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20230020014
项目名称: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编号:F20230020014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重庆市五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人为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且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招标内容及服务内容
2.1服务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范围内。
2.2项目基本概况:按照国家食药卫生、安全标准要求,为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所属食堂配送有质量保障的食材及调料(包含但不仅限于:米、面、油、肉类、鱼类、禽蛋、水果、蔬菜、定型包装类食品)。
2.3本标招标范围:实行定点采购的食堂食材供货,货品供应范围为主食、肉类、蔬菜、副食、油类、调味品、豆制品、冻品类等配送。
2.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2.5暂定合同总金额:2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本地机关或政府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服务经验,并提供与上述单位或企业的供货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130万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3 月 21 日起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xxxx://xxxxx.xxx.xx/)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 4 月 17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文件提交地点为:xxxxxxxxx0x重庆咨询大厦(具体详见交当天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xxxx://xxxxx.xxx.xx/)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00x佳瑞园负一层
联系人: x老师
电话:000-00000000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五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0x
联系人: 任老师
电话:000-000000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00x佳瑞园负一层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00-00000000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五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0x 联系人:任老师 电话:000-00000000 |
1.1.4 |
项目名称 |
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1.1.5 |
餐饮服务地点 |
重庆市九龙坡区范围内 |
1.2.1 |
资金来源 |
业主自筹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供货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
1.3.3 |
质量要求 |
(一)投标人须具有综合配送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品类配送需求。 (二)投标人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或分包。 (三)投标人应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四)投标人应具有符合规定的自有或租赁的食品配送专用车辆。车厢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肉类运输配送的车辆应有冷冻冷藏设备,符合相关卫生要求。所有车辆应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五)投标人应自行负责所供食品的运输及装卸。配送车辆进入被服务单位场地后,应缓速慢行,听从被服务单位工作人员指挥。 (六)肉类商品必须当日配送,且必须确保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七)投标人所提供的肉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应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 (八)投标人对所供商品的安全负责,并能提供所供商品溯源信息,投标人应24小时随时待命。 (九)投标人送货时需按要求提供猪、牛肉类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十)投标人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报配送商品的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 (十一)投标人需承诺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员、车辆事故等情况,由供应商负责处置,并依法承担所有责任。 (十二)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保障人员(包含专职配送服务人员、专职驾驶员、食品安全员等)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健康证、在职证明等证明材料。 (十三)投标人应接受招标人的监督和管理。招标人将对中标人所配送的物资进行抽样检测。若发现有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对中标人不按要求配送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四)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与食品和产品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规定。 |
1.4.1 |
投标人资格 |
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本地机关或政府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服务经验,并提供与上述单位或企业的供货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13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 场地要求: 投标人具备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单个实体卖场; 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提供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在物业及食堂服务中发生人员伤亡或其他责任安全事故的承诺书。 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 人员配比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人员配备表。人员清单包含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健康证并提供所有人员相应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保险保单等。 7. 其他要求 ①投标单位及企业法人近一年无行贿犯罪记录(2022年2月-2023年2月),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x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截图; ②不存在行政处罚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截图; ③投标人承诺企业成立并持续经营三年以上,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自成立以来没有因自身原因产生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务道德的行为;未因自身原因产生法律纠纷;未受行政处罚;未发生骗取合作等违法行为。 注: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查,招标人有权进行核查。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是否接受中标人分包 |
不接受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3年3 月 27 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业主或代理机构处,地址、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2023年 3 月30 日18:00(北京时间),答疑在将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xxxx://xxxxx.xxx.xx/)指定位置公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
1.11 |
偏离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人发出的澄清和答疑及补遗文件。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年 4 月 17 日10 时 00 分 |
3.2 |
投标报价 |
1.本次报价按取费百分比填报(取费比例最多保留小数点后2位),中标后供货品种中的所有商品均按照取费百分比计算供货价格。 中标人配送食材价格应不高于该食堂就近区域新世纪、重百等大型国有xx同类型、同品质相关产品的价格,最终结算价按照本项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七条相关规定执行。 配送食材价格应包含所有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此外,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本项目最高限价:取费费比例100%,取费费比例超过100%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暂估合同金额200万元,本项目投标总报价限价为:200万元*100%=200万元,投标总报价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做否决投标处理。 备注:投标总报价只作为本次评标的评分依据,不作为项目结算依据。 |
