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ZCG2021174G
xxx美术馆展陈设计采购一体化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SZCG2021174G
项目名称:xxx美术馆展陈设计采购一体化项目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目 录
第二章 采购需求 8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23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4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61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 年 6 月 30 日
项目概况:
xxx美术馆展陈设计采购一体化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CG2021174G
2.项目名称:xxx美术馆展陈设计采购一体化项目
3.预算金额:300 万元
4.最高限价:285 万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需求 |
一 | xxx美术馆展陈设计采购一体化 | 1 项 | 鄞州区xxx美术馆展陈深化设计、采购一体化:具体包括布展空间、场景展示空间以及功能空间的布局、展项内容、交通流线组织、展示方式和手段、数字及多媒体系统运用等智能化展馆所具备展示功能的全部设计内容的设计(含空间设计、图文设计、灯光设计、多媒体设计、配套装修设计)、图纸(含施工图)设计、项目实施[含采购、布展、配套装修、安装、调试等]、验收、后续服务及维护 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整体项目的设计、采购、安装、调
试等并交付验收通过(其中设计送审稿须在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内提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
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注:建造师证件必须在本企业注册,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 年 6 月 30 日至 2021 年 7 月 7 日(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
3.方式:
3.1 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3.2 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3 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对本项目提起质疑、投诉,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4.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7 月 20 日 13:30(北京时间)前。
2.投标地点: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xxx 000 x(xxxxxxxxx)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1 年 7 月 20 日 13: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xxx 000 x(xxxxxxxxx)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宁波 政 府 采 购 网 ( xxxx://xxx.xxxxxx.xx/ ) ” 、 “ 宁 波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鄞 州 区 分 网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 、 “ 宁 波 市 斯 正 项 目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xxx.xxxxxx.xxx.xx)”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供应商根据本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投标要约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投标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3.说明: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2 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 成 CA 数 字 证 书 办 理 ( 供 应 商 CA 申 领 操 作 指 南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_0/0000/00-00/0000.xxxx,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二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3 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000-000-0000。
(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 浙 江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下 载 并 安 装 , ( 下 载 网 址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000.xxxx)。
3.4 以 U 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 1 份,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3.5 本项目投标人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供纸质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作为投标无效处理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当。
3.6 开评标注意事项: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并于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 U 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xxx 000 x(xxxxxxxxx)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开标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当终止电子化开标评标程序,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没有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该投标视同投标无效处理。如本项目电子化开评标成功的,则退还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
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投标人须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一日 16:00 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 566 号创意三厂 3 号楼 1 楼。收件人: xxx, 联系方式: 0574-87565555-9866、0574-87565555-9876
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供应商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
-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的供应商满足三家或以上的,其他解密不成功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若解密成功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可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在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4、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本项目开标及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 568 号 a 楼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574-89189511质疑联系人: x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75212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 566 号创意三厂 3 号楼 1 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xxx、xxx、xxx、卢忱忱、xxx、xxx、xxx、xx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565555-9859、0574-87565555-9866
质疑联系人:xx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565555-9866、0574-87565555-987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监督投诉电话:0000-00000000
第二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时间 | 合同签订后,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整体项目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等 并交付验收通过(其中设计送审稿须在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内提交)。 |
★质保期 | 项目整体验收通过且交付之日起至少二年[单台设备(或零部件)质保期长于招标文件约定质保期的按质保期长的期限确定]; 质保期内被免费更换的零部件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至少二年。 质保期内应保证所有产品、系统正常运行(免费更换易耗品以及系统正常维护所需更换的材料、零部件、附件等,投影机灯泡除外 )。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合格标准。 |
★投标报价 | 1、投标报价: 1.1 报价应该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采购内容所发生的诸如前期踏勘费(含交通与食宿)、设计(含各空间、配套装修方案及深化设计)、制作费、布置费、采购、供货、运输、装卸、保管、施工安装、调试、规费、安全xx施工费、验收、结算、质保期内维护保修、技术培训等工作内容相关费用以及保险、利润、税金等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一切费用。 1.2 投标人须完成采购人委托的本项目设计采购任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因设计或报价的缺漏项导致少报价部分视同投标人已包含于其他报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 1.3 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285 万元,其中设计费(含深化设计布展空间、场景展示空间以及功能空间布展、装修及软装布置的方案、施工图设计等)最高限价为 10 万元,且中标后予以包干不得调整,景观石最高限价为 15 万元(投标报价暂定 15 万元,景观石需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运输及安装,结算时按实结算,最终价不得超过 15 万元)。 1.4 投标人中标后应首先按采购人要求修改并完善设计方案且通过方案论证、审查后方能进行图纸(含施工图)设计,图纸应符合采购人和有关部门审核要求。如审核未通过,投标人应按照要求进行修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方案深化导致的布展等费用的增加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考虑此风险对报价的影响。 1.5 在设计图纸定稿后,图纸中如涉及到某项专业资质,投标人如具备涉及到的专业资质,则一并纳入本项目范围;如不具备所涉及的专业资质,投标人应与采购人共同确定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队伍。采购人保留针对投标人不具备的专业资质,另行确定专业队伍的权力。 1.6 若采购人或有关部门要求项目需要审图等,则投标人须配合采购人办妥上述手 |
续。审图费及按行业规定应由投标人承担的费用均包含于合同价中。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审计单位对项目进行审计。 1.7 报价方式:总价(交钥匙,项目所涉及服务范围内总金额)和分项报价,分项报价内容应按采购人提供的投标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并自主报价。 1.8 报价货币:人民币(一律以人民币计算),投标总价及各分项报价四舍五入保留至整数元为止,投标单价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两位数。 1.9 设计图纸定稿后,工作量(数量)增减变更及结算依据:1)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数量变更不予调整,仅调整因采购人变更原采购需求所导致的数量变更,数量按采购人审查通过的图纸(含施工图)所示数量。2)变更根据中标人分项报价表中对应内容及经采购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确认后再按实结算(其中多媒体影片、软件、硬件、模型、展版及文字制作、家具的单价根据中标单价结算)。 1.10 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中标价的±10%。 |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 5%;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支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等采购人认可的非现金形式。 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不得将履约保证金取回或作任何抵押。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后无息返还 (中标人未按合同要求进行履约的情形除外,如出现未按合同要求履约的情形按合 同约定执行)。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并经备案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款的 10%;设计方案经采购人确认正式进场开始实施 7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签约合同价款的 30%;所有项目完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且多媒体试播初验通过后,经采购人确认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签约合同价款的 70%;整体项目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经采购人或其委托的第 三方审计单位核对签字确认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100%。 |
现场踏勘 | 1. 本项目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现场勘踏时间统一安排在 2021 年 7 月 9 日 10:00,联系人: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0,投标人应承担自身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逾期不予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前往勘踏。 2. 如有需要,采购人统一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3. 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中标后,投标人不能因不了解项目现场情况等原因提出增加任何费用。 |
履约验收 | 按照中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以及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为标准进行验收。 |
售后服务 |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二、技术要求中的相关内容。 |
