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智能访客综合管理服务合同
编号: 11NMB1A8130720223404
甲方:乌鲁木齐市第二十七幼儿园 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
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公章: 公章:
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鉴于:
. 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单位。
. 乙方是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通信服务相关业务。
3. 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智能访客综合管理技术服务项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约定:
第一条 服务内容及服务期
.1本协议项目名称:【智能访客综合管理技术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1.2本项目范围:
双方对本项目建设达成一致意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智能访客综合管理技术服务】,具体包括项目技术文件的编制、项目组织设计、调测维护、软件安装、系统维护、应用故障处理、技术支持,平台接口对接、项目集成与实施、专业培训等物联网技术服务。全力保障技术服务内接口、平台、网络正常运行,满足甲方出入口控制场所的访客数据安全。
1.3本协议正式签订后 5 个工作日之内乙方为甲方调试运行平台及接口,甲方验收确认平台与接口运行正常后 5 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按年/全部)支付协议款项。
1.4 协议含税总价款为人民币【37440元】(大写:叁万柒仟肆佰肆拾元整),不含税总价款为人民币【 35320.75元】(大写:叁万伍仟叁佰贰拾元柒角伍分)。
其中:
o 认证门禁技术服务费元650元/月/套; 1 套。 o 车辆抓拍技术服务费390元/月/套; 1 套。
上述协议总价为固定价格不可更改。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 3 年。
.6服务地址: 乌鲁木齐市 。
第二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使用和享受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的权利,乙方有权按照协议约定要求向甲方提出相应的标准服务。
(2)甲方应为乙方服务提供服务场地,负责协调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3)甲方应于乙方完成平台对接并通知甲方后,按双方同意的标准组织验收确认,并按照约定支付协议款项。
(4)甲方应指派专员协调内部管理并与乙方进行联络。
(5)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只有保管义务和使用权,若服务期内甲方使用不当和保管不当导致出现严重损坏和丢失,甲方需按市场标准向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赔偿。
(6)协议期内,因不可抗力行为造成的本协议不能履行,双方互不负责,协议自然终止。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提供技术服务。
(2)乙方应保证服务质量,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和甲方提供的服务场所内接受甲方的管理。
(3)乙方工作完成时,应及时提交甲方确认,甲方确认平台对接和数据上传,并验收确认。若甲方提出乙方提供人员不满足协议约定要求时,乙方应及时予以更换。
(4)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技术参数等资料文件进行保密,乙方此项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之日起3年内有效。
(5)乙方应指派专员协调内部管理并与甲方进行联络。
(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中所包含的内容保留实际所有权。第三条 费用结算
3.1结算方式: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 5 日内向乙方按年缴纳技术服务费,发票由乙方负责提供,合同期内技术服务以先支付后使用的付费方式,即年度届满前5个工作日内支付下一个年度的技术服务费。
3.2收款人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黄河路支行(行号:102881001329)户 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
银行账号:3002013219022126535
3.3甲方应按期支付上述技术服务费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三章第三十五条规定,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欠费金 额3‰的滞纳金。甲方逾期支付上述技术服务费用超过30日,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若甲方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30日内,仍未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则乙方有权终止服务,如因甲方欠费产生的不良征信记录,乙方保留报送至征信中心的权利。
第四条 质量保障和故障处理质量保障:
4.1乙方须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及时完成相关工作,但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项目延迟交付除外。
4.2 乙方可以根据项目需要,经甲方同意后将部分项目内容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
4.3乙方将按双方确认的工作规格、标准和其他要求为甲方提供服务,如这些规格、标准和要求不明确,则乙方将根据甲方的业务需求按照其专业判断的商业上合理可行的规格和标准为甲方提供服务。
4.4 如乙方无故不履行其义务导致工期拖延的,应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因甲方需求变更或提供的需求不明确、提供服务的环境发生变化等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延迟,乙方不承担责任。
4.5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因该等拖延而发生的额外费用或遭受的损失,双方并应对受影响的工作时间表做相应调整。
4.6项目交付后,甲方应尽快出具项目交付资料,并组织项目交付验收工作,项目交付验收标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验收过程中出现需要整改的地方,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尽快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经甲方认可后方可通过验收。
4.7项目交付质量标准为:
(1)项目协议规定的任务已完成,符合项目的实现目标;
(2)项目已完成相关的培训工作并已落实售后服务措施;
(3)平台运行稳定,未发现重大故障或设计缺陷;保障处理:
4.8故障的开始时间以甲方申告记载并经乙方记录确认的时间为准,故障消除时间以乙方提供并经甲方确认(甲方如有异议,应在乙方告知故障排除后24小时内提出,否则,视为确认)的时间为准。
4.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故障申报人: xxx 15609912184 ,并提供“7X24”小时客服服务,接听甲方的故障申告。乙方进行修复工作时,甲方应积极予以协助配合。
4.10 合同履行过程中服务期内,甲方的访客服务出现异常,不能正常提供服务,乙方应及时派维修人员上门维修,并在接到甲方有效报修电话的12小时内到达维修地点。如有其他原因不能保证按时到达,应向甲方说明理由,并在不超过36小时到达现场对服务进行修复,若规定时间内乙方未按要求修复甲方服务正常运行,需由乙方向甲方给出未按规定时限修复的书面说明,同时,公司内部对故障处理人视情况严重性进行处罚,处罚不高于1000元。
4.11 合同履行过程中服务期内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服务运行不正常、或甲方要求变更服务地址,产生的技术服务费、辅材等费用全由甲方支付;
4.13 合同履行过程中服务期内如因甲方原因缺少关键技术服务导致服务中断,严重影响乙方为甲方提供正常服务,需甲方负全责,应按要求向乙方赔付相应技术服务费。
4.14双方对本协议项下相关服务的质量和技术指标另有具体约定的,应另行以本协议附件予以详细列明。
4.15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非人为导致的甲方服务不正常,由乙方进行调试维修,直至满足甲方出入口控制场所的访客数据安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违约方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就其违约行为,向守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因任何原因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对此违约行为,由解除或终止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剩余款的60%作为违约赔偿。
5.2本协议项下乙方所提供服务,如未能达到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标准及质量,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披露其在本协议项下获得的,有关对方的信息、资料,以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否则,违反前述保密责任的一方,应依法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5.4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根据不可抗力对协议履行造成的影响,双方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除本协议已依法终止外,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严重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事件。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6.1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附则
7.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7.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如需变更、终止协议,应由双方充分协商,签订书面的变更、终止协议。
7.3本合同有效期为 3 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7.4本协议一式 4 份,双方各执 3 份。本协议所有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5双方在此确认,代表各方签订协议的代表均已得到各方合法有效的授权,有权代表各方签订本协议。
服务运行确认单
相关信息 | ||||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1 | 门禁认证服务 | 个 | ||
2 | 车禁抓拍服务 | 个 | ||
3 | 服务地址 | |||
相关人员信息 | ||||
客户经理 | 联系方式 | |||
客户单位经办人 | 联系方式 | |||
厂家调试人员 | 联系方式 | |||
证明上述服务已调试运行完成,验收结果表明这些服务符合要求,可以正常使用。 |
注:若出现1 个服务多家享用,享用服务的单位均签字盖章确认。
客户经办人签字盖章: 客户经理签字:
厂家调试人员签字:
CEO签字: 县分总经理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