3.3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
3.4 |
投标保证金金额、形式 |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4 万元整,投标人未按本条规定提交保证金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本次投标保证金缴纳有以下两种方式: (1)重庆主城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四大国有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银行保函:现场提交。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保函部分提供银行开具的投标保函正本复印件,投标保函原件随其他要求提供的原件一并放入原件袋中,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次性递交。投标保函原件不退还,由招标人保管。保函应真实合法有效,且应为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担保,即在招标人提交了书面赔偿申请和保函正本后,无需提供其他任何材料,银行将无条件足额支付。不满足上述见索即付条件的保函将不被接受。此外,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保函无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转账: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于2023年4 月17日9:00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在转账备注中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为:征创食材供应商项目。(采用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开标当天在开标现场提供转账凭证及《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函》,《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函》格式详见本文件末附件)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招标人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50050103720009666888-0002 开户行:建行直港大道支行
3、投标保证金的失效与退还: (1)投标保函的退还: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保函到期后自动失效。 招标人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后,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保函到期后自动失效。 (2)投标保证金转账的退还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招标人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
3.4.1 |
是否允许备选投标方案 |
不接受 |
3.5.3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位置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盖单位法人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法人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3.6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函部分: 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资格审查资料(含商务部分):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技术部分:2份,不分正副本; 电子版形式(光盘或U盘)部分:二份(须包含投标文件所有电子文档); 投标人须按上述要求准备投标文件资料,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
3.5.5 |
装订要求 |
1、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明标评审,应将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含商务部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投标保函部分(如有)无需装订。 2、装订 (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标注页码。 (2)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 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封面设置、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注:技术部分采用明标评审时,不因形式评审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码、目录、字体、格式等)而被否决投标。 技术部分原则上不超过100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 (3)资格审查部分(含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标注页码。
|
4.1.1 |
投标文件的密封 |
1.投标文件袋使用“投标保函部分”袋(如有)、 “投标函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含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 2. 投标保函原件装入“投标保函部分”袋,单独封装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如有) 3.投标函部分以及电子版形式(光盘或U盘)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资格审查部分(含商务部分)装入“资格审查部分(含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含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投标文件大袋”使用能装下所有文件的文件袋,双面粘贴封套。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7.如果“投标文件”大袋未按上述规定封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注:若投标袋无法全部装下相应的投标资料,可以增加相同的投标袋;“投标文件”大袋无法全部装下投标小袋,可以增加相同的“投标文件”大袋,但必须符合上述各相应资料袋的封装要求。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大袋上写明如下内容: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在2023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盖章) |
4.2.1 |
投标人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 |
接受投标文件开始时间:接受投标文件结束时间前30分钟 接受投标文件结束时间:2023年 4 月17 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递交地点: xxxxxxxxx0xxxxxxxXx(会议室具体详见开标当天一楼大屏幕显示)。 递交投标文件要求: 1、采用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将“投标保函部分”袋、“投标文件”大袋同时递交给招标代理公司。 2、采用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开标当天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交《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函》后,再递交“投标文件”大袋给招标代理公司,《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函》格式详见附件。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5.2 |
开标程序 |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汇总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 4)投标人派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4.1.1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4.1.1的规定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投标文件,不予开标; 5)投标文件启封顺序为随机开启; 6)开启投标文件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
6 |
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依法组建。 |
7 |
重新招标 |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
7.2 |
二次招标或不再招标 |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
8 |
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 |
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10 %(以中标暂估合同价计算)。 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交纳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内签订合同,原则上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函。现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或保函交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合同期限届满后(已到合同时间或已达合同总金额均为合同期限届满)无违约问题30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出具的是履约保函,有效期为24个月,另保函的截止日期应延后至合同期满后2个月。) |