签订合同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合同,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投标人责任承担 | 在采购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投标人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均与采购人无涉。 |
其他商务条 款 |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以及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
二、技术要求
(一)项目背景
xxx美术馆是区政府为引入高雅艺术、服务市民文化需求而建设的公共文化设施,用于展xxxx先生不同时期、题材丰富的珍贵书画作品。该项目建筑面积为 1250.7 平方米,用地面积
为 802 平方米,建筑层数 2 层。
设计布展旨在展示xxxxx的绘画造诣,服务市民文化需求。根据xxx美术馆的空间布局,陈列以设计布展和功能设计为两个基本方向。同时,引入多种展示手段和传播方式,作为艺术展示、文化交流、美育教育等公益性平台和窗口。
(二)项目选址
拟展示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院士公园原文华派出所地块,所需设计布展空间约 610 平方米,功
能性用房(含办公室、会议室、储物间、服务台)进行设计装修及家具软装布置约 100 平方米。各展示空间区位图如下:
10
楼层 | 必备功能布局 | 功能区面积比例要求 |
服务区、展览展示区、藏品库 | 1、展览用使用面积比例在 52~62% 2、藏品库房使用面积比例在 7~13% 3、管理用房使用面积比例在 5~7% 4、公共教育与交流用房使用面积比例在 15~17% | |
一楼 | ||
房 | ||
楼梯 | 展览展示区 | |
办公区、会议室、展览展示区、 | ||
二楼 | ||
多功能区 | ||
备注:设计方案中还须有导向标识、照明设计、工艺说明等 |
按《公共美术馆建设标准》,xxx美术馆建设规模属于 V 类,各功能分区使用面积比例要求如下:
(三)展示主题
xxx美术馆是为纪念中国美术学院教授xxxxx在中国画领域做出的奉献及成就,感恩他对故乡艺术事业发展给予的帮助和对年轻画家不遗余力地提携,推动中国画的当代发展得以薪火相传。对xxx美术馆的设计主要基于两点,其一是展示xxxxx及近现代美术大家的作品,其二充分发挥位置优势,进行主题鲜明的研讨宣教活动。
(四)采购范围
鄞州区xxx美术馆展陈设计、采购一体化:具体包括布展空间、场景展示空间以及功能空间的布局、展项内容、交通流线组织、展示方式和手段、数字及多媒体系统运用等智能化展馆所具备展示功能的全部设计内容的设计(含空间设计、图文设计、灯光设计、多媒体设计、配套装修设计)、图纸(含施工图)设计、项目实施[含采购、布展、配套装修、安装、调试等]、验收、后续服务及维护等工作。
(五) 设计要求 1、总体设计要求
1.1 展览内容设计的“物化”,必须忠实于展览的主题和内容,必须是对展览内容准确和完整的表达。形式设计要准确、深刻理解展览的主题和内容,并据此确定陈列的表现形式,做到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与形式完美统一。
1.2 设计要做到将展览内容的丰富性与展览方式的多样化、现代化和技术化有机结合起来,形象深刻地揭示展览的主题和内涵。
1.3 艺术表现方式和科技展现手段要力求创新,尽量避免与其他美术馆陈列方式的雷同。场景艺术设计构思要立意准确,构图布局合理,实时特征明显,制作工艺先进,艺术感染力强。高科技展项要互动性强,性能优,操作简便,容易维护,价格合理。
1.4 在对美术馆展陈空间结构、展览内容和参展展品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划分各单元内容的展线安排、平面布局和面积分配,做到布局得当,分割有致;合理安排观众参观路线,做到展线流畅。
1.5 展厅环境设计和气氛营造要典雅、简约、大方,与建筑空间、展览内容完美结合,相互呼应,相得益彰,浑然一体。既要能起到烘托展示内容的作用,又能为观众创造一个舒适、和谐和温馨的参观环境。
1.6 展柜、辅助展品及装饰材料的取材要讲究低碳环保;注意善于利用材质的肌理和质感来映衬展览的内容,增强展览的艺术表现力;展柜、辅助展品的制作和工艺要谨慎精细。
1.7 设计图中要对亮点进行设计。对重点亮点部分必须进行阐述与设计。
1.8 设计应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满足人的需求,充分考虑不同观众群体的特性,xx既要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又要具有满足各类观众需求的普适性和大众性,避免曲高和寡,凸显老少咸宜、雅俗共赏的特点。
1.9 在充分考虑经济合理性、耐用性的前提及在满足展陈及文保要求的前提下合理设计,避免材料的浪费,对空间照明及多媒体设备可采用感应式等节能手段,在展示设计中,总体应强调
把观众的注意力吸引到展品上,在展示形式设计上注意“度”的把握看,装饰应避免过于繁杂,防止喧宾夺主。
1.10 应结合建筑本体特色,使展陈设计与建筑构造相适应。
1.11 展xx面设计中应考虑节能、防潮、防火、防盗、消防、承重及材料应用等各项因素。
1.12 设计任务必须根据项目进度在计划阶段内完成。
1.13 材料选择得当,色彩选配考究,线条处理协调,并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主要部件和配件尽量采用高端配置,尽可能选用同类产品中的优质品牌,其中电动机、减速器、开关、按钮、线缆、光源等必须选用行业内知名优质品牌。
1.14 运用新材料、新工艺,提高布展中的科技含量;运用节能、环保材料和环保技术,充分考虑材料的安全性、通用性、牢固性、美观性、标准化。
1.15 多媒体部分:若采用放映式多媒体,中标人提供多媒体硬件即可。若采用互动式多媒体,互动式多媒体就需要中标人进行多媒体软件设计、界面设计、硬件采购等内容。中标人应该根据采购人所提供的展陈文本大纲当中各个展厅的具体内容和相应素材,设计构思多媒体互动形式,可以是检索性质的,也可以是点播或其他动态播放性质的。互动式多媒体的设计要围绕具体展陈内容,多媒体界面设计调性要与整体展厅协调统一,多媒体整体设计为展陈服务,起到更好的展示文本内容和增加观众兴趣点、参与度的效果。
1.16 景观石一座,宽度不得小于 5 米,中标后选购造型时须采购人陪同,经采购人确认后进行采购、运输及安装等,总价不超过 15 万元(投标报价暂定 15 万元,结算时按实结算,最终价不得超过 15 万元)。
2、具体设计内容:
2.1 设计布展空间:
(1) 不破坏原有建筑的主体结构。
(2) 除了利用常规的展示手法外,应尽量保持建筑原体风貌,希望运用通透、半通透的展示形式,最终与原建筑风格一致。
(3) 注重多媒体的运用,以展示型多媒体为主结合互动型多媒体设备。
(4) 影视厅设计应注重氛围营造,充分考虑观众的观影体验。
2.2 场景展示空间:
(1) 依托于场景现状,可适当调整及增加展示内容。
(2) 可结合书法作画加以展示。
(3) 借助声光电等多媒体手段进行人文叙事。
2.3 功能空间:
围绕不同空间功能概况加以设计装修,满足各个空间功能需求。另外,需要对走廊、楼梯、墙面等公共空间进行设计以增强整体展陈氛围。
功能性空间设计主要是针对游客服务中心、休息区、宣教拓展等空间进行软装设计和家具配
置设计。
已经施工完成的顶面、地面、立面等房屋结构不能改变,只能针对其功能性进行家具或设施定制和软装氛围设计布置。具体要求如下:
(1)前台:设问询区(含自愿者岗位、导览岗位),以及其他功能性需求的设施。
(2)展厅:陈列展厅保留原有层高,分间面积应满足展陈内容完整性、展品布展及展线长度的要求;临时展厅应能独立开放、布展、撤展,净高不宜小于 4m。
(3)门厅:设计时还应考虑其公共空间的属性,应充分考虑人流及其他功能性因素。
(4)多功能空间:兼有举行发布会、交流会、培训会等功能,需要配置桌椅家具和氛围装饰。
(5)办公场所:满足办公需求和会议需求,进行适当的装修布置,软硬件设备齐全。
(6)室内公共走廊等:重点考虑灯光设计,局部可考虑进行展示设计和多媒体互动设计。
(7)藏品库房:库房应单独设门,屋面防水等级应为 I 级,净高不宜小于 3.5m,配置恒温恒湿设备设施。
2.4 照明系统要求:
(1)基本要求:
①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美术馆绿色照明规范》等相关要求。
②提供完备的照明系统设计方案,该方案须通过审核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
③照明系统设计方案原则上应能体现低碳环保、节能节约的精神,能集中、分组控制展厅的灯光,方便节电和管理。
④局部重点区域和重点展位应尽量使用专业照明品牌产品且照明须布光均匀,无明显光斑、杂纹,能体现展品本身的特点等。
(2)其他要求:
①照明艺术性
根据总体形式设计,强调灯光设计艺术性,达到为总体陈列艺术效果做渲染的目的;
②展品照明
展品照明设备应符合美术馆的需求,其灯具尽量采用光纤或 LED 的美术馆照明专用灯具。 因展陈空间局限性,展品照明建议尽量采用展柜自带照明系统。
A.照度适宜
照度高度不能损害文物与展品本身,低度不能影响观众的视觉效果,并在总体上符合观众的视觉过渡;
B.照度均匀
一般情况下展品的照度要求均匀,应根据具体的对象采取不同的照明方式增强和减弱照度,以增强展柜与展品本身的艺术效果;
C.对“光害”的消除与控制
陈列采光照明设计中应积极设法消除红外线、紫外线灯有害射线对文物的影响和损害。展厅
内应严格防止直接眩光和反射眩光,尽量使用光纤光源(冷光源)等先进的、利于作品保护的照明设备。
(3)工作照明
工作照明是指安装在展厅内除展品照明以外的工作用光。工作照明应采用 LED 节能灯,并与安防联动并满足安防摄像的照度,以及满足对“光害”的消除与控制的要求。
2.5 展厅中的独立柜、独立展台应考虑相应的电源和光源,以及这些独立柜、独立展台在进行一定的调整(增减、位移)时光源和电源给给予很好的配合;所有展柜的开启方式应方便、安全、可靠,若需借助辅助设备(如必要)亦应符合此原则。
2.6 陈列设备要求
陈列设备(展壁、展柜、展台以及柜内托架等)应做到适用、坚固、美观、耐用,其造型、尺寸、比例、色调、材质肌理等与陈列内容和展品特点相称,功能完善且应采用美术馆专用陈列设备:
有利于表达陈列主题与陈列内容;有利于将展出的展品充分展现; 适合展品布展施工便捷;
有利于展品在展出环境中的安全与保护;
有利于照明设备、电路等功能系统安装及日常维护。
陈列设备( 展壁、展柜、展台以及柜内托架等)要求成品采购,如需自制,自制质量不低于成品品质,并需采购人考察同意,展柜及展台玻璃必须用超白夹胶玻璃。
2.7 对虫菌害的监测和控制
在木质材料的加工制作和施工过程中同步实施对白蚁、虫菌害的预防工作。
2.8 公共标识
设计过程中必须根据展览的展线和展厅出入口以及消防栓等的位置,应设置相应的公共标识,并应该按标识的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2.9 多媒体硬件要求
(1)硬件要求采用目前型号最新、性能最优的国内一流品牌。详细标明品牌、产地、技术参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等。
(2)凡能采购到的品牌设备,不允许使用定制。要详细标明采用的技术手段及系统原理等。特殊需要定制的产品要有厂家书面的售后、质保书。
(3)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应是全新设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4)国内设备或合资厂的货物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保修卡、说明书。
2.10 软件的要求:
(1) 控制性软件: 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所有项目完整的控制性软件及其知识产权,在工程竣工时,给采购人提供软件完全备份文件,一旦系统崩溃,采购人能够自行恢复。在项目整体
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软件 24 小时免费技术支持,重大问题应在接到采购人通
知后 36 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2)软件设计应功能实用,便于操作,系统管理员要对数据库进行备份和维护,操作界面友好,xx明了,配色方案与环境相协调,凡观众可直接操作的软件,必须设置防止观众误操作功能。
(3)投标人须提供多媒体动态电子演示光盘。同时,软件部分要符合国家有关游戏娱乐产品和设施的规定。
(4)多媒体所有软件(控制软件、视频软件、系统软件)必须提供备份。
2.11 景观石要求
景观石造型设计不包括在本次设计范围内,具体安装位置由投标人结合本项目进行设计布局。景观石放置于美术馆门口,最终安装位置由采购人确认后安装。
(六)设计深度及界面要求 1、设计图纸要求
1.1 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展陈大纲和素材资料,在现有的空间布局规划当中进行深化设计,要求设计布展空间和场景展示空间要系统设计,最终提供主要立面设计方案、图文排版设计方案、透视效果图及灯光设计、多媒体设计、展柜设计等其他专业设计方案。功能性空间需要提供效果图及软装家具等配置清单。
1.2 设计文件必须包括但不应限于:
1.2.1 展览总平面图,各部分平面图,观众流线图;
1.2.2 空间轴侧图,展厅全景透视图;
1.2.3 展览设备造型图,包括展柜、壁龛、展台、展墙的设计图、室内家具配置图;
1.2.4 典型展品组合效果图,包括篇章、单元重点和亮点的效果图; 2、设计深度(含施工图设计)
设计的深度应满足陈列内容要求并能够按图进行布展及配套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 设计应包含展示项目及展区环境所涉及的所有专业的布展及施工设计图,其中包括设计总说明、技术经济指标、必须的设备、材料表,其他如模型、吸音、隔音、隔热、灯光、音视频、消防、通风、防火、给排水、结构、电气等设计,同时须说明各种设备、材料、模型等的厂家(制造商)、品牌、规格、功能等;
2.2 设计应包括展区及展示项目的平面、立面、剖面、大样、主要节点图纸、分解图、透视效果图、用料及规格、性能、技术标准、制作程序、详细的材料及其报价分析表以及其它要求的各项技术参数;
2.3 设计应包含展示项目的尺寸、形状、结构、材质、色彩、模型、技术、工艺、功能等;
2.4 为了实现高质量的展示,深化设计单位应用文字的形式详细叙述将如何进行深化设计,包括深化设计的顺序、方法、具体的工程制作顺序以及在制作阶段(短期内)从制作到设置安装
的实施办法;
2.5 设计必须满足防火规范、消防设置设计规范及有关规定,施工图纸须通过消防部门审查;
2.6 展览内容主题结构演绎图;
2.7 展览总平面图,各部分平面图,各内容点、线、面布局平面图及观众流线图;
2.8 空间轴侧图,展厅全景透视图
2.9 各房间设计效果图;
2.10 每个部分或单元重点和亮点设计效果图;
2.11 展厅艺术效果和氛围效果图;
2.12 各展厅立面图;
2.13 展览设备造型图,包括展柜、壁龛、展台、展墙的设计图;
2.14 多媒体项目效果及原理分析图;
2.15 展厅指示系统规划图和设计图;
2.16 景观石安装位置图。
(七)其它要求 1、布展要求
1.1 中标人施工完成的布展效果必须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如不能达到,在采购人允许的一定时间内进行修改、完善,使其达到对展示效果的承诺,所涉及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2 隐蔽工程经相关的委托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3 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布展。 2、布展材料供应要求
2.1 本次采购范围内的布展材料均由中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深化设计方案和图纸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运输、检验、保管。所有材料须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且须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如有)或具有相应资质得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2.2 本次采购项目的主要布展材料,中标人应在采购前向采购人送样或经采购人签证确认,未经签证采购人将不予支付。
2.3 由中标人采购的主要布展材料,当中标人选定的产品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或效果要求)和预期质量目标时,采购人保留更换的权利,费用不增加。
2.4 照明、展柜、多媒体设备应满足采购人的需求。为方便采购人的管理和使用,中标人应在采购前向采购人送样或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经采购人确认后再组织采购,未经确认采购人将不予认可。
3、项目管理的要求
3.1 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设计布展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3.2 中标人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和已确认的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如有)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3.3 投标人需组建适应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包含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设计班子主要成员、施工负责人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设计班子主要成员、施工负责人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调换和撤离,并按项目进度及时到位。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和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违法乱纪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直至项目经理,至采购人满意为止。如施工负责人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要求到位,视作违约,采购人有权按合同约定进行罚款直至单方面终止合同。
3.4 项目负责人到x率达到 90%以上,其他管理人员到岗率应为 100%。
