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鉴于投保人(“甲方”)已购买了相关保险公司(“乙方”)发行的保险产品,且甲方指定使用其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相关分行(“丙方”)开立的账户支付相应保险合同项下所需支付的保费,根据监管相关规定,为满足甲方授权丙方接受乙方指令扣收甲方应缴保费的业务需求,遵循公平等原则,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授权内容
(一)对于甲方在乙方购买的保险,甲方与乙方约定以其在丙方开立的下列账户作为支付保险合同项下应付保费的扣款账户,并向乙方提供了扣款账户具体信息,乙方委托丙方后续根据其交易指令自该扣款账户中扣划资金并结算至乙方指定账户,甲方授权丙方根据乙方扣款指令自其扣款账户中扣划资金,本协议生效即代表甲方已就前述事项作出授权同意。
扣款账户:甲方和乙方在相关保险产品合同项下约定的甲方账
户
开户行:丙方
保险合同编号/投保单编号:以相关保险产品合同项下载明的信息为准
授权期限:长期,甲方可随时根据本协议约定办理协议终止手
续后终止授权。
首期/续期/趸交/追加扣款日、扣款周期/条件、扣款金额等具体安排按甲方和乙方在保险合同项下的具体约定执行。
(二)代收授权标识
x协议生效后,丙方确认将保险合同编号/投保单编作为有效代收授权标识,乙方在后续就甲方保险合同扣款时应在交易指令中载明该编号,丙方收到交易指令后,可基于该编号确定相应扣款事宜已取得甲方授权且该授权为有效状态而直接从交易指令中载明的账户中进行扣款,无需另行取得甲方授权,并在完成扣款后就扣款情况向甲方发送短信。如乙方后续就该甲方保险合同再次扣款时未在交易指令中载明该编号,丙方不会根据乙方发送的交易指令进行相关扣款操作。
(三)交易信息提示:
甲方同意丙方在每次扣款完成后通过短信向甲方提示其交易信息,丙方发送上述短信后视为丙方已完成信息提示义务,甲方应及时关注信息提示内容。丙方展示的交易信息具体的提示内容以乙方向丙方传送的数据为准。甲方还可通过查询账户交易记录等方式查询交易信息。
(四)甲方在此认可,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执行乙方扣款指令进行的扣款操作均视为甲方同意且为甲方本人真实意愿。
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发送交易指令的,应确保其发送指令时甲方未在乙方处变更代收授权,丙方收到交易指令将根据该指令进行本协议约定的保费代扣操作。
(二)丙方收到乙方发送的交易指令后,基于代收授权标识对扣款事宜进行校验,在此过程中,丙方将就代收业务授权关系(或者授权状态)、相关授权事项进行逐笔验证,如校验一致且该授权为有效状态,则丙方直接从授权账户转账至乙方,乙方应确保该等具体指令与甲方和乙方就该保险达成的书面文件约定一致,且扣款用途仅用于保费扣收,对于因要素不一致或超出用途范围而导致的损失和风险由乙方承担。
(三)丙方仅提供代收保费服务,依据乙方提供的交易指令实施资金扣划。如甲方所购保险产品因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合同提前终止、变更等情形导致扣款金额和扣款频率发生改变的,甲方与乙方需及时对相关保险合同项下收取保费的具体约定进行修改,因未及时更新而发生的损失和风险由甲方与乙方承担,丙方不承担责 任。
(四)对于根据本协议约定进行的保费代扣,乙方和丙方将提供查询服务,甲方可通过乙方营业网点、丙方营业网点柜面查询本协议情况以及了解具体扣款情况。
(五)甲方应遵守与丙方就开立和使用其个人账户而订立的其
他文件(“银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丙方的一般章则条款(个人账户、联名账户及单位账户适用))的约束,且本协议的签署不影响丙方根据银行文件所享有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关户的权 利)。甲方应确保其提供给丙方的信息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
(六)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执行乙方扣款指令,对超过甲方授权范围的扣款指令丙方有权拒绝执行。
(七)甲方保证遵守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不从事或协助他人从事洗钱、恐怖融资、逃税等违法违规活动,积极配合丙方开展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客户身份及交易背景尽职调查、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各项反洗钱工作,并按丙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因下列原因造成保费代扣不成功及其对保险合同产生的影响,甲方与乙方自行协商确定具体责任承担方,丙方不承担责 任,因丙方过错依法应由丙方承担的责任除外。
(1)乙方发送的交易指令信息不完整、不明确、存在乱码等情况导致丙方无法执行扣款指令的;
(2)乙方故意或过失发送错误的交易指令,丙方据此指令执行后将发生扣款差错的;
(3)甲方指定的扣款账户内可用余额不足,或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账户处于被挂失、冻结、止付、注销或其他非正常状态;