11 |
招标服务费 |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10000元。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人。 |
12 |
其它事项 |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2.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业主。 |
附件:
履约保函示范文本
(独立保函)
编号:
申请人: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开立人:
地址:
(受益人名称):
鉴于 (以下简称“受益人”)与 (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以下简称“基础合同”),我方(即“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贵方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大写)元(¥)。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供货期届满后60日,最迟不超过年月日。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
五、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 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七、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x、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九、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供货期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 本招标项目的供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计划合同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
(1)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
(2)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xx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相应法定网站提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相应法定网站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见前附表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2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本章节3.2中的内容。
3.3 投标文件
3.3.1 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 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进行投标报价和按“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填写相应报价表格。
3.3.3 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人在此期间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3.4 投标保证金(如有)
(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和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和地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 投标人不按本部分第 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a.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b.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c.依据国家及重庆市招投标法规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况。
3.4 资格审查资料
3.4.1 见须前表
3.5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5.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汇总保证金情况;
(4)投标人派2~3名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4.1.1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4.1.1的规定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投标文件,不予开标;
(5)投标文件启封顺序为随机开启;
(6)开启投标文件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 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原则
6.1.1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负责,在评标过程中独立评标,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涉。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具有同等权利。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方式阐述不同意见。
6.1.3 投标文件表述不明确的内容,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必要说明。
6.1.4 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投标要求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件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作否决投标处理。
6.1.5 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投标不足三人的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6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1.7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xx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6.1.8 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按投标人综合评价总得分由高到低(使用综合评估法时)或评标价由低至高(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标明排列顺序。
(3)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因故放弃中标,或者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进行重新招标。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7.1 重新招标
7.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7.1.2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人,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
7.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不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再次招标。
8. 履约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合同授予
9.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因故放弃中标,或者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进行重新招标。
9.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9.3 签订合同
9.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根据招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
9.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0. xxx监督
10.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0.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0.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1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人、支付方式、数额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
1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委托代理人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场地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安全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人员配比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招标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供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OO分) |
投标总报价50分,商务部分20分,技术部分30分。 |
|||
2.2.2 |
分值构成 |
投标总报价 |
50分 |
||
商务部分 |
20分 |
||||
技术部分 |
30分 |
||||
3 |
评标程序 |
1、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参与后续评审。 2、对所有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1款的程序进行评审,打分,汇总后根据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第一、二、三名中选候选人 。 3、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