3.5 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做好安全xx标准化管理,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阐述有关安全xx标准化管理措施,并做出相应承诺,确保场内外道路清洁畅通,确保来往车辆、人员的安全。
3.6 美术馆的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协调、指导,中标人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协调和管理。 4 、项目质量要求
4.1、本项目质量目标为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4.2、中标人的展项设计(包括深化设计、效果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须经采购人审查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如未达到采购人的要求,中标人必须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4.3、中标人须接受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人的质量检查和管理,把好质量关。
4.4、中标人完成的展项必须达到或高于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作出的展示效果的承诺,若未达到,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修改、完善,使其达到对展示效果的承诺,所涉及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若经修改、完善后仍不能达到要求,则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中标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同时要求其承担相关责任。
4.5、隐蔽工程经采购人(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4.6、未涉及的技术条件及要求均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省市标准执行。
4.7、展项的设计、制作、施工、安装必须符合美术馆展项的特点、要求,充分考虑安全性。
4.8、所有设备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现行我国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完成展项制作所需的材料、系统、设备等须有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
4.9、中标人所有提供的硬件设备需原封包装,产品为全新机器,具备相应的合格证书和国家相应标识(包括设备的型号、品牌、产地、保修期等信息),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在得到采购人(监理单位)综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采购人有权委托监理单位或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对不合格产品保留更换的权利。
若中标人没有列明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及规格、产地的或未经采购人(监理单位)审批,视为中标人任随采购人选定,而价格保持不变。
5、安全要求
展项主体设备、辅助设施符合公共场所安全消防规范,对参与人员的安全、事故应急措施的保障以及降噪措施。设计制造的展品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6、 其它
6.1、中标人应对所报设计方案负责,其中因抄袭、窃取他人设计成果而引起的纠纷,中标人应负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后果,与采购人无关。
6.2、中标人技术方案中如使用第三方软件,则必须提供相应软件产品的使用授权,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内。
6.3、采购人就拥有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使用权,如由此产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的纠纷,责任完全由中标人承担。
6.4、设备若有涉及节能问题,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设备,中标人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6.5、中标人认为有利于采购人的招标要求之外的优惠条款应单独列明。
6.6、中标人应在投标前独自充分地进行实地调研,收集信息、数据,编制技术响应方案。同时中标人应理解其所投的方案在中标后可能会因为与实际情况的偏差需要对方案进行部分必要的、不违背投标的原则性的调整。
6.7、中标人有关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其它不可预知的费用由中标人自理。合同实施过程中,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积极配合。
(八)主要设备和材料的设计选型
序号 | 材料或设备名称 | 推荐品牌 | 备注 |
1 | 一体触摸机 | 精研、优视达、xxx | |
2 | LED 屏 | 高科、强力巨彩、三思 | |
3 | 播放设备 | 三星、夏普、索尼 | |
4 | 投影机 | NEC、视美乐、Sonnoc | |
5 | 音响 | 雅马哈、漫步者、XXXX、JBL | |
6 | 功放 | Denon、Yamaha、onkyo | |
7 | 背景音乐及公共广播系统 | ATEIS、IED、TOA | |
8 | 计算机网络系统 | 华为、H3C、思科 |
x次采购可能涉及以下材料或设备,若一旦涉及采购人将要求投标人对下述主要设备和材料应明确拟选用的品牌,投标人可选择采购人推荐品牌外的材料或设备,但所选材料或设备品牌的性能不得低于推荐品牌(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所投产品的清单、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指标参数、彩页或彩图等资料),否则视为负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选择推荐外品牌的应附相关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等)及样本(品)。
9 | 综合布线系统 | 美国xx、施耐德、罗森xx | |
10 | 木工板,用料标准:E0 级 | 千年舟、兔宝宝、森鹿 | |
11 | 石膏板 | 龙牌、可耐福、拉法基 | |
12 | 乳胶漆(环保型) | 立邦、多乐士、华润 | |
13 | 硅钙板或铝扣板天棚 | 新景、欧斯龙、OULU 欧陆 | |
14 | 地板砖(优等品) | 箭牌、新中源、诺布尔 | |
15 | 干挂墙砖(优等品) | 箭牌、萨米特、xx | |
16 | 调色砖(优等品) | 箭牌、萨米特、xx | |
17 | 格栅灯 | 三雄、雷士、xxx | |
18 | 开关、插座、铜地插 | TCL;松下;西门子 | |
19 | 电线电缆 | 中策、永通、元通 | |
20 | 断路器 | xxx、ABB、西门子 | |
21 | 恒温恒湿展柜 | 锐立文博 、万龙、精构、文保智能 | |
22 | 恒温恒湿设备设施 | 锐立文博 、万龙、精构、文保智能 | 库 房 面 积 32m2 |
23 | 专业灯具 | 玛雅、欧xx、欧陆 |
(九)技术支持、培训与售后服务 1、技术支持
中标人应处理所有售后服务,包括现场维护及问题解决。集成、软件产品的售后服务应包括使用及调试培训,同时可提供 7*24 小时电话(普通话)支持。中标人在系统建设完成后,应提供全套系统使用说明书(含系统配置和日常维护手册、管理员使用手册、用户使用手册、故障应急维护方案)电子文档、纸质文档各一份。
2、培训
中标人必需提供以下内容的培训:
包括系统安装调试、管理、排错、安全技术等项内容。系统软件的软件使用培训。
培训时间在合同生效之后由双方协商安排。
具体内容在投标时详细说明,并说明培训名称和人数。所有培训费用不再额外支付,不占用项目经费。
3、售后服务
质保期等约定:1)项目整体验收通过且交付之日起至少二年[单台设备(或零部件)质保期长于招标文件约定质保期的按质保期长的期限确定];2)质保期内被免费更换的零部件质量保证期:
自更换之日起至少二年。3)质保期内应保证所有产品、系统正常运行(免费更换易耗品以及系统正常维护所需更换的材料 、零部件、附件等,投影机灯泡除外 )。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质保期后的年维护成本和涉及的相关服务内容应给予详细说明。
中标人必须对本标书中所有产品负责至少二年免费升级到最新版本。单台设备(或零部件)质保期长于招标文件约定质保期的按质保期长的期限确定。质保期内应保证所有产品、系统正常运行(免费更换易耗品以及系统正常维护所需更换的材料、零部件、附件等,投影机灯泡除外)。
中标人应确保系统软件和硬件 7×24 小时正常运行, 24 小时热线电话支持、Email 支持和
传真支持,对于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部分问题,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 24 小时免费技术支持,
重大问题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36 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中标人应保证在系统交付前对使用人员进行为期两周的指导和培训,并提供书面和电子版的操作手册。
项目设置专门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服务热线及投诉电话。
在项目验收合格至项目维保期结束,中标人有应解决而未能解决的故障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持续提供服务,直到故障解决为止。
在质保期结束前,须由中标人工程师和采购人代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缺陷必须由中标人负责修理,在修理之后,中标人应将缺陷原因、修理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采购人。报告一式两份。
以上维护和质保期的开始时间均从通过终验算起。
(十)设计成果内容要求:
1、提交设计成果内容必须符合初步设计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构思理念文本
1)总体设计布展设计构思理念(含各空间深化设计构思理念、装修及家具布置的方案构思理
念)
2)展区平面布局说明
3)参观交通流线说明
4)设计方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设计图纸
1)总体设计、布展设计效果图
2)总体设计、布展设计立面图
3)总体设计、布展设计平面图
4)展区平面图
5)功能性装修设计效果图
6)施工图
7)流线组织分析图
8)功能分区分析图
9)能反映建筑务内各空间相互关系的设计示意图
10)其他需要表达设计设计意图的图纸
11)设计说明及各种图纸
12)其他设计文本
2、设计成果文件形式要求
2.1 设计成果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
2.2 设计成果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长度单位:(总)平面图标注尺寸以米
(m)为单位,展品设计图标注尺寸以毫米(mm)为单位;面积单位:均以平方米(m2)为单位;体积单位:均以立方米(m3)为单位。
2.3 所有设计成果必须为中文版本,或者中英文对照版本。若中、英文发生岐义时,以中文版本为准。
3、设计成果文件格式要求
3.1 文本文件要求
提供内容及数量符合以下要求: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1 | 初步(基础)设计文件 | 8 | 合同签订 7 日历天 |
2 | 初步设计电子文件(WORD 或 PDF 格 式) | 1 | 随同初步设计一并提交 |
3 | 设计概算(须含详细的概算清单) | 8 | 随同初步设计一并提交 |
4 | 图纸设计文件 | 16 | 初步设计审核通过后 15 日历天 |
5 | 图纸设计电子文件(CAD 格式) | 1 | 随同图纸设计文件一并提交 |
6 | 其他按规定、规范规定应提交的资料 | 8 | 满足项目进度要求 |
7 | 项目进度计划 | 1 | 开工前提交 |
8 | 竣工结算报告(连同签证单) | 2 | 阶段提供 |
9 | 竣工图纸 | 8 | 阶段提供 |
10 | 其它 | 按采购人指令(含临时) |
3.2 电子文件要求
(1)全部设计成果应制作成计算机电子文件;
(2)文本文件采用 Microsoft word2000 或 word2003 以上版本的*.doc 格式文件;
(3)设计方案图形文件应采用 Auto CAD 2008 及以下版本*.DWG 格式文件;
(4)电脑渲染图,可采用*.TIF 或*.JPG 文件格式;
(十一)xxx美术馆陈列大纲及素材
要求投标人提供xxx美术馆陈列大纲并另加附件说明情况,附件中后附多媒体设备、展品及装修软装一览表,各项资质证明压缩包另附;以上内容需经采购人确认。
★注:投标人需承诺,若未中标允许招标人使用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成果,并不追索知识产权和相关费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xxx美术馆展陈设计采购一体化项目 |
★2 |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报价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一、商务要求表的规定。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中标服务费的收取: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为人民币 2.9 万元。中标服务费的款项汇入的账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账 号:31010122000651888 户 名: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人接到本机构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本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并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
3 |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招标采购人不专门组织答疑;如有答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以公告形式发布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网站,请投标人自行查看。 |
4 | 投标文件组成: ★(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报价文件、资信技术文件应分别上传) 1 份;报价文件和资信技术文件必须分两部分上传。 (2)以 U 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报价文件、资信技术文件)1 份;报价文件和资信技术文件必须分成两个文档分别存储,并能通过文档名称清晰识别报价/资信技术文件。 (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资信技术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
★5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6 |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7 |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8 |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经采购人确认,中标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
9 |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 |
10 | 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
11 | 履约保证金:详见本招标文件 第二章。 |
★12 | 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 |
13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
一、总 则
x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宁波市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产品和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xxx美术馆展陈设计采购一体化及相关服务。
4.“项目”系指xxx美术馆展陈设计采购一体化项目。
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的负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废标。
x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投标人代表如出席开标会议的,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可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四部分)。
(五)踏勘现场和投标费用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分包。
★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
