区域消防柜、灭火器等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工作。
5.垃圾点及垃圾处理消毒:制定并执行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垃圾管理制度、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制定;对有害垃圾按规定进行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并对垃圾收集点每周消毒。
6、储备足量的防控物资,包括不限于:消毒用品、消毒器具、防护器具等。
(十一)特别委托事项
1.乙方在甲方相关单位搬迁时需提供必要的便利。
2.乙方对甲方相关单位及其他部门组织的大型活动、重要接待等常规性或临时性的任务应予以积极响应并配合,完成相关部门安排的具体任务。
3.在物业管理标的物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对验收项目进行约定的维护及保洁服务,同时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按程序提交相关部门予以维修,并按与甲方的约定验收修复结果。
4.对于未列入质保范围或超过质保期的,乙方负责对物业管理标的物进行维修维护、保养保洁服务,应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和险情,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呈报给甲方并进行修缮。
5.乙方对甲方及相关单位提供的物业服务,按照本磋商文件内容执行;乙方对甲方及相关单位所需的特约服务应予以积极响应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协商,签订协议。
6.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临时性、紧急任务。三、物业服务管理目标
1.按 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运营,严格执行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为师生提供高标准的服务。
2.甲方对乙方每月进行服务质量考核评价,需达到 90 分及以上。如未达标,则必须限期整改。
3.合同期内责任事故率为 0。
4.合同期内用户报修处理及时率达 95%及以上,用户报修回访率 100%。
5.合同期内用户投诉处理及时率 100%,投诉处理满意率 98%以上,回访率 100%。
6.合同期内设施设备及时保养率 100%,主要动力运行设备完好。
7.按有关行业规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 100%。
8.劳动争议和劳务纠纷承担和处理率 100%。
9.甲方发出的工作整改通知单(职责范围内)落实率 100%。
10.及时缴纳有关税费以及各类规定费率 100%。
11.执行校方管理规定 100%。
第三条 项目人员配置与用工要求
一、项目人员配置
本项目要配置足够管理服务人员,符合国家和地方法规要求,满足项目管理服务需要。
1. 项目经理,年龄≤50 周岁,性别不限,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须具备五年及以上独立负责物业项目管理经验和团队管理经验,有建筑物面积 20 万平方米及以上同类项目管理经历。
2. 项目主管,年龄≤45 周岁,性别不限,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同类物业管理从业经历 3 年及以上。
3. 前台(会务)人员,年龄≤35 周岁,身心健康,形象好,普通话标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会议服务经验以及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应急处置能力。
4. 环境保洁(包括洗地车驾驶员),男性年龄≤59 周岁,女性≤54 周岁,身心健康,仪表端正,具有物业环境清洁保洁工作经验。其中,至少 2 人能够熟练驾驶洗地车。
5. 消防管理,男性年龄≤59 周岁,女性≤50 周岁,身心健康,具有物业消防管理工作经验和消防控制室操作四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
6. 安全管理(包括门卫值班),男性年龄≤45,女性≤40 周岁,身心健康,仪表端正,具有物业安全管理、秩序维护工作经验和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及应急处置能力。
7. 维修维保(含电梯维护等特种设备),男性为佳,年龄≤59 周岁,身心健康,有从事物业维修服务工作经验和电工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等所要求的有效资格证书。
二、项目用工要求
1.投标供应商物业管理和服务用工必须符合青岛市劳动部门用工要求和项目招标要求,正式聘用前进行政治审查和生理、心理健康体检与岗位有效资格证书核验,符合岗位资质要求,确保所有人员政治合格、身心健康、具有有效相应资质,无犯罪和违纪记录,无人格障碍,不冒用他人资格证书。
2.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中标后所有人员均具有地方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证明材料且心 理健康方可聘用,所有物业用工工资不得低于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保按照青岛市五险的标准依法缴纳,依法用工。如用工属于无需缴纳社保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否则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要求。
3.投标供应商应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含节假日)同步安排工作和值班时间。
第四条 特别委托事项
一、乙方在甲方相关单位搬迁、场所改造等时需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协助支持。
二、乙方对甲方相关单位及其他部门组织的大型活动、重要接待等常规性或临时性的任务应予以积极响应并配合完成。
三、在物业管理标的物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对验收项目进行约定的维护及保洁服务,同时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按程序提交相关部门予以维修,并按与甲方的约定验收修复结果。
四、对于未列入质保范围或超过质保期的,乙方负责对物业管理标的物进行维修维护、保养保洁服务,应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和险情,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呈报给甲方并进行修缮。
五、乙方对甲方及相关单位提供的物业服务,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执行;乙方对甲方及相关单位所需的特约服务应予以积极响应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协商,签订协议。
第五条 乙方服务目标承诺与优惠承诺
一、服务目标承诺
(一)管理目标
1.按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小区标准进行管理。
2.严格执行公司 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服务品质。
3.学校师生对物业管理服务总体满意率达 90%以上。低于 80%,学校可随时解除合同且勿需承担赔偿责任。
4.制订节能降耗方案,解决长流水长明灯等浪费问题。
5.不参与学生的任何社团活动和从事物业管理无关的事情。
(二)综合服务承诺
顾客投诉处理及时率 100%,投诉处理满意率 98%以上,回访率 100%。设立 24 小时服务热线。
服务内容、标准、时效、流程公开。配合学校安管部门,制订紧急和突发事件处理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制。
(三)工作人员管理服务承诺
1.工作时间要着装整齐、佩戴工作证、讲究卫生、礼貌待人,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上岗。工作时间禁止从事看电视、看书报、睡觉、闲谈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因故离岗时,应指定专人替班,不得空岗。