|||
|
评标基准价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则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投标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2.1 |
投标报价 (A) |
投标总报价(50分) |
偏差率计算:投标总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准基价相等的,得本附表规定的满分5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准基价相比,每增加1%扣 1 分,每减少1%扣 0.5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备注:1、投标总报价只作为本次评标的评分依据,不作为项目结算依据; 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2.2 |
商务部分(B) |
业绩 (10分)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本地机关、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服务经验,并提供与上述单位、企业的供货业绩,按如下方式计算得分: 1.提供年供货金额在200万元-300万元(不含)供应食堂食材服务的业绩,提供1个得2分; 2.提供年供货金额在300万元-400万元(不含)供应食堂食材服务的业绩,提供1个得3分; 3.提供年供货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提供食堂食材服务的业绩,提供1个得4分。 注:总分按照以上分项业绩得分累计计算,满分10分。(提供合同或业主证明复印件,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加分)
|
||
服务承诺 (5分) |
(1)服务承诺:投标人承诺按要求在每日7点以前配送食材到达招标范围所属各食堂的,且应急配送在30分钟内予以响应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
(2)售后服务能力:针对本项目设置相应售后服务机构及服务人员情况,并对配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即时处理。根据优劣评分:优得3分,中得2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
|||||
|
食品安全(5分) |
须明确提供大宗供应食品(如畜肉禽肉水产类、水果类、调料配料冷冻食品类等)的品牌、进货渠道及供应商,食品的来源均须食品的来源均须可追溯。完全满足得5分,部分满足得3分,不满足得0分。备注:投标人须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
|||
3.2.2 |
技术部分 (C) |
技术部分(30分) |
(1)食品安全(10分) 1.具有有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得1分;具有有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得1分 ; 所供食材拥有“三品一标”认证,并能提供相关证书得1分;(提供认证体系证书、“三品一标”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总分3分) 2. 重庆主城有冻库1个得2分,冻库2个及以上得3分(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提供冷链车1-2辆得2分,提供冷链车3辆以上得3分(提供购买或租赁合同、行驶证复印件);主城提供仓库或应急门店1个得1分,提供仓库或应急门店2个以上得2分。(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总分8分) 3.承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且保险额度达到1000万元得1分,保险额度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得2分。(总分2分)
|
||
(2)配送方案(8分) 投标人提供“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工作岗位合理措施、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食品安全培训计划等有关内容; 1.措施内容非常完善,极具针对性,可执行性强,细化程度高,得8分; 2.措施内容较为完善,针对性一般,可执行性一般,细化程度一般,得5分; 3.措施内容不够完善,针对性较差,执行性较差,细化程度低,得2分; 4.措施内容差未提供得分为0。 |
|||||
((3)配送场地(3分) 有单个固定实体卖场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超过1000平方米的加0.2分,最高不超过3分(提供食品卖场租赁合同或自主拥有的提供产权证明)
|
|||||
(4)应急预案(5分) 建立非常完备的应急预案体系,且具有很强的操作性(须在30分钟响应甲方的需求),设置有应急配送门店(对具备食品,肉类,粮油、蔬菜等应急供货能力进行评审):一是配送点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含),有专门配送人员应急配送方案的得5分;二是配送点面积100平方米(不含)至80平方米(含)有专门配送人员应急配送方案的得3分;三是配送点面积80平方米(不含)以下,有专门配送人员应急配送方案的得2分;没有应急预案体系、没有专门配送人员的不得分。 |
|||||
(5)配送人员(4分) 该项目有专门配送负责人1名及2名以上固定的配送人员得4分; 无专门配送负责人,有2名及以上固定的配送人员得2分;无专门配送负责人且不足2名固定的配送人员,不得分。(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电话号码,需提供以上人员投标前近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及固定配送人员健康证)
|
|||||
|
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 |
||||
3.2.3 |
投标人得分 |
投标人得分=A+B+C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审办法前附表约定的原则确定排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印章的;
(4)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
(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标的以外,投标人同时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投标内容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并未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
(7)投标人在资格条件上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其不再具备原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8)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几个组成部分的任一部分被认定为无效的;
(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0)经评标委员会询价、论证、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
(11)评标过程中,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选、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12)应严格控制暂定价格报价的;
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重大偏差的情形的及依法应当否决其它情形。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投标人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xx、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 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A:否决投标条件
招标文件章节号 |
条款名称 |
否决投标条件 |
第二章前附表3.2 |
投标报价 |
取费比例100%,取费比例超过100%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暂估合同金额200万元,本项目投标总报价限价为:200万元*100%=200万元,投标总报价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做否决投标处理。 |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
||
第二章前附表 |
格式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格式。 |
第二章前附表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
第三章3.1 |
初步评审 |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部分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及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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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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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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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投标人的成本价,并且投标人对此投标报价不能做出合理的解释; (3)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方法违反国家规定的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的;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甲方:(采购方)
乙方:(中标方)
为进一步食品安全和规范食堂采购工作,引导、规范食品供应企业的诚信经营,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配送任务:乙方负责向甲方指定的食堂进行食品原材料配送。