的,中标投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5 条之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不接受其他分公司投标。
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采购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发出;不足
15 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分为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3.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
4.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按“投标文件的组成”编制。
5.投标文件的效力
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投标、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
1.报价文件:
1.1 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
1.2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附后);
1.3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1.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附后);
1.5 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格式附后);
1.6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2.资信技术文件:
评分索引表(格式附后);
2.1 资格证明部分: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加盖公章);
(3)投标人的 2021 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加盖公章);
(4)投标人的 2021 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公章);
(5)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6)特定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注:建造师证件必须在本企业注册,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2 商务技术部分:
(1)投标函(格式附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附后)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附后);
(4)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附后) ;
(5)设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
布展设计构思理念(含布展空间、场景展示空间以及功能空间布展、装修及软装布置的方案构思理念)
展区平面布局说明; 参观交通流线说明; 多媒体展项设计说明;灯光设计说明;
布展设计效果图;布展设计平面图;主要立面设计图;
功能空间装修设计效果图;
功能空间软装设计及家具配置方案;多媒体设备及系统配置方案;
(6)展示手段及效果;
(7)效果图与方案演示(演示所需的材料以 U 盘形式密封随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提交);
(8)材料及设备的选用;
(9)项目实施与项目关键;
(10)企业实力证明材料;
(11)项目人员的组成(格式附后);
(12)项目业绩(格式附后);
(13)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采购需求或评分标准等所需资料。
★注:资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四)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电子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部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以 U 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封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以 U 盘形式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含报价文件、资信技术文件)1份;备份纸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资信技术文件,各正本 1 份、副本 4 份。报价文件、资信技术文件应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演示所需的材料以 U 盘形式密封随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提交。
若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的,活页装订(活页装订是指用卡条、抽杆夹、订书机等形式装订,使投标文件可以拆卸或者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一种装订方式)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人递交的企业宣传册、产品宣传册不属于投标文件有效组成资料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 投标人应将纸质的备份报价文件、资信技术文件分别密封封装在不同的包装内。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均应分别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单独包封,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名称(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
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在资格审查时,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者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在符合性审查和资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2)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3)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4)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商务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的,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或未按规定地点送达的;
(7)未按规定密封、签章的;
(8)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9)资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投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报价的,或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
(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 开标程序:
1.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第一阶段:
(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
(2)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信技术文件”,并做开标记录;第二阶段:
(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资信技术得分情况;
(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
(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
(5)开标会议结束。 2.线下开标程序:
第一阶段: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检查资信技术文件密封的完整性;
(5)按各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投标文件的资信技术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并做开标记录;
第二阶段:
(1)由主持人公布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资信技术得分情况;
(3)检查报价文件密封的完整性;
(4)再开启报价文件,由主持人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供应商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交货期等投标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5)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 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
(6)主持人公布公布评审结果。
(7)开标会议结束。
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该供应商递交的以 U 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及以 U 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3.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3.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3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3.4 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5 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
(4)未开启的备份投标文件现场予以退还。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x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
(二)评标的方式
x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形式审查
审查类别 | 审查内容 |
资格条件审查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单 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 |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 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 |
(五)特定资格条件(如有)。 |
资格性检查。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审查类别 | 审查内容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 x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 |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 |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
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各投标人的资信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
核。
(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 综合评分法 ,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七、定标
1.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
2.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
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
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
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4.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七、评标过程的监控与xx
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开标后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所有涉及评标委员会名单以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评价、比较等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x、合同授予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其他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可以重新采购。
1.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九、履约验收
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为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以及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十、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项目不适用)。
1.1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2 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1.3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4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
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见本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如有)。
1.5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1.6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 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1.7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8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否。
3.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属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一、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就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面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投标人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
4.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有关联系方式。
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x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一、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二、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三、评标的方式
x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四、评标程序
1.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进行开标。
