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312012084014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生态施工[2012]0812
1、 招标条件
x招标项目 中新天津生态城维修抢险中心室外绿化工程 已由 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局 以 津生建批[2012]12号 批准建 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23564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新天津生态城维修抢险中心室外绿化工程,项目规模地上14818.04 m2,本次项目发包约为 25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中新天津生态城00-00-00-00地块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具体工程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2012年10月01日 至 2012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城市园林绿化一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资格: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2.资质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3. 正项目经理一名,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市政公用专业,项目经理需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其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通知书》;4. 副项目经理一名,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5. 安全项目经理一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造师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还应具备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6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还需提供《外地进津备案通知书》、《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及其相应的IC卡;7生态城入区备案通知书(生态城备案号:20120101093)。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x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6.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08月3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2 年8 月27 日 至2012 年8 月31 日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09月03日至2012年09月0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 13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xxxxxxxxxxxxx00x0x招标部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
7.3 资格预审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接受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接受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王xx
(印鉴)
办公地址:中新xxxxxxxx0x
xxxx:000000
传 真:25295859
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
项目代建单位: | (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 (印鉴) | ||||
办公地址: |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xxx
(印鉴)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00xxxxxx
xxxx:000000
传 真:25295859
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
日期:2012 年8 月27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xxx
66328581、
66328582、
受理负责人:
电话:00000000
传真:66328566
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
中新天津生态城城市管理中心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xxx、xx、xxx
电话:
00000000、00000000、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受理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