2.值班人员保持高度警惕,注意观察周围情况,值班位置应设在距门三米以内。人员进出高峰时应站立值勤,认真检查外来人员的有效证件,来访者经登记后方可进入,学校师生凭工作证、学生证进入。
3.认真检查携带物品外出人员,无本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携物证明,一律不准放行。夜间关门前,当班人员应对管辖区域进行检查清楼,检查楼内设施是否损坏丢失,检查好楼内门窗,清出楼内人员。次日开门前应对楼内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值班时发现问题须及时处置并上报。
4.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交接班,当班人员应将本班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进行当面交接,接班人员核对无误后签字。
5.当班人员要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力所能及地帮助师生排忧解难。
(四)清洁服务承诺
1.清洁无死角,保洁率达 98%,达到质量目标和学校要求。
2.根据师生作息规律和场所,适当延长保洁作业时间。
3.夏季对校园进行消杀工作,有效灭除四害。
4.拖地、雨天、清洁洗手间时树立或悬挂警示标识。
5.实行隐性服务,把对教学、生活的影响降到最小。二、乙方优惠承诺
1.遇学校重要活动,如迎检、评优、论坛等,我公司免费给予制作所需横幅、条幅,免费提供人员服务保障;
2.我公司针对在校贫困学生,设置 100 个工时的勤工助学岗位;
3.我公司及所属集团公司各单位优先给予本校学生安排实习就业岗位,每年不少于 30 个;
4.为加强物业工作人员与校园学生情感联络,提升服务温度,为校园社团实实在在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我公司赞助校园社团活动经费 2000 元;
5.响应国家环保政策号召,我公司在本项目设立环保类公益基金,专项用于本校园环境保护工作;
6.响应垃圾分类政策,我公司将为本项目免费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助力校园垃圾分类工作;
7.免费向师生提供法律咨询、心理咨询服务。
第六条 合同规定物业管理服务目标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
1.按 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运作,为师生提供高标准的服务。
2.甲方对乙方每月进行服务质量考核评价,需达到 90 分以上;如未达标,则必须接受限期整改并做出相应的经济赔偿。
3.合同期内责任事故率为 0。
4.合同期内师生报修处理及时率达 99%以上。
5.合同期内用户报修回访率达 100%。
6.合同期内平均日投诉率低于万分之一,有效投诉处理率 100%,处理满意率 98%以上。
7.合同期内设施设备及时保养率 100%、完好率 98%以上。
8.按有关行业规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 100%。
9.劳动争议承担和处理率 100%。
10.甲方发出的工作整改通知单(职责范围内)落实率 100%。
11.及时缴纳有关税费以及各类规费率 100%。
12.能源管理数据真实,及时率 100%;未经甲方允许数据不得外漏。
13.经授权替甲方代收费用及时、准确率 100%。
14.执行甲方管理规定 100%。
15.具体服务标准,详见上册项目说明。
第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及约定:自 2024 年 1 月 24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23 日止 (半年),实际发生的服务期限与合同期限不一致的,以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实际发生的服务天数为准。
第八条 物业费支付一、物业管理服务费范围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青岛智能无人系统创新研究院大楼公共区域(含大楼广场、地下停车场与人防工程)零星维修,室内外环境保洁,楼宇管理费(含消防控制室等),大楼内外环卫费、垃圾清运费、人工费、社保费、电梯及中央空调等维保费(含 200 元及以下单体单项、单处单点、单片单块维修费)、物业公众责任保险费等;
2.单体单项、单处单点、单片单块 200 元(含 200 元)以下维修直接耗材费(仅包括楼宇管辖区域,非基建项,包括(包括道路、照明、广场、化粪池、污水井、雨水井、垃圾中转站、给排水管道、避雷设施、露天停车场、非机动车库、公用设施设备用房等)等;
3.基本的物业维修、保洁、保安等服务工具、器械及耗材费(包括阅览室、会议室、接待室内保洁工具款)、办公费用(办公室值班室电话费、电费等)等;
4.其它不可预见费用;
5.物业管理成本、合理利润、税金费用。二、付款方式
1.青岛智能无人系统创新研究院大楼物业外包经费由甲方有关职能部门根据磋商文件要 求和物业督查标准与合同约定以及有关检查奖惩制度,经履约验收和综合评议后,核定物业公司的物业费用:有关每节点(季度)的履约验收、综合评议所需的全部考核评价资料数据以及乙方人员投入即岗位考核材料按甲方要求规范制作、整理齐全一并移交甲方资产管理部门统一建档存档和备验备查。本项目的履约验收程序及要求执行甲方(学校)和上级有关履约验收的政策、规范、文件等。
2.物业费支付方式:
(1)依据学校的考评结果在服务时间满一季度的次月二十日前支付上一个季度的实际发生的应结物业费用;实际服务时间不满一个季度的、在本项目约定的服务期满后按照实际服务的具体天数考核核算应结物业服务费用、该费用于项目期满后的次月一次性支付剩余应结物业服务费用;物业费用经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履约考核和验收核定后据实结算。
(2)乙方开具国家规定的完税发票。
(3)物业费发票签字流程:按甲方财务报账流程执行。
(4)甲方有关部门依据学校要求和流程负责物业费的发票签字、支票领取和支付工作,并做好支付记录。
三、合同期满前乙方以书面形式经本项目使用和日常监管部门会签审核整理齐全后向甲方
(资产管理部门)报告服务期间(于本项目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编制提报)物业管理服务各项费用收支情况。
第九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除扣减物业服务费用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监管考评体系。
3.甲方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物业管理运行方案及物业管理工作计划。
4.甲方将根据《物业服务考核办法》、《物业服务考评细则》对乙方管理服务质量进行考评及奖罚。负责物业管理检查考核及服务等级评定。
(1)建立服务质量量化考评体系,通过随时检查、集中检查、师生问卷调查、学校各二级单位考核评价及地方政府检查反馈信息等对乙方进行综合评价。
(2)负责对乙方的物业管理工作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定。对于发现的未达到质量要求和服务承诺,或出现的质量事故,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对乙方进行扣减 100—5000 元的物业服务费用。
(3)甲方对乙方日常工作随时检查考核,发现乙方工作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标准时,开具《整改通知单》要求乙方及时作出整改;并按《监管考评标准》扣减相应分值,开具《扣款通知单》,扣减金额在当月合同款中直接扣除。
(4)对乙方的管理架构及岗位设置进行不定期检查。
(5)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的资历水平实施监督并要求乙方更换多次违规或不能按约定履行工作职责的有关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如果在通知期限内未更换符合要求的人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5.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和履行中所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6.委托并授权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相关的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为乙方提供物业服务所需的水、暖等能源。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免费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办公室、值班室、仓库,其他物业用房由双方协商解决。