2.代理机构首先开启各投标人的资信技术文件,资信技术文件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的资信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表述不清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向投标人进行询标,请其澄清其资信技术文件内容,评标委员再根据各投标人的资信技术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并进行资信技术分的汇总(资信技术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3. 资信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宣布无效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如有)、有效投标人的资信技术得分;再由代理机构开启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公布各投标人名称、投标内容、投标价格等以及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做开标记录。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计算价格分得分(价格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4.根据有效投标人的资信技术得分和价格分得分计算各投标人的总得分(总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5.按照评标办法得分,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最后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布中标结果。
五、评标过程
1.资格审查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审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澄清问题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依照本办法对投标文件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各投标人进行打分。
评委打分参照本章 五、评分标准。资信技术分由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文件,进行独立打分。价格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核算。评委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取所有评委汇总得分的算术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
注:1)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xx、澄清或申
辩;
2)代理机构可协助评标委员会主任评委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 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主任评委应提醒相关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
3)在报价文件的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
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中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定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则价格低者优先中标;若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投标人抽签决定。如评标过程中出现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则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
5.中标结果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5分 | 对招标文件需求理解和把握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综合评议,最高5分。 | ||
5分 | 对各展厅深化设计方案分别理解和把控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综合评议,最高5分。 | ||
资 | 设 计 方 案 (32 分) | 8分 | 对场景艺术与数字多媒体设计设计概念(最高4分),思路的创意和感染力及展示手段的互动性、先进性(最高4分)进行综合评议。 |
9分 | 对配套装修及陈列家具的设计方案理念(最高3分)、风格(最高3分)、 档次(最高3分)进行综合评议。 | ||
信 技术 | 5分 | 亮点突出,特色鲜明,设计方案对展xxx把握到位,展示充分,重点突出、体现地域文化特色,展示档案文化属性;对上述内容进行综合评议,最高5分。 | |
得 分 85 | 5分 | 展示手法具有多样性、科学性、合理性,展示手段具有亲民性、互动性;展厅空间设计合理,契合展示手段需要。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内容进行综合评议,最高5分。 | |
分 | 展示手段及效 果 ( 17分 ) | 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效果图评判其设计方案创意表现力、特色性,视觉 上的震撼性和艺术性。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内容进行综合评议,最高5分。 |
5分 | 设计成果符合招标要求和相关设计规范,深度达到初步设计要求,图纸规范、完整,版面清晰。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内容进行综合评议,最高5分。 | ||
2分 | 针对投标人具有的数字化展示手段和智能化管理系统、及自主创新能力(如具有自主研发专利的产品等)等进行综合评议,最高2分。 |
代理机构将采购人确认的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六、评分标准
根据设计方案现场演示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最高6分。 | |||
方案演示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方案进行介绍和演示,演示鼓励采用多 | |||
效果图与方 | 媒体自动播放方式。介绍时允许其派代表在评标会上向评标专家介绍 | ||
案演示( 6 | 6分 | 设计方案(介绍和演示的内容需与文本一致),自带电脑和汇报解说 | |
分 ) | 材料。人数不超过2名(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否则不得分),介 | ||
绍和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介绍顺序按政采云系统投标文件递交的 | |||
顺序。 | |||
对投标人可能选用的成品画框、成品展柜、家具的材质、选用品牌等 | |||
5分 | 进行综合评议,最高 5 分。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中附上述成品的彩图 | ||
及相关技术资料。未附者不予得分。 | |||
对投标人选用的展示灯具的专业性、品牌等及其照明效果进行综合评 | |||
材料及设备 的选用( 15 | 5分 | 议,最高 5 分。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中附上述灯具的产地品牌、规格 型号、彩页或彩图及相关技术资料以及照明效果分析。未附者不予得 | |
分) | 分。 | ||
对投标人选用的多媒体播放设备及其播放软件(含系统)的先进性、系 | |||
5分 | 统性、可靠性等进行综合评议,最高 5 分。投标人须列出多媒体播放 | ||
设备及其播放软件(含系统)清单(含产地品牌、规格型号)及详细的 | |||
技术参数、彩页或彩图。未附者不予得分。 | |||
项目实施与 | 2分 | 从布展进度计划安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xx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 | |
项目关键(4 | 综合评议,最高 2 分。 | ||
分) | 2分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方面 | |
进行综合评议,最高 2 分。 |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拟投入人员配备情况,从其配备人员(不含项 | |||
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数量、组成构架、职称情况和相关经验方面 | |||
项目人员的 | 5分 | 进行综合评议,最高 5 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如 有)加盖公章、相关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加盖公章、由投标 | |
组成(包括 | 人缴纳的拟投入人员近开标日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 | ||
项目负责 | |||
人、设计负 | 公章。 | ||
责人)(8 分) | 3分 | 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 1 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 格得 2 分;具有建筑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此项最高得 3 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注册建筑师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由投标 | |
人缴纳的拟投入人员近开标日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 |
公章。 注: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项均不得分。 | |||
项目业绩(3分) | 3分 | 投标人近自三年(2018 年 5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曾承接过展馆 展陈设计采购一体化业绩,每个得 1 分,最多得 3 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性质为展馆展陈设计采购一体化业绩,若证明材料中未明确项目性质的还须提供项目原采购人证明材料(原采购人证明材料是指原采购人对项目性质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其余不予认可)。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
报价分 (15 分) | 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总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 6%(如有)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最低的服务商的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得 15 分; 其他服务商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5%×100 |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xxx美术馆展陈设计采购一体化项目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
联系方式:
乙方(中标人):住所地: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甲、乙双方根据xxx美术馆展陈设计采购一体化项目(招标编号:SZCG2021174G)公开招投标的结果,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根据相关规定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1、项目名称:xxx美术馆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项目
2、实施地点:宁波市鄞州区
3、采购内容:鄞州区xxx美术馆展陈设计、采购一体化:具体包括布展空间、场景展示空间以及功能空间的布局、展项内容、交通流线组织、展示方式和手段、数字及多媒体系统运用等智能化展馆所具备展示功能的全部设计内容的设计(含空间设计、图文设计、灯光设计、多媒体设计、配套装修设计)、图纸(含施工图)设计、项目实施[含采购、布展、配套装修、安装、调试等]、验收、后续服务及维护等工作。
二、项目要求
(一) 设计要求 1、总体设计要求
1.1 展览内容设计的“物化”,必须忠实于展览的主题和内容,必须是对展览内容准确和完整的表达。形式设计要准确、深刻理解展览的主题和内容,并据此确定陈列的表现形式,做到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与形式完美统一。
1.2 设计要做到将展览内容的丰富性与展览方式的多样化、现代化和技术化有机结合起来,形象深刻地揭示展览的主题和内涵。
1.3 艺术表现方式和科技展现手段要力求创新,尽量避免与其他美术馆陈列方式的雷同。场景艺术设计构思要立意准确,构图布局合理,实时特征明显,制作工艺先进,艺术感染力强。高科
技展项要互动性强,性能优,操作简便,容易维护,价格合理。
1.4 在对美术馆展陈空间结构、展览内容和参展展品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划分各单元内容的展线安排、平面布局和面积分配,做到布局得当,分割有致;合理安排观众参观路线,做到展线流畅。
1.5 展厅环境设计和气氛营造要典雅、简约、大方,与建筑空间、展览内容完美结合,相互呼应,相得益彰,浑然一体。既要能起到烘托展示内容的作用,又能为观众创造一个舒适、和谐和温馨的参观环境。
1.6 展柜、辅助展品及装饰材料的取材要讲究低碳环保;注意善于利用材质的肌理和质感来映衬展览的内容,增强展览的艺术表现力;展柜、辅助展品的制作和工艺要谨慎精细。
1.7 设计图中要对亮点进行设计。对重点亮点部分必须进行阐述与设计。
1.8 设计应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满足人的需求,充分考虑不同观众群体的特性,xx既要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又要具有满足各类观众需求的普适性和大众性,避免曲高和寡,凸显老少咸宜、雅俗共赏的特点。
1.9 在充分考虑经济合理性、耐用性的前提及在满足展陈及文保要求的前提下合理设计,避免材料的浪费,对空间照明及多媒体设备可采用感应式等节能手段,在展示设计中,总体应强调把观众的注意力吸引到展品上,在展示形式设计上注意“度”的把握看,装饰应避免过于繁杂,防止喧宾夺主。
1.10 应结合建筑本体特色,使展陈设计与建筑构造相适应。
1.11 展xx面设计中应考虑节能、防潮、防火、防盗、消防、承重及材料应用等各项因素。
1.12 设计任务必须根据项目进度在计划阶段内完成。
1.13 材料选择得当,色彩选配考究,线条处理协调,并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主要部件和配件尽量采用高端配置,尽可能选用同类产品中的优质品牌,其中电动机、减速器、开关、按钮、线缆、光源等必须选用行业内知名优质品牌。
1.14 运用新材料、新工艺,提高布展中的科技含量;运用节能、环保材料和环保技术,充分考虑材料的安全性、通用性、牢固性、美观性、标准化。
1.15 多媒体部分:若采用放映式多媒体,乙方提供多媒体硬件即可。若采用互动式多媒体,互动式多媒体就需要乙方进行多媒体软件设计、界面设计、硬件采购等内容。乙方应该根据甲方所提供的展陈文本大纲当中各个展厅的具体内容和相应素材,设计构思多媒体互动形式,可以是检索性质的,也可以是点播或其他动态播放性质的。互动式多媒体的设计要围绕具体展陈内容,多媒体界面设计调性要与整体展厅协调统一,多媒体整体设计为展陈服务,起到更好的展示文本内容和增加观众兴趣点、参与度的效果。
1.16 景观石一座,宽度不得小于 5 米,中标后选购造型时须甲方陪同,经甲方确认后进行采购、运输及安装等,总价不超过 15 万元(结算时按时结算,最终价不得超过 15 万元)。
2、具体设计内容:
2.1 设计布展空间:
(1) 不破坏原有建筑的主体结构。
(2) 除了利用常规的展示手法外,应尽量保持建筑原体风貌,希望运用通透、半通透的展示形式,最终与原建筑风格一致。
(3) 注重多媒体的运用,以展示型多媒体为主结合互动型多媒体设备。
(4) 影视厅设计应注重氛围营造,充分考虑观众的观影体验。
2.2 场景展示空间:
(1) 依托于场景现状,可适当调整及增加展示内容。
(2) 可结合书法作画加以展示。
(3) 借助声光电等多媒体手段进行人文叙事。
2.3 功能空间:
围绕不同空间功能概况加以设计装修,满足各个空间功能需求。另外,需要对走廊、楼梯、墙面等公共空间进行设计以增强整体展陈氛围。
功能性空间设计主要是针对游客服务中心、休息区、宣教拓展等空间进行软装设计和家具配置设计。
已经施工完成的顶面、地面、立面等房屋结构不能改变,只能针对其功能性进行家具或设施定制和软装氛围设计布置。具体要求如下:
(1)前台:设问询区(含自愿者岗位、导览岗位),以及其他功能性需求的设施。
(2)展厅:陈列展厅保留原有层高,分间面积应满足展陈内容完整性、展品布展及展线长度的要求;临时展厅应能独立开放、布展、撤展,净高不宜小于 4m。
(3)门厅:设计时还应考虑其公共空间的属性,应充分考虑人流及其他功能性因素。
(4)多功能空间:兼有举行发布会、交流会、培训会等功能,需要配置桌椅家具和氛围装饰。
(5)办公场所:满足办公需求和会议需求,进行适当的装修布置,软硬件设备齐全。
(6)室内公共走廊等:重点考虑灯光设计,局部可考虑进行展示设计和多媒体互动设计。
