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投资于评级在AA+及以上级别的信用债,其中投资于AAA评级的信用债占信用债投资比例为50%-100%,投资于AA+评级的信用债占信用债投资比例为0- 50%。相关资信评级机构须取得中国证监会证券评级业务许可。基金持有信用债期间,因评级下降致使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调整至符合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