9.负责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的工程建设竣工图纸和设备技术资料查阅。
10.对乙方的管理工作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或消除不良影响。
11.委托并授权乙方对违反甲方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向甲方相关职能部门汇
报。
12.支持乙方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协助乙方做好移交管理。
13.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各部门主管必须是乙方的正式员工,甲方视服务态度、工作质
量和管理能力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撤换该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14.按合同约定给乙方拨付物业管理费。
15. 其它。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合同签订一个月内制定物业管理制度、物业管理运行方案、员工手册及物业管理年度工作计划,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2.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合同约定,在合同期内按“全国物业管理示范藏馆”标准和乙方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进行管理(乙方质量体系审核结果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建立可操作的细项管理和工作流程,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
3.根据招标需求和响应文件构建组织架构,做好人力资源相关工作。
(1)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校区设置物管服务中心。
(2)认真选聘、使用工作人员,配足配强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人员。
(3)项目经理合同期内乙方不得随意更换。
(4)乙方每月末上报用工人员统计和考勤信息以及问题整改报告,每月初将岗位和人员安排值班表报绿化与物业管理科备案,供甲方定期核查。
(5)乙方必须合法用工,负责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并保证岗前安全培训、技能培训,乙方所有人员在工作和非工作时间发生的劳务纠纷、安全事故、病老、诉讼等均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4.乙方承诺为本项目投入的总价格超过 12 万元的机械化设备必须于成交后 30 日内采购到
位。
5.认真做好维修服务和能源管理等相关工作。
(1)乙方负责 200 元以内(含 200 元)单体单项、单处单点、单片单块物料费的小型维
修(含水电、空调、电梯等),单体单项、单处单点、单片单块物料费超过 200 元以上的维修需第一时间向甲方及时提出书面申报,配合甲方组织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单体单项、单处单点、单片单块物料费 200 元及以下的乙方需及时组织维修,防止或避免产生因小失大、因小失修、人为增加甲方维修成本,禁止单处单点单项等拼凑为大项,转嫁小额零星物业维修成本。若有违反,甲方根据学校有关办法及本项目考核要求等对乙方责令整改、加倍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2)保修期限内的设备、设施维修,或由委托乙方进行有偿代为维修。超过质保期的,乙方负责对物业管理标的物进行维修维护、保养保洁、定期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和险情,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呈报给甲方并进行修缮。
(3)乙方必须爱护学校的各种设施设备,并协助甲方实现节能目标,在存量不变、未发生增量的情况下达到甲方现有节能水平与承诺的服务水平。
(4)乙方负责购买外运垃圾桶。及时更新损坏或影响校容校貌的老化破旧的垃圾桶,垃圾桶的配置、安放应与甲方要求相一致,投放的垃圾桶使用类别及规格型号等应满足政府相关规定要求和环境管理约定。
6.认真做好建筑物及设备设施管理相关工作。
(1)不得将物业用房挪作他用,不得擅自占用甲方校区内的公用设施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2)向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如甲方或物业使用人需要对办公用房进行拆改或装修,应及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3)服务期满前将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和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报告提交甲方。
(4)做好楼宇楼顶的卫生清理工作,定期排查整治,保证楼面整洁,排水顺畅,楼顶不得有存水、堵塞、杂物堆放等情况出现。
(5)按照《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做好电梯安全管理及维保相关工作。 7.认真做好物业档案管理相关工作。
(1)负责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档案(参见相关名词解释)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对甲方所提供的物业档案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严禁向第三方泄露或用于物业管理以外的其他用途。
(2)管理期限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若提前解约,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前至少 30 天内向甲方移交全部物业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并配合即将接管的物业公司对管辖区进行的一切承接查验,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退场。
8.积极协助配合甲方开展相关工作。
(1)向甲方报送物业管理资金使用计划、财务预决算报告等;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适时报送工作总结等材料;乙方参加甲方要求的各类会议,在协调会和督评会上必须汇报工作情况。
(2)发生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时,乙方须立即向后勤管理处及相关单位报告。
(3)协助甲方相关单位做好管辖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救助、安全防范及调查等工作。
(4)对甲方及相关物业使用单位组织的大型活动、重要接待等常规性或临时性的任务予以积极响应并配合完成。
(5)协助物业使用单位的搬迁工作。
9.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服务标准,认真做好校区内所负责区域的工作人员和出入人员体温检测、环境消杀、通风消毒、应急处置等疫情防控工作。
10.无偿承担甲方交办的其它物业服务任务。
11.认真做好灭“四害”等工作。
12.认真做好负责区域垃圾清运、化粪池清理、排污管道疏通等工作。
13.乙方必须在入场后一个月内将招标公告要求和相应文件承诺的项目物业责任保险购买到位。
14.认真履行其它相关约定。
(1)根据需要,经甲方许可,乙方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专业企业承担本物业项目的专项服务。
(2)自觉接受甲方和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甲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标准和监管考核办法,并根据甲方检查结果,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乙方人员在校园内不得从事非职责范围的任何事情,因工作过失、违规操作等造成甲方人员伤亡、财物损失,乙方负全责。