(7)藏品库房:库房应单独设门,屋面防水等级应为 I 级,净高不宜小于 3.5m,配置恒温恒湿设备设施。
2.4 照明系统要求:
(1)基本要求:
①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美术馆绿色照明规范》等相关要求。
②提供完备的照明系统设计方案,该方案须通过审核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
③照明系统设计方案原则上应能体现低碳环保、节能节约的精神,能集中、分组控制展厅的灯光,方便节电和管理。
④局部重点区域和重点展位应尽量使用专业照明品牌产品且照明须布光均匀,无明显光斑、杂纹,能体现展品本身的特点等。
(2)其他要求:
①照明艺术性
根据总体形式设计,强调灯光设计艺术性,达到为总体陈列艺术效果做渲染的目的;
②展品照明
展品照明设备应符合美术馆的需求,其灯具尽量采用光纤或 LED 的美术馆照明专用灯具。 因展陈空间局限性,展品照明建议尽量采用展柜自带照明系统。
A.照度适宜
照度高度不能损害文物与展品本身,低度不能影响观众的视觉效果,并在总体上符合观众的视觉过渡;
B.照度均匀
一般情况下展品的照度要求均匀,应根据具体的对象采取不同的照明方式增强和减弱照度,以增强展柜与展品本身的艺术效果;
C.对“光害”的消除与控制
陈列采光照明设计中应积极设法消除红外线、紫外线灯有害射线对文物的影响和损害。展厅内应严格防止直接眩光和反射眩光,尽量使用光纤光源(冷光源)等先进的、利于作品保护的照明设备。
(3)工作照明
工作照明是指安装在展厅内除展品照明以外的工作用光。工作照明应采用 LED 节能灯,并与安防联动并满足安防摄像的照度,以及满足对“光害”的消除与控制的要求。
2.5 展厅中的独立柜、独立展台应考虑相应的电源和光源,以及这些独立柜、独立展台在进行一定的调整(增减、位移)时光源和电源给给予很好的配合;所有展柜的开启方式应方便、安全、可靠,若需借助辅助设备(如必要)亦应符合此原则。
2.6 陈列设备要求
陈列设备(展壁、展柜、展台以及柜内托架等)应做到适用、坚固、美观、耐用,其造型、尺寸、比例、色调、材质肌理等与陈列内容和展品特点相称,功能完善且应采用美术馆专用陈列设备:
有利于表达陈列主题与陈列内容;有利于将展出的展品充分展现; 适合展品布展施工便捷;
有利于展品在展出环境中的安全与保护;
有利于照明设备、电路等功能系统安装及日常维护。
陈列设备( 展壁、展柜、展台以及柜内托架等)要求成品采购,如需自制,自制质量不低于成品品质,并需甲方考察同意,展柜及展台玻璃必须用超白夹胶玻璃。
2.7 对虫菌害的监测和控制
在木质材料的加工制作和施工过程中同步实施对白蚁、虫菌害的预防工作。
2.8 公共标识
设计过程中必须根据展览的展线和展厅出入口以及消防栓等的位置,应设置相应的公共标识,并应该按标识的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2.9 多媒体硬件要求
(1)硬件要求采用目前型号最新、性能最优的国内一流品牌。详细标明品牌、产地、技术参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等。
(2)凡能采购到的品牌设备,不允许使用定制。要详细标明采用的技术手段及系统原理等。特殊需要定制的产品要有厂家书面的售后、质保书。
(3)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应是全新设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4)国内设备或合资厂的货物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保修卡、说明书。
2.10 软件的要求:
(1) 控制性软件: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项目完整的控制性软件及其知识产权,在工程竣工时,给甲方提供软件完全备份文件,一旦系统崩溃,甲方能够自行恢复。在项目整体质保期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软件 24 小时免费技术支持,重大问题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36 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2)软件设计应功能实用,便于操作,系统管理员要对数据库进行备份和维护,操作界面友好,xx明了,配色方案与环境相协调,凡观众可直接操作的软件,必须设置防止观众误操作功能。
(3)乙方须提供多媒体动态电子演示光盘。同时,软件部分要符合国家有关游戏娱乐产品和设施的规定。
(4)多媒体所有软件(控制软件、视频软件、系统软件)必须提供备份。
2.11 景观石要求
景观石造型设计不包括在本次设计范围内,具体安装位置由乙方结合本项目进行设计布局。景观石放置于美术馆门口,最终安装位置由甲方确认后安装。
(二)设计深度及界面要求 1、设计图纸要求
1.1 根据甲方提供的展xxx和素材资料,在现有的空间布局规划当中进行深化设计,要求设计布展空间和场景展示空间要系统设计,最终提供主要立面设计方案、图文排版设计方案、透视效果图及灯光设计、多媒体设计、展柜设计等其他专业设计方案。功能性空间需要提供效果图及软装家具等配置清单。
1.2 设计文件必须包括但不应限于:
1.2.1 展览总平面图,各部分平面图,观众流线图;
1.2.2 空间轴侧图,展厅全景透视图;
1.2.3 展览设备造型图,包括展柜、壁龛、展台、展墙的设计图、室内家具配置图;
1.2.4 典型展品组合效果图,包括篇章、单元重点和亮点的效果图; 2、设计深度(含施工图设计)
设计的深度应满足陈列内容要求并能够按图进行布展及配套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 设计应包含展示项目及展区环境所涉及的所有专业的布展及施工设计图,其中包括设计总说明、技术经济指标、必须的设备、材料表,其他如模型、吸音、隔音、隔热、灯光、音视频、消防、通风、防火、给排水、结构、电气等设计,同时须说明各种设备、材料、模型等的厂家(制造商)、品牌、规格、功能等;
2.2 设计应包括展区及展示项目的平面、立面、剖面、大样、主要节点图纸、分解图、透视效果图、用料及规格、性能、技术标准、制作程序、详细的材料及其报价分析表以及其它要求的各项技术参数;
2.3 设计应包含展示项目的尺寸、形状、结构、材质、色彩、模型、技术、工艺、功能等;
2.4 为了实现高质量的展示,深化设计单位应用文字的形式详细叙述将如何进行深化设计,包括深化设计的顺序、方法、具体的工程制作顺序以及在制作阶段(短期内)从制作到设置安装的实施办法;
2.5 设计必须满足防火规范、消防设置设计规范及有关规定,施工图纸须通过消防部门审查;
2.6 展览内容主题结构演绎图;
2.7 展览总平面图,各部分平面图,各内容点、线、面布局平面图及观众流线图;
2.8 空间轴侧图,展厅全景透视图
2.9 各房间设计效果图;
2.10 每个部分或单元重点和亮点设计效果图;
2.11 展厅艺术效果和氛围效果图;
2.12 各展厅立面图;
2.13 展览设备造型图,包括展柜、壁龛、展台、展墙的设计图;
2.14 多媒体项目效果及原理分析图;
2.15 展厅指示系统规划图和设计图;
2.16 景观石安装位置图。
(三)其它要求 1、布展要求
1.1 乙方施工完成的布展效果必须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如不能达到,在甲方允许的一定时间内进行修改、完善,使其达到对展示效果的承诺,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2 隐蔽工程经相关的委托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3 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布展。 2、布展材料供应要求
2.1 本次采购范围内的布展材料均由乙方根据招标文件、深化设计方案和图纸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运输、检验、保管。所有材料须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且须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如有)或具有相应资质得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2.2 本次采购项目的主要布展材料,乙方应在采购前向甲方送样或经甲方签证确认,未经签证甲方将不予支付。
2.3 由乙方采购的主要布展材料,当乙方选定的产品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或效果要求)和预期质量目标时,甲方保留更换的权利,费用不增加。
2.4 照明、展柜、多媒体设备应满足甲方的需求。为方便甲方的管理和使用,乙方应在采购前向甲方送样或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经甲方确认后再组织采购,未经确认甲方将不予认可。
3、项目管理的要求
3.1 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设计布展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3.2 乙方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和已确认的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如有)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3.3 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设计班子主要成员、施工负责人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调换和撤离,并按项目进度及时到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和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违法乱纪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直至项目经理,至甲方满意为止。如施工负责人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要求到位,视作违约,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进行罚款直至单方面终止合同。
3.4 项目负责人到x率达到 90%以上,其他管理人员到岗率应为 100%。
3.5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做好安全xx标准化管理,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阐述有关安全xx标准化管理措施,并做出相应承诺,确保场内外道路清洁畅通,确保来往车辆、人员的安全。
3.6 美术馆的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协调、指导,乙方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协调和管理。
4 、项目质量要求
4.1、本项目质量目标为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4.2、乙方的展项设计(包括深化设计、效果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须经甲方审查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如未达到甲方的要求,乙方必须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4.3、乙方须接受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和甲方的质量检查和管理,把好质量关。
4.4、乙方完成的展项必须达到或高于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所作出的展示效果的承诺,若未达到,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修改、完善,使其达到对展示效果的承诺,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若经修改、完善后仍不能达到要求,则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同时要求其承担相关责任。
4.5、隐蔽工程经甲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4.6、未涉及的技术条件及要求均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省市标准执行。
4.7、展项的设计、制作、施工、安装必须符合美术馆展项的特点、要求,充分考虑安全性。
4.8、所有设备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现行我国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完成展项制作所需的材料、系统、设备等须有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
4.9、乙方所有提供的硬件设备需原封包装,产品为全新机器,具备相应的合格证书和国家相应标识(包括设备的型号、品牌、产地、保修期等信息),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在得到甲方(监理单位)综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甲方有权委托监理单位或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对不合格产品保留更换的权利。
若乙方没有列明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及规格、产地的或未经甲方(监理单位)审批,视为乙方任随甲方选定,而价格保持不变。
5、安全要求
展项主体设备、辅助设施符合公共场所安全消防规范,对参与人员的安全、事故应急措施的保障以及降噪措施。设计制造的展品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6、 其它
6.1、乙方应对所报设计方案负责,其中因抄袭、窃取他人设计成果而引起的纠纷,乙方应负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后果,与甲方无关。
6.2、乙方技术方案中如使用第三方软件,则必须提供相应软件产品的使用授权,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内。
6.3、甲方就拥有对乙方的投标文件的使用权,如由此产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的纠纷,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6.4、设备若有涉及节能问题,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设备,乙方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6.5、乙方认为有利于甲方的招标要求之外的优惠条款应单独列明。
6.6、乙方应在投标前独自充分地进行实地调研,收集信息、数据,编制技术响应方案。同时乙方应理解其所投的方案在中标后可能会因为与实际情况的偏差需要对方案进行部分必要的、不违背投标的原则性的调整。
6.7、乙方有关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其它不可预知的费用由乙方自理。合同实施过程中,乙方须与甲方积极配合。
(四)主要设备和材料的设计选型
序号 | 材料或设备名称 | 产地品牌、规格型号 | 备注 |
1 | 一体触摸机 | ||
2 | LED 屏 | ||
3 | 播放设备 |
4 | 投影机 | ||
5 | 音响 | ||
6 | 功放 | ||
7 | 背景音乐及公共广播系统 | ||
8 | 计算机网络系统 | ||
9 | 综合布线系统 | ||
10 | 木工板,用料标准:E0 级 | ||
11 | 石膏板 | ||
12 | 乳胶漆(环保型) | ||
13 | 硅钙板或铝扣板天棚 | ||
14 | 地板砖(优等品) | ||
15 | 干挂墙砖(优等品) | ||
16 | 调色砖(优等品) | ||
17 | 格栅灯 | ||
18 | 开关、插座、铜地插 | ||
19 | 电线电缆 | ||
20 | 断路器 | ||
21 | 恒温恒湿展柜 | ||
22 | 恒温恒湿设备设施 | 库 房 面 积 32m2 | |
23 | 专业灯具 |
(五)技术支持、培训与售后服务 1、技术支持
乙方应处理所有售后服务,包括现场维护及问题解决。集成、软件产品的售后服务应包括使用及调试培训,同时可提供 7*24 小时电话(普通话)支持。乙方在系统建设完成后,应提供全套系统使用说明书(含系统配置和日常维护手册、管理员使用手册、用户使用手册、故障应急维护方案)电子文档、纸质文档各一份。
2、培训
乙方必需提供以下内容的培训:
包括系统安装调试、管理、排错、安全技术等项内容。系统软件的软件使用培训。
培训时间在合同生效之后由双方协商安排。
具体内容在投标时详细说明,并说明培训名称和人数。所有培训费用不再额外支付,不占用项目经费。
3、售后服务
质保期等约定:1)项目整体验收通过且交付之日起至少二年[单台设备(或零部件)质保期长于招标文件约定质保期的按质保期长的期限确定];2)质保期内被免费更换的零部件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至少二年。3)质保期内应保证所有产品、系统正常运行(免费更换易耗品以及系统正常维护所需更换的材料 、零部件、附件等,投影机灯泡除外 )。
乙方必须对所有产品负责至少二年免费升级到最新版本。单台设备(或零部件)质保期长于招标
文件约定质保期的按质保期长的期限确定。质保期内应保证所有产品、系统正常运行(免费更换易耗品以及系统正常维护所需更换的材料、零部件、附件等,投影机灯泡除外)。
乙方应确保系统软件和硬件 7×24 小时正常运行, 24 小时热线电话支持、Email 支持和传真
支持,对于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部分问题,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 24 小时免费技术支持,重大
问题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36 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乙方应保证在系统交付前对使用人员进行为期两周的指导和培训,并提供书面和电子版的操作手册。
