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数量(部) 含税单价(元) 总额(元) 备注 卫星移动终端 LeSat P2 1 7200 7200 含750 分钟话费,有效期一年 合计金额 ¥7200 大写人民币:柒仟贰佰元整
卫星终端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HHTC20240419-02
甲方(需方):哈密市林业和草原局
乙方(供方):北京华宏天成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卫星终端产品(以下称货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产品的名称、数量及价款如下:
产品名称 | 产品型号 | 数量(部) | 含税单价(元) | 总额(元) | 备注 |
卫星移动终端 | LeSat P2 | 1 | 7200 | 7200 | 含750 分钟话费,有效 期一年 |
合计金额 | ¥7200 大写人民币:柒仟贰佰元整 |
2、 付款时间及方式:合同签署后 7 日内甲方向乙方xxx额货款,即人民币:7200 元(大写: 柒 仟贰佰元整)。支付方式:电汇。乙方在发货后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向甲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a) 账户名称: 北京华宏天成科技有限公司
b)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远大支行
c) 银行账号:1100 1086 0000 5301 1374
d) 公司地址: xxxxxxxxxxxxxxxxx 00 x 0 xx X0-0000 x。 4、 交货时间和方式: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额货款后 3 个工作日内以邮寄方式发货。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收货地址 。
5、 运输方式:由乙方选定。运费与运保费支付由乙方负责。
6、 验货方式:甲方与承运人共同开箱检验,双方无异议,甲方在签收单上签字确认,即为签收;如果 甲方无法提取货物或收货时包装破损致使货物丢失,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负责补偿甲方相应货物,或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所有损失。
7、 产品检验提出异议的期限:按双方共同确认生效的产品检验标准,如有异议,甲方应在签收后 7 个 工作日内提出。甲方签收乙方交付的货物并验收合格后,货物的损毁、灭失风险转移给甲方。
8、 质量标准与售后:质量标准按产品技术标准执行,保修期壹年。
9、 修改与争议解决:修改须在本合约条款下经双方书面同意后生效。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 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交由甲方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 合同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传真件或扫描件法律效力视同原件。甲方壹份、乙方壹份,自双 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一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