(4)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用所管物业牟利。
(5)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制止。
(6)乙方在签订合同的三个月内,结合本项目工作实际,印制《山东科技大学青岛智能无人系统创新研究院大楼物业管理服务手册》(含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流程、规章制度、温馨提示等),制定《员工工作手册》《员工守则》以及学习培训计划,开展相关培训,使员工熟知手册内容,并严格按照手册规定开展工作。
(7)不得擅自占用、使用和改变甲方的房屋及设施的使用功能;不得在校园内做饭、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内除外);乙方任何人员不得在校园内养禽畜、种植果蔬等作物。乙方在校区内整修完善配套工程,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8)乙方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校区内设置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和配置有关资源,并保证有管理人员 24 小时值班。
(9)本项目所使用的人员均由乙方负责招聘后与甲方相关部门进行面试确定是否录用,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负担。试用期一个月,在试用期内如甲方相关部门对该人员工作情况不满意,乙方应立即更换。如因使用机械化服务手段等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而减少劳动用工,必须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实行减员的正当理由和保证服务质量的可行性措施,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执行。如因减员降低了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则按乙方承诺 14 人的配置每少于
项目人员配置数量对乙方进行 100 元/天/人罚款,直至达到服务标准为止
(10)乙方招聘、使用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行为正派、责任心强、无不良行为记录。合同签订乙方整体进驻甲方展开工作后,应向甲方提供本项目乙方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并将其的相关资格证件复印件备案(甲方审核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人员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更换相关人员的身份及资质证件。甲方提出更换人员要求,乙方须在 10 日之内完成人员调整。
(11)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校园的治安管理。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对乙方予以 200--1000 元罚款,并包赔甲方损失。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由乙方负全责,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12)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管理、工作人员缴纳各类保险等,乙方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人身伤害、财物损失或违法行为以及保险及相关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因用工造成的劳动合同等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3)乙方人员因工作疏忽或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而给甲方带来财、物、人员损失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应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14)乙方负责对所属员工的安全教育,因任何原因产生的任何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5)合同期满后,乙方须将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房屋、钥匙、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和物品。合同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约或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都应为甲方代管本项目,直至下一物业服务公司进驻,并保证顺利交接。
(16)乙方在前期工作阶段向甲方提供投标书所列的全部管理制度及相关文件正本。
(17)积极配合甲方的各项活动,密切保持与甲方的沟通联系。
(18)乙方实行包干经营,自负盈亏。
(19)乙方应做好安全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安全责任及全部损失自负,皆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0)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乙方给甲方带来的连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5.甲方交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不得将该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或由他人以挂靠的形式参与管理服务,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且不负担任何违约责任,并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二、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同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一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达不到合同附件中的标准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承担法律责任;甲方未能按其权利义务约定,造成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违约的其他处理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可直接从物业管理费中扣除;合同期内引发的任何员工劳务纠纷(包括工资、保险、带薪休假、法定节假日加班等)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部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2.若乙方利用所管物业牟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3.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中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或调整合同价格等其他内容,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须支付给对方违约赔偿金¥1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归属权在甲方的财物及时完整地交还甲方,如发生损坏或遗失,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若乙方未在规定
时间内向甲方移交全部物业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每迟延一日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