项目设置专门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服务热线及投诉电话。
在项目验收合格至项目维保期结束,乙方有应解决而未能解决的故障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持续提供服务,直到故障解决为止。
在质保期结束前,须由乙方工程师和甲方代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缺陷必须由乙方负责修理,在修理之后,乙方应将缺陷原因、修理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甲方。报告一式两份。
以上维护和质保期的开始时间均从通过终验算起。
(六)设计成果内容要求:
1、提交设计成果内容必须符合初步设计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构思理念文本
1)总体设计布展设计构思理念(含各空间深化设计构思理念、装修及家具布置的方案构思理念)
2)展区平面布局说明
3)参观交通流线说明
4)设计方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设计图纸
1)总体设计、布展设计效果图
2)总体设计、布展设计立面图
3)总体设计、布展设计平面图
4)展区平面图
5)功能性装修设计效果图
6)施工图
7)流线组织分析图
8)功能分区分析图
9)能反映建筑务内各空间相互关系的设计示意图
10)其他需要表达设计设计意图的图纸
11)设计说明及各种图纸
12)其他设计文本
2、设计成果文件形式要求
2.1 设计成果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
2.2 设计成果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长度单位:(总)平面图标注尺寸以米(m)为单位,展品设计图标注尺寸以毫米(mm)为单位;面积单位:均以平方米(m2)为单位;体积单位:均以立方米(m3)为单位。
2.3 所有设计成果必须为中文版本,或者中英文对照版本。若中、英文发生岐义时,以中文版本为准。
3、设计成果文件格式要求
3.1 文本文件要求
提供内容及数量符合以下要求: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1 | 初步(基础)设计文件 | 8 | 合同签订 7 日历天 |
2 | 初步设计电子文件(WORD 或 PDF 格式) | 1 | 随同初步设计一并提交 |
3 | 设计概算(须含详细的概算清单) | 8 | 随同初步设计一并提交 |
4 | 图纸设计文件 | 16 | 初步设计审核通过后 15 日历天 |
5 | 图纸设计电子文件(CAD 格式) | 1 | 随同图纸设计文件一并提交 |
6 | 其他按规定、规范规定应提交的资料 | 8 | 满足项目进度要求 |
7 | 项目进度计划 | 1 | 开工前提交 |
8 | 竣工结算报告(连同签证单) | 2 | 阶段提供 |
9 | 竣工图纸 | 8 | 阶段提供 |
10 | 其它 | 按甲方指令(含临时) |
3.2 电子文件要求
(1)全部设计成果应制作成计算机电子文件;
(2)文本文件采用 Microsoft word2000 或 word2003 以上版本的*.doc 格式文件;
(3)设计方案图形文件应采用 Auto CAD 2008 及以下版本*.DWG 格式文件;
(4)电脑渲染图,可采用*.TIF 或*.JPG 文件格式;
(七)xxx美术馆陈列大纲及素材
要求投标人提供xxx美术馆陈列大纲另加附件说明情况,附件中后附多媒体设备、展品及装修软装一览表,各项资质证明压缩包另附;以上内容需经甲方确认。
三、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 元)人民币。包含但不限于为完成采购内容所发生的诸如前期踏勘费(含交通与食宿)、设计(含各空间、配套装修方案及深化设计)、制作费、布置费、采购、供货、运输、装卸、保管、施工安装、调试、规费、安全xx施工费、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结算、质保期内维护保修、技术培训等工作内容相关费用以及保险、利润、税金等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一切费用。
注:1)乙方须完成甲方委托的本项目设计采购任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因设计或报价的缺漏项导致少报价部分视同乙方已包含于其他报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
2)其中设计费(含深化设计布展空间、场景展示空间以及功能空间布展、装修及软装布置的方案、施工图设计等) 万元予以包干,景观石 15 万元(由甲方确认后采购、运输及安装,结算
时按实结算,最终价不得超过 15 万元)。
3)乙方中标后应首先按甲方要求修改并完善设计方案且通过方案论证、审查后方能进行图纸(含施工图)设计,图纸应符合甲方和有关部门审核要求。如审核未通过,乙方应按照要求进行修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方案深化导致的布展等费用的增加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考虑此风险对合同金额的影响。
4)在设计图纸定稿后,图纸中如涉及到某项专业资质,乙方如具备涉及到的专业资质,则一并纳入本项目范围;如不具备所涉及的专业资质,乙方应与甲方共同确定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队伍。甲方保留针对乙方不具备的专业资质,另行确定专业队伍的权力。
5)若甲方或有关部门要求项目需要审图等,则乙方须配合甲方办妥上述手续。审图费及按行业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均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审计单位对项目进行审计。
6)在设计图纸定稿后,工作量(数量)增减变更及结算依据:A.因乙方原因导致的数量变更不予调整,仅调整因甲方变更原采购需求所导致的数量变更,数量按经甲方审查通过的图纸(含施工图)所示数量。B.变更根据乙方分项报价表中对应内容及经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确认后再按实结算(其中多媒体影片、软件、硬件、模型、展版及文字制作的单价根据中标单价结算)。
7)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中标价的±10%。
四、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元;
2.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支票、银行保函等甲方认可的非现金形式。
3.应于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交至甲方指定账户。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将履约保证金取回或作任何抵押。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后无息返还(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履约的情形除外,如出现未按合同要求履约的情形按合同约定执行)。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并经备案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款的 10%;设计方案经甲方确认正式进场开始实施 7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签约合同价款的 30%;所有项目完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且多媒体试播初验通过后,经甲方确认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签约合同价款的 70%;整体项目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经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核对签字确认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100%。
六、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整体项目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等并交付验收
通过(其中设计送审稿须在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内提交)。七、检验及验收
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予以说明。
2、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安装、调试后,甲方将组织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
3、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书面通知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对货物予以更换。乙方在更换新货物后应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如果再次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并终止合同。
4、监理单位(如有,下同)和甲方将组织验收小组按规定的验收程序对乙方提交的深化设计文件及图纸进行认真而严格的验收。对于深化设计文件和图纸验收不合格或需要调整的,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相应的深化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修改、完善与调整。修改完善后的深化设计文件和图纸须重新提交,由监理单位和甲方组织验收小组进行再次验收。
八、索赔
1、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质保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及材料,甲方按检验标准根据自检结果或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卖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退货:乙方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
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 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 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部件的质保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5 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已被乙方接受。卖乙方未按规定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或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若有)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九、延期交货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除不可抗力外,未经甲方同意,每延期一天乙方按本项目总价款的 1‰赔偿甲方的经济损
失。
3、逾期交付时间超过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乙方仍不能交付的,甲方可以采取终止合同。十、违约责任及违约终止合同
1、违约责任
甲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在整个项目安装调试全部完成后半个月内,会同甲方及有关部门共同按有关规范验收, 如因项目实施质量问题,不能按期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返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此而造成推迟交付的时间按超期天数计算,每超过一天乙方按本项目总价款的 1‰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工,工期相应顺延。
(2)如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达不到项目规定的技术指标,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每超过一天,每天扣合同金额的 1‰;累计超期 30 天以上的,除每天扣合同金额的 1‰外,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须无条件退还甲方所有已支付的款项。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工,工期相应顺延,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3)如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格等级的,则必须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并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时期擅自更换投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
人, 同时必须确保项目技术人员的数量和水平与投标文件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放弃或终止合同,
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常驻实施现场,暂离现场必须事先征得甲方批准,如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按每离岗一天没收履约保证金 5%计,擅自离岗连续超过 10 天或累计超过 15 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5)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6)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7)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10 天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十五条第 1 款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一、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十二、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甲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十三、税
x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四、保密条款
乙方对合同内容及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应负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利用或对外发表或披露。违反前述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保密期限自乙方接收或知悉甲方信息资料之日起至该信息资料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保密义务之日止。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 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灭、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4.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用于监管部门备案和财政支付。
5.本合同附件:投标承诺、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设计方案和图纸。
甲 方: | 乙 方: |
名 称:(印章) | 名 称:(印章) |
全权代表(签字): | 全权代表(签字): |
地 址: | 地 址: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 号: | 帐 号: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方: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时间: 年 月 日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名称: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
开标时启封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2.纸质/电子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服务内容 | 投标总价(元) | 合同履行期限 |
1 | xxx美术馆展陈设计采购一体化 | 大写:小写: | |
投标声明: |
注:投标总价金额须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总价”栏的金额一致。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格式三:投标分项报价表
