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ZXCG-2019-005
采购编号:ZXCG-2019-005
玉田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服务合同
采购单位:唐山市环境保护局玉田县分局
中标单位:易景环境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ZXCG-2019-005
甲方:唐山市环境保护局玉田县分局
乙方:易景环境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办玉田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服务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合作名称:玉田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服务项目
2、合作地点:玉田县境内
3、合作内容: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服务项目
4、合作方式:委托
5、合同期限: 自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始至此项工作结束
6、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要求为合格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柒拾xxx整(小写):750000.00元 前述价款已包括完成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实施、运输、保险及各项税金等直至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一切与本合同相关费用。
2、付款进度:(1)提供《玉田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质量评估实施方案》,10日内支付中标价的20%;
(2)提供《玉田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质量评估报告》,10日内支付中标价的50%;
(3)提供《玉田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质量评估报告》,10日内支付中标价的30%。
3、结算方式;支票或现金结算等方式向乙方支付款项。乙方在最后结算时向甲方提供有效地等额正式发票,且发票公司与合同签约公司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
第三条 验收
按照《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国污普〔2018〕8号文规定,出具合法且符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技术要点及评估标准要求的质量评估报告。
第四条 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款项。
2、乙方负责给甲方提供调查技术服务,调查详细服务方案经甲方确认方可执行。
3、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组织调查技术服务。
4、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20% 的违约金,且乙方放弃索回履约保证金(如有)。
5、乙方如不能满足合同约定条款,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对此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乙方仍不能达到要求,乙方除须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承担相当于一倍履约保证金的违约金。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承包权转让或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服务过程中,新增项目双方需另行协商及明确价格。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签订以后,甲乙双方都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甲乙双方如有单方面违约行为,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2. 甲方因故取消本次项目时,应承担乙方合同签订后投入费用。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影响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正常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外部条件被严重破坏,使双方合同约定效果受到影响,乙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八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九条 合同的解释
x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条 补充与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