5.乙方在管理、服务活动中,出现下列现象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根据违约情况扣减管理费
200-1000 元。
(1)因未能兑现服务承诺、未达到服务质量标准而被有效投诉;
(2)违反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的;
(4)私自容留非本项目工作人员在校园内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任务等。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如台风、冰雹、洪水、地震、干旱、暴风雪等;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政府禁止令等;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战争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二、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持陆份,乙方持壹份,山东省财政厅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可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四、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五、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六、因乙方操作不当,或维修、维护不及时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七、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家具丢失、损坏(正常损耗除外),应由乙方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青岛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招标合同服务期限内价格不予以调整。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签订合同后,乙方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附件一、本项目费用测算表
附件二、青岛智能无人系统创新研究院大楼物业监督管理考核办法
甲方(盖章) :山东科技大学 乙方(盖章):青岛新时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地址:黄岛区前湾港路 579 号 联系地址:开发区长江中路 216 号
开户行: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开发区支行
账号: 账号:3803028109024997243
合同联系人电话: 合同联系人电话:
邮政编码:266590 邮政编码:266590
日期:2024 年 1 月 23 日 日期:2024 年 1 月 23 日
附件一、本项目费用测算表
报价明细汇总表
序号 | 服务项目名称 | 服务说明 | 报价 | 备注 |
(万元) | (取费依据、收费标 准等) | |||
1 | 人工费及附加 | 人员工资、保险、福利、服装 等费用 | 33.752977 | |
2 | 公共秩序维护费 用 | 安保装备及低 耗费用 | 0.1591 | |
3 | 清洁装备费和低值易耗费 | 保洁工器具及低耗费用 | 2.51766 | |
4 | 综合管理装备费 和低值易耗费 | 综合办公用品 费用 | 0.30086 | |
5 | 工程维修设备及 低耗费 | 工程维修设备 及低耗费用 | 0.274742 | |
6 | 公共设施维护费 | 公共设施维护 费用 | 3.811 | |
7 | 售后服务费 | 0.70 | ||
8 | 公共责任险 | 0.10 | ||
9 | 公司管理费 | 0.416163 | 一至八项的 1% | |
10 | 公司利润 | 0.42033 | 一至九项的 1% | |
11 | 税金及附加 | 2.54717 | 一至十项的 6% | |
服务项目费用小计 | 45.00 万元 |
山东科技大学智能无人系统创新研究院大楼费用测算
序号 | 项目 | 月费用 | 半年费用 | 测算依据 |
一 | 人工费及附加 | 56254.96 | 337529.77 | |
二 | 公共秩序维护费用 | 265.17 | 1591.00 | |
三 | 清洁装备费和低值易 耗费 | 4196.10 | 25176.62 | |
1 | 保洁设备摊销 | 1669.67 | 10018.00 | |
2 | 保洁工器具摊销 | 167.17 | 1003.00 | |
3 | 保洁低耗费 | 781.19 | 4687.12 | |
4 | 保洁标识标志 | 45.08 | 270.50 | |
5 | 垃圾清运费 | 1533.00 | 9198.00 | |
四 | 综合管理装备费和低 值易耗费 | 501.43 | 3008.60 | |
五 | 工程维修设备及低耗 费 | 457.90 | 2747.42 | |
六 | 公共设施维护费 | 6351.67 | 38110.00 | |
七 | 公共责任险 | 166.67 | 1000.00 | |
八 | 售后服务费 | 1166.67 | 7000.00 | |
九 | 公司管理费 | 693.61 | 4161.63 | 一至八项的 1% |
十 | 公司利润 | 700.54 | 4203.25 | 一至九项的 1% |
十一 | 税金及附加 | 4245.28 | 25471.70 | 一至十项的 6% |
合计 | 75000.00 | 450000.00 | 一至十一项之和 |
附件二、青岛智能无人系统创新研究院大楼物业监督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研究院大楼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保障学校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研究院大楼楼宇保洁、值班及小型维修(维修物料费用 200 元以内)、前台服务、消防控制室、低压配电、中央空调系统、地上与地下车库车辆停放、人防工程管理、垃圾清运、污水处理系统维护。
第三条所有物业服务对象(单位或个人)有权监督物业公司的工作情况。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学校后勤管理处为研究院大楼物业工作的主管单位,全面负责研究院大楼的物业管理工作,属第一责任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承诺和全面管理目标及合同约定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后勤管理处绿化与物业管理科具体负责研究院大楼物业监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统一协调研究院大楼物业监管工作。
制定研究院大楼物业监管的有关标准、检查评价办法及具体实施细则,编制物业监管手册。监督检查并组织实施对研究院大楼各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单位履行《研究院大楼物业委托管
理合同》的情况,考核鉴定与效果评价工作;对物业监督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负责物业服务单位与服务对象的工作协调与联系;开展物业监管工作交流、合作和有关科学研究;其他研究院大楼物业监管事务。
第六条研究院大楼物业监督员实施督查时,必须佩带统一配发的标志和出示证件。
第七条研究院大楼物业监管负责人及监督员有权对辖区内物业管理与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价,对不符合监管标准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第八条研究院大楼物业监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校园物业监管工作。
(二)熟悉有关校园物业监管的法规。
(三)具备校园物业监管经验和专业知识与技能。
(四)遵纪守法,办事公平公正。
第九条研究院大楼物业监督员每天要详实客观记录监管情况,及时向物业公司提出改进意见,每周一次书面汇报监管情况,按系统进行汇总,并作出评价。
第三章 监管标准及内容
第十条 研究院大楼物业监管标准以《校园物业工作标准化督查管理手册》和物业合同有关规定为依据并执行。
第十一条 研究院大楼物业监管内容涵盖山东科技大学研究院大楼物业购文件所规定的所有采购服务内容,及其他特约服务项目。
第十二条 使用单位监管职责划分以山东科技大学研究院大楼物业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的物业服务内容与学校使用部门职责范围为准。