序号 | 费用明细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1 | 设计费 | |||
2 | 设备、 材料费 | |||
3 | 必备的备品备件费 | |||
4 | 建筑安装费 | |||
5 | 技术服务费 | |||
6 | 其它费用 | |||
7 | 展项内容费用 | |||
... | ||||
投标总价(人民币) | 大写:小写: |
注:1、本表投标总价金额须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栏的金额一致。2、各项费用清单须另行编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1-1 设计费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金 额(元) | 备注 |
合计报价 | 大写: 小写: |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1-2 主要材料报价表
序号 | 材料名称及型号、规格 | 产地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合计报价 | 大写: 小写: |
注: 指主要材料。本次布展所用材料、设备均为环保节能产品,所有材料与设备产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技术参数等经采购人鉴定合格后方能进入施工现场。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1-3 主要设备报价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产地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合计报价 | 大写:小写: |
注: 指主要设备。本次布展所用材料、设备均为环保节能产品,所有材料与设备产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技术参数等经招标人鉴定合格后方能进入施工现场。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1-4 必备的备品备件费清单
序号 | 备品备件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合计报价 | 大写:小写: |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1-5 建筑安装费
说明:此项可按清单自行编制,并符合有关规定。金额(价格)均应以人民币表示。
1-6 技术服务费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金 额(元) | 备注 |
合计报价 | 大写:小写: |
注:对招标人的工作人员进行展品的维修、操作培训、质保期内展品维护保养工作等。投标人可根据各自情况填写本表。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1-7 其它费用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 | 金 额(元) | 备注 |
合计报价 | 大写:小写: |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1-8 展项内容报价表
综合单价
合价
(成活价)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计费基础
大写:小写:
合计报价
…
2
1
其他
利润
管理费
综合单价组成(元)
数量
特征描述
展项名称
序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宁波市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的xxx美术馆展陈设计采购一体
化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服务承接单位为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服务承接单位为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绪,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格式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勿填写。
企业名称(xx):日 期:
格式六:书面声明
书面声明
我方xxxx:
(一)我公司(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公司(单位)承诺遵守以下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印章):日 期:
格式七:评标索引表(请放于资信技术文件首页)
评分细则 | 投标文件对应页码 | 自评分 | |
资信技术分 | |||
格式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后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格式九: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招标代理公司) :
(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 授权 (被授权代
表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招标代理公司组织的 (项目编号) (项
目名称) 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全称(公章):日 期:
附:
被授权代表姓名:(印刷体)职 务:
被授权代表签字: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后附: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开标日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格式十: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招标代理公司) :
(投标人全称)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单位)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招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单位)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为对 (项目名称) 进行投标,在此:
1.提供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1)电子报价文件和资信技术文件各 1 份,纸质备份报价文件和资信技术文件正本各 1 份,副本各 4 份;
2.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
(1)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2)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
(3)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4)我们承诺,与为采购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或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
(5)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并理解全部招标文件内容。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监管机构相应的处理。 3.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格式十一:商务条款响应表
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响应/负 偏离/正偏离) |
1 | ||||
2 | ||||
3 | ||||
4 | ||||
… | ||||
注:投标人须针对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一、商务要求表中的全部内容以及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组成等商务条款进行响应。如投标人全部响应上述条款的,则在表格空白处注明“全部响应,无偏离”字样;如出现正偏离或负偏离的,请注明具体的偏离条款及偏离内容。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格式十二:采购需求响应表
序号 | 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条款 | 投标文件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条 款 | 说明(响应/负偏离/ 正偏离) |
采购需求响应表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注:可根据招标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除了商务条款之外的内容逐条响应,如投标人全部响应上述条款的,则在表格空白处注明“全部响应,无偏离”字样;如出现正偏离或负偏离的,请注明具体的偏离条款及偏离内容。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序号 | 岗位或 工种 | 姓 名 | 年 龄 | 学 历 | 身份证号码 | 职称、行 业资格 | 相关经 验、荣誉 | 备注 |
1 | 项 目 负 责人 | |||||||
2 | 设 计 负 责人 | |||||||
3 | ||||||||
…… |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数量总计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一览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1.表格不够用时可自行扩展;
2.根据评分标准提供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取得资格证书时间 | |||||
资格证书编号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业主及联系电话 |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十四: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内容 | 项目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 | |||||
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根据评分标准提供相关资料。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附件十五:
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
采购人及采购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是否国内企业 | |
是否宁波企业 | |
企业划分标准类型(大型、中型、小型、 微型) | |
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是否本企业制造 | / |
货物原产地是否是中国境内 | / |
货物原产地是否是宁波 | / |
是节能清单产品 | / |
提供的货物是否是环境标志清单产品 | / |
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是否本企业提供 | |
本项目预算 | / |
投标金额(万元) | / |
备注:请各投标人务必填写此表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附件十六: 鄞州区政府采购特殊规定
加强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管理须知本招标文件就有关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质量及服务事项告知如下:一、 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联系须知
《鄞州区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联系单》由鄞州区财政局采购办按统一格式制作,中标或成交投标人向招标机构领取、填写并粘贴在设备醒目位置(不适合粘贴的除外),和服务项目由采购人和投标人协商解决,保证采购人在遇到售后服务问题时能及时便利与投标人联系。
二、政府采购质量跟踪和检查须知
鄞州区财政局采购办将根据不定期检查的情况或采购人填写的《鄞州区政府采购质量、服务存在问题反馈表》的反馈情况,聘请质量监督部门、政府采购专家和有关单位鉴定供货(服务)质量,检查是否符合和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配置,有否存在以次充好、弄虚作假、售后服务工作不到位、不负责任或故意推诿、拖延等情节。投标人应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政府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
三、投标人监督管理须知
1.对不按规定在政府采购货物上粘贴售后服务联系单(不适合粘贴的除外)的投标人,第一次发现的由监管部门予以书面警告并责令改正;第二次发现的作为该投标人下次参加投标时的评分依据之一;
2.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供货,偷工减料或降低供货质量的投标人,一经查实,即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第一次发现且合同额在人民币 50 万元以下的在一年内禁止
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第一次发现且合同额在人民币 50 万元(含)以上的在两年内禁止参加
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第二次发现且合同额在人民币 50 万元以下的在两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
采购活动;第二次发现且合同额在人民币 50 万元(含)以上的在三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拒不改正的除由采购人按有关法规要求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供货外,将无限期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
3.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对采购人的工作造成影响的投标人,经查实,第一次发现的由监管部门予以书面警告并责令改正,并作为该投标人下次参加投标时的评分依据之一;第二次发现的即由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两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拒不改正的除由采购人按有关法规要求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外,将无限期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
4.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供货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件十七: 特别告知函各投标人: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检测验收工作的意见》(鄞州财采[2009]1 号)文件精神和国家、省有关部门等相关规定,我区自 2009 年 11 月开始对单项预算 10 万元以上货物类采购项目统一由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进行验收(标准额以下的货物类采购个别项目也视情况实行),来进一步规范加强政府采购的供货验收工作。
对验收中发现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验货的投标人,将给予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 1 至 3 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拒不改正的除按有关法规处理外,将无限期禁止其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将处罚结果将处罚结果上网进行公示。
因此希望各投标人务必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计算投标报价并保证供货质量,否则将被严肃处理,得不偿失。特此告知。
附件十八: 投标投标人声明
已完全明确招标文件中《加强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管理须知》告知的全部内容,保证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履行;并在本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时愿意按告知内容接受处罚。
供 应 商 (盖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重要提醒:根据鄞州区政府采购要求,本招标项目的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还须经招标代理公司盖章鉴证,请勿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