二、配送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三、配送种类:食品原材料,每类食品根据甲方使用习惯或要求统一规定品种,所有品种等具体要求以甲方要求为准。
四、定价
1、根据中标人当天挂牌价,按照中标取费比例进行单价计算,促销商品以促销价为基准。
2、配送价格应包含乙方所有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
五、下订单订货
1、甲方每日提供次日采购计划,甲方直接下单并通知乙方,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
2、货款按每月结算1次的方式结算,促销商品以促销价为基准,最终以中标单位的中标单价乘以实际供应数量进行结算。
3、食材价格的核定,由甲乙双方根据乙方的承诺折扣,按当天挂牌价*承诺折扣据实结算。合同履行期间进行价格抽查,询价至少应在不低于三家以上不同的大型超市或批发市场进行,以不同超市、市场时价的平均价为基价。
4、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及时确认,原则上供货率应达到100%。
六、交货
1、乙方每天早上7点前将订单内所有食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乙方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两份,作结算凭证。
2、所有品种分类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考虑到叶菜类品种的特殊性,要求乙方实际供应除叶菜类外的品种及数量与甲方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10%。各品种数量超出规定的部分由乙方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份由乙方补足。
七、价格核定和结算
(一)价格的核定。食材价格不得高于食堂就近区域永辉、新世纪、重百等大型联锁xx同类型、同品质、同时期相关食材挂牌价格。乙方每次需至少提前一天将所配送食材价格(单价)报送至甲方(报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当面送达、通过指定邮箱报送、通过微信报送等方式),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报送的价格即为当次配送食材的基准价。
甲方有权对乙方报送的价格提出质疑,甲方提出质疑后,乙方应配合甲方共同到xxxx开展询价。询价结果低于乙方报价的,以询价结果作为食材的基准价。
累计出现3次询价结果低于乙方报价的,当月起甲乙双方派员于每月末当天(节假日顺延)共同到xxxx开展询定价工作,以xx食材的挂牌价作为下月结算的基准价。
(二)价格的调整。因不可抗力导致某类食材市场价格浮动较大时,由甲方或乙方提出(乙方提出须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并由甲乙双方派员共同开展市场询定价工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方可调整价格。
(三)结算。
本项目按月度据实结算。
每月以食材的基准价(单价)乘以实收重量为基数,以取费比例 作为最终结算价格。经甲、乙双方确认结算金额无误后办理结算手续,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八、验收标准
1、净菜率:乙方提供的所有货品必须是经过粗加工挑选的货品,可食用合格率必须达到97%以上。
2、严格管理供送食品质量。蔬菜等专项类应采取自检、委检、抽检相结合的商品质量管理制度。所供商品须取得QS认证或有效的检测报告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必须通过乙方的验收,做到无销售“三无商品”、有害有毒、过期、霉烂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商品行为。
3、乙方定期提供所供蔬菜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检疫检验合格证。
九、运输要求
1、所用配送车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乙方负责运输、装卸全过程,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凭食品配送专用车辆标志进入甲方食堂,在甲方区域运输要遵循规定(确定时间和路线),确保安全前提下方可运输及装卸,如在配送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处罚与终止
1、乙方有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交通安全问题及违反有关廉政规定的,一经查实,终止乙方当年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取消乙方及法定代表人今后投标资格,并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具体按照有关承诺书来执行)
2、因乙方原因取消当期合同的,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3、合同规定的供货服务期满,供货自然终止。
十一、考核要求
甲方对乙方每月按照以下考核要求进行考核:
1、每月按照考核结果支付采购费用,具体计算公式为:每月实际支付金额=每月实际采购额-考核扣除金额。
2、乙方对扣款项目应立即着手整改,整改完毕由甲方验收合格后不予扣款,验收不合格的,当月按照该扣款金额进行扣减采购费用,屡教不改的,该扣款事项加倍扣款。
3、乙方工作不负责或达不到合同约定内容和要求,月扣款金额合计超过2000元,当月采购费用暂不支付,次月扣款合计未超过2000元,与次月采购费用一并支付;连续三个月扣款金额均超过2000元,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支付相应月份的采购费用,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3.1食堂当日急需的肉、鱼、蛋、禽类和蔬菜类食材供货,在双方约定的送货时间未送达的,以迟到200元/30分钟为一个单位计算,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算,以此累计。
3.2乙方配送的生鲜食材出现质量问题,如食材腐烂、变质、有异味、虫蛀的,除无条件退换食材外,发现1起,扣300元。
3.3动物肉类无合法屠宰加工检验证明、检验检疫证明的,除无条件退换食材外,发现1起扣300元。
3.4外包装不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QS标识不齐全清晰的,除无条件退换食材外,发现1起扣300元。
3.5甲方对供货商食材不定期进行送检,产品不合格的,发现1起扣500元。
3.6发生经第三方具备国家资质机构确认的因食材质量导致的人员中毒事件,除必须承担其相应的医疗费用外,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同时,解除双方合约关系。
十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按合同要求凭乙方所在单位的财务统一发票,以支票(汇票)的方式,按约定的财务结算周期内支付货款;
(2)甲方在乙方商品供货过程中给予积极配合;
(3)甲方要按照需求提前通知乙方配送量;
(4)甲方有权对配送物品进行索证,并对配送物品进行检测。
(5)甲方若发现乙方配送的物资存在问题,应第一时间查明原因,与乙方取得联系,及时处理。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单位提交有效证件,合同期内发生资质证件材料更改等事项应及时通知并将变更材料送达甲方单位。按规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2)乙方必须根据要求按时、按量、按质供货至甲方要求送达的地方,所供商品须取得QS认证或有效的检测报告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必须通过甲方的验收。
(3)乙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关条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乙方要建立供货服务回访制度,定期征询甲方单位对食品供货的意见和建议;
(5)乙方在商品配送的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利用电话等方式通知甲方,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满足甲方所提出的合理要求;
(6)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食品质量安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等有关部门的标准,并提供有关证件和检测报告。如乙方提供的产品被甲方服务对象投诉属实,由xxxx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如乙方被政府有关部门或媒体曝光违法经营行为,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甲方同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7)甲方在使用乙方商品的过程中,若发生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服务等方面的问题,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与甲方有关人员分析原因,积极处理,若系乙方提供产生问题所致,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不再支付当月费用,且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及相关人员造成的全部损失;
(8)乙方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建立索证索票台账。
(9)在本协议签订前,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元。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若乙方不存在违约情形的,则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三、争端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所载明各方地址为协议相对方、法院向其送达通知、文件材料及法律文书等的有效地址,若该地址有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后3日书面通知相对方,否则相对方和法院按原地址邮寄通知、文件材料及法律文书等,在寄出第3日视为送达。
十四、本协议执行期内,各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有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
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食物配送质量考核评价表(季度)
时间:
甲方(考核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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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被考核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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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 |
分值 |
分类指标 |
分值 |
考核内容及方式 |
得分 |
备注 |
一、流程管理 |
25分 |
1.准时送货 |
5分 |
乙方于每个工作日早上7点前将甲方所需食材一并送达甲方食堂,延误一次扣2分。发现委托其他人或非专用车辆代送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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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足斤足两 |
5分 |
乙方配送食材应保证足斤足两,分量短缺达到该类食材配送总量10%以上的,出现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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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务态度 |
5分 |
配送工作人员工作应认真负责,服务热情周到,运卸食材文明,出现配送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态度欠缺、运卸野蛮等情况的,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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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作细致 |
5分 |
配送食材清单与实际配送无差错,误差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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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单据清晰 |
5分 |
《食材配送清单》项目齐全正确,与《食材采购清单》匹配,机器打印清晰,出现误差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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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质量管理 |
55分 |
6.食材质量 |
50分 |
甲方每日对乙方食材按照《配送标准》进行验收,出现质量问题除全退该项食材外,出现一次扣5分,情况严重的(如明显腐烂等)扣10分。甲方对供货商食材不定期进行送检,产品不合格的,出现一次扣5分。所供食材须每月提供QS认证或有效的检测报告和食品检验合格证等,动物肉类无合法屠宰加工检验证明、检验检疫证明的,除无条件退换外,出现1次扣5分。超出《配送标准》要求的生产日期的,出现一次扣2分。超出保质期的,出现一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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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食材包装 |
5分 |
食材外包装不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QS标识不齐全清晰的等,出现1次扣2分。 出现包装不规范情况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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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学管理 |
20分 |
8.结算精准 |
6分 |
每月定期进行市场询定价,配送清单的单价、每月结算价与市场询价一致,出现误差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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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安全清洁 |
4分 |
乙方配送食材的操作场所、仓库、运输工具、配送箱、包装袋等应安全、清洁、卫生,并坚持每日清洁,定期消毒,做好记录。配送人员身体健康、定期体检,有职业健康证。出现健康安全清洁问题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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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应急预案 |
4分 |
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应急联系人,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及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食堂食品及原材料供应。应急配送要求应在30分钟内予以响应。未及时响应的,出现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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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及时整改 |
3分 |
对配送中出现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考核内容)及时整改有实效,整改效果不明显扣1分,未见整改效果或屡教不改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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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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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协调沟通 |
3分 |
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因乙方沟通不畅造成配送出现问题的,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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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分 |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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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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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1、招标内容及服务内容
(1)服务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范围内。
(2)本标项目名称:
(3)项目基本概况:按照国家食药卫生、安全标准要求,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所属食堂及无食堂员工配送有质量保障的食材及调料(包含但不仅限于:米、面、油、肉类、鱼类、禽蛋、水果、蔬菜、定型包装类食品)。
(4)本标招标范围:实行定点采购的食堂及无食堂员工食材,货品供应范围为主食、肉类、蔬菜、副食、油类、调味品、豆制品、冻品类等配送。
(5)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6)暂定合同总金额:200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条款。
3、基本要求
(1)定型包装类食品(含:副食、调料、干杂、糕点、牛奶等)原材料应具有QS标识并,索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品检验合格证。
(2)大米应符合国家GB/T1354-2018标准的要求;小麦粉面应符合国家GB1355的要求;以上标准以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为准。
(3)玉米油应符合国家GB/T19111-2017的要求;菜籽油应符合国家GB1536的要求;花生油应符合国家GB1534的要求;以上标准以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为准。
(4)鲜蛋应符合国家GB2748-2003的要求;
(5)猪肉应符合国家GB99591-2001的要求;
(6)牛肉应符合国家GB/T17238-2008的要求;
(7)羊肉应符合国家GB/T9961-2008的要求;
(8)蔬菜、肉类采购应符合重庆市溯源管理要求,同时肉禽鱼每次须提供《动物检疫检验合格证》。商品的包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对原材料产地、用途、使用方法、规格、质量、保质期或生产日期等与商品使用属性密切相关的内容须有清晰的标示。运输过程须保证食品的卫生与安全,运输冷藏工具应停放在指定的配送地点;
(9)其他各类食品须取得QS认证或有效的检测报告和食品检验合格证,不可销售“三无商品”、有害有毒、过期、霉烂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商品。
4. 其他要求
(1)食品安全:必须明确提供所有供应食品的品牌、进货渠道及供应商,食品的来源均须可追溯。
(2)配送方案:对投标人配送方案要有(合理性、科学性、可操作、实用性,并具有食材冷藏车等)
(3)配送场地:有固定食品仓储场所(提供食品仓储场地租赁合同或自主拥有的提供产权证明,原件备查)
(4)应急预案:建立非常完备的应急预案体系,且具有很强的操作性(须在30分钟响应甲方的需求),设置有应急配送门店(对具备食品,肉类,粮油、蔬菜等应急供货能力进行评审)
(5)配送人员:该项目应有2名专门配送负责人及4名以上固定的配送人员
5. 配送时间及要求
每天所需食材应在当天上午07:00以前送到;应急配送要求应在30分钟内予以响应。
(1)配送设备及人员要求:需配备运送食品及原材料的专用车辆、确定专人联络且该联络人不得经常变更,从事食品及原材料配送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2)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应急联系人,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及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食堂食品及原材料供应;