第四章 物业服务评价
第十三条 学校组织有关部门根据绿化与物业管理科与使用单位的监管情况,综合师生员工的意见,对物业服务单位服务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十四条 物业服务对象作为物业服务的直接受益人,有协助绿化与物业管理科对物业服务单位进行服务质量评价的义务。
第十五条 学校统一组织的重大检查及各职能部门牵头组织的各种专项检查的结果均作为物业服务评价的依据。
第十六条 物业服务评价采取百分制,由使用单位日常管理评价、绿化与物业管理科每月的循环督查评价和后勤管理处安全与服务质量监控科检查评价三部分组成;无明确使用单位的(如垃圾清运、污水管路维护等)由绿化与物业管理科每月的循环督查评价和后勤管理处安全与服务质量监控科检查评价两部分组成。
第十七条 学校组织有关部门对物业服务综合评价每月进行一次,评价结果作为每月物业费拨付的依据。分值评价85 分为及格。低于85 分,根据管理规定和要求,给予扣减物业服务费。
低于 75 分,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第五章 考核标准与办法
第十八条 研究院大楼物业外包采取绿化与物业管理科每日进行循环督查、学校使用单位日常检查和物业公司自查相结合的检查办法。各使用单位为专业管理区域的主管单位,以各使用单位的具体管理为主,以绿化与物业管理科、安全与服务质量监控科宏观协助循环督查为辅,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和全面管理目标及合同约定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十九条 学校各使用单位根据职责要求与专业技术要求对相应管理区域物业服务质量、安全、人员与材料设备等进行督查考核和管理。根据检查标准和管理要求进行日常检查计分,发现问题开具《整改通知单》要求乙方及时作出整改。定期召开周月检查总结会议,填写周、月结报告,经使用单位和物业公司签字确认后,报送绿化与物业管理科。多次检查取平均分数作为考核结果。
第二十条 绿化与物业管理科每日对物业外包各区域进行循环督查,并根据检查标准和管理要求进行记分,发现问题开具《整改通知单》要求乙方及时作出整改。填写月份督查报告,检查结果经物业公司签字确认。多次检查取平均分数作为考核结果。
第二十一条 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每月对物业服务进行抽查,将不合格区域及项目通知使用单位、绿化与物业管理科和物业公司,并根据检查标准和管理要求进行考核,检查结果经物业公司签字确认。多次检查取平均分数作为考核结果。第
第二十二条 绿化与物业管理科负责物业监管人员、使用单位检查结果、后勤安全与服务质量监控科的抽查结果的汇总与核算。核算出物业公司的实际得分,结合全面管理要求和业绩效果,综合考评后,形成月结报告,通报物业公司和学校使用单位。
第二十三条 按满分 100 分制记分,根据当月的最终实际得分与考核结果结算支付相应的物业费。
(一)各使用单位须于每月 5 日前报送上月《周月结报告表》至绿化与物业管理科。
(二)物业公司须于每月 5 日前报送上月《公司巡查考核表》、《自查考核表》与《员工考
勤表》,此三表在月结中每缺一表扣罚 1000 元。
(三)物业公司须配足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科学划分片区,做好定编、定岗、定人、定责等工作,人员不足或服务工作不到位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根据考核检查标准,实行日、周、月打分制的考核方式。检查表中的评分分值系指检查项目中每处(次)发生的评分分值,评定分值时,按照检查项目中每处(次)发生的分值综合累计扣减得分。
(五)基本考核标准和处罚条例如下:
1.得分在 85 分以上(含 85 分),不奖不罚。
2.得分在 85 分以下,每下降 1 分扣罚 600 元,每下降 0.1 分扣罚 60 元。
3.物业公司对物业从业人员每日上下班进行考勤机刷脸打卡,严格劳动纪律,不实行刷脸打卡者,每季度扣 1000 元。
4.首次整改通知复检后,仍有未整改或整改不达标区域,每处扣罚 60 元。
5.第二次整改通知复检后,仍有未整改或整改不达标区域,进行双倍扣款。
6.被师生投诉者,根据情节轻重每次扣罚 100 元至 500 元。
7.学校重大活动检查时,发现不合格之处,根据情节轻重每处扣罚 200 元。
8.物业公司所用的工具室、休息室、库房等,禁止另装插座、灯具等任何用电设施和用电线路;禁止私放易燃、易爆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禁止私安床具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每处(个)扣罚 100 元。
9.发生火灾等事故,物业公司除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外,根据情节轻重每处(次)最低扣罚 1000 元。
10.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因服务态度问题,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或发生其他比较严重的情况者,可加大处罚额度。
11.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其他管理规定和要求。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绿化与物业管理科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实行。
青岛智能无人系统创新研究院大楼物业考核标准
分类 | 服务内容 | 次数 | 作业标准 | 分值 | 得分 | |
全体保洁人员 | 服装、礼仪 | / | 工装干净整洁,对待师生 主动热情,使用文明用语 | 2 | ||
检查、报修 | 随时报修 | 楼内物品坏损及时报修, 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 1 | |||
动作举止 | / | 三轻一快,走路轻、说话 轻、操作轻、动作快 | 2 | |||
会议室接 待室 值班室阅览室等 | 日常保洁 | 地面(牵尘) | 随时保洁 | 地面光洁、无尘 | 1 | |
地面(擦拭) | 1次/日 | 清洁无污渍 | 4 | |||
墙面、天棚无蜘蛛网 | 1次/日 | 无尘、无蜘蛛网 | 1 | |||
墙面 | 1次/日 | 无尘、无污渍、涂画、 无过期无用的张贴物 | 1 | |||
窗台 | 1次/日 | 无尘无杂物 | 1 | |||
垃圾筐 | 1次/日 | 垃圾量不超过2/3,筐底 无明显污渍 | 1 | |||
卫生工具 | 随时定位 放置 | 摆放整齐,干净无坏损 | 1 | |||
室内物品(电话、桌椅、橱柜、开关、暖 瓶、绿植等) | 1次/日 | 无尘、无污渍 | 2 | |||
定期保洁 | 标识及标识牌、门牌 | 1次/周 | 无明显灰尘及污渍 | 1 | ||
门、窗、玻璃、纱窗 | 1次/周 | 清洁无污渍 | 1 | |||
室内开关 | 1次/周 | 无明显灰尘、污渍,无缺 失及坏损, | 2 | |||
暖气片 | 1次/2周 | 无污渍、无积尘 | 1 | |||
值班室床铺 | 1次/2周 | 床单及罩布干净整洁无异 味、无杂物堆放 | 2 | |||
灯具、电扇、电暖器等 | 1次/学期 | 无明显污渍 | 1 | |||
地面(除尘) | 随时保洁 | 地面光亮、无尘 | 2 |
大 厅及走廊 | 日常保洁 | 地面(擦拭) | 2次/日 | 清洁无污迹 | 2 | |
墙面、天棚无蜘蛛网 | 1次/日 | 无尘、无蜘蛛网 | 2 | |||
墙面(含墙砖) | 1次/日 | 无明显污渍、无涂画、无小广告及过期无用的张贴 物 | 2 | |||
窗台 | 1次/日 | 无尘、无杂物 | 2 | |||
垃圾桶(塑料、不锈钢) | 随时倾倒 | 垃圾量不超过 2/3,桶底 无明显污渍,无异味 | 2 | |||
卫生工具 | 随时放置 | 定位、整齐、干净无坏损 | 2 | |||
门框及把手 | 1次/日 | 无污渍、清洁无尘 | 2 | |||
定期保洁 | 防火门及走廊玻璃(内侧)、纱窗(擦拭) | 1次/周 | 无明显灰尘、污渍 | 1 | ||
大门玻璃 | 1次/2周 | 无明显灰尘、污渍 | 1 | |||
各种标志门牌饰物(擦 拭) | 1次/周 | 无明显灰尘及污渍 | 2 | |||
走廊开关 | 1次/2周 | 无污渍、无积尘 | 1 | |||
地面清洗(机刷) | 2次/年 | 清洁无污垢 | 2 | |||
消防设备、电梯(擦拭) | 2次/周 | 无明显灰尘、污渍 | 2 | |||
灯具、电器等 | 1次/学期 | 无明显灰尘、污渍 | 1 | |||
卫 生 间 | 日常保洁 | 地面(扫、擦) | 随时保洁 | 无垃圾、无污迹、水迹 | 2 | |
水池(清洗) | 随时保洁 | 无杂物、无污迹 | 2 | |||
洗手盆(洗刷) | 随时保洁 | 无杂物、无污迹 | 2 | |||