(4)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非丙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第三条 服务费用
对于本协议项下的代收保费业务,甲方无需向丙方支付费用。丙方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对服务内容、收费项目
或标准、操作流程、客户须知等内容进行调整,涉及收费或其他客户权利义务变更的调整,将正式对外公告一定时期后执行并适用于本协议。如有需要,丙方将在公告前报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甲方有权在丙方公告期间选择是否继续使用相关服务,如果甲方不愿接受丙方公告内容的,应在公告施行前通过丙方渠道向丙方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如果甲方未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 务,视为同意相关调整,变更后的内容对甲方产生法律约束力,若甲方不执行变更后的内容,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项服务。
第四条 授权变更及终止
(一)在授权扣款过程中,甲方如有变更扣款账户等需要,应及时通知乙方和丙方重新办理代收业务授权,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风险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如有终止授权需要,应提前三个工作日通过乙方的营业网点办理授权关系终止,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信息授权及保密条款
(一)不限制甲方与乙方及丙方就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储存达成的其他约定,为履行本协议项下服务之目的,甲方同意并授权丙方收集、使用、存储甲方在办理本业务过程中主动提供或因使用服务而产生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身份信息、账户信息和交易信息,并授权丙方向乙方提供丙方获取的该等个人信息。
(二)对于乙方和丙方获取的甲方个人信息,乙方和丙方将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与甲方的约定开展信息处理行为,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护甲方的个人信息。
(三)甲、乙、丙各方对彼此之间提供的授权信息、资料及本合同具体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有权机关另有要求的除外。不论本协议是否解除或终止,本条款持续有效。
第六条 异议处理
甲方同意并授权丙方按照乙方发起的扣款指令,从甲方账户进行扣款。丙方仅负责依据乙方指令进行扣款,如甲方对扣款金额、产品或服务质量等存在异议,甲方应与乙方协商解决,丙方不承担责任,但丙方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甲方或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的,丙方有权采取设置交易限额、延迟资金结算、拒绝执行代收操作、暂停或终止
x业务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其他合理的措施。
第八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一)各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
第九条 协议生效
(一)本协议自甲方通过其在丙方预留的手机号码回复指定短信至丙方确认接受本协议条款后生效(本协议之生效无需乙方、丙方进行书面签章或另行做出确认意思表示),至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在乙方营业网点解除授权或授权到期时失效。本协议终止前已发送至丙方处理的扣款指令仍有效,甲方、乙方应承担相应后果。
(二)如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者乙方和丙方终止代销合作,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本协议自丙方向甲方、乙方发送的终止协议通知中注明的终止时间终止,本协议终止后,丙方不再向甲方及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保费代扣服务。
(三)甲方、乙方同意并确认:甲方、乙方通过丙方系统与丙方达成的与本协议业务有关的所有约定,均以丙方系统记录的数 据、凭证、合同等为准。丙方系统记录的数据、凭证、合同等均构
成证明各方之间代收保费的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据。
(四)各方确认,如甲方就本协议项下部分授权事项与乙方及/或丙方依法进行变更或做出补充约定的,则相关内容依最新约定为准,但不影响本协议项下其他事项之效力,本协议无需就此重新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