(3)验收:每次所供应食品原材料根据订单要求须接受现场验货,并在送货清单上签字,作为结算依据。
6.其它相关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
(3)食材配送过程中,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人员、车辆、商品的伤亡、损毁等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投标人应按照上述服务内容的要求从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和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制定服务方案。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投标函部分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其他资料(如有)
二、资格审查资料(含商务部分)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三)信誉声明
(四)资格审查部分(含商务部分)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五)其他资料(如有)
三、技术部分
四、投标保函部分(如有)
一、投标函部分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函部分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其他资料(如有)
(一)投标函
招标人: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
1. 根据你方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踏勘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有关文件后,愿意以取费比例 %;投标总报价: 元(大写: 元)(备注:投标总报价只作为本次评标的评分依据,不作为项目结算依据),供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2. 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3.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约定的合同工作内容。
4. 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竞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 除非达成另外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电话(座机):
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双面)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书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三)其他资料(如有)
二、资格审查资料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资格审查资料(含商务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三)信誉声明
(四)资格审查部分(含商务部分)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五)其他资料(如有)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电话(座机):
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双面)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书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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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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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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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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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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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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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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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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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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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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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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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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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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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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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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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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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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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三)信誉声明
注:格式自拟但需满足以下要求:
①承诺资格审查申请材料中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
②承诺本项目不接受挂靠投标或中标后转包
③承诺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执行
④企业成立并持续经营三年以上,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自成立以来没有因自身原因产生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务道德的行为;未因自身原因产生法律纠纷;未受行政处罚;未发生骗取合作等违法行为。
(四)资格审查部分(含商务部分)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1.《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业绩证明材料;
3.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4.关于“安全质量要求”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拟派人员清单,人员清单包含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健康证并提供所有人员相应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商业保险保单等;
6.①投标单位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一年无行贿犯罪记录(2022年2月-2023年2月),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②不存在行政处罚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截图;
7、根据投标人的实际情况,承诺商务部分食品安全的情况。
8.投标保证金缴纳转账记录、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9.其他投标人需递交的资料
(五)其他资料(如有)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技术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技术方案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要求,自行编写,格式自拟。
四、投标保函部分(如有)
(适用于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保函形式的)
附件
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函
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
本单位因参与 项目 投标,于 年 月 日提交投标保证金 元(大写: )。本单位同意在出现退还我单位投标保证金情形之时,由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自行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我单位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账 号:
开 户 行: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