小便池(洗刷) | 随时保洁 (不低于 6次) | 无污迹、无异味、无尿锈 | 2 | |||
蹲坑(洗刷) | 随时保洁 (不低于 6次) | 无污迹、无异味、无尿锈 | 2 |
墙面 | 1次/日 | 墙面清洁、无灰尘、无污渍、无蜘蛛网、无脚印、无 涂画、无张贴物 | 2 | |||
纸篓 | 随时倾倒 | 垃圾量不超过 2/3,纸篓 底部及四周清洁无污垢 | 2 | |||
垃圾桶(倾倒) | 随时倾倒 | 垃圾量不超过2/3 | 2 | |||
垃圾桶(冲洗) | 2次/日 | 清洁、无污渍、无杂物 | 2 | |||
镜子、门把手 | 随时保洁 | 清洁、光亮 | 1 | |||
日常保洁 | 厕所挡板 | 随时保洁 | 干净无污渍,无乱写乱画、 无广告等张贴物 | 1 | ||
卫生用品、用具 | 随时定位 放置 | 定位、整洁、整齐 | 2 | |||
定期保洁 | 地面清洗( 清洁剂清 洗) | 2次/周 | 清洁、无污渍、无异味 | 2 | ||
内墙(清洁剂清洗) | 1次/月 | 清洁、无污迹 | 1 | |||
天花板(除尘) | 1次/半年 | 无积尘、无污渍 | 1 | |||
照明灯具(擦拭) | 1次/月 | 无积尘、无污渍 | 1 | |||
楼梯 | 日常保洁 | 地面(擦拭) | 1次/日 | 无杂物、污迹 | 2 | |
扶手、栏杆 | 1次/日 | 无尘、无污渍 | 2 | |||
墙面、天棚无蜘蛛网 | 1次/日 | 清洁、无污渍 | 2 | |||
墙面无脚印、涂画、张 贴物 | 1次/日 | 墙面无尘 | 2 | |||
护栏(清洁剂擦拭) | 2次/月 | 清洁、无污渍 | 2 | |||
灯具(除尘) | 1次/6月 | 清洁、无积尘 | 2 | |||
楼梯半台 | 1次/周 | 无灰尘、无垃圾 | 2 | |||
楼宇内天井、阳台、屋顶 | 日常保洁 | 天井、阳台 | 1次/日 | 地面无尘、无垃圾、无堆 积物 | 2 | |
屋顶 | 1次/2周 | 屋顶无杂物、无泥沙、落 水口畅通 | 2 |
重大活动及突发事件 | 服从安排 | 考试、重大活动、会议 | 随时保洁 | 服从招标方安排,达到招 标方保洁要求 | 2 | |
突发事件 | 随时保洁 | 服从招标方统一管理和调 配 | 2 | |||
合计 | 100 | |||||
若发现以下情况直接记零分:(1)工作时间脱岗;(2)遇有重大意外事故不及时上报和处理; (3)个人违法行为;(4)若有师生投诉视实际情况扣至零分。 | ||||||
检查人员签字: 物业公司签字: 年 月 日 |
青岛智能无人系统创新研究院大楼楼宇值班工作考核标准
项目 | 考核标准 | 分值 | 得分 |
1 | 按规定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 2 | |
2 | 工作服按要求穿着,干净整洁,不敞胸露怀 | 2 | |
3 | 每天认真巡检,填写《值班检查记录表》《巡检记录表》等表格,每周填写《每周周检记录表》 | 3 | |
4 | 消防设施设备全面检查(2次/学期),并做好检查记录 | 3 | |
5 | 如有大件物品进出做好《大件物品进出登记表》的记录工作,楼内如有施工,做好《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的记录及报备工作, 施工人员持证方可进入楼内 | 3 | |
6 | 巡查时发现水、电、桌椅、窗锁等出现故障、损坏及时报修 | 3 | |
7 | 值班室地面、墙面、门、窗、窗台、绿植等保持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 | 2 | |
8 | 值班室桌椅、电话、橱柜、展板、开关等设施设备表面无灰尘 | 2 | |
9 | 值班室内天花板、墙角无明显的蜘蛛网、灰尘等杂物 | 2 | |
10 | 值班室内办公用品及清洁用品均定位放置,且垃圾筐内垃圾不超过2/3 | 2 | |
11 | 用过的物品及时归位,无乱摆乱放现象,抽屉内物品无超量放置,标识与物品一致。 | 2 |
12 | 休息区床铺整齐,统一床单及罩布,并更换及时无脏污 | 2 | |
13 | 值班室个人物品无超量现象,无不要品及非必需品(如季节性电器),且物品摆放整齐 | 2 | |
14 | 值班期间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且无串岗、离岗现象 | 5 | |
15 | 大门玻璃条更换及时,无掉色残缺现象 | 2 | |
16 | 在岗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师生学习 | 5 | |
17 | 楼内无自行车、电动车等非必需品放置 | 3 | |
18 | 楼门前雨水篦子每周清掏,无明显杂物、垃圾,烟头要及时清扫 | 2 | |
19 | 所负责楼宇周围绿化带无明显纸屑、垃圾 | 2 | |
20 | 室外自行车、电动车按规定摆放,且整齐有序 | 2 | |
21 | 接待师生主动热情、态度和善,礼貌耐心的处理日常工作 | 5 | |
22 | 教室内粉笔、板擦等定量放置,无缺损、超量等现象;水解笔按时注水,有损坏的及时更换 | 3 | |
23 | 值班室内不得会客 | 3 | |
24 | 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开关门、灯。对静楼后仍滞留在楼内的学生及工作人员要礼貌劝离 | 3 | |
25 | 下雪天气,随时清扫楼宇到主干道的积雪,确保师生上下课顺畅通行 | 2 | |
26 | 楼内严禁吸烟、当班期间严禁喝酒 | 5 | |
27 | 值班期间不准嬉戏、看书看报、听收音机、看电视、放音乐等 | 4 | |
28 | 交接班时不得空岗,当班值班员交班前不得离开 | 4 | |
29 | 规范用电,不得在值班室做饭;除配备的设施外不得个人自备电器 | 5 | |
30 | 做好学生各类登记(出入登记、维修登记等) | 3 | |
31 | 值班室室各类钥匙齐全,保证正常使用,未经允许不得外借 | 4 | |
32 | 拾到物品主动上交,不留作私用 | 5 | |
33 | 做好安排的其他服务工作 | 3 | |
合计 | 100 | ||
若发现以下情况直接记零分:(1)工作时间脱岗;(2)遇有重大意外事故不及时上报和处理; (3)楼内发生外盗;(4)楼内失火;(5)个人违法行为;(6)私自安排他人住宿或私自占 | |||
用空房间;(7)若有学生投诉视实际情况扣至零分。 | |||
检查人员签字: 物业公司签字: 年 月 日 |
青岛智能无人系统创新研究院大楼楼宇维修工作考核标准
项目 | 考核标准 | 分值 | 得分 |
1 | 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证 | 4 | |
2 | 保持服装干净整洁,不敞胸露怀 | 4 | |
3 | 不得在工作期间会客 | 4 | |
4 | 员工无迟到、早退、串岗现象 | 4 | |
5 | 员工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 4 | |
6 | 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专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 4 | |
7 | 工作期间,不准抽烟,聚众聊天,严禁带酒气上岗 | 4 | |
8 | 保证维修及时性,急修项目做到随报随修;一般维修,时间不超过8小时;复杂维修不超过24小时,且保质保量完成 | 4 | |
9 | 特殊原因不能及时维修要做好解释工作 | 4 | |
10 | 明确维修收费范围,严格收费标准,明确收费流程,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收费。 | 4 | |
11 | 维修使用国标部件,原则上使用原品牌型号配件 | 4 | |
12 | 非紧急维修工作以不妨碍正常教学、办公秩序为原则,尽量错时维修 | 4 | |
13 | 在岗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师生学习 | 4 | |
14 | 维修工作完成后,及时打扫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产生垃圾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处置 | 4 | |
15 | 高压、高空作业等高危工作时,应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做好断电处理、有人扶梯子等) | 4 | |
16 | 保持维修间地面、墙面、门、窗等整洁,无灰尘、垃圾等杂物,无蜘蛛网等死角 | 3 | |
17 | 维修间物品标识明确,定位放置,且无超量现象 | 3 | |
18 | 个人物品无超量现象且摆放整齐 | 3 |
19 | 建立健全维修档案,做好报修记录、维修记录等,做好设施设备 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按计划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保修单、设备 保养记录,点检记录,以备查验 | 4 | |
