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对方名称:马鞍山市花山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0503688148168Q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 2021-069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xxx市花山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xxx市花山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协议编号:企 001),征收补偿款总金额为人民币 30,315,6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零叁拾壹万伍仟xxx整)。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xxx市花山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房屋征收的基本情况
因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需要,同时为了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xxx市花山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拟征收公司位于xxx市花山区葛羊路上厂区内的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其中土地面积 24,545.64 平方米,地上建筑
物面积 18,730.14 平方米。2021 年 7 月 21 日,公司就本项交易与xxx市花山
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协议编号:企 0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依据北京华瑞行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华瑞估报字 [2021]090436 号评估报告, 经双方友好协商征收补偿款总金额为人民币 30,315,600.00 元(大写:人民币叁仟零叁拾壹万伍仟xxx整)。
(二)审议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xxx市花山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0503688148168Q
类型:事业单位
住所:xxx市林里路 188 号法定代表人:xx
经费来源:财政补助
开办资金:127.4 万元人民币
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征收、拆迁、补偿和安置事务性工作。土地和房屋征收规划、计划拟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与管理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管理安置房分配与管理土地和房屋征收资金预算土地和房屋征收成本核算征收项目日常调度征收项目督查协调征迁拆迁安置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经自查,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x次交易标的为公司位于xxx市花山区葛羊路上厂区内的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其中土地面积 24,545.64 平方米,地上建筑物面积 18,730.14 平方米。
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征收人:xxx市花山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xx
被征收人: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xxx
乙方厂房位于安徽省xxx市花山区水厂新村及高潮村部xx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域内,经xxx市花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厂房等被征收资产的征收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被征收资产情况
x协议所涉被征收资产由以下几项资产构成:
1、土地使用权:根据乙方提供的土地证(证号:马国用(2005)字第 31190
号),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为 24,545.64 平方米。 2、建筑物及构筑物:甲、乙双方共同委托xxx市明途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对乙方厂房及构筑物面积进行测绘,现场勘测并已出具测绘报告,报告显示乙方建筑物面积共计 18,730.14 平方米,附属物面积若干(具体内容详见测绘报告,报告编号:明涂测报[2020]1114-1 号)。
3、厂区绿化及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及北京华瑞行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三方共同清点核量,现已盖章书面确认(详见园林绿化现场勘查盘点表和固定资产机械设备调查申报评估明细表)。
(二)被征收资产评估价值
就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三项资产征收,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北京华瑞行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评估,依据北京华瑞行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华瑞估报字[2021]090436 号评估报告,乙方全部涉及征收资产市场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3011.56 万元(大写:叁仟零壹拾壹万伍仟xxx整)。
(三)征收补偿名目、数额及支付方式
1 、甲方依据北京华瑞行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华瑞估报字 [2021]090436 号评估报告,共计应支付乙方补偿款人民币 3011.56 万元(大写:叁仟零壹拾壹万伍仟xxx整)。
2、征收奖励:依据xx(2020)20 号文件第三十五条规定,甲方另行给予乙方征收奖励人民币 20 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3、综上本条第 1 款和第 2 款统称征收补偿款,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征收补偿
款合计人民币 3031.56 万元(大写:叁仟零叁拾壹万伍仟xxx整)。
(四)征收补偿款支付方式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将征收补偿款人民币 3031.56万元(大写:叁仟零叁拾壹万伍仟xxx整)全额汇至乙方指定银行账号(开户名: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号:79460188000017260;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马鞍山分行营业部)。
甲方逾期支付征收补偿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款项的日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付清全部本金及违约金之日止。
(五)乙方应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前将房屋自行腾空交付甲方,双方办理书面移交手续(乙方应自行清退乙方已评估的房地产中所有租赁户及租赁企业,做到净地交付)。
如乙方逾期未腾空房屋或未将征收房屋交付给甲方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乙方款项的日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甲方在支付乙方补偿款中扣除。
(六)乙方向甲方交付房屋后,由甲方负责组织拆除公司对房屋进行拆除,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因本协议出现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均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法通过诉讼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房屋征收对公司的影响
x次房屋征收事项是根据xxx市人民政府的城市规划要求实施的,交易定价依据合理有效,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征收范围为公司位于xxx市花山区葛羊路厂区内的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均属于闲置资产。本次征收可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本次房屋征收事项将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上述征收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x次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的义务,并将后续进展情况予以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协议编号:企 001)。
3、北京华瑞行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屋征收资产评估报告》
(华瑞估报字[2021]090436 号)。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