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575820691H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90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具体合作项目和产品订单由双方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22年10月12日,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xx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医药”)签订了《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协议双方基于自身优势,拟在新型特种材料单体(涉及:PI单体、KrF单体等)的商业化生产方面展开深入合作,推动创新技术产业化落地,本协议项下产品目前已经有部分通过终端用户的样品测试。
本协议内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协议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具体推进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xx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575820691H
3、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3399弄5号楼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法定代表人:xx
6、注册资本:2081.1655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1年5月11日
8、经营范围:从事生物科技、药品、精细化工产品(除危险品)领域内的技术 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化工原料及产品、实验设备、仪器仪表、玻 璃制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与xx医药不存在关联关系。
10、交易方其他说明:xx医药·Linkchem 成立于2011年,是一家致力于全合成化学技术、流体化学工程技术研发与商业化的xx技术企业,也是上海市经信委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xx医药总部及研发中心位于上海,拥有超200人的研发团队,旗下控股一家专业的微通道连续流领域研发公司,擅长化学工艺与流体化学工程工艺的结合应用。xx医药战略布局:1.自研项目版块:a.医药领域:医药(临床前、临床一期、二期、三期、商业化阶段)关键中间体;b.新材料领域(单体):屏幕显示、集成电路、柔性线路板、5G通讯、PI、光刻胶等前沿新材料中间体;c.动植物保护领域:农药与兽药等关键中间体; 2.CMC版块:创新药的IND中美双报,临床一期二期核心中间体交付,仿制药注册申报;3.CRO、CDMO版块:为海内外创新药公司提供全流程CRO、CDMO服务。
xx医药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企业法人,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具有充分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xx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x着“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拟在新型特种材料单体(涉及:PI单体、KrF单体等)的商业化生产方面展开深入合作。首期合作项目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新型特种材料单体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主要产品包括4-叔丁氧基苯乙烯VPBO、4-乙氧基乙氧基苯乙烯VPEO、4-乙酰氧基苯乙烯VPAC、4,4-联苯二酐BPDA、4,4′-联苯醚二酐ODPA。
2、合作内容:甲方作为本项目的工艺技术持有者及委托方,将本项目相关小试工艺技术包提供予乙方, 委托并协助、监督乙方完成本项目相关小试、中试及放大生产工作, 在放大生产三批次稳定后, 由乙方负责本项目产品的商业化生产并仅向甲方供货。
3、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基于甲乙双方的互相信任,甲方选择乙方作为本项目项下产品独家指定的唯一的供应商。
(2)根据甲方提供的工艺技术包,乙方负责本项目的小试、中试、放大试生产, 经甲方、乙方共同监督生产三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格产品后, 乙方应当尽快按照甲方的需求订单独立进行稳定的商业化生产。
4、协议履行:自协议生效日起5年
5、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乙方承认并尊重按本协议所提供的工艺等信息、资料在本协议生效前既有的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成果等技术成果、商业秘密均归属甲方
所有。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 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所生产的产品仅能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供货, 乙方不能将相关产品留作自用或提供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 6、本协议一式贰份,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每份均具
同等法律效力。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x次合作协议的签署,仅为双方基于开展战略合作而签署的框架性合作协议,有利于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并促进双方的市场协同和共赢发展。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任何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具体合作项目和产品订单由双方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
公告名称 | 签订日期 | 合作方 | 目前的进展情况 |
关于与景德镇市人民政府签订 战略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 2020年3月29日 |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 正常履行中 |
2、主要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股份减持计划
x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
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若后续涉及相关减持计划,公司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xx医药签署的《合作协议书》。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