20 | 工作记录完整、清晰、可追溯 | 4 | |
21 | 规范用电,严禁在工作间做饭;除配备的设施外不得个人自备电器 | 4 | |
22 | 不得进行工作以外的活动 | 4 | |
23 | 工作间内不得存放杂物 | 3 | |
24 | 教室内照明设施、教具,桌椅、门窗及窗帘正常使用 | 4 | |
25 | 楼内管道、照明设施完好,无跑冒滴漏现象,无照明死角 | 4 | |
26 | 其他公共设施设备完好,能正常使用 | 4 | |
合计 | 100 | ||
若发现以下情况直接记零分:(1)工作时间脱岗;(2)遇有重大意外事故不及时上报和处理; (3)工作期间发生违法行为;(4)工作时间内在工作间睡觉;(5)若有师生投诉视实际情况 扣至零分。 | |||
检查人员签字: 物业公司签字: 年 月 日 |
青岛智能无人系统创新研究院大楼会议服务工作考核标准
序号 | 考核标准 | 分值 | 得分 |
1 | 工装干净整洁,佩戴工作牌 | 5 | |
2 | 对提出的意见整改不及时或重复出现 | 5 | |
3 | 对安排的工作执行不到位 | 5 | |
4 | 工作或服务区噪音过大影响到与会人员 | 5 | |
5 | 在工作区域使用通讯工具时声音过大,影响到他人 | 5 | |
6 | 未做好接待准备工作 | 5 | |
7 | 交办的事项未做记录,未按时保质完成 | 5 | |
8 | 互相配合差,影响服务 | 5 | |
9 | 未及时完成委托代办事项 | 5 |
10 | 未按规定使用各类工作抹布 | 5 | |
11 | 未按要求布置好会场 | 5 | |
12 | 日常保洁未达到标准 | 5 | |
13 | 服务不主动,服务质量差 | 5 | |
14 | 会议服务准备不充分,出现差错 | 5 | |
15 | 会议服务上茶水不够及时 | 5 | |
16 | 会议指示牌未及时落实办理 | 5 | |
17 | 服务过程中脱岗影响会议服务 | 5 | |
18 | 内部信息传达有误,造成服务失误 | 5 | |
19 | 擅自将信息或资料泄漏给他人 | 5 | |
20 | 会议室灯光、空调开关不及时影响服务质量 | 5 | |
合计 | 100 | ||
若发现以下情况直接记零分:(1)工作时间脱岗;(2)遇有重大意外事故不及时上报和 处理;(3)个人违法行为;(4)若有投诉视实际情况扣至零分;(5)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 | |||
检查人员员签字: 物业公司签字: 年 月 日 |
青岛智能无人系统创新研究院大楼消防控制室工作考核标准
项目 | 考核标准 | 分值 | 得分 |
1 | 工作服按要求穿着,干净整洁,不敞胸露怀 | 2 | |
2 | 制定有效的火灾、火警应急措施以及重大紧急事故处理预案 | 4 | |
3 | 按照学校要求定期(每月至少一次)进行消防月度维保测试检查,模拟火灾现场测试楼内消防设施是否能自动启动,检查各项设备运行状态(包括喷淋、风机、报警阀组探测器、控制柜 主机、手动报警器、烟感温感自动探测器等)保证能正常使 用, 并做好检测记录,以备查。 | 10 | |
4 |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 程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4 | |
5 | 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的主管部门应按 月制定工作人员值班表 | 4 |
6 |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其中1名为领班,负责控制室人员的管理及值班时紧急情况的处置 | 4 | |
7 | 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 4 | |
8 | 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消防设施安装地点,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 4 | |
9 |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提前十分钟上岗,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 4 | |
10 |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 | 4 | |
11 | 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特殊情况不能到 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 人员代替值班 | 4 | |
12 | 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不得漏记、补记、代记,值班 记录应完整、清晰、保存完好,接收和发出警报时,有条件的 要进行电话录音,不得随意删除报警电话录音 | 4 | |
13 | 值班期间发生报警,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火灾报警制度,按照相应的火警处置程序进行处置 | 4 | |
14 | 值班人员严禁擅自关闭室内消防设备或改变其工作状态 | 4 | |
15 | 外来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 进入后严禁乱动各种设备;厂家工作人员维修设备必须经主管 领导批准,并由单位维修部门的人员陪同 | 4 | |
16 |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动用明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 | 4 | |
17 | 消防控制室地面、墙面、门、窗、窗台、桌椅、电话、橱柜、展板、开关等保持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 | 4 | |
18 | 室内办公用品及清洁用品均定位放置,且垃圾筐内垃圾不超过 2/3。 | 2 | |
19 | 非消防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防控制室的电话 | 2 | |
20 | 工作期间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且无串岗、离岗现象 | 4 | |
21 | 在岗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师生学习、工作 | 4 | |
22 | 消防控制室内不得会客 | 4 |
23 | 当班期间严禁喝酒、吸烟 | 4 | |
24 | 值班期间不准嬉戏、看书看报、听收音机、看电视、放音乐等 | 4 | |
25 | 不得个人自备电器 | 4 | |
合计 | 100 | ||
检查人员签字: 物业公司签字: 年 月 日 |
项目 | 服务内容 | 次数 | 作业标准 | 分值 | 得分 |
垃圾清运 | 日常垃圾清运 | 1次/日 | 当日垃圾当日外运 | 10 | |
特殊时期(如大型及重要活动等) | 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清运次数 | 当日垃圾当日外运 | 10 | ||
垃圾桶复位 | 垃圾清运完成后 | 垃圾运走后,将垃圾桶定 位摆放整齐,保持干净、 无异 味 | 5 | ||
井盖松动、损坏、丢失、 | |||||
相关设施检查维 | 随时检查 | 地下管道经过部位地面下陷等 情况必须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 | 5 | ||
护 | 汇报,同时做好安全保护措施 | ||||
污水管 | |||||
路维护 | |||||
无污水冒溢 | / | 冒溢半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疏通处理 | 10 | ||
污水管道冲洗 | 1次/年 | 管道及检查井内不积存淤泥、沙石、垃圾等杂物 | 10 |
青岛智能无人系统创新研究院大楼垃圾清运、污水管道维护工作考核标准
化粪池清理 | 2次/年(彻底清理,寒暑假各一次) | 粪渣及垃圾全部打包外 运,工作完成后冲洗、清理现场 | 10 | ||
沉淀池清理 | 2次/年(彻底清 理,寒暑假各一次) | 油泥、残渣、垃圾等全部 打包外运,工作完成后冲洗、 清理现场 | 10 | ||
隔油池清理 | 2次/月(彻底清 理,月中、月末各一 次) | 油泥、残渣、垃圾等全部 打包外运,工作完成后冲 洗、清理现场 | 10 | ||
植被保护 | 作业期间 | 不得践踏毁坏校园花草树木 | 10 | ||
安全防护 | 作业期间 | 提前做好作业区隔离,设 置警示牌,并设专人看护 疏导 | 10 | ||
合计 | 100 | ||||
检查人员签字: 物业公司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